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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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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

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范文第1篇

关键词:金融体系;完善;农村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农村金融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农村金融发展滞后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体制,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

一、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1、信贷资金严重不足。第一,农业银行转制后,出于自身盈利需要,逐渐淡出了农村金融市场,农业发展银行受到政策限制,只是一个供应和管理粮食收购资金的银行,用于农村信贷的资金相对较少;第二,农村资金通过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等机构流出农村地区,导致农村地区资金总量缺乏,可用贷款总额减少;第三,缺乏资金回流机制,农村地区资金大量外流后,却没有吸引资金流入农村的机制,农村金融市场日益萎缩,资金缺口严重。

2、信贷供给主体类型较少。第一,随着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进程的加快,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网点逐步从农村收缩,向农村农业贷款的比例开始下降,业务日益向城市和工业靠拢;第二,农业发展银行只是一个供应和管理粮食收购资金的银行,不能有效地提供政策性短期融资、长期融资和对欠发达地区区域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第三,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能力较弱。农村信用社作为覆盖农村,进行农业信贷的主体,因为历史和管理等原因,不良贷款所占比率较大,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缺乏兼容性,能够提供的信贷额较小,不能满足农村信贷的需要。

3、金融机构业务单一。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要机构,没有形成完备的体系,经营业务主要集中在办理存款、发放贷款等传统功能上,对农业保险和需求量较大的小额信贷缺乏创新,盈利能力较低,可持续发展能力严重不足。此外,农村信用社经营方式缺乏金融产品的创新功能、抵押和担保功能、政策性救助功能和有效的金融监管功能。而邮政储蓄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补充,主要业务以吸收存款为主,金融服务单一,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作用有限。

4、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备。目前,农村金融市场没有形成有效的市场体系,市场竞争主体缺乏,仅仅依靠农村信用社还不能构成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农业生产受到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因素影响,不确定性因素较大,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甚至很多地区没有与农业保险相关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金融产品的回报率较低,金融投资机构和信贷公司对农村金融市场投资较少,大部分投资机构和信贷公司选择在城市投资,没有进入农村金融市场领域。

5、非正式金融受到抑制。农村非正式金融的基础是农村熟人社会体系,而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借贷行为容易产生矛盾,政府对非正式金融一直采取压制态度,民间借贷屡次遭到政府的取缔和禁止,非正式金融只能转向“地下”,发展规模较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困难的局面,但作用有限。

二、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不同于城市金融,有其独特的金融发展路径。农村金融需求者居住分散、收入低下、生产季节明显等特点,决定了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大、信贷成本高等难题,从而决定了农村金融市场体制改革必须是以自上而下的方式为主。农村金融体系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信贷利率较低,吸引资金能力不足。农村金融受到“粮食重要、农业落后、农民收入低”等传统思维的影响,认为金融应该给“三农”以较大的利率优惠和政策性信贷资金,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因此,农村金融市场信贷利率普遍低于城市的信贷利率,农村金融产品的收益较低,商业资本缺乏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动力,流入农村的资金极少;另一方面农村小额贷款笔数多、成本高,过低的利率无法发挥资本价格的调节作用,资金需求者可能会产生过度需求,有些企业在使用资金时“敢借、敢用、敢不还”,导致银行呆账大量增加。低利率、高风险的资金运行结果不仅使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受到制约,而且还阻碍了其他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主体缺乏,农村金融市场不活跃,信贷资金严重缺乏。

2、金融服务滞后,资金大量外流。农村经济经过很长时间的发展,尤其是农业生产得到很大发展,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村金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大部分地区农民已经有了一定的储蓄额,农民不仅仅满足于农业生产,还有金融领域的投资需求。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投资机构严重缺乏,农村信用社经营业务主要限制在传统的存贷业务,没有金融投资业务,而邮政储蓄银行只吸收存款,农业银行改制以后,逐渐从农村金融市场撤离,农业发展银行虽然是支持农业的政策性银行,但也没有相应的农村金融投资业务。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真空”使得农村大量资金流向城市,真正用于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较少。

3、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组织体系不完善。经过多年的银行体制改革,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个分工负责、相对独立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不断加强。但农村金融市场具有特殊性,受信息成本高、农业生产风险大等因素影响,监管的难度要高于城市金融市场,现有的监管体系还不能适应农村金融市场。从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第一,风险主体缺位,难以实现监管的全面有效;第二,农村金融监管目标错位,使得外部监管职能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第三,监管理念落后,监管内容陈旧,监管效率低下;第四,监管法规标准、监管方式和技术手段不适应市场监管要求。

4、非正式金融缺乏必要的规范和保护。非正式金融市场是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金融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信贷的难题,在正式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只能借助于非正式的民间金融。但是,非正式金融主要在农户和个体借款公司之间发生,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及必要的政府引导,贷款程序过于简单,大部分只是以口头承诺和借款字据为依托,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一旦非正式金融规模化,从而失去对人缘、地缘和血缘关系的依赖时,就容易失控,容易产生纠纷和暴力事件,从而波及到农村政治社会的整体稳定。因此,我国政府一直对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持怀疑、甚至是反对态度,政府对非正规金融的打压和限制,导致“新”农村金融体系存在制度性供给不足等问题。

三、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

1、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不仅要有传统的存贷款功能,还要有金融创新产品、投资产品的供给。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第一,建立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对农民的信用进行记录,形成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对完善的农村风险预测机制,减少农村信用社的呆坏账,提高农村信用社资金使用效率;第二,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的新要求,遵循市场规律,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建立符合市场新需求的农村信用社体系,在农村信用社设立资产投资业务,如建立国债、基金等买卖业务,满足农村的投资需求,阻止农村资金流向城市;第三,加大政策性金融投资力度,农业发展银行要进一步拓宽支农领域,要在农业开发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逐步将支持重点由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第四,改变农村邮政储蓄经营体制,改变邮政储蓄只存不贷的经营方式,拓宽邮政储蓄经营范围,取得适当的利润,在此基础上建立资金回流机制,将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返回农村,减少农村资金流出。

2、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农业生产收益低、风险大,在缺乏相应的风险管理下,将加大农村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阻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农户贷款更加困难。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有助于缓解这种矛盾,农业保险具有极大的公共性和外部性,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吸引农村资金流入,分散农村信用社独立承担的农业系统风险和社会成本。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农业保险体系必须以政策性保险为主,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直接影响农业保险的发展,政府要加大政策性保险的投入,鼓励和扶持商业保险进入农村,促进农业保险体系的形成。

3、明确农村市场主体产权关系。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滞后,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农村金融市场缺少必要的信用基础,农户进行融资活动缺少必要的担保。明确农村金融市场主体的产权关系,是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的关键。受我国土地政策的制约,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不明确,导致房屋、耕地等资产缺乏担保、投资功能,用于担保和投资的资产较少。因此,加快农村产权改革,明确农村土地等产权关系,进一步扩大农村可抵押品的范围,是建立农村信用的基础。政府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农产品担保制度,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的担保机制,解决农村信贷缺乏担保的难题。

4、构建新型农村金融市场机制。目前,农村金融市场金融创新活动少,其最根本的原因是金融投资机构严重缺乏。建立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机制不仅可以解决贷款难的问题,而且可以活跃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机制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吸引小额信贷公司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小额信贷公司是金融市场的有效补充,能够解决小额信贷问题,对形成竞争有序的金融市场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长期以来,受国家政策影响,小额信贷公司始终没能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吸引小额信贷公司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是解决农村信贷不足,活跃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途径;第二,减少农村金融市场进入政策限制。农村金融市场风险较大,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审批制度繁杂,对资产质量要求较高,不利于一些小型金融中介组织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政府要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法,减小金融中介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审批难度,鼓励金融中介组织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第三,建立政策性金融的财政补偿机制。农村金融盈利较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必须依靠政府政策性金融支持,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村的投入,可产生资金聚集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和商业性金融的跟进。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应拿出部分预算,建立财政补偿机制,对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进行政策性补偿,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发展。

5、非正式金融合法化。长期以来,农村非正式金融一直处于非法地位,非正式金融发展受到打压。但非正式金融在近年来发展迅速,成为农村金融的重要力量,规范农村非正式金融,使非正式金融活动合法化,是弥补农村金融的有效手段。首先,政府改变对农村非正式金融的态度,制定非正式金融活动的相关法律制度,使农村非正式金融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减少违约风险。其次,制定公平的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规范非正式金融活动,在政府的引导下,将农村非正式金融引向市场,参与市场竞争,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补充力量。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发展,动态变化的过程,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村金融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将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完善农村金融市场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内生的非正式农村金融和正式农村金融的共同发展,是今后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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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潘晓萍,吴华珍,杨丽媛.论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金融机构创新发展[J].商业时代,2008.8.

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范文第2篇

关键词:金融市场;农村金融;供求平衡

中图分类号:F83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479-(2016)02-0069-05

引言

农村金融由于其特殊性,发展环境与发展方式与城市金融不同。农村的生产形势影响了金融市场的发展,主要原因是农村金融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为保证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运作与发展,农村金融市场需要摸索出适合自身的发展路径与发展方向。当前农村金融市场现状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已造成了严重阻碍,为保证农村经济的合理发展,需要对农村金融市场进行分析,找到行之有效的改革方案。

1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供求分析的重要性

金融与经济的关系原理显示,金融市场的繁荣直接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建设过程中,金融市场的发展与支持是必不可少的。金融专家指出,农村建设如果能够得到金融的大力支持,其发展速度与发展水平均能得到有效提高。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手段,市场营销中的需求分析能够帮助经营管理者及时掌握农村资金短缺状况,使农村建设得到有效、有力的资金支持。

2农村金融市场供求现状分析

2.1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

当前农村金融市场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农村和乡镇企业融资难,在融资过程中会遇到多种多样的问题:首先,我国很多现有的商业银行在农村的设点不多,银行在农村的机构或被裁撤或被合并,使得农户和乡镇企业难以融资;其次,农村信用社的融资额度、融资方法等多种限制无法满足农村的发展要求,使农村的金融市场融资困难。例如,某省农村金融机构对金融贷款额度进行了限定,规定农户信贷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直接抑制了农户金融贷款活动,使得农村的金融活动出现了非常大的贷款缺口,许多金融机构在农村的贷款余额较其他地区有明显的下降,2006—2013年,农村金融贷款总额从12.35%下降到了8.65%,下降幅度巨大,可见农村的金融市场完全没有满足当前农村的金融需要(表1);再次,农户以及乡镇企业发展较为缓慢,经济基础较薄弱,并无足够的可抵押资本,这会使金融机构难以提供贷款,造成农户和乡镇企业融资失败;最后,农村贷款与融资的成本过高,农业生产的风险较高,金融机构对农村贷款的审核也相对严格,这使得贷款难度进一步加深,造成农村贷款难。我国不同地区的农村发展水平不同,农户和农村企业需要的贷款数额与贷款类型也存在较大差异,许多银行仅在农村进行资金的积累和吸收,并未在农村进行金融营销服务,这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有直接的关系。我国当前许多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方式单一,服务内容长期没有改变和进步,金融工具相对简单,对农户的吸引力较低,在贷款后也无法适应农户的经济需求。近年来,农村金融贷款业务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依旧无法跟上发展形式,一些金融机构甚至处于连年亏损、负担沉重的状态,对金融市场营销的底气不足,间接导致农户或乡镇企业不敢融资。此外,国家为保证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通过制定政策关闭了一些农村合作与金融交易市场,对农户和乡镇企业的融资形成一定的阻碍,而农户和乡镇企业在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都较为困难,融资成本高、风险大。

2.2农村民间借贷盛行

农村的民间借贷由来已久,在农户与企业中十分盛行。从实质上看,民间借贷是在国家货币政策调控外的个人金融行为,与规范的金融市场形成了一定的对立,农户和企业通过这种自发的、短期的借贷方式进行投资,对金融市场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民间借贷的产生原因如下:首先,民间借贷由市场需求产生,是农村经济货币化程度提高后的必然结果;其次,民间借贷的主要方法是信息与实力相对平衡的双方交易,这种简便可行的方法较受民间用户欢迎。究其根本,是农村金融市场受到抑制,金融市场的活力不足,为民间借贷提供了机会与市场;最后,高额的利润是农村民间借贷的主要发展原因,对农民的诱惑非常大。

2.3农村金融市场供给无法满足农村金融需求

如某省2006—2013年的收支比(表2)所示,我国农村对于金融市场的需求逐渐增加,但金融市场的发展却相对缓慢,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人口手中的可支配收入越来越多,大部分农村人口选择将收入进行储蓄,少数人选择金融投资。随着理财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农村人口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当前农村人口中以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人口为主体,这一人群对婚嫁、生育、教育等消费和投资最高,在金融需求和资金的利用上有着较强的需求,尤其以房屋投资需求为主。目前,农村基建资金缺口较大。一方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增加,新农村建设、交通设施建设,基本的水网、电网、管网建设,基础公共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卫生建设等都需要大笔的资金。这些问题在政府的财政力度无法完全保证的情况下,对于金融资金的需求就更为迫切。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的固定资产在整个社会固定资产的比例中正逐渐下降,无法满足当前的农村发展需求,如某省的农村固定资产占该省社会固定资产份额的22%,但到2013年份额仅为16%[4]。由此可见,农村固定资产的建设迫在眉睫。目前的农村金融市场状况,难以满足以上需求。

2.4农村金融市场效率低下

农村的金融市场效率不高,直接阻碍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突出表现为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不足,而且缺口逐渐扩大。数据来源如表3所示,从某省近7年的缺口数据分析可以看出,该省2006年的农村金融缺口为910万元,而到了2013年,这一缺口却扩大到了1252万元[4],但缺口率有一定的提高,意味着融资渠道增加。除此之外,金融市场的存贷差额过大,也是造成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缓慢的原因。许多金融机构积极在农村进行资金的吸收和积累,却不愿意在农村进行信贷等金融服务,这使得大量的农村存款流向了城市,而农村的金融市场却无法得到发展。《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2014年中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46.27%,当年全国居民存款金额447601.6亿元,根据上述数据计算2014年我国农民存款可达207105.26亿元,但从农村信用社以及邮政储蓄机构所收拢并流出的资金仅为10334亿元。《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也指出,2014年末主要农村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及其他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余额105742亿元。最后,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出现了非常严重的资源流向失衡现象,这种失衡现象使得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看似发展较快,贷款额增长迅速,但实际使用在农村的贷款非常少,大多数贷款没有真正利用到农村发展和农村建设当中,这使得农村金融市场并未真正“繁荣”,造成了资源的流失。

3农村金融市场供求失衡的原因分析

3.1信息供需失衡

农村经济与技术的不断发展,一方面极大提高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则加大了农村对信息可信度、信息种类以及信息数量的需求,这使得农业信息服务工作日趋重要。但现在许多地区的农业信息服务供求不平衡,不能满足当前农村的发展需要,这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由于有效信息不足或滞后,许多农户和乡镇企业将潜在市场需求当作实际需求进行生产,不仅浪费了资金和资源,同时也加剧了信息供需失衡状况。偏远地区主要信息来源是农业技术服务站、农业技术协会等,资源与渠道都非常少,其信息摄取量与传播量难以满足所有农户和乡镇企业的需求。农业政策、市场信息、高尖端技术等都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传播,使高新技术不能被有效利用。而且许多农村的基础设施还停留在电视、广播阶段,互联网的普及与应用十分落后,无法满足大数量信息的传播与供给要求,造成许多农村信息出现误导性与失效性。而农村人口文化程度较低的普遍状况,对其日常信息的学习、沟通与筛选形成障碍。这些因素都严重影响了农村的信息供求平衡,阻碍了农村信息化建设和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3.2资金短缺与资金流失并存

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无法与城市相比,而金融市场的发展不平衡也使得农村抵御风险能力下降,农户和乡镇企业想要贷款或融资,往往会遇到信誉保证不健全、抵押品不足或价值不够等问题,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能够帮助农民贷款的方式与资金数量都非常有限,严重影响了农业的生产率。与我国农村储蓄发展壮大不对称的是,我国农村农业贷款的金融部门发展无法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大部分资金随着农村信用社或邮政储蓄的资金收拢流出,而流入的资金少之又少。农村金融的非农化主要有2种渠道:一种是资金的非农化,主要是资金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农业流向非农业;二是结构的非农化,这是整个非农化的主要方式,通过农村信用社或邮政储蓄的方式流出资金,使农村的存贷款“剪刀差”逐渐增大。农村许多储蓄机构仅有吸收存款的能力,而无贷款的能力,吸收的农村存款无法直接回流进农村,需要非农性质的渠道进行农村资金的回流,造成农村资金的大量流失。结构非农化的另一方面是各家大型商业银行吸收农村存款,但对农村的贷款项目或贷款服务非常少,离农倾向严重。

3.3农村金融市场营销观念淡漠

营销观念是整个市场营销产生与发展的基础,农村的金融市场营销,从金融机构自身、金融市场中的客户、以及其他方向相关者3个方面影响着农村金融市场的营销效果。当前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营销依旧处于以金融机构为主导的传统营销模式,缺乏对市场顾客需求的分析,这无疑制约着农村金融市场发展。

4加强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营销工作的办法

4.1树立系统思维,统筹城乡金融发展

农村的金融市场的发展不在一朝一夕,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对城市与农村的金融发展做到统筹兼顾,以农村金融发展的自身特点为指导,以城市发展效果为借鉴。系统认识金融体系,对发展金融体系、开放金融市场有重要意义。首先,在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侧重开展产权改革,做到步骤化、阶段性地金融改革,在农村产权进一步明晰的基础上,金融机构之间密切合作,整合、协调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主体如农业主、乡镇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等。加快农村金融体制的完善以及制度的创新,调整农业结构、农村的金融发展方向,要坚持以统筹城乡经济的理念,做到城市与乡村金融的协调发展。首先,要有效协调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做到城市和农村同步发展;其次,要充分考虑到农村与城市之间经济与金融发展的不平衡,尽量实施与制定利于农村农业发展的金融条件,减少农村融资成本,鼓励农村积极进行产业化调整;再次,可适度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政策,鼓励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为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创造合作平台,打破国有金融机构垄断;最后,根据现在“三农”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可将农村金融机构与金融需求进行分析,保证交易的合理进行,减少交易成本,根据农村特色进行不同形式的农村金融服务,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完善金融市场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

4.2加大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

我国当前的农村金融市场处于二元金融结构,即正式金融机构与民间非正式金融机构并存的状态,普遍存在农户生产分散、金融服务分散、融资成本高等问题。为保证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应对农村金融市场进行合理的管制与开放。其中当务之急就是适当开放农村金融体系,合理引入民间金融服务。通过政府引导和监管,鼓励农村金融市场建立多渠道融资方式,并给“地下”金融服务以合法地位,彻底消灭不规范甚至非法的“地下金融”。为此,加大政府所有银行以及商业银行对农村信用贷款的力度,引导商业银行进行“属地再投资”的制度,通过优惠政策投放农村资金,纠正离农倾向。

4.3创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实现农村金融机构多样化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农村对金融市场需求的越来越大,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与机构已经无法满足我国农村对金融市场的需求。可见,创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改革农村金融机构的形式,是保证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重点。我国金融机构的多样化途径在于开放农村的金融市场,建立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才能够满足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我国当前的农村金融处于国有机构的垄断阶段,机构少、资金少、项目少等问题十分突出。通过农村的金融组织体系建设,能够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减少农村金融市场不健全带来的发展问题,为金融市场营销带来便利。

4.4构建农村金融绿色通道,简化流程

导致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通过构建农村金融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流程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农户贷款过程中应减免除提供身份证、抵押物产权证明、企业经营现状证明等必要资料外的其他繁琐的证明材料及手续。农户和乡镇企业向当地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经过受理调查和评定授信,即可获得贷款。而且调查授信一旦确立,均可在相对较长周期内循环使用;同时可依托网络、电话等及时对外公布贷款流程并承诺办结时限,最大程度地减少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4.5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市场运行机制

根据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现状分析,对未来发展作出规划,从整体上健全农村的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加强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的协调能力。同时,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主体的诚信宣传,逐步提高农村企业及个人的金融意识和金融素质,全面推进信用征集与评估建设,制订信用评定办法、大力发展担保、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通过开展个人、企业组织的评审和宣传工作,增强农民的信用意识,最后建立农户和企业信用档案,并与工商、税务等部门数据库互联,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全面提升金融机构规避风险的能力。

4.6树立现代农村金融市场营销观念,开发需求产品

现代市场营销观念是以顾客需求为中心,并为企业创造赢利机会的一种交换活动。在金融市场营销理念中,较为经典的理论为银行营销理论以及“五种力量”模型理论,这些理论强调具有特色的市场营销能够提升金融市场的发展效果。好的营销观念能够直接影响整个金融市场的良性运作,在营销战略、营销策略等方面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农村金融市场的营销意识依靠的是农村金融机构在经济市场条件下所做出的发展抉择。而农村金融机构想要在开放式的新农村生存,就要在金融营销过程中进行全面发展,针对农村发展的现状以及发展的目标进行分析与预判,立足当地农村金融市场顾客的需求,开发满足顾客需要的金融产品,调整自身的市场定位,通过有效方式将企业的产品销售出去,这样才能将金融市场的营销系统的发展下去。例如在农村金融市场定价过程中,运用贷款营销的增资减息、减债减税等方法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灵活性。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成本过高,要求金融服务行业在发展金融市场时秉持节约成本、整合优化的发展理念,将金融成本降到最低。改革和发展村镇银行、拓展市场营销渠道、改革市场营销方式,都离不开市场营销理念的指导。

5结语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问题颇多,其中以金融市场发展受到抑制、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无法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农村金融市场效率低下等最为突出。通过上述分析,提出改善我国当前农村金融市场的方法,对提升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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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范文第3篇

题未见得已思考得很透彻。

开始于2003年的以农村信用社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金融改革,部分解决了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资金不足、管理不善等问题,但缺乏合理公司治理、合作金融特色不能发挥等难题至今仍未解。作为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未来如何在金融支农与获得自身发展中求得平衡,各类金融机构应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占据什么位置,如何看农村金融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并有何种解决之道,长期关注农村金融问题并从事一线监管工作的江苏省银监局局长周忠明对此发表了他的见解。

农村金融发展面临“三道坎”

《银行家》:在中国的金融改革中,与其他类型金融机构改革相比,农村金融改革历时既久,出台的政策也不少,但取得的效果却不甚理想。每一轮农村金融改革过后总是又浮现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至今,农村金融仍然面临市场发育不成熟、需求得不到满足、金融服务不到位、金融机构发展缓慢等问题,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

周忠明:一直以来,我们对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研究往往是就事论事,以此为指导思想出台的具体措施也往往只是针对具体问题,而对中国农村金融的深层次问题分析得不够。

应该说目前有三大因素对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首先是农村金融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个问题的产生是和中国的小农经济发展模式相关联的。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不太了解农户,农户同样也不太了解金融机构,由此制约了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市场的深度。

其次是交易成本很高。这是由信息不对称问题派生出来的。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金融机构要在贷前调查、贷中审批、贷后核查、联保等环节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导致交易费用升高。虽然金融机构能够通过利率上浮覆盖一部分成本,但上浮的利率反过来又抑制了农民的资金需求。

第三,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导致农村金融市场不完善。中国农村采取的是的集体土地制度,农民事实上并不拥有土地。农民承包的土地不能够用于抵押,除此之外,农民的宅基地也不能用于抵押。而我们知道,土地抵押质押正是抑制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道德风险,从而降低交易费用的有效手段,因此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是影响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

在上述三大因素的影响以及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我们看到国有银行大部分已经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农村政策性银行即农业发展银行的覆盖面很小,由此形成了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一社独大”的局面,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利于农村金融发展的。

农信社改革方向:股份制与商业化

《银行家》:刚才您说到,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农村土地制度三个因素使农村金融市场基本上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我们看到,尽管农村信用社已经进行了多轮的改革,但其在运营机制上仍存在诸多问题,仍无法满足农村金融需求。您认为这里面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未来农信社的改革方向在哪里?

周忠明:我认为,未来农村信用社改革应该是向商业化的方向推进,合作化的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不能适应目前农村信用社的市场环境和经营特点。目前我们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只是名义上的合作社,离真正的合作制相去甚远。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合作性金融机构的典型特点之一,是其运行建立在社员相互之间比较了解的基础之上,信息较为透明。而在我们对农信社进行以县为单位的统一法人的改造之后,社员相互了解这一合作组织最典型的优势就消失了。

同时,农信社入股的社员拥有的只是资格股,社员本身并不能得到比其他非社员更多的金融服务。农村信用社的所有者缺位问题突出,社员并不关心信用社的经营,这也与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组织不相符合。现行农信社事实上的所有者缺位导致了农信社内部人控制、行政化管理、非市场经济行为等问题的产生,因此有必要对其实施股份制改造,推动其向商业化方向发展。

对农村信用社实施股份制改造,吸收到合格的投资者这一点至关重要。我们看到,越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信社就越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引入合格投资者的难度也越大。对于这样的机构,我们不能等当地经济发达了再着手引入投资者,因此可以考虑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农村信用社的合格投资者的问题。

一是搭建跨社区的资本平台,参股或控股农村信用社,这样既能解决合格投资者的问题,通过股权控制又能合法解决农信社公司治理的若干问题。二是引入战略投资者,特别是有银行业管理经验和有适用于农村金融市场的产品的战略投资者,包括有实力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也可以入股农村信用社。三是吸收合格的社会投资者。对于后两点,需要强调必须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同时要注意区分善意的投资者和恶意的投资者,并且在股权设计上本着既培养大股东又防止一股独大的原则,最好引入一批关心银行成长的合格的投资者。

股份制改造将对现有农信社的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产生深刻的影响。可以说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信用社仍将是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在农村的覆盖面最高,近95%的农户贷款是通过农信社发放的。因此,改造农村信用社,完善其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必将对农村金融的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农村金融市场要“百花齐放”

《银行家》:今年的“两会”上,温总理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和发展不同类型的小额信贷组织”,银监会也出台了新型农村机构的准入政策,这表明中国农村金融的发展要强调百花齐放。同时我们也看到,中央的新农村建设战略提出后,诸如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也纷纷提出金融支农的思路。您认为这些金融机构未来在农村金融市场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他们的金融支农思路是否仅仅是国家政策指引下的一句口号?

周忠明:不能说这些机构要在农村金融市场发挥作用的想法仅仅是一句口号,这些机构在农村金融的不同层面、不同领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他们对于自己在农村金融市场的角色定位也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应该说,农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还是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的,特别是其覆盖全国所有县以及部分乡镇的网点和结算网络是其他银行无法取代的。此外,农业银行在县域经济、农业产业化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都有特长,并有很大的潜力可以发挥。需要指出的是,农户贷款不应该成为农业银行涉足的领域,这是因为农行在乡镇的网点不够,而农户贷款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作为后盾,这些对于正处于改制之中的农业银行来说需要慎行,而县域个人住房贷款可以成为农业银行未来发展的一项业务。

农业发展银行则需要专注于国家需要扶持的农业农村领域,不宜将业务铺开。因为公司业务和零售业务领域并不是农发行的长项,在这些方面其风险识别能力不强,其应将业务集中于需要政策扶持的领域,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功效。

邮政储蓄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解决资金如何返农。我个人认为,邮政储蓄在农村的业务应以批发业务为主,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将资金返流,还可以通过金融创新,比如农村资产证券化参与农村建设,不建议它大规模涉足其不擅长的零售业务领域,否则可能出现较多的坏账作为“学习成本”。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需要各类金融机构发挥不同的作用。对于这些支农的金融机构,国家应该出台一些诸如贴息、免税等扶持政策。同时,还应该出台相应的制度,通过农村资产证券化和农村资金信托产品,使其他银行及

非金融机构也能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从而丰富农村金融市场的产品和主体。

《银行家》:在农村金融市场中,民间金融的存在和其所发挥的作用是无法回避的。对于未来如何引导民间金融发展,使其在农村金融市场成为正规金融有益的补充您有何看法?

周忠明:以往我们对民间融资一直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非正规的就是不好的。事实上,民间融资是农村金融中不可或缺的一块。正规金融在开展农村金融服务时所遇到的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抵押担保不足的问题,对民间金融来说往往不是问题。民间金融的还款率很高,可以说90%民间金融是良性的,有助于解决农民金融需求的问题。对于民间融资,我认为首先要加强对其保护、引导和规范,完善民间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增强其合法性。其次要加强宣传,提高农民的风险意识,使其自觉抵制高利贷和非法集资。第三是在民间融资的基础上推动如乡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

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中两种类型的机构值得我们特别关注。一是以部分基层政府为主导的新型金融机构,这类机构往往并不是为基层农村服务而是为其政绩服务的,所以对以乡村政府主导的融资组织应坚决反对。二是一些外部机构在中国农村设立的扶贫组织,其发展面临的难题是如何实现本地化,如何成为农民自己的经济组织,否则很难具有可持续性。当然这些机构应成为农村金融市场必要的补充。今后,应推动农民自发形成金融互助组织,体现自愿、互助和非盈利的原则,为此,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政策予以支持和引导。

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范文第4篇

城镇化对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具有重大意义。传统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不可持续,必须探索新型的城镇化发展模式。新型城镇化相比旧型城镇化对资金有更大的需求,但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的非均衡态势又无法满足这种需求,导致新型城镇化发展受阻。因此以新型城镇化为导向,分析了当前农村金融市场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农村金融市场;新型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

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8-0114-02

1 新型城镇化内涵与进程

1.1 新型城镇化内涵

农村城镇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及资源重新配置的过程,主要表现在农村人口的转移、非农产业的集聚、农业农动力的职业转换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新型城镇化可理解为城镇化由初级阶段向更高层次的城镇化转化的过程。目前对于新型城镇化尚没有标准的定义,总的来说新型城镇化是更注重质量和内涵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和主要特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新型城镇化的真谛是人的无差别发展,这是新型城镇化最本质、最核心、最关键的东西。新型城镇化以人为发展中心,强调人的全面发展,这样能有效防止为了城镇化而城镇化,避免城镇化偏离它的本质。

(2)新型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工业化以城镇化为依托,信息化服务于城镇化的发展,农业现代化以城镇化为支撑,实现四者有机融合、协调发展将更大程度上促进城镇化的发展。

(3)新型城镇化倡导人口、经济、资源和环境相协调,同时坚持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式。

(4)新型城镇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方针,提倡可持续发展。传统的城镇化以摊大饼、高消耗、要素供给不可持续为特征。新型城镇化是以新型工业为发展方式,同时加大城镇生态环境建设的力度,提高城镇生态环境的承载力,以良好的城镇生态环境支撑新型城镇化发展,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方式发展城镇化。

1.2 新型城镇化进程

历史表明,发达国家成为强国的过程就是其城镇化率逐步提高的过程。城镇化对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美国城市地理学家诺瑟姆把城镇化分为初级阶段、加速阶段和后期阶段三个阶段。城镇化发展前期由于经济落后,城镇化发展速度比较缓慢,当经济规模达到一定高度后,城镇化发展开始加速,当城镇化发展到较高水平之后,城镇化开始减速。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迅速,当前我国城镇化率以突破50%,正处于城镇化发展进程的加速时期。我们应该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稳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为建设经济强国打下基础。目前,大部分地区城镇化进程受阻,农村金融市场组织体系不完善,民间融资不规范,经营模式单一,创新力度不够,监管缺失,法律体系、信用体系不健全等诸多问题,使得农村金融市场供给远远满足不了新型城镇化建设需求,延缓了新型城镇化的进程。

2 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金融市场组织体系不完善

从表面上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覆盖达到了90%,农村金融市场已形成包括农村信用社、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非正规金融机构在内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但受农村金融市场环境、经济规模的影响,商业银行出于成本与利润的考量,正在有序撤出农村金融市场,支农地位正在趋于弱化。同时,政策性银行金融业务规模不足,农村信用社受自身局限,都无法达到很好的支农作用,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金融市场供需矛盾。

2.2 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缺陷,不能有效监控农村金融市场风险

虽然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监管体制已初步建立,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正在不断提高,但现行监管体制还存在若干缺陷,尚不能有效监控农村金融市场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控制主体缺位,各监管机构之间缺乏有效协作,使监管难以全面有效。在市场约束条件下的银行、保险、证券风险监控系统,被监督金融机构自身监控系统,社会监督体系构成了一个有效的金融风险控制体系,但目前这三个体系均存在问题,不能良好的发挥其监管作用。同时各监管机构之间协调机制尚不健全、信息难以共享,使得该风险控制体系效率不高。

(2)农村金融市场监管方式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需求。目前合规性监管与统一监管是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主要的监管手段。但合规性监管是一种静态、消极和硬性的监管方式,它立足于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无法有效地动态监控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已不能适应当前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同时,由于农村金融机构所处地域、类型、管理水平等的差异,统一监管不能保证这些不同的金融机构健康稳定发展。

(3)监管相关立法滞后。目前我国并没有针对农村金融市场颁布相应的监管法律法规,忽略了农村金融市场和城市金融市场的迥异和近些年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带来的变化,导致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指导性,甚至有时候发生冲突,其权威性得到很大减损,减小了其监控风险的作用。

(4)民间金融游离于监管之外。民间金融相比正规金融机构具有收集信息等优势,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广泛存在。但同时高利率增加了借款人的成本,影响了借款主体发展后劲,民间金融市场大量资金不在监控范围内,干扰了央行信贷调控,加大了农村金融市场风险。民间金融引发了大量纠纷和暴力事件,造成了很严重的社会问题。

2.3 金融机构经营模式单一,创新滞后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金融机构出现了多样化的金融需求主体,不同的主体及不同的地区金融需求存在明显差异。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竞争,金融机构创新动力不足,导致金融机构经营模式单一,多数地区仅有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农村金融服务和金融工具创新滞后,理财、、咨询等金融服务几乎处于空白状态,股票、债券、基金等农村经济发展及城镇化建设所需的各种金融工具严重不足,农村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

2.4 信用体系不完善,抵押贷款难

信用体系不完善直接导致农村信用制度缺失,恶化了农村金融市场信用环境。信用制度的缺失导致农村诚信教育和宣传工作任然滞后,农户和企业守信意识淡薄,虽农户近年守信意识总体上有所提高,但企业信用机制仍严重缺失。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不健全、不规范,失信惩罚机制不够严格,信用观念淡薄,企业逃债时有发生,法律体系不完善,导致金融机构债权得不到有效保障。

由于信用体系的不完善,抵押贷款本可以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补充。虽然我国正在加速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但目前确权程度依然不高,同时土地流通性较差,土地及以依附土地的附属物不能有效作为贷款抵押物,严重阻碍了抵押贷款业务的发展。

3 对策建议

3.1 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组织体系,增加其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金融供给

(1)健全农村金融市场组织体系,增加其供给主体。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标准,在现有农村信用社、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的金融组织体系下,积极引导非正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利于各类金融机构发挥各自的平台优势,满足新型城镇化发展中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

(2)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支农作用。政策性银行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主要的政策性银行之一,应努力拓宽其业务范围,不仅仅局限于粮棉油的收购,引导资金向农村地区流动,积极扶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迫切需要发展的产业,发挥其政策性银行的重要作用,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弥补商业银行资金供给的不足。

(3)加大农村信用社改革力度,发挥其农村金融市场主力军作用。一方面,对目前农村信用社产权结构进行相应调整,使法人结构趋于合理,有利于农村信用社向自我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农村金融市场主体发展。另一方面,国家应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支持力度,鼓励其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农业、农村、农民的资金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村金融市场服务水平。

(4)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农村金融市场信贷总额。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城镇化进程中基础设施已具备良好的盈利性,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农村信贷需求日益增加,同时一大批优秀乡镇民营企业和中小股份制企业都为商业银行提供了大量优质的信贷市场。国家应该用政策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网点、完善服务、加大产品创新,发挥其在健全城镇功能和完善城镇社会服务方面的作用。

3.2 改革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监管制度

(1)健全农村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加强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的同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新闻媒体和社会自律组织的外部监督作用,加强各监管主体之间的协作和沟通,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监管效率。

(2)改进农村金融市场监管方式。首先,把以合规性监管为主的农村金融市场监管方式转变为以风险性监管为主的监管方式。风险性监管是动态、积极的,把防范风险放在首要位置的监管方式,是在合规性监管基础上的审慎性监管。针对农村金融市场制定合理的风险权重系数,结合现场监控和非现场监控,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金融市场风险预警制度,是目前农村金融监管机构应主要完成的任务。

其次,构建以统一监管为基本原则的分类监管机制,对经济发展水平、机构性质、管理水平和风险状况不同的地区和机构实行分类监管,有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监管效率的提高。

(3)建立健全农村金融市场法律法规。首先应尽快制定引导和规范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市场准入与退出、财务指标、高管任职资格等的法律法规,保证农村信用社快速稳定发展,发挥其农村金融市场主力军作用。同时应对目前较为成熟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制定相应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金融市场日新月异,如不及时动态地调整相应法律法规,其作用将大打折扣。我国应根据农村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审慎地调整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新型城镇化的建设需求。

(4)加强民间金融监管,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予以合法化。中国农民从民间金融机构得到的贷款大约是从正规金融机构得到的贷款的4倍,农村金融机构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其风险进行监控,同时合理界定正规民间金融机构与非法金融机构的界限,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予以合法化,拓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融资渠道。

3.3 加大创新力度,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

针对新型城镇化建设所需的多样化、个性化金融需求,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各方面的融资需求。打破以不动产抵押贷款为核心的贷款机制,积极探索各种资产及无形资产的质押、联保、互保、担保等贷款方式,进行农地抵押、按揭贷款等金融试点,拓宽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是农民获得贷款途径多样化。

3.4 完善信用体系,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登记制度;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规范信用评估和推广制度;建立协调共享数据库;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中介组织体系建设,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广泛开展信用宣传和教育活动,强化信用观念和意识;加大失信惩罚机制,加大失信者成本;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为农村金融机构降低信用风险。

参考文献

[1]范立夫.金融支持农村城镇化问题的思考[J].城市发展研究,2010,(7):63-66.

[2]Ray M.Northam,Urban Geography[M].New York:John Wiley&Sons,1975.

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范文第5篇

农村金融市场开放,是通过放松金融监管,让市场机制来决定金融资源的价格,并利用金融市场机制优化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形成农村内部、城乡间、区域间相对统一的金融体系。农村金融市场开放是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发展的众多解决方案中的一种,是通过引入新的机构和市场参与者改变现有市场结构,建立竞争性市场机制的方案。开放过程中需要注意开放速度、开放程度、开放顺序等问题。农村金融开放的最大化将是金融城乡一体化、金融区域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8]。金融开放程度的测度,陈雨露等认为主要有两类度量方法:主观打分法和客观事实法[9-11]。主观打分法采用二元法或5分法,进行主观的评分。Eichen⁃green用0和1两个虚拟变量表示“完全开放”和“不开放”来表示[12],Quinn用0~4分别表示完全封闭(0)至完全开放(4),以0.5为步长[13]。黄金老将利率市场化程度等8个指标分为5个等级:极低、低、中、高、极高,其权重分别为1、2、3、4、5来度量金融开放[14-15]。客观事实法通常用3种指标体系来表示实际开放程度:国内储蓄率与国内投资率组合、利率的国内外差异以及金融服务业的开放。Feldstein和Horil⁃ka以一国储蓄率和投资率之间的相关性来衡量实际金融开放度[16]。李治国考察了我国区域间储蓄投资相关性以衡量区域间的金融分割[17]。Edwards和Klan用国内外利率差构建模型计算开放度值,当开放程度为0时,利率不受外国因素影响;当完全开放时,国内利率等于国际市场利率[15]。

Lane和MilesiFerretti以资本组合、直接投资和负债占GDP的比重来衡量金融开放[18]。姜波克从资本规模角度测度金融开放水平,用直接投资总额、证券投资总额与GDP比重反映资本市场开放,用央行国外净资产与央行总资产比重反映货币市场开放[19]。上述方法从主观打分设计和市场结构变动给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测度提供了思路,但已有文献中的指标内容或计算公式并不完全适合。这是因为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的主要措施是降低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增加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和资金供给,通过改变市场结构、增加金融市场竞争程度,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产业组织理论对市场结构和产业聚集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通常,衡量市场竞争结构的方法有市场集中率、赫芬达尔指数、基尼系数、区位熵等。赫芬达尔指数HHI对大企业所给的权重较大,对其市场份额也反映得比较充分。当某行业由独家企业垄断时,HHI等于1;当每个企业具有相同的份额时,HHI等于1/k,因此HHI在1/k~1之间变动。基尼系数(GiniCoefficient)是计算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其方法是等分布线(对角线)与洛仑兹曲线之间区域和对角线下方三角形面积的比率。用于市场结构衡量时,反映了某种子类型企业的市场份额占该产业市场份额的比重。其中,Lij表示i地区j子产业的市场指标(销售额、从业人数、产值、资产总额等);Li表示i地区该产业的市场指标总和(销售额、从业人数、产值、资产总额等);Lj表示全国范围子产业的市场指标(销售额、从业人数、产值、资产总额等);L表示全国该产业的市场指标总量(销售额、从业人数/产值、资产总额等)。对比几种方法发现,市场集中率、赫芬达尔指数、基尼系数都是绝对指标,区位熵是相对指标,相同点是都依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划分市场结构,市场集中率和赫芬达尔指数以企业的市场份额划分市场结构,基尼系数、区位熵以某个百分比水平划分市场结构。在衡量方法上,市场集中率、基尼系数、区位熵都用市场份额之和来衡量,只有赫芬达尔指数用市场份额平方和衡量。从全面性角度考虑,所选指标应当既包括反映该省水平的绝对指标,又包括能反映各省相对水平的相对指标;从可比性角度考虑,两类指标应当使用相同的计算方法使测度结果既能满足单个省的历史比较,又能满足不同省份的横向比较的分析需要。基尼系数和区位熵两种方法使用了相同的指标构建方法,能够满足全面性和可比性的分析要求,因此本文应用这两种方法分别构建农村金融开放度绝对指数和相对指数。

二、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测度

本文设计思路是用逐步开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引起的农村金融市场结构变化来设计指数以衡量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的程度。

(一)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的指标张金清提出从金融开放参与者的市场准入、金融服务开放、实现途径三方面构建指标来衡量金融开放[23]。本文借鉴这一思路将农村金融开放的指标确定为三个维度: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非正规金融机构的正规化程度。维度1: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获得准入的农村金融市场参与者,其覆盖面表示该地区内金融机构在多大程度得到覆盖。这是我国农村金融开放的重要目标。截至2012年末,县域物理网点数量达到11.3万个,年均增长超过1000个;乡镇新布设ATM机、POS机等电子机具231.7万台,较2007年增长29.5倍;在40万个行政村设置了助农取款服务点,小额取现转账电话覆盖30.4万个行政村。农村保险服务网点达到2.2万个。文中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数目表示。维度2: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服务能力体现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中低收入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满足程度,只有提供满足市场需要的服务,才能逐步争夺农村信用社的市场份额。衡量服务能力可以用投入和产出两类指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策略首先不是产出或盈利,而是开拓业务占领和巩固市场。投入类指标更好地反映出该机构的经营成本策略、服务意愿和服务能力,其中从业人员的数量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因此选用投入类指标,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数表示。维度3:非正规金融机构的正规化程度。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兴起作为一种底层改革,对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有重要意义[24]。但非正规的金融蕴含着金融系统性风险。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给了非正规金融正规化的市场机会,有利于化解金融风险、形成健康的农村金融市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通过吸引民间资本建立并扩大规模,资产规模反映民间资本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的行为及其程度。文中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表示。

(二)维度权重的确定方法权重的确定方法有主观法和客观法两类,本文采用客观法中的变异系数法测算各个指标的权重。变异系数法是在用多个指标对一个问题进行综合评价时,如果一项指标的变异系数较大,则说明该指标在衡量该维度的差别方面具有较明显的信号,那么这个指标就应该赋予较大的权重,反之,则赋予较小的权重。

(三)指数构建分别运用基尼系数和区位熵方法,构建了农村金融开放度绝对指数和相对指数。绝对指数只反映本区域内的开放程度,无法进行横向比较。相对指标可以反映该区域与全国平均金融开放度的相对变化。其中,AFOJ、AFOX分别表示j省(市、自治区)的农村金融开放度绝对指数和相对度指数;i为指标编号(i=1,2,3),wi为指标i的权重;Aij和Rij为j地区新型农村金融开放各维度的值;Oij/Oj为j地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指标i值占j地区全部农村金融机构指标值的比重;Gi/G表示全国范围新型农村金融业指标i值占全国范围农村金融机构i指标值的比重。AFOJ取值范围为0~1之间,为便于分析,借鉴美国司法部使用HHI指数时的做法,本文将其值乘上10000,这样AFOJ的取值范围为0~10000。由于新型农村金融市场份额较小,这种处理更加便于分析。AFOX是一个相对值,当AFOX>1时,表示该地区农村金融开放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当AFOX=1时,表示该地区农村金融开放程度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当AFOX<1时,该地区农村金融开放程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两个指标结合使用,就能准确测度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

(四)数据来源与样本描述农村金融开放度的度量涉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村金融市场总体两类。农村金融市场(银行业)由大型金融机构、中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构成。大型金融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信贷业务、国家开发银行涉农业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中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它们在进入市场的门槛条件上存在差异,中小、新型农村机构进入市场的壁垒较高,可能面临着较高的经营风险,而大型金融机构则没有进入壁垒,由于只是分支机构,所以经营风险不高。洪正认为以国有金融资本主导农村金融实际上不可靠[25]。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呈现出城市化倾向,设立的主体以民营企业为主,设立的地区向大城市尤其是中心城区集中,而偏远落后地区则相对较少[25]。因此本文的衡量范围将不包括大型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各区域农村金融机构总体数据由该区域内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之和得到,全国农村金融总体数据由汇总各省总体的数据得到。本文所用的各个指标的数据来源于2008-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的《区域金融运行报告》。鉴于数据的缺失,去掉了、台湾、香港和澳门的数据。吉林省2013年数据缺失用2012年的数据进行了替换处理。样本描述如表1所示。

三、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演化

(一)中国农村金融开放度演化运用公式(6),计算出全国水平的农村金融开放度绝对指数(相对指数仅适合于各区域,不能计算全国水平)1.我国农村金融总体开放程度非常低,平均开放度2092013年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仅有366,如图1所示。这说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份额很小,我国农村金融开放处于初期阶段。2.农村金融开放速度加快2008年至2013年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程度年均增长速度为62.4%,2010年出现了小幅调整,其原因是银监会的农村金融开放政策执行未达到预期目标。2011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以加大农村金融开放力度,例如2011年银监会放松了村镇银行的准入条件,加速了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态势逐步加强。3.农村金融市场开放提高了农村金融市场活力市场开放不仅发挥了“鲶鱼效应”,提高了市场效率,还共同做大了“蛋糕”,扩大了农村金融的总体规模。一方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了巩固市场份额,积极提高服务水平和经营效率;另一方面,总体规模扩大,农村金融整体资产规模由2006年的4.18万亿增长到2013年末的20.67万亿。

(二)省际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演化表3显示了2008-2013年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通过分析各省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绝对指数发现:第一,各省份的农村金融开放程度普通较低,历史最高值仅976,2008年6个省(区)农村金融开放度低于10,几乎没有新的参与者进入农村金融市场,2013年仍有青海等4个省区的农村金融开放度低于200,陕西省、福建省、河北省农村金融开放度平均水平低于100。第二,开放程度增速快,省际差距增大。2013年天津、辽宁、浙江、内蒙古、宁夏、广西等6个省(市、自治区)的开放度指数超过500,新疆等7省(区)的开放度指数超过400。表4显示了30个省(市、自治区)的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相对指数。按照AFOX大于1.1、0.9~1.1之间、0.65~0.9之间、小于0.65分为四组,代表开放程度高、中高、中低、低。分析发现存在着开放程度省际不平衡的现象。一方面开放程度上不平衡,2013年开放程度“高”省平均相对开放度1.55,而开放度“低”省平均相对开放度仅0.43。另一方面,开放分布不平衡,两极分化严重。中高、中低两组的省份数少于高和低两组的省份数。

(三)三大区域的农村金融开放度演化表5显示了三大区域的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首先,三大区域的农村金融开放度总体水平逐年提高,2013年三大区域之间开放度已经非常接近。其次,呈现出东部、西部高,中部低的U型特征。西部地区增长最快。由于西部地区受到农村金融政策的倾斜和扶持力度最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参与积极,2013年除陕西、四川、贵州、甘肃、广西等5省区略低于全国水平,其他均高于全国水平。中部地区仅山西和河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余4省的农村金融开放度均低于全国水平。如图3a和图3b所示。

(四)经济区域的农村金融开放度演化表6显示经济区域的农村金融开放度。进一步对经济区域进行分析:第一,经济区域的农村金融开放度差异非常大。黄河中游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的平均开放度最高,南部沿海地区的农村金融开放度最低,黄河中游地区的开放度比南部沿海地区高出一倍。第二,区域农村金融开放度提升速度非常快。2008年北部沿海、东北地区、长江中游、西南地区开放度指数分别为14、22、25、26,2013年分别达到339、433、357、399,增长了15~24倍。第三,2012年长江中游和西北地区出现了回落但随后继续增长,反映出这两个区域内农村金融市场可能存在激烈的博弈。如图4a和图4b所示。

四、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结论本文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引起农村金融市场结构变化的视角,运用基尼系数和区位熵构建指标,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面、服务能力和非正规金融机构正规化程度等三个维度衡量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程度,构建了开放度绝对指数和相对指数,分别衡量区域内开放度水平及与上一级区域的相对水平。基于2008-2013年的省际数据,分别测度了全国及30个省、东中西部三大区域和经济区域的农村金融开放程度。分析发现:第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开放总体程度水平非常低,农村金融开放处于初期阶段。第二,各省农村金融开放程度普遍较低,省际差距在拉大。2013年天津、辽宁、浙江、内蒙古、宁夏、广西等6个省(市、自治区)开放度指数均超过了500,新疆等7省(区)开放度指数超过400,但陕西省、福建省、河北省三省农村金融开放度平均水平低于100。第三,从东、中、西三大区域看,西部农村金融开放度最高、东部次之、中部最低,呈U字开型特征,但开放程度差异并不显著。第四,经济区域开放度差异大,提升速度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