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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美国教育家杜威以现代“民主”概念与“职业”意义为基础,主张职业教育与自由教育相结合,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综合化,职业教育实施途径多样化。杜威的职业教育思想表现出鲜明的现代性。
关键词:杜威;职业教育;教育思想;现代性
结合美国现代化大生产实际及美国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美国教育家杜威就职业教育的理论基础及实施措施进行了睿智的思考,并对美国现代职业教育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职业教育思想的基本内容
(一)职业教育基本内容的技术与人文性。
杜威认为,虽然职业教育并不是人类社会步入现代工业生产阶段才出现的一种教育类型,职业教育概念也并非一个新颖的概念,但长期以来,人们对职业教育概念的理解却一直是偏狭的。杜威认为正确理解“职业教育”是教育适应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即要树立综合的职业教育理念,把长期以来存续于狭隘的“职业教育”与传统“自由教育”之间的沟壑填平,以更有力地适应现代工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无论作怎样的理论解释,当前教育实践中最重要、也最令人感兴趣的问题体现为系列方面的结合上:游戏与工作;智力的和知识性的因素与行动的和动作的因素;来自书本和教师的指导与来自生产活动的指导……”
职业教育的实施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在彻底革除传统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观念的基础上,增加学生的社会科学文化素养,在学生接受职业技能操作训练的过程中向其提供关于科学、艺术、社会关系的人文素养的教育。体现在综合职业教育的内容上则是要包括有关部门目前状况的历史背景教学;包括科学训练,向学生传授理解并使用有关生产资料的智慧,发展学生适应生产机构的智慧;包括经济学、公民以及政治学知识的传授。另一方面,职业教育水平的高低还取决于对西方自由教育传统的改造与继承,尤其强调自由教育抛弃脱离社会实际需要的旧习,真正负责任地承担起服务社会事业发展的义务,以社会工业因素消解自由教育传统中的空疏基因。也只有把这两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一种综合性的职业教育训练,才能真正造就适应现代工业生产的劳动者。这种新型的劳动者“崇尚的是自由而不是顺从,是创造精神而不是机械的技能,是洞察力和理解力而不是背诵书本和按照别人的意图完成任务的能力”。
(二)职业教育实施途径选择的多样性。
杜威认为,现代职业教育表现出较传统职业教育更多方面的目标,既要使学生掌握实际生产的技能、技巧,又要使他们形成关于事物的态度并开启个人的智慧,这就决定了职业教育的实施必须采取综合化的途径。
在职业教育实施与开展的途径中,通过作业进行的训练是为职业做准备而进行的唯一适当的训练。作业是有目的的、连续不断的活动,通过作业而进行的教育所包含的有利于学习的因素较任何其他方法都要多。这种实施途径能够较强烈地唤起人的本能和习惯,并使其发挥作用;作业在既定目标的牵引下引导人思维,保证了这种活动免受机械或任性的伤害。
传统的课堂教学也是职业教育的实施途径之一,不过这种课堂教学的目的并不在于传授系统理论知识,而在于让学生在活动中、在主动的作业中发现并掌握现代科学原理,并最终实现科学原理的运用。
在所有实施职业教育的途径中,杜威对“主动作业”这一途径情有独钟,即通过某种职业(作业)来组织知识进行教学,因为“一种职业也必须是信息和观念的组织原则;是知识和智力发展的组织原则。职业给我们一个轴心,它把大量变化多样的细节贯穿起来;它使种种经验、事实和信息的细目彼此井井有条”。杜威认为主动作业的方式很多,除类型多样的游戏和竞技外,户外短途旅行、园艺、烹饪、缝纫、印刷、书籍装订、纺织、油漆、绘画、唱歌、演剧、讲故事、阅读、书写等也是主动作业的较好形式。
二、对杜威职业教育思想现代性的分析
杜威的职业教育思想闪耀着反对传统职业教育狭隘职业技能训练的色彩,表现出鲜明的现代性。杜威对职业教育内涵、职业教育的民主化意义、实施途径的理论提高了人们对现代大工业生产条件下职业教育作用的认识,对20世纪30年代美国综合中学的建立以及综合职业教育运动的开展提供了直接的理论指导作用。
杜威职业教育思想的现代性首先体现为他对“职业”所作的现代性分析。杜威还原了职业的社会意义,并将其同现代社会发展基础联系起来。杜威赋予职业以十分广泛的社会内涵,这一内涵排除了传统职业教育中对职业所持有的狭隘理解,即职业就是谋生的手段,带有金钱性质或者纯粹局限于物质生产活动或商业活动。现代社会的发展一方面导致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性越来越强;但另外一方面,由于现代社会拥有极具革命性的技术基础,向个人提出更多方面的要求以及更强的适应能力的要求,同时也为个人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个人对这一新的社会现实的适应必须从整体上提高自己的适应性,摆脱狭隘的职业认识,力争通过提高自身的综合职业素质,培育起全面的职业态度和情感,最终使自己具备胜任现代民主社会的基本能力。
杜威职业教育思想的现代性还表现在他把职业教育思想的探讨置于社会民主与教育平等的视野之中。在杜威看来,在实施不同的等级对应于不同的教育体系的传统社会中,教育的真正作用在于维护既定的社会等级制度。职业教育往往成为社会底层民众被迫接受的教育形式,在教育体系中处于受歧视的地位。杜威认为,美国社会是一个在长期追求民主主义精神与平等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国家,职业教育应该成为个人在工业化社会中确立自身地位与价值的主要力量,职业教育应该克服自身的功利性、片面性,成为个人形成具有连续发展职业能力的基础。
杜威职业教育思想现代性的又一表现为追求自由教育之与职业教育的结合。西方教育传统实施上强调职业教育与自由教育的对立。这种对立主要表现为在社会生活中所存在的职业与闲暇的对立。整个社会生活被割裂为等级不同的两个方面,享有较高社会地位的是闲暇生活,是生活的目的,是生而又价值的;另一部分则为职业生活,本身没有价值,仅仅是实现生活价值的手段或途径而为这两种生活做准备的两种教育——自由教育与职业教育也便随之具有了不同的价值与地位也就是说,在传统社会中自由教育是真正的教育其目的在于为个人享受闲暇生活做准备,与之相对立的职业教育则充满着工具性、实用性。
就个体职业能力的造就来说,自由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结合也是必须的。现代工业发展促使就业者劳动的变换,职能的更动成为普遍的事情。为适应这一形势,个人的职业能力必须不断发展,传统的职业训练观念必须改变。“预先决定一个将来的职业,使教育严格地为这个职业做准备,这种办法要损害现在发展的可能性,从而削弱对将来适当职业的充分准备”,而“唯一可供选择的办法,就是使一切早期的职业预备都是间接的,而不是直接的;就是通过从事学生目前的需要和兴趣所表明的主动的作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学会生存》一书中就职业教育未来发展走向进行了预测,提出职业教育的未来走向是:为人们投入工作和实际生活做准备的教育,其目的应该较多地注意到把青年培养成能够适应多种多样的职业,不断地发展他的能力,使他能够跟得上不断改进的生产方式和工作条件,而较少地注意到训练他专门从事某一项手艺或某一专业实践。这从一个侧面显示出杜威职业教育思想的现代性。
参考文献:
[1]杜威.人的问题[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
关键词:法学教育 诉讼法学 法律适用
诉讼法学课程在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教育部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中,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都是独立的一门课,行政诉讼法和行政法合成一门学科。对于诉讼法学的教学内容,哪些应当固守、哪些应该拓展,笔者谈一点个人己见。
一、诉讼法学教学内容的组成与固守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诉讼法学统编教材的体例和内容,就会发现诉讼法学的教学内容安排有两个基本的特点:第一,体例和知识点与法典几乎是同质同构;第二,理论内容主要是对法典条文的注释。例如,陈光中先生主编的《刑事诉讼法》教材,其第一编“总论”主要对应《刑事诉讼法》法典第一编“总则”;教材第二编“分论”主要对应法典第二编“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第三编“审判”、第四编“执行”。[1]再如,宋朝武教授主编的《民事诉讼法学》,教材“理论编”包含了《民事诉讼法》法典第一编“总则”的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教材“制度编”主要对应法典第一编的第二章至第十一章;教材“通常审理程序编”主要对应法典第二编“审判程序”的第十二章至十四章、第十六章;教材“特殊程序编”主要对应法典第二编的第十五章、第十七章和第十八章;教材“民事执行程序编”主要对应法典第三编“执行程序”;教材“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编”主要对应法典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2]这样安排诉讼法学的教学内容是科学合理的,它的好处在于便于学生迅速地掌握国家法律规定,在较短的时间内理解现行法律法规。
以法典为基础、着力注释法典内涵其实是诉讼法学教学的传统风格,在大陆法系各国以及旧中国都存在着这种现象。例如,民国时期陈瑾昆著述的《刑事诉讼法通义》就与当时的“刑事诉讼法”法典有紧密的对应关系。[3]再如日本学者松尾浩也著述的《日本刑事诉讼法》与日本刑事诉讼法典也存在着密切的对应关系。[4]在西方,中世纪后兴起的法学,首先一个流派就是注释法学派。通过对罗马法的注释,传播法学知识、灌输法律理念,对西方法制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历史贡献。今天我们进行包括诉讼法学在内的法学教育,尤其是本科教育,应当坚持这个传统,提高人才培养的有效性。
当然,言讲诉讼法学的教学内容与法典同质同构、以注释法典条文为主,绝不意味着我们的教科书和课堂教学就是简单的法条释义。理论的铺垫、理性的解剖、理智的批评、理想的建议,在诉讼法学教学中是随时都存在的。比较而言,本科教育着重解决“是什么”的问题;研究生教育则以“为什么”或“应该怎么样”为主。笔者认为,可以把我国现行以法典为基础、结合理论论述的诉讼法学教学内容分解为四大组成部分,它们分别是:
1.基础理论
该部分主要讲解这门学科的基本概念、历史沿革、若干诉讼原理和诉讼理念等。[5]台湾学者的教科书也有这部分内容,尽管有人阐述得多,有人介绍得少。[6]???
2.基本原则
这部分基本都是把相应法典中的基本原则加以详细介绍。稍微复杂一点的会增加外国法律中的基本原则和学理上主张但立法尚未采纳的一些基本原则。从法的要素角度看,法律原则是与法律概念、法律规则并列的组成部分。从法的适用角度分析,法律原则有助于准确理解法律、正确运用法律,以及可以弥补具体规则之漏洞。因此,这部分的学习其实非常重要,但常被学生所忽视。
3.诉讼制度
诉讼法学对诉讼制度的介绍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三大诉讼法共同的、内容基本一致的诉讼制度,往往称之为“基本制度”,例如回避、合议、两审终审、公开审判、陪审等;另一类是某诉讼法独有的,或者其制度安排有特色的诉讼制度,例如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制度、强制措施制度,民事诉讼中的和解制度等。诉讼制度作为比较集中的规则安排,对于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是学习的一个重点内容。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立足县情,确保基本药物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坚持近期重点改革任务与远期制度建设目标相衔接,分阶段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宣传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并以公开信的方式,发至每户一份,向人民群众详细宣传相关政策,要做到家喻户晓。
(二)做好摸底测算。实施药品零差率势必影响乡镇卫生院的直接经济效益,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近两年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收入、药品收入、药品进价、药品加成收入和药品加成率等内容的摸底测算,为分配财政补偿提供依据,确保试点乡镇卫生院正常运行。
(三)做好药品盘点,规范药品管理。各医疗单位要对现有药品进行清点,核清种类、数量;对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进行分开摆放,并加以标识;做好药品价格公示准备,要根据自身实际制作滚动电子屏,公示药物价格信息;有条件的可启用医疗机构管理软件,实行电子化管理。
(四)加强政策培训。县卫生部门要对各医疗单位职工进行全员培训,使每个医务人员和职工都熟知具体实施方案内容和相关政策,明确自身职责,从而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工作步骤
(一)年12月20日前,在我县虬津镇中心卫生院先行试点;年月日前,四家中心卫生院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包括执行省级集中网上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实行财政性补偿。
(二)到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县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和合理使用,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降低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
(三)到2020年,建立起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主体的、覆盖城乡,规范、完善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并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及时获得安全有效、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的基本药物,保证基本药物的规范合理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药品采购配送。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必须参加以省为单位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其它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方式暂由审批发证机关确定。零售药店基本药物采购方式暂由企业按市场规律向符合条件、有质量保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基本药物由中标的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中标的企业统一配送。
(二)价格管理。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健全基本药物价格监测管理体系。加强对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单位基本药物零售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应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接受社会监督。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三)补偿报销。建立并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补助力度,弥补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减少的收少。补助资金按基本药物实施情况、基层医疗机构前两年实际利润和定编医务人员三大要素测算,统筹安排。财政补助资金采取上年度预拨,下年度结算办法实施,以后年度政府补助经费根据运行情况适当调整。财政补助经费由省、县级财政按6:4比例分担。财政补助经费与财政其它补助经费统筹用于基层医疗机构房屋修缮、设备维修和人员经费支出,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与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相衔接。
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提高10个百分点。
(四)考核评估。按照《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本效益评价和考核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效果和成本效益的分析评估和考核,把基本药物的价格降低程度、给群众带来的实惠、对基层医疗机构运行、医生行为造成的影响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
五、组织领导
1984年中国开始对原有的退休金制度进行改革的探索,1997年构建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统账养老保险制度)框架。
该制度的目标只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将逐步调低,从改革前的近100%下降到60%左右。
该制度在所有制方面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体现公平与效率的结合。
该制度由企业和雇员共同负担费用。
该制度实行随收即付与积累相结合的财务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给付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给付条件是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二)统账结合的医疗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
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三)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1988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并实施。
失业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使其再就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都是失业保险的对象。
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的保险费和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财政补贴,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给付种类包括: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该制度的目标只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将逐步调低,从改革前的近100%下降到60%左右。
该制度在所有制方面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体现公平与效率的结合。
该制度由企业和雇员共同负担费用。
该制度实行随收即付与积累相结合的财务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给付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给付条件是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二)统账结合的医疗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
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三)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1988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并实施。
失业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使其再就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都是失业保险的对象。
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的保险费和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财政补贴,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给付种类包括: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给付的条件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