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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解决途径
1.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及分析
1.1建筑施工单位和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有的建设单位和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安全行为不规范,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事,规避政府监管;有的建设单位不依法进行施工图审查、不依法招标和报建、不依法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有的建设单位还违法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甚至个人。这些现象都造成了建筑施工事故频发和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有的设计单位的安全行为不规范,有的设计单位挂靠的人员多,设计质量难以保证,违反强制性标准的现象屡见不鲜;施工图审查后随意迁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擅自变更,降低要求,从而埋下了安生事故的隐患[1]。
1.2安全教育培训滞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数量相对较少,综合素质较低,达不到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得安全管理工作薄弱。另外,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大部分一线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缺乏基本安全知识,其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低下,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比较滞后,导致大多数人未经培训就上岗。有的工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虽然齐全,也记录了教育培训等内容,但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流于形式。
1.3安全监督不到位不能否认,一些监督执法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不高,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有的甚至。有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不积极主动执法,不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监督责任[2],不强化责任监督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日常巡查职责,致使规避监管行为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制止,安全监督不能及时到位。已纳入监管的项目,对事故隐患查处不力,措施不坚决、整改不到位,致使各种安全事故隐患无法及时消除。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及对策探析
2.1加强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保证体系,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工作方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重点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做到安全生产组织到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一些专业管理人员需要学习和掌握安全法规、劳动保护与消防、中小型机具、土方作业、现场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垂直运输设备、模板工作、起重吊装、文明施工、现场急救等安全常识。加强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是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根源。针对务工人员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缺乏自我防护意识等现状,充分利用民工学校等教学资源,对建筑工人的建筑工程基础知识、安全基本要求进行强制性培训;鼓励技术工人参加技术等级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通过劳务交易,规范劳务承发包行为,杜绝闲散零星劳力上门推销或无合同上岗现象。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每年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时间必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抓好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的基本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安全教育要注重实效,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
2.2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法规和运行机制健全的法规要靠健全机构和高素质的人员去执行。所以,必须进一步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运行机制,加强各级监督机构的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监督管理执法队伍。企业每年初要制定安全教育计划,特殊工种、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对新工人的岗前培训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对全体员工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地学习《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方面的有关标准及常用知识。同时,执法监察机构同时要打破过去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只管施工单位的单一管理模式,依据法律、法规,不但对施工单位实施监督,还要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和处罚,依法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行为,落实他们的安全责任,使工地安全生产管理齐抓共管[3]。
2.3坚持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筑施工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本企业所有在建项目进行自查自纠,针对薄弱环节,提出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特别要针对易发生事故的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进行重点检查。安全检查应做到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必须果断处置。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跟踪监督,直到彻底消除为止。检查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项目要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安全工作做得差的项目要进行批评与处罚。总之,安全生产是建筑施工企业永恒的话题。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严峻的安全形势所带来的挑战,从而积极探索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创建和谐社会的氛围中创造良好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
参考文献:
[1]全裕利.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J].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7
关键字: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U227.6 文献标识码:A
一、目前我国建筑工程中安全管理的现状
安全管理问题层出不穷,从根本上来说就是没有处理好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而造成的。分析来说,首先是建筑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者和基层施工人员素质相对低下,其中基层施工人员大部分由低水平的农民工构成,文化程度相对低下,致使管理者无法对施工队进行合理管理。其次缺乏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这滞后了施工过程中解决建筑安全技术问题的工作。再次是我国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后,建筑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技术及用具都还只停留在初级阶段的使用,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机械化的程度还很低。
1998年我国现行的《建筑法》颁布出台了,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走上了法制的道路;奠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科学管理的基础。虽然有法律做保障,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着很多不足。从领导阶层到基层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长期漠视,没有充分重视生产工人合法的权益。而在生产过程中,一线工程工人由于缺乏安全知识、淡薄安全意思,不重视自身的劳动保障权益。因此,在工程实际操作中违规操作机械设备、违反劳动规章制度、违章指挥而造成安全事故。
我国颁布了施工安全、保护劳动者等很多有关建筑业方面的法律条规,但并没有构建完善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安全行为与责任没有规范化,现行的建筑安全管理规定不能对其提供保障。同时存在着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管理,操作性不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不够具体等问题。
二.怎样加强建筑工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一“以人为本”做好生命安全保护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任何一项都不可以缺少人的参与,施工人员、管理人员、设计人员都是主要的参与对象,因此,要做到以人为本,加强建筑工程中人员的生命安全保护。
做好以人为本最关键的是做好人员的安全思想工作,提高广大人员的安全意识,抓好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是从最基本的思想教育上向施工管理人员和基层施工人员灌输安全思想,从而从思想意识上产生安全防范意识。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大力发展,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追求越来越甚,衣食住行缺一不可,尤其是目前人们对住房条件的要求。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对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需求越来越多,农村充斥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其中一部分就成为了一线建筑工人,建筑业市场解决了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工的施工安全教育,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都相对低下,农民工的整体综合素质很令人担忧。
建筑业的农民工,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知识知之甚少, 由于知识缺失造成农民工主观上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漠视.其实我们喊了许多年的安全教育,其中政府相关部门也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建筑劳务市场的现状就象一个多口的漏斗,仍然疏于监管。所有的安全教育都漠视了一个关键性的现实情况,一派欣欣向荣的建筑业,因为基层施工人员的缺失造成用工荒,供求市场的失调,所以注定上述安全教育只会流于一种形式。
针对这种现状,加强安全教育措施及水平,要不断努力改变安全教育目前的状况,采用责任管理制度,实行分级负责分级教育。从农民工转化为建筑工人要有一定的制约标准,在达标后才可参与工程施工。加强施工人员学习建筑工程的安全风险知识。建筑施工单位在选择劳务工或选择劳务公司后,对其人员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一线工人,强化施工工程的安全风险意识,学习技能满足具体作业安全要求。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各级政府应勇于担当起对农民工的安全基础知识教育的职责。特别是务工人员所在地获收利益的政府,要对其进行初级培训教育。
第二、要落实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适应市场需求,要改变现有不合理的管理制度。现行的管理机制混乱不堪,各施工单位水平相差甚大,而究其最主要原因是现行管理机制严重落后于建筑业的快速发展,不能适应高速发展的经济生活,造成了目前的困局。一方面来说,相关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条令规范由于时间长久,数据测量不能应用于现行的施工工程,限制了工程安全,造成政令不通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失控的被动局面;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建筑行业一直存在看重经济效益,轻施工安全、轻安全保障、轻文明施工等问题,面对被动的建筑安全缺失局面无从下手。
在实际的现场施工要严格参照我国规定的《建筑法》、《安全生产法规》等一系列法规对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紧跟时展不断加紧制度发展。要把安全生产责任确定到各个负责人,实行明确的奖罚制度,把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各个机制之间有效的结合在一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班组检查。提高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工程的安全保障体系维护。
第三、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满足实际需要
建筑施工现场普遍存在缺乏高效的管理人才,建筑工地人员流动快,成动态趋势,需要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率,提高施工工程进度。但是大部分施工现场并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对施工地点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有的施工现场有少数施工安全员,但人员的施工安全知识和业务素质相对较差。监管和指导安全管理的责任是建筑主管部门肩负的,并且要确保施工人员掌握防范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的基本技能,规范操作。
加强和规范现场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管理机构的监管机制,增加管理人员素质修养。安全管理部门要重视文明施工意识宣传,抓现场场容场貌、硬地化、通道、材料堆放、工完场清、排水系统、封闭管理,重视现场防火和施工现场标牌的设置,高度重视和规范生活设施。严格管理,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质量,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安全。
三、结语
如今建筑经济快速增长,各个工程建设中都会遇到施工安全的问题,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人际交往状况日益复杂及社会经济的严竣考验,必须重视建筑工程的理论研究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相结合,使理论更好的指导实践,从而使安全管理走上科学化的道路。加强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体系。建筑施工安全现状的严峻惨烈,要求我们必须脚踏实地的认真分析对待。要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民生命安全,落实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并积极制定建筑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我国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准则,为建筑工程施工提供政策保障,只有这样施工安全工作才能取得大的进步。
参考文献:
王志坚 《浅析建筑施工安全管理》2011年第三期 《经济研究导刊》
(1.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佛山 528300;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东 广州 510665)
摘 要:文章对建筑工程在夜间施工的安全管理问题进行探讨,了解我国的安全现状,并分析在这种环境下进行夜间施工的原因,针对个别案例存在的安全问题分析,并提出一些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同时,对能否避免夜间施工的问题进行思考。通过对夜间施工安全管理问题的探讨,提高相关人员对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视,从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提高建筑安全水平。
关键词 :夜间施工;安全管理;事故
中图分类号:F530.6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7-0180-02
收稿日期:2015-02-12
作者简介:张入方(1982-),女,汉,山东人,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邹显成(1978-),男,汉,广东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工程师、学士、研究方向:工程管理、设备工程。
现时我国建筑业高速发展,新的空地上建筑新的大楼,旧的大楼重新修建或是修缮,这是一个不断循环的过程,也是一个城市不断发展的体现。因此,众多施工现场都在争分夺秒、加班加点地施工,力求获得更多的利润。这样,施工现场进行夜间施工是很常见的事,但是建筑企业对夜间施工的安全管理也绝不能疏忽大意,施工安全必须贯穿施工的整个过程,从安全意识到安全措施、安全保障等方面,力保工地零意外。
一、夜间施工的原因分析及存在问题
(一)夜间施工的原因分析
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还处于发展调整阶段,安全对于施工现场来说,还是一个需要被重视的问题[1]。而在安全管理做得不到位的情况下进行夜间施工,则无疑是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施工工艺要求
框架、框剪等结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基础施工中,有大体积混凝土基础底板1000m?以上,其它部位600m?以上,需要连续浇筑时间超过16个小时施工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基础和主体工程施工中,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时间确需超过当晚22时施工的;因特殊需要进行夜间施工的,比如:工期紧急的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安装、拆除脚手架、模板或进行拆建工程等其他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
上述等情况,可以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
2.施工环境限制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禁止施工。如果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司机每天工作的时间只有2、3个小时,这对于工程施工,尤其是挖土阶段,建筑材料必须频繁运进运出来说,根本是不满足需求的。
3.工期要求
工期延迟要罚款,工期提前则有奖金。这完全体现了时间就是金钱这个道理。对于一些大型的工地,如果延迟交工,每天要交的违约金甚至可以高达200万元。而如果可以提前完工的话,则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奖金。如果不赶工的话,就要承担建设单位的巨额罚款。
(二)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1)缺乏自我防护意识
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日益发展,建筑队伍迅速壮大,大量民工涌进,而民工的安全技术知识较差,对安全操作知识也非常肤浅、不系统,因此缺乏自我防护能力这样的现象很普遍。
(2)企业不重视安全问题
虽然《建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但是有些建筑企业的领导却未能严肃对待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在进度、质量、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往往是安全让步。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素质差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素质差,对规范、标准不熟悉,对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少,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
(4)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如:在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梯周边、平台或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等处,不设置防护措施,在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如深坑、陡坡等危险地段没有增设红灯标志或者保护用品质量低劣,根本起不到保护作用。
上述问题只是冰山一角,施工企业要注意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治理,做好防范工作。
2.案例分析
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事故有触电、物击、高空坠落、坍塌等,这样的事故在夜间更是频繁发生。
案例一:
机械伤害事故:2002年12月27日晚,在某安装工程公司承建的某市郊工地上,12号楼进行夜间施工,浇筑西二单元六层楼面混凝土。班组长分配李某等三人负责混凝土出料,其中李某负责将井架吊篮内的空车拉出,另两人负责将装满混凝土的小推车拉到井架进料口,并协助李某将小推车送进吊篮,每次吊运两车混凝土。28日凌晨2时左右,李某将第二车放好后也出了吊篮,当班负责开卷扬机的机操工汪某见李某出了吊篮,即准备开机提升吊篮。但此时李某又进了吊篮,欲将没有放稳的小推车停稳。由于李某没打手势信号通知汪某,而汪某亦因为夜间视线不清,没注意到李某第二次进入吊篮,就先按了一下按钮微动提升吊篮(夜间操作卷扬机时发出的开机信号),未发现异常,汪某随即按按钮开关正常提升吊篮。提升时李某也没有呼叫。当另两人拉着装满混凝土的小推车来到井架进料口时,发现吊篮内有人,就大叫“停机、停机,吊篮内有人”,这时,吊篮已上升了2.5m左右。停机后发现李某的右腿伸出井架外,上半身夹在吊篮边框和井架支撑间。此时其他人赶来后叫快将吊篮放下,当吊篮下降60~70cm时,李某从吊篮内掉了下来,当场死亡。
分析:人的不安全行为和工人在紧急情况下不晓得如何保护自身的安全,通常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直接因素。
首先,班组长分配李某等人负责混凝土出料的时候未对其进行该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未对工人强调井架吊篮不得载人及井架吊篮运行时必须注意的事项;李某放好两车混凝土,发现小推车未放稳,且吊篮即将提升时,不应该不打手势信号就擅自再次进入吊篮调整,而是应该打手势信号告知机操工汪某停止提升吊篮,待吊篮重新着地停稳后,方可进入吊篮调整。在李某进入吊篮后,发现吊篮在提升时,应该冷静并立即呼叫停机,而不是慌张地外逃;机操工汪某由于操作地点离井架有一段距离,在夜间施工时,更应该提高警惕,注意井架吊篮处的作业情况。“汪某因为夜间视线不清”,说明施工现场的照明不到位或者是汪某本身身体素质不适合参与夜间施工。
在这样视线不清的情况下作业,这种需要工人间配合的工作,必要时还应该为工人配备对讲机,人与人之间的直接对话有时比机器提供的信号更来得直接。
案例二:
触电事故:2002年8月12日,河南省新乡市某彩印厂工程施工中,由于工地的电气线路架设混乱,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3人死亡。
河南省新乡市某彩印厂工程由卫辉市某建筑公司承包。该工程发生事故之前正在进行厂房通道的混凝土地面施工,通道总长度90m,宽13m,通道地面按宽度分为南北两段施工,每段宽6.5m,南段已施工完毕。2002年8月11日晚开始北段施工,到夜间零点左右时,地面作业需用滚筒进行碾压抹平,但施工区域内有一活动操作台(用钢管扣件组装)影响碾压作业进行,于是由3名作业人员推开操作台。但由于工地的电气线路架设混乱,再加上夜间施工只采用了局部照明,推动中挂住电线推不动,因光线暗未发现原因,便用钢管撬动操作台,从而将电线绝缘损坏,导致操作台带电,3人当场触电死亡。
分析:建筑企业的伤害中触电事故占有较大比例,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通常是缺乏电气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违反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电气设备安装不合格;电气设备缺乏正常检修和维护;偶然因素[2]。
首先,工地电气线路架设混乱就是一个安全隐患。其次,“夜间施工现场只采用了局部照明”不符合安全要求,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夜间作业应设一般照明及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施工前,有关人员应该在视线良好的情况下清理好现场,移走活动操作台。另外,在推动操作台的时候挂住电线,操作台的高度一般不超过1.5m,足以说明现场的电线搭设十分混乱,甚至有可能存在拖地的现象。规范上也规定,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时,应采用36V安全电压供电,潮湿作业时也要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3]。
此案例中,现场管理人员缺乏用电管理知识,电工的专业知识、安全意识和责任心都不强,夜间施工前未对现场的用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对现场线路架设混乱也视而不见,对事故发生有重大责任。
二、加强夜间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分析
1.企业组织宣传
施工企业应从上至下地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安全意识,使工人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意识,企业应从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教育,生产、专业等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等方面,注重宣传的效果,运用多种方法教育工人,现场设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不断地提升企业工人施工现场的安全意识。同时,加强现场安全巡逻,完善现场安全措施等,以保证安全生产[4]。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应该由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共同执行。
2.教育培训员工
(1)掌握正确的施工技术、方法
近年来,珠三角地区出现用工荒,现在工地的工人大多是不懂施工技术,不会施工方法的。所以,施工企业必须对新入职的工人进行相关的施工技术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达到要求后才能上岗作业,并应该关注新进工人的作业情况[5]。
(2)端正态度,不能有侥幸心理
夜间作业开工前和收工时,现场负责人都应该集中工人,记录、清点上岗人员,并对其强调安全问题,作业时也要随时与工人保持联系[6]。
(3)定期安全教育及考核
定期一个月举办一次安全教育课程,所有工人必须参加,并进行安全考核,合格的工人才可以继续上岗作业,不合格的必须通过考核后才允许上岗。
3.严格现场管理、检查
首先要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同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生产负责人在生产作业前要对直接生产作业人员进行的该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的培训,并通过书面文件方式予以确认。做到照明要普及,危险地段要围护。为了保护机电的耐久性能和防止机械伤害的发生,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
4.费用专项专用
为了安全生产,施工企业要舍得投入,要有单独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做到专款专用,并且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5.严肃处理事故
事故发生后,施工企业应该查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还应该迅速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6.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施工单位应制定企业生产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建设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应该了解该工地附近的医疗机构,若工程规模较大时,在施工现场最好设置医务室或者配备急救箱,培训急救人员,掌握急救知识,在安全教育课程上,也应该加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的教育。
三、结论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和“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这样的安全标语在施工现场不应该只是一个口号、一个横幅或是应付检查的一个手段,企业现场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应该对其引起重视,并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工作的展开,对自己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工程负责。
本文通过对我国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现状分析,陈述安全管理现状不容乐观的事实。首先分析了企业进行夜间施工的原因和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列举了个别案例进行探讨。本文后还试对避免夜间施工的问题探讨,并且提出了个别避免夜间施工的措施,但目前来讲,在我国要完全地实现避免进行夜间施工还言之尚早。
因此,鉴于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本文着重探讨如何加强夜间施工安全管理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企业的重视、提高作业人员的素质和完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才是加强夜间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 Tang,S.L.et.al.Modern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J].Drag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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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立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M].北京:中国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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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范利霞,吕家骥,张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编制[M].北京:
中国铁道出版社,2009.
[4] 本书委员会.施工现场安全教育教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
出版社,2006.
[5] 武明霞.建筑安全技术与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6.
关键词:建筑工程;后期施工;安全管理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combined with practical work experience, the existence of security management in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ge problems were analyzed, and puts forward some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04-0000-00
建筑工程主体施工结束,进入建筑工程施工后期,此阶段的施工特点是:工种多、人员杂、场地紧、交叉作业多,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维护难。建筑工程施工后期的这些特点,给安全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是整个工程施工的事故多发阶段。
1.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分析
如何对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防范,是建筑施工的要点。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问题分析如下:
a.在施工后期中脚手架连墙件、内档防护及室外幕墙等装饰常被安装单位擅自拆除。脚手架连墙件的拆除会严重影响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内档防护被拆除,则使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形成高达十几米甚至数十米以上的空洞,成为高处坠落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
b.任意拆除脚手架杆件或搬走脚手板,以及脚手架超载使用等现象时有发生,对脚手架的安全使用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c.施工用电管理混乱,多个施工单位合用一个配电箱,造成超负荷和线路负载不均衡。在用电过程中,有的不用插头而直接用电线塞入插孔,有的使用花线、护套线作行线,随地乱拖电线电缆。有的不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保护”的规定,而直接从分配电箱接电至用电设备。有的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超过规范规定等,严重影响用电安全。
d.现场用火管理混乱,在无任何遮挡的情况下随意进行气割、电焊等明火作业,甚至在明火作业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物
e.在同一作业区域有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作业,人多手杂,管理无序。
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建筑施工后期作业现场险象环生。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后期安全管理,是摆在现场管理人员面前的一大难题。本文分析了造成建筑施工后期各种安全隐患,致使文明施工水平下降、事故增多的各种原因,并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和对策。
2.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隐患原因分析
造成建筑施工后期安全管理难、危险因素多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a.建设单位直接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多个施工单位施工,土建施工单位对这些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发生经济往来的施工企业一是没有管理责任,二是无法进行管理;建设单位的主要精力放在工程的进度和造价控制方面,对安全生产往往不够重视或疏于管理,或管理能力不足。
b.在施工后期,土建施工企业因主体工程已经施工完成,剩余工作量一般较少,管理力量大部分陆续撤离施工现场,使现场安全管理更为薄弱。
c.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不明确,对土建单位提供的脚手架、井架、施工升降机、电箱等只有使用的权利,没有维护管理的责任。
d.施工现场缺乏总体协调,各参建单位各自为政、管理无序,造成现场混乱、施工隐患增多,且无人组织力量排除。
3.预防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隐患的对策和措施
3.1加强总体协调
首先,应在施工现场建立一个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组织,统一指挥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现场布置,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等现场安全协调管理工作。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因此,必须大力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凡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应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召集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参加,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小组。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负起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的责任。
第二是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制度。包括:协调会议制度(应明确会议时间、出席对象、议事规则)、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
三是开展日常协调管理。包括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统筹安排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宜和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并开展评比两个方面。
通过协调会议可以解决下列问题:
1)统筹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
2)加强施工平面管理,及时调整各作业区域的物料堆放与人员作业的关系,避免出现在禁火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等多种危险因素的组合现象。
3)合理进行用电规划,避免出现个别电箱超负荷或线路负载不平衡现象和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使用一个电箱而导致的管理混乱;加强施工用电管理,避免出现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05),造成用电事故。
4)协调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组织维护保养,落实维护保养经费和人员,保证使用安全。
5)根据施工需要,及时落实作业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3.2施工后期的安全管理及防护措施
(1)临边及“四口”的防护
施工后期由于工种多,人员杂,施工管理不到位,临边及“四口”防护容易遭到破坏,未能及时恢复维护,留下较大的安全隐患,此时,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安排人员处理,并进行整改。
(2)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的管理
在施工后期,电器、机械设备已运行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有些零配件已损坏,如果管理人员未能及时检查、保养,很容易出现触电事故及机械伤害事故。如,漏电保护器失灵,机械设备带病作业,用电线路乱拉乱搭等。对此,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现场电工及设备管理人员应加强日常巡查及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3)外架及高空作业
到了施工后期,外架安全网、脚手板、拉结杆件等都有一定程度的损坏,如果不能及时更换及维护,将留下难以估计的安全隐患。对此,要求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加强日常检查,及时安排人员进行这些设备的更换及维护,消除隐患。
(4)物料提升机
施工后期,物料提升机已经运行相当长时间,有些配置(如超高限位装置、停靠装置、进出口防护门、卸料平台防护门等)已经失灵,如果不能及时进行更换及维修,极容易出事故。对此,要求维修人员应经常检查维修。
3.3落实安全责任
一是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应与各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总、分包之间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明确施工现场施工设备、安全设施的交接、使用、管理、维护等环节的手续和安全责任。二是分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应到岗到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接受现场安全生产协调小组的管理,贯彻协调会议精神;主动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项;向现场安全协调小组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生产安全问题和现场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问题;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三是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向作业班组、操作工人讲清作业内容、作业条件和环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危险性和发生危险时的自救措施和报警方式。
3.4强化安全监控
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分包单位现场安全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实施严密的监督、检查、控制,确保协调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协商解决协调会议未尽事宜和突发事件;确保现场有序施工、安全施工。有条件的,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实行远程控制,提高工作效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施工安全;质量控制;安全事故
中图分类号:TU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09)13-0114-02
建筑施工是将施工图纸上的各种线条在指定的地点转化成实物的过程,此过程涉及范围广、考核指标多,在诸多因素中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尤为关键,安全是实现工程目标的基本环境条件,质量则是建筑施工工程追求的终极目标。
一、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常见原因
近年来,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频发,给国家和相关家庭带来巨大的生命及财产损失,也对新时期建筑安全工作提出极大挑战,致使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常见原因为:
(一)安全隐患较多
建筑工程自身特点容易诱发施工中安全事故,比如一项规模大、周期长、强度高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配套设施却不齐全,施工中采用的工艺技术不甚合理,工地上照明、通风状况不佳,均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项目成本过低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过低致使安全防护措施方面的投人大大减少,这给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带来极大考验。工程成本因素主要与三方面有关:其一是低价投标,工程承包商为拿到项目而竞相压低报价,甚至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二是分包转包,总承包商与中间承包商层层分包并收取管理费,使现场施工队伍的利润大大缩水;其三是业主拖欠工程款,政府及私人业务拖欠承包商款项的现场十分常见,使一线施工存在很大困难。
(三)建设工期不合理
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有些官员为了政绩而不切实际地要求工程提前竣工;一些私人业主为了经济利益而向承包商提出压缩工期、尽早竣工的无理要求。不合理的建设工期迫使施工方日夜赶工,施工人员则超负荷工作、疲劳作业,造成施工安全隐患增加。
(四)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
投资方只看重工程进度,而对生产过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毫不关心;施工方没有相应的安全监理制度,对施工人员缺少相应的安全培训;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来约束参建各方,更没有一套良好的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工程项目各个阶段正常进行,造成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五)施工人员素质不高
就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现状看,多数施工人员来自农村,这一客观现实决定了施工人员缺乏相应的安全常识和维权意识,在施工作业中不知道如何安全作业、如何保护自己,即使发生了安全事故,也不懂得以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无形中便助长了承包商对施工安全的漠视。
二、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
施工质量问题常呈现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等特点,即引发质量问题的因素复杂、工程质量问题影响严重、质量问题随时间变化而变化、一些施工质量问题经常发生。寻找质量问题的诱因,以便对症下药,做好事前防控、事中检查和事后验收。
(一)监理不到位
监理单位执业水平低、职业道德欠缺,原本为提高工程质量的工程监理反而成为滋生劣质工程的根源;有些监理只是业主聘用来应付上级部门检查的工具,其完全不履行监理职责;不少监理单位凭借上级部门指令,不经过竞争激烈的招投标程序便实施工程监理,致使敷衍了事、监理不力。
(二)业主的工程质量意识不高
建筑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很大程度上和业务质量意识不高有着密切关系。勘测设计阶段不注意,设计方案欠妥、深度不够,甚至出现漏项、错误等问题,为引发质量事故埋下伏笔;招投标阶段不能摆正投标价格和工程质量的关系,为求低价而不惜让标价严重不合理的承包商中标;施工中对监理工程师授权甚少,导致监理权利和职责失衡,相应的监理功能尽失。
(三)承包商、设备及材料供应商失信
承包商、设备和材料供应商不讲诚信,是造成质量问题的又一重要原因。比如承包商以低价中标后,为挽回相应的经济损失,而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无视工程质量,或者工程层层转包,使原本就低的项目造价一再压低,直至最低一级的承包商已无法用手中的资金完成建筑工程项目。再如设备和材料供应商不守合约或者直接和承包商勾结,提供老化陈旧的机械设备和不合格的材料,使施工质量难以保证。
三、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控制的措施
(一)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主要对策
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应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将有效的措施落实到位。
1 保证经费。科学、合理地计算工程造价,做好工程项目准确计价预算,对安全生产还应设立专项费用,且保证专款专用,或者在施工企业中推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做法,均对遏制安全事故的频发起到很大作用。
2 宣传教育。以国家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为指导,将宣传教育放在安全施工的首位,在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中广泛宣传,尤其重点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强一线施工人员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等方面的运用能力,尽可能实现持证上岗。
3 强化监督查处力度。治理施工安全问题,加强监督和查处力度是重要举措。要求工程项目监督人员切实履行职责,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水平,对施工企业及相关人员建立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奖惩机制,对出现事故的企业和个人追究其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罚,或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吊销执照,或罚款,甚至给予刑事处罚。
4 建立安全预警机制。根据工程的项目特点和不同阶段的施工状况,建筑工程施工方首先做出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预警,重点做好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比如分层规划安全平面防护图,在防护图上用不同颜色区分防护的重要性,并在施工现场给出安全标示和警示。再如建立施工安全的动态防护和检查制度,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安全措施和防护重点,同时做好定期检查、记录和跟踪落实。
5 借鉴国际上先进做法。采用、推广新技术,以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确保施工安全,以信息化技术增强对安全隐患的可预见性,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传播安全文化,加强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如新加坡便鼓励建筑人员积极参加安全及其他相关学习;实现事前监督、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并举的措施,尤其在进行一些特殊项目时,更应事先制订安全方案,工程实施中有人现场监督指导,力图避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和扩大。
(二)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主要措施
建筑工程项目常见为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其中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建设规模、建设质量和投资的 关键时期,招标阶段涉及对施工质量要求、质量内容及质量保证措施等明确的规定,施工阶段是工程项目实施的重中之重,保修期则是补救工程质量的最终阶段,因而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控制应从工程建设的每个阶段入手,以有效的措施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尤其是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
1 设计阶段。作为工程项目的基础,设计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保证设计质量须做到:设计交底前必须让施工方、监理详细认真地审阅图纸,尽可能发现设计中存在的所有问题,汇总后一一解决,如果工程较大、问题较多、设计较为复杂而时间又显仓促,则设计交底后施工方还须继续审图,直至施工前找出并解决所有问题;如果工程设计不完善,须将问题及其对工程造成的负面影响形成文字,使设计尽快得以完善,为工程施工做好准备。
2 施工阶段。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甚为复杂,首先以国家法律、法规为根本,依据相关质量评定标准、施工合同、设计方案,参考招标文件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实施严格控制;其次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制定施工质量检查及评定考核制度,加强监督施工人员、机械配备和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接着明确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标准和具体要求,跟踪检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的质量,强化材料的质量管理,确保每个环节所用材料质量合格;在施工现场,提高施工人员质量意识,按照有关规范和施工合同,完善施工程序和质量检查措施,核定工程建设的质量等级,尤其是工程的关键部分,更应通过多层次检查保证施工质量,同时应杜绝为赶工期、省工程款而忽视工程质量的现场发生;最后做好工程验收的质量控制工作,发现问题绝不姑息,及时处理、严格对待质量问题,确保建筑工程项目最终实现竣工验收一次性成功。
四、结语
工程安全主要是指建造工程“实物”的人在完成“实物”过程中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不合格工程对人们生命安全带来的威胁,其包括建筑物本身的安全,即建筑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能否在设计规定年限内安全使用,还包括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尤其是合同有关方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安全为建筑施51252程质量的前提条件。质量即工程“实物”,“实物”功能安全实现设计意图的为优良工程,“实物”主要功能已实现但亦有不足的为合格工程,“实物”很多功能均未实现设计要求的为不合格工程,此为工程建设的主体。安全与质量各有特点和内涵,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二者相互渗透、不可分割,树立大安全观,建立施工安全与质量控制的综合体系,实现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正常运转,也促使我国工程建设健康、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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