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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态文明 产权 市场缺失 自然生态环境 价值补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产权改革一直没有真正完成,不是产权前期改革难以进行,就是实行了改革也难以长期见效,绩效不明显。尤其是自然生态环境要素的产权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尤为突出,自然资源环境一直以来都没有被作为生产要素并界定其产权归属,致使自然生态环境没有形成能够真正反映其实际价值的价格体系,在市场中,找不到相对于的市场或者市场化程度很低,更没有相对应的产权市场的存在,其价格没有正确反映资源环境的稀缺程度,导致市场对资源环境的配置失灵。
一、自然生态环境资源市场缺失的根源:产权市场的缺失
西方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角度,将自然生态环境等要素资源的问题的实质归结为一个外部性问题。在这样的理论范畴内,外部性的效应存在正负之分,但是其内在化都与相关的产权制度密切相关。自然生态环境要素资源的产权制度安排,需要从法律层面对不同利益主体相对于自然生态环境资源而产生的产权关系进行明确,这其中既包括了产权的归属权,也包括产权的流转以及监管等全过程的内容。不同的产权安排决定着各类自然生态环境资源分配的公平性、配置的有效性、监管的适度性和发展的可持续性。
1、所有权与产权理论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所有权是隶属于物权的自物权,亦即权利全体对自己的所有物享有的物权。而物权是又隶属于财产权。即所有权是财产权的一种。产权概念是由科斯等制度经济学家提出来的,产权这一概念重要性在于其经济学分析和与市场经济的同步发展。
科斯认为产权是人们“所拥有的是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力”,这种权力的配置与经济利益的获得具有密切相关性。在经济学界比较权威的《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阿尔钦把产权作了如下的表述:“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
将产权的概念和涵义做出精准定义的是美国的制度经济学家弗鲁博顿和佩杰维奇,产权指“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它是一系列来确定每个人相对于稀缺资源使用时的地位的经济和社会关系”。
马克思的所有权理论也是与经济运行息息相关的,其所有权的本质也看作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强调所有权和法律制度对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马克思对于产权本质的分析是在所有制的框架中进行的。
2、自然生态环境要素的产权
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矿藏、水流、土地、森林、草原等这一系列的自然生态环境要素资源,在我们国家现有的市场体制里,是属于全民所有的,其产权在在理论和市场实践中,都是无法分割存在的,全民共同占有自然生态环境资源,全体人民是作为一个整合体,对自然生态环境要素资源共同行使产权并获得收益。现阶段来看,这种全民共同占有的自然生态环境资源产权的实现形式是国家政府所有制。
下面通过土地这一特定的自然生态环境要素资源来分析其产权安排。土地作为一种很特殊的自然生产要素资源,在我们国家,任何地区的土地资源都不是无主之地。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资源,其处置权和收益权(无论是作为所有权还是市场经济里的产权)在现实经济活动中都是存在明确的权利主体的。一般来说,在农村地区,现阶段的土地产权形式被称之为“集体所有”。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我国,各经济体和国家在对产权的规定中,没有“集体所有制”的产权形式的存在。然而在现实的市场经济中,土地尤其是城市工业用地,绝大部分都是由地方政府作为其产权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同时也是直接的收益者。
在我们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特殊的时期,同时又是市场经济体系下,自然生态环境要素资源的所有权较为明确,但是其产权的实现形式和权利主体等都很模糊,所以,相应的现实中的自然生态环境要素资源的市场也存在着各种乱象,市场体系结构中这部分的市场存在着产权缺失导致的制度性缺失。
在很大程度上,人类对于自然生态环境等资源的利用和开发是无节制和无理性的,佩珀认为,这一系列对自然生态环境资源的开发和控制手段本身并不是自然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真正的原因在于对人类对待自然生态环境的“特殊方式”。这种特殊方式就是一种市场经济中存在的不合理的管理方式。而造成这一存在的根源在于自然生态环境要素资源产权市场的缺失,产权在市场中没有交易,或者其交易的范围和程度都没有在市场中得到充分的表达。
3、自然生态环境要素产权的实现与产权市场
市场经济体系中,自然生态环境要素市场、副产品市场和排污市场等的结构缺损,并不意味着没有相关的市场交易,只是缺乏一个成熟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相关交易市场。这种缺失的根源不在于交易本身,而在于交易行为之外决定着其交易基础的产权制度的缺失。自然生态环境资源要素产权的实现,最终途径也是通过市场来进行的,因此,自然生态环境要素产权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成为自然前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市场交易中的资源稀缺性矛盾的凸显,因为某种要素资源在市场中出现了稀缺无法实现充分供应的状态,这种稀缺就成为了人们确立产权边界和产权主体以享有此类资源的配置权利的基本条件。因为,只有在自然生态环境要素等资源稀缺的情况下,自然生态环境等才被看成是一种可以提供各种服务的财产,对这些资源过度消费才会引起自然生态环境要素等资源财产(用货币衡量的自然生态环境要素等资源)的过度贬值。这种情况下,如果产权没有被清晰界定,必然会导致因自然生态环境要素市场缺失带来的所谓“外部性”和市场“失灵”等问题的产生。
二、生态文明下人与自然的和谐:自然生态环境价值的市场补偿与回归
生态文明在社会形态中表现为人的社会属性和经济属性与自然生态属性全面统一的形态。这种形态的统一不是集中属性相互间的服从与被服从,而是一种良性的契合形态。人与自热的良性循环与和谐共生,是生态文明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不仅需要人类伦理价值观的转变,更需要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改变,最直接有效也是最根本的途径是通过市场,对自然生态环境进行补偿,这种补偿是自然生态环境的经济价值的真实回归,真正建立去能够反映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最大程度体现其未来存在价值的自然生态环境资源价格体系
按照西方经济学的观点,稀缺资源的合理市场价格应该等于反映其稀缺程度的相对价格,等于使用该资源的边际成本。而在现实的市场交易中,自然资源日益稀缺的情况下,生态环境资源的无产权和零价格制度,致使其生产和消费中存在私人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成本以及私人边际收益与社会边际收益的差异,导致了自然生态环境资源的竞争性使用和环境质量的不断降低,产生了外部性问题。将自然生态环境资源推向市场,让环境资源日益提高的稀缺价格在市场中显现,才能真正在市场中体现自然生态环境要素资源的经济价值。
自然生态环境的问题产生的根源就在于其没有被作为生产要素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致使自然生态环境资源的价格没有准确反映其稀缺程度,导致市场对自然生态环境资源的配置失灵。当资源已经日益稀缺时,依然实行零价格或远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使用制度,其市场价格与其相对价格严重偏离,导致消费者的竞争性消费,使需求扩张,致使供求之间的矛盾激化,进而导致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一系列环境资源危机日益严重。因此,通过对环境资源的合理定价和有偿使用,使市场价格能有效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才能最终实现环境资源的有效配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是资源作为商品的相对稀缺性在市场实践中的信号和度量,它综合反映着相关要素资源的供给与需求的市场状态。
库兹涅茨通过对包括一些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现代经济增长史的研究,证明了“经济增长的负效应”的存在。“负效应”中包括了自然生态环境恶化等矛盾和问题的累积。这些负效应的累积对于生态文明的建设具有明显的阻滞作用。根据库兹涅兹的环境污染的倒U曲线,从我国自然生态环境污染情况来看,没有经过处理或不达标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排放总量一直呈现上升趋势。自然生态环境污染的发展还处于倒U曲线的左侧,且离拐点还有一定距离。
符合建设生态文明要求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必然是通过市场机制对自然生态环境价值补偿的可持续发展的市场机制,这种市场机制的实现包括生态环境资源在内的社会总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市场机制对自然生态环境资源的价值补偿,最终引导经济发展方式朝着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前进。
在粗放型的经济增长过程中,自然生产要素等资源的经济价值得不到重视,在市场中也没有体现。当经济水平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我们也逐步丧失了生态环境资源等带来的红利。由此带来的的影响是,自然生态等因素成为了制约经济持续发展的因子。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只有恢复副产品等要素资源的真实经济价值,使自然生产要素的生态价值在市场运行中得到最充分的价格体现,用价格机制对自然生产要素等资源定价并提高市场主体(企业生产者和市场消费者等)对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的认识。
自然生态环境的价值补偿,离不开副产品市场循环机制的有序和高效运转。副产品市场外部制度环境的滞后是各种二次污染的现实滋生土壤。现代社会的很多经济活动都要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或者说这些经济活动都要消费原有自然生态环境的使用价值而使生态环境的质量下降。建立健全相应的副产品市场体系,通过市场体系的调节作用,对自然生态环境进行合理和充分的价值补偿,而使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必要的保护欲重新建设的费用。这应是把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和管理纳入市场经济轨道的根本之路。也只有采取这种方法,才能使生态环境的价值在市场中得到最充分的体现,并运用市场规律来解决产生负效应的生态环境的价值补偿问题,并为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筹措到可靠的资金,逐步解决一些原材料和重工业基地城市长期存在的“输出资源和产品、留下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副产品市场混乱的现状,促使资源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瑞娥:环境产权界定与环境资源保护的理性思考[J].当代经济科学,1999(3).
[2] 程承坪:所有权、财产权及产权概念辨析――兼论马克思所有制理论与现代产权理论的异同[J].社会科学辑刊,2007(1).
[3] R・科斯、A・阿尔钦、D・诺思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4] 佩珀:生态社会主义――从深层生态学到社会正义[M].洛特雷出版社,1993.
关键词:土地资源;生态红线;划定
在生态文明的大背景下,做好耕地保护工作是重心,但与此同时更重要的是要保护好土地的生态功能,为人类生存发展创造条件。如何做好土地生态功能的保护,其中生态红线划定是关键,加强生态用地保护,提升我国土地资源环境承载力,完善我国现有土地利用分类,并对天然林、湿地以及草场等做好开发工作。严格划定生态红线,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节约集约用地,缓解我国现有的资源环境承载压力,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
一、土地资源与环境、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一)土地资源与环境的关系
站在整个空间结构来分析,土地是综合了地球中自然环境、社会历史以及社会经济,自然环境主要指的是动植物、水文、气候、地貌等,这些因素的存在对人类的环境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更对我国进行土地规划有了限制。土地是整个环境的自然产物,甚至在人类还没有出现前,土地资源就已经存在了,土地资源本身就是环境资源的一种。在生态的角度上,土地是由土壤、水文、岩石以及地貌等共同构成的一个系统。土地的生态性质也是其自身和环境共同展出出来的特质,环境作为土地利用的一项关键因素,也就意味着土地资源与生态保护之间密不可分。
(二)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1、土地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土地利用作为人类一种特殊的行为,把土地作为一种应用对象,利用土地自身独有的特质,满足人类的需求,为人类提供经济活动的可能。这一过程也是人类与土地进行物质、价值、信息相互交换的过程。土地利用的途径一般是进行广度的扩展和深层的挖掘,通过这两种途径能够更好的满足人类对环境资源的需求。土地利用过程中会涉及到对生态环境的利用,由于其强度和方式的不同,给予生态环境的改变也会有所不同,人类通过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势必会影响土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给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土地利用决定环境的质量。土地资源与环境之间具有如此紧密的联系,人类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势必会增加土地资源环境承载力,会涉及到环境的影响,例如,地球上的耕地并现有的城市建筑所取代,给土地的利用性质发生了极大的转变,让土地的功能日渐复杂化,加剧了土地资源环境承载力,影响了整个环境的质量。
二、进行土地资源生态红线划定的必要性
土地资源生态红线的划定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土地除了拥有土壤、气候、水文、地貌以及生物等自然要素外,更是与人类日常的生产生活紧密相关,是人类居住、栖息的基础和重要保障。在当前社会中,土地资源已经不仅仅是简单自然的经济综合体了,而是转变成为了拥有巨额价值的社会资产。我国土地资源表现出了极大的财富价值,进行土地开发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冲动,但是由于我国部分地区对于土地资源缺乏合理有效的利用,造成土地的过度开发、无序开采,使得我国土地已经接近甚至超过土地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
土地是自然给予人类的资产,土地资源不仅仅属于现在的我们,更属于后代,想要实现土地资源的长期持续发展,为我们的后代留下余量的土地资源,就必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但是我们需要认识到生态红线的划定,并不是意味着生态红线区域内受保护的土地资源不能够为其所在地的居民提供经济价值。而是说一个区域独有的土地利用格局,更好的展示出了该区域生态系统自身独有的生物和物理属性。整个区域社会经济格局也在充分展示着这一区域本身的生态系统自身的结构特点。尽管说生态红线的划定作为一种生态红利,会让当地的居民失去部分发展机会,但是也让其利用绿色产业赢得了更好的发展机会。重要的是实现了我国生态保护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共赢。利用生态红线的划定为我国构建了一个可续有序的生活、生产及生态空间布局,更为我国生态系统以及生态环境脆弱区制定出了该区域合理的管理策略,并对土地资源的开发进行明确的限制,推动了今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动了我国整个经济的长期稳步前进。
三、土地资源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
针对当前我国土地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现状,进行生态红线划定是对土地资源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在进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是,需要对现有土地资源的状况进行基础综合的调查,并全面考虑现在以及未来人类对土地资源开发的需求,在针对整个生态系统的发展要求,制定出更为严格的程序并进行科学的管理。
在对我国现有土地资源进行生态红线划定时,要坚持好三项原则,首先是维护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生态环境的安全在多种程度上直接影响着国土安全和人身财产,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是影响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所以在进行土地资源生态红线划定时,需要全方位的考虑我国现有生态系统的健康,对于那些需要严格保护的土地资源必须纳入到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内。
其次就是要突出生态红线的强制性。一旦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进行必须严格执行,对红线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其开发的限制,土地自身具有的资本潜力和投资价值,吸引着人类进行土地资源的开发,加重了土地资源自身环境承载力。所以必须严格按照现有的程度进行生态红线的划定,并给予生态红线较强的法律效力,让所以想要进行保护土地资源开发者都望而却步。
最后就是要兼顾生态系统的社会性。自然生态系统是一种自然资源也是一种社会财产,进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对人类社会系统势必会有一定的影响。所以需要我们结合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和社会经济功能,做到既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健康同时也满足人类的需求。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同步。
四、结束语
十报告中提出,要讲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整个社会建设的重心,将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等相融合,确保环境保护制度。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两者本身一个密不可分的共同体,土地资源生态红线划定尤为必要。
参考文献:
1森林资源不断减少
当前伊犁州森林保护中存在森林资源不断减少的问题,而且呈加剧趋势。每年都有大量的林地资源在减少,减少的原因有很多,包括森林病虫害、不合理采伐和毁林开荒等。基本建设和工业生产也占用大量的林地。
2林业产业效益低
林业产业效益低是森林资源保护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伊犁州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林业企业趋同,资源分散,重复生产,长期经济效益不高。伊犁州的林业产业与国家规定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建立健全的森林工业体系,实现林工结合的发展,实现了以工养林的发展,森林工业才可以反哺森林资源。而伊犁州森林工业不可能实现对森林资源的反哺,因为它正在不断萎缩,不断下降。
3自然灾害频发
森林资源保护中自然灾害频发的问题日益突出。我国长期遭受水旱风沙等自然灾害,尤其是在我国西部。我国每年都有大面积的农田遭受旱涝灾害。全国水土流失的面积也在逐年扩大,荒漠化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伊犁州的个别地区土地盐碱化、草场退化等问题比较突出。频发的自然灾害对保护森林资源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二保护森林资源的措施
1做好勘察调查
做好勘察和调查是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前提。必须对森林资源现状进行勘察和调查。对森林资源的勘察和调查必须全面、科学,同时勘察和调查应该是动态的,不能有一劳永逸的思想,要时时掌握森林资源的新情况。勘察调查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对森林资源保护进行统筹规划,制定出一套有效的保护方案。
2完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
完善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是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保障。针对森林资源保护,国家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健全,对相关的政策制度进行完善。对于滥砍滥伐过量采伐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毁林开荒行为要进行严厉的处罚。要有计划地使用森林资源,减少资源浪费。同时要做好种植工作,有计划地造林。
3加强宣传力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曾多次郑重提出,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物质文明是人类在社会发展中改造自然的物质成果,它表现为物质生产的进步和人们物质生活的改善。生态文明是人类在发展物质文明过程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成果,它表现为人与自然和谐程度的进步和人们生态文明观念的增强。
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从全球范围看,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物质生产取得巨大发展的同时,对地球资源的索取超出了合理的范围,对地球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其严重后果就是全球气候变化,以及过度开发土地、滥伐森林、过度捕捞、环境污染等所产生的其他负面效应。近些年来暴雨、高温等极端气候频繁发生,就是大自然向人类敲响的警钟。
在我国突出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大任务。一方面,我国人均资源不足,人均耕地、淡水、森林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和*%,石油、天然气、铁矿石等资源的人均拥有储量也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另一方面,由于长期实行主要依赖投资和增加物质投入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能源和其他资源的消耗增长很快,生态环境恶化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不论对于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还是对于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都是至关重要的。实践充分证明,物质文明建设,不仅同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相互依存、互为条件,而且同生态文明建设互相依存、互为条件。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到*年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年在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构成中,第二产业占*%,其中工业占*%,分别比*年提高*和6个百分点,特别是近几年一些消耗资源多、污染大的行业发展过快,这是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日益突出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消耗资源较少、污染较轻的第三产业比重明显偏低,*年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只比*年提高*个百分点。因此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提高其比重和水平;并且优化第二产业内部结构,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提升高技术产业,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工业的发展。同时,要立足我国国情,正确引导消费结构升级,形成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城乡建设模式和消费模式。应当看到,西方发达国家的消费模式,是建立在索取全球资源基础上的。据全球生态足迹网估计,如果在全球维持一个像美国社会这样的物质社会,将需要五个地球的资源,而维持一个像英国这样的社会也需要将近三个地球的资源。当今的时代条件和国际环境决定了我国不可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旧式工业化道路;人口众多,人均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不应当也不可能模仿一些发达国家以挥霍资源为特征的消费模式。比如,城市应以发展公共交通为主,适度发展私家车;建筑应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的,限制建设占地多的别墅、高尔夫球场,等等。
[关键词]生态环境; 水资源; 植被; 生态建设; 水土保持; 关系
中图分类号:TV21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8-0245-01
1 前言
围绕水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与发展的问题开展科学研究,研究和推广适合我国国情和当地情况的节水灌溉和工业节水的技术,使之逐步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系列化和市场化;研究防治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措施;加强对河流、湖泊、水库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研究;加强对水利经济及政策的研究,以及流域水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化的研究与实施等。同时,加强水资源管理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人才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水资源管理的任务。
2 生态环境建设的含义
我国人口众多、社会活动对环境压力较重,加之人为活动已严重影响生存环境,因此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一方面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也是人类生存延续的保障前提。生态建设其关键在于通过对原有生态系统中各联系要素的研究,找出破坏原生态系统的原因或主要原因,并在此基础上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因此生态建设的重要意义不仅仅局限于对原有生态的简单恢复,更重要的是通过防治过程中发现自然生存规律,通过掌握自然生存规律,可以更加合理地利用自然界。当今社会的发展已越来越离不开生态环境的防治,生态环境建设已变成我国的基本国策,是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
生态建设的内容不仅包括了对原有生态系统中各关联因素的研究、分析、治理,同时也包括了对自然生存规律的总结、归纳。因此,可以说生态建设过程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一种途径,体现了人类尊重自然规律、利用自然规律的科学途径。其具体内容不仅涵盖了以植被生态建设为主的如荒漠化防治、草原生态防治、水土环境防治等,同时也包括以工程改造为主的生态重建系统。其中,以植被生态建设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为两大重点。
3 植被生态建设与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伴随着人类认识、改造自然界,各种破坏自然界的活动也在不断进行着,其结果则是潜移默化地影响、改变生态平衡,造成生态系统的破坏。特别是植被生态系统的破坏,往往可以直接影响土壤、水文、大气和生物等其他生态系统的平衡,带来连锁效应。因此,可以说植被生态系统建设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
植被生态建设是以自然植被的种植建设为主的生态建设过程,具体包括了灌木植被、森林植被、草原植被、荒漠植被等类型的植被建设。通过相关的监测数据及研究发现,森林植被建设是整个植被生态建设的关键,这是由于森林覆盖面积广、生态系统复杂多样、对生态气候的影响最直接。因此,森林植被建设不仅是植被生态建设的关键,也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
森林植被建设与水资源的保护利用,是以生态系统中的水循环为基本原理: 大气降水通过森林被部分截留并下降到地面,再被森林逐层吸收、分流、下渗,而被森林截留降水部分通过植被直接吸收,部分被大气水循环利用。对于森林植被,水文作用的影响非常明显,这是因为森林植被体量较大、结构复杂,林下土壤渗体量较大、结构复杂、林下土壤渗透性强,这也使得森林植被的水文特点突出且对生态系统的调节作用很明显,概括起来为以下两个方面:
( 1) 森林生态系统有很强的截留蓄水能力。由于森林生态系统复杂多样、覆盖面积较广,因此对于大面积降水或区域降水,能够很好地涵蓄水分。同时由于森林生态系统中植被的生长周期较长,其深层土壤的涵蓄能力更是突出。特别是复杂紧密的森林系统,其涵蓄能力比单层稀疏的人工林要强 3 ~5 倍。因此,我们应加强保护天然林,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生态建设。
( 2) 森林生态系统有很好的平衡径流河川的作用。由于森林生态系统的复杂多样性,使得其对截流蓄水方面有着明显作用,而这也为调节河川径流的水文特点起到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在突发性暴雨期间,森林生态系统庞大的涵蓄能力,不仅有效补给了地下水含量,同时也牢固了地表土壤,大大缩短了洪水峰值的出现时间; 另一方面在季节性枯水期间,森林生态系统依靠自身的涵蓄给养,不仅保证了森林生态系统的正常,同时也可以间接补给河川径流,大大降低了枯水期干枯的机率。
4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与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水土治理不仅关系到水文、土壤、生物等相关生态系统的平衡,同时更是植被生态系统改善恢复的关键,因此水土综合治理是生态建设的基础。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究其本质,就是加强植被生态建设。一方面充分发挥植被生态对水土保持的调节作用,另一方面积极提高水土保持对植被生态的维护作用。
所谓水土保持,就是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包括生物措施、土地措施和工程措施等,以达到改善平衡水土资源的生态循环。水土保持对水资源有积极的影响,特别是在复杂植被生态区域,其生态建设效果也更加明显。
能大幅提高生态系统的截水效果,并显著提升生态系统对水资源的循环利用。一方面通过采取有效的植被建设,不仅可以增加生态系统的截留蓄水的能力,增加地下水的蓄水量和调节河川径流的流水量,最终可以直接作用于农业生产; 另一方面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能积极改善相关的其他生态系统的平衡,增加生物和植物的数量,最终可以提高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率。
5 尚需研究的问题
生态环境建设,特别是植被生态建设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与水资源的保护利用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一方面生态环境建设可以直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另一方面水资源的保护利用可以进一步调节生态环境。但是目前由于监测数据的缺乏或技术手段的不到位,仍存在一些问题无法得到应证:
森林植被与水文气候的关系仍缺乏有效的监测数据论证。虽然现在对森林植被的研究较多,但大多数仍停留在森林植被与小范围水文特性的关系研究,由于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使得森林植被与大区域大气水文关系缺乏足够的有效数据。而这一点也阻碍了森林植被与区域水文特性关系的深入研究,特别是森林植被与区域性降水,无法验证其二者的相互关系。再如对复杂的森林植被系统( 主要指由于森林面积较大,包含 2 个以上气候带的森林植被系统) ,其与区域性水文特性的关系仍是通过小范围实验得到,因此也就阻碍了利用森林植被调节区域性气候的研究进展。
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工业化的进程加快,水资源逐年恶化; 加上国人对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使得我国在经济发展中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水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我们必须对水资源进行保护。尽管水文作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统一关系已有比较深入的研究,但是由于目前水文监测的数据不够充分,致使某些局部问题的研究尚缺乏足够的数据支持。加之普通大众科学知识普及不够及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导致我国对生态环境缺乏 “全民参与”的意识和实际行动。
参考文献
[1] 沈国舫.植被与生态环境(中国水利协会成立70周年特邀报告)[R].北京:北京国宏宾馆,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