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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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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范文第1篇

一、存在的问题

(一)观念的问题。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核心是思想观念的转变。为了转变“官本位、权本位、我本位”的思想观念,我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使命初心,提出了“贴心代办”理念,树立人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我们都是老百姓的勤务员的思想,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政府形象,强力推进“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改革,真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店小二”式服务。

(二)体制的问题。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大的系统性工程,从上级来看,由发改部门牵头考核,同时涉及市政府职能办、市政府审改办、行政审批服务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目前,推行的各项改革单兵突进,存在碎片化问题。辽宁省的做法是成立营商环境建设局,出台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我们学习借鉴辽宁省的做法,成立营商环境建设局,牵头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二、意见建议

(一)建议持之以恒的抓好“一次办好”改革。“一次办好”改革,用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去年一年改革,效果初显。建议省委、省政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不懈地抓好“一次办好”改革,不断进行“版本升级”,真正创出品牌,推动干部转变思想观念,助推实际问题解决。

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范文第2篇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结合《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现将我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部署如下。

一、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对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快我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改造工作,完成政务服务门户、事项管理、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8项对接任务,确保如期实现与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融合。

加快“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和梳理工作,汇聚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投诉举报等各类监管数据,编制全区统一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同一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流程、时限、材料、表单、收费、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同层级政府同一工作部门的事项数量基本相近,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

聚焦办理量大且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探索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对“四级十同”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网上录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推动实现要素录入全覆盖、无遗漏、无差错。

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梳理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持续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专项清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持续分批公布“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实现85%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结合群众办事堵点疏解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重点围绕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证件证明材料多、重复提交等问题,梳理各部门高频证照,推动业务办结时同步签发电子证照。

在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环节开展电子证照应用。推广“集成服务”。完善实体政务大厅“一门”“一窗”改革。根据“一门”“一窗”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认定标准,持续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多门”变“一门”,不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推行“集成套餐”服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办“一件事”涉及的多个审批服务事项打包,为不同类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量身定制的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取消各类重复提交的证明材料,推行一表申请。

二、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三化”建设深度融合。区级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到95%以上,街道完成率达到90%以上,社区完成率达到60%以上,全区“三化”建设完成率达到60%以上。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人数达2800人次以上。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有序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推进创新开放合作。引导和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突破传统发展思维与模式,以区本土产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研发与技术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辖区产业发展能力。扩大科技贷风险资金补偿池规模,逐步完善科技贷业务流程,加快天使投资基金建设,探索启动“成果贷”、种子基金业务,促进财政资金最大化利用。

三、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

       打破针对民间投资的隐性门槛。依托在线平台推介一批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的重点项目。争取老工业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入库民间投资项目。继续规范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按照上级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方案,进一步推动重大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重大项目入库信息,配合做好重大项目监测服务平台运行工作。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实现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上级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

对区级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优化调整。积极落实上级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投资审批领域统一的审批服务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全面梳理发改系统省、市、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区级基本目录。编制完成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实施清单、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持续做好在线平台审批事项动态更新和信息维护。

推动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个窗口受理,后台信息流转”,实现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继续实行“单一窗口”政务服务免费申报制度。完成出口退税等国家标准版新增功能落地应用,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应用率达到100%,其他业务应用率全面提升。

一是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均等化通关政务服务主平台作用:提升“一点接入”服务功能;推广舱单和运输工具申报应用;延伸金融保险服务;扩大应用服务范围。二是全面升级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国际贸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完善口岸大数据和效能监测服务;持续加强平台运维保障。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

继续落实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工作。建立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联系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及时回应、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推进工作。强化跟踪服务,做好外资项目从签约、筹建、开工到竣工的协调服务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重大外资项目纳入市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区人大做好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组织各区直有关部门做好清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

四、营造宽松有序的企业经营环境。

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以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支撑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智造工业共享云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社会化服务。

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对税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推进“一网”办税,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依申请业务网上办税达到98%。推行税(费)制度分类指引,方便便捷查询所需制度,增强政策服务精准度。减轻税费负担。积极推进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开展新办纳税人“套餐''式办税。

全面推行统一的税收业务规范,确保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在营业场所公示客户工程典型造价手册,为客户免费提供10千伏及以下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和造价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用能咨询、用能综合设计、节能增效等综合能源服务,围绕重点领域积极引导客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积极为中小企业推广电e贷、电e盈电费小额贷存款服务,提供灵活的综合客户服务。实行差异化环保监管。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综合考虑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平、物料产品运输结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厂容厂貌、信用情况5大类指标,评选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凡被评上的工业企业,不再实施错峰生产,坚决防止“一刀切”和管控简单化,鼓励企业加快绿色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工作。落实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政策,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等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省级、市级基本目录,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创新融资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辖区内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发展信用融资、普惠金融和“双创”金融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融资协调服务机制,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全区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缓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特别是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营造竞争高效的市场环境。

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编制区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完整、全量归集共享。推动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电气暖、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邮政电信等公共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全量归集至全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推动各部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相关主体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全面落实市个人信用积分,在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出区个人信用积分创新应用,并形成典型经验。推动信用助力民营企业融资。完成与金融机构共享纳税、社保、行政处罚、水电煤气等融资相关信用信息,加强金融机构对守信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加快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上级联合奖惩系统“全流程”嵌入我区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保联合奖惩工作落地生效。

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并及时反馈奖惩案例。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持续推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定期诚信“红黑榜”。

六、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坚定不移服务保障经济健康运行。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做好金融和房地产领域案件审理,严防风险传导扩散。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环境审判“三审合一”,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变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采取活查封、分期履行等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产业转型升级。

依法审理涉企业的破产及改制纠纷案件。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重整、和解、清算等手段,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帮助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准确界定企业改制中的产权关系,对于产权有争议的挂靠企业,在查明投资事实的基础上明确产权,防止非法侵害企业主体合法权利。同时依法适用破产程序中的关联企业合并破产、行使破产撤销权和取回权等手段,查找和追回债务人财产,避免恶意“逃废债”。

七、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

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2019年“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影响力,加快建成一流社会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营商环境

(一)工作目标

对标《全国文明城市(地级)测评体系》(2018年版)指标,示范打造、集中攻坚、创造性开展工作,健全完善创文工作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实地考察点位建设、深入发动市民群众参与创建,着力解决薄弱环节,重点突破难点问题,全力以赴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以助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营商环境。

(二)工作重点

1.严格对标建设,全区齐抓共管。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部门都要认真研究《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工》,严格对标开展工作,力求精准、扎实、有效。

2.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整改落实。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部门要根据中央文明办2018年测评通报中反馈的问题,针对背街小巷、集贸市场、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等创建中的重点、难点,大力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交通秩序整治、大型停车场建设、“三无小区”改造提升、群众性创文宣传队伍建设、市民素质提升等创文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责任“三张清单”,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排出时间表、

路线图,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各方面问题整改到位。注重“疏堵结合”,建立常态长效机制,避免“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恶性循环。

3.抓实“三级督查”,层层传递压力。镇创文督查组要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同时通过督查通报、媒体曝光等,层层传递压力。

4.深化“四包四定四保”,推动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镇主要领导包片、班子其他成员包村(社区)、干部职工包点位(户),定人定岗定责定目标的“四包四定四保”工作,各部门要服务社区安排,做好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宣传,帮助社区解决实际问题。各村(社区)要广泛发动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创建氛围。

5.推动城乡一体,促进乡风文明。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文明创建向农村地区延伸拓展,重点抓好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开展移风易俗,狠刹基层“请客风”,让城乡居民共享文明创建成果。

6.动员各方力量,带动全面参与。大力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创文大比武暨‘文明之星’评选”等系列创文主题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校园、文明家庭、文明市民“创七文”行动,积极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引领社会风气不断向上向善向好。

7.强化创文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改造升级公益广告品质品味,要设计精美大方、统一风格模板,要和城市景观相匹配,让公益广告成为城市的美丽风景线,切实营造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知晓、支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发力,查漏补缺阶段(2019年7月)。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工》,对照中央文明办2018年测评通报中反馈的重点问题,全面排查,认真梳理重点工作,有针对性的制定2019年工作计划和创文攻坚方案。

第二阶段:冲刺突破,整改提升阶段(2019年8月)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部门,根据各自2019年工作计划和创文攻坚方案,对照测评标准,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镇创文督查工作组要加强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决战决胜,全面迎检阶段(2019年9—12月)。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部门要坚持常态化开展各项创文工作,按照标准对所有测评项目反复自查,全力保持第二阶段整改效果,助推宜宾市顺利通过2019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

二、强化舆论宣传助力营商环境

及时设置“营商环境建设年”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报道活动过程中的特色亮点工作、成效及全镇活动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人物事迹等,并积极向省、市、区主流媒体推送鲜活稿件,加大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舆论导向,形成人人关心营商环境、维护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要及时向区报《XX》、区广播电视台、XX传媒网、XX之窗微信公众号等区级媒体2019年“营商环境建设年”专题专栏投稿,大力宣传报道活动过程中的特色亮点工作、成效,以及在经济发展、社会建设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家等。同时,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监管,对于涉营商环境建设中所引发的舆情,及时快速应对,正面引导疏解。

三、凝聚各方力量助力营商环境

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范文第4篇

肥城市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坚持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来抓,构建起“1+4”工作体系,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迈上新的水平。“1”即“一个创建”:创建山东省法治政府示范市;“4”即“四个机制”: 保障平等的规则制定机制、宽严相济的行政执法机制、公正高效的司法工作机制、周到便捷的法律服务机制。

积极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以“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为抓手,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推行“店小二”式服务,严禁违法设置审批、证明等事项,动态调整部门权力清单,推进各类服务“流程再造”,提高办事效率,节约办事成本。各级政府带头做到守法诚信,认真履行政府合同和政策承诺。狠抓“关键少数”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培养,建立《行政诉讼败诉责任倒查办法》倒逼部门依法办事。

保障平等的规则制定机制。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牵头,发展改革、市场监管、财政、国土资源、审计等部门参与,建立重大决策、政策文件的联合会审机制。凡是市政府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生产要素、公共资源、公共服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等与市场主体有关的政策措施时,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把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理念贯彻落实到政策规则制定的全过程,全力打造合法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加强对政策执行的全过程监控,有效杜绝各类权力任性、权力寻租、有碍公平竞争的行为,对存在问题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及时进行评估清理,真正让市场主体感受到地方投资环境的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感受到政府亲商惠商的最大诚意和有力举措。

宽严相济的行政执法机制。由市司法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参与,建立行政执法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对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研判沟通,及时贯彻落实一些新的执法理念,推行监管执法优化创新。对重点领域、特殊行业从严监管,对重大违法行为从严打击,维护安全有序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环境。坚持“以人为本,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首次不罚”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抓好行政执处罚、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

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范文第5篇

【工商所2017年度计划范文一】

20xx年,是工商部门全面推进服务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我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局、邵阳市局及武冈市局的文件指示精神,围绕工商所规范化建设、队伍建设、窗口建设、市场准入、食品监管、生产安全、执法办案、维护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创优争先、服务民生等方面,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深入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积极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推动我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履职水平和综合素质

(一)加强队伍学习教育,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加强思想政治意识、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教育,加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业务技能和信息能力提升培训,不断调动干部职工的自学积极性,开展岗位练兵,强化绩效考核机制。认真贯彻《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组织全所人员深入学习新《条例》和《办法》,依照新《条例》和《办法》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二)适应改革的新形势,保持队伍稳定团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国家将对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进行调整,面临体制改革,引导干部职工认清体制改革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抓好队伍稳定团结是明年一项重要工作,做到队伍思想不波动、工作不松懈、监管不放松。

(三)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廉政文化理论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行政问责机制、行风评议机制,加强全所内外的监督制约,提高作风水平,增强服务效能。

二、进一步推进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一是加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在市局统一组织协调下,明确工商所岗位管理的总体目标和组织目标,规范职责任务、工作分工、工作重点、工作制度等。按照强局大所的思路,继续优化工商所结构、规模、配置,整合力量,规范设置,提升基层工商所的规范化水平,推进工商转型升级。

二是抓好工商所内务管理。在修订完善各项内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通过领导带头、强化监督检查、树立典型等方式,强化基层队伍的制度意识,做到自觉执行制度、维护制度。完善工商所绩效考核及工商所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将绩效管理与岗位管理进行对接,与岗位培训、岗位风险、岗位用人相挂钩,使绩效管理的激励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是加强队伍执法行为规范化,推进执法人性化。强化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破除执法就是罚款、严格执法就是从重处罚的错误观念,在执法中引入批评教育、行政建议、劝诫、引导和预警等柔性手段,做到一教二警三处罚四规范五回访,做到规范在先、监督在后,教育在先、处罚在后,告知在先、执法在后,宣传在先、检查在后,注重执法的社会效果,实现监管与执法和服务相统一。

四是进一步推进12315消费维权建设,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充分发挥12315网络体系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内部快速反应机制,确保消费者申诉、举报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以农村消费市场为重点,加强消费引导,开展经常性的消费教育、消费预警提示,继续开展送消法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院校等宣传活动。继续推进12315网络进乡镇、进社区、进商场、进市场、进企业,重拳打击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积极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

三、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监管工作,推进工商职能到位

(一)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制度。落实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扎实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规范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信息工作,全面推进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提升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督促辖区经营户做好索证索票和进销货查验制度,确保食品可查性、追溯性。

(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进一步发挥执法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建立健全校园联络机制、部门沟通机制、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高危、重点行业和校园周边各类违法经营行为。以市场监管巡查为切入口,加强无照经营整治和亮照经营管理,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规范个体工商户经营。尤其是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市场执法预警和依法查处相结合,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健康的消费环境。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把涉及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危行业作为监管重点,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年检验照关、制度落实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要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联合执法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完善红盾护农工作机制,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全完善红盾护农工作站的工作机制,加快对红盾护农工作服务站的建设,充分发挥红盾护农工作服务站的作用,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开展合同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农资市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工商所2017年度计划范文二】

一、第一季度

(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巡查。重点巡查农贸市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二)加强对元旦、春节节日市场巡查。重点巡查集贸市场、专业市场维稳安全、节假日食品安全。

(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种子、农药、化肥、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经营主体资格,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帐、产品销售台帐情况、种子经营户建立种子经营档案制度情况,查处农资经营违规行为。

(四)生猪定点屠宰及肉类食品专项巡查。重点查处违法销售注水猪肉、牛肉和家禽以及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白板肉和家禽的行为。

(五)烟花爆竹专项巡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和销售违禁烟花爆竹的行为。

(六)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宣传落实情况,《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

(七)粮食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粮食、饲料生产加工企业合法经营情况。

(八)鼠药市场和春季灭鼠工作巡查。

(九)结合验照、年检工作开展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二、第二季度

(一)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导巡查,不松动、不反弹确保监管效果。

(二)成品油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成品油经营主体资格。

(三)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信息化建设巡查,重点巡查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信息化建设推进落实情况。

(四)五一黄金周旅游市场及专业市场安全、经营秩序等情况巡查。

(五)煤炭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煤炭经营主体资格。

(六)危化品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危化品经营主体资格,打击违法经营、储存、运输危化品的行为。

(七)汽车市场专项巡查。按照《汽车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关于禁止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的通告》,重点巡查汽车经营主体资格、二手车交易行为,打击非法拆解旧车的行为。

(八)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饮料、奶制品、儿童食品等。

(九)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十一)液化气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液化气经营主体资格和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

(十二)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和学校后勤服务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学校后勤服务经营主体资格和食品安全。

三、第三季度

(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农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分类监管、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帐、建立产品销售台帐情况,以及农资经营网点的设置、前置手续等。

(二)粮食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粮食收购主体资格和粮食收购点的设置、前置手续等。

(三)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大米、面粉、食用油、中老年食品和中秋月饼生产经营单位。

(四)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准入和违规使用添加剂。

(五)国庆节前旅游市场巡查。重点对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农家乐、专业市场安全经营情况巡查。

(六)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七)野生动物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餐饮行业、集贸市场违规收购销售野生动物行为,同时查处商贩非法贩销野生动物的行为。

(八)鼠药市场和秋季灭鼠工作巡查。

四、第四季度

(一)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巡查。重点巡查市场业主第一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市场监管三化建设情况,集贸市场升级改造达标情况。

(二)红盾护农行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服务三农工作措施的落实,对辖区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培训和监管情况。

(三)元旦、春节节前旅游市场、专业市场安全、经营情况巡查。

(四)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节前食品安全、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等情况。

(五)市场秩序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划行归市、座商归店和市场卫生秩序,冒口经营。

(六)开展商标、广告、合同工作专项巡查。

(七)生猪产品市场监管及打击注水猪肉、白板肉专项巡查。

(八)建材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建材市场商品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