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光盘行动实施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方案。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韩林麟副局长任组长、局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确定了责任人和承办单位。同时各区县农业局按照本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各成员小组分别制定了《种植业(果品)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2、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自查。从3月10全面开展了自查工作,截止4月25日,全市联合执法检查15次,先后检查农资销售,农产品产、销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11个,自查率100%,自查有问题59个企业,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经过对自查阶段工作梳理、分析,发现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农产品种植企业超剂量使用农药问题较为突出;二是农药销售企业以肥充药、过期产品销售、产品以次充好、进货台帐不全亟待治理;三是“三品”生产企业存在产品包装不规范、品牌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标准化生产意识不强等问题;四是一些养殖企业滥用抗生素、未按合理休药期组织生产;五是农产品检测资金投入不足,检测机构存在设备老化、检测设施配备低下,例行监测频次较少等问题。
3、强化舆论宣传,加强指导服务。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我局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与春季农业生产紧密结合起来,紧紧抓住春耕生产的大好时机,通过流动宣传车,深入城市街道社区、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连锁超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共出动流动车40台(次)、制作光盘10盘、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系统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发挥技术优势,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各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发放《简报》共2000份,利用《简报》宣传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向农民普及农业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形成了强大宣传声势,为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开展主要问题:一是存在认识不足、体制不顺、力度不大、手段不强等问题,影响了整治工作及时、全面地开展,导致整治工作不到位。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区(县)的个别部门启动速度较慢,行动相对滞后,直接影响到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的整体进展。三是一些成员单位向基层延伸不够,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问题。四是信息报送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已全面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为了确保工作质量,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推进综合执法、开展检查监测。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区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今年以来来,中心根据县文明办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以“文明餐桌,以俭养德”为主题的“文明餐桌行动”,积极营造“节约用餐,文明消费”的良好氛围,力求将节约粮食、尊重劳动、珍惜幸福的传统美德融入机关干部职工的日常生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餐桌行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中心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出台了《广饶县融媒体中心“文明餐桌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行动方案,明确各部室职责,统一扎动经费,确保“文明餐桌行动”不流于形式。
二是积极组织行动。发出倡议书,就传承传统美德、合理消费、文明用餐、科学饮食四方面向机关全体发出倡议,号召大家踊跃参加到文明餐桌行动中来,积极打造温馨、文明的就餐环境,享受“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快乐,要求每个人身体力行,从自身做起,与文明握手,与陋习告别,建立安全、理性、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机关,减少公务用餐安排,能不安排的尽量不安排,能合并安排的合并到一起,反对铺张浪费,强化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意识,珍惜资源,爱惜粮食,崇尚节俭;倡导理性消费,提醒机关干部职工,无论是工作用餐还是个人家庭聚餐,做到适量点餐,吃多少点多少,剩菜打包,积极响应光盘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和县第十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的决策部署,围绕“加快新型城镇化稳健发展,推动幸福阔步前行”主题,动员全局上下凝聚共识,激发能量,主动担当,合力攻坚,为谱写中国梦篇章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科技保证。
二、活动主题
结合冬训主题,紧紧围绕科技服务三农,深入开展送冬训宣讲和科技下乡活动。活动要遵循求真务实的原则,做到“四结合”,即与科普活动相结合;与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科普示范创建工作相结合;与农民增产增收相结合;与党员冬训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分级组织实施。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技术培训。按照因地制宜分期培训的原则,有计划、多层次地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进行技术推广,培训内容力求丰富多样、符合实际、通俗易懂。培训形式采取办培训班和开现场会两种。
(二)开展科技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扶活动,根据科技工作的实际,组织科技人员挂点帮扶,重点帮扶一些积极性高、规模较大的农村专业户。
(三)开展冬训宣讲。围绕冬训主题,进村入户讲理论、道政策、话法治、聊创业、谈美德,说新事,以面对面、拉家常般的微课堂形式,向基层干部群众传递正能量,凝聚精气神。
四、活动形式
(一)政策宣讲。集中组织科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宣讲党的惠农政策,推介主推技术和主推品种,现场开展技术咨询和指导,赠送科技书籍,技术光盘、“明白纸”等资料。
(二)品种展示。利用图片、光盘、实物多种形式宣传和展示种子、农药、化肥、农机、植保机械等农业新品种和实用先进生产资料。
(三)农民培训。进村访农户,通过田间学校,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种养水平和农业科技的入户率和到位率。组织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合作社带头人等举办各种农业政策、新形势、新技术的培训。
(四)多方协作。邀请专家举办农业科技知识讲座,开办农民科技致富典型介绍等专题节目,全方位、多角度及时地宣传党的惠农政策、农业科技知识。
(五)便民服务。邀请医疗卫生等科技专家为农民朋友进行现场咨询、义诊活动,举办医疗保健等科普知识讲座,积极倡导农民科学的生活方式。
五、相关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作为党员冬训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落实,使其为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做实事的重要行动,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要根据实际,开展一些影响大、效果好的标志性活动。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高压态势,使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使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充分发挥行政保护作用,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提升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强化生产源头、流通、消费等关键环节的整治。确定重点内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集中查处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要与日常工作相衔接,一手抓集中整治,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过程治理,推动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开展。
二、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对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要求,在全开展十大集中整治行动。
(一)开展图书、音像制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文体、广电、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等印刷、制作企业的监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范围内的各类图书、音像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一次集中全面清查,依法收缴非法图书、印刷品和盗版音像制品,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和地下印刷、复制窝点,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加印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文体局、广电中心、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的日常巡查,依法整治侵权盗版行为。(牵头部门:文体局、广电中心,配合部门: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
(二)开展软件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文体、广电、工商等部门要对行政内软件交易位和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商务、经信、文体、广电等部门要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文体、广电等部门要对各级机关使用的计算机软件进行重点检查,尽快实现政府机关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正版化。经信部门要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好现场检查工作。(牵头部门:文体局,配合部门: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广电中心、工商局)
(三)开展进出口环节侵权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商务局、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要配合青岛海关驻办事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牵头部门:商务局,配合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
(四)开展商标权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工商、文体、广电等部门要加强对制作商标、标识标签、包装装潢企业的监管,集中开展一次清理检查行动,严厉查处非法盗印复制、加印和出售标识标签的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着力查办侵犯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案件,依法制止恶意抢注商标行为。质监、经信部门要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行为。(牵头部门:工商局,配合部门: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体局、广电中心、质监局)
(五)开展专利维权集中行动。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大对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查处、办结一批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以及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依法惩治严重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专利违法行为。(牵头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配合部门: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
(六)开展商务领域侵权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商务部门要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工商、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落实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管理者的保护知识产权主体责任。物价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商务局,配合部门:工商局、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物价局)
(七)开展食品、药品集中整治行动。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经信等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假冒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扰乱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查办一批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牵头部门: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工商局、质监局)
(八)开展涉农领域侵权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强化种子、苗木等生产源头治理,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产区,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质监、工商、农业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化肥、农药等重要大宗农资市场的监管,集中查办一批严重坑农、害农恶性案件。(牵头部门:农业局,配合部门:工商局、林业局、质监局)
(九)开展互联网和知识产权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工商、文体、广电、经信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工商、商务、经信、文体、广电等部门要加强对网上购物和电视、电话购物活动的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进一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牵头部门:文体局、工商局,配合部门: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广电中心、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
(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集中行动。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坚决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分子刑事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对重要特殊案件要及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公安机关要及时审查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案件或线索,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立案侦查,突出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商业贿赂犯罪活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牵头部门:公安局,配合部门:监察局、司法局、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2月10日前)。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对专项行动作出全面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10日-年2月)。各有关部门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3月)。政府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政府,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政府将给予通报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政府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承担日常工作,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健全监督考核体系,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部门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积极成效。每个集中整治行动的牵头部门负责各自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其他配合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执法协作机制和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分级负责、相关部门联合行动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提高全市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和支持创新,营造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净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严肃查处一批侵权盗版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执法协作,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二)工作重点。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定牌加工、印刷复制和商品批发市场为重点环节,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群体性、规模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三、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加大生产源头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各级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牵头部门: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商务部门要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级质监、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的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牵头部门:市质监局)
各级农业部门要从种子生产源头强化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工作,针对小麦、玉米、棉花等重点品种,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牵头部门:市农业局)
(二)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大对假冒伪劣进出口商品的查处力度。(牵头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事处)
各级商务、工商、知识产权、文化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令年第1号),做好重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各级工商、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加强网络购物、电话购物和电视购物活动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牵头部门:市工商局)
各级广播电影电视部门要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工作。
(三)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盗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制止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
各级文化新闻出版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各级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大专利执法力度,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
各级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要求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犯商标、专利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
(四)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各级公安机关要与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及时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成立专案组,重点予以查办。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涉嫌犯罪的依法从快立案侦查,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坚决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各级知识产权、工业和信息化、工商、文化新闻出版、商务、税务、质监、农业、林业和园林、畜牧等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要立即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
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律师依法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诉讼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
(五)全面使用正版软件
各级政府机关要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文化新闻出版部门要会同财政、电子政务等部门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牵头部门: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宣传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市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全面宣传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报道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和专项行动的进展、成果,公开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盗版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向,针对社会关注的知识产权热点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新闻、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牵头部门:市外宣办)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1月)
召开全市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明确责任分工,部署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1月-年2月)
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本地、本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及侵权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侵权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要依法严厉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级、各有关部门方案制定情况、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宣传发动情况、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督查,适时召开专项行动新闻会,通报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和重大案件查处情况。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3月)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另发),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督办重大案件。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要增强大局意识,克服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对涉及本地、本领域的侵权违法企业,坚决依法查办、决不手软。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监督考核体系,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对侵权行为查办不力的,依法依纪追究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各级商务、知识产权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对开展专项行动所需工作经费要予以保障。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要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各部门日常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相衔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市、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特别是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