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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对建设项目审批实行容缺受理。积极响应全市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暨营商环境评价推进会议要求,对符合当前产业政策、土地规划、城市规划的项目进行容缺受理,截止目前,共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91件;规划选址意见172件。
(二)积极推进“标准地”供应和标准厂房建设。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度,积极推进“标准地”供应,实现“拿地就开工”。今年来,已经累计完成“标准地”出让6宗,面积14.04公顷,,提前完成了市下达我县的年度标准地出让任务,并均已签订出让合同、承诺书及管理协议,其中元旺电工2宗、面积3.6492公顷,豆制品加工项目1宗、面积0.5968公顷,清河镇污水处理厂项目1宗、面积0.3528公顷,鑫谷健康1宗,面积5.4412公顷,力创水利科技1宗、面积4公顷。
立足中小企业需要,积极开展标准厂房建设调研,不断提升标准厂房规划、建设标准,为中小企业提供“拎包入住”服务。截止目前,已完成22.92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超额完成市下达年度任务,其中润龙风电13.39万平方米、大牛2.2万平方米、高效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万平方米、金冠网具3万平方米。
(三)努力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1.成立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专班,不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登记财产评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市级营商环境评价调查方案,熟悉调查内容,理解指标的涵义和范围,并对2019年10月1日-2020年8月31日内在我县办理过不动产交易转移登记业务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市局要求提供企业样本。
2.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判。针对2019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查找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一是针对网上办理服务方面不完善问题,积极和省市沟通对接,开展不动产“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前期已经完成了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网络迁移、接口开发、信息共享和联调、试运行等工作,按照省厅统一安排,2020年6月30日起,我县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首批上线15类登记业务,目前已上线业务类型50类。二是针对抵押业务在银行和登记机构两头跑的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农商行已启动了抵押业务进银行的试点工作。同时今年结合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积极向省厅申请“一网通办”平台管理权限,逐步在全县银行部门推行“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实现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核,提升抵押登记服务效能。
3.树牢宗旨意识,强化人员培训。通过开展例会查摆问题,通过业务知识测试、服务礼仪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对有需要的企业和群众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对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和特殊需求的企业和群众,应约上门服务,对外地服务对象开展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4.围绕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重点项目和企业,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即来即办、从速办理。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门的咨询预约热线,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对不动产登记方面的需求,做好业务咨询与指导工作,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照《市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共同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二条政策的公告》和《县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共同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五条政策的公告》要求,免收中小企业的不动产登记费。截至2020年8月底,共计免收23家企业104笔不动产登记费,费用共计54690元。
5.积极探索不动产登记与相关业务联办。不动产登记窗口通过县政务服务大厅平台系统将不动产登记结果推送至水电气热窗口,实现业务协同办理。同时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和公积金、公证处等开展业务联办,不动产登记服务向信用评价优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等单位延伸。
6.开展“营商环境走访月”活动。深入企业了解本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当面听意见、问需求。一是征询服务窗口在业务受理、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工作人员廉政效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向企业介绍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方便企业随时随地网上申办,三是了解企业复工复产中的需求,做好不动产登记方面的业务咨询与指导工作。
(四)简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办理程序。在前期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实施意见》,简化工程设计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审条件,对取得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开展技术审查,并工程设计许可豁免清单和主观审查负面清单,对符合豁免清单和主观审查负面清单要求的建设项目免于审查,从根本简化工程设计方案报审用地条件。同时,严格落实市县容缺受理,模拟审批要求,7月底前在工程项目核心要件齐全,并对其进行了告知承诺的前提下,对已对符合“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条件的工程规划方案进行了容缺受理和“容缺审批”,累计完成15个项目审批,其中6个项目容缺办理了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加快了项目建设。
(五)扎实推动“多测合一”工作开展。严格落实市局《关于实行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要求,实行规划验线告知承诺制。同时依据市局通知,于2020年8月12日下发《县实行规划验线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取消规划验线程序,建设单位通过委托“多测合一”中介机构名录库中的测绘资质单位放线并出具放线成果报告书及建设承诺书,纳入诚信管理,免于验线。目前已完成5个项目验线实行规划验线告知承诺制。
(六)提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主流程事项整理工作。已分类制定一般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社会投资工业项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等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办事指南,并严格按照办事指南进行审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切实做好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积极从自身承担的业务工作入手做好评价准备工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围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速增效,推进营商环境工作提质增效,让办事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学习,积极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二)强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夯实提速增效数据基础。积极与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大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加快推进更多数据互通共享。积极与省厅对接,尽快启用不动产电子证照。继续做好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融合,随时随地网上申办的“一网通办”新模式,更好地服务办事群众和企业。
(三)进一步加大“标准地”供应力度。明确奖惩措施,落实承诺办理制度,对我县标准地出让工业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县工业“标准地”出让4个文件的通知》(惠自然资规字〔2019〕71号)及《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要求执行,对投资强度、税收、亩均产出等各项指标严格把控,进一步明确奖惩措施,严格落实承诺办理制度,让“守信者收益、失信者受限”。
一、加强思想建设提高认识
***多次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加强认识提高思想,营造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强思想建设学习省市区改善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充实自我、完善自我,思想上创新思维、工作上落实政策,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切实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队伍建设保证项目落地
**工作中影响营商环境的难点多、问题大,**队伍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强有力的工作保障。**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形成了一批不畏困难、勇往直前,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好的工作队伍。在工作中及时发现存在的环境优化、项目落地等方面的问题,形成意见清单,集中梳理集中解决。针对净地不净等工作难题,组织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逐一梳理问题,形成解决方案,保证项目正常、顺利的开展,实现营商环境最优化。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省、市党代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第十四次党代会、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xx县经济和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大会提出的要求,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市委“苦干三年,全面挺进第一方阵”的重大思路和目标要求,以实现“大美古城,小康xx,国际旅游城市”为目标,对表省市要求,对标发达地区先进做法,聚焦“产业、企业、企业家”,打造“六最”营商环境,针对项目落地难、实体经济融资难、企业经营难、涉企合同执行难、群众办事难等突出问题,以实行无审批管理为突破口,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度,开展9个专项行动,增强行动自觉,蓄积前行动力,谱写xx发展新篇章。
二、主要任务
1、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专项行动。深化xx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同时,将开发区以外的县重点转型项目也纳入试点范围,实行备案制无审批管理,2017年7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县发改局、环保、规划、住建、国土、水利、消防、人防等各相关部门以清单形式确定项目准入条件,依据法律法规制定产业、环境、用地、节能、消防、人防等标准和要求。企业按照设定的准入条件和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部门预审、公示和联合会审备案,企业开工建设,竣工后自主验收。项目实行先建后核,相关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项目落地开工实行属地管理、保姆式服务的联动管理机制。县级层面的项目由县长负责,主管职能单位牵头落实。力促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达产。(牵头单位:县投促局、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2、开展机关干部入企服务常态化专项行动。强化对优势企业、转型项目的常态化帮扶功能,配置专职队伍,建立入企服务长效机制,完善服务企业平台。通过网上平台、入企服务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种形式,及时推送宣传惠企政策,有针对性地协调解决问题诉求。要兑现承诺、主动对接,在突出企业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强化政府引导与推动作用,实行部门联动,努力建成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延伸服务触角、做实服务事项,重点建设一批引领示范作用明显的产业转型项目,带动产业集聚和企业群发展,推进全县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牵头单位:县经商粮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各部门)
3、开展在建工程项目无障碍施工专项行动。切实贯彻省、市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重点突破、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化解各类矛盾,全力解决我县2017年46个重点工程在建项目存在的六类突出问题,实现无障碍施工,保障项目顺利推进。要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妥善解决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在资金、用地、征地补偿、劳资纠纷、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在建工程项目无障碍施工。(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4、开展“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县委建设“大美古城,小康xx,国际旅游城市”的奋斗目标,加快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加快联合惩戒系统建设,强化部门合力,严密惩戒网络,积极开展“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行动,力争达到“四个基本”: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扰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实现涉企合同执行不难成为常态。(责任单位:县法院,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各部门)
5、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专项行动。切实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行为,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进一步维护我县信用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经济稳健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重点打击部分企业借改制悬空银行债务、借破产逃废银行债务、借困难恶意拖欠银行债务等多种恶意逃废债务,以及拒不执行生效法律判决等行为,帮助金融机构维护合法金融债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县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县法院、xx银监分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6、开展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最大限度缩短担保链、压缩担保金额和落实有效担保措施,避免资金断裂引发连锁反应,化解潜在的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对涉及去产能、盲目扩张、负债率或民间借贷依存度高、企业主户籍和资金转移国境外的企业重点排查。做大做强县域政策性担保公司,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完善对政策性担保公司考核办法,坚持微利经营,调动政策性担保公司积极性,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功效。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规范管理,退出一批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无融资担保资格的机构,净化全县融担环境。(牵头单位:县政府办、人行xx县支行、银监xx办事处;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各部门)
7、开展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专项行动。要抓常态、保长效,通过严厉查处巧借名义到企业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行为;向企业强揽工程建设、强卖强要等获取非法利益行为;以拦截车辆、封堵断路、损害企业财物等方式干扰企业正常施工和生产经营的行为;无正当理由干扰、阻碍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的行为;无正当理由干扰政府依法征用土地、拆迁,或在征用土地过程中以威胁、暴力等手段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非法行为。实现全县各类企业周边以及重大项目、经济园区驻地治安秩序得到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得到解决,营造良好的企业经营社会治安环境。积极强化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强力推进警企联防、联建、联治工作,查出并消除一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隐患,增强企业自防自卫能力。强化警企配合,确保企业周边地区无重大治安案件和滋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案事件,进一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8、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围绕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需要,以服务便民利民、创新创业为导向,在不断更新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基础上,对县本级行政审批前置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大幅精简申请材料、相关证照的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牵头单位:县编办,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9、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项行动。优化我县医药领域营商环境,提升生产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推动医药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升我县制药行业整体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强对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的技术指导和政策引导,及时提供国内省内一致性评价相关信息。动态把握全县药品生产企业的工作进度,协调解决企业在一致性评价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动全县两级医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资质申报、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培养一批具有一致性评价技术的医务人员。(牵头单位:县市场和质监局、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
1、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工作任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起步好、开头好。
2、细化工作措施。县直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围绕打造“六最”环境,结合本部门工作,制定任务要求具体、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合理、实施路径清晰的四位一体路线图、时间表。
(二)推进落实阶段(2017年7月-11月)。
1、广泛宣传推广。各新闻单位及相关政府网络平台要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等方式广泛宣传,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曝光一批破坏营商环境、阻碍发展的负面典型,汇聚优化营商环境的正能量。
2、狠抓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影响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点位、环节,精准施策,建立工作台账,做到难点一项一项整治、问题一个一个解决,事项一个一个销号。
(三)总结评议阶段(2017年12月)。
1、注重整改完善。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实行台账式管理,对照台账进行挂单对照整改,按照时间表的要求,逐项跟踪落实。
2、总结评议。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对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进行认真的分阶段总结,及时总结经验、复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县委、县政府将适时派出评估小组进行评估,对我县营商环境优化情况进行客观评价,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改革,扑下身子抓落实,带头在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中冲锋陷阵。要成立相应机构,围绕中心任务,尽快组织开展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主动运用多种舆论工具进行多角度、多维度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为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加强首都城乡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促进我区城乡环境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切实改善老百姓身边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根据《2014年首都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我单位将清理非法“一日游”广告、规范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及规范旅游景区周边环境工作作为201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按照“打疏结合、挤占结合、查治结合”的工作要求,坚持一手抓整治打击“非法”,一手抓规范促进“合法”的方针,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持对非法“一日游”严打态势,加强对旅游市场的专项整治,促进旅游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我单位依据***区旅游环境特点制订了《2014年旅游市场环境整治方案》,并根据检查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现就上半年旅游市场环境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非法“一日游”广告治理情况
非法“一日游”广告对城市环境秩序和首都形象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同时也危害到游客的切身利益。截至6月15日,***区旅游委出动执法力量30余人次,依法查处、清理区内非法“一日游”广告牌89块。同时,我委把打击、清理、整顿非法“一日游”工作作为工作常态,做到每月一次集中整治、每周一次随机查处、工作外出时随时查看路上非法“一日游”假站牌,做到有条件的即时清理,无条件的及时移交给相关部门,加强整治,重点查处,切实维护游客利益,保障旅游市场秩序持续稳定。
二、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
根据我委《2014年旅游市场环境整治方案》的工作计划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对旅行社经营方面提出的相关要求,我委把规范旅游市场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作为2014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截止6月15日,我委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检查旅行社法人社、分社、门市共33家。检查期间对门头证照不符、未备案登记、明码标价不符合要求以及不符合创城工作要求的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并对问题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为进一步掌握旅行社及服务网点规范经营状况,我委对旅行社建立工作台账,将集中反映出的问题汇总研究,并在例会中提出要求,避免经营不规范的现象出现。
三、加大景区周边环境治理力度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会议精神,依照***区内景区及周边环境特点,解决景区周边环境、交通、设施、秩序、导览等方面的问题,强化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管理,不断满足广大游客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我委制定了《***区景区及周边环境秩序规范管理方案》,要求景区内环境卫生、导览牌、购物环境、食品卫生有专人负责,提高游客游览舒适度,给游客一个卫生、安全、祥和的旅游环境。根据方案内容,我委还联合区公安、城管、工商、交通等部门保障景区周边环境,确保给游客一个安定祥和的旅游环境。
我委将清理非法“一日游”广告、规范旅行社市场秩序和规范景区环境作为工作常态,根据我区特点建立工作台账,并定期安排执法人员清理非法“一日游”广告牌、检查旅行规范社经营情况以及定期检查景区环境,确保给游客一个舒适的旅游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同意在上海等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同意在上海市、南京市、郑州市、广州市、成都市、厦门市、青岛市、黄石市和义乌市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
《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探索,在流通创新发展促进机制、市场规制体系、基础设施发展模式、管理体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打好基础。
流通现代化水平亟待提升
“流则通、通则活、活则和、和则富。当前正处于流通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方案出台正当其时。”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黄国雄对记者说,“内贸流通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直接影响到国计民生。加快改革,让流通业为经济转型做出更大贡献成为当务之急。”
由流通引导的消费是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2014年,消费继续超过投资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今年上半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流通业的发展对消费的促进十分关键。
长期以来,“重生产、轻流通”的思想普遍存在,流通业作为基础性、先导性产业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认识。流通速度慢、成本高、渠道不畅、模式陈旧、管理监督分散等问题困扰着流通业的发展。没有流通的现代化,也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运行效率也就不可能得以提高。
试点城市各有侧重
据了解,不同试点城市将侧重于不同的试点内容。有的侧重尝试商贸流通的地方立法,有的侧重于探索完善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有的侧重于商务行政向行业组织让渡部分管理职能,有的侧重于理顺各政府部门流通治理的权责划分,还有的则突出促进行业诚信自律及行业组织去行政化等内容。
《试点方案》明确了四大改革任务,每一项都直指当前流通业发展的要害。
第一项试点内容是探索建立创新驱动的流通发展机制。包括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拓展业务领域和范围,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以及支持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相互融合,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等。
第二项试点内容是探索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除了推进地方流通法规建设,依法确立流通设施、流通秩序、市场监管以及促进流通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基本制度,还将深化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共享的综合监管与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以行政管理信息共享、社会化综合信用评价、第三方专业信用服务为核心的内贸流通信用体系。
第三项试点内容是探索建立流通基础设施发展模式。对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建立投资保障、运营管理和监督管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事件和市场异常波动的功能;对于微利经营的社区居民生活服务网点等设施,通过完善扶持政策,支持其加快发展;对于完全市场化的大型商场等设施,通过加强规划、建立预警机制和听证制度等,引导其合理布局、有序发展。
第四项试点内容是探索健全统一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适应大流通、大市场发展需要的新型流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内贸流通行政管理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此外,还要加强行政垄断案件查处,推动流通行业协会改革,适时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
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
国务院办公厅的《复函》指出,试点工作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以新的流通创新为引领,通过深化改革,推动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
“试点既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又体现出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在流通行政上应有作为,抓住了影响国内流通健康发展的主要矛盾。”参与此次试点方案专家论证的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海飞对记者说。比如,负面清单等管理模式就是将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某些做法应用于本次流通体制改革试点。法无禁止的流通主体即可为,包括流通主管部门在内的政府各部门不得干预;法无授权的流通管理部门不可为;法有规定的必须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把流通管理中的法定事项管起来。此外,加强行业组织的作用,拟在构建一个“市场决定、政府有为、社会协同”三位一体的现代流通治理模式。
“转变政府内贸管理职能是改革的主要抓手。大流通、大市场发展需要新型的流通管理方式。内贸管理职能应逐步从管理社会流通行业向管理社会流通行为延伸。改变内贸行政管理职能与权能不对称,微观越位与宏观缺位并存的局面。”刘海飞说。
《商品流通法》呼之欲出
刘海飞认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既是试点改革的主线,又是中心任务。“只有建立起依法经商、诚信经营的环境,流通体制改革才算成功。也只有在公平竞争、诚信经商的市场秩序下,才能真正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