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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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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条例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过程;安全管理

Abstract: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is the product fixed and homework personnel liquidity is bigger, the project scale is big, and construction cycle is long, wide range and engineering technology is complex, style, and outdoor work, the geographical environment and meteorological conditions of great influence, and construction work personnel's operation is not stable,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become a high-risk industry, high-risk industry will have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system, this paper mainly for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process effective safety management is discussed, and is for reference only.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Construction process;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1)由于水利工程规模大,大量的土石方施工,要求机械化作业能力较强, 这里存在机械设备运转的不安全因素,如土石方运输设备发生侧翻、相互碰撞、陷车、刮碰施工现场高压线等。

(2)水利工程施工往往很多时候都是由一家总包单位和多家分包单位共同完成的,施工现场分散,占线较长,交通不便,系统安全管理存在着安全隐患。

(3)水利工程施工纷繁复杂,单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多样性,如电站、溢洪道基础石方开挖,涉及到石方爆破,所用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火工材料就存在着安全隐患问题;基坑开挖期间涉及到施工排水用电和混凝土浇筑期间施工用电,存在着用电的安全隐患;大型基础边坡支护,发电引水隧洞,施工导流隧洞岩石开挖、衬砌、封堵等都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4)水利工程施工难度大,技术复杂,易造成安全隐患,如发电厂房混凝土浇筑和调压井混凝土浇筑,均是高空作业,高空、悬空大体积混凝土的支模、绑筋、混凝土垂直、水平运输方式等都存在着安全隐患问题。

(5)水利工程施工, 劳动力用工方面基本是以民工为主,他们的文化程度和素质普遍较低,工作起来安全意识不强,工作主要以包工计件为主,在追求更多利益的驱使下,有时甚至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强干、蛮干,以致造成许多安全事故。

2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控制

2.1 确定具体工程项目的安全目标, 分清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按照“目标管理”的方法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管理系统内进行分解,从而确定每个岗位的安全目标,实现全员安全控制。

项目经理的安全职责:项目经理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在工程项目施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安全技术交流,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中项目经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针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找出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经理必须及时、如实、按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和处理,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安全员的安全职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施工。安全员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人员,立即停止。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统一听从安排,统一听从指挥,拒绝没有持证上岗的作业人员。

作业队长的安全职责:向本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作业人员安全职责: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流和相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2.2 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控制方针,项目经理在施工准备阶段组织有关安全技术人员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编制相应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细致全面,实用性强,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控制目标、控制程序、组织机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包话安全防护与安全预防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检查评价、奖惩制度等。对于特殊的工程项目还要制定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单项安全技术规程,如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较强的发电站厂房混凝土、引水隧洞混凝土衬砌工程的施工;高处作业的电站调压井和闸墩工程施工等。

2.3 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项目经理要着重落实好公司给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所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且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组织机构、各类人员安全职责等要张贴上墙,做到“警钟长鸣”,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流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对施工期间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作出“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以人为本,安全预防,思想是关键,首先项目经理要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其次是强化广大职工、民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专门的作业培训、持证上岗,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书面交流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针对具体工程项目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以书面形式详细交待清楚:

(1)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特点和危险点;

(2)针对危险点制定的具体措施;

(3)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

(4)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5)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项目经理部要保存好安全技术交流签字记录,以备安全检查评价和安全考核。

2.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验证

项目经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其目的是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和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手段,也是安全控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通过安全检查才能发现工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顺利进行。

安全检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查思想:主要是检查领导和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查管理:主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组织机构、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规程、违章行为及安全记录等。

(3)查隐患: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

(4)查整改:检查对过去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5)查事故处理: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应达到查明事故原因,明确责任并对责任者做出处理,明确和落实整改措施等要求。项目部要作好检查记录,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和修改安全技术措施、持续改进、直至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工作。

3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所存在的问题

3.1 法律方面

建设工程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也需要完善。199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04年施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2004年施行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无疑将对规范我国建筑市场,加强我国建设工程特别是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起到积极作用。但必须承认,随着社会的发展,已暴露出不少的缺陷和问题,如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差,法律体系不健全并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等向题。

3.2 政府监督方面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政府的监督管理基本上还停留在突出性安全大检查上,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强有力的措施、地方保护、区域保护严重、监管体系不完善、资金不落实、监管力度不够、手段落后、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3.3 施工企业的员工和劳动力的素质方面

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很少,基本都是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他们有相当一部分是没有经过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素质很低,远远达不到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特别是劳动力用工方面,大部分招收的都是农民工,他们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普遍低下,而职业技能的培训又远远不够,这样就给安全生产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途径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水利事业健康发展,必须认清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紧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作为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并掌握国家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程、工程合同文件及施工图纸等。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监管情况,收集资料,做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为水利事业的改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概念、特点、现状、风险

(1)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是指水利工程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料、环境的和谐运作,使水利工程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保证生产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安全生产管理是为了达到安全生产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系统性的管理活动。

(3)水利工程建设规模大、周期长,投入的人、料、机多,工程交叉作业多,现场气候影响等因素决定了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广、难度大、要求高,因而也体现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特殊性。

(4)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紧迫,任务艰巨,防范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仍然脆弱。

(5)“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是目前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现状。

(6)目前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四大风险有:经济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精神风险。

二、水利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1)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要统一,思想要统一,纪律与执行要统一,依据和标要准统一,要严格安全生产纪律,奖罚分明。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具有权威性,制定颁布的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

(3)水利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必须通过组织的领导与制衡、制度程序的规范和管理纪律的约束来体现。

三、加强水利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效路径

1、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是施工的主要场所,是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的集中地,从而也是事故易发地。施工现场不仅工作量大,多种工序间易进行交叉作业,而且施工现场的环境也具有不确定性,发生意外的几率较高,比如施工期间恰逢雨雪天气,机械作业容易出现倾翻、下滑等情况,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意义重大。

1.1施工现场应设置相应的施工安全标志。近年来,因为没有相关的施工警示标志,导致的人身安全责任事故频发,这也给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施工范围进行标识。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地方要对外部人员和非施工人员进行拦截,出入施工现场都需要经过审核,避免闲杂人等误入施工场地,诱发责任事故。

1.2现场设备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现场通常会使用和停放相应的施工设备,比如发电机、搅拌机、挖掘机、铲车、吊车、桩机等,这些机械设备必须专人负责,避免发生设备砸伤、砸死、电伤、电死人的情况。此外,工地上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如电线、开工、发电机等相关配件和原材料必须质量过关,以保证施工状态下的人员安全。

1.3施工现场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施工期间遇上降雨、刮大风天气应停止施工,避免电气设备短路、漏电或者施工设备的倒塌,进而威胁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高温天气也不宜持续露天作业,适当让施工人员休息,避免因工作疲劳引发安全事故。

2、建筑施工的安全技术要求

安全技术是安全生产的有效保障,遵守施工的安全技术要求,不仅包括在施工的每个阶段、每道工序中,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国家和上级规定的安全技术规程来操作,更重要的是,在施工的关键部位或者新材料、新工艺的操作上掌握并遵守相应的安全技术要求。

2.1施工的关键部位或者特殊环节必须要由技术过硬、经过特殊培训的施工人员进行操作。施工班组中,职工的技能差异是普遍现象,即使具有同等学位职称的技术人员,其自身的综合素质,也致使他们的实际施工能力有强弱之别。同时也各有所长,每一位技师都有其擅长的施工操作环节。为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在关键部位施工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操作技术水平,比如熟悉操作流程,有操作经验或者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应技能证书等,除此之外,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相关施工经验。

2.2水利施工并不是简单的挖挖填填,还应掌握必要的操作技巧和安全技术。水利工程的建设施工首先是一项技术施工、其次才是一项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建设施工首先应该对施工地段的水文条件和地质地貌条件进行勘察,并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安全施工条款进行落实。由于不同地区的地质条件存在差异性,这也要求技术人员对每一项具体的工程都进行与其相关的具体施工策略,施工难度高、施工强度大的施工环节,需要组织一批技术人员进行具体的方案制定,最终择优实施。总之,需要对每一项具体施工的工程进行安全系统的技术总结和方案校对。

3、并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健康发展建设,国家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定》等条例法规,施工单位在遵守国家规定的相应法规外,还应根据施工特点制定合适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施工的安全进行。

3.1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目前的水利工程建设人员除去必要的技术人员外,一线的施工人员多是农民工,这些农民工都是临时召集起来的,既缺少水利工程施工的经验,同时施工水平又相对较低,所以,需要企业和施工建设单位组织定期的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施工讲解。增强每一位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安全施工既是对自身的生命财产的保障,同时也是对其他人的负责。随着安全管理的深入化,未来将要对所有参与施工建设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只有培训合格的才能进行施工建设。

3.2完善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是安全事故的高发生地。施工现场的一个设备隐患和技术使用不当,都可能诱发重大的安全事故。因此,完善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十分有必要。首先需要安排具体的责任负责人进行设备和器材的管理,落实责任到个人,出现事故直接追究责任人的事故责任,强化管理意识;其次,定期对线路和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这样在保证了施工安全的同时,也能够提高施工建设的效率。

3.3落实和完善制度。只有安全制度没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

督,那么安全制度则是一纸空文。所以,必须定期组织负责人员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是否严格按照安全制度落实施工,对于发现的违规现象必须严肃处理,同时轻微违反安全规定的操作必须勒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之后方可继续施工建设,以保障安全制度的效力。

结束语

在对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组织设计的过程中,应严格从工程项目的特点着手,对各项工序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隐患合理分析,通过安全技术的落实,使施工人员能够对安全措施进行有效掌握。

参考文献

[1]张呈利.浅析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J].中国城市经济,2011(05).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范文第3篇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以及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各类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修复、拆除等项目)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下同)委托,按照监理合同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中的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进行的管理活动,包括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建设监理。

总投资200万元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建设监理: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安全的;

(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

(三)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

铁路、公路、城镇建设、矿山、电力、石油天然气、建材等开发建设项目的配套水土保持工程,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水利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理业务委托与承接

第五条按照本规定必须实施建设监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并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应当依法签订监理合同。

第六条项目法人委托监理业务,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监理收费标准。

项目法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收受监理单位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水利部的规定,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两个以上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承接监理业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协议提交项目法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按照同一专业内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监理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工程的建设监理业务。

监理单位不得以串通、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第九条监理单位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第三章监理业务实施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聘用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监理人员资格应当按照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

监理工程师应当由其聘用监理单位(以下简称注册监理单位)报水利部注册备案,并在其注册监理单位从事监理业务;需要临时到其他监理单位从事监理业务的,应当由该监理单位与注册监理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监理责任等有关事宜。

监理人员应当保守执(从)业秘密,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不得与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按下列程序实施建设监理:

(一)按照监理合同,选派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进驻现场;

(二)编制监理规划,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范围、内容、目标和依据,确定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报项目法人备案;

(三)按照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四)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编制并提交监理报告;

(五)监理业务完成后,按照监理合同向项目法人提交监理工作报告、移交档案资料。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职责,有关指令,签署监理文件,协调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

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具体负责所承担的监理工作,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监理员在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从事监理辅助工作。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将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监理实施期间监理人员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应当符合监理合同的约定。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组织设计单位等进行现场设计交底,核查并签发施工图。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施工。

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工程设计文件。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式实施监理,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报告。

监理单位不得与项目法人或者被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或者设备质量。

监理人员不得将质量检测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协助项目法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查被监理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并督促被监理单位实施。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协助项目法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被监理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按照合同约定核定工程量,签发付款凭证。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项目法人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审查被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并监督实施。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应当向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监理单位独立开展监理业务,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更改总监理工程师指令。

第二十条项目法人应当按照监理合同,及时、足额支付监理单位报酬,不得无故削减或者拖延支付。

项目法人可以对监理单位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标准由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协商确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对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履行监理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项目法人应当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活动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客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正常的监理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人员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有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纠正,并依法查处。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以及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项目法人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或者必须实行建设监理而未实行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处罚。

项目法人对监理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处罚。

第二十六条项目法人及其工作人员收受监理单位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予以追缴,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处罚:

(一)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监理业务的;

(二)未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承揽监理业务的;

(三)以欺骗手段取得的资质等级证书承揽监理业务的;

(四)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监理业务的;

(五)转让监理业务的;

(六)与项目法人或者被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七)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八)与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

第二十八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无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追缴,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以串通、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监理业务的;

(二)利用工作便利与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二十九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处罚: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第三十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

(一)聘用无相应监理人员资格的人员从事监理业务的;

(二)隐瞒有关情况、拒绝提供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第三十一条监理人员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其中,监理工程师违规情节严重的,注销注册证书,2年内不予注册;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追缴,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执(从)业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财物的;

(二)与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非法泄露执(从)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的。

第三十二条监理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从)业1年,其中,监理工程师因过错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注销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严重的,终身不予注册。

监理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从)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其中,监理工程师违规情节严重的,注销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中、、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依法给予监理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范文第4篇

一、*6全省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简要回顾

*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两个率先”的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厅党组“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治水新思路,全力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实现了“三个安全”的目标。

(一)落实措施,重点工程建设有了新进展。

一年来,各级水利部门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精心组织,全年实际完成投资45亿元,比*5年增长10%,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新一轮重点治淮工程全面实施,东调南下新沂河海口枢纽基本建成,河道整治工程开工建设;奎濉河治理主体工程已通过水下验收,剩余工程正在抓紧扫尾;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和湖洼及支流治理工程按计划实施年度工程;其它治淮工程积极推进。海堤达标建设加快推进,开工建设60公里重点海堤防护工程,连云港市的海堤防护工程三年任务一年基本完成。9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60座小水库加固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城市防洪工程加快推进,城市防洪能力和水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长江治理、区域水利、地方基建等重点工程基本完成年度计划目标。

(二)严格制度,建设管理水平有了新提升。

一年来,各级水利部门始终把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作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手段,真正发挥体制和制度的制约、监督作用。围绕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管理、设备采购、财务管理、成本控制等关键环节,进一步修订完善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内控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建设管理行为进一步规范。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强化项目法人组建。*6年先后批复成立了37个建设处。对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及时办理开工审批手续。

切实加强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秩序,推动招标投标活动的阳光操作。*6年,省厅颁布了《省外企业进苏办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公示办法》等规定,进一步明确行政监督的职能和工作内容。全年在省网上招标信息230条,其中在国家网*多条,招标项目资金概算为17.7亿元(不含城市防洪14.20亿元),中标累计合同金额合计达14.9亿元。

进一步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建立了防止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4月份出台了《*省水利厅关于防止拖欠水利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实施管理办法》,有效保障了施工企业和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有了新突破。

一年来,省质监中心站共对40多项受监工程开展了100多次质量监督巡查活动,发出工程质量监督意见20多份,出具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或质量评价意见30多份。通过有效的质量监督工作,强化了参建单位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规范了质量管理行为,提高了工程实体质量。在工程建设中,积极开展文明工地和优秀施工工程评比等活动。*6年,淮河入海水道工程荣获“鲁班奖”,入海水道海口枢纽荣获水利部“*6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连云港大浦抽水站等三项工程获“*省*5年度‘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南京红山窑水利枢纽等7项工程获“*6年*省水利建设项目优秀施工工程”奖,新沂河海口枢纽扩建等8项工程获“*6年*省水利建设项目文明工地”,这充分表明我省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以成立安全监督机构为契机,落实人员,建立网络,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工作。加大了对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力度,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了工程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落实了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未发生一起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四)明确责任,工程验收工作有了新成效。

一年来,全面推行竣工验收责任制,确保建设投资发挥应有效益。全年先后完成了淮河入海水道、两河消险、石梁河水库除险加固、太浦河、望虞河等治淮、治太等25项重点工程的竣工验收。完成了灾后重建总渠除险加固等5项工程的竣工初验,完成了其它阶段验收60余项。

(五)加强培训,队伍建设有了新进步。

一年来,邀请水利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河海大学以及交通、建设等方面的专家,分两期对我省*多名质量监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考核和换证。分6期对全省近900名造价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考核。举办了两期项目法人培训班,共有270人参加培训,通过专家授课和邀请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对工程建设管理中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讲解,收效明显。举办了全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培训班,邀请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分别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知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典型案例分析、事故处理等方面的知识进行解读与剖析,同时对180多名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了结业证书。举办了全省海堤达标暨新沂河整治工程建设档案业务培训班,共有150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加大了对施工企业人员的培训工作,*6年共培训各类人员786人次。通过培训,有效提升了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对照新形势下水利工程建设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工程建设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制约因素。一是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不平衡。从项目来看,区域水利、治淮、病险水库、治太工程总体进展与时序进度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同一项目上,市际之间差距较大。二是基本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部分项目法人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招投标工作还存在地方保护倾向。三是工程项目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缺乏动态跟踪;部分项目设计质量不高,有些重大设计变更没有按程序报批;部分施工、监理单位中标后随意更换负责人等。四是工程质量安全存在通病。部分项目质量管理还不够到位。安全生产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隐患和问题,部分施工企业安全教育不够,投入不足。五是征地拆迁和地方配套资金影响工程进展。征地拆迁移民安置难度加大,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偏低。六是建设资金管理有待加强。少数工程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存在漏洞,基建财务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建设管理费控制不严等。

二、*7年水利工程建设目标任务

今年全省重点水利工程计划投资48亿元以上,实施六大重点工程建设。

(一)治淮工程。*7年是实现国务院基本完成治淮19项骨干工程的决战之年。根据国务院要求,*7年我省治淮骨干工程要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水利部矫勇副部长去年12月份检查治淮工作时提出了*7年治淮工程的具体目标:一是*8年能抵御设计洪水;二是实物工程量完成80%至85%以上;三是主体工程全部完成。根据水利部的部署,我省淮北大堤加固、怀洪新河影响工程今年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年底全面完成;湖洼及支流治理、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完成年度建设目标;新沂河整治主体工程今年基本完成;中运河、骆马湖堤防工程今年汛前完成征地拆迁,完成中运河河道开挖和骆马湖堤防工程25%工作量;新沭河整治工程今年汛前完成征地拆迁,三洋港闸争取提前开工建设,河道工程完成部分工作量;沂沭邳全面开工建设;湖西大堤加固基本完成。东调南下一期工程中的中运河工程上半年完成竣工验收。

(二)海堤达标工程。*7年是海堤达标建设的关键之年、攻关之年,按照三年完成海堤达标的要求,基本完成连云港市境内堤防达标和建筑物建设任务,基本完成盐城、南通市境内和省盐业集团重点海堤防护工程建设。同时完成*6年度工程的竣工技术预验收。

(三)水库除险加固改造工程。西双湖、崔贺庄、庆安等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完成建设任务;高塘、阿湖、云龙湖、安峰山、贺庄、大石埠、赵村、塘马等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年底前完成竣工技术预验收,争取完成部分项目竣工验收;小塔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应于今年9月前完成竣工验收。

(四)通榆河北延输水工程。为服务全省沿海开发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提高沿海地区特别是连云港市的水资源保障能力,按照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厅正在抓紧通榆河北延输水工程的??工程年内完成竣工验收。

(五)城市水利工程。围绕“十一五”基本完成重点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目标和城市水环境整治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城市水利建设,开工建设镇江滨江整治工程、连云港大浦河调尾工程等一批有影响的城市水利工程,基本完成苏州、*、泰州、宿迁等市主城区防洪工程体系建设。

(六)重点区域治理工程。以重点实施里下河及沿海四港洪涝治理、泗洪西南岗水源工程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区域治理力度,努力改善区域发展的水利条件。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7年水利建设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措施,统筹安排,确保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水利建设历来是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水利部门的主要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配套资金,重点抓组织落实、抓项目推进、抓重要问题的协调解决,为水利建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分管领导要抓好前期工作、施工准备、力量调配等建设管理的每一环节,保证水利建设顺利推进。省厅有关处室和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主动服务,既要做好为重点工程建设的服务工作,又要加强对市县水利建设工作的指导,努力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组织水平。

二要抢抓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是水利建设顺利实施的关键。今年全省水利建设任务繁重,前期工作是关键之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重视前期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充实技术力量,优化深化设计,保证前期质量。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运转速度。要积极推行设计招投标,优选设计单位,保证设计质量,为项目建设和管理打下良好基础。海堤达标建设*7年度工程前期工作要抓紧开展,单项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要尽早编报,今年上半年要基本完成所有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工作;治淮工程要全力以赴配合完成中运河、骆马湖堤防加固工程、新沭河治理工程、沂河、沭河、邳苍分洪道工程等的设计审查;其他凡列入今年年度建设计划尚未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各市县和有关单位要落实前期工作责任制,督促加快前期工作进度,超前做好相关工作。

三要科学组织实施。要加快已批工程建设步伐。治淮工程中的新沂河整治、南四湖湖西大堤加固等已批在建项目,要千方百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推进;淮北大堤加固、怀洪新河影响工程要抓紧开工建设;对建设迟缓的项目,要查明原因,排除障碍,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进度均能达到或超过时序进度的要求。海堤达标建设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各地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施工合同规定的完成时间,加大人力和机械设备的投入,优化施工方案,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西双湖、崔贺庄、庆安等水库除险加固,要加速推进,确保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并具备安全度汛条件;长江治理、区域水利、省属闸站加固等在建项目也均要严格进度管理,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

要进一步加大今年计划新开工工程的实施准备工作的力度。治淮工程是今年重点水利建设的重中之重,中运河、骆马湖堤防加固工程、新沭河治理工程、沂河、沭河、邳苍分洪道工程要抓紧组建项目法人机构,及早进行征地拆迁有关手续的办理和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的调查、兑付等准备工作,认真筹措招标文件的编制等招投标准备,做到一旦国家批复设计即可立即开工建设。海堤达标建设要将安全影响大、工期长的大中型建筑物工程提前安排实施,提前建设成发挥效益。其它工程项目在报批的同时,各地要认真做好施工图设计、招标和建设资金落实、施工准备等工作的衔接,超前做好项目实施准备,一旦具备条件,保证工程全面迅速启动,尽快形成工作量。

四要规范建设行为。要严格基建程序,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进一步完善“五制”。坚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从投资、进度、质量等各方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加强对项目法人的考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打破区域封锁和地方保护,真正选择优秀的建筑队伍参与工程建设。要加强对施工和建设监理单位的管理,严格控制中标后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和总监等关键人员的现象。要认真学习水利部新近颁布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3个部长令,深刻领会,严格执行。今年我们将建立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制度,保证我省水利建设市场的有序规范。

五要加强督促检查。要强化监督管理,强化检查指导,强化协调服务,认真分析制约工程建设的关键因素和存在问题,找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有关问题,通过现场督办、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发督办函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建设有序进行。省厅拟组建项目稽查办,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省质量监督中心站要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巡查、抽检力度,确保工程质量。通过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认真排查施工现场危险源,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工程财务稽查和决算审计,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六要强化建设资金管理。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程序,严格按照“专户存贮、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要求,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重点工程、重要环节等全过程参与监督,做到事前指导,提前把关,事中监督,严格管理,事后审计,堵塞漏洞,防止工程建设中产生腐败行为。要认真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积极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察和工作监督,防止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的发生,努力打造廉洁*水利的良好形象。工程结束时,要及时组织竣工决算和工程审计,为工程验收创造条件。

七要落实建设资金。要完成今年的水利建设任务,投资保证是关键。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财政对水利的投入。省政府已经初步落实了今年省级水利建设资金盘子,在前几年持续增加水利建设资金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了财政投入。市县水利部门要积极向政府申请落实水利投资,确保工程建设投入需要。

八要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工程征迁政策落实和资金补偿直接关系到被征迁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国务院新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已于*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们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按照“严格政策,严格程序,公开透明,社会监督”的要求,建立反复检查、严格审计、追踪监督的有效机制,杜绝中间截留,确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到让群众满意,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九要深化建管改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水利改革的不断深入,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解决水利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已势在必行。全国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对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我们将重点研究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在项目法人管理方面,一是研究水利重点工程的项目法人机构组建方式,二是强化项目法人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对项目法人的考核和评比。

招投标管理方面,认真执行外省施工企业备案制度,评标结果公示制度。研究制订水利工程招标评委淘汰制度和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大型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实行施工实绩评比制度,明确业绩差的施工企业在后期投标中进行降分管理。

验收管理方面,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做好验收管理改革,主要是按照“明确职责、验评分离、过程控制、强化检测”的原则,完善验收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

监理改革方面,按照近期出台的部令,为适应转变政府职能和建设管理实际的需要,进行监理管理制度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方面。一是改变监理监管方式,二是重新构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体系,三是强力推进监理单位政企脱钩改制。

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安全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工作,是新设立的一项管理制度。目前当务之急是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规则四方面工作。一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明确工作人员;二是抓紧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费来源。水利部建管司正在调研并协调有关单位,思路是近期争取参照质量监督费的做法从水利工程建设费用中列支,远期争取纳入财政全额拨款管理;三是按照部即将制定出台的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督导则认真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推行施工图审查制度方面。质量管理条例颁布以来,由于各种原因,主要是考虑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审批层次较多,因此,水利工程建设一直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目前施工图设计阶段是质量监管的薄弱环节。作为法定制度,为提高设计质量,保证工程安全,将采取分级管理、委托审查的方式,推行施工图审查制度。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水利施工;工程质量;施工安全;隐患

1.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概述

随着水利水电行业的不断发展,水利施工过程越来越被重视,所谓水利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是指在水利施工的全过程中采取一系列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影响质量安全的因素进行分析辨别,并找出解决质量安全隐患的有效措施的管理活动。保证水利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水利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管理面临的第一个问题,便是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从而保证水利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事故不断地减少。另外,为了使水利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开展顺利,就必须在施工开始之前对质量安全的有关内容进行深入地了解,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但是,目前一些水利施工单位不关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过分注重眼前好处,不愿花精力、时间和金钱去把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导致水利施工过程中时常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将给施工单位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会给施工人员带来生命财产的损失。

2.水利工程原材料的质量关

2.1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所用材料的安全

在水利施工过程中所使用材料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安全。因此,钢材、水泥、石灰及沙子等常用材料一定要达到标准,所购入的工程材料在使用前必须经专家人员化验,只有经试验合格的材料才能运至施工现场使用。钢材在使用前,需由高级监理人员对钢材的数量、尺寸及质量进行检验,核对出厂化验单上的相关物理指标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并核对抽检单上的抗弯强度值与抗拉强度值等是否与出厂化验单上的数值一致。

2.2水利施工监理人员的责任

水利施工监理人员的主要责任,首先就是认真落实《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将有关质量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实施到施工过程中。制定相应的强制性措施,以及施工过程中应该遵守的具体配套制度;其次,鼓励施工单位构建相关的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追究到人;质量安全措施是否有保障,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施工;最后,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如果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作业,应立即禁止该作业的继续开展。应督促施工单位立刻进行修改,形势恶劣的,应立即禁止并上报给水利建设单位。

2.3环境能影响水利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水利施工所处的环境通常都比较恶劣,施工所占的范围也比较大,施工过程极其复杂,导致了施工的队伍比较多,因而不容易进行质量安全管理。除此之外,水利施工所处的地点通常比较偏僻,交通运输极其的不便利,从而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水利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管理的不便性。例如,如果有一个施工队伍需要使用爆破法,由于交通的不便,很可能不能及时地将消息传递给其他的施工队伍,从而造成质量安全问题,不利于水利项目的施工。

3.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3.1防范于未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第一、以防为主”作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与管理工作的方针,对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这就要求水利工程建设的相关参与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具体而言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做起:首先,在施工前应当对潜在的危险源进行有效的识别,最后,在施工结束后,应当采取合适的方法处理固体建筑垃圾,而对于有毒、有害的气体,必要时可以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和保护手段进行处理,保证在废弃物的处理过程中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限度。

3.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作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拿我们政府而言能够确保水利工程相关参与方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从而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首先,这就要求项目建设的相关负责人应当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对安全工作负责的态度,认真修订并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责任制深入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其次,应当提高相关监理人员的准入机制,选拔既有丰富理论知识又有较强责任感、较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从而使监理部门人员的素质得到整体提高,继而严格处理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违规操作行为,使规章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

3.3进行安全教育,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由于水利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使得人为因素所导致的安全事件层出不穷,这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因此,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强化他们的安全意识具有很大的必要性。应当做好对新职工和调换工种职工的技术培训工作,使他们对施工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技术操作标准、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基本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从而进行文明施工,减少风险事故。

4.结束语

鉴于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稳定、发展和改革的大局。水利工程施工的特殊性,点多面广,人员分散,管理难度大,薄弱环节多,在安全管理中可应用系统管理理论,全面管理控制,以收到最佳效果。要把整个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抓好,使工程的安全系统处于有机联系、整体优化的状态。切实加强安全监理工作,把安全工作放到一切工作的首位。在水利工程发展的新形势下不断探索安全监理的科学方法,勇于创新、与时俱进,进一步提高施工安全工作,力争使安全施工工作上一个新台阶。[科]

【参考文献】

[1]刘永生.浅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J].甘肃农业,2009(11):87-93.

[2]冯少衡.对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的浅析[J].广东科技,2007(12X):9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