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金融安全战略

金融安全战略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金融安全战略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金融安全战略

金融安全战略范文第1篇

关键词:金融化;石油金融;石油安全;石油美元

新世纪以来,石油市场与货币市场、外汇市场深度渗透,与期货市场、衍生品市场紧密联动,石油金融一体化的程度日益加深,成为深刻影响各国石油安全的关键变量。随着国际石油金融化的趋势的进一步加强,金融战略已经成为各国构建石油安全体系的重要支撑,以健全的石油金融战略确保能源安全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选择。目前,中国的石油金融市场正日益完善,积极推进石油金融一体化战略,对于利用金融杠杆加强石油产业调控和规避石油价格风险,进而增强中国石油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 国际石油金融一体化的基本趋势

1. 国际石油市场的金融化。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石油期货市场日益完善,石油市场的参与结构和交易结构均发生了重大变化。石油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已经由石油公司变成了各类金融机构,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对冲基金、养老基金、私募基金、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纷纷涉足石油领域,而且石油市场金融交易量远远超过实物交易量。与此同时,由于国际石油价格波动剧烈,为了规避石油价格风险,石油期货市场的石油基差期权、石油掉期互换等各种衍生工具不断涌现,风险管理技术愈加完善,石油经济系统变成了一个异常复杂、细致精密的金融市场。

2. 国际石油价格的金融化。从计价方式看,石油价格与其计价货币的利率、汇率的波动密切相关。一般而言,美元贬值会直接导致石油等以美元标价的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从定价机制看,国际原油定价权已经由石油输出国组织逐步让位于英美石油期货市场,石油期货合约的价格也成为国际油价的最重要的晴雨表。从价格成因看,石油供求因素对国际油价的决定作用日趋降低,英美石油期货市场投机易数量对国际油价的影响力不断增大。各类对冲基金和投资银行成为英美石油期货市场的主导力量,正是他们投机和套利活动推动了国际油价的暴涨暴跌。 据相关统计,国际石油期货交易量的70%属于投机行为,国际油价每上涨10美元,投机炒作因素约占6美元~8美元。在期货市场上,作为“黑金”的石油可以说已经成为一种泛货币化的价值符号。

3. 国际石油产业的金融化。一方面,随着金融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手段的日益创新,石油企业可以通过公开上市、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国际战略投资与风险投资等方式也逐渐成为石油企业重要的融资方式。为了加大对高成本、高风险的石油勘探的支持,许多国家专门设立了用于石油产业投资的各种石油基金或发展基金,加速社会资本向石油产业链的流动。在国际上,石油基金不仅是个人投资者的重要投资选择,也是机构投资者青睐的重要投资方向之一。另一方面,石油金融市场的完善和发展,也为石油企业拓展资金运营提供提供了途径。石油企业把部分资金适当投入金融领域,可以让闲置的资产增值,为主业经营带来更多的资金。同时,石油金融的蓬勃发展也为石油企业提供了多种投资选择,有效对冲石油价格波动的风险。实际上,国际上的大石油公司纷纷参与石油衍生品市场甚至金融衍生品市场,大量采用期货、远期、掉期、期权等各种衍生工具防范价格风险。

4. 国际石油安全的金融化。石油安全是一国及时、足量、持续、稳定和经济地获取所需石油的状态和能力。石油战略专家丹尼尔·耶金指出,“能源安全是指以合理的价格保障充足、可靠的能源供应而不危及国家价值观和目标”。随着石油经济体系日趋融合,石油安全在本质上已经从“生产—供应”型的“供给安全”模式转变成“贸易—金融”型的“价格安全”模式。对石油消费国而言,国际油价高位强势震荡,对经济的冲击波效应持续放大,不得不承受高油价带来的经济重负的严峻挑战。对于高油价对经济的影响,前世界银行行长沃尔芬森曾指出,如果每桶原油的价格上升10美元并持续一年,那么世界经济的年增长率会减少0.5%,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年增长率会减少0.75%。 为此,保障可靠、廉价的石油供应成为各国提升石油安全的重要目标之一。

二、 中国石油安全金融化的主要挑战

1. 减少国际收支,导致财富转移。随着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的日益增加,我国石油进口量价齐增,石油外汇支付屡创新高,中国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据海关总署披露,2010年全年石油进口总计耗资1 574.91亿美元,而201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约为60 094亿美元,即我国2010年要拿出GDP2.6%的份额在海外采购石油。由于原油价格飙升,2011年国际市场油价平均水平涨到超过110美元的历史高峰。据海关总署披露,原油进口数量增幅为6.0%,全年进口原油共花费1 966.6亿美元,同比增长45.3%;2011年成品油进口数量增幅为10.1%,共花费327.0亿美元,成品油进口金额增幅为45.5%。根据国际能源机构(IEA)的“能源—经济发展模型”测算,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每桶油价上涨10美元,中国的GDP将下降0.7%。

金融安全战略范文第2篇

外资银行进入对东道国经济和金融安全的影响是复杂的,国内外学者对这个问题作了理论的分析和实证的检验。

对外资银行进入与东道国经济稳定性之间关系的理论研究,目前未能达成一致。一类观点认为,外资银行进入可能促进东道国的资本积累和资本配置效率,提高银行体系的效率和稳定性,提高监管当局的监管水平,从而有利于东道国经济系统的稳定运行。而另一类观点则认为,外资银行的进入给东道国经济带来不稳定因素,可能将别国的经济衰退或危机输入东道国;当东道国面临经济困难时,外资银行可能成为资本外逃的重要通道。谈儒勇等(2005)认为,这两种观点是可以调和的,而调和的关键在于外资银行的进入是否适度以及东道国是否具备相应的银行开放条件。我们认为,两类观点对我国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我国银行业低效率运行的现实需要外资银行的进入,而外资银行可能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则需要用精巧的制度设计来规避,新近颁布和实施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将在后面具体阐述。对于外资入股东道国银行这一特殊途径,巴曙松(2006)认为,外资入股给东道国银行业带来了利益共享者的同时也带来了金融体系的风险共担者,有利于金融风险的分散,有利于金融稳定。

外资银行进入效应的实证研究,主要集中在检验外资银行进入对东道国银行业效率、经济金融稳定性影响等方面。在银行业效率方面,Levine(2003)运用47个国家的数据研究发现,对外资银行进入限制较多的国家的商业银行利差收入较大,银行效率较低;Claessens(2001)运用80个国家的数据研究发现,外资银行进入程度的提高会显著减少银行的税前利润和日常开支;Denizer(2000)关于土耳其银行业和Barajas(2000)关于哥伦比亚银行业的发展中国家个案分析则证实外资银行进入有助于降低金融机构利差收入和提高贷款质量。以上实证研究均得到相同的结论,即外资银行的进入将提高东道国银行业的效率。一国金融体系的效率与其开放度正相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又和效率成正比。

在东道国经济稳定性方面,实证研究的结论同理论研究一样,存在分歧。Demirguc-Kunt等(1998)研究发现金融自由化、放松管制与银行危机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得出外资银行进入容易导致金融危机发生的结论。另一类观点则支持外资银行的进入,Barth等(2001)研究发现在外资银行进入限制较少的国家,货币危机发生的可能性较低;叶欣等(2004)研究表明,外资银行进入将显著降低东道国银行发生危机的可能性;巴曙松(2006)提出,世界上最发达和最富效率的金融体系往往是国际化程度最高的金融体系,而大部分发生过金融危机的国家,在危机前都曾采取了排斥和限制外资银行进入的金融法规和政策,危机后则加快金融重组步伐,更大程度地开放了金融体系,比如日本、韩国、墨西哥和阿根廷。

二、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路径选择及其对金融安全的影响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可选择路径大致有四种:成立外资独资银行,即法人机构;在中国开办独立的分支机构;购买并持有中国国内银行机构的股份;与中方合资建立新的银行。在中国加入WTO以前,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主要途径是在中国开设分支机构;中国加入WTO以来,入股中资银行的方式逐渐受到外资银行的重视乃至追捧;而法人机构的设立在入世过渡期的五年中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但随着2006年12月我国银行业的全面开放,最新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细则的实施,外资银行法人机构的设立将迅速增加。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路径与我国银行业改革和开放政策有着密切的联系。比如,2004年以来我国政府调整了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策略,银行业对外开放的重点由主要引进外国银行来华开设分支行转移到着力推动中外资银行加强业务协作与股权合作,以促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快中资金融机构重组和改造。外资入股中资银行的速度越来越快,仅2005年就有10家中资银行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其中包括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等3家对我国银行业举足轻重的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掀起外资入股的新一轮浪潮。2006年12月11日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最新颁布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一个基本的导向是鼓励外资银行在本地注册,非法人外资银行开展小额的人民币零售业务将受到一定限制,只能吸收100万元以上的居民个人定期存款。顺应该政策的指导,已有多家外资银行向银监会提交了设立法人机构的申请,目前已有9家经过批准,可以预测“法人导向”原则将有力地促进外资银行在华设立独资银行。

与此相应,外资银行进入路径的不同选择也以不同程度影响着我国的金融发展和安全。外资银行以设立机构进入中国的方式比较而言,设立法人机构比设立分支机构,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威胁较小。外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不仅加大监管难度,而且容易引入国际金融风险。首先,外资银行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决策权,资金的调度受境外总行的影响,我国监管机关的监管手段因此受到限制。其次,由于其母行在境外,我国监管当局对其母行的风险难以监测和控制。一旦外资银行母行发生危机,风险会马上波及到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我国存款人债权的保障和清偿无法得到优先考虑。第三,外资银行是一个国家资金进出的重要渠道,其分支机构资金调度由境外的母行控制,可能成为大规模投机资金进出我国的通道,也可能在国内金融危机初显时抽逃资金进一步加剧危机,出现拉美和东南亚国家金融危机的情形。相比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外资银行设立法人机构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威胁较小,对金融稳定有利。首先,法人银行作为境内独立法人,是本地注册,由我国监管机构承担主要监管责任,监管机构可以通过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来监管可能出现的风险;其次,由于受母行经营的影响小,法人银行能够较好地规避金融危机的国际传染。因此从加强金融监管、降低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安全的角度出发,应该对外资银行分支机构的经营有所限制,或引导外资银行的分支机构向法人机构转变。我国2006年12月11日全面开放银行业,同时开始实施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限制非法人外资银行开展小额的人民币零售业务,鼓励外资银行在本地注册,很大程度上规避了外资银行在华设立分支机构所带来的风险,在全面开放银行的同时又有力维护了我国的金融稳定。

而外资银行入股中资银行,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我国金融的侵蚀上。2005年以来中资银行加快引资改革的步伐,特别是建行、中行和工行这三家大型国有银行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引发了关于金融安全的大规模争论。许多学者针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对我国金融安全表示担忧,主要就是担忧我国金融的丧失。在我国,直接金融不甚发达,经济体系的资金配置依赖着银行业。银行业的丧失,等于丧失经济体系资金配置权,将严重危害经济。因此对金融的强调意义重大,然而从宏观的角度看,目前中资银行在我国银行业中居于控制地位,而且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的限制仍比较严格,单个外资机构在一家中资银行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一家中资银行的外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25%,外资尚无法控股任何一家中资银行,金融仍牢牢地掌握在我国手中。

三、外资银行进入对中国金融安全影响的进一步分析

1.中国金融安全的关键:宏观与微观的区别。

金融安全是一个宏观的概念,指的是通过金融系统的健康和富有效率的经营,保持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是一国的宏观调控能力问题(吴晓灵,2006)。金融安全从微观上讲是保持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不因个别机构经营不善而导致系统性挤兑风险。微观意义上的金融安全是为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服务的,对金融安全的理解不能仅仅停留在微观层面,不能仅仅停留在单个银行或者局部市场的层面。应该在宏观层面上在整个金融体系概念上理解金融安全这个问题。因此看待我国的金融安全不应当只关注单个银行的存亡或计较于中资银行股权是否被贱卖,而是应当考虑如何利用金融业开放与外资银行互利合作,建设一个富有效率、有力支持稳健的金融体系,建立反应迅速、运转有效的金融安全网。

从宏观层面理解金融安全,以整体眼光看待中国目前的金融安全与银行业,我们可以发现,对中国金融安全威胁最大的是体制和观念落后、低效率配置资金、持续浪费公众资金、制造高额不良贷款、危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银行体系。建设安全、稳定和有效的银行业体系,提高其竞争力,有助于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我国金融安全的关键。目前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改革开放,不断提高整个银行体系的资产回报和资金配置效率,将资金投放到最具有活力的领域和企业,并有效控制信贷风险。

2.外资银行进入有利于提升整体行业效率以促进金融安全。

引发金融不稳定的因素既有外部冲击,又有金融体系不健康的内因,建设健康的金融体系是维护金融安全的根本。外资银行在华的扩张,不论是设立机构还是入股中资银行都有利于我国银行业效率的提升,从而从根本上促进我国的金融稳定。如前文所述,对中国金融安全威胁最大的是银行体系的低效运行及其制造的大量不良贷款,我国金融安全的关键是建设富有效率和竞争力的银行业体系,而外资银行的进入和扩张主要通过竞争和示范这两种方式促进中国银行业效率的提升。具体而言,外资银行在华设立分支机构或法人机构,都加剧了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给中资银行巨大的竞争压力,促使他们反思、学习、变革和完善;而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则是直接地为被入股银行带来先进的治理结构和管理理念。在竞争和学习中,在银行业中占主导地位的中资银行改善他们的经营管理,将资金投放到更具有生产力的企业,有效控制信贷风险,从而提高整个银行业的资金配置效率。

3.入世前后中国金融安全状况的比较。

从我国的现实来看,入世5年来外资银行在华分支机构的扩张和入股中资银行步伐的加快,并未给我国的金融安全带来明显的威胁,反而加速中资银行的改革,而且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地参与中资银行的改革,银行业整体向着更具效率、更加稳定的方向进步。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对我国金融安全进行了全面评估,得出的结论是“中国金融总体稳定,2005年中国金融改革和风险处置取得突破性进展,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明显增强。”王元龙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金融全球化与我国金融安全问题研究》课题中,也对我国金融安全做出了“金融基本稳定;金融信号基本正常;金融运行平稳”的总体评价。总之,外资银行的进入与扩张,会带来一些不利于我国金融安全的因素,但我国通过金融政策的规定和引导,规避了很大一部分风险。而且瑕不掩玉,外资的进入通过竞争和示范效应有力地促进了中资银行改变落后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理念,促进了整个银行体系资金配置效率的提高,从而为我国构建稳健的银行体系注入强心剂,促进我国的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2006年12月11日,我国全面开放银行业,外资银行在华的扩张也势不可挡。

我们不难发现,在宏观上突飞猛进、超常规地引入外资,而不注重基础制度和结构的改革,不注重监管的加强,对于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来说可能是危机四伏的。许多国家,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对外资银行进入,特别是外资股权并购银行的行为进行政府管制。因此我们提出的政策建议是:坚定地开放银行业,在微观上继续鼓励外资进入我国银行业;在宏观上控制外资进入的比例和节奏,紧紧抓住金融安全的主导权。

1.微观层面上继续鼓励外资银行的进入。

从发展趋势来看,金融开放不可逆转,而且中国的实践经验已经证明,过度封闭的金融保护主义会造成资金配置效率的低下,银行体系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不安全。从目前来看,外资入股比单纯的引入外资银行分支机构,示范效应更加明显,对于促进中资银行改革的效率更高。因此在微观层面上要坚定地推进银行业的开放,鼓励外资入股中资银行,促进中资银行竞争力的提高,从而推动整个银行业资金配置效率的提高。

金融安全战略范文第3篇

关键词:金融安全 金融风险 金融危机 金融全球化

目前,我国许多业内人士对金融风险,金融危机以及金融安全混为一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前些年亚洲经济危机爆发之后,我国对金融安全也逐渐重视起来,金融危机,金融风险以及金融安全之间的相关性和区别也逐渐显现出来。以及在金融全球化的趋势中,金融安全问题的不断衍生,金融企业应当对这些变化进行动态适应。

1、金融风险、金融危机、金融安全

1.1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

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一定的因素的影响下,金融风险会转化成金融危机,但二者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区别。金融风险是指金融结果会偏离预期结果的可能性,金融风险通常指金融结果的不确定性,既有可能会有收益,也可能会有损失。金融风险的存在是金融机构中经济运行的常态状况。金融风险具有可避免性,避免金融风险信息的掌握很重要,信息掌握的越全面,及时,避免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就越大。金融风险还具有可测定性,在进行金融行动时,先进行预测,估值。在金融风险中,一方面损失了,可以从另一方面采取措施进行弥补,前提是要有全面的准备。金融风险还可进行转嫁和分散,可转嫁给众人,他人,也可将其在时间、空间方面分散,慢慢消化,或者在其他机构消化。我国在金融风险处理方面还有很多不足,如人们对风险的意识不够,人们认为金融机构有政府支撑,不会破产,且不注意自主掌握和分析信息来避免风险。又如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各地金融机构的实力差距过大,使其承受金融风险的能力也不一致等。

金融危机与金融风险不同,金融危机是指金融体系与金融制度发生混乱和动荡。金融风险具有不确定性,金融危机则具有现实性,指已经发生。金融危机由金融风险转化而来,且金融危机的形成受很多因素影响,一是政府对风险进行保障,有了政府的出面,金融风险一般不会转化成金融危机。二是金融机构的信用度,信用度高,风险也不会转化。三是在风险有扩散的趋势前,立刻进行制止,控制范围。四是对风险的的承受和消除的能力,承受能力强,有条件进行消除,也可避免发生金融危机。

1.2金融危机与金融安全

金融危机的爆发影响着金融机构的安全,但金融不安全并不仅由金融危机造成的。金融危机一般会对整个国民经济造成致命的影响,因为此国家在金融领域发生了混乱和动荡,并对该国的金融机构产生严重的影响。

金融安全是指一种动态的安全,尤其在金融全球化的负面影响下,金融危机也迅速扩散,对国际金融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引起了金融领域的动荡。进而金融安全问题也逐渐被重视起来,并作为一个应对其负面影响的重要战略提出。金融安全是一种动态发展的状态,因为经济的运行态势也在持续不断的变化着,而金融安全的状态则是在这一过程中的不断调整中实现的。一个国家经济的独立是金融安全状态存在的基础,只有经济独立,国家的经济发展才不会被其他国家牵制,金融安全的隐患才能消除,才能对金融安全进行维护。在金融全球化的影响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也被加大,国际金融中也相应的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使得一些国家开始重视金融安全。因为各国国情的差异,金融安全问题也程度不同,并且各国对金融安全的维护的能力也有强弱之分,影响金融安全的因素也不相同。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当发生金融危机时,政府及金融机构都通过行政资源和经济资源来控制局势,进而摆脱金融危机。行政资源一般是社会力量以及国际的支持等,经济资源则更为重要,而这些都取决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一个国家在国际金融体系的位置也影响着此国家维护金融安全的实力。就西方的一些发达国家而言,它们在国际金融占有主导地位,维护金融安全的资源也很丰富。因此,即使金融安全出现了问题,这些发达国家也会对金融危机的扩散进行制止,继而维持其稳定的发展。而发展中国家则相对处于劣势,它们无力改变国际金融市场,且国内的金融体系也不够完善,还会受到发达国家对金融资本的控制。所以一旦发生金融安全问题就会危及其金融体系和制度的稳定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安全。

2、金融问题上的的防范与策略

2.1适当的金融创新

在金融全球化的影响下,国际的金融形势也日益复杂起来,因此,国家的应对策略很重要。当代金融风险引发金融危机的因素是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具有两面性,多样性的金融创新产品能够分散金融风险,中国应当进行适当的金融创新,健全和丰富我国的金融体系,增强其对金融冲击的抵抗能力,在面对动荡时,使企业,金融机构能分散风险,使中国经济在面对危机和波动时能富有弹性和韧性。当然,在进行多样化的金融创新时,应注意联系现实风险收益适当创新,过度创新会使风险过度积累,导致金融风险的增长。

2.2人才的培养和各国的联手合作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金融市场,提高自身在处理金融风险方面的能力是必须的,因此,对金融风险管理人才进行培养,提高识别和管理风险的能力。从根本上避免所有由金融风险带来的损失。在金融全球化的时代,金融危机不但会在一个国家发生,还会引发一系列的影响,造成更多国家陷入其中。发达国家引发的金融危机,也会让许多发展中国家受到牵连,因此各国联系在一起共同应对和解决金融危机是维护各国经济共同利益的必要方法。所以,应当对那些在国际金融体系占据主导地位的发达国家加强其国际责任,同时,也应让发展中国家更多的发挥其在国际金融体系的作用,进而提高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同时也维护了各国家的经济稳定。

总之,随着金融全球化的不断发展,金融市场也更加复杂,应弄清金融危机,金融风险和金融安全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并加以深刻研究和运用。且通过经济危机的爆发和解决的过程,应意识到金融风险的避免,金融危机的防范制止以及金融安全的加强和提高是至关重要的。

参考文献:

[1] 吴婷婷.后危机时代中国金融国际化发展趋向展望―基于金融安全的视角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1,(9):16-17.

金融安全战略范文第4篇

要学习实践好科学发展观,就是要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审计工作,实现金融审计领域的思想大解放和理论大突破。现代国家审计的最高境界应是成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而作为现代国家金融审计的最高境界,则应是使所计划和实施的每一项金融审计都成为打入国家经济社会和金融运行“免疫系统”的一支支“天花疫苗”、“SASE疫苗”等金融危机疫苗,不但要能及时预报、感受和揭示国家金融安全风险问题,还要能及时杀死各种金融病毒,能使国家经济社会和金融运行系统今后能对类似病毒产生较为强大的免疫能力。金融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稳定大局,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国家金融审计应以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为第一要务,切实承担起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大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大金融风险。

(一)切实增强金融审计维护国家大金融安全、防范大金融风险的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无法消灭,因为微观主体总是基于对相关变量趋势的判断而作出决策,一旦变量的变化结果与决策者的判断相悖,就可能发生重大损失。国家金融审计的主要责任就是要使各金融当事人在“风险与收益对称”原则支配下发生的投资损失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并使个别风险事件不至于扩散为危及整个社会的金融动荡。由于金融在国家经济社会运行中所处的核心地位,特别是我国金融正面临着国际大型化、全能混业化、资本市场化的大变局之中,国家金融审计更需切实强化全面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一切以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总目标和出发点来考虑、计划和实施全部金融审计,有效提升金融审计在国家安全审计战略中的地位,为不断发展金融市场和建立在流动中分散配置风险的风险化解机制而发挥国家金融审计的应有作用。

(二)构建新时期下大金融审计格局。在新时期下,国家金融审计不仅要对常规的一行、一司、一地金融机构的总部少数基层分支机构进行审计,更要注重对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的整个大金融产业和金融功能产品、衍生工具等进行大金融功能组合式审计。

1.国家金融审计部门首先应从内部机构配套设置上改革入手,如以金融功能产品为主设立组建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的大金融审计机构和岗位,而不是目前以金融机构隶属关系和单个金融行业来划分设置配套金融审计机构和人员。

2.尽快研究配套出台相应的大金融审计法规和准则,以使国家金融审计部门不但能像财政和发改委等部门一样参加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机构召开的各种形势分析和汇报研讨会,以及时了解掌握和共享现有各种国家金融形势研判信息,还能从金融功能产品和整个国家金融安全考虑出发来实施跨所有制隶属关系、跨国内外市场、跨单一金融行业机构领域的大金融审计。

3.强化实施以金融功能产品为主的组合式大金融审计。由于金融功能产品能在各银行机构等金融机构间进行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的自由运动,已成为扰乱危及整个金融产业市场安全的突破口或切入点,常规的金融审计已难以对其实施有效审计。国家审计机关应实施以金融功能产品为主的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的组合式大金融审计,以较好地及时摸清国际游资热钱的进出渠道和规模、虚假存贷和贴现、违规证券期货和外汇交易、虚假信用卡和网银交易、表内业务表外化等金融功能产品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危害和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如可通过及时对所有新增金融机构存款的真实来源和进出渠道、进出口贸易和外贸预收货款、外汇贷款和信用卡透支、外商直接投资等的真实去向和最终用途,证券期货、房地产市场等大资金进出流动的来源与去向等实施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的组合式大金融审计,就能较好地及时摸清国际游资热钱的进出渠道、规模及对国家金融安全的现实危害和风险。实施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的组合式大金融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的最大优势,也是国家现有单个金融监管机构所较难做到的。

(三)创新大金融审计思路理念,实施大金融审计战略目标。在新时期下,国家金融审计应以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为导向和第一要务,以金融系统性风险监控和防范审计为龙头,金融功能产品、创新工具等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组合式大金融审计为重点,内部控制制度关键点管控审计为主线,常规经营管理和财务收支合规合法性审计为基础,对以政府性信用为基础的整个大金融产业进行全方位审计监督,有效防范、化解国家大金融安全和风险。

1.国家金融审计要实现两个结合并重和逐步转变。一是以常规单一金融行业机构少数地区分支机构的点到式审

计与多个金融行业机构的国内外金融业务全覆盖审计相结合并重,逐步过渡到以多个金融行业机构的国内外金融业务全覆盖金融审计为主;二是以常规单一金融行业机构的国内外金融业务全覆盖审计与以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的功能产品组合式大金融审计相结合并重,逐步过渡到以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的功能产品组合式大金融审计为主。

2.要重点强化对金融创新工具和衍生产品的审计。金融创新和衍生产品虽可以提高市场的运行效率,但由于其特有的双刃剑作用,在创新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金融安全,若把握不好安全与效率的平衡,原本想用于防范金融风险的金融创新工具和衍生产品就有可能反而带来新的金融风险并危及国家安全。如英国的巴林银行集团破产、中航油期货巨亏事件和美国次级债危机等就都是金融创新产品失控后反过来引发局部或全局性金融风险的典型事例。

3.金融审计的重点、方式、手段应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和优化,更多地强化金融功能产品审计和事前事后审计与评估。最近的美国次贷危机表明面对日益繁复、频繁的金融市场创新和日益复杂的创新产品,单纯依赖金融信息披露来保护投资者利益已经很不充分了。由此,金融审计的重点、方式、手段应尽快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任相适应,与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的功能产品组合式大金融审计的要求相适应,以全面及时地重点关注、揭示、评估和预警各种金融功能产品工具等可能给整个国家大金融安全带来的隐患和风险。

4.实现新时期下全国金融审计力量深度整合利用,有效加大金融审计干部的“人法技”建设力度。要创新金融审计组织方式,注重全国金融审计力量的深度整合运用,切实加大金融审计干部的业务培训和“人法技”建设,有效解决一线审计人员金融知识充电缺失严重和基本靠业余时间临时“抱佛脚”急学急用来实施审计的问题,使金融审计力量配备和“人法技”水平真正跟上现代金融创新巨大发展变化的迫切需要,真正与四位一体审计格局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任相匹配。

金融安全战略范文第5篇

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基本动因

按照WTO协议框架,2006年底以前必须完全取消对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所有其他非审慎性的、不同于中资银行的限制也都将随之取消,中外资银行将进入全面、对等的市场竞争。在与外资银行的同台竞技中,中资银行在国内市场具有相应的营业网点、客户资源和本土文化优势,但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及产品创新能力方面却有薄弱之处,反映在宏观层面就是双方在内部经营管理和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上的差距,我国几乎所有的商业银行都正视了这一点。也正因为在这样一种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下,从管理层到学术界、到银行都存在着这样一种基本的认识:与其靠学习对方来治“标”,不如靠吸纳对方来治“本”。而另外一种观点我们可以作这样通俗的理解:与其在未来的对抗中落败,不如现在就“化干戈为玉帛”,通过合作来壮大自己。但又有观点认为这不过是一相情愿。无论如何,目前国内银行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已是既定事实,从管理层意图及部分商业银行的初步尝试来看,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基本动因:

动因一:改善国内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缺陷是影响国内银行稳健发展的关键。主要体现为:董事会制度不健全,一些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没有设立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未能真正履行决策和监督职责;董事会与管理层的职责缺乏严格界定,董事会对管理层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没有建立完善、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和审计稽核制度,等等。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后,境外战略投资者通常会派出董事参与董事会的决策和监督,行使股东和董事的权利,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可以防止政府对银行正常经营的行政性干预,避免指令性贷款、股东关联贷款的发放,促进银行公司治理的不断完善。如交行引入汇丰银行战略投资者之后,汇丰将派出5~10人在交行董事会占据两个席位,汇丰有权在交行的管理高层占据一个职位。美国新桥方面则推荐了7名董事(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入主深发展新董事会,占据深发展董事会近半席位(共15席)。

动因二:强化国内银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国内银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比较薄弱。主要体现为:在制度上和技术上,对风险的及时识别、评估和监控能力不足,难以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规避和控制,对大量存在的内部关联交易和重要业务领域风险缺乏有效的防范机制,风险管理能力提升与产品业务创新进程不匹配等。通过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使那些具有先进管理人才、经验和技术的国际著名银行金融机构加入进来,成为国内银行的重要投资合作伙伴,在战略投资者享有国内银行客户及机构网络,取得理想投资回报的同时,也促使其贡献先进的管理理念、经验和技术,以及内部控制的成功实践,从而促进国内银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的提高。

动因三:提高国内银行资本充足率。国内银行要安全稳健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还必须消化较高的不良资产,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目前,国内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整体上没有达到国际资本协议所规定的标准,更是低于国际上优秀银行的资本充足水平。而靠银行自己的税后利润积累来补充资本,不仅时间很长,而且存在很大的困难。通过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不仅可以直接引进境外资本,还可以改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通过境内或境外上市,筹集更多资本,从而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

动因四:引进国内银行产品和业务创新技术。产品和业务的创新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代表银行的竞争能力。国内银行要迅速增强自己的竞争力,就必须提高自己的产品和业务创新技术水平,包括创新速度、数量、质量和盈利能力。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通过“股权换技术”,至少能加快国内银行的创新速度,提高创新的质量和水平。从当前引进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来看,绝大多数银行不仅具有丰富、成熟的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经验,同时兼有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系统,以及高效的市场营销与服务手段。在中外资银行达成合作协议后,国内银行可根据中国的市场及客户需求,享有这些创新成果与经验,提高创新水平。较为典型的例子,2003年浦发银行与花旗银行在入股后不久便联合组建信用卡中心,共同开发本外币联名信用卡,而且首席执行官及下属主要部门的正职均由花旗派员担任。

动因五:提升国内银行IPO发行价值。目前国内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基本遵循的是“二次转让”模式,“第一次转让”即在与境外战略投资者签署协议时向其转让一部分股份。“第二次转让”即在发行上市(IPO)阶段不排除向其他各类投资者再次转让股份。国内银行通过“第一次转让”,引进国际著名银行金融机构,提升中资银行的投资价值,可以争取更高的股票发行溢价和升值空间。如交通银行在香港联交所全球挂牌上市时,招股价为2.5港元,上市开盘价则为2.8港元,下午收市价为2.825港元,较其招股价上升了13%。

不可忽略的是,国内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积极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另外一个重要动因,就是来自监管部门的大力倡导。银监会多次提出“银监会欢迎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按照自愿与商业原则,与中资银行开展各种股权形式的合作。”而在2004年2月,银监会对于新组建的商业银行提出了六项要求,其中之一就是“银行发起人股东中应该包括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按照我国监管部门的现行要求及政策指引,国有商业银行上市也必须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

有利于增进国家金融安全

国家金融安全是关系全局的大问题,可从三个方面分析引进战略投资者与国家金融安全之间的关系:

(一)国家金融安全与金融机构股权结构不必然相关

衡量一国的金融安全主要考虑三个方面因素:一是银行业是否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特别是是否存在系统性风险隐患;二是资本项目下开放进度与一国的金融社会环境及银行业成熟程度是否相适应;三是金融监管部门是否具有良好的监管标准,监管能力和工作效率是否有保障,是否具有控制风险的能力。一国金融安全与金融机构的股权结构并无必然联系。金融机构完全由国家控股,如果国家对金融机构债务不承担偿付责任或承担能力有限,系统性金融风险仍有可能发生;即使承担全部偿付责任,在发生危机的情况下,往往也是靠通货膨胀政策解决,最终仍可能导致金融危机。目前,世界上有些国家的银行业100%或90%以上为外资拥有,例如新西兰、波兰,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发生金融安全问题。

(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增进国家金融安全

境外战略投资者与中资银行的合作是以共同利益为基础的,他们的主要经营目的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通过有效监管和相关政策措施,例如设定“锁定期”,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有助于促进国家金融安全。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有助于中资银行改进公司治理机制、增强银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身业务创新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从而提高综合竞争能力,有助于我国银行业的稳健运行。

以建行为例。2005年9月以来,美国银行与建行签订的五个战略协助附件均已开始执行,双方将在零售银行业务、信息技术与电子银行、风险管理、全球现金管理(GTS)、财务和人力资源管理等五大领域开展战略合作。为加强战略合作工作管理,美国银行组成了工作团队,与建行战略协助领导小组负责人建立直接沟通渠道,就战略合作工作的计划与执行情况进行讨论和分析。同时,美国银行相关部门组成战略协作项目办公室,与建行项目办公室建立日常联络渠道,召开例会协调日常工作,定期交流项目进展状况,及时沟通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其他银行,例如交通银行、上海银行,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改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2005年度,交通银行被世界品牌实验室(WBL)评选为“中国最具影响力品牌”。

(三)国家仍然保持了对银行业的绝对控制权

目前我国已经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中资银行,国有股占绝对多数,保证了国家对银行的控制权。境外战略投资者入股中行的比例为16.85%,入股建行的比例为14.1%,入股交行的比例为19.9%。从目前银行董事会和最高管理层结构看,中方人员占主导,保证了对银行经营决策和管理的控制权。

多样性和互补性

每个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在遴选时都会考虑战略投资者和自己核心竞争能力的差距,在发展战略、经营模式和公司文化等方面是否契合、能否互补。在整个过程中,商业银行在各自党委的领导下,根据银监会制定的原则和标准,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反复比较,选择了能够共生共长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投资者。

为规范境外战略投资者对中资银行的投资入股行为,银监会在《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之后,又特别制定了引进战略投资者的五项原则和五个标准。五项原则是:一、从国家利益看,要保持国家对大型银行的绝对控股;二是从市场行为看,中外双方应按市场原则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合作;三是从中方看,引进战略投资者主要不是为了引进资金,而是为了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促进中资银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因此,引进战略投资者应与自身特点相结合,以提升中资银行自主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为目的;四是从外方看,投资入股中资银行一般应当是大型金融机构,在银行经营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五是从监管看,要坚持严格的资格审查,并跟踪和评估实际效果。

五个标准是:一是战略投资者在中资银行中投资占股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二是本着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精神,战略投资者的持股锁定期必须在三年以上;三是在参与机制方面,战略投资者必须派出董事,参与董事会的管理工作和决策工作,同时鼓励有经验的战略投资者向中资银行派出高级管理人才,直接传播管理经验;四是战略投资者必须有丰富的银行业管理背景,必须有成熟的经验、技术和良好的合作意愿;五是为了避免利益冲突,也避免造成市场的垄断,有商业银行背景的战略投资者最多只能投资两家同质中资商业银行。

目前,商业银行引进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大概可以分为六类:一是有良好公司治理的超大型商业银行,如建设银行引进的美国银行;二是近年来在并购中有明显战略优势和优质客户群的银行,如中国银行引进的苏格兰皇家银行(RBS);三是对亚太地区、特别是中国国情与文化比较熟悉的大型商业银行,如交通银行引进的汇丰银行、渤海银行引进的渣打银行;四是只占少量股份、促进公司治理的国际金融机构,如国际金融公司(IFC)和亚洲开发银行(南京商行、西安商行等);五是国际上有丰富专业经验的著名投行与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如高盛等;六是中小型有业务特色和专有技术的银行,如济南商行引进的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徽商银行正考虑引进的荷兰银行。

国内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政策建议

为了更加稳妥高效地推进我国银行业的产权改革,针对现阶段国内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一)在引资对象上,应树立“战略一致,优势强化,文化融合”的理念,把一些具备业务专长的中上等规模银行纳入选择范围。国内银行在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时,要从国际银行业的未来竞争趋势出发,重在选择与自身发展战略融合,能够不断强化自身业务优势并认同国内银行文化的银行机构。选择引资对象不能一味追求“规模大,名声大”,完全可以把一些具备业务专长的中上等银行纳入视野。理由有四:一是双方在经营发展战略上的一致性,可以减少战略融合成本和风险,更能确保外方作为“战略投资者”的稳定性;二是讲求“优势强化”,而不局限于“优势互补”,有利于在日趋激励的竞争中巩固已有的市场地位,并通过双方合作不断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三是很多中上等规模银行在华尚未设立分支机构,与之股权合作更能实现“竞争回避”;四是中上等规模银行不容易实施对国内银行的股权控制,不仅可以形成长期合作关系,更有利于维护我国金融安全。

(二)在投资方式上,可推行股权互换、债转股两种方式,增加境外银行机构投资入股的灵活性。股权互换,即境外银行机构以自身股权换取中资银行相应的部分股权,而非仅仅以现金购买股权,这种方式可以先行在资本净充足率已达标,而着重于改善治理结构的国内银行中推行。其优势在于,可以减轻境外投资者的资金本压力,通过相互持股,增强了中外资银行间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稳定性,有利于中资银行拓展国际市场。债转股方式,适用于当前中外银行间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而尚未交割,或者外方承诺在未来时期追加投资的银行(如工商银行、浦发银行、西安商业银行等),通过这一方式,可以充实国内银行运营资金,减轻融资压力,加强双方的业务合作,而境外投资者可以选择在适当的时机增持国内银行的股份。

(三)在股权定价上,由双方竞价为主向多方询价为主转变,引入拍卖和招投标方式,完善银行股权转让的价格发现机制。从目前的实践来看,不少国内银行的做法局限于选择单一入股对象,然后进行双方竞价,这很可能导致竞价不充分导致股权价格低估。我们建议,在同时引入和考察多个合格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基础上,建立多方询价渠道,同时构建多方竞价平台。除了协议转让方式,还应该积极引进股权拍卖和招股投标方式。

(四)在上市地点上,重组后的国内银行不应局限于海外上市,应充分考察内地上市的可行性。从目前的实践来看,由于担心内地证券市场容量小,重组后的国内银行基本否定了内地上市,纷纷把目光集中于香港、美国和欧洲市场。我们建议,内地证券市场上市应该有国有商业银行的参与,中小发行规模的银行IPO可以考虑内地市场进行。目前我国内地市场银行股仅有5家,金融股所占比重仅有5%(西方国家一般都在50%以上),不利我国证券市场稳定和金融蓝筹股的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