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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重点
年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重点是:学校周边的占路市场、商业设施、违法建设、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环境卫生。
二、工作自标
年内完成《大庙集镇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方案》和《北京市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意见》中确定的各项整治任务,加强整治后的建设与管理,全面实现我镇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规划。
三、整治标准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要达到“六无、四落实”标准。
(一)“六无”
l、无占路市场
撤销学校周边所有的占路市场;学校门前两侧50米内无游商摊贩。
2、无违法建设
拆除学校围墙外及校园内的违法建筑物和设施,禁止违法建设再建。
3、无不利于教育、教学和师生身心健康的经营场所
学校周边无从事有毒、有害、有噪音、有污染和“黄、赌、毒”等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的各类加工、经营场所。
学校门口两侧各50米内无美容美发厅、汽车(自行车)修理、机械加工等经营场所。中小学校园内无食品店。
学校门口两侧200米内无电子游艺厅、电脑屋、网吧、歌舞厅、酒吧、录像室、台球室、卡拉0K厅、洗浴中心、性保健用品商店等经营场所。
4、无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隐患
清理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的路口和路段,重点保障在中、小学生上、下学时间段内的交通安全与顺畅。中、小学校门前50米内无机动车集中出入、停放的场所。
5、无治安乱点
清除学校周边及校园内治安乱点,校园内房屋严禁出租给外来人员居住。做到无滋扰、斗殴、抢劫、诈骗、侮辱学生的事件。
6、无环境脏乱
学校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美观,无堆物、堆料,无垃圾点。
(二)“四落实”
1、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制”
镇政府安监办、工商、公安、交通、文化、规划、等政府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解决影响校园周边环境问题,并加强日常管理和长效管理。
2、落实“地区责任制”
各村、各单位对学校周边环境负有管理责任,要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整治并切实加强综合管理。
3、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学校周边所有单位都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为校园周边创造良好的环境。
4、落实“校长责任制”
校长对校园内整治和管理负总责。
四、保障措施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专块统”的原则落实责任。
(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分片负责,加强领导,综合治理。
(三)校内与周边整治同步,标准相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由学校所在街乡负责,学校配合;校内环境整治由学校负责,政府部门配合。
(四)建立监督机制,将行政效能监察、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为推动整治工作的有效手段。
五、工作进度
(一)六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台账中确定的任务。
一、活动主题
以“学雷锋、见行动”为主题,广泛扎实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活动内容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次活动由本单位结合各部门工作性质和职能,确定主题鲜明、特色突出、为民惠民、实效明显的活动内容和项目。
三、活动方案
(一)领导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周立为组长、分管领导刘大林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和督促各项活动的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广播、散发宣传资料等舆情工具广泛宣传雷锋故事、雷锋精神和当代雷锋典型,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感人事迹,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开展“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镇文化广播站、妇联、宣传、派出所、城管队、工商所、中小学校等相关部门,在集镇设立宣传点,利用广播、宣传车、广告牌等向过往群众进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走村串户循环滚动广播《向阳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向阳场镇规范化管理制度》,使群众对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知晓率达到100%。在全镇形成一种人人关心环境整治、人人支持环境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发动干部群众对全镇街道包括川陕路、广木路、大件路延线和各村进行地毯式的集中清理整治,拆除乱搭乱建建筑、占道经营商家,清运生活垃圾,规范游商、座商,清除破损广告,清理破损横幅,清除"牛皮癣”,规范乱停乱放车辆,通过整治极大地规范乡镇环境卫生。
(四)开展“一帮一”活动,树立“敢为人先”的信心和“不甘落后”的决心,带出互帮互助,你追我赶的浓厚氛围。每位机关干部帮扶两户贫困户,结合单位工作和干部个人能力实际,科学确定机关干部与联系群众的帮扶对子,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机关干部要定期与帮扶群众进行沟通交流,为他们讲解决实际困难。
(五)组织学校学生到敬老院开展义务打扫卫生等活动。让学校再次唱响学习雷锋的主旋律,鼓励全校师生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文明人,做文明事,让他们成为像雷锋同志学习的一道靓丽风景。
一、指导思想
围绕“和谐、魅力新城”这一主题,按照“突出重点、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动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打好镇区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战,彻底实现镇区面貌的大变样。
二、整治范围及任务
主要涉及线及沿途村、镇驻地六个村。重点加强规划和土地管理,拆除违章建筑;整治环境卫生,治理“四乱”(乱堆乱放、乱贴乱挂、乱泼乱倒、乱挖乱占);规范交通秩序,整治乱停乱靠,确保交通畅通;整顿各类市场,实现进店入市。
三、责任分工
镇上成立镇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督促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专门班子,加强对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沿途各村负责公路沿线视线范围内的三大堆清理工作,安排专人每天进行检查整治。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大队负责对镇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商业网点门前统一规范,自行车、摩托车停放有序,治理解决乱摆乱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倒、乱设乱挂等问题;对镇区主要道路门头牌匾、灯箱广告等设置按照标准进行规范治理;加大对镇区内的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按照“拆罚并举,以拆为主”的原则,杜绝各类违法建筑的发生。交警六中队负责组织、指导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参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开辟停车区域、设立警示标志,有效规范镇区车辆行驶及停放秩序。交通局分局负责镇区内汽车、摩托车配件销售及维修业户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出租车的管理工作,确保有序规范运营;负责与线相连接的农村公路的养护及环境整治工作。公路站沿主要交通干线开展以安全畅通、整洁为主要的整治内容,清除公路沿线两侧的三大堆,杜绝侵占公路的修车、洗车现象。工商所负责对无证经营、占路修理摩托车、回收废品的违法点进行清理和处罚,会同城管、派出所对自发性流动小市场安排进入市场,改变占路经营现状,确保道路流畅。建设局分局负责贯彻落实园林绿化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镇区绿化日常管理、养护及技术指导工作。边防派出所积极参与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阻挠、妨碍执法工作人员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保证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工作方案,把每项工作细化、量化,把任务分解到人,做到面上有人管、点上有人抓,切实将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一、活动范围和时间
(一)活动范围。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特别是迎检路线的穿村路段、集贸市场、非公路标志、违法建筑、公路绿化、超限超载。
(二)活动时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整治标准
(一)穿村路段环境治理。保持边沟整洁无污染、排水通畅,路宅、路田分家设施齐全,绿化完好。两侧保持无垃圾堆、柴草堆和粪堆等,严禁门前畜养家畜。
(二)非公路标志整治。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全面规范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对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进行全面清理,确有必要保留的,按规定补办手续,并做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对经批准设置的破损非公路标志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无新增违法非公路标志。
(三)违法建筑整治。坚持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预防为主,强化巡查,采取“一推、二挡、三清、四刷”的措施,对尚未拆除的违法建设、违法搭建、废弃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桥下违法建筑全面拆除,对破旧建筑进行遮挡,对保留建筑进行清洁或粉刷;保持无新增违法建筑。
(四)公路集贸市场整治。对占用公路的集贸市场要坚决予以取缔;合理规划,使集贸市场离开公路50米,确保无占路经营行为和摆摊设点现象,无新增公路集市贸易。
(五)提升绿化效果。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进一步优化完善和提升绿化效果,对原有绿化林带缺行断垄部分进行补植,按照“封、漏、透、诱”的原则,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档次,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六)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二)积极筹资,保障投入。活动能否取得实效,资金保障是关键。各单位要安排预算资金,多方筹资,保障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科学植树,确保成活。要抓住春季植树造林的有利时机,采用科学的种植方法,加强新植苗木的管护,及时进行病虫害的防治,有效提高新植苗木的成活率,确保绿化质量和效果。
(四)加强协作,抓好落实。公路、公安、交通、林业、规划、建设、国土、工商、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人员、资金、时间“三落实”,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四、几点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分工,按照办发号文件实施,市综治办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对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月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确保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公路路域综合整治成员单位要以此次路域环境整治月活动为契机,加大对该项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进行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整治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采取源头控管、严格审批、严格监管、严格执法的工作措施,全面规范主次干道经营门店管理,从根本上解决28条市民满意路、29条微循环道路的乱开门店以及出店占道经营问题;拆除沿街违法建筑,透绿透景,美化城区环境。
二、工作责任及分工
(一)规范管理餐饮店
对主次干道和重要连通道临街的小餐饮店,店内面积不足15m2,没有下水排污设施、油烟噪音扰民、群众投诉严重和无证占道经营的,予以关停并转。倡导鼓励发展“名小吃”等大型连锁餐饮店的规范管理经营模式,对不达标的餐饮门店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对工商执照进行年审,区规划分局严格控制新增沿街小型商业门点。
(主责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协作单位:区工商分局、区城管局、区房管局、区规划分局、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规范管理洗车修理店
规范管理洗车店。对洗车店店内没有相应工作场地,店外无排污沟容易导致污水外溢和占道经营的,应予关停并转。对不达标的洗车店不发证,对一年内发生六次占道洗车的,工商不予年审。
(主责单位:工商分局;协作单位: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大队、区城管监督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规范管理修理店。对汽车修理店室内经营场地不足40m2,对修理机件、器材出店污染环境和占道经营的,予以关停并转。对不达标的修理店不发证,对一年内发生六次占道修车的,工商不予年审。
(主责单位:区交通局;协作单位: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分局、区交通大队、区城管监督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管理废旧物资回收站
辖区28条市民满意路、29条微循环道路、市“双创”考评路段禁止设立废旧物资回收站;鼓励绿色环保回收连锁机构在背街小巷、社区内进行规范经营。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协作单位:区工商分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严控沿街沿道违法建设
加强违法建设的控管,杜绝新的违建产生;对历史违建全面调查摸底,制定计划有序拆除。临街违建拆除后,应及时进行绿化。
(主责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协作单位:规划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房管局、区园林局)
(五)取缔违法占道
全面整治门面出店经营。区工商分局对有证店面出店经营问题组织进行整治和处罚,对一年内有六次出店经营的店面不年审。
(主责单位:工商分局;协作单位:区城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区商务局、区城管监督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全面整治无证占道。城管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按责任划分,对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占道经营进行整治和取缔。禁止沿街门面占道晾晒衣物和堆放杂物。
(主责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协作单位:工商分局、交通大队、区公安分局)
全面取缔机动车占道经营。区交通大队、区城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对28条市民满意路、29条微循环路、市“双创”考评路段,机动车占道从事经营和“三车”违法营运进行取缔。
(主责单位:区交通大队、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协作单位: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残联)
(六)规范立面广告招牌管理
规范管理房屋立面。按照市区要求,组织对主次干道房屋立面破旧、脏乱等问题进行粉饰见新。
(主责单位:区房管局;协作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规范管理广告招牌。按照“整齐划一、显现个性、和谐美观”的要求,整治沿街广告门面招牌。拆除一店多牌,沿街110、122等报警电话及警务指示牌要按规定悬挂;拆除违规设置、破损、超设置期限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主责单位:区城管局;协作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规范沿街门店内橱窗玻璃广告。区工商分局组织对沿街门店内橱窗玻璃广告进行整治,严禁乱贴乱画,严禁出现不文明及不法宣传物,保持橱窗玻璃的洁净,对不配合整治的门店不予年审。
(主责单位:区工商分局;协作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
(七)规范沿街围墙等建筑物的设置
主次干道旁新建小区主体建筑外不得设置商业性门面,规划设置通透式围墙和绿化带,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用途,随意开门办店。沿街工地围墙要按市城建委规定标准建设,不得设置商业广告。
(主责单位:规划分局、区房管局、区建设局;协作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八)实施拆墙透绿和沿街绿化工程
主次干道旁实体围墙改为通透式围墙;居民小区、单位宿舍区可采取绿化方式进行围挡,如临街部分已实施绿化的,可在绿化的内缘线设置通透式围墙。对主次干道重要连通道绿化带进行美化,添加花草,植补缺株,设置园林小品。
(主责单位:区园林局;协作单位:区房管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区城管委制定进一步加强主次干道经营门店管理的工作意见,组织召开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二)摸底调查阶段各部门及街道对辖区内主次干道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整治工作方案,报区城管委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7月31日)全面开展整治,务必完成既定目标。
(四)整改巩固阶段(2012年8月后)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重点整改,对已取得的成果进行加强巩固;将检查情况纳入区大城管考核范围,每月进行考评通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政府成立进一步加强主次干道经营门店管理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分管区长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要按照治庸问责的要求,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积极配合,主动作为,认真履责。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均要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的总体整治工作要求,明确具体的整治目标、整治时间、整治任务和整治步骤。区商务局负责制定全区主次干道重要连通道商业业态指导意见。区城管局监督中心每月向相关部门通报出店占道经营的门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