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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允价值 资产评估 监管 有效性
问题概述
作为最基本的一种计量模式,历史成本长期以来一直占据着会计计量属性的主导地位。但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利率、汇率、金融衍生产品价格的波动幅度日益增大,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越来越不稳定,所提供的信息难以如实反映企业的现时价值,也无法反映市场价格变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财务信息的相关性逐渐降低,给报表使用者尤其是投资者进行合理的决策判断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在这一背景下,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尤其是英美等发达国家早已开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目前,公允价值计量已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会计准则,我国也从2007年起将公允价值模式引入了新的会计准则中。
公允价值(fair value)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可见,公允价值不是现实交易价格,而是意欲交易的双方达成(主要是通过评估来加以确定)现行交易的价格。一般而言,人们将公允价值的确定基础分为三个层次:资产或负债有活跃市场时的报价;资产或负债有同类资产或负债活跃市场时的报价;采用评估技术(涉及现金流、折现率、收益期的判断)。不难看出,公允价值的实质是在一个较为成熟、有效的环境中对资产或负债以当前市场为依据确定其价值,如果缺乏市场价格则需要应用各种估价技术确定其价值,即评估师需要将时刻变化的市场、影响资产价值的各种因素等“综合”在某一时点的价值判断中,模拟市场来确定资产的价值。因此,资产评估就是为委托者提供有关资产或负债在特定条件下的价值信息的行为,“价值”是其核心概念,其基本特征与公允价值计量的内涵高度一致。
公允价值环境下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现状及分析
(一)以资抵债
目前上市公司大股东以资抵债的资产评估过程中,评估价值的公允性值得关注。如美尔雅集团,大股东用以抵债的磁湖山庄,其账面价值为9627万元,而评估值高达16569万元,评估升值幅度高达72%,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的抵债资产实质并不盈利。再如,西宁特钢大股东西钢集团以767197.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偿还对西宁特钢的应付账款16966万元,在西宁特钢的公告中只对这项重大的以资抵债作了简单的介绍:该项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为18155.12万元,而对该项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只字未提,投资者又从何了解抵债资产的质量呢?在对以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作为抵债资产的评估中,本应考虑到减值、折旧等因素而使评估价略低于账面价,但有的却是评估价值接近甚至超过了所抵欠款的数额。ST冰熊的大股东分别以用于冷柜生产的机器设备和雪苑宾馆房产冲抵对上市公司的两笔欠款,其中,用于冷柜生产的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1260万元,而评估价为1400万元,正好与相冲抵的1409万元的债务数额基本接近;雪苑宾馆房产账面价值为1126万元,其评估价为1300万元,略高于相冲抵的债务额1286万元。这都是巧合还是另有原因?此外,由于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因人而异,因此,购买商标权被很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当成了偿还债务的一条“捷径”。此外,还有很多公司,如ST东盛等,公司以资抵债的资产评估价值之所以高出市场价几倍甚至十几倍,在于评估机构是在基于较好的业绩基础上来进行估价的,但最后这些资产却没有达到承诺的盈利水平,上述这些欺诈行为显然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二)企业合并重组
2009年11月17日,S*ST兰光启动股改方案,同时,为了重组保壳,宁波银亿控股集团以承担部分债务为条件,从S*ST兰光原控股股东兰光经发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在协议成为S*ST兰光控股股东的同时,并计划注入旗下房地产资产。不过,银亿房产100%股权溢价增值率为285.82%,评估后的资产溢价达到将近3倍。除了未考虑仲裁结果的影响而乐观地将一些项目产生的长期应收款增值外,更多的是其账面余额仅为19.7亿元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增值了22.3亿元,超过40亿元,增值率达到113%。该项资产增值成为导致净资产最终评估增值2倍多的主要原因。
同样的还有*ST亚华,在其股改重组过程中,将公司原来的资产全部出让,浙商集团等以每股3.9元价格以地产认购*ST亚华定向增发的11.71亿股股权,定向增发之后,ST亚华总股本变为14.43亿股,公司资产包括0.8亿元现金及五家房地产公司股权,这五家房地产公司截止2007年9月30日净资产9.14亿元,评估值45.68亿元,评估增值36.54亿元,增值率高达400%。此外,重组方注入的资产2007年9月30日估值45.68亿元,2008年房地产市场发生了深刻变化,但2008年3月31日及2008年12月31日估值竟然与一年多前估值相等,这让投资者难以理解。实际上,评估增值36.54亿元要在未来三年内(2007年9月30日起)实现,平均每年要实现净利润12.18亿元,亦即在2010年9月30日之前要实现收益36.54亿元,可是重组方作出的2008年、2009年两年业绩累计仅实现净利润19.35亿元,通常意义上,剩余的17.19亿元应在2010年实现,但是公司报告中并未对此予以说明或作出承诺。我们由此质疑,为何2010年的业绩不予承诺?若业绩发生变化,近一半的未实现收益的评估增值如何处理?公允性又从何谈起?
类似的还有正和股份、宜华地产。根据正和股份2006-2008年的评估报告显示,公司在2007年置入的商业地产的估值三年基本未发生任何变化,2007年正和股份确认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579万元,而2008年确认的变动损益为-264万元,在房价高峰的2007年以及随后房价跌落的2008年这一商业背景下,其地产估值为何没有发生变动?而恰恰又是在2007-2008年这一期间,其审计的事务所又发生了变更。2007年年报披露,宜华地产于2007年9月30日购买广东宜华,广东宜华在购买日净资产只有1.3亿元,但评估作价6.23亿元,评估值溢价3.79倍,即宜华集团在将广东宜华注入宜华地产时获取了379%的超额收益。广东宜华2007年注入宜华地产时被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故使用购买法。广东宜华仍按账面价值核算损益,但宜华地产编制年报时必须对广东宜华的以账面价值为基础的损益调整为公允价值的损益。此时正是房价最高峰,任何房地产当时的估值绝对不会低于后来的市值,通常情况下,购买法下的广东宜华2007-2008年年报只会亏损,不会盈利,那么宜华地产2007年1.13亿元净利、2008年0.82亿元净利又来自哪里?从2007-2008年年报中不难看出,尽管房地产都发生了溢价,但宜华地产仅抬高了待开发地块的价值,明显压低开发产品和开发成本的价值,将其账面价值等同于公允价值,原因在于宜华集团对2007-2009年宜华地产业绩作了承诺,如果将开发成本或开发产品价值调上去,等于将成本调上去,则以后盈利压力非常大。可以说,如果没有宜华集团及宜华地产人为压低广东宜华开发成本和产品,则宜华地产2008年必亏无疑。
2009年,沪深两市共有95家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涉及注入资产的有87家,账面值合计1727.89亿元,经评估后的资产价值为2748.77 亿元,评估增值率平均为59.08%,其中注入资产价值最大1家是长江电力,账面值835.63亿元,评估后资产价值1073.15亿元。若不计长江电力,其余86家的资产经评估后平均增值率为87.79%。其中最大增值率3446.03%,最小是-8.05%。在2009年过会的57个项目中,55个项目涉及关联交易,占总数的96.49%,其中53个项目均进行了评估,49个项目中置入资产直接以评估结果定价。2009年度经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案例中,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定价的占92.98%,其中以评估结果直接定价的占85.96%;涉及直接资产交易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案例100%进行了资产评估,其中92%以上的资产交易定价直接使用评估结果。不难看出,资产评估已成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定价的核心。
截止2010年4月,全国资产评估机构已达3500余家(孙树明,2010),注册资产评估师3万多人,资产评估从业人员达到8万多人,由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批准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有70家。就我国的价值评估行业执业情况而言,2007年前有两次全国性的检查验收工作:1999年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进行的全行业清理整顿的检查、抽查及验收工作和2004年由财政部组织的全国范围的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的全面检查工作。2004年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评估机构设立条件和执业质量。检查结果数据显示:全国不涉及证券业务的评估机构共3355家,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就达到了1871家,占总数的55.8%,暴露的问题总数达到5130个。所有问题中,执业质量问题4125个,所占比例最大,为80.41%;评估机构不符合设立条件的有565个,占11.01%。2007年9月,中评协了82号文件,要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其会员进行执业质量检查。本次检查是资产评估行业第一次自律性的检查,共选取了22家特别团体会员及其11家分所作为检查对象,共抽查资产评估机构正式出具的122份评估报告,其中抽查价值评估报告82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67%以上,抽查无形资产评估报告15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12%以上,主要根据现有的准则、规范着重考察评估工作底稿、评估报告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与2004年的全面检查相比,虽然很多方面有所改善,但通过案例分析及中国证监会近年来对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的检查所得出的结论来看,本次检查中所涉及的本质问题更为突出,主要包括评估执业质量、事务所内部治理等。随后,在2009年全国性的资产评估检查中,上述问题同样存在,如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评估增值率显著高于出售资产的评估增值率、少数评估机构对于整体资产的评估结论以及单项资产的具体评估政策方面选择性地使用评估方法、部分项目评估方法的选用以及评估结果的取舍受制于交易各方在博弈中的主动权、交易的目的、资产的性质、交易的关联性、重组方案设计的局限性等多种因素,从而大大影响了交易定价机制的正常运作。这些情况的出现,除了新准则自身的原因外(施超,2009),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监管亟待加强和提高。
1.治理结构存在缺陷,缺少独立性。评估业务的委托主体错位及评估机构组织结构没有真正独立,使得评估师在执行业务的时候缺少独立性。在所有者(评估委托人)、经营者(被评估资产占有方)、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人)构成的三方契约关系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经营者持有的资产或负债进行评估。只有当注册资产评估师能够完全依据事实对公允价值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估,并能够不受任何影响地出具评估报告时,所作出的评估结果才是公允的。正如前所述,在所有者、资产占有方与注册资产评估师三者形成的委托关系下,注册资产评估师相对于资产占有方是独立的,即所有者是“委托人”,事务所是“人”,管理当局与事务所之间不存在任何契约或利益关系,从理论上说可以保证其公正性。但由于评估业务的委托人实际上是公司的管理当局,而董事会决定评估费用的权力又被管理当局控制,因此聘任、解聘事务所的真正权力掌握在管理层手中,委托主体的错位极大影响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独立性。同时,部分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出来的评估机构实际上没有真正独立,部分合并成立的评估机构合并后治理结构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多头管理依然存在,作为独立性重要“保障”的内控体系也未予以真正地实施。因此,如何在资产评估行业监管中保持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独立性,减少相关方的利益冲突(Beauchamp & Owie,1988),对随意更换评估师的行为予以更加严格的监管(既包括对“接下家”的评估机构的监管,也包括对委托方的监管),尤其在公允价值环境下使其站在不偏不倚的立场,客观独立地出具评估报告是监管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2.规范体系不完善,缺乏相应的机制。截止2009年,财政部、中评协等已陆续了包括2项基本准则、8项具体准则、2项评估指南、6项指导意见在内的18项评估准则并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办法,包括《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中评协[2005]18号)、《会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中评协[2006]96号)、《资产评估行业谈话提醒办法》(中评协[2006]97号)、《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06]98号)、《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07]169号)、《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81号)和《资产评估业务信息报备管理办法》等,初步建立了统一的制度平台,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但迄今为止,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及资产评估法尚未出台,很难从法律上赋予资产评估的地位及明确权利和义务,且《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等资产评估准则的内容也过于简单,难以为评估师及评估机构的执业行为提供真正意义上的指导、规范和监督。因此,应抓紧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准入、退出和惩戒机制,继续推动资产评估准则的建设,形成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
加强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有效性的对策建议
(一)借鉴国际经验以逐步完善准则体系
美、英等发达国家应用公允价值较早,在评估方面的经验较多,因此,我国应吸收、借鉴国际资产评估行业的经验和做法(如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实行少数股东聘请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制度),结合我国公允价值运用的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国际协调,尽快建立和完善与国际通行惯例相一致且协调、统一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及准则、指南等来对原则性条款进行更详细的解释(如,除现行准则要求外,增加披露资产评估机构、聘请人、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的金额和评估报告内容简要、最终交易价格与评估金额差异及原因等),规范评估程序,建立诚信档案,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健全退出机制,加大惩罚力度,仿照国际上通常认为内部控制应实现3大目标即合理保证财务报告(financial reporting)及相关信息的可靠性、经营(operation)的效率和效果、对法律法规的遵守(compliance)等有效地实施内部控制规范,通过评估立法从根本上解决评估行业管理体制问题,增强公允价值环境下评估报告的可用性。
(二)推行合伙制组织形式且加大事务所或合伙人的责任比重
改变以往由事务所兼营评估业务的做法,改由专营评估机构开展评估业务,并全面实行合伙制。在推进资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的同时,适当加大事务所及发起人或合伙人的风险责任比例,增加违规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的赔偿责任,提高违规者的投机成本,避免资产评估机构为利益驱动而与企业联合造假的行为。
(三)促进业界合作以加大信息共享力度
从西方实践来看,资产评估和会计之间的关系正变得日趋密切。对这种业界合作的最大推动力,来自于向“公允价值”会计的逐渐转化。2006年9月,《公允价值计量》(157号)的正式对美国评估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美国各大评估协会联合起来,积极与会计界、立法界和相关经济部门进行沟通,努力推动评估业与会计业的合作。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加强了资产评估与会计业务的合作,使得会计信息责任体系由以往的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二维责任体系发展成为会计责任、评估责任和审计责任构成的三维责任体系。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中,会计、审计与评估起着各自不同的作用,各自承担责任。会计是从企业内部管理出发承担的管理层对于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评估是对被重组资产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正确性、公允性承担责任。例如,资产的会计计价和财务报告的编制需要利用资产评估专业服务提供相关公允价值结论;在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企业价值评估时,可借用审计的专业结论,参考会计数据资料;审计也可采纳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单项资产公允价值评估结果。作为公允价值应用的保障,评估机构应与会计部门积极沟通,加强配套数据库的建设,明确公允价值确定的方法、影响因素等,或适时出台相关的操作细则,以加强对资产评估职业界的指导,促进会计界与审计界对公允价值评估结果的认可和采纳。
(四)加强自律监管并建立行业与政府的双重监管体系
行业内部自律监管和政府外部监管是保证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的两个重要手段。行业自律检查是目前规范上市公司评估业务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公允价值环境下,评估机构应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监管水平,完善监管制度,强化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同时,加强评估行业与政府的协同监管,实现行业自律监管与政府监管的有效统一。
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对上市公司的信息进行充分披露,但在市场环境不成熟的情况下,尤其随着投资性房地产、股份支付、债务重组、非货币易、金融工具等公允价值计量比重的日益增加,能否真实、有效地对上市公司的信息进行披露,则需要资产评估行业的紧密配合(周勤业,2009)。纵观二十年的发展历程,评估行业与资本市场互相促进,互动共生。在今后的发展中,应大力加强公允价值评估问题的理论研究,尤其要针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实践中涉及到公允价值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业务相关准则的制定工作,完善涉及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评估准则,提升执业规范化程度,规范评估实践应用,提高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促进整个评估行业有序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全国资产评估机构已达3000余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2009-10-10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沪举行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监管交流会议.中国资产评估,2009(1)
3.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企[2009]26号
4.严绍兵,王莉莹等.中国上市公司资产交易中评估结果与交易价格之间差异的研究.中国资产评估,2008(5)
企业建立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既要以《会计法》、《公司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又要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便于企业有效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保护企业财产安全,维护国家、集体和职工三者利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关键词:财务内控制度 构建 执行考核
中图分类号:F253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立财务内控制度的必要性
在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程序基础上,适应现代化企业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讲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护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发展上等级、上规模,构建一套全面、完整、规范、有序的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势在必行。
1.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客观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在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大目标以后,企业的集团化、国际化进程日益加快,由此在客观上显示出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必要性。我国已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列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而现代企业的主要涵义就是对企业实行科学化管理。为此,企业实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助于企业扩大生产和提高效益。所以如何结合我国企业实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内部控制制度,已成为规范我国企业行为的当务之急。
是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需要,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正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是企业经营管理者了解过去、控制现在、预测未来、作出决策的必要条件,而内部控制系统通过制定和执行业务处理程序,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科学地进行职责分工,使会计资料在相互牵制的条件下形成,从而有效地防止错误和弊端的发生,保证会计信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力保证;
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自我调节和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在企业管理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制定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规范投资者、企业及经营者的关系和作为,既有利于企业自主经营,又防止资产流失,促进企业转机建制。
4.是加强企业管理的内在要求。
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是一项重要的专业性管理工作。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合理地对企业内部各个职能部门和人员进行分工控制、协调和考核,促使企业各部门及人员履行职责、明确目标,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地进行,有利于企业建立健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体制。
5.能够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中国新闻江苏网报道,江苏省纪委、市监察局《关于江苏金鹿集团等企业在改制中隐匿巨额资产问题的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对企业改制工作的监督检查,严防国有和集体资产流失。通报指出,近年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为江苏省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与此同时,乘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之际,截留、转移、隐匿等大肆侵吞国有和集体资产案件亦频频发生。其中,典型的三起案件是:江苏金鹿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吴赐仁等人隐匿2232万元集体资产案,常熟新城房地产公司经理苏伟斌造成1000多万元国有资产流失案,吴江芦墟米厂厂长徐荣奎将553万元国有资产转移到帐外案。通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上述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对那些借企业改制之际截留、转移、隐匿国有和集体资产的,与企业经营者相勾结,低价出售国有、集体资产,从中收受贿赂的少数党政机关及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必须严肃查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内部控制制度对财产物资的保管和使用采取各种控制手段,可以防止和减少财产物资被损坏,杜绝浪费、贪污、盗窃、挪用和不合理使用等问题的发生。
二、财务内控制度的构建框架
财务内控制度的内容主要有财务会计管理体制、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的控制、大宗存货的内部控制制度、销售流程控制和投资、融资的控制等。具体包括:
(一)原则性的会计、财务制度
1.会计核算制度
(1)会计核算的体制;(2)主要会计政策;(3)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4)会计科目使用说明;(5)会计报表种类及其格式;(6)会计报表附注。
2.财务管理制度
(1)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2)货币资金管理;(3)往来结算管理;(4)存货管理;(5)短期、长期投资管理;(6)固定资产管理;(7)在建工程管理;(8)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管理;(9)其他资产管理;(10)销售收入管理;(11)成本费用管理;(12)利润分配管理;(13)财务会计报告与财务评价管理。
(二)综合性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1.账务处理程序制度;2.财务预算管理制度;3.会计稽核制度;4.内部牵制制度;5.财产清查制度;6.财务分析制度;7.会计档案管理办法;8.会计信息化管理办法;9.对子(分)公司等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
(三)财务收支审批报告制度
1.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办法;2.重大资本性支出审批与授权审批制度;3.重大费用支出审批与授权审批制度;4.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四)财务机构与人员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分级负责制;2.会计核算组织形式;3.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4.内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5.对违反财经纪律及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事项的处罚规定。
(五)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1.费用报销管理办法;2.成本核算办法;3.成本计划管理办法;4.成本控制管理办法;5.成本分析管理办法;6.成本费用考核管理办法。
三、财务内控制度的执行与考核
为了评价内控制度的执行结果,企业必须采取各种能够衡量企业绩效、监控企业运行的措施和手段,于是出现了除财务预算、财务分析等基本财务控制方法,逐渐从以财务控制审计为主,转向以绩效评价审计以及计划、效率、能力和效果审计为主的管理审计。
内控制度的建立主要在于执行与考核,确保考核内容完整化、考核方法科学化、考核工作制度化。为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围绕“三个考核”、确保“四个度”。
“三个考核”是:
1.目标系统的考核,主要指标有产品单位成本、完工百分比、利润等;以定量指标、财务效益、资产运营、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为主体,辅以定性指标、领导班子素质、产品市场占有率、基础管理水平、员工素质等绩效评价体系。
2.管理责任系统的考核,主要指标有资产收益率、净资产增加值、净资产收益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