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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体育社团;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探究
随着体育教学不断持续深化改革,我国体育事业得到持续健康发展,对体育教育的重要性也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但我国青少年体质的变化依然不太理想,打破这一局势的有效途径是增加青少年参与的体育活动、培育体育活动兴趣,养成终身体育的意识、习惯。体育社团具有较强的参与性、多样性,备受学生青睐,校园体育社团文化的扩展和延伸,有助于培养学生学习兴趣、人际交往和组织管理能力,培养终身体育锻炼的意识,是促进我国学生体质健康的一项重要举措。
1校园体育文化的功能
1.1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
校园体育文化对学生的身体素质发展方面有着无可比拟的作用,体育的本质就是促进人的健康,校园体育文化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规律地组织学生进行体育活动,学生通过参与体育课程的学习,促进力量、柔韧、速度、耐力等素质提高,增强免疫力,提高学生的体质,从而有充足的精力去投入文化学习中去。
1.2促进学生意识形态的健康发展
作为体育文化、教育文化一部分的校园体育文化,对促进学生的意识形态健康发展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生通过参与团体体育活动,增进同学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能够培养学生处理人际交往的能力、团结协作能力以及集体荣誉感;任何一项运动技能的学习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让学生明白付出才会有回报,需要付出辛勤的汗水才能体会到获取成功的喜悦,能够培养学生吃苦耐劳、付出就有回报的成就感;任何一项运动都有着一套约定俗成的规则,学生通过参与体育比赛,能够培养学生遵守规则、公平竞争的意识;体育比赛有输就有赢,学生通过体育比赛,也能培养学生处于困境不气馁、奋力拼搏的体育精神。学生通过体育活动能够培养终身体育意识的树立,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2体育社团在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中的重要性
2.1就个人而言
(1)培育学生终身体育锻炼的意识。在参加体育社团开展活动中,依照这样的目标制定短期或者长期的体育锻炼方案,无论是在体育课程内,还是在课外活动,都可引导学生有锻炼的意识,再经过长期开展的教育和宣传,学生会逐步意识到终身体育锻炼的价值,这样价值观的树立在志同道合、相互勉励的体育社团组织内部中可再次加深,从而使终身体育锻炼成为自己的习惯。(2)培养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社团活动不仅可以将学生的组织能力得到培养,还能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将通过让学生进行各项活动的组织,然后自身也积极地参与到活动当中,其中班干部起到组织、带头模范作用,这其实对自身形成很好的约束,从而促进自我的管理能力及组织能力的培养。学生在这些活动中能够大胆沟通,相互分享独有的见解,各抒己见、集思广益无形中对学生交际能力有所提升,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一个较好培养创新能力的发展空间的条件。不断地突破自我,挖掘自身的潜能。
2.2就学校而言
(1)营造课外体育文化生活氛围。体育类社团的开展,是以体育兴趣为初衷打造的一个组织,其往往可以围绕着一项体育爱好,开展各种各样的体育文化、体育项目、体育比赛、体育实践等活动,这些是丰富校园文化成为重要方式途径。随着体育类社团开展的活动,由此使得体育文化氛围朝着持续性的方向发展,创造浓烈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具有积极作用。(2)营造积极向上的学校氛围。除了家,学校是占学生时间最多场所,也是学生的第二个家,所以要想符合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那必须使学校的学习氛围是积极向上的。学生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再加上体育活动吸引,他们会很快融入社团活动,其参与度相当高并且会积极地配合。社团活动让学生有更多时间在一起,增加学生互动交流,并创建更为牢固的同学关系,也可为增加班级凝聚力奠定基础。在课堂教学后,通过参加自己喜欢的体育社团活动,尽情参与,享受其中的无尽乐趣,无形中就释放了学习上的压力。课堂教学与体育社团活动,两者一动一静完美结合使得校园文化更加丰富,形成积极向上的校园生活。
2.3就国家而言
(1)利于体育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体育传统文化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是一生宝贵的财富。体育类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势必以特定的体育文化主题为主导,在进行这些传统优秀体育文化元素宣传和践行的过程中,更多的学生能够了解到优秀的传统体育精神,做到永不言弃、团结协作、奋勇拼搏等,由此将这样的体育特色文化作为自我管理的基准,使得体育传统文化得以发扬光大。(2)真正贯彻素质教育。新课改一直推行的素质教育,对学生在学习上有一定的要求,还要求在课外文体活动中把学生兴趣爱好提升起来。学校社团是课外延伸,通过参加体育社团活动,可拉近学生交流和联系,减少与老师间的陌生距离,这些隐性作用对教师课堂授课也是极其有利。学生通过参加自己喜欢的社团活动,重视班级集体凝聚力,还可在隐形中培养积极乐观的健康心态,降低外部环境对他们的诱惑,形成良好的行为品德习惯,贯彻响应真正的素质教育。
3体育社团在校园体育文化建设运行中发挥效能的策略探究
3.1体育社团活动需多样化和多元化
社团活动的多元化和多样化是促进体育社团成员参与度、活跃度增强的重要途径之一,还可吸引处于徘徊、观望中的学生参与。在此基础上,活动有目的性地开展,改变传统体育活动模式,实地考察和根据学生的兴趣点来准备,通过社团成员间交流,不同的意见与想法碰撞,再围绕本校所制订的教学目标设计相应的教学内容,设计不同类型的活动形式。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更有利于校园文化的丰富。
3.2建立健全体育社团监督管理制度和活动方案
发挥体育社团的作用、传播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体育社团活动方案这三者工作有序运行,务必离不开合理的规划管理监督制度,监督制度确保活动方案顺利,活动方案顺利就说明监督制度合理得当,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两者都应将社团活动的规划方案与管理工作立足于校园文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制订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再加上社团中强有力度的监督管理制度去制约和指导,确保体育社团的有序正常开展工作。
3.3体育社团的指导老师须切实进行管理
体育社团在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工作过程中淋漓尽致地发挥其作用,这一点指导老师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体育社团前期建设中,培养健康教育师资,做好规划,目的、任务清晰,加强社团指导教师的专业技能,且相关指导老师须落实学校的实际情况来合理设立适合该校的体育社团,并且保证每个进社团的各部门负责老师都有明确细致的任务分工,密切关注社团进程并且及时进行指导,确保社团活动的实质性和有效性。
4结语
时间:2013年9月26日上午8:30。
地点:教育局五楼第一会议室。
流程:
同志们:
现在开始开会,请关闭通讯工具,保持会场安静。今天会议议程比较多,安排的几项工作很具体,时间要求也很紧。希望大家能够静下心、坐得住、听得清、记得牢,以便回去后向主要领导汇报好、落实好。
今天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总结上学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对下段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出席今天会议的有:分管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和食品安全的各镇、街道、双王城经济生态园区教办副主任、初中副校长,市属学校(学院、幼儿园)副校长;各镇、街道、双王城经济生态园区所属初中、市属各学校体育、艺术教研室(组)主任(组长)、食品安全专管员,市竞技体校专职教练员,共计180余人。市体育局刘永军副书记出席今天会议。
今天会议主要有五项议程:一是简要通报2012-2013学年度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分析结果;二是安排部署市竞技体校招生事宜;三是简要总结上学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对下段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四是王局长做重要讲话;五是对下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和学校健康教育促进行动结果公布公示工作进行技术培训。
下面,会议进行第一项:就我市2012-2013学年度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分析情况进行简要通报。
2012年10月-2013年3月,由市教育局学生健康服务站体检中心实施,对全市126984名中小学生进行了全面健康体检。其中小学生11841人、初中学生37526人、高中学生23674人,按性别区分男生65787人、女生61197人,市属初中小学学生15592人,镇街初中小学学生87720人。现场体检结束后,体卫艺科利用7-8月近两个月的时间,对相关数据进行了汇总统计,并选取视力低下、龋齿、肥胖等学校重点常见病患病情况进行了分析,形成了《2012-2013学年度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报告》。《报告》对视力低下、龋齿、肥胖等学校重点常见病患病情况,分别按城乡、男女进行了横向对比,按年级进行了纵向对比。《报告》分析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并就今后改进措施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希望能够引起各学校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改善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小学一年级视力低下率18.78%,固然与学生年龄小,生理指标发育不成熟有关,与日常家庭生活中看电视、玩电脑游戏用眼过度有关,更与学前过早介入文化知识学习有关。各年级学生视力低下率居高不下,过重的课业负担是主要原因,但最关键的是学校、教师没有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读写姿势。
会议进行第二项:安排部署市竞技体校招生事宜。请市体育局刘永军副书记宣读《2013年市竞技体育学校招生方案》,大家欢迎。
……
体校是竞技体育工作的排头兵,是训练和挖掘体育竞技人才的重要基地。近年来,在学院领导的关注支持下,市体校在各级比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确保今年招生工作顺利,制定分配了各项目、各单位招生指标,希望各级各学校予以足够重视,确保今年招生质量。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教育局将及时跟进,适时通报。
会议进行第三项:简要总结上学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段重点工作。
一、2012-2013学年度全市体卫艺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市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市体育、卫生、宣传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在各级各学校、广大艺体教师的帮助下,我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和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长跑进展。
(一)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圆满完成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科目测试和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
一是圆满完成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社会反响良好。今年,我们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考试组织程序,有效强化了考试过程监督,保证了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由于考试组织纪律严格、防范工作严密,社会反应良好。
二是严密组织、规范流程,顺利完成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为选拔真正具有艺体特长的学生进入高中深造,切实打造普通高色办学中坚力量,在总结往年招生基本经验的基础上,今年我们适当放开了部分项目的招生区域限制,以集中优秀生源,打造学校特色项目;适当扩大了招生学校范围,以强化完善学校艺体特长生培养的竞争体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过程中采取外聘监考员、现场公布成绩的办法;录取时采取学校推荐、专业科与文化科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由学校自主录取。在即不违背上级有关招生考试、录取政策,又适当监控考试、录取过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积极性。今年我市从600余名报考学生中,按基本素质和考试成绩录取203名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
(二)以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学校体育、艺术、卫生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1.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等各项比赛规程,规范体育比赛活动。重点是规范报名资格、项目设置、裁判技术、比赛分组、奖项设置等,引导各级各学校自觉重视和加强日常体育训练,逐步实现全市各类比赛公平、公正、规范。去年底开展了全市中小学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今年初举办了“中国体育彩票杯”中小学生体育联赛足球、田径、乒乓球、小学生一无排球比赛,举办了小学生校园体育活动项目展示。6月份,组队参加潍坊市举办的省中运会选拔赛,高中组获团体第一名;现代中学代表潍坊参加山东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获得跳绳项目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2.艺术活动形式多样,全方位展示学校素质教育成果。一是在菜博会期间,借寿光文化博览会平台,举办了师生书画展。面向全市师生征集书画作品1300余幅,从中遴选出300余幅,在菜博会农展馆展出,得到参展领导和社会各届的高度评价。二是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组织了全市“庆六一”文艺汇演,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了演出现场,并对演出效果给予高度评价。三是借助市委宣传部组织的“周末群众大舞台”,在市文化中心举办了专场文艺演出。四是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了“中央电视台《大手牵小手》寿光行专场演出”。该项活动经广泛宣传发动,各学校积极参与,经过6-7月份的海选、复赛等环节,选拔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节目,于9月15日在菜博园进行了现场演出和节目录制。央视著名主持人鞠萍、红果果、绿泡泡等亲临现场,全程参与了演出和节目录制。节目将于9月28日上午7:30在央视少儿频道播出。
3.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扎实开展了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委托明润视光中心、光明医院眼科中心等社会机构,对全市中小学生视力状况进行按期监测,配套完善了学生视觉健康档案,初步建立起全市视力预警系统和“政府主导、企业运作、专家指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机制。8月初,举办了 “近视防控”培训班。授课专家对我市前期监测结果进行了初步对比,现场普及了“阳光亮眼操”,全市各级各学校140余名分管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的老师参加了培训。
(三)进一步健全学校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1.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保健体系。一是顺利完成9000余名高考考生的体检工作,并连续三年实现高考体检信息统计“0差错”,得到上级招生考试院的高度评价。二是实现了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统一管理。三是配合市卫生疾控部门,切实做好各级各学校、幼儿园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针对今年手足口病、水痘、腮腺炎等流行病、传染病暴发特点,配合市卫生疾控部门加大对学校(幼儿园)监督、指导力度,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加强流行性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切实落实晨午检制度和病情每日报告制度,对病情较重的幼儿园、小学严格落实了停班停园制度。
2.切实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学校食堂日检制度和随机督查制度,今年共随机督查52处学校(幼儿园)食堂,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并形成了《备忘录》。利用暑期教师集中培训时间,邀请著名营养与健康、食物中毒与防治等学科专家授课,对全市160余名学校食堂管理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3.圆满完成学校食堂注册企业法人登记工作。市教育局成立了专门办公室,承担了学校食堂分离注册企业法人工作。自7月中旬到9月初,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汇报。各有关学校分管校长、食堂管理负责人牺牲了暑假休息时间,积极主动跑手续、上设备,为圆满完成全市36处学校食堂分离任务,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二、2013-2014学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一)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全力应对好潍坊市组织的体质测试比赛、国家抽测工作。与往年相比,今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出现新变化、新要求:一是测试、上报时间由学期末提前到学期初。时间的提前必然增加工作组织难度,开学初期学生的体质水平也难免出现降低。二是进一步明确并增加了测试项目。增加项目就必然影响测试速度,但必须要保证质量。三是评定标准没有明确,上报时只要原始数据,不用换算成分数。四是上报平台和方式发生变化,要求学校直接进行网上提报。这样在集中上报时就有必然会出现网络堵塞,需要各学校妥善保管数据。五是学校数据需要经过县、市、省逐级审核后,才能全面上报。六是接收数据后,要实施逐级抽测。抽测的目的就是要验证数据的真实性,确保数据准确。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提出以下要求:
1.迅速制定学校《标准》测试、上报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测试日程安排、测试场地、测试方法、上报日期。各学校方案务于28日上午10:00前上传到指定邮箱,各教办要汇总辖区学校方案后,统一打包上传。
2.认真核对数据库学校名单,及时排除已撤并学校和非教育系统所属学校。该项工作去年已经做过要求,但目前国家数据库我市学校存量仍有173处,比实际数量多出50多处。除去6处市属已撤并学校和非教育系统学校外,各教办所属学校仍多出40余处。会后,我们将下发国家数据库中我市学校存量名单,各教办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认真审核,于28日上午10:00前将已撤并学校全称、撤并方向、学校代码等详细信息上传到指定邮箱,由教育局汇总后,统一申请从数据库中删除。
3.切实加强测试仪器配备,确保测试数据真实、可靠。从今年测试要求分析,国家有可能是要根据这次测试数据,修订完善《标准》的计分标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原始成绩,使用仪器测试出的成绩,其真实性要远远高于手工测试;同时,使用仪器测试,可以有效遏制不经测试编造数据、应付上报的弊端。对于测试仪器的配备,早在201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意见》(寿教字〔2011〕109 号)文件中提出了要求。各教办、各学校可根据学校实际,适当降低配备标准,各教办、市属各学校至少统一配备2-3套,学生人数较多的大学校,要适当增加配备。
4.按时完成测试,认真对待潍坊组织的体质测试比赛。各级各学校要根据潍坊市测试时间配档表要求,在时间安排上尽量往前赶。测试期间,教育局将组织专门人员到校抽查,确保于10月15日前完成测试、数据上报、抽查审核和公布工作。10月26、27日,潍坊市教育局将组织体质测试比赛。测试通过随机抽取一定数额学生统一进行。测试结果与上报数据核对产生数据符合率,数据符合率与测试比赛成绩按比例计入全市教育综合督导评估相应指标中。各级各学校要彻底打掉侥幸心理,制定严格的应对措施,抽测到的学校要确保比赛成绩。因应对不力导致抽测成绩不高,影响我市有关指标在潍坊评估中扣分较多的,除按各系列评估方案规定,加倍在年终综合评估中扣分外,还要对有关学校、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二)扎实落实学生健康促进行动公示报告制度。潍坊教育局近期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学校建立学生健康促进行动公示报告制度。目的是为更好地发挥校务公开对实施学生健康促进行动的推动作用,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制度规定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都要对“学生健康促进行动”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和报告。公示报告内容为本学年学校音乐、体育、美术课程开课情况;学校健康教育实施情况;学校实施学生健康促进行动的经费投入、师资配置、场地设施配备等具体情况;学校实施体育课程、大课间(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运动方案;学校每年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情况。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求各学校一是于10月10日前,如实整理各项相关内容向本校服务区域、家长、学生公示,并向教育局报告;市教育局完成对学校所报情况审核、监督后,将于10月20日前进行公示,并汇总情况向潍坊市教育局报告。二是紧紧围绕上述时间点,认真、及时填报《通知》附表中要求的相关数据,确保工作质量和全市公示工作顺利进行。公示涉及的相关数据报送要求,稍后将作专门讲解。
(三)认真组织好中小学生合唱节、戏剧大赛工作评比。为应对三年一个周期的全国艺术展演,省教育厅每年举办一到两个项目专门文艺比赛。今年是合唱节和戏剧大赛,2014年将举办器乐大赛、舞蹈大赛,2015年是组织各级艺术展演活动,选拔优秀节目参加第五届全国艺术展演。早在6月24日,我们就在网上了寿教函【2013】22 号《关于举办全市中小学生合唱节、戏曲节大赛的通知》,但就在前几天,仍有老师在网上发帖咨询该项活动有关事宜,说明个别单位对活动宣传贯彻很不到位。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合唱节、戏剧大赛的巡回评比工作,将于10-11月期间,组织专门人员,与其他活动组合、穿行,请各单位、各学校做好准备。
(四)抓特长、促特色,统筹安排好第三届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各项目组队参赛工作。第三届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的中学生排球、篮球联赛有关比赛事宜将于近期,请各学校认真准备,积极参赛。为适应学校工作实际,今后计划将联赛中的乒乓球比赛安排到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末举行,小学生排球比赛与中学生排球比赛一并进行,中学生足球比赛于第二学期初举行,中小学生田径比赛一般安排在每年的4月中旬举行。在今后的比赛中,不提倡各学校项项参与,鼓励各学校统筹规划,根据学校体育传统和学生特长,除田径项目外,集中组建1-2支球类特长队伍,进行专门化训练、精细化培养,确保学校在相关项目比赛中能够拉得队伍、拿得到名次,争取校校有亮点,能够创建、打造相关项目的特色学校。
在今年举办小学生校园体育项目展示活动的基础上,今后将以每2年一个周期,轮流举行中小学校园体育项目展示活动,展示项目从“体育、艺术2+1项目”中选择。各教办、各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适时组织好自己的展示活动,要求人人参与、校校参加。通过活动,争取人人有特长、校校有特色,切实丰富在校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五)积极组织好中小学生国防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活动,迎接国家及省厅对国防教育活动抽查。寿教字〔2013〕89 号《关于做好新学期中小学生国防教育及中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中,转发了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3年山东省学校国防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各级各学校要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加竞赛第一阶段的网上答题活动。
(六)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切实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各级领导高度关注学校食堂管理、食品安全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魏局长在历次会议上都会强调食堂食品的安全管理问题,到学校调研,食堂是必到的地方。教育局一年无数次发文强调食堂管理、食品安全和学校卫生防疫问题。并且行文强调建立学校食堂日检制度、从业人员日常学习培训制度和随机督查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依然引不起有关领导、有关人员的重视。通过现场调研发现,食管餐厅卫生状况差、进货把关不严、索票索证不全、加工清洗不彻底、生熟不分、饭菜留样不规范、餐具消毒不彻底甚至不消毒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学校甚至在午饭后就把晚上的饭菜做好。对于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同样存在晨午检制度、学生病后复查复课制度不落实,发现传染病不报告、发病学生停课治疗不及时的问题。这些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学校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督促检查措施落实不力,有关人员责任心不强。这是对学生体质健康的轻视,也是对自身职业操守和政治前途的不负责。
针对上述问题,就今后相关工作强调要求:一是各学校、有关领导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时刻把学生生命安全放在心里。健康不保,无以谈质量。要细化工作分工,加大日常管理督查力度,配合有关部门,确保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到位。二是今后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强化随机督查力度和密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跟上通报。
(七)需要做好的其他常规工作。一是要切实落实好大课间活动、每天一小时集体体育活动。这是潍坊对县市区、我市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是国家课程设置的一贯要求,是丰富校园文化活动主要内容和手段,更是学生体质健康的可靠保障,各级各学校要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抓好落实。二是配合做好视力监测。学生视力监测继续实行分片负责、委托实施的办法,由明润视光和眼科医院具体实施。各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机构做好数据采集和信息建档,为今后统计分析学生视力情况提供可靠数据。该项工作要保证每学期至少一次的专业机构监测,相关数据记入学生视觉档案。另外一次的监测由学校自行组织,另行建档记录数据。三是协调做好2013-2014学年度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该项工作继续由学生健康服务站体检中心负责,在国庆节后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另行安排。各教办、各学校要积极配合,争取在年底前基本完成现场工作。
以上七项工作中,《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学生健康促进行动公示报告工作要求时间紧、工作密度大,各级各学校要统筹安排,组织专门机构和队伍,明确工作责任,倒排工期,确保工作质量和时间。
下面,会议进行第四项:请王局长做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
王局长在讲话中,就今后我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和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转变思想,狠抓落实,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二是切实重视体校招生工作;三是明确责任,倒排时间,切实按时保质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就王局长讲话和今天会议精神的落实,各与会领导回去后,一是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好;二是要在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布置好;三是要迅速制度工作方案和针对性措施,确保安排落实好。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有关安全工作。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五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以下简称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第六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三)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四)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五)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六)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七)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八)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九)应急救援预案。
第七条承办者具体负责下列安全事项:
(一)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宣传教育;
(二)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三)按照负责许可的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承办者有权拒绝其进入;
(四)按照核准的活动场所容纳人员数量、划定的区域发放或者出售门票;
(五)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
(六)对妨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配备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八)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八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管理者具体负责下列安全事项:
(一)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
(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四)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安全秩序。
第九条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妨碍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秩序;
(二)遵守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
(三)服从安全管理,不得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不得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投掷杂物。
第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材料,实施安全许可;
(二)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三)指导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四)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场所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五)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六)依法查处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对演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公德;
(三)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四)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第十三条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四)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规模。
承办者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时间的,应当在原定举办活动时间之前向做出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变更,经公安机关同意方可变更。
承办者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地点、内容以及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规模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申请安全许可。
承办者取消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当在原定举办活动时间之前书面告知做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并交回公安机关颁发的准予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许可证件。
第十六条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安机关根据安全需要组织相应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七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负责执行安全管理任务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凭值勤证件进入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办者索取门票。
第十八条承办者发现进入活动场所的人员达到核准数量时,应当立即停止验票;发现持有划定区域以外的门票或者持假票的人员,应当拒绝其入场并向活动现场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报告。
第十九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的,安全责任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承办者擅自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擅自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规模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对承办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承办者或者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管理者违反本条例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治安管理处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人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或者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有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公共安全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将其强行带离现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履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职责中,有、、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有关安全工作。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五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以下简称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第六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三)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四)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五)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六)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七)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八)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九)应急救援预案。
第七条承办者具体负责下列安全事项:
(一)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宣传教育;
(二)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三)按照负责许可的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承办者有权拒绝其进入;
(四)按照核准的活动场所容纳人员数量、划定的区域发放或者出售门票;
(五)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
(六)对妨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配备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八)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八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管理者具体负责下列安全事项:
(一)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
(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四)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安全秩序。
第九条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妨碍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秩序;
(二)遵守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
(三)服从安全管理,不得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不得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投掷杂物。
第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材料,实施安全许可;
(二)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三)指导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四)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场所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五)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六)依法查处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对演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公德;
(三)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四)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第十三条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四)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规模。
承办者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时间的,应当在原定举办活动时间之前向做出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变更,经公安机关同意方可变更。
承办者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地点、内容以及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规模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申请安全许可。
承办者取消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当在原定举办活动时间之前书面告知做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并交回公安机关颁发的准予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许可证件。
第十六条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安机关根据安全需要组织相应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七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负责执行安全管理任务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凭值勤证件进入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办者索取门票。
第十八条承办者发现进入活动场所的人员达到核准数量时,应当立即停止验票;发现持有划定区域以外的门票或者持假票的人员,应当拒绝其入场并向活动现场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报告。
第十九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的,安全责任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承办者擅自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擅自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规模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对承办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承办者或者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管理者违反本条例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治安管理处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人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或者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陈崇光,高级工程师。《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国家标准推广应用组专家,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智能设计分会建筑智能化技术专家、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专业委员会专家、建设部干部学院兼职教授。曾参与建设建设部住宅产业促进中心主持的《居住及住宅小区设计导则》、建设部勘察设计司主持的《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北京质量监督局主持的《智能建筑验收标准》的编制工作。主要著作包括《共用天线电视》,《智能建筑》等,在全国发行刊物上数十篇。近几年咨询的工程有:广州白云机场、首都国际机场、西安咸阳机场等。
记者:智能建筑行业在我国发展,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作为行业内的资深专家,请您为大家介绍一下目前国内智能建筑的发展现状以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陈教授:智能建筑在中国诞生已经十多年。自1990年中国第一幢智能大厦―北京发展大厦建成,十多年来它的生命力极强,由于它有很多优点:创造了舒适宜人的工作、生活环境;有四通八达的语音、数据通讯系统;整个建筑的机电设备集中管理,完成“监控、控制、记录”功能,节省人力,节省能源。
因此,十多年智能建筑得到广泛发展,不仅写字楼、酒店做到智能化,而且扩展到住宅小区,建成智能化、数字化住宅小区。迎接奥运会的召开,多个奥运场馆的兴建,智能化已进入体育建筑,相应的也进入了博物馆、航站楼、医院等,前景看好。
智能化系统主要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构成大厦管理系统。综合布线和网络系统、电视接收系统是主要的信息系统。
除设备监控系统外,其它主要系统全有严格的设计规范、验收规范要求。火灾自动报警和安全防范由公安部门管。布线由网络通讯部门管,在多年的使用中起到了重大的作用。在预防火灾、保障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的安全上是不可缺少的。语言通信、数据通讯在办公室、在生活中是必需的,否则会失掉一切外界联系,失掉信息。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有设计标准,有验收规范只是供设计、业主参考的,不是强制性的,反映出来一些问题,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教训。2006年专家委员会对北京地区160幢商业智能化大厦作过调研,统计结果有25%的大厦有满意BA系统,30%运行不正常,分析总结起来原因如下:
第一,设计不到位,设计阶段,专业之间就没有配合好,尤其是暖通专业与自控设计脱节;
第二,工程招标存在恶性低价竞争,成交价压到成本价。工程中的应有服务欠缺,服务质量满足不了要求,造成了智能化的遗憾工程;
第三,在工程实践中设备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使工程质量和运行得到保证;
第四,制定一套有效的管理办法,用规范性的标准法规来保证BA系统的正常运行,使BA系统发挥最大的作用。
记者:据了解,您曾参加过建设部勘察设计司主持的“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编制工作,同时作为《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编委会的专家,在您看来这两项标准在侧重点上有何不同?对于智能建筑行业的发展分别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陈教授:建设部2000年着手制定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及居住小区智能化设计导则”,2003年组织编制了《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国家标准,目前此系列标准正在全国宣贯执行中,这对于房地产开发和建设有很大的指导作用。同时不同的行业,博物馆、体育建筑、航站楼也都制定了本行业的智能化设计标准,这对工程的规划、建设、实施都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国家标准与“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侧重点不同。数字化建设是今后发展方向。数字化城市由数字化建筑和数字化社区组成,市场潜力巨大。在信息技术发达的国家:美国、日本等,发展很迅速。我国在数字化发展中,要考虑数字化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有关政策和管理体制。数字化应用具有独特的行业管理性,缺乏统一性会给标准管理带来困难,不利于数字化建设开展。
为了加强行业监管力度,规范市场,促进中国建筑数字化应用项目的实施,建设部牵头组织制定《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国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数字城市、数字大型建筑及数字社区的建设。标准的编制主要技术领域包括: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互联网技术、微电子技术、控制技术等高新科技领域。建筑的规划、设计和具体实施与数字化产品的性能、通讯协议及检测皆有密切关系。
记者:多年来,您一直从事着智能建筑的设计工作,请您谈谈目前国内智能建筑设计的现状。与国际水平相比,国内的智能建筑设计目前处在一个怎样的发展阶段?
陈教授:智能建筑在我国出现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极大重视。建筑行业多个学会组织学习班,介绍智能建筑。建设部曾组织全国甲级设计院院长学习班,广东省组织市长学习班。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和验收规范颁布后,全国各地皆贯标,各个设计院工程师的业务水平有很大的提高,设计水平也在提高。尤其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智能化设备也在更新。在向数字化、网络化方向发展,要求设计工程师要不断的学习。
设计院智能化设计图纸质量大概分为三个档次,一般讲,大的设计院强电、弱电专业分开的设计室,智能化设计图纸完善,达到要求的深度,因为它专业分工明确,解决了设计人员报酬的分配。如:中国建筑设计院、信息产业部设计院、中建国际设计公司等。
第二档是一些设计院强电、弱电不分一起做设计,由于专业分工不明确报酬未落实,设计工作量大了,设计人未拿到应有的报酬,往往深度达不到要求,多数设计院是这样的。
第三档次是一些小设计公司,设计不规范,经常把智能化设计甩开了。
记者:近年来,您先后参与了广州白云机场、首都国际机场、西安咸阳机场等大型工程的咨询、设计及验收工作。请您谈谈在机场类的大型智能建筑工程建设工程中有哪些方面是值得广大工程人员注意的?
陈教授:最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对航空运力要求在不断提高,因此,航空港建设工程有多项,广州新白云机场、上海浦东机场先后投入运行。首都T3航站楼即将竣工投入运行。国内第四大型航站楼―昆明机场处于设计阶段。世界最高的机场海拔5200m的阿里机场也在建设中。
机场航站楼设计方案一般在招标中产生。大型机场往往是国外设计公司方案中标,由国内省、市级设计院完成施工图纸。新白云机场、浦东机场、首都机场T3航站楼皆是此模式。施工图纸设计由设计院建筑,结构、设备、强、弱电专业通力合作完成。民航机场专用系统,由于专业性强要由民航专业公司或设计院完成,其主要系统包括:
地面信息管理系统,其以传递航班信息,汇集处理生产运行、管理所需要的地面信息,为工作人员、旅客提供各种业务信息和统计信息。
离港系统:大型机场有民航离港系统和外航离港系统的前端设备。为乘机旅客办理乘机手续、登机管理,行李检索、查询、自动化管理,控制航班。
航班显示系统:其是向旅客和外界航班信息的方式,具有引导旅客办理值机手续、候机、登机、通知旅客亲友接机。
行李处理系统:其是保证出港旅客流程的顺畅,完成航站楼内进港行李的传送和出港行李的传送、分拣,保证行李安全,要有严格的监视控制。
时钟系统:提供高精度的时间基准。
安全检查系统:交运行李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置于磅秤和发送带之间,交运行李安检和办理值机同步进行。
泊位引导系统:其根据地面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航班进港时间信息,机型信息,机位信息引导飞机进机位。
除以上专用民航系统外,大型公用建筑智能化弱电系统在航站楼中全部设置,其要由承接施工图设计的公司、设计院完成,其设计内容包括: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其设计按国家标准进行,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规定。
楼宇自控系统,安防监控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广播系统等,皆是常规设计系统。第一步设计考虑周全,做好管路预埋、预留,避免施工中剔墙、打洞。施工安装完毕后,调试、验收不能走过场,最好有第三方参加,出示测试报告。目前,运行出现的问题,经常出现在安装、调试阶段,验收不规范造成候机大厅未构成舒适宜人的工作环境,成为了耗能大户,用户会不满意,尚需进一步进行调试工作。
综合布线系统称为航站楼的神经系统。由于航站楼面积大,要设多个配线间,上下贯通竖井,实际工作中还有需要独立于综合布线系统,如:海关、边检、安检、离港、航班显示、登机检等。它要与布线主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换,配线间不能过于窄小,机柜电源容量、位置要设计合理,电源、UTP电线通道要畅通,可以满足各种应用和扩展的要求。
记者:随着能源短缺问题的日益凸显,智能建筑中的节能问题也日益引起业内广泛的重视。请您位我们谈谈绿色节能在智能建筑的建设过程中是如何体现的,节能问题对于智能建筑的发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陈教授:我国建筑规模日益扩大,发展速度现已达到16-20亿平米/年,占世界总建筑面积的50%,我国在已有建筑中高耗能建筑占95%以上,能耗量的比值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2007年6月3日国务院印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6月26日建设部提出了“关于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建筑行业的节能工作。
国务院、建设部的建筑节能精神,引起了建筑界的高度重视。建筑行业责无旁贷,要努力做出贡献。各专业有不同的节能措施,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建筑专业围护结构、保温做法。室内环境能源、设备、测量等,空调采暖的节能。
因此,在节能措施上,要在整个建设的全过程中体现,可按设计阶段、设备选型阶段、施工安装阶段、调试运行阶段全面目标化的管理,最终达到节能环保目标。举例说明:
建筑设计中优化采光和遮阳设计,合理利用自然光选择高效光源和灯光自控系统。工程设计中楼宇自控系统与空调系统之间要紧密配合。BA系统提供了一个可能自动运行、节能的手段,控制对象冷冻空调系统尚未经过调试,未达到正常运行,是无法节能的。
此外,据我了解变风量空调系统VAV调试不过关的工程有多幢,国家空调设备质检中心检测时发现,VAV理想配置应该是机电一体化的设备。由生产AVABOX的厂商和选配其它几个公司的产品凑起来的,造成风压、风量不是线性关系,而用线性关系去控制时是不成功的。
另外,利用一些自控公司推出来的节能软件,在节能中也起到节能效果。在酒店中利用客房管理系统软件,使用有身份识别的智能卡和空调器的盘管联动,也可节能。
设计是先行在工程开始就已考虑了节电,并且一直贯彻下来。在设备招标中,设备型号、品牌、技术参数也要把耗能做重要指标来衡量。后期施工、调试不能背离科学的调试程序。
那些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尚未试车,就要楼宇自控系统实施监控管理,掩盖了空调系统存在的问题,必然带来很多隐患。楼宇自控系统要真正达到有效的监控空调系统,一定由系统工程的角度出发,专业集成为一个系统。
记者:目前,“好运北京”系列奥运测试赛正在火热进行中,很多奥运场馆的智能建筑工程正接受着全面的“检阅”。您作为全程参与设计工作的专家,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下奥运场馆智能化的相关情况?
陈教授:本人在承担的奥运工程中,对智能化进行了全面设计。并且把体育比赛有关的计分、计时系统、比赛成绩显示、电视新闻转播等列入设计范围,图纸较完善。在已完成的水立方游泳馆,济南奥体中心工程,在节能方面,采用了水蓄冷技术,地源热泵系统,LED新光源照明,光伏电池发电等。现在皆在实施中,实验报告、节能论文在总结、整理中。
记者:智能建筑是多系统、复杂化的构成体,在设计过程中需要整体的解决方案,您是如何看待系统集成在智能建筑建设过程中发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