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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均衡;农村金融;供给;需求:约束
文章编号:1003-4625(2008)02-0074-03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经济学一般原理和理性经济人假设,凯恩斯“看不见的手”会促使微观经济主体供求双方渐次达到均衡状态,从而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化配置。而在我国农村市场上,金融作为准政府公共产品,同时具有市场属性,农村金融供求双方非均衡发展的现实,是否说明均衡理论在农村市场不适用,农村金融供求不匹配的根本原因又是什么,本文试就此作一浅析。
一、农村金融市场的需求约束
1 金融需求总量的刚性增长。已有的研究表明,农村金融需求与农业制度变迁具有显著的相关性。随着历次农业制度变迁的实现,农业制度安排的绩效很快显现出来,农村经济飞速发展,农村社会生产生活物质产品空前丰富,长期以来潜在的农村金融需求依次加速释放,社会大变革下的农村金融需求在总量上显然是刚性的增长。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约为15万亿元左右。在此基础上假定基期(或前期)农村金融供求达到(或实现)了相对均衡,需求总量在短期内的单方改变,或者供需双方在同一时期的非同步增长,都会打破原有的均衡。
2 经济金融化、货币化趋势对农村金融需求有着硬性约束。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发展趋势表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前进和发展,经济金融化、货币化的趋势明显。就农业而言,多数经济学家认为它是一个具有典型性的低货币化比率的产业部门,农业的弱质产业属性制约了其经济金融化、货币化的进程。但就我国农村经济的纵向发展来看,在改革开放以前,由于计划经济的制度约束,我国农业的市场化水平和农产品的商品化率都很低,基本上不存在市场交易,农村经济的货币化比率几乎为零。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市场化发展地位的确立和改革进程的加快,日渐融入现代经济的农村经济市场化水平和农产品的商品化率都有了极大提高,农村经济金融化、货币化进程都在不断加快,而经济货币化带来的“乘数效应”更是放大了农村金融需求,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金融供求失衡。
3 农村金融需求多维发展,可控性越来越差,相应的金融服务政策措施也就滞后。需求的可控性差,也是农村金融供求均衡的一个约束。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相应的农村金融需求也在不断发展,日趋复杂化、多样化,并且需求的层次性、结构性、区域性等多维特征也渐趋明显,在实际需求的统计、潜在需求的测度及其真实可靠性方面难以评价,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研究、分析和预测也越来越困难。因此在农村金融的制度安排、政策措施、机构设置、临管和调控等方面也相应滞后。
二、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约束
1 宏观层面,现行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不完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是指保证相对独立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发挥功能作用的一系列框架和“游戏规则”。当前,就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安排来讲,还没有形成一个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制度环境和竞争秩序,没有充分地维护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突}J表现在市场准入和退出两个方面。
市场准入方而,现有制度安排维护了现有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的垄断地位,不利于竞争,垄断金融组织的金融供给难以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多样性和层次性的需要。目前人民银行推动的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已经在全国5个地市展开,早期由中同社科院杜晓山推动试点的政策性扶贫小额信贷组织也已经运作了多年,然而“出生证”一证难求,并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试点的组织如何定性、谁来监管、风险控制以及治理结构等等诸多问题还有待解决。当前以焦瑾璞为代表的农村金融“增量改革”的实践,还受制于农村金融市场准入的限制,非正规金融(民间金融)也存在这一问题。
市场退出方面,农村金融市场退出机制的缺失也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要求,目前在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进程中,还没有涉及问题金融机构退出农村金融市场的问题。市场退出机制约束的缺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道德风险、经营风险,使得垄断金融组织的惰性和政策依赖性增强,在现行制度安排下,他们没有理由去关注和分析农村金融需求及其市场的变化。
2 中观层面,农村金融组织结构不完善、管理体制不健全。几十年来,按照渐进式改革路线,我国农村金融在计划和市场两股力量的博弈中改革发展,至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正规金融(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邮政储蓄)、非正规金融(民间金融、小额信贷组织)分工协作、功能互补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然而事实上各涉农金融组织却没有承担起应有的职能,没有实现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的政策意图和改革初衷。以农业银行为主的商业银行逐渐撤出农村金融市场,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自成立以来职责定位不断调整,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尚未建立,邮政储蓄改革还没到位,民间金融亟待规范,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事实上已经成为主要的、在某些地方甚至是唯一的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组织结构不完善,组织资源单一和匮乏,金融机构支农功能性弱化甚至缺位,是农村金融供求失衡的一个重要因素。
再就承担农村金融供给“主力军”角色的农村信用社来看,管理体制不完善导致其支农效果弱化、与其在农村金融中的重要地位和职责形成偏差,这是制约当前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主要原因,也是抑制整个农村金融供给的瓶颈性约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农信社管理体制历经多次变革,但是究竟哪一种管理体制更适应农村金融和农村信用社自身的发展需要,在理论界还存在争执,新一轮的改革绩效如何到目前还没有定论。然而这次改革却存在着明显的两个矛盾:
(1)信用社市场化改革方向和为“三农”服务的业务经营政策性导向。李剑阁在研究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时曾指出,任何经济组织一旦具有既承担政策任务,又追求经济利益的“两栖”性质,就一定会成为经营亏损和财政补贴的无底洞。
(2)现行管理模式下,省联社行使行政管理权(省联社由各基层社发起入股成立,各基层社非但没有对省联社的控制权,反而接受省联社的行政管理,交纳管理费),因此出现县联社“眼睛”盯住省联社,而不是当地经济和农村、农民的金融需求。同时,在现行的行业管理和监管格局下:农信社的法人治理结构(股权控制)问题还是难以得到真正落实;地方政府、监管机构、人民银行对风险处理、救助、损失承担等责权划分不对等;内部管理仍然存在问题,基层
信用社经营效率小高,等等诸多问题的根本解决还有赖于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可以想见,在各种力量之间权利与责任的博弈中,作为农村金融供给“主力军”的信用社,其对整个农村金融的贡献肯定还有充分发挥的余地。
3 微观层面,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滞后。经济发展的市场化程度决定了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我国当前的农村金融市场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无法满足阿罗和德布鲁1954年提出的形成帕累托最优所需的理想市场条件(信息充分、经济单位微小而不能影响价格、不存在外部性)。完全竞争市场设想的存在足够多的买者、卖者和充分的信息,在我国农村经济体中(即使在东部沿海地区)并不能满足,农村金融市场还是一个不完全竞争市场。因此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存在着经济学家们认为的,一旦市场不能导致资源的帕累托有效配置就会出现的市场失灵。
在订场失灵的经济体中风险和交易成本都要远远高于预期的收益,金融机构都倾向于做大(银行)和不竞争(保险、中介机构)(佩特・D・斯潘瑟《金融市场结构与监管》,2000),致使在我国农村经济体中金融深度不够,金融市场上产品创新不足、金融服务单一、市场竞争不充分,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和中介市场发展不均衡,金融工具和技术的运用不成熟。存在着“市场区域”、“局部市场寡占”、“不完全充分竞争”、“市场信息不对称”、“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结构性失调”、“监管失效”等缺陷。对种类繁多、发展迅速的各金融服务主体而言,农村金融市场还是一块“荒芜地”、“实验田”。与城市金融市场相比,农村金融市场不成熟、没有吸引力,处=F城市金融市场“资金磁场”的边缘,不但城市资金未能有效地流向农村,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反而农村资金大量流入城市。
三、农村金融供求失衡的深层次原因分析
建国以来,我国长期实行以工业优先发展为主要内容的“赶超战略”,使得国民经济发展的二元结构特征越来越明,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和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非均衡发展问题。发展经济学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的国民经济在短期内非均衡发展,在经济成长的一定阶段和一定限度内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实际上国民经济按比例和优先次序发展也是一条客观规律,有助于短期内迅速推进一国经济增长。但是非均衡发展具有不可持续性,二元经济结构发展到一定时期或一定程度,必定会给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关键词】农村金融 市场结构 绩效
一、前言
关于市场结构和绩效的研究较多,国外提出的有哈佛理论、新产业组织理论等给我国深刻的启示。我国的相关研究主要针对银行业,相关学者探究了我国银行业结构、效率等,并提出市场结构会极大影响我国银行的发展和竞争力。农村金融市场面临服务单一、金融机构减少、市场竞争力缺乏、保障机制缺乏等问题,金融机构的发展艰难,很多农村很难取得较大的发展,供需矛盾剧增。我国的学者较少研究农村金融市场与绩效,对农村金融机构缺乏深入的了解,因此本文将对农村的金融市场结构与绩效展开深入剖析,并结合我国农村经济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二、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绩效
近几年,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受到经济全球化的影响,资产利润率总体呈上升趋势。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近年来也有了一定的改善,各机构的业务不断扩大,资产质量也得以改善。
农村金融机构符合市场特征并通过对自由的配置获取利润。市场绩效是产量、成本、质量、技术的综合结果,农村金融市场绩效的评价同样可以采用一般商品市场绩效评价法。近年来,金融改革大大改善了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广度得以加大。然而,据调查得知,当前我国仍然还有很多乡镇存在金融空白的问题。这些地区相对落后,劳动力不足,基础设施条件差。对此,相关工作人员要着力增加我国农村金融覆盖面,争取为农村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我国农村金融机市场绩效有很大的特殊性,商业银行所能产生的价格影响力有限,加上受到产权制度的影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所能获得的经济利润也有限。农村金融市场绩效的影响因素有许多,衡量农村金融市场绩效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指标。在市场结构以及各种行为、制度的共同作用下,最终产生了绩效。知识产负债率是对权益保障的一种反映,我国农村许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率有了新的变化,具有更强的抗险能力。
三、关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结构与绩效的建议
我国农村金融主要指的是正规和不正规两种金融组织,非正规金融组织最大的特点是并不属于央行。农村金融市场结构与绩效关系紧密,而近年来之所以农村金融市场经营效率上升幅度较低是因为政府的政策、信用体系的缺乏以及机构管理制度不完善。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具有高度集中的特点,国家政策会破坏绩效与结构之间的关系,最终对金融机构的效益产生干扰。除此之外,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不够完善,现实经济和政策下,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并没有做好信用和监督体系的工作。农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都比较落后,市场的发展不充分,竞争机制不完善,各大金融机构缺乏有效管理,市场中的激励约束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的改革。
关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结构与绩效有以下椎憬崧酆徒ㄒ椋旱谝唬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结构与绩效深受农村金融制度的影响。近年来,我国经济呈现出较快的发展趋势,尤其是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对农村金融制度进行了认真的改革,这就使得农村金融结构变得越来越多元化,当然同时也加剧了市场的竞争。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农村金融市场的HHI指数依然处于较大值,这充分地表明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在未来的竞争程度将会变得更加激烈。第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变得十分激烈,尤其是农村金融市场。市场的竞争以及农村金融制度都会影响到农村金融机构的结构和绩效,面对这种情况,农村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应对市场的竞争,不断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第三,经过了我国的不断努力,大大推动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绩效的向前发展。第四,针对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机构以及绩效的现状,我们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这样才能够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结构和绩效的向上发展。
首先,我们可以发现,我国城乡金融市场呈现出了二元分割的情况,因此,我们应当统筹兼顾,既发展城市又发展乡村的金融市场,使城市和乡村的金融市场进行相互的竞争,这种方式就可以很好的避免农村金融机构偏离“三农”,实现了以城市带动乡村,以乡村促进城市金融的发展,大大增强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
其次,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壁垒和价格管制上,我们应当适当地放松,然后给予农村金融机构产品创新更多的自,这样能够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绩效,增强其竞争力。我们应当放松进入壁垒管制,然后将更多的民间资本吸引到激烈的农村金融市场当中。如果想要提高农村信贷资金在配置上的效率,我们可以通过推动区域性中小金融合作机构的发展,使农村金融机构的组织变得更加多元化,促进农村经济的向前发展。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并且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因此我们应当适当地控制好相关的风险,不断创新农村金融机构产品和业务,同时还要提高农村金融在服务上的质量,这样才能够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农村金融结构和绩效的完善离不开高效地建设金融配套制度。
目前,我国非常重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面需要高度重视,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农村金融有两个非常明显的特点,第一是高风险,第二是高成本,因此我们只有不断完善有关的制度才能真正降低农村金融服务的高风险和高成本,使其真正地为农村金融市场服务。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结构与绩效也得到了较大的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机构与市场绩效之间并无稳定的关系,而且垄断现象的存在大大降低了农村中资源的分配效率和农村金融产业结构的调整。总之,我们应当正确认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结构和绩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转轨时期金融组织成长与经济绩效的关联性――区域差异的考察与分析[J].李江,冯涛.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4(10).
[2]中国农业信贷与农业GDP(1978~2001)――一个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J].姚耀军,和丕禅.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2).
关键词:农户信贷行为;微观主体;金融困境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08-0065-04
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我国农户在现阶段正在从传统的单一农业生产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农户作为农村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愈来愈明显。2006年10月起,笔者在山东省泰安市对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状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在调研中,笔者把农户视为农村金融市场中微观层面的竞争力量,把农户作为一个系统的主体来讨论其存贷行为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
本次调研选择了泰安市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办事处(A)和四个乡镇(B、C、D、E)作为观察点,每乡镇(办事处)又选择至少两个村的农户和当地的金融机构网点的工作人员作为调研对象。这五个乡镇(办事处)中,A处于城乡结合部,经济较发达,B是工业强镇,C商业比较发达,D和E是传统农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在农户的调研中,采取随机抽样与填写调查问卷的形式,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针对性。在实际调研中,由于问卷设题涉及到农户收入和支出等许多敏感性问题,有些数据只是近似值或约等数,在本文中大多采用百分比的形式模拟。
此外,在本文中,笔者假定农户是一个面临自己的实际约束条件和资源禀赋条件进行理性的收益――成本计算的“理性经济人”,在此基础上研究微观农户的信贷行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并针对农户信贷行为困境提出农村金融市场供给者和宏观管理者应采取的对策。
二、农户信贷行为的微观困境现状
农村金融陷入供需困境,除了宏观制度的约束之外,农户自身的经济行为和信贷行为也是重要的因素。农户信贷行为的规律性,是农村金融机构制定产品战略的基石,探索当前农户的信贷行为,是解开金融困境的钥匙。
(一)农户信贷需求强度不足
在对此区农户参与金融活动的调查中,有相当一部分农户从未参与过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活动,经济水平越低的地方,参与率越低,在经济不发达的E镇,近年来从未与正规金融机构接触(包括存、贷)的农户达到
25%(见表1)。对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业务评价中,有40%以上的农户选择“不了解”或不予评价(见表2),农户对正规农村金融产品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缺乏参与的热情。
(二)农户余款收益途径单一,缺乏长远规划
正如本文的假定,农户是“理性经济人”,在对自己未来的收入―支出状况进行综合考量的基础上处理手中的剩余资金的行为充分体现了这一特征。农户的“理性”在面对农村生活环境的复杂情况时遇到限制,是综合各项资源禀赋的理性,不仅体现在经济利益的获得上,也表现在农户对自己手中资金的投向方面。一是农户存款类型单调,传统存款渠道仍是主流。在调查中,几乎所有的农户都表示,手中闲散资金的存储方式首先会选择农信社或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其次是保险、入股等方式。存款的比例远大于保险、入股类的比例。二是在存款渠道中,定期存款的比例远远大于活期存款的比例。在此区的调查中,即使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城乡结合部,农信社和邮政储蓄机构中农户定期存款的比例也达到70%,其他乡镇也都在80%以上。其中选择定期存款的农户中有90%以上承认“定期存款利息高于活期存款”是其选择的理由。在保险类投资渠道中,分红保险是农户的首选,选取此类的理由一是分红额度比传统金融机构存款利率高,二是可以预防未来因意外而致的资金急用和获得赔偿。目前,此区保险类资金投向正逐渐被农户接受,在B镇的调查数据中发现,2005年农户保险投资挤占信用社储蓄存款将近10%,并且在2006年呈上升的趋势。
但是,无论是农户的储蓄存款,还是保险投资,由于市场的不完善,农户获得的信息存在片面性。在调查中,90%的农户选择的对金融机构的认识途径都是通过代办员或保险业务员,极少是在与金融机构的直接接触中获得信息,金融机构对农户投资行为的指导和规划也很少。
(三)农户贷款重“民间”轻“正规”,农村金融市场扭曲
根据农户的金融需求特征,农户可以分为贫困农户、维持型农户和市场型农户,各种类型的农户虽然在某些方面的金融需求是同质的,但其金融需求的形式、满足金融需求的手段和要求却是不一致的。[1]结合此区的实际,也可把本区农户(以每户约3-4人计)大体分为:平均年收入在5000元(包括5000元)以下的农户为贫困型农户,5000元到20000元(包括20000元)的为维持型农户,大于20000元的为市场型农户,则从调查数据如图1如所示。
图1 农户贷款情况示意图
注:农户的贷款渠道可以有多种选择,每项总和可能会超过100%。
由图1可见,农户贷款面小、贷款难问题普遍存在,即使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市场型农户,其获得贷款的比例也只在50%左右,农户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转求其他途径,最普遍的方式就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历史悠久,在农村地区有其独特的网络和作用,农户诉求民间借贷成了一种有效缓解资金困境的方式甚至是一种习惯,正规金融机构难以取代。在此区的调查中发现,95%农户参与了民间借贷活动,经济发达地区有息借贷比重大、额度大,经济相对落后地区无息借贷比重大、借款额度小、借贷频繁。
综上可知,农户的各种微观信贷行为的偏离,致使其面对金融机构时陷入了困境。农户对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需求得不到满足,出现正规机构“贷款难”问题。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无法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营销,金融机构对普通农户出现惜贷现象,片面追求大户。
三、农户信贷行为出现困境的原因分析
综上农户信贷有效需求与农村金融机构资金供给的不一致,农户信贷行为产生以上偏离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营销范围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交易成本
作为理性经济人,农户考虑其经济行为及信贷行为时首先是依据自己的资源禀赋条件而追求收益―成本的最大化,这就要求农户在与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时注重交易成本的核算。一方面,对于农户而言,正规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时,交易成本过高,交易规则约束太强,致使农户向其借贷的意愿减弱。[2]以此区为例,农信社贷款利率不断上调,至2006年8月份,贷款利率达到10.2%,而同期的民间借贷的利率在15%左右,利差并不算高,如果加上正规金融贷款的交易费用,民间借贷的利率与农信社基本持平,农户寻求民间借贷便成为一种理性选择。另一方面,民间的金融组织形式与农户的文化理念和传统习惯存在内在的契合,除了具有方便灵活,容易接受的特点外,还可以避免因农户需求的分散性和随意性而造成的交易额度小、交易零散而导致的交易成本上升问题,最重要的是,民间借贷克服了正规金融机构面对农户时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用成本过高的问题。这种状况反映在农户的信贷行为上,就表现为农户面对正规金融机构的冷漠和对民间借贷组织的依赖特征上。
(二)农业的弱质性
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农业与非农产业相比,很难获得高额的利润回报,农户投资农业已不能满足收益最大化的要求,农户缺乏投资农业的积极性,形成“融资惰性”。而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说,投放在农业领域的款项难以获得较高的收益,出现“惜贷”现象。这种供需困境不断循环的原因,归根结底是农业弱质性导致的。在此区的农户借贷中,投资于农业(种养业)的贷款比例逐年下降,而投资运输、微小型企业和服务业的份额不断上升,也说明农户对传统农业热情日减,贷款投向正在改变。
(三)制度的约束
首先是金融体制造成的农户信贷行为的偏离。在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下,由于正规金融机构中的商业银行逐步从农村撤出,同时又压制各种非正规金融机构,因此造成带有准国家金融性质的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绝对垄断地位。这种竞争的不完全性,一方面导致利率水平的不合理,使资金要素越来越成为稀缺要素,其稀缺性所决定的要素价格随之越高;[3]另一方面致使农村金融机构农业资金供给与农户需求目标不完全一致,严重脱离农村实际。其次是其他社会因素导致的农户对未来的不确定性致使农户信贷行为的独特。由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农户面临的生存问题是多方面的,导致农户的储蓄行为强于投资行为,投资需求相对减弱。另一方面,现行农地制度很容易导致规模不经济,而且农村土地缺乏流动性,农户不得不调整自己的存贷计划以防备未来收益产生的不确定。
除了以上所述的因素,农户信贷行为的特征还会因地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宏观政策的调整而发生改变。因此,掌握农户信贷行为的特点,对解决农村金融市场的供需失衡,农村信贷政策的调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解决农户信贷困境的对策建议
解决农户信贷中遇到的问题,既需要从微观层面的农户和金融机构入手,也要注意宏观结构的调整。
(一)微观出路
首先,农村金融机构应积极采取措施,激发不同层次的农户的存贷需求,把农户的借贷行为引导到正规金融市场上来。其次,农村金融机构应以“农”为中心,采取专一化策略,即把广大的农村地区的农户和微小型企业作为服务对象,在此基础上获得产品差异,形成竞争隔离层,减轻金融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造成的冲击。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凭借多年农村工作的经验和“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三熟”优势,降低因单笔交易额小和地域分散等导致的高成本,在实力强大的商业银行和外资机构目前尚未涉足的领域率先创立品牌的可信度,给未来的竞争打下良好的基础。专一化策略,既能贴近农村市场,掌握农户的信贷规律,完成商业化经营的目标,又能与国家的支农政策相吻合,对农村信用社和即将成立的邮储银行都是可资借鉴的战略选择。
(二)宏观出路
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不仅是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的需要,还是改善农村经济发展后力不足,满足农户金融需求的选择途径。一是建立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上虽然也存在某些竞争,如前所述的存款业务上面临的邮政储蓄机构和商业银行的竞争,贷款业务上面临的非正规金融组织的竞争等,但还远不能达到塑造一个健康的农村金融市场的目标。[4]为进一步存进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和完善,国家应该鼓励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金融主体的竞争,鼓励新的市场主体的加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以逐步消除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性。二是建立有层次的金融市场。对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各竞争主体,应形成合理的层次性差序格局,一方面满足不同需求主体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过度竞争造成的各方利益的损害。这种格局可以划分为零售市场、大客户市场、批发市场和公共设施市场。零售市场的金融供给主体可以是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中小型金融机构,以满足广大农户和中小农村企业的基本需求;大客户市场的供给主体可以是商业银行和外资金融机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高端客户的需求;批发市场的供给主体可以是有雄厚资金实力的邮政储蓄银行和政策性的农业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为中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的批发业务;公共设施市场上的供给主体可以是多方参与竞争的结果,允许各金融机构以招投标的方式参与到公共设施的建设上来,不仅仅局限于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投放。[5]三是农村金融市场的规范化。制定相关的农村投融资办法,规范各类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金融行为,限制地方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的非法干预等。
参考文献:
[1] 何广文,李莉莉.正规金融机构小额信贷运行机制及其绩效评价[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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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外资银行 农村金融市场
近年来,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的持续疲软使得许多中资银行开始逐渐压缩农村网点,大有退出之势。与之相反的,外资银行则开始逐渐将目光集中于广大的农村地区。截止“十一五”末,我国农村共有约1.2亿农民有着贷款需求,但金融服务供给率不足60%,农村小微企业供给率甚至不足50%,而且门槛较高,使得当前农村金融市场的缺口巨大,这也是外资银行选择进入农村市场的根本原因。
一、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农村市场的主要特点
(一)农村地区的地域选择
外资银行进入农村地区,大的方面是受国家政策即银监会批准的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地区的限制[1]。具体的区域选择,外资银行则偏好农业产业特色突出、资源优势明显、经济增长潜力巨大、金融服务欠缺的区域,譬如汇丰(10家村镇银行及6家支行)及花旗(3家贷款公司)首次试水农村,就选择了湖北省,这是由于湖北的农产品产量一直居全国前列,且其中随州是我国鄂北地区重要的粮食、中草药及大蒜产地,天门蒸菜、公安棉花、赤壁猕猴桃等均是湖北省甚至全国的重要农业产业基地。此外,目前重庆也是外资银行进入农村的重要区域,除了有良好的农业优势外,重庆还有“大城市”与“大农村”相结合的典型特征,因此东亚银行、汇丰银行、澳联银行等在重庆各区县农村均有涉足。
(二)进入农村金融的方式
外资银行进入农村地区的主要方式体现在所设立金融机构性质的不同上,主要包括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两种形式,如汇丰银行选择村镇银行+支行是较为典型的一种方式,近年来汇丰银行业开始逐渐采取参股介作的方式,今后可能发展为一种新型方式。
(三)金融服务的主要对象和业务内容
目前外资银行进入农村的主要服务对象包括农户、乡镇小微企业及农产品供应方及出口方等[2]。在业务内容上,外资银行主要提供存汇款、企业及个人信贷、企业融资及企业常见金融服务(应收账款、票据贴现等)、出口企业贸易及结算服务。此外汇丰部分村镇银行还为当地基建项目提供融资服务。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今后外资银行还可能会提供保险、企业及个人理财产品服务,并扩大农民个人贷款的覆盖范围。
二、外资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
目前,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所带来影响已经逐渐显现,其正面效益主要体现在丰富了农村金融市场,并促进了市场的规范发展;其负面效益主要体现在对中资银行所带来的市场竞争和人才争夺。
(一)农村金融覆盖率明显提高
由于外资银行的进入,中资银行也开始重新审视农村市场,之后国内部分省市的中资农村金融机构也开始逐渐增加服务网点。截止2010年末,由大型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组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500多家,开业机构发放的贷款中超过80%用于“三农”和小企业[3]。可见由于外资银行的进入,使得中资银行开始正确认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前景,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极大地扩展了农村金融的覆盖率。
(二)提高了中资银行经营水平
外资银行在企业治理、金融服务、管理模式、风险控制、文化建设、金融创新等方面都有着中资银行无可比拟的现实优势。外资银行进入后,中资银行在农村地区的发展空间和经济效益被进一步挤压,因此中资银行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经营运作水平,规范管理,加大金融创新,才有资格与外资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展开竞争。这一点促使中资银行加快农村经营转型,加快网点覆盖,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创新农村金融模式,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公司治理模式。近年来,中资银行在农村地区开始积极实践混业经营,提高经营效益,提高产品水准,支持“三农”事业。
(三)完善了农村金融市场体制
外资银行的进入带来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繁荣,中资银行的回归使得农村金融的竞争逐渐激烈,有效地推动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村镇银行的设立是一种新型的农村金融模式,今后将进一步促进农村征信体系、支付系统的完善,以及与中银联对接、金宏工程进入农村等问题的尽早解决。为进一步推进并规范外资银行在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目前我国银监会正在积极开展体制创新,优化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四)冲击了中资银行在农村的金融业务
由于外资银行的进入,中资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占有率势必会出现明显下降。况且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对农村地区的重视不足,今后想要重新获得农村金融市场份额,与外资银行共享农村金融的蛋糕,已经具有相当的难度了。受到资金运用渠道的限制,外资银行的进入可能会弱化农信社的资金来源和运用[4]。另一方面,外资银行在农村的扩展还带来了人才的竞争,在品牌效应、发展前景、人才激励机制以及薪资等方面,中资银行都有着明显的劣势,这样一来极容易引起中资银行的人才流失。
三、外资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应对策略
(一)政府层面
1.加强金融监管力度。目前我国是鼓励外资银行进入农村的,以弥补农村金融市场的巨大缺口,但同时也必须引导其开展规范经营。加大农村金融监督力度,提高风险控制层次,促进外资银行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提高农村金融体系的风险管控能力。具体来说,一方面政府应当适当放宽农村地区金融准入门槛,如注册资本、从业人员资格、业务范围、行政审批手续等,为各类中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提供良好的行政环境。优化宏观环境,努力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以服务“三农”,维持农村金融市场稳健发展为根本目标。鼓励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提高服务水平。另一方面,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大金融监管,要求各类农村金融机构严格按照《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审慎开展经营,准确把握经营效率与稳健之间的平衡。尤其要重视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率、资本充足率和资产损失准备等风险关键项的动态监控,避免高关联贷款或是不良资产率过高等问题。
此外,对于中资银行的回归,政府也应当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同时积极指导中资银行加快经营转型,加强企业内控机制,优化组织结构,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体系。
2.优化农村金融环境。随着农村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尽快优化金融环境,规范农村金融行业发展已经势在必行。政府应当多管齐下,全面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吸引力。积极建立农村征信体系以及基于社会信用的激励机制,加强农户、农村合作社、涉农金融机构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多方位采集信息,建立农户及农业组织信用数据库。建立信用评级制度,完善担保抵押机制,采取不动产、权益、仓单等多种质押形式,在服务“三农”的同时降低涉农机构自身的经营风险。以此形成可靠完整的农信体系,降低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同时也为农户或农村企业开展贷款、担保、融资等金融服务提供有效的参考标准。
加大农村金融基建力度,建立全国联网的结算支付系统[5]。当前我国大多数涉农金融机构的金融系统没有接入全国联网的实时结算支付系统,导致资金汇划存在延迟,从而影响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实效。同时当地政府应当联合各涉农银行加大农村地区POS机、ATM机的覆盖密度,为农村居民提供便利。鼓励多种金融主体参与农村金融体系,适当开放农村金融市场,积极改善金融服务供给能力,消除金融压抑,从而真正形成良性竞争和高效运作的农村金融机制。
(二)中资银行层面
1.积极提高金融服务创新能力。金融创新是外资银行的重要优势,包括了创新金融产品和创新金融服务两个方面。外资银行通常为大型跨国集团企业,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在经营业务方面讲究精益求精。与此相对的,中资银行必须深刻认识金融创新能力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双方在金融创新方面的差距,加大研发的经费和人员投入,尽快提高自身金融服务的创新能力。在经营过程中,健全信息采集体系,围绕“三农”金融服务需求,尽早研发一系列符合当地农村实际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工具,特别是担保、信贷融资、保险等,切实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缺口大、门槛高的困局。
2.重塑农村金融企业品牌文化。市场经济环境下,品牌价值是一个企业不可估量的隐形财富,是企业在该行业地位的最佳体现。就目前来说,外资银行的品牌优势明显,不论是作为消费者还是作为从业者来说,外资银行本身具有较大的企业规模,品牌认可度远高于中资银行。金融服务行业的品牌价值通常代表了其安全优质的金融服务。广东恩平市在96年金融风险之后,农村地区的商业银行开始大幅锐减服务网点,10年间农村服务网点从266个压缩至不足50个,村级金融服务网点完全空白,金融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到2008年底,恩平成为了全国唯一一个没有农村信用社的县级区域,10个镇中就有4个镇没有邮储网点[6]。就这一点,不少农民心中还是对部分中资银行心存芥蒂和不满。因此中资银行应当对外形象的建设,加强市场宣传,注重品牌价值和企业文化假设,积极树立贴近“三农”、服务“三农”的亲农形象,赢得客户信赖,推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3.加大农村金融人才引进和培养。中资银行应当加强金融复合型人才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业务素养过硬、道德作风优良、创新能力强、人才结构合理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对于加强中资银行在农村的金融市场核心竞争力有着不可替代的巨大推动作用。一方面对现有职工加强金融服务技能培训,积极争取上级金融专家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建立在职职员的外派学习,鼓励员工进行更高层次的学历学习,建立内部学习交流机制。另一方面积极引进高素质高水平的复合型人才,对于学历层次高、拥有计算机、英语、金融、农村区域经济等多学科能力的人才适当给予优待政策,并为之提供施展才能的空间,充实人才队伍。
近年来,随着城市金融市场的饱和,外资银行纷纷将目光转向了广阔的农村地区。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农村地区,给原本逐渐退出的中资银行敲响了警钟,重新认识农村地区的金融发展前景,同时进一步规范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周仕通,梁娜.外资村镇银行在华经营策略及启示[J].商场时代,2009,11(27):176-177.
[2]李东,马义军.外资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0,02(22):1260-1264.
[3]谭荔.浅析外资银行“试水”农村金融及中资银行应对策略[J].生产力研究,2009,07(10):926-927.
[4]姜波克.开放经济条件下的宏观金融管理[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1、缺乏良好的农村金融环境
现阶段农村经济的发展缺乏良好的农村金融运行环境:一是我省目前的农村金融机构还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二是缺乏有效的宏观政策支持;三是缺乏对农村进行教育、医疗、法律等公共产品充分供应;四是应加强农村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配套改革。
2、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农村金融市场
从2000年开始,在我省农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相继撤出县级及县级以下地区。从而导致农村金融供应机构以及资金供应出现严重缺口,与当时农村经济机制改革产生重大矛盾,随着矛盾的日益尖锐,我省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积重难返的威胁。
3、存款保险体系不健全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稳定的重要保障因素,增强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防止挤兑危机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而现行我省农村金融体系缺乏相关的存款保险制度,从而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埋下了隐患。
4、农村非正规金融行业冲击金融市场
在农村,私人借贷极为普遍,构成了农村借贷的主要方面。农户的支出比例从大到小依次为教育、生活、医疗和生产,当入不敷出时,农户往往更倾向于通过私人借贷的方式获得资金。有数据显示,农户从正规金融获得的借款占全部借款的比重不到1/3。这主要是因为通过正规农村金融机构获得借款非常困难。调查显示,农民借贷的问题并不在于利率的高低,而是根本借不到钱。非正规金融的存在显然有其必要性,但问题是非正规金融游离于法律之外,可能蕴含着极大的风险。
二、政策建议
1、改革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和外部支持环境
现有农村金融监管力量,分别来自于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各省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往往出现职责上的分工问题,或者造成监管漏洞,监管不到位,或者监管过度。因此应该加强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农村金融改革同时需要一个良好的金融运行环境。一是需要相应的法律和制度支持,我省目前的农村金融机构还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二是需要相关准备金管理,再贷款利率等方面的宏观政策的支持;三是需要对农村进行教育、医疗、法律等公共产品充分供应,促进农村商业金融服务的改善;四是加强农村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配套改革,以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2、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城市金融协调发展
金融改革始于城市,这就造成了农村金融改革与城市金融改革脱节。农村金融改革落后于城市金融,农村金融供给不能适应需求的变化。农村经济和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带来了农村金融需求的变化。经济发展的过程在逐渐地削弱二元结构特征,城乡统筹、缩小城乡差距也成为政府现阶段经济工作的重心。池小萍在“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的互动式发展”一文中提到,与城市金融相比,农村金融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服务地域的广阔性而导致经营管理难度较大,而使以利润为导向的金融机构望而却步。因此,应注意农村金融系统改革与城市金融系统改革推进的协调性。
3、完善我省农村存款保险制度
鉴于我省目前存在的良莠不齐的农村信用环境,设置强制投保可以避免“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并且强化准入机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将经营效益差的信用单位排出农村金融市场,确保农民的财产安全。
4、区别化对待,满足不同地区的农村建设要求
我省不同地区农村的经济状况、耕作环境、教育水平等方面差异显著,因此出台政策应区别化对待,切勿“一刀切”。比如,将农村信用合作社按照行政区的等级划分,逐层削减规模,使农村信用合作社真正的深入农村,切实为农民解决问题。这样,既可以节省农民办理事务的成本,又能提高合作社的工作效率,从而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5、完善金融所有制结构,加快资金回流
有数据显示,农村建设常出现资金运用不合理的情况。因此可规定对资金运用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要求其增加信贷资金投入,或者减少存款,或者自动退出农村存款市场。加快资金的回流,为农村的建设提供充分的资金流支持。
6、注重农村金融的多元化发展,实现小额信贷组织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