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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机构:商务部信用评级与认证中心
主审:韩家平
执笔:蒲小雷
“上证综指下跌3.2%、深成指下跌9.59%,在全球主要股市中表现垫底”,A股在2014年上半年交出的成绩单再次让6800多万股民失望。同时,截至6月30日收盘,2467家A股上市公司上半年总市值较2013年末略有上升,增长1216亿元,增幅为0.45%。其中1420家市值较2013年年末出现增长,市值增长的总和为1.81万亿元。
一方面作为我国企业界优秀代表的上市公司市值在增长,一方面股指却低迷不振。部分投资者质疑我国上市公司业绩欠佳,部分上市公司仅5人仍苦撑不退市,导致股指低迷。然而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究竟如何?随着首家退市央企长航油运走完退市流程,今后退市的上市公司还会增多吗?
本报告使用“中国非金融类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总指数(Financial Security Index,简称FSI总指数)”,根据所有非金融类上市公司财报数据,来对2014年非金融类上市公司财务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其中,本份春季报告根据所有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013年度年报进行评估和统计分析。 分析发现,从2012年开始,FSI总指数已经连续3年呈现持续下降趋势。
2014年是中国非金融类上市公司总体财务安全状况近6年中最差的一年。2014年FSI总指数为5172.12点,较上年度下降了101.75个基点,降幅为1.93%。
中国上市公司FSI总指数走势与我国GDP年增长率走势呈现正相关关系。由此,根据2014年FSI总指数预测值,在我国宏观经济政策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2014年我国GDP增长率较2013年将略有下降,预计为7%~7.2%左右。
分行业看,行业财务安全指数上升幅度最大的是综合行业(多种经营行业),其次是建筑材料业和国防军工、公共事业和交通运输等3个行业。从25个一类行业的财务安全指数得分绝对值来看,家用电器行业整体财务安全状况最好,其次是食品饮料和纺织服装两个行业。在所有行业中,房地产行业的财务安全状况最差,财务风险也最大。
2014年,中国上市公司优秀企业的总体数量减少,同时,存在风险的上市公司数量正在增加,鉴于中国证券监管机构已经大力推动退市制度,已有财务风险的上市公司将面临更为严格的审查,可以预计,中国上市公司退市数量将快速增加。
2014年中国非金融类上市公司财务安全为近6年最差
本报告分析的中国非金融类上市公司样本数为2213家。
从2008年以来,中国非金融上市公司FSI总指数呈现先升后降态势,在2011年FSI总指数达到最高值后,从2012年开始,FSI总指数已经连续3年呈现持续下降趋势。
2014年是中国非金融类上市公司总体财务安全状况近6年中最差的一年,中国上市公司总体财务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2014年FSI总指数为5172.12点,较上年度下降了101.75个基点,降幅为1.93%【见表1】 。
通过FSI总指数多期线性回归分析,中国上市公司FSI总指数走势与我国GDP年增长率走势呈现正相关关系。根据2014年FSI总指数预测值,在我国宏观经济政策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2014年我国GDP增长率将较2013年略有下降,预计为7%~7.2%左右。
从中国非金融类上市公司总体财务安全指标分析,中国上市公司整体财务安全状况存在以下特征:
1. 相对于整体营业规模而言,我国上市公司的总体资产规模偏大,资产效率偏低,资产总体上存在一定泡沫化。资产泡沫化是发生系统性风险的重要参考指标。
2. 从成本指标看,我国上市公司总体成本上升速度较快,成本成为吞噬企业利润的主要原因。
3. 无形资产价值存在高估现象,无形资产无法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贡献。
4. 借款效率普遍低下。大量上市公司借款对销售的贡献度很小,借款被用于各种不能产生销售的无效环节中。
总体结论和对2014年预测:近3年来,中国非金融类上市公司FSI总指数一直呈现下降趋势,尤其2014年,FSI总指数降至2008年以来最低谷。上述数据反映出,2014年中国宏观经济仍然处于下行通道,实体经济经营和财务困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企业财务风险进一步加大,应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了确保2014年我国宏观经济(GDP)增长达到既定目标,有必要在现行经济政策基础上,适度放宽宏观经济政策。
从宏观经济风险角度看,我国上市公司总体财务安全状况尚在可控范围,不会出现重大系统性财务风险。从投融资角度看,2014年我国总体投融资风险偏大,投资者从事投融资业务时应更为谨慎。
2014年,中国上市公司优秀企业的总体数量减少,同时,存在风险的上市公司数量正在增加,鉴于中国证券监管机构已经大力推动退市制度,已有财务风险的上市公司将面临更为严格的审查,可以预计,中国上市公司退市数量将快速增加。
三大产业财务安全指数均下降
――房地产业财务风险最大
结合申万分类标准和Themis模型分类标准,中国三大产业中,第一产业所属1个一类行业,即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所属18个一类行业,即采掘、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电子、汽车、家用电器、食品饮料、纺织服装、轻工制造、医药生物、公共事业、建筑材料、建筑装饰、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国防军工、综合等行业;第三产业所属6个一类行业(金融行业除外),分别是交通运输、商业贸易、休闲服务、计算机、通信、房地产等行业。
从三大产业的FSI指数【见表2】可以看出:
近两年来,三大产业的FSI指数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
2014年,FSI第一产业指数同比下降,降幅为4.02%,第一产业财务安全状况下滑速度较快,反映出第一产业2014年仍将在低谷中徘徊下行。
FSI第二产业指数2011年达到最高值后,已经连续3年持续下降。不过,2014年FSI第二产业指数的下降幅度小于第一产业指数和第三产业指数,降幅为1.41%,降幅最小,且指数值在三个产业中最高。这说明,第二产业受到宏观经济影响小于其他两个产业,整体财务安全状况相对较好。
FSI第三产业指数近5年来持续下降,2014年同比降幅为3.55%,下滑速度也较快,降幅低于第一产业,但高于第二产业。由于第三产业中的房地产行业指数远低于其他行业,使FSI第三产业指数远低于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
对比2013年,2014年25个一类行业中,家用电器和通信2个行业财务安全指数基本持平;汽车、交通运输、建筑材料、公用事业、国防军工、电气设备、综合等7个行业财务安全指数呈现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余16个行业财务安全指数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财务安全状况下降的行业是上升行业的2倍以上。
在所有一类行业中,财务安全指数下降幅度最大的行业是第三产业的休闲服务行业,降幅为14.23%,整体行业呈现断崖式快速下跌态势,行业风险凸显。除休闲服务业外,第三产业中的的房地产行业跌幅超过10%,跌幅排在第二位,鉴于房地产行业指数极低,该行业财务风险非常大。第二产业的钢铁、化工、轻工制造、采掘、农林牧渔等行业的财务安全指数也呈现较快速下跌趋势,降幅均超过了4%,均呈现出不同程度的行业安全隐忧。
在所有行业中,行业财务安全指数上升幅度最大的是综合行业(多种经营行业),行业财务安全指数同比上升8.31%;其次是建筑材料业,财务安全指数同比上升了6.86%;国防军工、公共事业和交通运输等3个行业上涨幅度也较大。
从25个一类行业的财务安全指数得分绝对值来看,家用电器行业整体财务安全状况最好,其次是食品饮料和纺织服装两个行业。这3个行业均属于生产和制造日用产品的行业范畴,体现了在弱经济周期环境下日用必需品受到宏观经济下行影响最小的普遍规律。
在所有行业中,房地产行业的财务安全状况最差,行业指数仅为2173.47点,指数值只有其他行业的1/2~1/3,且2014年财务安全状况同比快速下降,因此该行业是所有行业中财务风险最大的行业;建筑装饰业的财务安全状况排名倒数第二位,且同比出现较快下滑,行业整体财务风险也非常大。
超三成上市公司存在粉饰报表嫌疑,房地产最多
通过Themis纯定量异常值评级分析看,在2014年进行财务安全评级的2213家样本中,有744家上市公司存在不同程度的财务报表粉饰嫌疑,比2013年增加142家,占全部样本上市公司的33.62%。
关键词:政府审计;国家经济安全;关系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国际政治格局的变化,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为时代主题。和平时期的国家经济安全问题正受到各个国家的高度重视,尤其在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国家经济安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1 政府审计关注国家经济安全
中国经济发展具有集大国经济、转轨经济和不发达经济于一体的时代背景,在全球经济安全问题凸显下,国家经济安全问题更具有特殊性。
1.1 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性
美国政治学者塞缪尔・亨廷顿指出:经济活动是国家权力最重要的源泉,在一个主要国家间不大可能发生战争的世界里,经济力量将是决定一国是处于主导或相对优势地位还是从属地位的日益重要的因素。
1.2 政府审计与国家经济安全
国家审计制度的确立是基于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必要干预、调节和管理的现实需要,是国家政治制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政府审计是国家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审计的最高目标是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民利益,把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人民利益作为审计工作重要任务,尤其要关注财政安全、金融安全、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安全、民生安全、环境安全等,不负时代赋予的使命。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加剧以及可持续发展压力的加大,国家经济安全观越来越受到各国家和社会的广泛重视。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要共同面对国家经济安全问题。
2 关于政府计防御国家经济安全风险的研究
发展中国家政府审计虽开始关注国家经济安全问题,但研究尚未深入,我国对政府审计与国家经济安全问题研究也才起步。如何使政府审计成为国家经济安全“卫士”,承担国家经济安全风险审计重任尚在研究中。近年虽然针对政府审计的国家经济安全防御职能及范围研究较多,但对外国资本跨国并购产业安全审计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却很少。特别是研究产业安全指标体系和审计评价系统的构建,政府审计对跨国公司并购国内企业动机、趋势、绩效的评价,以及对国家经济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审计等问题研究鲜见。因此,我们构建国家经济安全“防线”,政府审计职能转变,建立我国政府审计国家经济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并肩负起防御国家经济、政治安全风险的重任有着重大意义。
3 政府金融审计与国家经济安全
政府金融审计作为金融监管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审计机构对金融机构会计记录、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所反映的业务活动真实性、合规性和经济效益所进行的监督、审查活动,对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加强政府金融审计是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内在要求。我国政府金融审计历经30年的发展已日渐成熟,但在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和方法、审计功能定位等方面仍存在有待改进之处。
作为金融监督的重要形式之一,政府金融审计是强化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提高金融效率、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手段。政府金融审计在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方面的作用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金融审计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机制。政府金融审计以审查金融机构财务收支真实性,评价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抗风险能力、资金运营效益为目标,便于我们从总体上把握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及时发现隐藏于金融体系中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整改建议,做好评价防御工作。政府金融审计围绕金融机构信贷资产业务、表外业务等具体业务展开审计,便于及时发现金融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化解危害国家金融安全的隐患,做好查漏纠错工作。政府金融审计通过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价,能够及时识别金融动态对金融安全的影响因素,便于我们完善宏观金融政策、提高金融安全预警能力,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提高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性。
金融审计是监督金融管理机构的重要手段。金融审计机构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层次分明,将有助于规范金融监督行为,优化金融监管资源配置,提高金融监管效率。
4 我国政府审计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关注
在我国,国家经济安全问题也受到高度关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首次将国家经济安全问题提到议事日程,并明确提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在扩大对外开放中,要十分注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并把国家经济安全提升到战略的高度;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2007年的全国审计工作总结中,刘家义审计长首次提出了“现代政府审计是经济社会运行的一个免疫系统”的观点。2008年,在美国次贷危机而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刘家义审计长在中国审计学会五届三次理事会及理事论坛上,对“免疫系统论”作了详尽得阐述。该观点认为,从经济社会发展与审计发展的内在联系来分析,从国家学说的更深层次研究来看,审计本质上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审计发挥的是预防、揭示和抵御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障碍、矛盾和风险的“免疫系统”功能。由此,我国会计、审计界就政府审计发挥“免疫系统”作用,从不同角度展开讨论。我国会计、审计界普遍认同“免疫系统论”的观点。审计署党组通过的《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了“充分发挥审计保证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全面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水平,初步实现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积极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审计监督制度”的要求。
5 中国审计的国际化趋势
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使审计国际趋同的进展迅速。审计的国际化更多地体现在国际审计准则的制定与采用上。中国审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势正在加速。我国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正在趋于国际化。
环境的变化是审计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土壤,无论这土地富饶或贫瘠,审计作为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极富生命力的产物就会适应环境的变化存在和发展着,不断地完善和创新自我,服务于对它需求的方方面面,承担着社会公众的责任。审计的生命力是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赋予的,审计发展的动力源来自于利益相关者们的博弈,只要社会存在、经济发展,审计必将继续实现其目标。
参考文献
[1]蔡春,李江涛,刘更新.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基本依据、作用机理及路径选择[J].审计研究,2009(4).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金融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创建金融安全区为载体,构筑经济金融发展平台,塑造新型政银企关系,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经济与金融的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1年内):创建市级金融安全区。
1.不良贷款清收成效显著。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偿还率达80%,金融信贷案件审结执行率95%以上。
2.诚实守信观念不断增强。积极争创全市“最佳信用县”。
3.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以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账户管理系统为载体,逐步建立完善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力争在政府集中采购、政府工程招标及年度单位、个人各类考核中对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率达80%以上。
4.有效信贷投入不断加大。全县贷款投放增长率与全县GDP增长幅度相适应。
(二)远期目标(3年内):创建省级金融安全区。
1.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社会公众信用意识明显增强,经济金融和谐发展。
2.信用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经济金融信息采集和披露程序科学规范,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具体严明。
3.金融机构实力大大增强。不良贷款率逐年下降,新放贷款到期收回率达98%以上,并实现整体盈利。
4.有效信贷投入明显加大。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尽力满足全县贷款的有效需求,积极支持全县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金融生态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金融副县长任组长,县人行行长和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民银行支行行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部门职责
(一)县政府办:负责对各乡镇(区)和县直各单位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对重要活动进行统一调度、部署,牵头负责金融依法维权,协调相关部门,组成专门班子,清收国家公职人员、社会人员拖欠银行贷款。
(二)县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局:负责建立全县国家公职
人员银行信用档案,对不讲信用拖欠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信用问责和组织处理。
广电局:负责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为金融生态建设工作营造好的舆论环境。
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依法对金融信贷案件进行审判执行和对金融违法犯罪的打击处理,与金融机构建立案件预防、案件移送、信息沟通、定期联席会等工作机制。
县农办:负责筛选、培植农业企业,协调金融部门为“三农”服务,对农业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监督。
县人民银行:负责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系统规划、日常调度、上下联络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相关经费,依法做好欠贷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扣划工作,配合金融机构搞好不良贷款清收。
县统计局:负责创建申报所需各类经济数据的整理、汇总和上报。
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依法打击逃税行为,强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意识,加强对纳税依据真实性的监督、检查。
县发展改革物价局:负责监督中介服务机构和执法部门按标准收费,加大对违规收费的查处力度,防范乱收费现象发生。
县工商局:负责加强工商法律法规的宣传,建立诚信机制,实施分类监督,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办理机械设备等抵押登记手续。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加强国土政策宣传,加强土地使用权管理,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
县房管局:负责加强房产政策的宣传,加强房屋产权管理,依法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定期监测房地产开发业务,协助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
县工业局:负责筛选培植民营工业企业,加强银企合作,对工业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监督。
县建设局:负责科学规划城镇建设,防止房地产盲目开发,配合建立房地产金融联席会制度。
县商务局:负责对招商引资企业加强服务、管理和监督,为企业争取有效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付创造良好条件。
县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邮储银行、信用联社:负责加强优质服务和业务创新,抓好金融知识宣传、新产品推介,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有效投入,加快对不良贷款清收和处置的步伐。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年7月)
1.成立领导小组。
2.完成创建方案、国家公职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不良贷款清收方案和国家公职人员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活动方案的制订。
3.完成国家公职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不良贷款清理工作。
(二)发动实施阶段(年8月——年12月)
1.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以“信用”为主线,组织创建金融安全区的专题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氛围。
2.8月底前完成国家公职人员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工作。
3.12月底前完成国家公职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不良贷款清收任务。
4.年底前完成政府集中采购、政府工程招标及年度单位、个人各类考核中对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率达80%以上工作任务。
(三)总结申报阶段(2010年2月)
1.完成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总结。
2.完成各类创建指标整理、汇总和填报工作。
3.申报。
六、工作措施
(一)以宣传发动为基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切实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搞好以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二是坚持常年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开辟专栏,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到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对清收不良贷款进度、恶意逃废债务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二)以完善机制为核心,建设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
1.完善政府指导机制。
(1)建立县政府牵头,各金融机构、经济主管部门共同参加的地方产业政策与货币信贷政策协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金融运行中的突出矛盾,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
(2)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筹建县信用担保公司,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平台,真正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3)建立银企座谈会制度。积极组织银行、企业通过项目推介、银企洽谈等市场化运作方式促成银企合作。每年举行三至五次银企座谈会,搭建重点企业融资开发平台,搞好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最佳融合,提高金融资本的使用效率。
(4)完善信贷投入奖励机制。继续实行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奖励政策,真正调动各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积极性。
2.完善金融服务机制。
(1)发挥人民银行的“窗口”指导作用。县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监测和贷款投向引导,研究制定适合我县经济发展特点的信贷政策指导意见,建立信贷风险预警分析体系,为信贷投放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
(2)加大银行信贷投入。各金融机构要努力增加贷款规模,创新信贷服务产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保证贷款总量的适度增长,确保信贷投放的均衡性和平稳增长。继续加大对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增加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信贷投入,稳步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家庭装修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业务,积极发放再就业小额贷款。涉农金融机构要继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范围,支持农村种养业和有市场开拓力的农户扩大生产经营。
(3)制订《县信用客户金融服务优惠政策》,让信用客户真正在贷款额度、利率、账户结算等方面得到实惠。
3.完善社会诚信创建机制。积极开展信用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信用乡镇(村、组)、信用社区、信用企业、信用农户的创建活动,加快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步伐,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各企业要恪守信用规则,不断提高自身资信等级;要严格执行借款合同,切实履行偿债责任,支持配合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尤其是在改制重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金融部门的意见,不逃废金融债务,共同构建以诚信为基石的新型银企关系。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审计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三)以清收不良贷款为重点,创建良好的金融法制环境
1.大力清收国家公职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不良贷款。通过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一年内使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率达到80%,行政事业单位贷款落实率达到50%。
法律的价值在于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就国际金融法而言,其作用在于建立和维护国际金融秩序、保障国际金融安全、促进国际金融发展。简言之,安全和效率是国际金融法的两大基本价值。这两个价值是相互促进和相互补充的。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是金融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也就无所谓金融发展;而金融发展又是金融秩序与金融稳定的根本保障。任何金融的低效率运行或停滞不前,都可能导致金融乃至整个经济的混乱与动荡。另一方面,它们之间也存在矛盾的一面。要维护国际金融秩序和保障国际金融安全,必然要求对金融业加以严格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国际金融的发展;而推行金融自由化,放松金融监管,可能导致金融业效率的提高,也有可能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反过来影响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定。这两大价值的博弈直接影响到国际金融法功能实现的程度。我们知道,国际金融法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学科,价值取向的定位不能因人们的主观认识而转移,它必须顺应时代的潮流并与经济基础的要求相一致。事实也是如此,国际金融法的价值取向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变化着。在国际金融法形成初期,即布雷顿森林体系确定之后,安全曾一度是其基本价值取向。各国都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视为主要目标甚至是唯一目标。
世界经济活动超越国界,通过对外贸易、资本流动、技术转移、提供服务、相互依存、相互联系而形成的全球范围的有机经济整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1997年5月发表的一份报告中指出,“经济全球化是指跨国商品与服务贸易及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认为,“经济全球化可以被看作一种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经济、市场、技术与通讯形式都越来越具有全球特征,民族性和地方性在减少”。经济全球化主要表现在贸易自由化、生产国际化、金融全球化、科技全球化。
金融全球化对国际金融法的影响重大。金融全球化表现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主体所从事的金融活动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扩展和深化,各国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和相互融合。世界各主要金融市场在时间上相互接续、价格上相互联动,几秒钟内就能实现上千万亿美元的交易,尤其是外汇市场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具流动性和全天候的市场。在这样的经济形势下,国际金融关系朝着多方向发展。从货币体系的全球化到资本流动的全球化,从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到金融机构的全球化,从金融信息流动的全球化到金融风险传递的全球化,从金融政策协调的全球化到金融法制建设以及金融交易规则和契约条款的全球化,金融全球化的内容可谓丰富多样、无所不及。例如,从国际货币体系看,伴随欧洲货币联盟的运转和拉美、亚洲、非洲等区域货币合作的开展,美元、欧元和日元三足鼎立的多元化货币格局正在形成;从国际资本流动看,近二十年来全球资本流动的规模、流速、冲击力均超过以往任何时期,其中,私人资本已取代官方资本成为全球资本流动的主体,其逐利本性使资本流动表现出很强的波动性。金融市场作为开展金融活动的平台,其全球化则构成了金融活动的全球基础,表现为各国金融市场的贯通和连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等异类金融市场间界限的日益模糊,金融市场的主要资产价格和利率的差距日益缩小,市场相关度显著提高。货币、资本、金融市场等金融全球化的构成要素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使得金融资源在不同国家间和不同层次上转移、划拨、金融和
互动。从而促进金融资源的优化重组,促进金融效率的总体提高。
二、经济全球化下国际金融法的价值取向
我们要看到,经济全球化在为金融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的同时,又具有放大金融风险的效果。纵观金融危机接踵而至的经济现实,我们不得不承认,经济全球化带来了金融风险的全球化,包括金融风险发生和传导的全球化。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经济体遭受国际投机资本冲击的概率大大增加,金融脆弱性演变为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加之一体化的市场为金融风险之跨国传递提供通道,“一荣具荣、一损具损”已成为当代国际金融生活的写真。由此警示我们,在看到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高效率的同时,也不能忽视金融安全。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调整国际金融关系的国际金融法也要随着经济的变化而调整其价值取向。各国的立法者和监管者都面临同样的问题,经济全球化加剧了金融竞争,而金融体系如果缺乏活力、运行低效,势必无法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自然就谈不上安全与稳健,更不必谈发展了。一方面要加大金融市场的开放力度,通过增加竞争以增加金融体系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要为确保金融稳定和公众对金融体制的信任而维持审慎监管。因此,法律必须在开放金融市场与加强管制之间加以选择。换言之,在促进金融效率与保障金融安全之间进行权衡,单一的注重安全优先或是单一的注重效率优先都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的经济发展趋势了。正是对效率与安全观的重新检视,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经济转轨国家,在其金融立法或金融体制改革中,都以提高金融效率为基础和核心,注重防范金融风险与促进金融发展相协调,当然,在以效率为基本价值目标的同时,国际金融法在发展中也体现出对安全价值的兼顾。
以美国为例,在经历了20世纪70-80年代的效率优先的放松管制时期后,尽管金融自由化给美国金融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命与活力。但是给银行业带来的危机也逐年增加。据统计,1982-1992年间,美国共有1442家银行倒闭。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展开,对于开放程度高的美国来说,强调效率优先而放松监管也加剧了整个金融体系的危险。有人指出,20世纪80年代的放松管制改革主要是制定新法,对废法的废止是不充分的。其结果就是解除管制部分不足以提高银行的竞争力,而保留管制的部分又无力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健。立法者和监管当局不得不重新审视放松管制的进程。在90年代里,美国立法开始体现出了对安全与效率的并重。这些法律从不同的角度,鼓励金融机构的竞争,注重金融体系效率的提高,加强对金融活动的风险管理。尤其是1999年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提出重整金融资源、实行混业经营和功能监管,实施兼顾安全和效率的审慎监管。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日本自1994年着手进行的“金融大爆炸”改革无不如此。如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提出了“有效监管”的六条原则,要求在实施监管时必须同时考虑,并将其作为新监管方式的指南。这六条原则是:使用监管资源的效率和经济原则;被监管机构的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衡监管的收益和可能带来的成本;促进金融创新;保持本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避免对竞争的不必要的扭曲和破坏。
考查有关国际金融的国际条约,也能看出对效率和安全并重这种价值取向的认同。无论是WTO还是NAFTA都强调放松金融管制,加强金融监管,促进金融自由化。WTO倡导金融服务的多边自由化,但同时也注重对安全的保护。WTO有关协议规定了有关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例外,如各成员方可以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并在出现严重的收支平衡和对外财政困难时,对已作具体承诺的服务贸易部门采取或维持有关限制措施;《金融服务附件》规定的“审慎例外”,允许成员方出于审慎原因而采取措施,包括保护投资者、存款人、保单持有人或金融服务提供者对其负有信托责任的人而采取措施,或为保持金融体系的完整和稳定而采取措施。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协调了“效率与安全”的目标冲突。NAFTA推进金融服务的区域一体化,都要求成员方拆除各种贸易壁垒和限制,有条件的开放金融市场,在保证金融安全的前提下促进金融领域的竞争,实现效率的最大化。基金组织和《基金协定》、世界银行和《世界银行协定》也都以新自由主义理论为指导,强调市场力量的自由运作,要求尽量排除政府的干扰。而市场机制主要是强调效率。这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这三大国际经济组织都是推行也鼓励成员国坚推行的金融体制和制度都是以效率为基本导向,注重对安全的兼顾。
晚近国际金融法价值取向上的这一变化,与金融全球化的国际环境有密切关系。因为金融全球化势必加剧金融竞争,而金融体系如果缺乏活力、运行低效,势必无法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自然就谈不上安全与稳健,更不必谈发展了。正是对效率与安全观的重新检视,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经济转轨国家,在其金融立法或金融体制改革中,都以提高金融效率为基础和核心,注重防范金融风险与促进金融发展相协调,当然,在以效率为基本价值目标的同时,国际金融法在发展中也体现出对安全价值的兼顾。
[关键词]金融;金融监管;金融安全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神经中枢,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加入WTO后,在金融市场开放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金融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金融市场开放后,国际金融资本会因政治、经济和市场之变化而在国内外迅速流动,从而冲击着一国的金融体系,潜伏着很大的金融风险。近年来,世界上频频发生的金融危机证明,如果—国在防范金融风险问题上认识不足或处理不当,就会发生金融风险甚至金融危机,从而威胁到自身的经济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美国经济学家麦金农在总结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的经验教训时指出:过早地取消对外国资本流动所实行的汇兑管制,可能导致资本的外逃或外债的增加,也许二者兼而有之。诺贝尔奖得主托宾教授则明确指出,中国应积极参与经济和贸易的全球—体化过程,但不要急于使自己的金融市场同国际金融市场实现—体化。这就是说,不要在条件不具备时,过早地取消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实现人民币完全自由兑换。
在资本项目管理方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都不强求其成员实行货币的资本项目可兑换。我国加入WTO的协议也并末承诺人民币资本项目的可兑换。入世后,我国仍将维持资本项目下外汇管制的体制。这是由于资本流动对—国经济会产生较大影响。在建立完备的市场运行机制、利率机制,以及各项严格的制度之前,过早地取消对国际资本流出、流入的限制,国内经济极易受国际市场左右。放开资项目的管制,前提是建立灵活有效的金融宏观调控机制,加强金融监管,提高应付国际资本流动、资本价格变动和汇率变动冲击的能力。要做到这些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当前我国外汇储备稳步上升、到001年10月底已达2030亿美元。加人们WTO后,利用外资潜力巨大,资本项目对外资有着较强的吸引力,因此,国际收支仍将保持乐观的前景。良好的宏观经济状况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了我国加入WTO后人民币汇率将继续保持稳定,而这是加快外汇体制改革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外汇管理部门正在从改进汇兑监管和提高国际收支监测预警能力等方面人手,积极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最终实现人民币完全可兑换,这是我国外汇管制体制的长远的终极目标,也是我国融入经济全球化最佳次序中的最后一步。
鉴于金融市场的开放,伴随着金融风险的增加,我国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加强对外资银行的监管。
首先,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管机构,并完善外资银行监管的法律体系,使之系统化和法制化。与WTO重要原则之—的“国民待遇”原则相一致,国外发达国家将外资银行与国内银行—视同仁。这一模式理应成为我国监管机构的最终发展方向,但是由于国内银行与国外资本实力雄厚的大银行相比差距过大,所以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主要是在世界贸易组织允许我国金融业进入自我保护的五年左右的时间里,外资银行和国内银行的监管需分开进行。在此,人民银行现有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就应成为最高机构,全权负责外资银行监管及相关事宜。另可下设局、处等基层组织,对不同地区的不同外资银行进行监管,并直接受各地人民银行领导,独立于地方政府。这一过渡过程及最终制度的稳定和形成都必须以外资金融机构监管法规体系的完善为基础,以保证外资银行的健康发展和我国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第二,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监管。这是有效监管的首要环节。其主要内容有:一是有关法律法规和达成的协议.对进入中国市场各类金融机构规定的资本金最低限额。据报道,在华设立外资银行最低资本金为200亿美元。二是按照我国有关法律,对外资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认定,有违规违法记录者不得认定。三是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对外资银行业务范围的认定。
第三,对外资银行业务营运的监管。在监管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到透明度这基本原则。透明度解决的是游戏规则和披露信息的公开化问题。落实透明度原则,要求各类金融机构在金融活动中必须遵循国际标准统一会计准则。在亚洲金融危机中,韩国、日本等国的—个重要教训就是金融运行的透明度不高,直到出现支付危机并引致倒闭时监管当局才获知真情况,但这时采取补救措施为时已晚。在这个问题上,对外资银行业务运行透明度的监管方面必加强外部审计的作用,除采用传统的日常报表分析外,还要求外资银行聘用至少一名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将其有关材料在权威报告上.予以公开位之受到法律、公众、专业人士等多方监督。
第四,针对当今形势,建立以风险性监管为主导的管理方法。风险性监管是—种预防性的事前监督,在今天银行风险增加的形势下是保证金融机构处于良好营运状态的重要措施。但我国多年来在这一领域内基本是一片空白,缺乏经验,需要洲门探索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