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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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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管理

资源环境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矿产资源;开发;环境管理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2)24-0101-04

新疆地域辽阔,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尤以能源矿产资源最具优势,在全国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据预测,其中石油、天然气预测资源量占全国的1/3和34%,煤炭预测资源量占全国的40%以上,均居全国首位;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贵金属和稀有金属矿产资源在全国也占有重要地位,非金属矿产不仅种类多,且品种齐全。所以新疆是全国能源矿产、有色金属矿产、贵金属矿产后备资源的重要战略接替区。但新疆矿产资源开发地大多位于河流上游地带,区域降水相对充沛,植物繁茂,覆盖率高。长期以来,由于对矿区资源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导致矿区植被破坏,造成水源涵养功能下降或水源污染,生态平衡遭到极大破坏。

自治区书记张春贤在新疆第八次党代会上提出:“一切开发建设必须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必须遵循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必须对历史负责,对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负责。”旨在改变新疆矿产资源开发中无序的局面,切实有效保护好生态环境。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2012年7月21日下午,自治区在阿勒泰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总结新疆环境保护工作成绩及经验,分析环保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就进一步坚持“两个可持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部署。张书记在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矿产资源丰富是新疆的一大优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资源型产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会改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学跨越、后发赶超,更不能放弃这一优势。”所以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如何做好“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是摆在环保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难题。为此文章在深刻领会座谈会精神的基础上对新疆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管理做了一些思考。

1 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引领开发

必须先规划后开发。要发挥后发优势,借鉴汲取已有的经验教训,立足资源的可持续开发,高水平、高效益地开发,高起点、科学地编制好规划,确保规划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检验。具体来讲:

1.1 尽快完成主体功能区划

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上,尽快编制《新疆主体功能区划》,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并据此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对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划分要很具体,确定出坐标范围,不能宏观地实行一刀切,尤其对禁止开发区要科学论证、准确划定。禁止开发区域是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其他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层面禁止开发区域包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省级层面的禁止开发区域包括省级及以下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重要水源地、重要水源涵养区、河流源头区。对于处于重要水源涵养区,无法做到生态环境保护的矿产资源,严禁开采;对于虽然处于一般水源涵养区,但通过一定的保护措施可以做到不影响水源涵养功能,也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的矿产资源开发在相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控制开采。

1.2 煤炭矿区规划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一定要以主体功能区划为基础,对处于禁止开发区内的资源不要规划,不要造成批复的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矿区内的矿井处于禁止开发区这样的矛盾。在生态环境良好区域或者河流附近不要规划露天矿,特别是伊犁河谷不能污染,“塞外江南”的美丽景色不能有任何破坏。我们既要金山银山,也要青山绿水。

加强资源开发的科学规划和依法保护,有效控制资源开采的节奏、进度、规模,不断提高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要确保资源的集约开发,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地开发,不断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资源的开发利用不能急功近利,竭泽而渔,要大力整治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提高矿业开采准入标准,整合资源,引导规模开采,提高回采率,实现有序开采。

另外,矿区总规划时要做好运输道路的规划,尤其对于运输量大的矿区必须规划专有道路,避免大吨位车辆对公共交通道路损坏。而且必须对运输道路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提出严格的保护

要求。

1.3 非煤矿山的规划

由于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文件(环办[2006]129号)关于加强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和煤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里规定:煤矿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区总体规划所包含的煤矿建设项目,环保部门不予受理和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目前自治区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由于非煤矿山国家也没有提出相关要求,加上新疆的非煤矿山比较分散,所以目前该类矿山的规划处于空白。“鸡窝矿”遍地开花,尤其是涉重、涉毒、涉放射性的矿山的开发,对环境已造成极大污染,所以对非金属矿产资源必须有科学合理的规划。当然对于这类矿产资源的规划不能像煤炭矿区规划那样做区域规划,但至少对全疆的非煤矿产资源做一个大规划,对开采区域、开采规模、开采方式做详细的规划,保证该类矿产资源有序开发。

资源环境管理范文第2篇

焦建玲,女,汉族,1966年8月生,安徽黄山市人,合肥工业大学教授,资源经济与环境管理研究所所长。曾先后获得安徽师范大学数学专业理学学士,天津师范大学数学专业教育学硕士学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博士学位。兼任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能源经济与管理研究分会常务理事。曾获得教育部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合肥工业大学“三育人”先进工作者、合肥工业大学“十佳”巾帼人物等荣誉称号,曾被遴选为合肥工业大学举办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及团队负责人培训班学员。担任Applied Energy,Energy Policy,Natural Hazards,中国管理科学等国际国内十几家知名期刊的审稿人。

二、研究领域

焦建玲教授自2002年起一直从事资源经济与环境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工作,研究领域涉及能源—经济—环境复杂系统建模、能源与环境政策分析、金融工程、风险管理、物流供应链管理等。

三、研究成果

焦建玲教授近年来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主持国家“十一五”科技攻关项目专题1项,联合主持科技部创新方法专项1项,联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急项目1项,主持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其他省部级项目多项。作为主要完成者参与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中国工程院重大咨询项目、发改委委托项目等多项。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其中被SCI/SSCI检索论文5篇,EI检索论文9篇,以及国内知名期刊,如《管理科学学报》、《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中国管理科学》等论文多篇。

四、主要论著

1、基于VECM的汽柴油价格不对称性分析,中国管理科学,2006年第3期。

2、基于Zipf的汽油价格行为研究,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6年第10期。

3、石油价格理论与实证(专著),科学出版社,2008年。

4、石油储备价值研究:基于供应链视角,管理科学学报,2011年第2期。

5、油价冲击 货币政策调整与产出波动——基于中国的经验证据,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2年第7期。

6、中国石油依赖经济成本的Monte Carlo模拟,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13年第4期。

7、能源经济学(教材,第2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年。

8、高级能源经济学(教材),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年。

9、石油价格风险管理(专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印刷中)。

10、Analysis of the co-movement between Chinese and international crude oil price,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Global Energy Issue,2007年第27期。EI收录。

11、Energy Structure,Marginal Efficiency and Substitution Rate:an empirical study in China,Energy,2007年第32期。SCI收录。

12、Relationships between oil price shocks and stock market: An empirical analysis from China,Energy Policy,2008年第36期。SCI/SSCI收录。

13、The structural break and elasticity of coal demand in China:empirical findings from 1980—2006,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Global Energy Issue,2009年第31期。EI收录。

14、Impact analysis of China’s coal-electricity price linkage mechanism:Results from a game model,Journal of Policy Modeling,2010年第32期。SSCI收录。

15、Impact of oil price shocks on Chinese industries,Energy Sources,Part B:Economics,Planning,and Policy,2012年第4期。SCI收录。

资源环境管理范文第3篇

1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制度的建立环境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根据环境经济学理论.生态环境资源有价值.利用生态环境资源或对生态环境资源造成污染理应支付相应补偿水环境污染在众多环境问题中较为突出.环境资源补偿制度考核重点是水环境资源.考核范畴有多个方面.可对污染源向水体排污进行付费.实行“谁污染谁付费”:职称也可重点强调地方政府对辖区内水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律责任.重点关注在跨行政区域水环境保护与污染所引发的上、下游间的经济赔偿.实现“谁保护谁受益、准破坏谁补偿”.有利于加强河流上下游相邻区域问水环境保护工作.促进跨区域行政交界河流水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制度.就是为落实政府对本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律责任.对损害环境资源或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建立一种政府间的经济赔付、补偿制度。它既要体现出交界水体污染中上游对下游的赔偿.也要研究水体保护与治理中下游受益对上游水环境改善行为的补偿.促进上游地区进行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实现区域问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均衡

2我国实施环境资源区域补偿的现状《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并将“加快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列为2007年度政府工作总体部署中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制度是生态补偿机制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进一步深化.是完善环境政策、保护区域间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l3l。针对我国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政策障碍和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国家提出构建一个发挥路线图作用的战略与政策框架浙江省2005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确立了本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开展生态补偿的主要途径和措施.并在钱塘江流域、杭州市开展了生态补偿试点安徽省在新安江流域进行了生态资源补偿试点.福建省在闽江流域开展了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标准的研究与实践江苏省2007年出台了《江苏省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07)149号]。同时为推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制度,加快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组织了在太湖流

域进行了补偿的试点工作.其主要思路是对确定为区域间考核的断面水质指标值超过控制目标的.上游地区政府给予下游地区相应的环境资源区域补偿资金:直接排入太湖湖体的河流.考核断面水质指标值超过控制目标的.当地政府将补偿资金交省级财政。上述省份开展的生态补偿机制或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制度的研究和实践.补偿主体大多是依靠政府买单.由上级政府在财税政策上补贴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者.或是建立上下游政府间的补偿行为.前者激励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的积极性.对其贡献进行补贴,后者更多地是强调政府对环境质量负主要责任的法律职责

3实施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制度的困境国内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工作尚处于试点阶段.从试点经验来看,由于牵涉到区域间政府政绩考核、资金划拨、利益与责任挂钩等层面.触动各方利益较多,补偿积极性不高.执行难度较大.全面推行还需要解决不少技术及管理问题

3.1法律依据不强

“依法行政”是新环境管理制度实施的前提和基础.明确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实现区域间环境资源补偿的重要保障。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尚没有专门的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支持条款.部分地方颁布实施的环境资源补偿办法还处于地方性试用阶段.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立法支持151

3.2监管体制不完善

环境资源区域间补偿涉及评价政府对环境资源的责任,政府是补偿主体.部分补偿断面还会涉及到对政府政绩的考核.一些利益群体出于自身利益或追求考核目标而抵制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政策的实施,执行过程中会出现行政支持积极性不高的问题.补偿资金及时到位得不到保障由于补偿主体涉及到跨省、市、县等政府层级.因此它既是促进流域水环境改善的重要手段.也体现了域间利益调整和责任分担,是环境问题.也是经济和政治问题,这就要求尽快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管理体制.明确考核层级各部门职责分工.落实牵头考核单位.建立跨考核区域的协调机制.实现对补偿全过程的统一监督、统一管理.为补偿经费真正到位建立通畅的资金渠道,避免在制度实施的各个环节中,各方职责不明、相互推诿、考核不到位、缺乏强势推力等原因,使得补偿工陷入讨价还价、各说其词、拒不执行等僵局。

3.3技术支撑不够

评估和补偿标准的确定还需要进一步通过实践检验.补偿初期往往出于对污染加重处罚的角度出发,提出的补偿标准过高.导致赔付的经费总额大,挫伤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其次.如何科学选定补偿河流及其考核断面.保证期代表性.达到分清区域污染责任.取得补偿双方的一致意见.是实施补偿制度中的难点。断面设置合理、可操作性强.有利于补偿工作的顺利推行.减少上下游区域行政推诿现象。补偿河流及断面选取应抓住主要矛盾.科学选择区域间通量大、污染问题突出、支流汇聚相对较少的河流进行试点.保证上下游考核水域的相对一致性:断面设置上可从原有监测网中优先选取下游区域内的交界对照断面.能说清交界水质状况.且尚未受纳下游区域任何污染源及生活、面源污染,符合人工采样条件.周边环境适宜建设水质自动站断面选取过程中要由上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现场核定,联合上、下游相关管理部门现场调研单一河流区域责任的划分相当容易,河网密布地区跨区域、流域的多分支河流污染责任如何划分需要深人探讨确定控制目标也是个技术难题.实际执行过程中.说不清河流污染责任、断面选取代表性不强、控制目标不合理往往是补偿双方讨价还价的主要借口

3.4数据代表性不强

要实现区域间补偿.测算合理的补偿资金是关键。实际工作中存在2种测算方法:一是按污染总量进行补偿,二是按污染物浓度实施补偿前者技术难点是如何获取准确的、代表补偿时间段的污染物浓度和流量.依此计算出合理的污染总量.在河网密布、流向不稳定的区域要说清时段总流量相当困难,单次监测的污染浓度没有代表性.必须依靠水质、水量同步自动监测来实现说清总量的目标阎:后者仅依靠补偿污染物浓度与地表水功能区标准对比.按超标一个浓度单位核算补偿金额.相对于前者操作简便,较适合补偿制度实施初期试行.但补偿力度明显不足.达不到通过补偿促进环境改善的目的

3.5资金渠道不畅

以政府补偿为主体的环境资源补偿.裣资金在从上而下的流动带有扶质.比较有保障但上下游政府补偿资金的流动.存存较大的阻力.如不建立稳定且有保障资金划拨渠道.往往是补偿方积极性环技2008年10月不高,不能主动缴付,受补偿方没有催办、直接划入的权利,使得区域间的补偿资金很难到位。

4完善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制度的对策

4.1加强立法

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环境资源法律体系.缓解各地方、部门间利益的冲突.明确制度实施责任部门法定职责和政府企业对环境资源补偿的相关责任.纳入到地方政府政绩考核.通过环境资源补偿来评估政府对辖区环境资源保护或损耗的程度建立全国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法规文件.改变地方立法为主的现状。推动环境资源补偿制度的规范化.指导全国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机制的开展.为制度实施确定一个“依法行政”的政策和法律保障

4.2制定科学的标准

一是补偿标准要科学、合理,在试点过程中,逐步修订评估和补偿标准.根据污染物对环境的贡献率、采取相关治理措施能降低污染程度.以及污染物在环境中超标倍数等确定单项污染因子的补偿标准.确定的补偿标准应具有惩罚性.要高于环境治理成本.使得污染治理成本小于排污赔付总额.达到鼓励污染治理、遏制不法排污的目的二是正确核定实施环境资源补偿考核河流水质考核目标水质考核可采用考核河流出境水质与入境水质进行比较的方式.也可在区域交界断面进行目标考核.后者适用于区域问进行环境资源补偿交界断面水质目标的确定应充分参考国家考核、水环境功能、城考等目标,结合考核河流水质现状.充分分析考核目标的可达性,使得所确定的目标既能达到考核、补偿的目的,又能维护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引导其采取措施进行污染治理.促进区域水环境改善。

4-3实施公正的监测

监测数据在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实施中将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补偿断面水质、水量监测,必须构建以自动、连续监测为主的监测体系,才能保证监测数据科学公正.保证监测的污染物交换总量接近真实情况没有建立自动监测的补偿断面。应当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由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上下游环境监测机构进行联合手工监测、水质水量同步监测.所有有效监测数据的月平均值作为该断面当月水质指标值对监测数据有异议的,由上级环境监测机构裁定对水质的监测,首选是通过自动监测技术来实现对水质的连续监测.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时段内的水质状况对联合监测的频次应按照每个河段的水质状况及稳定性、受周边污染影响可能产生的水质异常等情况进行分析后.对不同河段实施不同的监测方法.做到优化监测力量、实现节约监测成本与保证监测公正性最优结合

4.4建立协调协商机制

资源环境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循环经济水能资源开发生态环境

我国水能资源丰富。随着水能资源开发力度日益加大,在传统开发模式下带来了一系列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冲突的问题,严重阻碍了水能资源有效开发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大力开发水能资源时,必须克服传统开发模式下面临的问题。本文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为有效开发我国丰富的水能资源提供思路。

一、循环经济与水能资源开发

1.能源的循环经济,亟待水能资源的开发

经济快速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能源支撑。传统能源开发采取的是“能源资源——能源产品——能源废弃物”单向流动的线形经济发展模式,依赖的是储藏地下及数量有限的不可再生能源,通过增加能源消耗谋求经济发展的线形经济,因此,必须转变传统的能源经济发展模式,将循环经济纳入到能源开发中。而水能资源的开发,可以节约煤炭等有污染不可再生资源,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符合能源的循环经济要求。

2.水能资源的开发,亟待循环经济模式

水能资源的开发将给开发地周围带来一系列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在单向流动的线形经济发展模式下,忽视了水能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等造成的影响,因此应积极倡导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开发过程中充分考虑对周围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影响,同时在库区经济发展中充分吸收循环经济理念,把各项经济活动组织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使所有物质和能源在这个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以把库区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在积极发展水电能源的同时,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循环经济理论在水能资源开发中的应用

循环经济理论在水能资源中的运用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建立绿色消费和绿色生产政策体系,鼓励水能资源的开发

人类的经济发展模式经历了从“高消耗、高污染、高消费”到“低消耗、低污染、适度消费”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循环经济是目前最能代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模式,而倡导绿色消费和绿色生产是构建循环经济的最重要环节。在水能资源开发中要大力宣传绿色消费和绿色生产;制定统一的绿色消费和绿色生产政策,引导消费者消费绿色产品和生产者生产绿色产品,从而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将“优先发展水电”政策落实到实处,转变能源的生产方式,使能源开发遵循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

2.建立绿色经济核算体系,加强水能资源开发的科学决策

绿色经济核算体系是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绿色会计制度和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在水能资源开发中对环境资源和自然资源的消耗非常大,而在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消耗的环境资源和自然资源成本并没有得到相应完整的体现。因此,应该改革企业和政府现行会计核算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通过建立完整的环境资源和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将水能资源开发过程中使用的环境资源和自然资源的真实成本纳入到会计核算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从而建立一套绿色经济核算制度,使水能资源开发更能体现出其真实成本和真实效益,从而有利于水能资源开发项目的科学决策。

3.建立与生态环境友好的开发体系,促进水能资源的有效开发

建立生态环境友好的水能资源开发体系,就是要从规划、勘测、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各个环节,优先考虑生态环境问题,促进水能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实现能源的循环经济。

(1)健全水能资源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水能资源开发项目对当地的生态环境的影响大而且持久。因此,对水能资源开发项目首先必须健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肃环保法律法规,严格环境准入;其次应加强对水能资源开发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从源头预防水能资源开发可能对环境造成的生态问题,从而实现水能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量化水能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对水能资源开发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大多是从宏观定性方面进行研究,在微观定量方面的研究相对比较少,将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定量研究并纳入到经济评价的更少。这样不仅忽视了项目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而且间接地扩大了项目的效益。因此,应量化水能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开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地制宜、选择对生态环境友好的项目。

(3)优化水能资源开发项目的设计方案。据统计在设计阶段运用价值工程可降低成本25%~40%,因此在对水能资源开发项目尤其是大型项目进行设计时,应该运用价值工程原理进行方案的决策,在保证项目价值不变或提高的情况下,充分考虑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多个备选方案中尽可能选择对周围动植物友好的设计方案,从设计角度将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4)采取积极的移民安置政策。大型水能资源开发项目将带来大量的移民及安置问题,妥善解决好这一问题对水能资源的顺利开发具有积极的作用。对于移民及安置问题,除了采取传统的政府安置政策、库区后期扶持政策等之外,还可以研究采取“投资型”政策,让移民参与水能资源开发投资,使他们能长期分享水能资源开发的效益,并促使移民和开发商形成利益共同体,将有利于水能资源项目的顺利开发。

4.加强水能资源开发项目的运行管理

水能资源开发项目的运行期比较长,一般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因此,运行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

(1)加强大坝安全管理。以当前的技术水平,新建大坝的设计、技术、建造等问题不是十分突出,但是历史上原有大坝的安全问题以及大坝的管理问题则不容忽视,应尽快从技术、经济、安全、环境和社会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权衡,对病险水库大坝进行综合管理,采取适当措施对病险水库大坝加以解决。另外,大坝的军事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现今全球恐怖活动频繁,国内也存在恐怖力量,比如种族冲突、历史遗留的移民问题等都有可能激化成社会矛盾,对大坝的安全构成潜在的威胁。

(2)加强电站的运行管理。首先,要根据项目用电、用水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协调项目各功能之间的关系,研究制定电站优化运行方案,确保水电站和大坝的安全运行;同时要尽可能减轻水电站运行对水库水生环境的影响,确保下游必要的生态流量和鱼类等的基本生存要求,满足下游航运的基本要求等。其次,要协调项目的效益和运行安全之间的关系,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多的关注运行安全问题,重视对项目的技改更新,防止运行管理中的安全隐患。第三,要建立确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第四,加强水电站防洪管理,包括加强水电站防洪预案的编制,健全水电站安全度汛监管机制等。

5.加强水电站退役问题的研究

当前对水能资源开发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并没有太多的从技术和经济角度考虑大坝退役的问题。从项目全寿命周期的角度考虑,水电站退役是水能资源开发项目周期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因此,应该加强对水电站退役问题的研究。

(1)加强延长水电站使用寿命的技术经济分析。在进行水能资源开发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应该事先从技术上和经济上考虑延长水电站使用寿命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提出项目后期的发展方向。而在项目运行过程中要加强对水能资源开发项目的后评价研究工作,及时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为后期运行管理和大坝退役提供指导。在项目计算期结束时,应该加强延长水电站使用寿命的技术分析和经济分析,如果使用新的投资来延长使用寿命在技术上不可行或者在经济上不可行,则需要考虑水电站退役问题。

(2)加强水电站退役后的技术经济评价。根据水电站拆除程度不同,水电站退役分为部分退役和完全退役两种。对于完全退役,除了要考虑大坝和辅助设施全部拆除的费用之外,更重要的是考虑大坝拆除后淤沙及水的下泄给下游带来的影响,同时还要考虑大坝拆除后对库区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对于部分退役,则需要考虑大坝的安全问题和维护保养成本等。对究竟采取哪种方式退役,需要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目的是使水电站的退役不仅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可行,而且水电站的退役对项目周围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最小。

三、结论

通过以上措施,以循环经济理论指导我国水能资源的开发,有效消解由于水能资源开发带来的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促进水能资源开发的循环经济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吴季松:新循环经济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2](美)P·麦卡利著周红云等译:大坝经济学.中国农业出版社,2001

资源环境管理范文第5篇

目前,我国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产权不是很明晰,还没有建立真正的现代化企业制度。从国有大型企业发展情况看,企业没有依照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原则进行内部调整。在市场经济模式下,国有大型煤炭企业需要建立以资产为连接纽带的内部经营模式。目前与内部机制相协调的社会保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从目前经营模式上看,虽然表面意义上的身份界限已经被打破,但是老的、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并没有得到改变。企业冗杂人员太多,很多企业的管辅人员要远远多余一线工作人员,对国有大型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存在很大的影响。当前,我们要正确分析影响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的因素,从根本上了解当前人力资源的现状,并进行合理的改进。最终通过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相关体制进行全面彻底的分析,从而为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人力资源体制改革提供空间。

一、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影响因素

首先,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人员过于冗杂,实际上十几个个人可以干的工作,确是有二十好几个人完成,工作效率极低。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如果想在现在经济之中不背淘汰,就需要精简人员,尽可能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将那些不能为企业创造效益的人进行分流。其次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资源的多样化,绿色环保能源越来越受人们的欢迎,当时由于煤炭污染环境比较严重,煤炭已经不是人们追求的主要能源了。如果煤炭行业想继续发展,就需要引进新的技术,新的设备,高技能人才,对煤炭进行深加工、深处理。

二、解决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环境问题的措施

综上可知,解决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环境问题。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上,其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去除不应承担的社会职能,改变社会管理制度,进而促进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企业不仅仅要考虑劳动者和工作之间的关系,还需要考虑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必须找到二者的平衡点。时刻把企业经济效益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在日常工作、员工管理、企业文化、思想政治工作、绩效考核等角度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思想,为每一位员工着想,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当然,在现阶段下,煤炭企业还要不断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改革,例如:在用工制度方面,逐步破除旧制度,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缩短城镇职工与农村职工之间的距离,甚至消除户籍带来的差异。环境预评价保证企业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通过这种预评价,能不断优化企业的发展战略,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总体来说,煤炭企业要想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环境管理,必须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几点: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产权不明晰。其他企业所具有的外部环境在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不能得到真正的体现。从我国大型煤炭企业的结构组织来看,我国大型煤炭企业属于二级法人机构,其自身并不是企业,其以后的发展和未来的生产经营状况都是矿务局管理。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发展和总体经营均匀矿务局进行统一处理和总体规划,国有大型企业必须服从矿务局的规划和安排。这也就决定了我国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不可能具有自主用人的权利,尤其是人力资源分配、组织结构设置以及相应人员的提拔和任命等都不具有足够的自。我国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内部运行机制没有完全依照市场化机制进行。目前我国国有大型煤炭企业需要建立以资源产权为基本纽带的运行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满足企业经济市场化的要求。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在发展多种经营模式的过程中,没有按照市场竞争的基本制度进行分配处理。从企业担负的社会职能来看,国有大型煤炭企业担负着政府赋予的各种职能,这是一项根本任务。企业的性质决定了企业的管理模式,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很多行为不具备企业的特征。不论在人力资源管理还是其他经营管理均与公司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不一致。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主要是实现企业经济利益和其他非经济利益目标相平衡。如果我国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不改变这种管理制度,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人力资源管理。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