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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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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农村金融体系;金融抑制;民间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山东省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 A

山东省经过多年的金融体制改革与发展,现已初步形成了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体、农业银行与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以及农村村镇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新型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山东省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具有多层次性和覆盖面广等特征与优势,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强有力的作用。但由于体制原因,现有农村金融体系还存在诸多问题,还无法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一、山东省农村金融体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抑制”普遍存在

“金融抑制”是指各级政府对金融活动做出一系列行政性限制,对金融市场的利率与外汇汇率等实行严格管制,这种过多的行政干预抑制了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从而形成了一种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间处于互相掣肘的恶性循环状态。金融抑制现象普遍存在于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系统形成与发展过程中。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凭借有利的自然资源与创新激励体制,经济得到迅速发展,相对于经济快速发展,其农村金融发展仍较缓慢、“二元化”特征仍未消失。其发展相对滞后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金融抑制现象突出,且金融抑制属于“供给抑制型”,表现为政府金融干预过多、金融市场利率管制过严、金融发展存在城市化偏向等。这种供给抑制型金融抑制加剧了山东省城乡两个金融市场分割,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发展失衡,导致城乡二元金融结构强度增加、金融市场难以形成竞争、金融体系功能难以发挥和金融服务职能弱化。

(二)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突出

山东省是我国传统的农业大省,农村人口数占总人口的比例约为62%,众多的农村人口需要大量的外部资金支持。农户自有资金非常有限,难以满足农业生产与农村建设需要,需要外部资金支持。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特征,农户资金需要也具有季节性特征,农业耕种期间对资金需要量大。在自然灾害、病虫害等灾害出现时,农村需要大量外部资金支持。另外,随着现代农业与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近年来,山东省农户对外部资金的需求量急剧增加,对资金的需求远远不再停留在小额贷款层面。从金融体制与政策层面上来讲,我国农村金融的供给者较多,有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但在山东省,这些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支持范围有限。其中,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还主要限于粮、棉和油等农副产品收购,农业发展银行主要贷款业务也不再是农业贷款,邮政储蓄银行贷款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整个正规金融体系的支农体制尚未正式形成。在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中,农村信用合作社或农村信用合作银行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贷款机构,但由于资金储蓄量与贷款业务等原因,农村信用社和农村信用合作银行涉农贷款还非常有限。从山东省农村金融的需求与供给对比来看,全省农业发展需求资金难以满足、需求缺口仍然加大。随着农业规模化、产业化进一步加快,山东省农村金融供求矛盾将日益加剧。

(三)农业贷款份额所占比例较小

随着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山东省的若干政策也向支农方面倾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就农业贷款方面来看,还存在所占比例较小的问题。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农村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山东省出台了支农贷款倾斜政策,但支农信贷份额不足、支农贷款占比较小。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农业贷款余额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但农业贷款占比却呈现波动性。早在1978年,山东省农业贷款余额占其总贷款余额为10.1%,之后不断下降,1982年降低到5.3%,随后回升到8%左右,并保持这个占比到1993年,1994年急剧下降到4.4%。此后,农业贷款占比平稳回升,2010年贷款余额为2900万元,占比为8.97%。由此可见,山东省农业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比重仍然较低,满足不了农业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

(四)农村资金外流严重

国内外学者通常用“存贷差”和“存贷比”来考察农村资金外流程度。存贷差是指一定时期内农村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的差额,而存贷比是指一定时期内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的比值,两者用以反映农村地区输入外来资金与向外输出资金情况。

山东省金融机构2000-2010年的存贷款情况如下:所有年份,农村金融机构的“存贷差”为正值,“存贷比”大于1,说明考察期间山东省农村存款大于贷款。2000年以来,“存贷差”逐年递增,且2007年后幅度明显变大。多数年份,“存贷比”值在4~5之间上下波动,且于2006年达到最大值5.26。“存贷比”上升趋势没有“存贷差”上升趋势明显。在2000—2003年存贷比指标是递减的,而存贷差却是递增;在2007—2010年,“存贷比”先增加后有所下降,而“存贷差”指标却依旧是递增的。“存贷比”和“存贷差”的变化趋势说明,山东省农村存贷款差额较大,虽然“存贷比”仅是略有增加、甚至有所减少,但反映存贷款差额绝对值的“存贷差”却是始终处于递增趋势,存贷款差额不断变大。由此可知,无论是绝对量还是相对量,山东省农村资金外流现象相当严重。

(五)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

金融风险总是蕴含于金融活动之中,金融机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有一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山东省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农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信用担保机制尚未建立,农业保险机制还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风险管理作用。一是农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和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不能适应金融机构对农村贷款的风险管理的要求。其主要表现为农村贷款抵押物难以选择;农村龙头企业难以寻找到担保企业;农户大额贷款没有合适的抵押物品。二是农业保险尚未建立,农业生产风险难以分散与防范。山东省农业生产主要是以“农户个体承包土地”为主的个体生产经营,各种农户对农作物种植品种与面积没有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加之农作物具有容易受到自然灾害影响的特征,急需要农业保险体系为农业生产作保障,分散与防范农业生产风险。由于农业保险对象分散、不可控因素多、风险大、利润小,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一般商业保险机构不愿意涉及农业保险。

(六)民间金融缺乏监管

在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难以满足农村贷款需求的情况下,山东省农村民间金融一直较为活跃,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山东省民间金融主要形式为民间借贷,此外,也存在一些农业企业集资以及私人钱庄贷款等形式。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山东省农村对资金的需求将越来越大,民间金融有日趋活跃势头。客观上讲,民间金融活动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山东省农村经济发展、尤其是农村企业的发展。但是,目前山东省民间金融约束与监管制度缺失,贷款利率难以监管,导致农村使用资金成本高。此外,部分民间金融组织在资金筹措、资金发放、贷款资金回收等方面存在违法现象,给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带来阻碍和隐患。

二、山东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一)加大政策支持与引导力度,减轻农村金融抑制

要完善山东省农村金融体系,应加大政策支持与引导力度,减轻农村金融抑制现象。与金融抑制相对应的是“金融深化”。“金融深化”理论指出,取消政府对金融市场利率与汇率的干预,能形成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金融深化”理论运用到山东省农村金融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关系上,就是农村金融发展能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反过来又能够促进农村金融发展。从国外农村金融发展历程可知,在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阶段,政府应给予政策引导与支持。减轻山东省农村金融抑制现象时,可借鉴国外经验,出台政策,正确引导和大力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效减轻金融抑制。具体措施是,政府组织人员全面调查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与农业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支农贷款扶持政策,运用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有效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和社会富余资金更多投放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领域,为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企业发展、农村社会发展等提供资金支持。

追求盈利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在缺少政府引导与支持的情况下,吸纳农村存款资金之后,不会自愿过多地将资金投入到农村,因此,政府应出台政策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资金投放。同时,大力支持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银行以及乡镇商业银行发展,使这些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范围主要为农业发展、农业企业发展和农村建设等。此外,借助政府建设资金投入和结构调整,倾向性地将政府建设资金更多投到农村特别是山区农村,带动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流向农村。在此过程中,加快农村社会环境、投资环境、消费环境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增强资金留在农村农业的比例、增强外来资金投入的吸引力与吸纳能力。同时,不断完善农村资金疏导和回流机制,有效促进资金流向并留在农村。

(二)完善担保机制与农业保险体系,增强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从发达国家农村金融发展实践来看,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都得到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由财政资金投入和引导,建立农村贷款抵押担保、农业保险等金融风险分散与防范机制。例如,法国、瑞典和西班牙等欧洲发达国家,政府为农民缴纳农业保险或对所缴纳的农业保险费基于50%~80%的财政补贴;日本政府则建立了“农村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与“农户信用保险公库”等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为农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借鉴发展国家的经验,山东省政府应出台财政资金使用政策,拿出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农村贷款担保机制和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不断增大金融机构对农村贷款的风险防范能力,从而有效提高其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

(三)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发挥民间金融的支农作用

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民间金融还将是山东省农村筹集资金的一个重要渠道,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支持作用,因此,政府不能由于部分民间金融的不规范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全盘否定民间金融的作用,而应积极引导、规范民间金融活动,使其与正规金额一起共同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应结合民间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规范其资金获取方式、资金投放方式、利率水平、契约关系等,做到有法可依;建立民间金融经营管理活动跟踪制度,对民间金融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定期调查与回馈分析,密切关注其发展动向;运用财政资金引导民间金融资金投向高收益的农业特色产业企业,促进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对合法的民间金融经营活动给予政策保护,使其获得合理回报。

[参考文献]

[1]李勇,孙晓霞,陈景耀,韩向荣.关于完善农村金融制度加大对三农金融支持若干问题的思考[J].金融研究,2005 (11):1-10.

[2]宋磊.山东省农村金融服务的调查与思考[J].海南金融,2011(1):85-88.

[3]李雪.山东省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增长关系研究[D].吉林大学,2010.

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系;金融改革;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1.39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1-104-02

在我国,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农村经济相对落后且发展不平衡,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成为我国发展经济、实现小康社会所面临的一个不可逾越的问题。农业基础地位薄弱、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两极化以及农民收入持续偏低等现实问题均反映出农村金融改革的急迫性。

一、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特点

(一)非生产性的金融需求

经许多学者研究发现,目前我国农村的金融需求绝大多数并非为生产性用途,而是用于一些特殊场合。“小农借款,无论是借自亲戚、邻居,还是高利贷、当铺或典买土地者,几乎都是为了应付急需和活命”(黄宗智),相比之下为投资、生产是比较少见的。由于这些非生产性需求具有刚性,短期内难以周转,金额相对来说较大,且农民收入低、缺乏抵押品,此外,这种需求也具有“救急”的性质,所以导致借款方会收取高额的利息。

(二)农村经济发展落后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严重落后于城市,其速度十分缓慢,加之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农业经营分散、农村教育水平低下等因素,导致城乡居民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然而,农村金融的运行需要消耗很高的进入费用和交易成本,农村经济只有发展到一定阶段才足以支撑该成本。金融功能的发挥,即风险分散、便利清算与支付、资金筹集、监管与分配、储蓄动员等功能的发挥都是需要付出成本的,经济的增长为金融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盾支持,如果没有经济的支持,金融体系将不可能提供任何更多或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三)农村金融资源的脆弱性

我国农村金融资源开发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其中政府始终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具有政府主导型和供给强制性的特征。此外,我国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具有明显的城市化倾向。国家经济政策的安排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农村金融,现阶段,我国金融制度安排是倾向于工业化、城市化的。作为国家金融的一部分,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也必须服从于城市化的目标,由此导致大量的农村金融资源通过财政渠道和金融渠道流出农村经济领域。

(四)农村金融保险发展落后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保险业发展状况十分萧条,基本上处于日益萎缩的局面:从1993-2003年我国农业保费收入从近6亿元下降到4亿多元;2003年我国农业保费收入仅占全国保险业保费收入总额的0.081%;农产品期货市场品种单一,其分散风险的功能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一般来说,风险与收益呈正相关,农村金融的运作比城市金融具有更大的风险,理应收取较高的风险补偿。但是由于农业生产季节性较强,容易受自然资源和自然灾害的影响,由此导致了农业保险高赔付率、高风险的特征。此外,业务经营的费用支出以及农业保险风险的发生具有地域性和集中性的特点,使得我国农业保险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相关保险服务难以展开。

二、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机构数量较少且地域分布不均衡

一方面,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由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组成,然而真正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只有农村合作银行。农业银行自上世纪90 年代以来,在经营转型、减员增效过程中撤并了大量乡镇级分支机构;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在乡镇一级没有开设分支机构,与农户没有直接的信贷往来关系;邮政储蓄银行数量近年来虽然有所增加,但其主要以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服务对象。

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分布密度低、覆盖范围小,偏远一级乡镇农户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其布局严重失衡。银监会制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全国35个省(区、市,除外)/计划单列市计划到2011年全国完成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其中村镇银行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但是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仅为786家,其中村镇银行726家,贷款公司10家,农村资金互助社50家。农村金融机构在东部沿海地区相对完善,有的地区甚至村里都开设有金融服务机构,而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分布数量较少,各大商业银行纷纷从农村地区撤出,真正服务于“三农”的村镇级的金融机构大量缺乏。

(二)部分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理念无法满足现实需求

现阶段,我国部分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理念滞后、缺乏自主创新意识,导致现有的金融产品种类无法吸引农民投资。举例来说,小额信贷是为农民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具有灵活、方便、快捷的特点,但是缺乏系统的信用评价体系,流动性差,不能满足农户贷款的全部资金要求。而除了小额信贷以外,其他创新型金融产品很少,农民获得融资的方式有限。此外,农民对农村金融机构缺乏深入了解,以村镇银行为例,作为新兴事物,农民存款没有安全感,所以吸收存款困难。但是,作为资金提供方,村镇银行可以提供更为方便的金融服务,因此面临着很大的贷款需求。这一资金资源短缺和需求过多的矛盾严重制约了它的发展。再者,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在办理信贷时过分强调风险、信贷权限集中、审批周期过长、手续繁杂,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难以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需求。

(三)当前农村金融供给短缺,农村资金大量外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偏向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道路对农村金融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农业银行更多的向城镇扩张并设置分支机构,开展各项业务。另一方面,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也开始吸收农村资金,开展城镇企业贷款,由于农民单笔贷款少、分散性强、偿债能力不稳定, 与金融机构的经营目标不符,导致其吸收的农村资金远远超出在农村投放的贷款。多年来,农村邮政储蓄只存不贷,使得大量的农村资金外流。自我国加入WTO之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点保护国家粮食储备的资金供应,粮食收购、调销环节的资金需求由市场决定,与之前的“敞开收购”相比,贷款总量将逐步缩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其政策的发挥。此外,由于缺乏竞争机制,农村合作银行在农业银行淡出后基本处于垄断地位。在贷款利率浮动方面,农村合作银行除小额农贷外,贷款利率较多执行50%~80%不等的上浮,农村金融市场规模效益低于城市金融,盈利能力较差,单纯依靠市场调节容易造成农村资金流失,进而导致大量金融机构退出农村金融市场。与此同时,严格的金融市场准入制度加深了农村金融供给的短缺。肖和麦金农说过,金融发展的落后究其原因在于金融抑制,这在我国表现的尤为明显。

三、相关政策建议

(一)政府应根据市场经济原则引导农村金融改革健康有序发展,使农村金融市场朝着竞争性、实效性、充分性的方向发展

在农村金融改革方案中,政府不应该采取强制性措施来强制资金回流,而应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将经济发展的重心转移到农村,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合理统筹城乡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诸如交通、水利、电力等,改善农村金融市场整体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还应建立起完善的风险补偿机制和相关法律体系。与此同时,还应尽快建立起因国家政策和自然灾害而形成的金融不良资产的补偿机制,加快农业保险体系建立,逐步建立农村政策性保险机制,完善担保法,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二)鼓励农村金融创新,在农民中广泛普及金融知识

政府应实施农村金融创新鼓励政策,培育农村金融市场,改变目前农村金融产品种类单一的局面,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农村金融的需求不足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金融机构未能提供满足农民多样化需求的金融产品,所以,金融机构应从农户资金“需求急,频率高,金额小”的特点出发,简化相关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建立系统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农户,可以适当提高其贷款额度,或者采用授信额度的方式,使农户在额度范围内可周转使用。此外,还应根据实际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出一些新型业务,在金融较为发达的农村地区,开展理财与投资服务、推广银行卡等业务。相关部门和机构可以利用发传单、贴海报、公开讲座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农民充分了解农村金融机构的职能与经营业务范围,了解贷款的方式、条件与渠道,为扩大农村金融需求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多样化发展农村金融机构,加强监管措施,从根源上防止农村资金大量外流

在发展过程中应该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实行适度宽松的市场准入机制。同时,各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各项业务的监管,严格规范农村资金的使用范围,防止支持农业发展的资金通过各种渠道流出。争取使城市资金流入农村,把农村资金留在农村,激活农村金融市场。通过税收、再贷款等手段对农村金融机构涉农业务给予优惠,并对其在一定时期内的利润损失予以补贴,降低其经营中所遇到的风险。也可采取更为灵活的措施,如适当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状况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农村金融发展作为我国金融发展的重要环节,其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的高度重视。必须从根本上有节奏的调整经济的发展重心,采取鼓励和扶持的政策,增强自主创新意识,保持与时俱进的势头,切实服务广大农民群众,只有这样,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才会迎来崭新的明天。

参考文献:

[1] 王军强.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J].金融经济,2012,(04).

[2] 方晓燕.农村金融困境:一个基于金融创新视角的分析[J].特区经济,2007,(02).

[3] 熊德平.农村金融与农村金融发展:基于交易视角的概念重构[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7,(02).

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维西县 特色农业 金融 路径

一、维西县特色农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西北部,迪庆州西南端,“三江并流”腹地。全县总人口15万多人,有傈僳、汉、纳西、白、藏等民族。辖10个乡(镇)3个居委会、79个行政村,农村人口占91%。境内海拔3000米以上的山峰有164座,平均海拔2340米;有河流263条,高山雪融湖28个;气候冬长无夏,春秋相连,仅有冷暖、干湿和大小雨季之分,年平均气温11.4℃。高低悬殊的海拔,分布不均匀的光、温、降水,形成了特殊的立体气候,适合各种植物生长。近年来,在政府的引导下,傈僳族农户积极开发特色资源,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一)药材产业发展初成规模

近几年来,维西县按照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要求,结合境内地貌和气候特点,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引导、扶持农民发展药材产业,让农民实现增收致富。截止9月末,维西信用社向137户药材种植户累计发放638万元,余额588万元,农行向药材种植户发放贷款24万元。目前,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20000亩,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500元增加到2700元,个别基地还成立了中药材种植协会,通过“农户+公司”形式,一方面解决销了路难问题,一方面将规模做大。

(二)冰葡萄产业发展步伐加快

葡萄种植是一项高投入高回报的产业,技术要求比较高。叶枝镇政府将美国高产葡萄引入叶枝,同时塔城引入了冰葡萄,并建立了葡萄种植示范基地,以公司+农户+基地的模式发展葡萄种植。维西县金融机构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截至9月末,向95户葡萄种植户累计发放269万元,余额254万元。到目前已有72户种植冰葡萄470亩,亩均收入2800余元,现库存总苗木价值达70余万元。叶枝镇梓里村目前种植面积达320多亩,年产葡萄32万多斤,亩均收入2900余元。

(三)核桃产业发展取得成效

为切实加快核桃基地建设步伐,截止2012年9月末,信用社辖内11个网点累计办理金碧惠农卡80张,发放小额信用贷款120万元,县农行向核桃种植户发放贷款18万元。较好的解决了农户难找保证人的情况,解决了农户的资金需求。值得一提的是,在塔城信用社的大理支持下,哈达村大力发展泡核桃种植,全村共推广种植100多亩,并建设了苗圃基地30余亩,目前已完成泡核桃苗的嫁接移栽32亩50万株。同时哈达农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通过从漾濞县引进技术人员,积极开展泡核桃苗的嫁接移栽,目前储备有价值170余万株的苗木,总价值达到30余万元。

二、维西县特色农业发展产生的效应简述

一是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强了产业发展后劲。特色产业的发展,使农业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增强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后劲;二是拓宽了农民的收入渠道。特色农业的发展,农民由过去的单一经营收入向现在的多种经营收入转变,收入渠道不断增多,收入不断提高;三是培养和锻炼了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从哈达村民小组、梓里村民小组的情况看,通过特色产业的发展,全村涌现出了一批致富带头人,他们在自身致富的同时,也带动了全村百姓的增收致富;四是特色农业的发展,直接带来百姓思想观念的转变。百姓在培育、发展特色产业的过程中,传统的思想观念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商品意识、科技意识增强,劳动者的技能得到提升。

三、维西县特色农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生产规模小,产业化起步晚,产业链条短,技术含量低,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不高,由于企业还处于创业初期,受生产技术、资金、市场等因素影响,短期内难以做大做强。特色产品在市场上难以占领优势地位、未形成规模效益。经营方式以粗放型为主,生产较为分散,水准参差不齐。生产加工工艺落后,新产品、新品种研发不足,影响市场竞争力和特色资源的有效开发。二是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因从事特色农业主体缺乏自身资金、技术含量不高、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较低,政府和银行对其资信把握不足。同时,特色农业本身招商引资项目少,造成政府投入有限,信贷投放力度小,融资渠道不畅。三是市场观念差,产业经营者商品意识、从产品到商品的转化率低,经营者对市场需求预测不准、市场营销观念不强,仍摆脱不了小作坊式的思维模式。四是交通基础设施相对不发达,一定程度上制约产品的销路。维西县大部分村地处山区,交通不便。不少山区,虽然发展特色农产品的地理条件较好,但受交通等因素制约,增产不增收。据调查,今年,由于德维二级公路的修建,导致交通不畅,出产的葡萄因为不能及时出售大部分腐烂在果地,种植葡萄的农户全部亏损,大部分农户连日常的家庭开支都成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叶枝信用社、塔城信用社立即组织人员为全部受灾农户办理贷款展期,切实解决了果农的困难,随着二级公路的完工,两处葡萄基地已经开始走上正轨,果农经济收入也一步步在增加。五是金融机构对特色农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不够。维西特色农业经济基础薄弱,资金实力不足,难以实现规模化和产业化、特色化、市场化,银行对特色农业的信贷投入不能完全满足其资金需求。银行对特色贷款也存在一定的顾虑,据调查了解,2004年维登乡、白济汛乡在政府的推广下种植重楼,农户与公司合作,信用社累计向农户发放贷款45万余元,但经过一年的实践,由于政府与合作公司的问题,导致药材公司解除合作合同,农户种出的重楼找不到销路,所有投入全盘亏损,无力偿还信用社债务,信用社经过长时间催收,只收回部分借款,其余28万多元全部成为不良贷款,为信用社业务发展造成了重大的阻碍。虽然2012年上半年政府财政资金帮助信用社社消化了该28万余元的历史包袱,但信用社社对支持特色产业发展依然贷款存在一定的顾虑。

四、维西县特色农业发展的支持路径

维西县特色产业的发展,政府引导是关键,龙头带动是重点,金融支持是后盾,三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要使特色农业产业出效益,就必须走规模化、品牌化的道路,集中人力、财力、资源优势,把“特色”做大、做强。

政府引导是关键。特色农业产业分布面广泛、涉及面复杂、参与面众多等因素,要想这一产业得以稳步的发展,没有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引导与扶持,实难成为支柱!一方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现有基地为依托,积极发挥基地的引导示范作用,对特色农产品开发加工的企业进行改造,以招商引资、个人独资等形式,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龙头企业。另一方面要搞合作扩大规模。目前,在政府部门的领导下,县供销合作社指导成立了维西品贵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美洛村360户农户中,有136户加入了合作社,共种植35亩虫娄、150亩玛咖、100亩秦艽、100多亩木香。全县供销合作社已发展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20个,入社农户2000多户,带动农户9337户,约占全县农户的1/4,药材种植面积达到39300亩,年产值9825万元。下一步,政府应多组织农户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通过几年时间,有计划地对农户开展培训工程,使农户掌握了3至5项实用技术或技能,提高整体素质。要进一步加大对资源优势强,产业特色浓、市场潜力大、产品附加值高的特色产业进行重点培育,使之成为产业辐射面广,能带动一方百姓致富的重点产业。

龙头带动是重点。特色农业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国内外市场、一头连着千家万户,具有引导生产、开拓市场、深化加工、提供服务的综合功能,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强大的辐射带动功能。而龙头企业发展缓慢,已经严重制约了维西特色农业的发展,是目前维西县乃至全州发展特色农业的桎梏。应树立品牌意识,加大特色产品研发,通过产品深加工、改进包装、丰富品种、提高质量、增加附加值,把具有维西特色的各种品牌真正树起来。龙头企业应加强企业合作和宣传力度,利用每年一度的阔时节、火把节等县内重大节日进行宣传,提高维西特色优质产品的知名度。鼓励多种经济主体投资特色产业,对示范带动性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培育成有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农村金融改革财政政策社会公平

我国是世界上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众多,且农业作为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重视其金融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金融改革体系,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1]。但在改革过程中,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金融弱化”等问题,在市场经济调节的前提下,很多金融机构不愿意涉足农村等经济落后地区,其只愿意在农村地区“吸储,而不愿意向农村地区放贷,因此,资金大多流向经济效益高的发达区域。但我国政府逐渐意识到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性,并提出鼓励农村地区积极探索改革,加快农村地区金融制度的创新等政策,以期深化农村地区金融改革。

一、农村金融体系的概况

农村金融体系由很多农村金融机构组合而成的一个为农村、农业发展通融资金的有机整体,分为合作金融、商业金融和政策金融[2],其中合作金融是指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们因共同利益而自愿参股,在资金上互相帮助、互相融通的一种特殊资金融通方式;商业金融主要是指商业性质的银行对农业地区发放贷款,如地区商业银行等;政策金融是指在贯彻政府经济政策的前提下,不以商业性的标准为原则,而以国家的信用为根本,在农业的相关领域进行资金融通,保护、支持农业的生产,提升农村地区人民收入,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一)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状况及发展态势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主要以改革开放为界限,在改革开放以前,农村金融体系主要分为以下两个发展阶段:一是以后,在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同时,也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彻底改造,形成新的农村金融体系,到1951年,成立“中国农业银行”,且第一次提出要“帮助农民、深入农村、发展生产、解决困难”的方针[3];二是1953年成立农村信用社,与农村供销合作、农业互助合作一起称之为农村合作化的3种形式[4]。在1979年改革开放以后,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首先1979年—1993年,形成农村信用社的主体地位;其次1994年—1996年,开始构建农村金融体系新框架[5];最后1997年—至今,形成多元化的农村金融市场组织,目前农村金融体系由正规和非正规两种金融机构组成,其中正规的金融机构有非银行类和银行类两种;非正规金融机构有农村合作基金会、民间私人借贷组织等,农村金融体系的主体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该三大金融机构形成了现在农村政策金融、商业金融和合作金融分工的农村金融格局。结合农村金融体系发展趋势可以发现,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逐渐增多,但仍旧以政府金融为主,其他金融机构在农村区域的发展前景仍然不乐观,必须加大对相关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繁荣农村地区金融机构。

(二)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存在的农村金融问题是需求得不到满足,存在金融抑制现象,且农村地区金融的市场特征需求群体呈现出多元化趋势,表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金融需求群体广泛,有小微企业、农户、有农村个体户等最主要的金融服务是短期经营性贷款需求及少部分的资金结算需求[6]。但由于该群体满足贷款新要求的信用担保能力有限,对其投放的风险保障程度较低,形成了被金融机构边缘化的群体特征,如我国某农业大省,其全省的农村信用社存款数量仅仅占到全部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35%左右,但是其“支农贷款”却占到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90%以上,从数据可知,农村大部分资金支持都依靠单一的农村信用社,这很难满足该省农民、农村、农业对金融的需求;其次,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多元化。由于我国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现象,即城乡差距、地域差距等,除了存贷款这最基本的金融服务需求外,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还需要一些理财、信息、管理等相关服务的需求。因此这就体现了金融工具的多元化,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工具太过单一[7],只能体现存贷款业务,金融创新工具基本无法进入到农村市场。

二、市场经济视阈下进行农村金融改革的原因

由于农村金融机构所处客观经济环境和自然条件的差异,经济落后地区的金融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制约的因素及程度远远超过发达地区,以致出现发展缓慢、停滞不前的现象。但是,在当前国有商业银行、保险行业、理财机构逐步向落后的农村地区靠拢的情况下,大大丰富了金融市场,因此,必须立足于市场经济视角,深入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协调国民经济发展[8]。

(一)农村金融体系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对于农村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先应深入分析其出现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首先经济原因,农村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相较于城市更低,其生活来源较少,部分落后地区完全依靠土地、山林,因此农民增收困难,很多农村金融机构无法融资或者融到优质资金,阻碍了农村信用社等机构的基本功能;其次政策原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农村金融体系的支持力度不一样[9],支持“三农”发展的效果不明显;三是农村地区的金融监管制度不完善,使得部分非正规金融机构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主力军,但该类机构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较低,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国家金融政策的实施。

(二)影响农村金融发展的具体因素

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特殊性,提高了农村金融机构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不仅需要面临政策风险、市场变化风险,也要面对不定期的自然风险,因农业的生产周期较长,在其生长过程中,任何形式的自然灾害,如病虫害、洪涝灾害、干旱等,都有可能让农业生产完全覆没。此外,农产品上市期间,同一种农产品会在同一时间大量涌入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价格的波动,即使有农产品的期货市场,但也只能规避某一时间段的风险,而且个体农户无法参与到规避过程。影响农村金融发展的因素还有土地产权,产权是以法律法规为基础,通过经济所有制表现出归属的一种形式,主要包括使用权、支配权、占有权、收益权和所有权[10],目前,我国农村的土地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只拥有土地的经营权,而没有处置权和所有权,无法对土地进行买卖,因此,农民需要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时,不能提供法定的相关抵押品,且集体也没有权利帮助农民进行抵押。

三、市场经济视阈下进行农村金融改革的途径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农村地区金融业务逐渐增多,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应首先明确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方向及思路,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政策,规范农村金融市场,基于市场经济视角,建立公平的竞争平台,坚持从农民最基本利益出发,积极为农民谋福利,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一)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创新农村金融制度

针对农村经济状况,应适当创新农村金融制度。首先,对农村现有土地制度进行创新,将流转权、用益权和担保权赋予承包土地,但也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的关系。地方政府可以颁发土地使用权证、集体的土地证,对农民居住的房子赋予抵押权、担保权等金融功能,拓宽农民财产收入途径。政府可以成立专门的平台,用于土地流转和农村房地产交易,设置科学的交易双方准入门槛,防止土地流转的非农趋势,保障农村用地的合理性,并确保农村房屋建筑的资本属性;其次,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政府应积极宣传农村金融新体系,改变农民对金融的“狭隘”看法,使得农民深入了解金融产品,并主动获取金融机构的帮助。此外,金融机构也必须建立起完整的内部管理体系,立足于区域实际发展情况,更好地服务于“三农”。

(二)增加财政支持力度,做好相关惠农工作

政府在农村金融机构改革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基于市场经济视角,必须增加财政对农村金融体系的支持力度,做好相关惠农工作,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开展:第一方面,科学设置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完善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配备齐全的金融设备,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与农业其他建设相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量大,且维护成本、投资成本较高,大部分商业性银行不愿意承担甚至无法承担这些领域的投资,因此,政府机构必须发挥宏观调控职能,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支付的硬件环境;第二方面,增加农村地区的资本供给,政策金融应根据国家农业政策,加大对农村等落后地区资金的注入力度,结合地区农业发展优势,重点扶持综合农业,转变农村地区经济结构,促使农村地区经济往产业化方向发展,通过发行中央银行的再贷款,保障农村地区资金的充足供给。

(三)立足农村金融市场,创新农村金融产品

农民群众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农村金融机构,如农商银行等,应增加服务手法,结合农村客户意见,推出价格合理、种类丰富、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开办个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减少金融活动中的工作环节,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不断挖掘潜在优质客户,并准确定位农村金融机构,必须注重其社会责任,帮助低收入家庭和创业家庭,坚持服务于“三农”,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前提下,制定灵活的贷款制度,不仅满足农户对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也保障贷款的利息收益。此外,也应健全农村贷款制度,完善农村信用体系,稳定农村金融市场,加强农村金融监管,政府可以设置专门的再担保制度,进一步保护农村金融机构,防止出现农民无家可归、无地等情况,采用财税手段,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投入农村金融建设。在科学技术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可以引入现代化金融监管产品,动态监测农村金融市场的变化,做好相关风险的防范,确保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稳定。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在提升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同时,也对其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政府重视“三农”问题的时代背景下,农村等经济落后地区必须抓住这一机遇,建立健全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金融体系,基于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化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形成一个平等竞争、广泛覆盖、功能互补、定位合理的农村金融平台。政府也应加大对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视程度,适当增加财政支持力度,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推出创新的农村金融产品,完善相关的农村贷款和存款制度,建立农村信用体系,辅之以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政策,稳定农村金融市场,加强对农村地区的金融监管,提升农村地区经济水平,缩小城乡差距,将更多资金引入农村地区,支持农村的经济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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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陈一洪.利率市场化改革与城市商业银行风险——来自42家城商行面板数据模型的经验证据[J].金融监管研究,2015,No.4812:1-15.

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金融体系的运作状况和发达程度及其效率高低决定着储蓄向 投资 转化的数量和质量,从而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速度。我国农村现存的金融体系的缺陷已成为制约解决三农问题的瓶颈,阻碍了金融与经济的良性循环,已无法适应 农业 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要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目的出发改革农村金融体系。

一、金融体系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金融是经济增长的命脉,资金的融通和有效配置对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一个地区的金融体系又是制约其资金有效配置的关键。这里的金融体系,主要是指 金融机构 与金融工具的相对规模、经营特征和经营方式等。金融体系的运作主要是通过提高储蓄、投资总水平以及有效配置金 融资 源来促进经济增长。下面主要应用简单的内生增长模型来分析金融体系的运作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机制。

假定在一个封闭的区域内, 人口 和劳动力规模是静态不变的,不存在技术进步;一定时期内投资的折旧率为δ。在这些假设条件下,总产出是总资本的一次线性函数:

Yt=αKt(1)

其中,α为资本的边际产出率。根据t+1时期的资本总额等于t时期的净投资减去折旧,则有:

变形后可得:

Kt+1/Kt=It/Kt+1-δ(3)

由于农村金融机构在动员储蓄并转化为投资的过程中会有一定的资金上存中央 银行 或以存贷利差等形式被银行吸收,这样1元的储蓄只能转换为小于1元的投资,假定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比率为θ,则有θSt=It,根据(1)和(3)式可以得出t+1时期的经济增长率:

gt+1=Yt+1/Yt-1=Kt+1/Kt-1=It/Kt-δ(4)

由于θSt=It,储蓄率s=St/Yt,则(4)式又可转化为:

gt+1=θSt/Kt-δ=AθSt/Yt-δ=α(sθ)-δ(5)

可见,经济增长率与资本的边际产出率α、储蓄率s和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比率θ密切相关,金融体系的运作正是通过影响这三个指标对区域经济增长产生作用的。

首先,金融体系的完善可以提高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比例θ,进而促进经济增长。在把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过程中,金融机构要消耗一定资源以维持自身的运转并实现利润,从而使1元的储蓄在向实际投资转化的过程中总小于1元,差额部分以存贷利差的形式流向金融机构。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健全就是通过改革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促进金融体系内各主体的合作和有效竞争而提高其运营效率,从而提高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比例θ,促进经济增长率的上升。

第二,金融体系的改革有利于资本边际产出率α的提高从而促进经济增长。金融机构的资金融通功能就是把动员而来的储蓄资金,通过选择、比较和评估不同企业与项目的融资需求,将资金贷给那些信用好、项目投资回报率高、风险相对较小的企业,从而提高了资本的边际产出率α,达到了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第三,金融体系的优化可以改变储蓄率s,促进经济增长。良好的金融体系不仅可以方便居民进行储蓄,而且可以通过 金融创新 改进的结构有利于提高居民储蓄的收益,增强居民储蓄的积极性,更好地动员储蓄,即提高储蓄率s,进而增加投资所需的金融资源。

二、我国现有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对地方经济增长的影响

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中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制度的农村金融体系,其面临的一些问题及对其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一)政府政策性 金融 支持弱化

作为弱质产业的 农业 和弱势群体的 农村 中小企业、农户,对于国民 经济 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其金融需求不能完全依靠 市场 来解决,理应受到国家政策性金融的扶持。但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 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基本上是一个粮棉油的收购银行,主要发放粮油贷款,业务和资金来源非常单一。而急需政策大力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设施等“ 公共 物品”却得不到足够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也就是说信贷资金没有配置到 投资 产出率(α)较高的企业或项目上,进而导致农村经济的发展处于很低的状态。

(二)农业银行资金投放减少

农业银行受自身利益最大化驱使,其资金投放逐渐从以农业为主转向以城市 工商 业为主。资金的趋利性、信息不对称及无规模经济的客观现实使得农业银行不愿将资金投放到期限长、见效慢、风险高的农业项目,以及规模小、分散、缺少抵押担保的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上。现在,农业银行的农业贷款只占10%,从本质上讲它已经不是一个农业银行,其支农作用也越来越弱(θ减小),没有起到对农村经济发展应有的资金支持。

(三)农村信用合作社名不副实

合作制实际上是一种产权制度安排,而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自产生那一天起就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性质,在历次制度变迁中演化为政府部门或国家银行的附属机构,产权不明晰,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沉淀下了大量不良资产,“信用合作”有其名,无其实。其沉重的 历史 包袱和落后的 管理 技术使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比率(θ)较低,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邮政储蓄外流

邮政储蓄网络覆盖面很广,但对农村居民只存不贷,这只是大量资金源源不断地从农村涌向城市。全国邮政储蓄现在接近9 000亿,其中,65%来自县和县以下地区,乡镇及所辖农村占34%。转存人民银行零风险的高利差使邮政储蓄大肆揽存,使本已严重“贫血”的农村“雪上加霜”。农村储蓄无法顺畅地汇流向农村投资(θ),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五)活跃的民间金融活动被压制

由于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缺陷,已滞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金融“空洞”,民间借贷应运而生。虽然目前只能以“灰色”或“黑色”的形式存在,表现却异常活跃;从1986年开始,农村民间借贷规模已经超过了正规信贷规模,而且每年以19%的速度增长,农户借款中民间借款所占的比例超过70%。但由于政府视其为非法金融活动,屡次取缔或禁止,使民间借贷风险大, 成本 高,无法形成气候。

三、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以促进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农村金融体系作为农村金融制度的基础结构,是农村经济增长的关键。要实现加快农民收入增长以及缩小农村与城镇差距的目标,离不开一个有效运转的农村金融体系。农村金融体系改革不能只从形式上小修小补,必须从促进经济发展的金融因素入手,建立一个更有效率和活力的农村金融体系。

第一,建立政策性金融的 财政 补偿机制,为农村经济提供更多政府层面的支持和保护。第二,完善邮政储蓄,建立农村资金回流制度,从而实现农村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和提高经济增长率。第三,大力发展农业 保险 ,分散目前由农村信用社独立承担的农业系统风险和 社会 成本,维护农村金融体系的稳定。第四,建立公平而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引导民间金融规范化经营,使之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增长服务。

参考文献:

[2] 谭建学.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因素分析[J].西南金融,2005(12).

[3] 王娟.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战略构想[J].农业经济问题,2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