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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介绍材料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你们好!新春伊始之即,我有幸与大家一起参加本次学习活动,并根据学习安排,我代表***处***公司,就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与各位做一交流,希望在座的各位领导、专家、同行对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给予指导,并多提宝贵意见。
一、公司简介:
******公司,主要承担着第二采油厂、***所辖区域新井投产、井具搬迁、原由拉运、生活物质转运、生产指挥交通配属等任务。公司下设八个车辆中队,一个保养**,现有职工491人,其中管理干部29人,有驾驶执照人员359人,从事驾驶岗位人员344人。全公司现有各类型车辆392台,其中客车50台,工程车27台,小卡71台,中卡13台,大卡31台,各型罐车33台,各型特种车102台,各类生产指挥车(小车)65台,各类修理设备40多台。是一个集车辆生产和车辆修理为一体的综合性车管单位。
2001年,***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面临诸多的困难,首先是车辆生产生产分布华池、庆阳、环县等地,点多线长面广,车辆分布区域广,统一管理、政令一致的难度相当大,其次是去年内退,买断在我们始终以安全管理工作为重点,坚持“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给安全让路;当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时,牺牲效益保安全;当安全与速度发生矛盾时,降速保安全”的工作思路,以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安全制度的创新为切入点,紧密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活动,职工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良性发展,实现了无重伤、无死亡的“两无”目标,确保了安全、平稳的生产形势。
二、围绕安全生产,我们的做法是: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公司领导班子深知安全工作是事关国家、社会、家庭、个人的大事,是组织赋予我们的重任。我们清楚的认识到安全工作不仅从以前的注重生命安全性转向到健康安全性,而且安全工作已进入法制时期,安全立法与责任追究制度的构建出台,是悬在各级领导干部头上的一把双刃剑,前程、饭碗乃至刑事责任都与我们管理者的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水融。在这个正确的认识指导之下,我们确立了“抓生产从安全入手,抓安全从生产出发”的工作指导思想,视安全工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重中之重,加强了各个方面的安全管理,进行了多次的安全检查,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措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加强了不同层次的安全教育,正确地处理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质量等方面的关系,逐步在***公司建立起安全生产、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
1、有计划、有安排、有重点、有落实,抓好日常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管理等工作。
车辆单位,安全工作无处不在,车辆日常的生产运行过程就是一个消除来自各方面事故隐患的安全工作过程,因此,日常的安全管理是搞好安全工作的最基本要求。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执行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十八法”为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监控手段。同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的由公司领导班子及基层队领导组成的安委会,群策群力,分析各基层队上报的工作难点和重点控制人员,制定相应对策,采取相应措施,为下一季度的安全工作指明方向。在生产组织中,我们按照“十八法”的要求,针对人员、车辆、思想状况、外部环境的不同,选派相应类别的驾驶员执行任务。对长途车辆,坚持履行长途手续,执行检验、安全部门、公司主管领导、调度四级把关审核制度。每逢节假日到来之时,公司提前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三交一封”管理规定,要求请假人员必须在安全部门交执照、交行驶证、交钥匙后,安全部门在请假单上注明,中队、公司方可办理请假手续。在执行制度的同时,安全教育工作是我们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公司每天下午的生产会必讲安全,中队每日早晨的安全讲话上再三叮咛安全,这些工作都能够及时结合国家及局、处安全形势、公司安全状况、特殊生产任务等不同情况,提出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任务条件下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应注意的事项。今年以来,我们在安全教育中,抓住职工队伍中仍然存在的“安全工作听天由命,安全工作是增加负担,安全工作越讲事故越多”的错误认识,开展安全理性教育,激发了安全工作中人的主观能动性作用,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
2、根据季节特点和工作实际,组织生产时先安排好安全工作。
地处黄土高原的车辆运输单位,在生产组织中,受季节影响较大。由于环境恶劣、山路崎岖、坡陡弯急,给原本复杂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多的困难。为此,我们结合季节特点和工作实际。在不同条件下采取了不同的安全措施,在夏季,天气高温、瀑雨不断,防洪防汛工作自然成为我们安全工作的重点,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防洪防汛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人员、车辆抢险小分队。对一些防洪项目,如车场排水渠、工房地基下陷、围墙外水道不畅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做好了“防大汛、抗大洪”的准备工作。三季度季节换季之季,人员不适应状况明显,加之生产任务紧,导致安全工作不利因素较多的现状,7月份气温一再升高,酷暑难当我们下发了公司《三季度安全管理特别措施》,公司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对夏季如何做好安全工作、预防事故发生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着重就工段修理过程中防火、防爆、防中毒和司助人员的防暑、降温等方面做了特别的规定。加大了安全检查及回场检查力度,消减物的不安全因素。并专门规定,对重点工作和5台车以上的长途任务,由中队干部带队,对10台车以上的作业任务,由公司领导带队,负责安全工作。二一年,我们对执行的几次大型任务,如钻井二处西安搬家、建安公司两次往安塞搬家,出发前公司都组织外出司助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工作过程中,由中队领导带队,做到了安全生产。对一些安全风险性大的工作,如在大卡车背通井机时,公司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保路保车,防止了“万一”的发生。我们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汲取每月十五日“车场日”对设备检查的经验,规定每月28日为公司“安全日”,并制订实施办法,重点检查人的不安全行为。这一天到来之时由公司领导带队对各配属区块驻外车辆进行检查,对驻外人员进行教育,对存在的问题,在现场督促整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去年以来,公司领导共带队检查12次,查处各类隐患78条,当场督促整改70条,责令回队整改8条。这个举措,从制度上促使管理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掌握安全信息,为下步的安全工作如何开展找准了方向。在冬季到来,天寒地冻、路滑路况差,我们及时制定下发了《冬季安全管理措施》及《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并选聘有驾驶经验的驾驶员,组织开展了实地冬季安全行车操作教育。同时还对车辆安全设施进行了系统检查,逐台车配备了防滑堰木、防滑链条和警示标志。从而,极大程度的提高了安全系数。
3.根据我公司安全生产中的实际情况,制定对策,探索新的管理办法,保持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安全战略是我公司的首要战略,也是我公司工作的难点之所在,今年,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收编二处各单位总计150余台车辆和人员以及二处车辆系统两次重组整合带来的负面影响;二是新招聘100多人中不安全因素多;三是设备老化,物的不安全因素多;四是安全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外界条件、道路状况)的进一步复杂等等方面。为了消除以上不利因素对我们安全工作造成的影响,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在征得职工意见后分步实施了“住外片长负责制”、“重点人员领导承包制”和“车辆安全风险奖金考核制”等多项管理制度。经过一年的实施运作证明,确实起到了强化安全工作的目的。
①坚持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保持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坚持生产组织中以“十八法”为基本办法,来合理安排驾驶员的工作;坚持安全检查工作,查违纠错;坚持周一安全例会和每天早晨的安全讲话,做到了警钟长鸣;坚持职工思想教育,保持了良好工作心态;坚持投资硬件建设,对移交的25台工程车投资15万元进行整修,消除物的不安全隐患。这些办法的实施解决了今年以来我公司因车辆整合和新招聘人员问题而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②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处罚力度,起到了安全生产方面的震慑作用,较大程度上减少了不安全行为。我公司现有各种机动车辆327台,交通安全管理的难度相当大,公司领导班子决定用铁的制度、钢的手腕、六亲不认的管理来保证交通安全。去年,我们严肃处理了3月25日和4月1日两起工作中喝酒的事件和个人,执行了交通安全管理的“四个一”处罚规定,有效刹住了喝酒风。处理了4月14日机械事故的有关责任人,防止了类似安全隐患的发生。去年1—12月份,我们坚持上路检查91次,检查车辆1356台,查处各类违章车辆27台次,处理4人次。实践证明,公司所下的决心是对的,处理个别人,教育一大片,产生了辐射和震慑作用,为公司整体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③、探索安全管理的新办法,适应新时期的安全工作。今年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全体职工参加的安全大会,集体上安全课,增加安全讲话的效果,每季由召开一次安委会,探讨下一步的安全工作,制定安全措施。这些方法一方面解决了安全工作中的难点,一方面起到了加强职工安全意识的作用。我们探讨用经济的手段来管安全的办法,实行了车辆安全风险奖金考核制度,在全公司建立起了一种安全生产上的风险共担、荣辱与共的管理机制。针对人员分散、驻外片点安全管理松懈的问题,制定了片长负责制,给予片长相应的管理权力和报酬,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驻外人员疏于管理的问题。对招聘的100多名人员,一人不漏地制定帮教措施,帮助其提高技术素质和驾驶技能,并坚持先考核,后上岗的原则,避免了一些技术素质差的人员上岗。这些办法的实施,为我公司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打下了基础。
④、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溶入了“付出一万的努力,防止万一的发生”的企业安全理念。我们车辆整体状况差,新度系数仅为0.6,为防止因机械故障引发交通事故,根据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将15日的“车场日”检查工作与季度设备大检查工作结合起来,机动部门以检查车辆的传动、制动、转向等影响安全行车的关键部位为重点。安全部门检查车辆灭火机完好配备状况、特车压力容器使用情况等方面。一年来,共开展设备检查工作12次,共检查车辆3866台次,查出问题238个,整改率达到100%。极大程度上降低了物的不安全因素。
4.加强健康、安全与环境的认知教育,逐步建立HSE管理体系。版权所有
根据公司《关于开展“加快HSE体系建设争创三无一达标”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今年我们加快了HSE管理体系建立步伐,对9个基层单位安全管理网络进行了调整和完善,配备兼职HSE监督员28人,专职HSE监督员4人,建立了以监督管理为核心的部门分工协作,监督管理并行,上下级负责,全员参与管理的安全环保管理新机制。坚持实行HSE管理,制订了“两书一表”,尤其是在执行重点任务和外出创市场时,注重严格按HSE作业计划书工作,提高了公司整体运行能力。在进行有关HSE知识宣传教育的同时,公司下发HSE知识宣传手册50本,组织全体职工进行HSE考试一次,选派各中队管理干部学习HSE知识26人次,有效地推动了公司HSE工作。通过对HSE知识内涵的学习,使我们安全工作的外延更广,我们认识到,在生产组织过程中,首先要考虑职工和其他人员的健康,同时对环境保护工作要给予充分的考虑。在炎夏时节,为了确保安全,保护职工的健康,我们要求司助人员在外执行长途任务时要午休,公司从经营政策上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助,下发了午休费。针对各型罐车有时在外放水、排污油的现象,根据HSE标准要求,指定了排污点。并教育大家不准随处泄污油、污水,要自觉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先软件、后硬件的原则,在HSE软件建设的基础上,我们克服资金紧张的现状,投资10万元在车场设立了HSE宣传教育牌6块,制作宣传灯箱50个,对车场地坪及围墙进行翻新。为了进一步推广和普及HSE管理知识,公司于去年9月3日举办了“安全在我心中暨HSE知识演讲大赛”活动,这次比赛,准备充分,组织严密,不同身份的选手从不同的层次阐述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整个竞赛过程中始终洋溢着一种进取的风气,全体司助人员、职工家属、子女扶老携幼都来参加演讲大赛,表现了强烈的参与意识,大家用行动表明了安全工作需要人人参与才能搞好这一深刻的认识。通过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公司和职工个人的健康、安全与环境行为。
一、积极投入执法教育整顿活动,深刻反省和大力整改执勤执法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打好“翻身仗”,在执勤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争当全省县级交警的“标兵”。
一要通过开展集中学习、警示教育、专项培训、心得交流、考试考核等措施,在学习风气和学习效果上力求有新突破,从思想上、能力上奠定执法为民与成就事业的坚实基础。二要广泛听取、征求、收集和梳理群众对交警部门在执勤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先解决什么问题的态度,逐单位、逐民警制定措施具体、目标明确、时限严格的整改计划,并在落实过程中严格实行层级监督把关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效果。三要通过执法质量考评、专项工作督察、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措施,提高对队伍执勤执法情况监督的及时性与全面性。四要结合开展“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树立新时期交警形象”专题教育和创业服务年、党员创先争优等活动,发现、培养和树立一批执勤执法工作先进典型,通过他们激发和带动全体民警提高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业务能力和办案技巧,努力规范所有执勤执法行为,力争使所有案卷都达到优秀等级。
二、以加强大队领导和领导班子建设为龙头,以增强队伍求实进取的工作作风为目标,不断完善队伍管理机制,激发队伍活力,重塑乐平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
一要落实科学决策制度。大队领导每月至少开展1次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的调研,大队主要领导每月至少与其他班子成员开展1次思想谈心。在此基础上,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和民主集中制,提高工作筹划安排的严谨性与合理性。二要落实大队领导挂点指导制度。每个大队领导每周至少花2天时间深入自己分管的单位,与民警同工作、同生活,开展思想交流和工作指导,鼓舞队伍士气。三要落实中层主官“一岗双责”责任制。督促科所中队负责人重视日常队伍管理监督工作,确保“五条禁令”、“三项禁止”和内务条令、纪律条令等警令规章以及警车使用管理等制度贯彻执行到位。四要健全奖惩竞争激励机制。结合“三定”方案落实工作,在队伍中适时开展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和末位淘汰等活动。同时,继续组织目标管理定期考核考评,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激发队伍活力,减少指挥调度不顺、人员忙闲不均和“干好干坏一个样”等不良现象。五要健全执法办案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找准办案过程中易发、多发的各种问题,及时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六要深化勤务体制改革。七要落实岗位练兵制度。坚持“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开展交通手势指挥、计算机基本操作等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增强民警适应岗位需要的本领。
第一条为了规范地下铁道管理,保障地铁建设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营,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地下铁道(以下简称地铁),是指大运量的城市地下快速轨道运输系统,包括与其相连的地面和高架部分。
地铁设施,是指地铁隧道、轨道、地面线路、高架线路、机车、列车、车站、车辆段、出入口、通风亭、机电设备以及为保障地铁运营而设置的相关设施。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铁的规划、建设、运营、设施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地铁建设和运营,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建设,集中管理、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地铁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地铁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地铁建设、运营和设施保护工作,按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公安部门负责地铁的治安管理。
市计划、规划、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以及地铁沿线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六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制定包括地铁在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并划定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域范围。
地铁建设计划,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地铁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并且符合保护周边建(构)筑物以及其它设施的安全技术规范。
地铁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第八条地铁经营管理单位在地铁沿线采取技术保护及监测措施,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予配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和擅自移动地铁线路测量控制点。
第九条地铁建设投资管理实行企业内部控制和政府监控的方式。
企业内部控制由地铁经营管理单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建设投资控制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政府监控由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建立相应的制约和监控制度。
第三章设施管理
第十条地铁设立地铁控制保护区和地铁特别保护区。
地铁控制保护区,是指地铁地下车站、隧道和高架线路外侧三十米以及地铁地面车站、地面线路、地铁车辆段、控制中心、变电站用地范围外侧二十米范围内的区域。软土、砂土、溶洞、高含水率等地质条件特殊的地段,控制保护区的范围可以适当扩大,但需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地铁特别保护区,是指地铁工程结构外边线外侧五米、地面线路路堤或路堑外侧三米、高架线路及车辆段用地范围外侧三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十一条在地铁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下列活动的,必须制定保护地铁设施的方案,征求地铁经营管理单位意见,报经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一)建造、拆卸建(构)筑物;
(二)从事基坑开挖、爆破、桩基础施工、顶进、灌浆、锚杆作业;
(三)修建塘堰、开挖河道水渠、采石挖砂、打井取水;
(四)在地面线路和高架线路旁进行敷设管线等作业;
(五)在过江隧道段疏浚河道。
第十二条在地铁特别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地面、地下工程项目及进行钻探作业。确需进行建设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控制,施工方案应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施工过程应接受地铁经营管理单位监控。
第十三条禁止下列行为:
(一)干扰地铁专用通信频率;
(二)在过江隧道两侧各一百米水域抛锚、拖锚;
(三)向地铁列车、机车、维修工程车以及其它设施投掷物品;
(四)在地铁设施上涂抹、刻划,擅自张贴,悬挂物品;
(五)在地铁出入口、通风亭周围五米范围内堆放物品;
(六)在地铁的地面线路上铺设平交道口、平交人行道;
(七)在地铁地面线路弯道内侧,修建影响视线的建筑物或种植影响视线的树木;
(八)其他危害地铁设施及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四章运营管理
第十四条地铁经营管理单位必须加强对地铁的管理和保护,确保地铁运营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列车的正常运行,并制定服务规范,安全运送乘客。
电力、供水、通信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地铁经营管理单位保证地铁用电、用水、通讯需要,保障地铁的正常运营。
第十五条地铁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地铁设施的维护,确保地铁设施处于完好状态,车站、车厢整洁,出入口、通道畅通,标志醒目。
第十六条地铁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文明服务,用语规范;报站及时,播音清晰。
第十七条乘客乘坐地铁,应当遵守地铁乘客守则。地铁乘客守则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十八条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乘车。无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的,由地铁经营管理单位按全程票价补收票款。
第十九条在地铁车站或列车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二)擅自销售物品;
(三)乞讨、卖艺、躺卧;
(四)其它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及公共场所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条在地铁设施范围内拍摄电影、电视剧或广告等,须经地铁经营管理单位同意。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地铁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处理突发性事故的应急方案;当地铁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而影响运行时,应当组织力量及时排除,恢复运行;不能及时恢复运行的,应当及时疏散乘客。乘客应当服从地铁工作人员的指挥。
第二十二条地铁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消防管理、事故救援的规定,在地铁车站及车厢内配置相应的灭火、防护、报警、救援器材和设备。
发生火险或者其它突发性事故时,地铁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灭火、排险以及其它紧急救援措施。
第二十三条地铁运营中发生伤亡事故,应当依照国务院关于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办理,并及时恢复正常行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地铁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因地铁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乘客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地铁经营管理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当事人自身过错或不可抗力造成伤亡事故的,地铁经营管理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进入地铁站,并应当服从佩戴标志的地铁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任何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拦截列车;
(二)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安全装置;
(三)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
(四)擅自进入轨道、隧道和其它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五)攀爬、跨越或钻越围墙、栏杆、闸机;
(六)强行上下车;
(七)其它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铁经营管理单位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三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八条规定的,处以全程票价十倍罚款;
(四)违反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六)违反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没收其携带的危险品,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八)违反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其他行政管理的,分别由市建设、城市规划或综合执法等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造成地铁设施损坏或影响地铁正常运营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地铁经营管理单位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或的,由其所属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