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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统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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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统计制度

粮油统计制度范文第1篇

Abstract: Objective: In this study, the dry Rosaceous hawthornripe fruit is adopted as material to explore the changes in organic acid content under different processing temperatures in hope to provide a theoretical basis for hawthornlater baking. Methods:Through the test ofdifferent baking temperature organic acids in the determination of hawthorn, hawthorn determination of total organic acids in the 2005 "Pharmacopoeia" is adopted to explore the influence of different baking temperature on organic acid content of hawthorn. Results: When heated to above 160 ℃, the organic acid content was significantly reduced, to heat to 220 ℃, 48% declined. Conclusion: Organic acids in hawthorn reduce as the temperature rises. For the hawthorn digestion, it's best to control the temperature cooked at 160~200℃ range.

关键词:山楂;有机酸;烘制温度

Key words: hawthorn; organic acids; baking temperature

中图分类号:R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7-0227-01

0引言

中药山楂具有消食健脾、行气散瘀的作用。临床上多用其炮制品炒山楂和焦山楂来消食导滞。山楂主要含有黄酮类和多种有机酸,其酸性对胃肠道有一定刺激性,药理研究表明,山楂中的有机酸类成分有助消化、抑菌等功能[1],但对热不稳定,加热炮制后含量降低,且随温度的升高,有机酸含量降低[2]。传统的炮制方法,仅凭感观判断炮制品的质量,炮制的温度、时间都无法严格控制,为了寻找可以控制的山楂的炮制工艺,提高炮制的稳定性,现对不同烘制温度山楂炮制品中有机酸含量进行研究,为山楂的炮制工艺提供依据。

1实验材料与方法

1.1 实验材料。

1.1.1 药材。市售产于安徽亳州市的蔷薇科山楂(Crataegus pinnatifida Bge.)的干燥成熟果实(Fructus crataegi cuneatae)切制的饮片。

1.1.2 实验仪器与试剂。试剂:酚酞,0.1mol/L氢氧化钠溶液,仪器:烘箱,电子天秤,小型药材粉碎机,碱式滴定管,80目筛

1.2 实验方法。

1.2.1 实验样品的制备。分别取净山楂饮片置于烘箱内,在100℃、120℃、140℃、160℃、180℃、200℃、220℃、240℃条件下各烘烤8分钟,取出放凉,依次编为2~9号。另取生品150g,编为1号,和烘制品一起在70℃条件下干燥5小时。密封,备用。

1.2.2 总有机酸含量测定。依照05版中国药典,取各样品粉末约1g,精密称定,精密加水100ml,于室温下浸泡4小时,时时振荡,滤过。精密量取滤液25ml,加水50ml,加酚酞2滴,用0.1mol/L氢氧化钠溶液滴定。每1ml(0.1mol/L)氢氧化钠溶液相当于6.404mg枸橼酸。每种样品重复5次,计算平均值。

2结果与分析

2.1 山楂不同样品中总有机酸含量/%。根据山楂不同样品中的有机酸含量可知,随着烘制温度的升高,外观颜色逐渐变深,质量下降,有机酸含量不断降低,从100~240℃,有机酸含量分别下降了1.79%、2.86%、1.61%、6.61%、16.79%、29.46%、46.79%、82.32%,鉴于有机酸的变化,为了寻求在什么温度下,有机酸的变化显著,特做方差分析,见表1。

2.2 实验结果的方差分析。F>F0.05,F>F0.01,推断这个实验的处理平均数间是有极显著差异。从而做出多重比较,见表2。

2.3 多重比较。通过多重比较可知,温度有的显著性差异,有的无显著差异。即在部分处理,加热160℃以上,有机酸含量显著降低。而在180℃以上,有机酸含量的降低为极显著。

3讨论

药理研究证明,山楂有机酸类成分具有助消化作用[4],传统观点认为炒黄、炒焦后山楂助消化功能更强[5],但实验结果表明,随着烘制温度的升高山楂有机酸含量均不同程度地减少,因此对于山楂消食的物质基础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山楂经过炮制后,其有机酸含量发生了很大改变,烘制温度在160℃以上时,山楂有机酸含量显著下降,而240℃时有机酸几乎全被破坏,仅存17.68%。可见,炮制温度对有机酸含量有较大影响。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第一五七医院中草药研究组.山楂(综述)[J].中草药通讯,1975(5):47.

[2]毛淑杰,李铁林.炮制对山楂中总黄酮及总有机酸的影响[J].中国中药,1989,14(9):20.

[3]汪久新,孟宪舒,王学农,等.山楂炮制品的工艺及质量研究[J].沈阳药学报,1993,10(4):263.

粮油统计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 胰岛素;小剂量;小儿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有效性

[中图分类号] R7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4062(2016)06(b)-0089-02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Diabetic Ketoacidosis,DKA)是临床工作中较为常见的疾病,本病在儿科的发生率也较高,患有糖尿病的小儿均可发生DKA,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1]。目前,本病的治疗方法仍然是药物治疗。胰岛素是目前公认的治疗DKA的治疗药物之一,在临床治疗中得到广泛应用。由于该病起病急、病情变化多端且复杂,对疾病的准确诊断和及时救治造成了较大的阻碍,若处理不及时则会错失最佳的诊治时间,不利于患儿的健康成长[2]。该次采用小剂量胰岛素对该院收治的46例DKA患儿进行治疗,取得满意的结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5年2月―2016年2月期间该院收治的92例小儿DKA,所有患者均参照相关DKA的诊断标准进行确诊,血糖大于11.1 mmol/L,血pH值低于7.3或HCO3-低于15 mmol/L[3],该次研究经该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核批准,并与患儿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随机将患者进行分组,分为46例对照组和46例观察组。对照组中,男性、女性患儿的例数分别为26例、20例;年龄为1.0~12岁,平均(6.31±1.47)岁;DKA原因:23例感染,9例胰岛素的用量不足,8例胃肠道功能紊乱,6例其他。观察组中,男性、女性患儿的例数分别为27例、19例;年龄为1.5~12岁,平均(5.75±1.44)岁;DKA原因:22例感染,10例胰岛素的用量不足,7例胃肠道功能紊乱,7例其他。所有纳入患儿均表现出多尿、多食、体重迅速减轻及电解质出现紊乱等症状。将两组患儿的一般资料进行比较,结果显示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所有纳入研究范围内的患儿均给予小儿DKA的传统治疗方法,包括纠正电解质紊乱、24 h心电图、血氧、实验室常规检查、扩充血容量、确定酸中毒程度及输液补液等,监测患儿的病情变化情况。在此基础上,针对观察组患儿采用小剂量胰岛素进行维持治疗,首先,给予患儿常规胰岛素注射,单位50 U,将其加入都500 mL的生理盐水中持续静脉滴注,并维持16滴/min的滴速;每隔2 h测量一次患儿血糖,待患儿血糖的水平降至14 mmol/L时,则改为8~10 U普通胰岛素加入500 mL5%葡萄糖溶液中持续静脉滴注,待患儿酮体消失且血糖水平在11.1 mmol/L时,可给予患儿少量进食,并于餐前30 min皮下注射胰岛素;定期监测患儿尿糖及血糖,并根据监测的结果及时调整胰岛素的剂量,并密切监测患儿的病情以及用药疗效[4]。

1.3 评定方式

观察并比较两组患儿的临床疗效,疗效标准[5]:治疗后,患儿的临床症状基本改善,FBG低于7.0 mmol/L,尿酮体连续3次为阴性,患儿血气分析及电解质检查结果正常,血糖下降的速度为3~7(mmol/L・h)为显效;治疗后患儿的临床症状明显改善,FBG在7.0~10.0 mmol/L之间或稍高于正常值,尿酮体阳性,患儿血气分析及电解质检查结果明显改善,血糖下降的速度为2~8(mmol/L・h)为有效;治疗后患儿的临床症状无明显变化,临床症状加重,FBG指标变大为无效。临床治疗总有效率为显效率与有效率之和。并在治疗后对患儿的血糖指标进行检测,检测指标包括空腹血糖(FBG)、餐后2 h血糖(PBG)、酮体转阴时间、血糖下降速度。

1.4 统计方法

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包进行所有数据的分析处理,计数资料、计量资料分别用率(%)、(x±s)表示,组间比较分别采用χ2检验和t检验,P

2 结果

2.1 两组患儿的临床疗效的比较

观察组患儿中,治疗后达到有效治疗水平的例数共为42例,其中,显效26例,有效16,无效4例,治疗总有效率为91.3%(42/46);对照组中,治疗后达到有效治疗水平的例数共35例,其中,显效17例,有效18例,无效11例,该组的治疗总有效率为76.1%(35/46),两组的治疗总有效率相比,观察组明显较对照组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 两组患儿治疗后的血糖各指标变化的比较

正如表1数据显示,将观察组和对照组患儿的FBG、PBG、酮体转阴时间进行比较,结果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在血糖下降速度的比较中,观察组与对照组治疗后的血糖下降速度中,观察组快,对照组慢,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在儿科糖尿病中的发病率较高,多由于小儿机体内的胰岛素分泌及合成急剧减少、血糖激素水平异常上升,导致体内糖、蛋白质及脂肪等代谢紊乱,最终引发水电解质及酸碱的失衡等一系列临床症状的发生[6],对患儿的生命造成严重威胁。当前,临床上对于该病的治疗主要是以胰岛素药物治疗为主,且多数研究没有明确指明胰岛素的使用剂量,同时相对于病情危重的患儿来说长期注射胰岛素会危及到患儿的生命。

胰岛素在糖尿病的治疗中的临床效果已得到公认,该药物对胰岛β细胞具有竞争性的阻滞作用,使血糖降低,同时还能促进脂肪、蛋白质及糖原的合成。将小剂量的胰岛素持续滴注应用于小儿DKA的临床治疗中,不仅在操作上非常简便,而且不需要通过监测血糖值来计算每一次胰岛素的使用剂量,节省了一定的治疗时间;同时安全有效,可以防止患儿出现低血糖或低血钾等突况,病死率明显减少。且使用该种注射方法的患儿其血糖下降情况相对稳定,通常经4~6 h后患儿的血糖就会得到明显下降,且当患儿的血糖水平维持在(11.1~16.7)mmol/L之间时,此时所使用的胰岛素剂量是在50~60 U之间,药量使用少[7]。也有资料显示,若是采用胰岛素肌注或皮下注射的方式,则患儿血糖的下降情况较为缓慢,治疗时间相对较长,非常不利于患儿的恢复[8]。而采用持续静脉地主的方式则可以消除因患儿机体使用胰岛素后所引发的各类代谢紊乱现象并能防止机体酸性物质的聚集,是一种有效的注射方式。该次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患儿的临床治疗总有效率为91.3%,明显高于对照组的76.1%。观察组与对照组患儿的FBG、PBG、酮体转阴时间这3个指标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两组间的血糖下降速度相比,观察组慢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综上所述,采用小剂量胰岛素对小儿DKA进行治疗,具有显著的临床疗效,且患儿的血糖情况得到很好控制,具有一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值得临床推广。

[参考文献]

[1] 刘琴.52例小儿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临床治疗探讨[J].糖尿病新世界,2015(1):69.

[2] 黄伟军,冯炎锋,吕伟垣.不同胰岛素给药方法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临床疗效比较[J].中国医药科学,2014(24):62-64.

[3] 鄢燕.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临床诊治体会[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5(10):149-150.

[4] 杜丽英,崔莹.胰岛素不同给药方式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临床疗效分析[J].糖尿病新世界,2015(21):117-119.

[5] 董靖.小剂量胰岛素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疗效观察[J].中国卫生产业,2013(5):77.

[6] 曹莉.儿童糖尿病合并酮症酸中毒17例临床特点分析[J].中国中西医结合儿科学,2013(4):356-357.

[7] 唐妙萍.糖尿病酮症酸中毒60例临床分析[J].基层医学论坛,2015(36):5183-5184.

粮油统计制度范文第3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省粮食局粮食质量效益提升年活动考核指标为依据,以巩固“质量效益年”活动成果为基础,突出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提升粮食购销工作质量、粮食库存管理质量、粮食产业化经营质量、产业园区发展质量、军粮供应服务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全面提升我市粮食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二、总体目标

着力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和全年粮价基本稳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完成全年粮食收购任务;粮食收购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和打白条现象;全面启动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三年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梳理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实现储备粮管理规范化,确保不发生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加快推进“双百双千”提升行动,实现全市粮油产业化企业年产值达130亿元以上;跟进省局“6332”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功能,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严格执行军粮供应政策,保证军粮供应质量;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内部经营管理,促进经济效益提升,实现利润总额比上年增长5%以上,全行业经济运行质量与效益明显提升。

三、活动内容

(一)粮食购销

1.强化粮食宏观调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工作通知》精神,把保供稳价作放在首位,继续加大粮食宏观调控力度和措施,确保全年粮价基本稳定,确保粮食市场安全。

2.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认真执行粮食收购政策,把好粮食收购质量关。抓好油菜仔临时收储工作。加强粮食收购管理,坚持依质论价,保证不出现卖粮难,完成粮食收购目标任务。各收购站点要积极推广“一站式”收购服务,让农民卖“放心粮”、“舒心粮”。市局将组织检查组到各收购站点巡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百分制打分,作为粮食收购政策评分依据。

3.加强粮食销售出库管理。加强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管理,督促存储企业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规定,确保政策性粮食出库工作顺利。

4.提高粮食统计质量水平。按照“强基、扩面、提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粮食经营者的统计工作,不断提升全社会粮食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认真开展粮食统计质量检查和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扩大社会粮食统计覆盖面,提高统计分析质量,确保粮食统计及时、准确、全面。

5.严格规范粮食从业行为。按照“谁发证、谁审核、谁管理”的原则,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依据新修订的《省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规定,逐户核定企业最高库存量的具体数量并依法进行监管和定期核查。

(二)粮油仓储

1.全面启动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三年提升行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提升行动,提升仓储管理规范化、人才队伍专业化、设施设备现代化、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完成辖区粮油仓储企业备案工作。扎实开展规范化管理水平评价活动,抓好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2.加强粮油质量监管。大力宣传国家粮油质量标准,认真执行粮油质价政策,切实做好各类政策性粮食质量监管。积极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推进粮油质检体系建设,完成粮油质量检验监测任务。

3.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新增仓容万吨、机械设备台套、维修仓容万吨,新农村科学储粮示范户新增5000-10000户。加快国家长江流域稻谷(小麦)流出通道节点建设,积极争取一批“北粮南运”项目,加快推进粮食“四散”建设步伐,力争原粮“四散”比例达40%,提升粮食物流效率和效益。

4.提高粮油保管质量。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提高科学储粮水平,机械通风达到94%、环流熏蒸达到56%、“双低”储粮达到56%以上、微机测温达到41%(四项指标省级储备粮应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储粮安全责任事故。

(三)园区建设

1.着力提升园区功能。进一步完善粮食现代物流园功能,加强经营管理,发挥综合效益。积极做好园区内储备油罐竣工验收工作,加快进度建设军粮仓库建设,尽快开通铁路专运线,争取全省重点支持建设的30个现代化、多功能粮食园区。

2.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推进全市粮食产业化承接产业转移23个招商项目招商工作。

3.加强园区和“861”项目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园区建设的支持,加强对中央和省补助项目资金的跟踪监管与项目督查,保证专款专用。加强对现代粮食物流园区的经营管理,进一步提升综合效益。

(四)军粮供应

严格执行军粮供应政策,规范军供粮油供应渠道,加强质量检测,确保军粮质量合格率达100%。创新军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五)经济效益

1.深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资产重组、国有控股、联合经营等方式,改革企业产权制度,彻底解决老人、老帐等问题,提升企业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

2.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经营管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产负债率下降不低于3%,成本费用利润率上升3%以上,资本积累率上升3%以上,实现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全面盈利,加快粮油现货批发交易市场建设步伐,争取7月份正式营业,提高粮食产业经济效益。

3.确保粮食收购资金供应。积极协调农发行和有关部门,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收购资金及时足额供应,满足收购资金需求,确保不出现打白条现象。

4.落实地方储备粮油费用补贴。按照省政府下达的储备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储备粮油费用和利息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格储备粮管理,确保各级储备粮安全。

上述活动内容由市局相关处室分别负责考核,办公室负责综合考评,具体考核指标见附表。粮食产业化工作由于单独考核,不列入质量效益年考核指标,对获得全省粮食产业化先进单位的县(区),在质量效益年考核总成绩上适当加分。

四、方法与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份,市局布置开展粮食质量效益提升年活动,印发活动方案。各县区要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于5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局办公室。

(二)活动实施阶段。全年各地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效益提升年活动。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2年年底,各县区要认真总结质量效益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成果,形成书面材料,按考核细则自行打分,并于12月31日前将总结材料和打分情况报市局办公室。市局组织综合考评,对成效显著的县区报省局进行表彰奖励。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质量效益提升年活动是省粮食局2012年重点推进的工作,市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世军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翟如民、施平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开展质量效益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保证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粮油统计制度范文第4篇

一、轮换粮油品质的控制

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是指在储备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为保持中央储备粮油品质符合国标规定,经营管理中央储备粮油的单位根据中央储备粮油的品质检查认定结果,按照国家计划,以新粮油替换库存粮油。品质认定以粮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作为依据,以储存年限作为参考。

(一)品质检测

中央储备粮油必须达到国标规定的各项指标。粮食质量符合国标规定的中等(含)以上标准,食油质量符合国标规定的二级(含)以上标准。中央储备粮油轮换前必须经过检测,品质检测按照国家粮食局、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的通知》(国粮发[2000]14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储存年限(以生产时间计算)

长江以南地区:稻谷2~3年;小麦3~4年;玉米1~2年;豆类1~2年。

长江以北地区:稻谷2~3年;小麦3~5年;玉米2~3年;豆类1~2年。

食油1~2年。

对储存条件差的取低值,储存条件好的取高值。地下库粮油的储存时间,可根据质量情况酌情延长。

(三)定期检查

中央储备粮油质量管理工作,在国家粮食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粮油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总公司)负责。中央储备粮油执行定期质量检查制度和质量报表制度。质量检查由中储粮总公司负责组织,每年检查两次,检查结果由中储粮总公司以统一的质量报表汇总后,于每年5月末、11月末报国家粮食局、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可根据情况对储备粮油质量组织抽查。

(四)品质认定

每次质量检查后,根据《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的规定,对储备粮油品质做出评价,将质量检查结果分为宜存粮油、不宜存粮油和陈化粮油三个类别。

二、中央储备粮油轮换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

(一)中央储备粮油轮换实行计划管理。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以质量检查结果为依据,对不宜存的粮油,必须进行轮换;对宜存粮油中接近品质控制指标或超过储存规定年限的,也要按照先入先出、均衡轮换、降低费用的原则进行轮换。按照每年轮换一定比例(总量的20~30%)的储备粮油库存总量的原则和库存粮油质量情况,中储粮总公司在每年11月底前提出下年度轮换计划(分省、分品种)报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粮食局等有关部门综合平衡后在12月底前将轮换计划下达给中储粮总公司。中储粮总公司负责每半年将轮换计划执行情况报国家粮食局等有关部门。

(二)中储粮总公司负责中央储备粮油轮换计划的组织实施。根据年度轮换计划,中储粮总公司安排下达分批、分省、分品种计划,并报送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备案。

(三)中储粮总公司对中央储备粮油质量负责。因未及时申报轮换(串换)计划,或者下达的轮换(串换)计划没有落实而导致粮油陈化的,造成的损失由中储粮总公司承担,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国家粮食局、财政部适时组织对轮换情况进行检查。

(四)中央储备粮油的轮空期最长不超过4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在粮油轮出后,4个月还不能轮入的,须向国家粮食局、财政部报告,否则按照擅自动用中央储备粮油处理。

(五)中储粮总公司在实际轮换中,应严格执行国家计划和有关规定,如确需调整计划,须报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审批,国家粮食局等有关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批复。需审批的事项包括:

1.不同品种粮油的串换;

2.根据市场情况及轮换需要,对确需超过4个月轮空期的;

3.变更国家下达的轮换计划;

4.中储粮总公司认为有利于提高储备粮质量,但又超越国家计划和有关规定的轮换事项。

(六)未经批准自行决定轮换(串换)的,视同擅自动用中央储备粮油处理。

(七)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按其职能及时审批并下达轮换计划,及时拨补轮换费用和提供轮换资金,保证轮换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中央储备粮油轮换的主要形式

(一)结合粮油进出口实现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国家根据宏观调控和国际市场行情等因素安排粮油进出口计划。在执行落实粮油进出口计划时,应尽可能按推陈储新的原则进行,以促进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

(二)同品种等量轮换。在国家未安排储备粮油收购和销售计划,或安排的储备粮油购销计划不能满足轮换需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同品种等量轮换,即在储备规模、品种不变的前提下,采取先销后购或先购后销的方式,实现储备粮油的轮换。

(三)不同品种的等量串换。应按照有利于优化结构、保值增值的原则进行。

四、轮换的有关财务和统计处理

(一)中储粮总公司在按规定的补贴费用标准包干后,对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自负盈亏(不含进出口轮换)。轮换发生的盈利,应主要用于改善粮食的保管及用作今后轮换的风险准备;轮换产生的亏损由企业自行承担消化。

(二)中央储备粮轮换费用含在财政部对中储粮总公司的包干费用中,财政部按季预拨,在规定的轮空期间,储备粮油的费用补贴照常拨付。财政部对轮换费用实行总额控制,年终清算。中储粮总公司在财政部规定的金额及使用范围内,制定不同品种、不同地区轮换费用补贴标准,并根据轮换需要,分批拨付轮换费用,轮换费用标准及轮换费用拨付情况需报财政部备案。年终财政部按实际轮换数量和轮换费用标准对总公司进行清算,核销当年轮换费用支出。未轮换的,资金结转下年使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总公司报送的轮换情况进行检查,对虚报轮换,套取补贴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实行包干后,中储粮总公司对保管费、轮换费、公司经费必须分开管理,单独记账,不能混用混管。

(三)除结合进出口轮换外,中央储备粮油轮换采取成本不变、实物兑换,即轮入的粮油按照轮出粮油的入库成本记账。

(四)结合进出口实现中央储备粮油轮换,实行单独的财务处理政策。具体财务处理方式,原则上采取成本不变,实物兑换。另外也可采取进口轮入和轮出分别核算的方式,即对轮入的进口粮油由财政部根据购进价及有关费用重新核定入库成本,对轮出的粮油实行竞卖等方式公开销售,相应结转轮出粮油的原库存成本。根据进出口的需要,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确定财务处理方式及进出口轮换盈亏负担办法。

(五)中央储备粮油的损失损耗处理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要按中央储备粮油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统计报告中单独反映,中储粮总公司负责设立储备粮油轮换台账,准确、动态反映储备粮油轮出、轮入的数量及轮空期。如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数据,财政部将停止拨付轮换费用,中储粮总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轮换资金管理

(一)中央储备粮油进出口、轮换所需资金,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户行根据中储粮总公司或分公司下达的分批、分库点轮换计划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照“库贷挂钩、封闭管理”的原则,发放贷款。轮换贷款发放和管理的具体事宜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中储粮总公司另行规定。

(二)中储粮总公司使用国家拨入的专项资金进行轮换,应严格按财政部财建[2000]939号文件规定,确保资金的保值增值,不得将轮换风险转嫁到国拨专项资金。

粮油统计制度范文第5篇

为切实做好当前我市粮食工作,保障全市粮食安全,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政府粮食工作责任,进一步夯实粮食领导负责制

实行粮食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是确保粮食安全、做好粮食工作的一条行之有效的制度。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充分认识粮食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牢固树立大粮食观念。加强完善粮食安全分级责任制,强化粮食安全责任意识,对本辖区的粮食安全切实负起责任。坚持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保障粮食供需的基本平衡和价格的基本稳定,保证粮食市场的有效供给。将粮食流通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有效的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

二、稳定粮食行政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粮食行政管理体系

在粮食流通工作中,县一级管理是重要的基础和关键。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具体承担着指导粮食购销经营、实施粮食流通调控、开展粮食行政执法、组织粮食统计调查、监管社会粮食流通、发展粮食流通产业、推进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落实粮食仓储管理、指导农民科学储粮、推进粮食企业改革、保障当地军需民食和应急供应等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在县级政府机构改革中,要把粮食行政管理机构作为政府行政机构独立运行,在各县市区的发展和改革局挂牌,使其切实肩负起粮食流通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要继续加强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机构,为实现市、县二级分工配合、紧密合作的粮食行政管理新体系奠定坚实基础。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考虑全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和加工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分步实施,不断提升全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三、认真做好粮食收购工作,进一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粮食收购工作是粮食流通工作的基础。去冬以来,我市大部分地区旱情严重,对今年夏粮增产构成威胁。各级粮食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做好粮食收购作为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加强粮食政策和市场形势的研判,及早安排部署粮食收购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和组织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保证粮食收购资金落实,确保把省、市粮食收购政策落到实处。加强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督促粮食企业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流通对粮食生产的促进作用,切实保护售粮农民的合理收益。

四、加强粮食储备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粮食储备是确保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省政府下达了我市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市、县粮食储备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为保障全市粮食安全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年省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精神,继续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粮食储备工作的通知(咸政发〔〕11号)文件要求加快充实县级储备粮规模。尚未完全落实粮油储备规模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在保证当地粮油市场稳定的前提下,抓紧充实县级储备库存,确保在今明两年内全部充实到位。对于还未建立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的县市区,要按照“面粉5天、大米10天、食油60天的日消费量”的要求,于今年年底建成一定规模的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包括小包装成品粮油),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可与加工企业和商业经营企业周转库存结合起来,由政府给予必要的存储成品粮油补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需求逐年增加粮油储备管理经费和利息补贴,切实加强粮食储备体系建设,落实粮食应急保障措施,增强政府粮食宏观调控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全市粮食安全。市、县粮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的行政管理和轮换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和完善粮食轮换新机制,根据市场情况,把握轮换时机,提升轮换效率,发挥轮换机制对稳定粮食市场价格的作用。

五、切实做好粮食市场供应,进一步保持粮食市场价格稳定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宏观调控措施,防止因供应不畅引起粮食价格异常波动。各级粮食、工商、物价、质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粮食市场的监督检查和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密切关注市场粮食动态,综合运用各种宏观调控手段,确保全市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群众心理预期,为保进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加快粮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粮食工作基础条件

按照《省粮油仓储设施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我市粮油仓储设施体系。市发改委、财政、粮食等部门要继续加大对粮食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粮油仓储设施规划的顺利实施,要继续加大对粮食质量检验监测和批发市场建设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粮食质检体系和粮食批发市场体系。各级粮食部门要加快粮食物流园区、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和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建设,引导粮食企业积极参与粮食期货市场交易,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市实际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体系。

七、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进一步转变粮食产业发展方式

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战略性重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切实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妥善解决国有粮食企业历史遗留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企业经营性挂账的消化处理工作,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理顺粮食基础设施的产权关系,加快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促进企业经营与管理。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扭亏增盈考核制度,强化扭亏增盈信息通报制度和重点企业经营情况分析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