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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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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的概念

环境资源的概念范文第1篇

关键词:环境资源犯罪;现状;对策

一、 我国现阶段环境资源犯罪的现状

现阶段我国环境资源犯罪严重,有的地方形式还相当严峻,总的看还有加剧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故意或过失造成环境污染犯罪

某些企业和个人惟利是图,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大量的有害污染物流入江河、排入空中、进入土壤中,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甚至是严重的直接损害。例如,贵州省毕节县农药污染案,供销社仓库内存放的170吨各类农药以不同形式进入大气、河流、土壤,并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导致49人严重中毒,2000人中度中毒,21000人轻度中毒,之后主要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故意破坏林业资源、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犯罪

在我国每年发生危害森林资源的案件大多是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案件。

3.破坏各种矿产资源犯罪

破坏矿产资源的犯罪主要表现在:没有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盗采滥采、哄抢矿产资源、越界进行开采、不按设计规划进行开采、采富弃贫严重的资源浪费。

二、环境资源的刑事责任

环境资源犯罪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由于环境污染严重、资源的严重破坏,特别是环境危害行为的严重性,一般会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且不可估量的后果,同时持续时间长、范围广,还具有不可逆转性,因此,国家有必要运用刑法这一最严重的惩罚手段来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1.环境资源刑事责任的概念

对环境资源刑事责任的概念,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比较受到认可的观点:

A.认为环境资源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严重危害环境资源的行为,并造成了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严重损失,已经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制裁的法律责任。

B.认为环境资源刑事责任是指单位或个人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规范,严重破坏环境资源,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构成犯罪所应负的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C.认为环境刑事法律责任是指环境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因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违反环境行政和民事合同的约定,严重破坏了法律上的或合同中的功利关系或道义关系所应承担的对人、单位、国家、社会和环境的补偿、惩罚或其他性质的具有强制性的不利刑事法律后果。

2.环境资源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A.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依照刑事法律规定,能够对自己所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人,所以本罪的犯罪主体即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根据1997年刑法和环境法的规定,破坏环境资源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非自然人,在环境资源犯罪的主体上,打破了只处理自然人的规定,非自然人,即单位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一般是这样规定的“单位犯罪的,处以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规定处罚”。

B.犯罪的主观方面

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行为多数是故意,而污染环境的多数为过失。因此,环境资源犯罪的罪过形式应为故意和过失,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故意形态是指自然人和单位,明知自己排放、处置行为会造成环境资源的污染和破坏,但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构成的犯罪;过失形态是指自然人和单位,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环境资源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因而构成的犯罪。

C.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指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在我国,环境资源犯罪的犯罪客体是指侵害各种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从而侵犯财产所有权、人身权和环境权。

D.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是刑法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侵犯性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客观事实特征。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的共同要件,而行为对象、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是某些犯罪的客观方面的内容。环境资源犯罪造成的后果可能会特别严重,往往会造成重大污染事件,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3.环境资源犯罪中因果关系的认定

环境犯罪作为一类新型的犯罪,其中突出的一 点在于因果关系认定上十分困难和复杂,运用一般技术手段、知识经验和传统理论难以或查明,如日本的水俣病,1955年前就发生了让人费解的奇怪病状,7年后有人怀疑是有机汞中毒所致,但直到1968年,政府才最终查明确是有机汞中毒的后果。可见在环境犯罪案件中,查明因果关系的复杂程度。由于环境犯罪的特殊性,使传统意义上因果关系理论面临严峻挑战。我国法律对因果关系认定没有明文规定,对于普通刑事案件,运用传统因果关系理论就可以解决,但是在环境犯罪中应该尽快确立因果关系推定原则。

三、环境资源犯罪的应对

1.加强立法工作

要从内容到形式上完善打击环境资源犯罪的法律体系,完善与环境资源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现行刑事立法,1997年新刑法虽然在环境资源犯罪的立法上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然存在不少缺陷,如:法条之间不协调、有些该规定为犯罪的没有规定、有些条文规定不严谨。

2.严格执法

在执行环境资源犯罪的立法时,执法者要严肃文明执法,树立正确的刑事政策观,即,准确理解和遵循“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现代刑法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刑事政策的调节作用。

3.从司法解释上解决实际审判中的问题

刑法中有关环境资源犯罪的条文中,有诸多存在模糊用语情形,司法机关应当尽快出台明确的司法解释。

环境资源的概念范文第2篇

[关键词]应收账款;环境会计;计量模式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而我国在资源开发过程中忽视环境保护,治理速度赶不上破坏速度的问题十分严重。其生态环境恶化是由生产的自发性与生态环境社会矛盾引起的。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生产者在经营中所费和所得是以货币形式计量的,只有直接用货币表现的那部分支出和收入,才反映到生产者的成本与效益中,不以货币表现的那部分成本及效益(如工厂对环境的破坏,或林业经营对环境的改善)则不计入到成本与效益中。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者为自身的利益而牺牲社会利益,即以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方式向社会转嫁成本,以达到个人利益最大化。由此便提出了对环境进行描绘、量化的要求———即环境会计计量,以便真实反映企业的所费与所得。

一、环境会计计量对象的价值

(一)从环境价值转化为求其效用的大小。由于环境会计计量对象相当一部分不是劳动的结果,按马克思的理论即没有价值,但按照西方经济学的理论,环境会计计量对象是具有效用的。所谓效用是指商品能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或指消费者在消费商品时所感受到的满足程度。效用这一概念与人的欲望是联系在一起的。它是消费者对商品满足欲望能力的一种主观心理评价。环境资源虽不是商品,但其符合效用定义的实质。因此需用西方经济学中效用论学说探讨环境会计计量的理论基础,否则无法对环境资源这一非商品性的资源进行价值定位。

(二)环境会计的计量单位可采用货币单位。由于效用是“满足程度”的度量,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货币充当一般等价物,可作为计量单位,也可作为效用单位的计量单位。

(三)环境会计计量的基础可采用机会成本、边际成本、替代成本。环境资源虽然不是通过交换形成的价格,不能建立以交换为基础的计量基础,但环境资源是有效用的,而且是稀缺的,人类将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追求环境资源效用的最大化。其环境资源究竟有多大的效用是很难计量的,如张家界国家公园的风景价值,直接估计其价值有困难,可考虑采用机会成本。机会成本是选择成本,是指因采取某一行动方案而失去来自其他要供选择行动方案的最大潜在效益。当采用诸方案中最优方案时,次优方案的潜在效益为其机会成本。

基数效用论认为效用有总效用和边际效用。总效用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从一定数量的环境资源消耗中所得到的效用量总和,用公式表示为:TU=F(Q)。边际效用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增加一单位资源消耗所得到的效用量的增量,用公式表示为:MU=TU(Q)Q.从经济资源稀缺这一前提出发,当一定数量的经济资源有不同的用途,如何配置这些资源实现其效用的最大化,可引进边际效用与边际成本的均衡概念。边际成本是指在短期内增加一单位的产出量时所增加的成本,其公式为:MC(Q)=TC(Q)Q.从环境会计的角度看,边际成本应包括边际直接成本(整个社会的成本)、边际外部成本(环境对人类的影响)和边际用户成本(另辟资源的成本)。

环境资源效用的最大化应包含用于满足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的最大化,即未来的效用。当效用单位可采用货币单位时,未来效用的计量应引进贴现率的概念,在计量环境资源的价值时,则按贴现率进行调整。

(四)计量环境资源的退化也是环境会计计量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计量环境资源的退化,可能很困难,但我们可以考虑用替代成本来间接计量。替代成本是为消除和补偿可能出现的后果发生的费用。如计量土壤流失的损失营养成分时,可以考虑用保持其营养成分所施化肥的价格来计量土壤流失的损失。

(五)采用经济计量学方法进行计量。环境会计引用边际价值原理,旨在说明环境资源变量的关系,一个变量的单位增量所导致的另一个变量的单位增量,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条件下,达到变化过程不能或不值得再继续进行的边缘或限度,为了计算变量、增量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应采用数学方法。因此,采用精确数学方法计量,就突出了计量方法精确性与事物复杂性之间的矛盾。人们面对复杂的环境系统,对它进行有意义的精确化能力就低,当复杂性超过一定界限时,不确定性就不容忽视了。而经济计量学恰恰是解决观测中的随机统计关系的不确定的方法,因此经济计量学在环境会计的计量中将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个体环境会计计量对象的计量

(一)价值回归还原法。此方法是将被污染的个体价值还原成基年时未被污染状态下价值,其计价基础中包含直接使用价值和间接使用价值。直接使用价值可采用该个体的市场交换价计量,间接使用价值的确定则必须考虑该个体的成因以建立数学模型。比如,一棵树的间接使用价值包括生态功能、水土保护功能、观赏功能等,把功能设为A1A2A3,则有观测矩阵A=(A1A2A3),设系数向量β=(β1β2β3),Y=(y1y2y3)为评价向量,则有Y=Aβ+U,U为随机误差向量。根据此模型求出β,再给出相关参数,就能求出间接使用价值。

(二)影子价格。从数学意义上讲,影子价格是最优规划的对偶解或拉格朗日函数的拉氏乘子,即目标函数发生的增值;从经济学意义上讲,影子价格不是价格,是某种资源投入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年带来的追加效益,实际上也是资源投入的潜在边际收益。影子价格反映产品的供求状况和资源的稀缺程度,资源越丰富,其影子价格越低,反之,即资源的数量与产品的价格影响着影子价格的大小。从费用效益原理分析,资源稀缺则影子价格高。在市场机制比较充分时,以市场机制比较完善条件下的市场价格为基础,调整求出影子价格。此方法比较适用稀缺物种的计量。

(三)机会成本法。对于稀缺资源的计量。在同一资源可供不同选择时,可采用机会成本法计算其价值。

(四)危害资本化法。危害的各种表现通过市场的手段替换为货币值,再除以一个适当的贴现系数,得出其价值。比如汽车尾气的污染值可通过其引起的呼吸系统、心脑系统疾病的治疗费用的贴现来计量。而贴现系数要结合人的生命周期来考虑。

三、系统环境会计计量对象的计量

(一)建立宏观数学模型。环境资源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是自然、经济、社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耦合的系统,而且各要素是不相容的。当系统的复杂性增大时,精确化的能力减少,在达到一定程度时,复杂性和精确性相互排斥。此处的数学模型与微观个体的情况相似,只不过方程不再是单一的而是联立的,要考虑的解释变量多一些,基本形式还是Y=Aβ+U.

(二)系统投入资本化法。有时系统的价值难以计量,可采用价值替代的办法加以解决。替代价值就是能够使系统有价值或保持其价值的投入资金和维护资金。比如一些风景名胜区的系统观赏价值难以确定,但这些景区之所以有较大的商业价值,是与宣传、建设、维修保护密切相关的。因此,可将人工投入资本化作为系统的价值。贴现系数可采用计算期的存款利率。

(三)效益数学模型。环境资源不仅有价值,而且能够给人类带来一定的效益。环境效益通常包括:一类是直接效益,如耗用自然资源给人类带来最终消费品的效益,称为发展效益;一类是间接的舒适性效益,如一段河流给人类带来优美的自然风景的效益,称为保护效益。这两种效益是相互排斥的,如耗用自然资源的发展效益,要伐木、采矿等等,这些活动改变了原始环境,环境会计的计量就是要找到一个适当的值,使发展效益和保护效益达到均衡。应以此均衡点作为系统的计价基础。发展效益可以根据项目的收益来计量,保护效益的计量可根据发展效益估计,或计量一个优于发展效益的估计值。由于环境效益涉及子孙后代,因此,估计时应引进贴现率的概念。保护性效益和发展性效益均衡时的公式:bOp=AB,A=∑Tt=1bOd(1+I)-t(1+r)-t-[C+Otd(1+I)-t],B=∑Tt=1bOp(1+a#)t(1+I)-t,bOp:保护现值等于发展效益现值起始年的保护效益值,它以a#速率增长,以I比率贴现;bOd:起始年的发展效益;C:投资费用;Otd:年操作和保养费用;bOp:价值1元的起始年保护效益;I:不变的贴现率;T:相应的保护相应终止年;R:变化系数;T:相应的发展相应终止年;a#:保护效益增值的年平均率。

四、环境会计对象量的计量

由于环境会计的计量对象大多是宏观的东西,因此精确计算其数值难度较大。数理统计的方法不可避免地要运用到其数量确定上来。无论是基年数、发生数还是现存数的取得都要考虑样本抽取的典型性与总体的一致性,并便于用概率论的理论去作推断。通常要求样本x1x2x3…xn中每一个观测值都与总体X具有相同分布,且彼此相互独立,即独立同分布。对无限总体,只要随机抽样即可,对有限总体可采取有放回地重复随机抽样。此外,要保证统计量具有良好的统计性质,如无偏性,有效性,一致性,当无偏性与有效性发生矛盾时,要力保有效性。

总之,环境会计的计量主要是确定数量的单价,数量的确定主要是运用统计学的方法,单价的确定相对复杂,要结合数学、经济学、相关产业的基础学科,是一项系统工程。

[参考文献]

[1]肖序建立环境会计的探讨[J]会计研究,2003,(11)。

[2]许家林,蔡传里中国环境会计研究回顾与展望[J]会计研究,2004,(4)。

环境资源的概念范文第3篇

环境资源具有外部性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外部性的概念是由马歇尔在20世纪初提出的,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生产者或消费者)在自己的活动中对旁观者的福利产生了一种有利影响或不利影响,是经济力量之间“非市场性”的附带影响。资源的消耗和环境污染带有很强的外部性。〔4〕首先从生产的外部不经济角度看(见图4),私人边际成本曲线与社会成本边际曲线之所以同时从Qa出发而非0点出发,是因为Qa表示环境自身可以净化掉的污染,此时没有环境污染的外部性,社会边际成本等于私人边际成本。当环境污染超出环境净化能力时,环境污染会产生外部性。按照个人决策,在私人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相等的时候达到均衡点即Qb点,而按照社会决策,在社会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相等的时候到达均衡点即Q*。(Qb-Q*)为多“生产”的污染的数量。其次从消费的外部不经济角度看(见图5),Q1与Q*分别是按照个人决策与社会决策,在私人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相等的时候达到均衡点。(Q1-Q*)为多“消费”的资源的数量。

环境信息的不对称性不完全性信息完全和对称性是完全竞争市场最重要的条件之一,然而这是为了研究经济学所做的假设,现实社会不存在信息完全和信息对称,卖方总比买方了解到的信息多。环境信息同样具有不对称性和不完全性,因为生态经济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网络系统,人们掌握的信息是有限的,同时污染环境的一方比受污染环境的一方掌握的信息多,当然前者也不会主动公开受污染环境一方不知道的信息,反而是封锁信息,尽量让受环境污染的一方知道的信息越少越好。正是因为污染环境和受污染环境掌握的信息不完全不对称,在这样的前提下社会做环境决策会偏离最优的资源配置。〔5〕

解决环境污染的基本理论

(一)污染者付费原则经济合作与发展(OECD)于上世纪70年代提出了“污染者付费原则”(简称PPP原则)。这一原则的核心就是要求所有的污染者都必须为其造成的污染直接或者间接支付费用。这是从环境问题的末端着手,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罚款。该方法一定程度上能制止环境污染,而然也是有缺陷的。首先罚款的数额难以合理的估计,罚款数额少,起不到制止环境污染的作用,罚款数额巨大,会抑制夸大化生产。理论上的罚款数额等于给除本企业外的其他经济个体造成的外部不经济之和。〔6〕

(二)对环境资源进行合理定价,实行有偿使用从价格角度看环境问题,价格体系是经济领域的核心内容,价格体系反映着经济利益主导着人们经济决策和经济行为。价格可以调节市场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关系,调节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同时,合理的价格可以使得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所以价格在经济活动中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对环境资源进行合理定价,实行有偿使用,这样对环境资源的配置就可以纳入到市场体系,“看不见的手”可以自发地将其进行最优配置。同样,对资源合理定价也是目前理论研究的难点,比较流行的方法是市场替代法,现金流量法等。

(三)庇古税环境资源的外部性使得私人的最优决策导致社会整体的非最优配置,这样会造成具有外部经济的经济活动数量少于最优,具有外部不经济的经济活动数量多于最优,这样造成社会福利的减少或者资源的浪费。庇古税的本质就是外部性内部化。这样原来外部性被整体内部化,此时社会边际成本与私人边际成本相等,私人最优决策会是社会整体最优。外部性内部化的一些具体措施有使用税收和津贴以及使用企业合并等方法。

(四)科斯定理———明确环境的产权关系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那么,无论在开始时将财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实现资源配置的帕雷托最优。这就是著名的科斯定理。这也是解决环境问题的理论指导。在环境资源归国家所有的情况下,非排他性让“看不见的手”失去调节能力。因此我们必须将环境资源私有化,对环境资源的产权进行明确的界定,这样环境资源就成为私人物品,就无所谓外部性的问题。这样可以通过市场的行为来制约人们的污染行动,有效减少环境污染。

环境资源的概念范文第4篇

【关键词】教学改革 案例教学 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9682(2011)04-0047-0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以下简称环境资源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学二级学科,由于其本身具有综合性、交叉性和边缘性等特点,[注1]另外这门学科体系庞杂,内容繁多且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并且不像民法、刑法等部门法那样与现实生活联系紧密,因此在环境资源法的课堂教学中,教学方法及手段的合理选择显得极为重要。从目前环境资源法的教学情况来看,大多数教师主要采用的仍是以课堂讲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方法。此种教学方法因缺乏教师与学生之间应有的沟通与互动,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知识,这样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更不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针对上述弊端,结合笔者多年的环境资源法学教学实践,对环境资源法的课堂教学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与其他相关学科的融合,改革常规的教学内容。

一般认为,法学是一门古老的社会学科,是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法律作为一种制度方式,是社会秩序的主要架构。但是,作为问题导向的学科,法学本身几乎没有特殊的研究方法,它的大部分工具都是从其他学科借鉴来的。法律从社会学、经济学、哲学等学科中吸取大量养分,并以多种形式对这些学科进行反哺。

环境资源法作为一门交叉性的法学学科,它是环境科学与法学的有机结合。秉承环境科学是一门研究人类社会发展活动与环境演化规律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科学这一特征,[1]环境资源法学也显示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融合的四个特征:第一,调整对象的特殊性。环境资源法的调整对象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特殊性,它既保护人类生活的社会环境,也保护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更强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和秩序。第二,内容的综合性。从环境资源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所涉及的方面看,包括政治、军事、外交、经济、文化、贸易、交通以致国际交往等社会生产、生活各方面,很难找到与环境保护无任何关系的人类活动。第三,规范的技术性。通常运用大量的技术规范,如环境标准、操作流程、污染控制工艺技术等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技术性是环境资源法最主要的特征。第四,社会公益性。目前,臭氧层破坏、全球气候变暖、生物物种锐减、荒漠化和水资源紧缺等环境问题和资源危机已经危及整个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保护环境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要求。

环境资源法的这一学科特征,要求环境资源法的讲授和学习必须摆脱狭隘的纯专业学科视角,教学中除了需要讲授环境资源法的概念、体系、发展沿革以及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法律责任等常规教学内容外,还应用其他部门法的基础知识,如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等相关的理论来分析环境资源法律问题,以加深学生对讲授内容的理解和运用;此外,还应更多地关注人与自然之间的社会问题,教学的视角经常会延伸到自然、动物、植物、全球、生态等广泛的领域。通过加强环境资源法教学中环境科学、生态学、经济学、伦理学等知识的引入,将有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时,能够运用所学的相关学科理论,形成自己对于问题的看法,而不是仅停留在肤浅的对法律规则的理解上。此外,环境资源法的教学还应根据不同教育阶段的授课对象来具体地调整相应的教学内容。

二、创新课堂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为实现教学目的而在教学过程中所采用的途径、手段和方式。在环境资源法的教学过程中,存在着我国传统教学方式所带来的影响。在法学教学的课堂讲授中,教师以概念、理论、原则等为讲授的主要内容,课堂上缺乏互动的情况比较常见,就学生而言,被动获取知识多,主动思考问题少;以记忆为终结的结果多,以理解运用为终结的结果少。

针对这一问题,在环境资源法教学中,可适当采取以下方法,以增强课堂教学的互动性:

1.课堂提问

课堂提问主要是教师在课堂上就一些关键知识点随时提出问题,请学生在经过短暂思考后作答,这是一种经常采用的教学方法。为实现课堂提问的有效性,笔者认为,在具体设计课堂提问时,教师应综合运用启发性提问、探究性提问、比较性提问、归纳性提问等,提问选在知识的重点和关键处,如新旧知识的衔接处、转化处,以及容易产生矛盾或疑难之处;选择能触动学生思维神经,给学生点拨正确思维方向的问题进行提问。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加强学生对于课堂教学的参与性,避免只有教师单方面的灌输,而学生的积极性却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的情况。

2.课堂讨论

课堂讨论就是在教师的主导下就有关知识或典型案件在课堂上进行深入探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进行课堂讨论,一般要求:讨论前,教师根据教学目的确定讨论的主题并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学生搜集有关资料,认真准备意见和写发言提纲。讨论进行时,充分启发学生的独立思考,鼓励他们各抒己见,引导他们逐步深入到问题的实质并就分歧的意见进行辩论,培养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讨论结束时,教师作出总结,也可提出进一步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3.角色扮演

角色扮演是一种以能力培养为目标,以互动与创新教学、全真模拟为特征的创新教学方法。此方法在20世纪50年代被美国一些教学理论研究人员引入到学校课堂,对其教学效果展开探索。[2]环境资源法学课程中许多与实务相联系的部分,如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章节可以尝试采用角色扮演法开展教学。课堂中引入角色扮演教学模式,可增强学生的团队意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索精神,有助于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为传统理论教学与实践能力培养的更好结合提供了一条有效路径,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4.适当缩小课堂人数

采取小班上课制度,以60人左右为限,开展课堂教学。在采用开放式、案例式教学中,教师提前布置讨论问题、案例;通过组织课堂讨论、角色扮演等教学方法,采用归纳、演绎方式,得出结论。班级规模小,有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并能充分兼顾每一位学生。

总之,教学过程既是教与学的统一,也是教养与教育的统一,还是认识过程与知识掌握过程的统一,[3]因而应当是一个师生互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教师已经不再是控制者,而是“平等者中的首席”。[4]

三、重视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法是通过一个具体教育情境的描述,引导学生对这些特殊情境进行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20世纪初,哈佛大学创造了案例教学法。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在教学的过程中,案例教学方法也是必不可少的。通过案例教学,学生一方面从教师的引导中增强对一些问题的认识并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从同学间的交流、讨论中提高了对问题的洞察力。学生不仅能获得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原则,而且能逐渐体验法律的思维方法在案件分析处理中的具体运用。

环境资源法的案例教学中,如何选择恰当的案例,将是决定课堂教学质量与效果的关键。在选取案例时,切不可人为简化案例情境,剔除其他部门法学的相关知识,仅从本学科的知识点入手进行案例分析。如作者在环境资源法的本科课堂上讲授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时,将典型的、真实的“圆明园防渗事件”引入课堂,引起学生广泛的兴趣。“圆明园防渗膜”是一起典型的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件,它引发我国水资源管理部门、城市园林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理念和目标的冲突,同时涉及环境综合管理与环境信息公开等相关部门和科学前沿领域,凸显了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过程中水资源危机,已成为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瓶颈所在,也是我国公众环境意识提高的具体表现。讨论中,学生们不仅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对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有了具体的认知。更让作者意想不到的是,课堂上学生们针对“圆明园防渗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我国生态城市和生态园林建设中应遵循的一些原则,如生态优先原则、维持水自然循环原则、人为干扰最小原则、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共赢原则等。这些原则的提出,对解决我国的水资源危机、提高我国环境管理水平以及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都将起到很好的促动作用。[5]此外,教师在对案例进行分析和讲解时,应着重对案件的分析方法、案件的切入点和争辩点进行剖析,而不应只停留在对案件结果的分析上面。[6]

总之,环境资源法的教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从加强与其他相关学科的融合,创新课堂教学方式,重视案例教学等方面探寻环境资源法教学改革的路径。唯有此,环境资源法的课堂教学效果才能不断提高。

注 释

1 新兴性体现在环境资源法需要借助于其它学科的理论,因为其尚未形成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从环境资源法形成的基础看,综合性体现在环境资源法是以法学和环境科学为基础,是邻近诸部门法和有关自然科学相互交叉、渗透的产物;交叉性和边缘性又体现在关于“环境”的法律,涉及较多的环境科学知识,与日常生活、社会实践联系日渐紧密。

参考文献

1 环境科学大辞典编委会.环境科学大辞典[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1

2 蔡 敏.“角色扮演式教学”的原理与评价[J].教育科学,2004(06)

3 〔日〕佐藤正夫.教学原理(钟启泉译)[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236~248

4 〔美〕小威廉姆•多尔.后现代的课程观(王红宇译)[M].北京:科学教育出版社,2001:238

环境资源的概念范文第5篇

关键词:生态位理论;湿地植物;种群

中图分类号:Q9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3-0243-2

生态位(niche)这一概念是现代生态学领域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是现代生态学最重要的基础理论之一,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生态位的研究已经渗透到动物生态学、森林生态学、城市生态学、生态农业等方面。目前,生态位理论已广泛地应用于物种间关系、生物多样性、群落结构及演替、种群进化和生物与环境关系等研究方面,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生态位理论在鸟类生态的研究中应用的实例较多,在植物生态学研究中的应用则较少,主要集中在森林生态学、草原生态学,在湿地生态学研究中偏少。近年用生态位理论来研究湿地植物种群生态位已成为湿地生态科学的热点内容之一。

1 生态位研究进展

1894年,密执安大学的Streere观察了在菲律宾各岛的鸟类分离而生活的“生态位”现象,没有做更加详细的解释;1910年,Johnson最早用了niche术语:“同一地区的不同物种可以占据环境中的不同生态位”,Johnson没有给出生态位定义且未形成一个完整的概念;1917、1924、1928年J.Grinnell在研究加利福尼亚长尾鸣禽的生态位关系时,使用生态位术语并首先给以定义,他将生态位定义为“某一物种在群落种所处的位置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实质是一个物种所占有的环境地位,即微环境(microenvironment)”,后来研究者称它为空间生态位(space niche);1927年,C.S. Elton,给生态位下的定义是“一个动物的生态位表明它在生物环境中的地位及其与食物和天敌的关系”,后来研究者称它为营养生态位(trophic niche)或功能生态位(functional niche);1957年,G.E.Hutchinson提出生态位的n维超体积(n-dimensional hyper-volume)模式,他认为生态位是每种生物对环境变量(温度、营养、湿度等)的选择范围,因为环境变量是多维的,称为超体积,后来研究者称为超体积生态位(hyper-volume niche)。Odum(1959)、Whittaker(1973)、Colinvaux(1986)、张光明、王刚(1984)等从不同的角度分别给出生态位的定义。目前,对生态位下定义研究者很多,但最具代表性的当推C.S.Elton、J.Grinnell和G.E.Hutchinson三人,后来研究者分别称他们所下定义为“空间生态位”、“功能生态位”和“多维超体积生态位”。

2 生态位理论在湿地植物种群研究中的应用

2.1 在湿地植物种群的生态适宜性研究中的应用

物种生态位宽度的宽窄决定于物种对环境资源的适应能力和利用,环境资源的变化与生态位宽度的变化密切相关,环境改变引起物种对资源的利用和对环境适应性的变化。对湿地植物生态位宽度和生态位重叠值进行测定值较好地反映了湿地植物的生态适应性。水、氮、磷等矿质元素对湿地植物的分布生长造成影响,当这些元素发生改变时,湿地植物的分布生长也会发生改变。土壤水分能够分配和调节水资源、营养元素以及氧气的浓度的有效性,两典型样地土壤水分的差异影响湿地植物对营养元素和水分的有效利用,引起湿地植物对水、氮、磷等矿质元素环境的生长适应性产生差异。湿地土壤的营养及水分因素是影响湿地植物生长的重要生态因子,影响着湿地植物的生长和分布,以及湿地植物物种对环境生态位适应的程度。如果湿地植物受到这些生态因子的长期影响,那么这些湿地植物就会表现出不同的生态适应特征。水、氮、磷等环境条件的改变降低了物种的生存适合度,可使物种对资源利用分化或生态位发生移动,从而使物种间的生态位重叠程度降低,在环境资源范围变窄时,广布种往往扩展其生态位,而特化种一般收缩其生态位宽度。

2.2 在湿地植物种群种内或种间竞争研究中的应用

种群竞争与生态位重叠的关系是一个及其复杂的问题。生态位宽度较窄的湿地植物种群与其它湿地植物种群的生态位重叠较小,生态位宽度较宽的湿地植物种群利用资源能力较强,分布较广,与其它湿地植物种群间的生态位重叠较大,但具有较窄生态位宽度的湿地植物种群之间的生态位重叠并不一定低,具有较宽生态位宽度的湿地植物种群之间的生态位重叠并不一定高。当不同湿地植物使用同一环境资源资源维度时,湿地植物种间发生生态位重叠,一般在环境容量饱和的情况会出现生态位重叠的现象,从而会导致种间竞争排斥,最终造成生态位相似的湿地植物生态位位移或置换特征而生存或导致部分死亡。生态位重叠值大小能够说明湿地植物种群间在环境资源维度上分布的重叠程度,也能说明湿地植物种群在环境资源维度上的使用情况。具有近相似环境资源维度要求的湿地植物种群或生态学特征相似湿地植物种群,在湿地植物群落中生态位重叠较宽。

2.3 在湿地植被恢复研究中的应用

在湿地植被恢复时应该要考虑各个种群之间的湿地植物种群的生态位宽度、湿地植物种群的生态位重叠和生态位相似性比例,以及湿地植物种群之间是否有利用性竞争的生态关系,如果是竞争性的生态关系,那么至少要求将如土壤盐分的某一资源维度的不要重叠。在湿地植物种群修复时,应充分研究湿地植物种群的生态特征,避免原有湿地植物与引入湿地植物之间产生较大的生态位重叠,防止湿地植物种群间出现激烈竞争。基础生态位窄的湿地植物种群适宜于生长在湿地植物群落结构复杂的生境、资源丰富中,基础生态位宽的湿地植物种群能在严酷的生境中生存。为加快湿地植被的演替,则应合理地选择,引入基础生态位较窄的种群,因此,在滩涂地上恢复湿地植被,一般应选择基础生态位较宽的湿地植物种群。

2.4 在湿地群落演替动态中的应用

湿地植物群落是对资源环境梯度的集合现象,随资源环境梯度变化而湿地植物群落自身的生态特性也变化,随资源环境梯度变化在群落演替中表现的更为突出。湿地植物群落演替过程中,可依据湿地植物种群生态位宽度宽窄、重叠程度高低及其动态变化,确定湿地植物泛化种和特化种,以及湿地植物在不同演替阶段内的变化。湿地植物群落包括建群种和优势种的数量功能变化、湿地植物群落的种类以及资源环境梯度演化等。

3 结语

在湿地植物种群研究中生态位理论有重要而广泛的应用,依据对湿地植物种群之间生态位宽度及生态位重叠的计算,能够更深入地认识湿地植物种间或种群内的竞争,更深入理解植物种群在群落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提供了科学依据。在解释湿地群落演替动态机理生态位理论提供了一个重要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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