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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会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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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会计论文

保险会计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我国的保险会计制度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里走过了从统到分、又由分到统的过程,经历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保险企业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4个时期。每个时期的会计制度都有其独特的个性并日趋完善。现在来看,保险会计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是建立保险会计准则。

关键词:保险会计制度;改革;会计准则

2001年11月27日,财政部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股份制上市企业施行。2003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顺利地拉开了在海外股份上市的序幕,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正式开始实行。本文通过不同时期的不同会计制度的比较与分析,以求对我国的保险会计制度研究有所启示,进而为建立保险会计准则提供参考。

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时期(1982~1993)

1978年以前,我国的金融体系基本上是中国人民银行一统天下的格局,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立出来,相继在1984年2月颁布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由于当时我国的经济体制还是计划体制,而且保险公司发展还处于“拓荒”阶段,许多保险企业独有的特性尚未发挥出来,财会制度上缺乏相应细化的规定。因此,1989年12月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对此制度进行了修订,重新颁布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并于1990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会计制度,其实用性和规范性均增强了。从总的来看,这个时期的会计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

1财务管理实行计划管理原则。由于计划经济的影响,保险公司在财务会计制度上实行统一计划、分户经营、以收抵支、按盈提奖的财务管理体制。突出财务计划的作用,利用定额进行财务计划的编制,用以评价企业财务活动;公司收人大部分上交国家财政,成本开支范围由国家规定,盈利全部上交国家,亏损由国家弥补;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制度,将资金划分为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和专项资金。资金主要由国家有计划地划拨,仅以专用基金形式给予企业一点财务权力。

2会计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为了保证会计制度的统一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会计制度由总公司统一制定,各级保险公司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各级公司不得自行变更或修订制度,但可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给总公司,由总公司负责修订。

3在核算体制上按照不同性质的保险业务,分别确定会计核算体制,如按国内财产险、涉外财产险、出口信用险和人寿保险业务分别单独核算。其中国内财产险业务、人寿保险业务一般由各级公司独立建帐、独立核算、分级管理、自计盈亏或自负盈亏;涉外财产险与出口信用险一般由总、分公司以下单独建帐、分级管理,总公司统一核算盈亏,分公司自计盈亏。

4会计恒等式采用“资金平衡理论”,即“资金占用总额=资金来源总额”。保险企业的资金,从占用的角度看可分为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固定资金是指占用在企业固定资产上的资金,它包括办公用房、职工宿舍、机具设备、交通工具等,流动资金是指占用在流动资产上的资金,它包括货币资金、结算资金(如应收及暂付款、预付赔款等)、各项支出(如赔款支出、手续费支出、业务费等)。保险企业的资金来源,按不同渠道分为自有及内部形成的资金(比如国家拨给的资本金、固定基金、内部形成且有专门用途的准备金、专用基金)、借入资金、结算资金(如应付及暂收款、应付手续费等)、业务经营收入(如保费收入、利息收入、迫偿款收入及投资收入等)。

5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资产负债共同类和损益类。另外,鉴于当时的核算体制是按四大险种分别核算,因此,设置国内、涉外、信用、寿险四套会计科目,分别核算不同险种的业务。由于四类业务的财务活动有很多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因此四套科目中大部分科目是四类业务通用的,少部分是专用的。

6记帐方法允许从资金收付记帐法、借贷记帐法中任选一种。

7在货币计价上国内业务(包括财产险与寿险业务)以人民币为记帐符号;涉外财产险、信用险业务则采用外币分帐制,直接以原币入帐,年终时将外币业务损益按决算日牌价折算为人民币核算。

二、《保险企业会计制度》时期(1993~1998)

随着党的“十四大”召开,以上这种计划体制下会计制度已不能适应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新要求。因此,1993年,财政部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要求,对我国所有的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而彻底的改革,财务会计改革进行了模式性的转换。1993年2月24日,财政部结合保险行业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在《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颁布了《保险企业会计制度》,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这次改革是一项重大的举措,其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首次确立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会计要素体系,并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和报告作出了基本规定,规范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基本原则,实行了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提高了企业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在核算体制上将非人身险业务与人身险业务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即分别建帐、分别核算损益。非人身险业务可分为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险业务分为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企业经营的再保险业务,可区别为分入业务与分出业务进行核算,也可将分出业务并入直接业务核算。信用险业务可实行三年结算损益的核算办法。

3建立了资本金制度,实行资本保全原则。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企业经营期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按照资本保全原则,企业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转让、报废、毁损发生的净损益以及计提折旧不再增减资本金,而是直接计人当期损益。这与以前企业收入中大部分上交国家财政、资金随意增减相比有利于企业的自我积累和发展壮大。另外,改革了资金管理办法,取消了专款专用制度。实行企业资金统一管理和统筹运用,以促进企业提高资金运用效益。

4建立了资本金核算体系。制度抛弃了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资金来源总额=资金占用总额”的平衡公式,采用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恒等式,明确了产权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套资本金核算体系。

5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和损益类,并分别对保险企业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各类科目的设计,并从保险企业“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角度出发,细化了资产流动程度、风险程度和财务损益的科目。

6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借贷记帐法和国际通行的会计报表体系。制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规定保险企业对外报表为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利润分配表,并对这些报表的作用、报表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作了具体说明,使财务信息成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

7扩大了保险企业使用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自。制度规定“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合并某些会计科目”。“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决定”。

8规范了保险企业基本业务的会计核算标准和损益的计算。制度对资金的筹集与积累、非人身险业务、人身险业务、再保险业务、拆借、贷款和投资业务、固定资产、货币资金及结算款项、费用、营业外收支、利润及利润分配等业务的会计核算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9体现了一定程度的会计稳健原则。制度规定保险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计提坏帐准备、贷款呆账准备、投资风险准备,允许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

10对有外汇业务的企业规定即可采用外汇分帐制,也可采用外汇统帐制。采用外汇分帐制的企业,应设置“外币兑换”科目。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及帐务间的联系均通过“外币兑换”科目。

三、《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时期(1998~2001)

1993年制定的《保险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了6年,它对于促进保险企业的发展,促进企业间有序竞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内保险市场不断发展和壮大,保险行业发生了许多新变化,特别是1995年10月,我国颁布实施了《保险法》,国家加大了对保险行业的监管力度,并于1998年成立了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此后,保险监管部门出台了《保险管理暂行规定》等配套的政策法规,保险公司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由多业经营转向分业经营;另外,保险公司保险资金运用发生了重大转变,改变了过去放开经营的做法。这些新变化和新情况客观上要求会计制度与之相适应,作出新的规范。因此,1998年12月8日,财政部对原制度进行了修改,颁布了《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1改变了会计制度名称。制度考虑到当时保险企业都已是公司制企业,因此将《保险企业会计制度》改名为《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这样更加符合我国保险公司实际情况。

2重新确定了保险业务的分类,并实行按险种分类核算。制度根据保险分业经营的原则,对保险业务的分类进行了调整,将保险业务分为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和再保险公司的业务三大类。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等;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普通人寿保险、年金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等;再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分入保险业务和分出保险业务。在具体业务分类上,修改了原制度在具体业务划分上存在的交叉情况,明确规定财产保险公司不得再经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划入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另外,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对保险业务进一步分类核算。

3完善了保险业务损益结算办法。制度规定除长期工程险、再保险业务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外,其他各类保险应按会计年度结算损益。与原制度比较,本制度作了如下调整:(1)原制度只明确了信用险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本制度明确了长期工程险等长期性财产保险业务以及再保险业务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2)前者规定业务年度为三年,后者没有规定业务年度的具体年限,其具体年限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业务性质确定。

4增加了确认保费收入的原则。关于保费收入的确认,我国原制度规定,非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和分保业务规定保费的收入入帐时点,确认原则不统一,也不尽合理。本制度对保险业务规定了统一的保费收入确认原则,明确规定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第二,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第三,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5增加了存出资本保证金和提取保险保障基金的会计处理。按《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后,应按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根据该规定,本制度相应增加了存出资本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另外,《保险法》规定,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支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保险公司应当对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按当年自留保费的1%提取保险保障基金。根据该规定,本制度相应增加了提存保险保障基金的会计处理。

6调整了贷款和股权投资业务的会计处理。按照《保险法》及其他有关保险监管法规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从事除保户质押贷款以外的其他贷款业务,不得买卖股票和进行股权投资。根据上述规定,新会计制度相应取消了除保户质押贷款以外的其他各类贷款业务的会计处理,取消了股票投资及其他股权投资业务的会计处理。

7增加了抵债物资的会计处理,修改了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理。制度将原“递延资产”科目改为“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这是因为“递延资产”实际上是不能全部计人当期损益而在以后会计年度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它并不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不能作为一项资产。

8规范了会计报表体系。本制度将原“损益表”名称改为“利润表”,将原按保险业务设置的损益表改为按保险公司设置利润表,并对各报表的指标项目作了相应调整;用现金流量表取代财务状况变动表,确立了现金流量表在保险财务报表中至尊的地位。

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时期(2001至今)

2001年,继新《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颁布实施之后,财政部又了《企业会计制度》,保险公司又面临一次重大变革。因此,2001年11月27日,财政部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该制度以《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借鉴国际会计惯例,充分考虑了股份制改革的必然趋势特别是上市企业的基本要求,集银行、证券、保险等会计制度于一体,分别对6个会计要素以及有关金融业务和财务会计报告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这次改革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又一重大举措,其主要内容有:

1实现了会计要素的重新界定以及相关的确认和计量。会计要素是企业对外提供财务信息的基本框架,虽然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对会计要素作出了基本规定,但是,仍然只规定会计记录和报告,并没有完全解决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问题,这种会计制度本质上是规范簿记的内容。这次新制度对6个会计要素进行了严格界定,并对其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全过程作出规定,和原制度相比较,更加全面、严谨、规范,使其反映的会计信息更加符合事实。

2首次将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纳入新制度。实质重于形式是指经济实质重于具体表现形式,它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例如,对于保费收入的确认,强调的是“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这一经济实质,并不以“保险合同成立”这一法律形式作为唯一标准。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体现了对经济实质的尊重,能够保证会计核算信息与客观经济事实相符。

3在某些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随着我国加入WTO,外资保险公司纷纷进入中国保险市场,它要求国内保险公司的会计标准要与国际惯例相协调,采用国际保险业的通行做法。这次新制度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确认、计量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中所规定的基本相同。比如,各项准备金的提取采取了国际通用的办法;短期投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上,允许企业按照资产的使用情况计提折旧。

4谨慎性原则体现更充分。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它本身属于一种负债经营,其业务对象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从而也就决定了保险行业在处理会计信息的方法上必须更加稳健保守。这次新制度无论是会计要素的确认,还是会计方法的处理以及会计信息的披露,可以说将谨慎性原则体现得淋漓尽致。比如,新制度将虚拟资产排除在资产负债表之外,明确规定开办费不得列入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在期末结帐前处理完毕;注重资产质量,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它包括坏帐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等八项准备;此外,对利息收入明确规定了严格的确认条件,对于逾期贷款,缩短了应收利息转表外核算的天数,由一年缩短为90天。

5明确了新业务和疑难问题的处理方法。随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所得税会计的重要性日渐突出,过去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很少涉及,在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上,也只局限于应付税款法。而这次新制度在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上分别确定可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并详细地列示了其计算方法。此外,新制度对于实务工作中新出现、以及在以往会计制度尚未规范的一些疑难业务比如或有事项、会计调整、关联方关系以及交易、证券投资基金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6增加了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完善了会计信息披露。新制度在原来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分配表的基础上增加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投资者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此外。对会计报表附注进行了详细、严密的规范,提高了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和可理解性。

7明确了会计政策的审批权限。新制度规定,在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前提下,保险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财产损失处理的批准权限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不再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和批准,改变了过去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批准权限混淆不清的现象,赋予了保险公司更大的自。

综上所述,我国的保险会计制度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市场的开放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在不断完善,但是同时也要看到,任何一种建立完备制度的企业都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基础的不严密性,其体系就不可能完备,加之外部环境的变化,会计制度本身当然也是不可能完全没有漏洞。虽然,新制度的颁布和旧制度相比,更加注重了保险企业的风险问题,谨慎性原则得到了较多的运用。但是,新制度只就保险公司财务会计事项做了原则性规定,财会制度相关内容不全并过于宽泛,而且,新制度集银行、证券、保险等会计制度于一体,没有体现保险行业的特色。此外,2002年,为了履行我国入市承诺,加强保险监管,新《保险法》又重新颁布,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保险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组织形式、保险条款费率监管等方面又发生新的变化,比如,在财寿险分业经营上新《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可以同时经营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因而保险会计制度又面临新的调整。笔者认为,保险公司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需要单独有一个统一的、科学合理的会计准则,制定保险会计准则是符合保险会计规范的发展趋势,它不是保险企业会计制度细枝末节的修改,而是在系统地把握保险会计个性、保险会计规范发展与变革趋势以及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因此,当务之急,财政部应在现有的新制度基础上尽快出台保险行业会计准则。

参考文献:[1]财政部。保险企业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3.

[2]财政部。保险公司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保险会计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引起的赔付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对于保险与再保险业务核算的处理,部分从业人员了解不甚详细。本文笔者根据自己对新准则的理解,对再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再保险新会计准则会计处理

我国于2006年2月正式颁布了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起适用于所有的上市公司,并鼓励其他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这一新会计准则体系,在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经济环境和管理要求,对会计准则本身和体系,编号和分类等诸多方面尽可能科学化,系统化,基本做到科学规范。

再保险作为整个保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险业务中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所以对再保险业务进行单独披露是十分必要的。新会计准则明确把保险合同分为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对此分别制订了两个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对保险与再保险的业务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考虑到我国保险业的实际情况,新准则没有照搬国际准则的条文,而是在一些方面作了改进,以便国内保险公司能够逐步适应国际准则的要求。然而,新准则在实践操作中有一定陌生性,在实务中也不可避免会面临一些问题。本文重点就新准则下的再保险合同会计处理作简单分析。

一、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1.再保险合同的定义: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2.分出业务的核算:分出业务应独立核算。再保险分出人不应当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资产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负债相互抵销,不应当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收入或费用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费用或收入相互抵销。

3.分保准备金的核算:分保准备金应分开核算。原保险合同为非寿险原保险合同的,再保险分出人应当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认相关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资产,并冲减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提取原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相应准备金,确认为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

4.摊回分保费用和摊回分保赔款的处理: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确认原保险合同收入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和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5.分保费收入的确认条件:分保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①再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②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③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6.纯益手续费的处理:再保险接受人应当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能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分出人支付的纯益手续费时,将该项纯益手续费作为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7.分保准备金充足性测试:分入业务需要提取准备金,并进行相关分保准备金充足性测试。该测试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

8.保险人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与再保险有关的项目:保险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与再保险合同有关的项目,包括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和应付分保账款。保险人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的项目包括分保费收入、分出保费、摊回分保费用、分保费用、摊回赔付成本、分保赔付成本、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和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二、新准则下的再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

1、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

其一新准则要求分保分出人应当于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确认分出保费和摊回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于提取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当期,确认应收分保准备金和摊回相关准备金。这样规定改变了目前实务中分保分出人根据分保业务账单确认分出业务相关收支的做法,这对保险公司内部管理要求更高,对一些保险公司而言,需要通过加强基础工作、改进技术手段等予以实现。其二新准则要求再保险分出人不应当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资产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负债相互抵销,不应当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收入或费用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费用或收入相互抵销。这一原则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单独设置账户核算再保险合同产生的资产、负债及相关收支,如设置“赔付成本”账户核算原保险合同实际赔付金额,设置“摊回赔付成本”(收入类)账户核算再保险合同中应由再保险接受人负担的赔款金额,两账户相抵即为再保险分出人自留业务的实际成本,这种账户对比法有利于保持原保险合同及再保险合同各自业务的完整性。其三保险会计制度中,对于再保险分出人来说,再保险业务的核算主要是分出保费、摊回分保费用、摊回分保赔款、存入分保准备金,分保准备金利息,分保业务往来等内容,新准则关于分出业务的核算除了上述规定内容外,还增加了相关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及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核算内容。这些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及摊回准备金核算与原保险合同紧密相关。准则规定,原保险合同为非寿险原保险合同的,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人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认相关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资产,并冲减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调整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时,相应调整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提取原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相应准备金,确认为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并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准备金余额的当期,冲减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

2、分入业务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明确分保费收人及相关费用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于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进行调整。准则规定分保费收入确认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再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2)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3)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收人能够可靠地计量。再保险接受人应当在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按照账单标明的金额对相关分保费收入、分保费用进行调整,调整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美国、欧洲等国家会计实务中一般采用精算等专门方法预估确认分保费收入及相关费用、考虑到预估需要专门技术方法及可靠经验数据作为支撑,我国目前尚不具备条件,准则采取了与国际惯例逐步趋同的方法,新准则虽未明确规定分入业务分保费收入确认应将预估方法作为基准方法,将根据分保业务账单处理作为备选方法,但其实已隐含了这一内容,即对于已具备预估条件的再保险接受人应当在与再保险分出人确认分出保费相同的期间,采用专门方法对相关分保费收人的金额进行预估,确认应收分保款和分保费收入,因为这时已具备“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条件。再保险接受人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对分保费收入及相关分保费用无法预估,或预估金额可能与实际金额产生重大差异,从而影响信息使用者决策的,也可根据分保业务账单标明的金额确认分保费收人及相关分保费用。

新准则要求按会计年度结算损益,分入业务的各项收支均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为当期收入和费用,并确认为当期损益,因此不计提长期责任准备金。准备金的核算要依据原保险合同种类计提相应的分保责任准备金。准则规定再保险接受人要提取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以及进行相关分保准备金充足性测试,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如果原保险合同为非寿险保险合同,再保险接受人应根据本期分保费收入提取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作为分保费收入的调整,并确认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负债。再保险接受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调整确认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负债,作为分保费收入的调整;并在非寿险保险事故发生的当期,根据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相关的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作为分保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原保险合同为寿险保险合同,再保险接受人应当在确认寿险分保费收人的当期,根据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相关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作为分保赔付成本计人当期损益;并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

三、结语:

随着保险事业的发展,我国的保险市场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再保险作为保险业务的补充,在保险业务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新会计准则明确把保险合同分为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并分别制订了两个准则,因此加强对再保险业务会计处理进行研究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保险会计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服务品牌;风险防范;执行力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为保险业实现新发展和新跨越带来了难得的契机,它明确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定位,明确了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为保险业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现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国保险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更大的突破和更大的发展。在看到《若干意见》给保险业带来巨大契机的同时,也应看到一些公司在更新发展理念、培育竞争优势、防范化解风险、贯彻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亟需以《若干意见》为指导,及时地加以解决,以促进业务又快又好地发展。

一、着力避免发展理念上的失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坚持科学发展观,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增长方式,走科学发展的道路是保险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一些公司在发展的问题上仍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一是把发展单纯地看成是上速度、上规模,忽略展业承保、核保核赔、经营权限和费用支出等经营风险的管控质量,不计成本、不计效益盲目发展。二是一讲效益,就简单放任,减速缩量压规模,忽略了市场获利空间缩小后,利润形成规律对产品的市场覆盖面、占有率的迫切需求。三是一谈发展,特别是在分析发展能力为什么上不去、盈利水平为什么提不高的问题时,总是强调客观,强调困难,强调竞争的激烈程度,而较少从主观能动性方面分析问题,因而不能正视问题,也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四是在发展的问题上,存在短视行为,不能立足长远谋发展,抢抓机遇快发展。要解决以上问题,必须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增长方式,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一)发展要抢抓机遇。当前,《若干意见》的出台为保险业的发展展示出一幅美好的蓝图:建设一个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偿付能力充足、综合竞争力较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现代保险业。可以预见,随着《若干意见》精神的逐步落实,中国保险业将迎来一个新的快速发展时期。这就要求保险从业人员思想上要有新的解放、观念上要有新的变革、行动上要有新的突破,以求在自主创新、提升服务水平上,在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开放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上,抢抓机遇,争取在业务拓展上有较大突破。

(二)发展要坚持效益第一的原则。发展要靠效益来支撑,又快又好发展的本质是数量和质量、速度和效率、规模和效益的内在结合与统一。从国内产险业看,近年来盈利空间在逐渐缩小,这就要求必须从收入和支出两方面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发展必须讲成本,讲效益的发展。在服务能力趋同的情况下,盈利能力的提高就主要体现在综合成本的控制上,这就要求公司的经营要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通过实施成本控制工程,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来赢得更多的盈利空间。

(三)发展要有切合本地实际的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目标。由于保险业收入与支出存在时间性差异,使得一些公司可以进行不计成本的恶性竞争,而其后果在短期内不易被发现。但从长期来看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在发展时一定要克服短期行为,立足全局,立足长远,立足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地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狠抓规划实施,一步一个脚印地快速向预定目标迈进。

(四)发展要有强大的动力。随着竞争主体的不断增多,发展的难度也愈发加大,员工难免会有畏难情绪,这就要求公司在用企业精神激励员工的同时,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制定有效的激励考核措施,用制度、用措施为发展提供动力。

二、着力培育竞争优势,努力打造公司优质服务品牌

目前,由于我国保险市场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不规范,服务水平比较低,存在一些不正当竞争手段,有些地方的竞争甚至达到非理性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财产险公司如何不断培育竞争优势,在财产险市场中继续保持和发挥主渠道作用,是一个必须着力解决好的问题。

(一)要树立正确的竞争观。现在保险买方市场已经形成。保险主体的增加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主体增加必然要加剧竞争,因此,要树立正确的竞争观。竞争是分享,竞争是创造,竞争是双赢。只有竞争,才能够促使企业不断改善经营,促使企业不断创新,促使企业不断走向成功。客户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是双方都用最少的成本换回最大的收益;同样,保险公司主体之间应是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一同实现快速发展的关系。在竞争中要学会尊重别人,要善于学习其它公司的长处,要根据市场的发展、自身的能力来竞争,特别是要严禁内耗,坚决杜绝内部恶性竞争的发生。

(二)要不断培育创新优势。当今,在越来越多的产业中,竞争白热化,而需求却增长缓慢甚至停滞萎缩。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去拼抢有限的市场份额和利润,无论采取“差异化”还是“成本领先”战略,企业取得获利性增长的空间都越来越小。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何才能从竞争中脱颖而出?如何才能启动和保持获利性增长?美国的勒妮—莫博涅与韩国的W.钱.金共著的《蓝海战略》为企业指出了一条通向未来增长的新路。在目前过度拥挤的产业市场中,硬碰硬的竞争只能令企业陷入血腥的“红海”,即竞争激烈的已知市场空间中,并与对手争抢日益缩减的利润额。流连于“红海”的竞争之中,将越来越难以创造未来的获利性增长。要赢得明天,企业不能靠与对手竞争,而是要开创“蓝海”,即蕴含庞大需求的新市场空间,以走上增长之路。这种被称为“价值创新”的战略行动能够为企业和买方都创造价值的飞跃,使企业彻底甩脱竞争对手,并将新的需求释放出来。但是科学的竞争战略还需要有创新意识、有创新能力的人员来有效地执行和实现。所以保险业要创新,保险公司要发展就要以科学的竞争策略武装人,提高基层业务人员的认识能力、参与能力与执行力。

保险会计论文范文第4篇

  会计论文写作程序一般包括确定论文题目,草拟论文提纲,写出初稿,反复修改直至定稿等内容。

  (一)选题

   选定论题范围简称选题,是论文写作的起点,即选择论证的学术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论题不同于论文题目,论文题目是论文的标题,是从论题范围中选择出来的,研究的范围比论题小。

  1.论题的来源。论题可以从理论研讨和社会实践两方面来。一方面,来自社会实践中出现的新现象、新业务、新问题。比如,企业的存货大量积压,从而造成会计报告中的存货的信息严重失真。再如,随着企业股份制改造力度的加大,原有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需要进行改革。这样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解决,由此围绕着“会计诚信的思考”、“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等展开讨论。随着会计环境的不断变化,一些新事物、新现象层出不穷。比如,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股票期权业务的开展,以知识资本进行的投资,资产重组概念的提出,通货膨胀的加剧等等,这些都对原有的会计理论、会计实务提出了挑战,也迫切要求有新的理论去指导实践。另一方面,来自科研领域中出现的新观点、新问题。此外,全球经济一体化,要求我们的财会工作也要和世界接轨,接踵而来的一些新的经济业务、经济关系势必要求我们的会计理论先行一步。比如,跨国企业会计、海外投资业务处理、金融保险会计、战略管理会计等问题,都值得探讨、研究。 

一般会计论文论题的范围包括:

(1)会计方面

(2)财务管理与成本管理

(3)审计方面

(4)管理会计与预算会计方面

(5)会计电算化方面

在本资料附注中,有相关的论文选题参考题目。

   2.选题的一般原则。客观上讲,要选择有科学价值、有现实意义的论题;主观上讲,要选择自己感兴趣,有利于展开研究,自己可以驾驭完成的论题。 

  这里所说选择有科学价值的、有现实意义的论题,主要是指:其一是要有理论价值,就是指那些对本专业、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能起先导、开拓作用,对各项工作起重要指导、推动作用的重大理论问题。其二是实用价值,就是指那些经济发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即选题应该着重考虑的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疑点和人们关注的热点、争论的焦点问题。 

   (1)创造性原则。 

   (2)现实可行性原则。就是要根据自己的专业优势、兴趣爱好,并考虑基本的实际研究能力、资料积累,以及可能争取到的指导、协调等条件去选题。我们应该在自己熟悉或有浓厚兴趣的业务领域内选题。 

   (3)补充性原则。可以去选择那些在财会学科的研究中、工作实践中被忽视的领域和被忽视的环节,经过研究提出见解,填补空白。 

  (4)前瞻性原则。

  3.选题的方法 

  (1)观察事物,寻找问题,发现矛盾,探讨解决方法。论文选题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即从会计实务中选题、从会计理论中选题及从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发展形势中选题。 

  (2)多方面探索和一方面选择相结合。

  (3)想象、联想、直觉选择的方法。

   4.选题注意事项 

  (1)虚实结合,以实为主,既要有理论分析,又要有业务方法的探讨。

  (2)难度适中,量力而行,即要探索新问题,又要考虑自己的专业基础。 

选题切忌过大、过难、过旧。

  (3)要有自己的见解,中心明确,避免综合论述,拼凑成章。 选题时,要掌握前人和今人的研究成果,要了解该选题研究的现状以及发展的趋势。不要人云亦云,凑热闹,找“热门”,要经过深入研究,冷静地考虑,确有新见。 

  此外,还要考虑个人的时间、资料和研究能力。 

  总之,写财会论文,首先要找资料,看文章,了解别人已有的观点、目前存在的问题,启发自己思考。领域的学科带头人,理论著作及最新研究成果,其次,对各种材料必须消化吸收、融会贯通,重点研究,形成自己的观点,提出独到的见解。看材料、写文章,犹如春蚕吐丝,先吃进桑叶,经过咀嚼、消化,排除废物,然后吐出蚕丝,做成美丽的蚕茧,进而织成五光十色的锦缎,切忌搞大拼盘,进行简单的组合装配。

选好题目后,接下来就是研究步骤。

1.研究课题的基础工作——搜集资料。考生可以从查阅图书馆、资料室的资料,做实地调查研究、实验与观察等三个方面来搜集资料,

2.研究课题的重点工作——研究资料。考生要对所搜集到手的资料进行全面浏览,并对不同资料采用不同的阅读方法,如阅读、选读、研读。在研究资料时,还要做好资料的记录。

3.研究课题的核心工作——明确论点和选定材料。在研究资料的基础上,考生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根据选题,确立基本论点和分论点。提出自己的观点要突出新创见,创新是灵魂,不能只是重复前人或人云亦云。同时,还要防止贪大求全的倾向,生怕不完整,大段地复述已有的知识。那就体现不出自己研究的特色和成果了。

  根据已确立的基本论点和分论点选定材料,这些材料是自己在对所搜集的资料加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组织材料要注意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注意前后材料的逻辑关系和主次关系。

  (二)草拟论文提纲

  提纲是文章的骨架,体现作者的总体思路,以及全文的逻辑性和结构框架。通过草拟提纲,可以规划基本内容,搭好基本框架,使自己的思想明确、条理清晰,还可以发现构思的缺陷、材料的不足、论据的不充分、思路的不清晰,使论文写作少走弯路。

论文提纲一般应包括文章的基本论点和主要论据,反映文章的体系结构。简单地说,提纲要列出一级题目、二级题目,如有需要,再作一些说明。有的人不习惯于写提纲,提起笔来就写初稿,结果由于构思不成熟,往往费时更多。 

  提纲写好后,要不断修改、推敲。一是推敲题目是否恰当,是否适合;二是推敲提纲的结构,是否能阐明中心论点或说明主要议题;三是检查划分的部分、层次、段落是否合乎逻辑;四是验证材料是否充分说明问题。这些工作完成后,再开始动笔写初稿也不迟。 

  论文提纲按照详略程度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1) 标题式提纲。用简要的词语概括内容,以标题的形式列出。在正文中一般可以作为主线、大的框框来处理。这种写法简明扼要,一目了然。 

  (2)句子式提纲。用一个能够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概括内容,该句子可以带有标点。 

  (3)段落提纲。是句子提纲的扩充,常用来编写详细提纲,故又称详细提纲。

   上述三种形式可以综合运用。论文写作者可根据内容和篇幅的需要加以选择,只要用起来得心应手即可。 

  3.编写提纲的方法与步骤 

  (1)先拟标题。拟定标题时,力求简单、具体、醒目,或揭示论点,或揭示论题。需注意的是,编写提纲的标题一般是最后确定的标题。 

  (2)用主题句子列出全文的基本论点,以明确论文中心,统领全纲。 

  (3)合理安排论文各大部分的逻辑顺序,用标题或主题句的形式列出,设计出论文的结构和框架。 

  (4)对于论文中的各大部分,逐层展开,扩展深化,设制细项目,结合搜集使用的材料,进一步构思层次,形成近似论文概要的详细提纲。 

  (5)对于每个层次分成各个段落,写出每个段落的论点句子,并依次整理出需要参考的资料,如卡片、笔记等,标上序号,排列备用。 

  (6)检查整个论文提纲,做出必要的修改,即增加、删除、调整等。

拟定提纲有助于安排好全文的逻辑结构,构建论文的基本框架。

  (三)编写初稿与修改定稿

  俗话说:“七分材料三分写”。会计论文执笔前重要的准备工作,为论文执笔成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如何把会计领域中好的研究成果,形成创造性的见解和观点,落实在书面篇章中,这是会计论文写作的关键环节。 

  1.起草初稿。根据编写的论文提纲,撰写论文初稿。初稿撰写有两种方法:一是一气呵成写完初稿,然后再从头仔细推敲加工修改;二是根据文章的层次结构,一部分一部分地撰写、推敲、加工修订,全文分部分写完后,再合并起来通读、统稿完成。 

  会计专业的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时,在搜集材料充分的前提下,撰写论文初稿应适度掌握速度,不宜求快,做到纲举目张,顺理成章,井然有序,详略得当。 

  2.文稿修订。一般说来,好文章是修改出来的。论文初稿完成后,往往存在不成熟、疏漏、重复、有误、用词不当等问题,需要反复推敲修改。修改前,应重新阅读有关参考文献和资料,虚心听取论文指导教师的意见。修改论文,也是培养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学风的难得机会,因此要认真、严肃、不厌其烦地反复修改。修改要注意精炼,简明。

通过这—环节,可以看出写作意图是否表达清楚,基本论点和分论点是否准确、明确,材料用得是否恰当、有说服力,材料的安排与论证是否有逻辑效果,大小段落的结构是否完整、衔接自然,句子词语是否正确妥当,文章是否合乎规范。

   3.誊清定稿 

  论文修订后作最后检查,满意后定稿。

  毕业论文应由学员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学员在专科学习阶段所作毕业论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作本科阶段的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应做到观点新颖、明确,材料翔实有力,论证充分,思路畅通,结构完整、严谨,条理分明,语言通顺。需把握以下几点:

    (l)要思路畅通,纲举目张

    (2)要层次清晰,有条有理

    (3)要论证充分,以理服人

    (4)要首尾一贯,明白确切

  毕业论文应当具备学术文体的一般特征。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文学作品等种类非学术文体的文章不能作为毕业论文提出。

二、会计毕业论文基本格式:

  毕业论文由标题、摘要、目录、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方面内容构成。

标题要求直接、具体、醒目、简明扼要。原则上,题目要简单明了,能反应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使读者能一眼看出论文的的中心内容要讲什么,切忌笼统、空泛。语言也要补实,同时能引起读者的注意。毕业论文的格式应该有专业的模板格式,参考格式请点击毕业论文格式。

  目录

  摘要即摘出论文中的要点放在论文的正文之前,以方便读者阅读,所以要简洁、概括。内容摘要要求把论文的主要观点提示出来,便于读者一看就能掌握论文内容的要点。目前比较通用结构式摘要,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摘要应有高度的概括力,且要全面反映论文要点,简明、明确、畅达。

关键词:3-5个

  正文是毕业论文的核心内容,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大部分。绪论部分主要说明研究这一课题的理由、意义,要写得简洁。要明确、具体地提出所论述课题,有时要写些历史回顾和现关分析,本人将有哪些补充、纠正或发展,还要简单介绍论证方法。本论部分是论文的主体,即表达作者的研究成果,主要阐述自己的观点及其论据。这部分要以充分有力的材料阐述观点,要准确把握文章内容的层次、大小段落间的内在联系。在毕业论文中,最常见的安排层次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层进式,即论文的各层意思之间是层层推进的关系。各个分论点作为中心论点的论据,呈现出一种纵向联系的层次关系。二是总分式,即采用"总题分述"的方式,先总括起来说,然后分开说;或者先分开说,最后再总结。三是并列式,即论文各层意思之间是并列关系,各分论点的段落相互平行,从各个不同的角度论证中心论点,各个分论点呈现出一种横向的内在联系。

  正文中的各个层次如果用数字表示,一般要用不同类型或种类的数字。第一层次为:一、二、三、四、……;第二层次为:(一)(二)(三)(四)……;第三层次为:l、2、3、4……;第四层次为:(l)(2)(3)(4)……;第五层次一般用一是、二是、三是、四是……或首先、其次、再次、最后等序列词,以标明几层意思、或几个方面之间的联系,或者用词语的重复来表示思路的层次。层次和段落有着密切的关系。层次,着眼于文章内容的划分;段落,侧重于文字表达的需要。它们之间,有时是一致的关系,即文章段落的划分正好反映内容的层次;有时,层次大于段落,即几个自然段表达同一个层次的内容;有时,段落大于层次,在一个大的自然段里,又可以划分为若干个小层次。 

保险会计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新汇制;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

2005年7月,中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这标志着我国的汇率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后,汇率弹性已逐步显现。总体上来看,汇改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呈现小幅上扬态势,对欧元汇率略有下跌。2008年我国将会继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增强汇率弹性,这意味着人民币汇率波幅将进一步加大。对于从事涉外经营活动的经济主体来说,汇率的不确定性加大了企业的决策难度,对企业的长期经营战略产生影响,由此带来的潜在市场风险不容低估。

一、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汇改后,一些涉外企业已经认识到汇率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开始寻求规避风险的措施,但整体来说,涉外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

(一)涉外企业对汇率风险管理的认知不足,无法全面有效地防范汇率风险

管理人员对汇率风险管理的认知度决定着企业防范汇率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对于许多企业来说,汇率风险仍然是一个陌生的问题。长期以来人民币汇率相对稳定,企业经营管理者对汇率风险了解甚少,面对新的汇率机制下日益显现的汇率风险,大部分企业显得束手无策。

金融衍生工具是规避汇率风险的重要手段,但很多企业对金融衍生工具的认知存在误区,缺乏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不愿意为防范汇率风险支付成本,运用金融衍生工具规避风险的积极性不高。还有些企业则把金融衍生工具当作一种赢利手段,以投机为目的,期望取得高额利润,反而把自己置于更大的风险之中。

由于企业对汇率风险管理认识不足,缺乏汇率风险管理的知识和技巧,无法全面有效地防范所面临的汇率风险。

(二)可供选择的金融衍生避险工具较少,涉外企业防范风险的途径有限

现阶段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够成熟,虽说各大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许多创新型的避险工具,但与发达国家相比,金融衍生工具仍然较少,加上很多套期保值的工具在基层金融机构还没有全面开办,可供企业选择的金融衍生避险工具的种类仍然偏少,而且订价不合理,导致避险成本过高。对于一般的涉外企业而言,利用金融衍生产品来避险防范外汇风险的途径非常有限。会计论文

(三)出口产品缺乏竞争力,难以取得定价主动权

涉外企业防范汇率风险的方法大多需要通过谈判在合同中规定,目前大部分出口企业生产的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产品科技含量低,缺乏竞争优势,因此在谈判中缺乏议价能力,难以取得主动权,无法通过协议让对方分担风险,给企业经营带来困难,有的企业甚至放弃了交易。

二、我国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涉外企业的汇率风险管理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制度的约束

中国是实行较严格外汇管制的国家。国际上许多成功外汇风险管理战略和方法应用于我国推行时不可避免地受到外汇管理政策的约束。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审批内容和环节过多,收费过高,企业疲于应付,无法及时有效地抓住有利时机规避风险,甚至导致企业错过有利的结售汇时机;二是人民币只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企业不能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来规避汇率风险;三是现行办法规定大多数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必须以真实交易为背景。这种实需原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使用衍生产品的灵活性。

(二)商业银行金融服务配套机制跟不上,金融产品定价不合理

受传统观念影响,商业银行整体的汇率风险管理及规避机制尚未形成,金融服务配套机制不完善。近年来,虽说银行非常重视衍生产品的开发,但是对企业面临的汇率风险问题警示不够,对金融衍生产品宣传和培训不力,大多数企业的管理人员不了解银行的避险工具,难以运用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汇率风险,这是造成企业缺乏风险意识、避险的知识和手段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前,金融衍生产品定价机制还存在不合理性,定价普遍过高。大多数企业利用贸易融资来提前收汇结汇,在一定程度上锁定了汇率风险,却要支付较高的手续费和保险费等,难以完全享受到避险保值的好处。不少企业认为金融衍生产品不太适应用于进出口业务量较小的中小企业。

(三)涉外企业缺乏汇率风险管理方面的专门机构和专业人才,难以建立完备的外汇风险管理体系

涉外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能力较弱还在于缺乏具有外汇风险管理知识和技能的专门人才。很多企业在实际经营中,涉及外汇的业务一般是由财务部门兼管,只有少数企业在组织机构上设置专门的外汇风险管理部门或人员。由于财务人员不具备专门的汇率风险知识和技能,无法从企业战略的高度出发,从整体上提高企业的汇率风险管理水平,利用有效的手段对企业所面临的汇率风险进行防范。即使企业能够使用金融手段来防范汇率风险,因为没有专门的机构对汇率风险进行统一管理,难以建立完备的外汇风险管理体系,无法对企业面临的各种汇率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更谈不上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测量和管理,绝大部分企业只是单独地使用金融工具,没有从整体上形成一个完整的战略构架,往往会失去在交易前防范汇率风险的最佳时机,很难完全规避风险或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

三、涉外企业加强汇率风险管理的途径

汇改后,国家进一步放宽了外汇管理政策,但在短期时间内,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外部环境仍然难以得到彻底改变。涉外企业如何利用外部现有的条件,发挥自身优势,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合理规避外汇风险,是企业当前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

(一)加强汇率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实施,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1.提高全体员工风险管理的意识,形成一个良好的汇率风险管理氛围

防范汇率风险,提高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意识很重要,企业只有充分认识到汇率风险的危害性,才能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规避风险。汇率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企业全员性的活动。企业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每一项活动都可能涉及到汇率风险,如企业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各部门都应积极参与风险管理策略的实施过程,单靠某一个部门将会大大减弱汇率风险管理的效果,只有企业的每个员工都有汇率风险管理意识,每个部门都参与到汇率风险管理中来,才有可能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良好的风险管理氛围。

2.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把汇率风险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企业必须意识到,只有建立全面的汇率风险防范体系,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才能应对汇率波动对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汇率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汇率风险管理战略目标的制定、外汇风险的识别、风险限额的设定、不同类型外汇风险的测量和管理手段的选择以及事后风险管理的评估系统等。为了有效地防范汇率风险,企业的管理者应从战略高度出发,确定汇率风险战略目标,并根据自身特点和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外汇风险限额,制定出汇率风险管理政策,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应突出全局观念和各部门的分工协作,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外汇风险管理战术和避险措施,并在事后对风险管理的效果进行评价,总结经验和教训,找出不足,不断对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力争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会计论文

3.加强科学有效的监管力度,在企业内部建立汇率风险预警机制

企业在汇率风险管理过程中最关注的是外汇汇率的波动,无论汇率如何波动,企业都有可能面临风险。因此,企业必须要加强科学有效的监管力度,在内部建立汇率风险预警机制,确定汇率变动的方向和波动幅度,对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风险管理过程进行监控,主动对可能面临风险的外币资产或负债项目进行调整或保值,及时发现风险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出现汇率风险失控现象。

4.加强高素质外汇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有效地防范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最终还要依靠人来完成,由于规避汇率风险是一项对技术性要求较高的业务,对汇率变化趋势进行准确预测是规避汇率风险的前提条件,金融工具是规避汇率风险的重要手段,但汇率变化莫测,金融衍生产品品种繁多,交易程序复杂,而且更新速度非常快。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对汇率变化趋势进行准确预测,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因此,要加强高素质外汇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健全专门的管理机构,安排专职人员从事汇率的预测和防范汇率风险的管理工作,加强对金融产品相关知识的学习与研究,对所面临的汇率风险类型和安全程度进行科学判断,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地运用各项工具和手段对外汇风险进行管理。在汇率瞬息万变的今天,企业只有不断充实外汇人才,才能增加汇率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使汇率风险不再成为制约企业利润增长的瓶颈。

5.将事前预防与事后规避相结合,把汇率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经营管理的始终

要密切关注和研究外汇管理政策,采取事前预防和事后规避相结合的措施来规避汇率风险,将汇率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经营管理的始终。交易前以预防出现汇率风险为主,交易后,以规避汇率风险为主。在交易前,可通过选择多种计价货币、订立保值条款等作为防范风险的主要手段,在交易后,应特别关注风险敞口头寸,将提前或推迟结算、使用金融衍生品和贸易融资作为规避汇率风险的主要手段。如开拓海外市场的业务人员在谈判中通过订立价格条款来规避风险;交易后风险管理人员通过金融衍生工具对汇率风险暴露头寸进行对冲等手段规避风险。

(二)加强经营管理,化解汇率风险

1.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增强国际竞争能力

出口企业要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为契机,在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保持产品价格优势的同时,更要加快结构调整。加强高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发,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牌内涵,走差异化、品牌化之路,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在谈判中的议价能力,这样,才有可能有效地利用价格条款来分散或规避汇率风险。

2.实现跨国经营,提高汇率风险防范能力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大型涉外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通过选择在不同国家投资生产,并在当地直接销售,不但可以消除贸易壁垒,还可以减少因本外币兑换而产生的汇率风险。涉外企业可以灵活地选择经营地点或市场,获得多渠道的原材料和生产部件的供应,减少了这些原材料的直接进口;将在当地生产的产品直接销售,减少了本外币之间的兑换,更加有利于企业提高防范汇率风险的能力。

3.实施进出口业务的多元化,降低汇率风险的危害

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单一外币结算会大大增加汇率风险。如果涉外企业在某一时间内将其进出口业务同时分配到不同国家的市场,采用不同的货币作为结算货币,这样就等同于使用多种外币作为结算货币。对于本国货币来讲,有的结算货币升值,有的结算货币贬值,企业的汇率风险被减小。由此可见,实施进出口业务的多元化经营,有利于涉外企业降低汇率风险的危害。会计论文

4.实施融资的多元化,分散汇率风险

随着国际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对涉外企业来说,特别是对跨国公司而言,外币融资的渠道越来越宽,非常容易获得外币融资。企业要尽量从多个国际资本市场以多种外币融资,使得负债货币多元化,从而通过拥有多种不同外币债务来实现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企业管理汇率风险的过程是复杂的,应把风险管理与其整体经营和发展战略融合起来,确保企业拥有一个长期性的汇率风险管理策略。对于目前的中国企业来说,最为重要的是要树立汇率风险意识,将汇率风险的思想融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形成一整套汇率风险管理机制,合理选择汇率风险管理方案,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将汇率风险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为企业长期健康稳定和持续地发展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栗书茵.我国涉外企业外汇交易风险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12):4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