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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间借贷;农村金融服务;金融创新
一、引言
民间借贷,是一种相对于正规金融模式的非正式的金融安排,一般采取利息面议直接成交的方式。民间借贷的产生有其深刻的体制背景,随着民营经济的升级转型,经济结构的变化必然要求金融格局相应的发生转变,但由于垄断国家大部分金融资源的商业银行及其相应的金融体制并没有发生实质上的变化,因此,在现有金融格局条件下,大部分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不可能得到有效满足,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也就成为空谈。但民间借贷以其特殊的竞争优势,如期限灵活、手续简便、信任较高等,在一定程度上融通了社会闲散资金,缓解了资金供求之间的矛盾,活跃了城乡经济。同时,民间借贷与正规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决定了它对经济金融健康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命脉,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我国在农业现代化转型中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而现阶段,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滞后,现代化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出现缺位等诸多问题。因此,在这一历史背景条件下思考并积极构建符合“三农”发展要求的金融服务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中国民间借贷分析
民间借贷的存在完善了金融体系,尤其对一些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弥补了正规金融机构借贷不足,加速了社会资金流动和利用。但不规范的、盲目的民间借贷向各行各业渗透,一有风吹草动,很可能瞬间瓦解,对经济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的稳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间借贷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可能危及资金安全。民间借贷的特点在于借款期限较短,能够灵活周转资金,比较倾向于短期高附加值的产业,一旦有相应的市场金融风险,往往快速远离这一市场。这是民间借贷的优势所在,但快速抽离市场会进一步加剧市场的恐慌情绪,致使风险进一步扩散,影响后期的资金的有效回收,形成一大批金融坏账,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因此,民间借贷的盲目性不仅导致市场风险,还可能引发社会法律风险。
2.民间借贷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可能影响现有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一方面,相对于正规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国家限制,民间借贷利率却可以按照整个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合理设置借贷资金价格。相对于正规金融机构的法定存贷款利率,民间借贷存贷款利率普遍比较高,高利润和高回报会诱使一些社会资金流行民间借贷,客观上会影响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当中小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相应的贷款融资支持时,会将申请到的低息贷款转手高息放贷,牟取利息,这使得银行资金游离到银行体系外循环,其潜在的金融风险会很大,而对于那些既有银行贷款又有民间借贷融资的企业或农户,出现金融风险时,往往会优先考虑偿还民间借贷的资金,对于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的资金支持则实行能拖就拖的策略,这就给正规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带来不确定性,从而不利于银行提高信贷资产的质量。
3.民间借贷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之外,一旦爆发金融风险,很可能破坏社会稳定。首先,民间借贷大多是亲朋好友之间或有生意往来客户之间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一般没有正规的借贷手续,大多凭借借贷双方的信用或口头承诺,若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没有有效的反制措施,会引发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对社会的安定与和谐产生负面影响。其次,大多民间借贷处于地下经营状态,不受国家的金融监管,内部经营没有正规的管理程序,进而有人利用这一地下经营状态的隐蔽性,采取放高利贷的形式谋取高额利润,为得到高回报率不择手段,这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再次,民间借贷大多以现金方式进行,未订立书面协议,缺乏有效的担保,无法做到有效的公证,使得大额可疑资金能够逃避监管,容易为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方便。
三、农村金融服务分析
我国农村金融是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应有之意,应当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力基石和保证。但我国目前的农村金融体系远未达到这一要求,无法为“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有力的支持,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短缺。现如今,随着大型商业金融机构为追求高额的利润而转向城市发展,遗留在农村的金融机构成为向城市输送金融资源的储蓄池,致使原本就缺乏的农村金融资源显得更为短缺。正是在这一既有的金融体制格局条件下,农村经济发展始终存在着金融短板,始终发展不起来。
2.农村金融服务手段及产品结构单一,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整个社会商品经济的进一步提升,要求农村金融服务的多元化,需要农村金融机构能提供咨询、等各种新的金融服务功能。但目前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还远远没有跟上农村经济发展转型的脚步,提供的金融服务远远达不到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如目前的贷款方式还比较单一,各种支持向农村借贷的服务体系不健全,针对适宜农村经济发展的如农村住房贷款、生活消费贷款等农村消费信贷业务还比较少,无法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服务支持。
3.农村金融服务市场不健全,各种监管体系不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自身存在着比较明显的缺陷,无法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要求,各种金融监管机构对农村金融服务市场的监管不到位,其整体协作性不强。此外,农村政策性金融的业务范围过窄,农村信用社未能完全按其宗旨为农民服务,因农村信贷需求的特点,单比农村金融支持成本比较高,金融机构对农村的金融需求不积极。目前来看,农村金融服务市场还处于分割严重的状态,各个地区之间往往存在着明显的利率差异,无法形成统一的信贷市场。
四、政策建议
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其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将会进一步提高,民间借贷的兴盛,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滞后。一方面为了规避民间借贷的弊端,压缩民间借贷的空间;另一方面,不断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多元化建设是其应有之义。为进一步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其建设服务的功能,我们认为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
1.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增强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意识。鉴于农村经济不发达、金融总量不足和金融资源外流的事实,目前可以适时调整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一方面加强现有的正规金融机构体系建设,另一方面可适当将民间借贷合法化,使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形成合理竞争机制,不断完善服务“三农”机制建设。此外,建立资金回流机制,加快邮政储蓄的机构体制创新,可依据市场情况的变化适时推出一系列的金融创新举措,如短期回购、金融债券、票据贴现等,争取将来自于农村的金融资金还用于农村自身经济的发展壮大。
2.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农村金融服务自有其较为明显的特殊性,即大多数农村金融业务盈利性不高,导致追求商业利润的金融机构不愿意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资金支持,因此,也就相应的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来填补这一空缺。目前,可以将农业银行目前承担的政策性业务划转到农业发展银行,真正实现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的分离,进一步拓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加大农村金融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扩展和延伸支付清算网络在农村地区的辐射范围,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可以创新农村金融衍生产品,尽快推出各种农业保险、农产品期权、期货等农村金融衍生品,从而有效分散和规避农村信贷和农业生产风险。
3.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市场。各金融机构需要加强自身质量建设,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规范各种管理制度,以应对市场的各种变化。可以适时推进渐进式的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通过政府的渐进式指导来推进农村金融利率向市场化利率方向转变,进而可根据市场条件的变化合理配置资金需求,实现金融资源有效率配置。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各自的宣传优势,加强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宣传力度,创造具有农村特色的金融文化氛围,从而使农村金融服务市场更加完善,更加贴近农村实际,促进农村地区经济金融的协调健康发展。
4.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法律法规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金融的监管力度。可以进一步完善目前的农村金融服务规章制度,明确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为各种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经济的资金投放提供有利的制度保障,一方面使农村金融机构能够放心贷款,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农民能够安心使用贷款。我国的农村金融监管要立足我国农村金融实际,提高农村金融监管效率,健全完善金融同业工会,加强行业自律,强化信息披露,加强社会监督,为农村金融服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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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西部;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性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3)03-0084-02
一、金融服务体系概述
金融服务体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体系,一个完整的金融服务体系是由金融部门、融资模式、监管机制等多个组织构成的,这些机构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共同促进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发展,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顺利
发展。
金融服务体系是金融管理机制的实际操盘手,是连接金融政策与金融实践的桥梁。尤其是对于我国西部县域金融服务体系而言,如何在西部建立现代化金融机构,促进西部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是一个值得深思和探讨的课题。
二、构建西部县域金融服务体系的分析
西部县域金融服务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尤其是农村金融服务比较薄弱,构建西部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从我国西部县域金融发展的状况而言,加强西部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也具有可行性。
(一)构建西部县域金融服务体系的必要性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县域金融服务体系整体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相对于中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而言,西部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滞后。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几家大的期货交易市场如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等都集中在我国中东部地区,我国仅有的两家证券交易所也是在上海和深圳,因此,包括西部县域在内的西部地区缺乏金融投资服务的交易场所。尤其是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金融服务机构纷纷由县域转向城市,由西部转向东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纷纷退出西部县域,并在县级以下设立分支机构,或上收县域分支机构的信贷权限,金融机构网点变少,覆盖程度低,使得西部县域很多农民根本享受不到金融服务,严重阻碍了西部县域金融服务的发展,影响到了西部地区经济的稳定增长。在这一大背景下,构建适合我国西部县域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势在
必行。
(二)构建西部县域金融服务体系的可行性分析
西部县域具有构建和发展金融服务体系的独特优势:
首先,从政策方面来看,近几年,国家越来越关注西部开发,并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一行三会也结合金融业务制定了规范金融服务的一些规章制度,尤其是对于县域农村金融服务问题先后以银发[2008]295号、银发[2010]198号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了相关文件,比如《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规划》等,为西部县域金融服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
环境。
其次,从人员方面来看,西部县域金融机构设有专门的指导机构,由具有专业金融服务知识的人员担任机构重要职位,定期或不定期的到县域基层金融机构考察,对基层的西部县域金融服务机构给予具体的指导,并为西部县域政府部门发展西部县域金融经济提供专业性指导意见。
三、西部县域金融服务体系的创新性措施
经过多年改革和发展,西部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包括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在内、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力军的现代化县域金融体系。
(一)扩大宣传力度,提高县域群众的对于金融服务体系的认知度
由于西部县域群众对于金融服务体系的认识存在偏差,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西部县域金融服务的发展,所以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宣传、教育等手段,加强西部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认识,尤其是提高农民对金融服务对于农民个人及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为此,西部县域各级组织在西部县域开展了县域金融服务发展的宣传教育,使当地群众充分了解到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免费提供各种金融机构的咨询服务,不断提高群众对于金融服务发展的认识。
(二)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西部县域金融组织体系
西部县域建立起了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西部县域金融组织体系,包括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参与,这是西部县域构建金融服务体系的创新。
首先,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方向是彻底恢复信用社合作制金融本质,为农业发展做贡献,所以西部县域相关部门加大了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力度,结合西部农村综合改革的实际状况,进一步优化农村信用社的产业布局,扩大其经营规模,完善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坚决贯彻“三会”制度,尽可能降低管理风险、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其次,农业发展银行在西部县域金融组织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西部县域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在发放扶贫贴息贷款、县域基本贷款、农业技术改造贷款、林牧渔业贴息贷款等方面的作用,并扩大县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贷款的发放范围。
(三)改善西部县域金融市场环境
西部县域对于改善当地的金融市场环境做出了有益性尝试:一是密切关注西部县域乃至整个西部地区的金融市场环境状况,出台相关惠民利民金融政策,优化金融发展生态环境,确保地方金融稳定发展,这是优化县域金融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二是要加强规范西部县域金融市场秩序,推动西部县域金融机构改革管理创新,建立健全西部县域金融服务市场突发应急预案,严厉打击高利贷、农村非法集资等扰乱县域正常金融服务市场环境的行为;三是要加强西部县域金融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包括县域金融机构办公环境及办理业务的环境,普及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方便快捷的金融交易;四是要丰富西部县域金融服务的产品种类,逐步将电子政务工程延伸到农村,根据西部县域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发新的农村金融业务,为西部县域金融发展服务。
(四)建立健全西部县域金融服务监管机制
健全的县域金融服务监管机制有利于提高西部县域金融服务质量。为此,要树立全新的县域金融监管服务思想。针对西部县域金融服务发展的新形势,相关部门将县域金融监管与鼓励金融创新结合起来,加强对县域金融风险的防范;将事后监督变成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管,及时发现县域金融服务中存在的不足,找出应对措施弥补县域金融市场的缺陷;引进国际规范化的金融监管方式,加强县域金融行业的自控建设,维护西部县域良好的金融行业的风气;在西部县域金融业推进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提高违约成本,防范道德风险,依法严厉打击扰乱西部县域金融秩序和逃废金融债务等不法行为[3]。此外,西方发达国家县域金融监管的实践证明,提升审计质量,改进信息披露有利于强化社会监督,促进金融服务的优化建设,因此,西部县域金融服务要加快建立现代化的、确保来源真实可靠的金融信息梯子及县域金融运行信息定期披露制度,同时加强对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和新闻媒体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和新闻媒体外部监督
作用。
四、结语
总而言之,西部县域金融服务是西部县域经济发展的核心所在,金融服务的质量是西部县域地区经济发展的真实写照。改革开放和西部大开发政策实施以来,我国西部县域金融服务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尤其是近年来西部县域的产业结构得到了一定优化,为金融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西部地区逐步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县域金融服务机构,包括各种中央银行机构、金融监管机构、政策性银行、各类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西部县域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这为整个西部地区乃至全国各地的其他的县域金融服务的发展提供了成功经验。
参考文献
[1] 温勇.西部贫困地区农民的生存状况及对新农村建设的期盼――贵州省道真县、雷山县农村居民调查[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54-55.
摘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金融是国民经济的核心,因此对于农村金融的研究就具有较为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农村金融是指农村地区涉及信用与货币关系的活动,而这种活动与农村经济活动密切相关。金融业是推动我过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将会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而我国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并不完善,因此要发挥金融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重构农村的金融服务体系。
关键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路径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5-0168-01
1 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1.1 农村经济基础薄弱,金融体系主体支农乏力
中国现有金融体系组成,按照金融理论普遍的认同观点一般分为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一般指民间金融形势,或非国家出面建设的金融形势。正规金融主要包括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农行自1996年起逐步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后,其农村信贷规模曾仅占其总规模的6%。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农业发展银行基本上只负责粮、棉、油收购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其他大量政策性业务如支持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基本没有开展起来。在商业银行从县域经济逐步退出和政策性银行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支农作用情况下,农村信用社就被推到了支农的前沿阵地,成为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主力军。近几年来,我国金融机构支农信贷90%来自农村信用社。但农村信用社由于经济规模小、金融产品单一、资金筹集难、不良资产比率高、产权制度不完善、员工素质低等诸多不足与缺陷,难以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信贷需求。而邮政储蓄的“抽水机”效应,将其从农村吸收的大量资金转移,加上不能够发放商业贷款,导致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因为农户和乡镇企业所需要的资金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他们不得不选择具有融资速度快、信息费用低、利率具有灵活性的非正规金融机构。
1.2 农村金融服务供需矛盾尖锐
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开始升级,农业的商品化和专业化不断提高,主要表现在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的比重下降,蔬菜水果、花卉、畜牧业及农产品加工业等附加值较高的产业比重提高,必然会带动金融需求在质和量上的变化。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的较快发展,对融资的规模、渠道、方式有了更高的要求。而农村金融体系中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有限,支农后劲不足。国有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系统内资金上存,进一步加剧了资金供需矛盾,使得农村信用社筹资难度加大。虽然农村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自身管理不规范,加大了农村金融的金融风险,再加上借贷利率较高,加大了农民的债务负担。
1.3 金融环境欠佳
目前保险公司提供的农业保险很少,保险品种到目前为止也不足30个。商业保险公司因为农业生产风险较大,一般不愿涉足。目前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农业保险领域仍然是空白。农村担保体系建设滞后,非银行金融组织包括典当行、担保公司等,基本上都是商业化运作,以营利为目的,缺乏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因此,当前缺乏保障造成的贷款难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之一。
2 我国金融服务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
(1)政府主导下的农村金融体系具有极强的外生性,与农村经济主体的金融需求不相适应。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是由政府自上而下建立起来的,是政府主导的金融制度安排,具有很强的外生性。这种金融制度的安排不是依据农村金融参与主体的特点,而是把政府作为推进金融成长的主力军,金融机构和微观的金融企业作为被动接受者,使其制度本身缺乏和制度主体的融合。这样农村金融的参与者均处于一种被动接受状态,自然不能从主观上促进其经济利益的提高。
(2)农村经济的特性,造成正规金融退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影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健全。
一方面,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居住分散、收入低下、生产季节性强,自身风险和市场风险都很大,单位存、贷款规模小,又缺乏必要的担保与抵押品,这些农村经济与生俱来的特点都决定了农村金融服务本身具有超出一般金融服务更大的风险。这样贷款的供给方由于缺乏有力的风险保障而无法授信;资金需求方因无法提供有效风险抵押物而主动放弃贷款,这样就对借贷双方都产生了影响。而商业性金融机构都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因此正规金融机构都会因为无法盈利而推出农村金融服务领域。另一方面,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目前还没有达到完全竞争状态,市场缺乏信息透明度,正规金融机构获取信息的成本非常高,信息不对称造成道德风险问题突出,信用风险较大。
(3)农业保险行业空白,缺乏对农户的有力保障,保险涉足农业的内在动力不足。
农业保险是指转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火灾、暴风、雷击、冰雹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保险合同内的损失,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农业是自然再生产的产业,参保对象是种养殖业,是有生命的动植物,生产地域广泛,空间分散,而面临的各种自然灾害、重大突发疫病不可预测,在遭受巨灾时,损失集中,覆盖面大。因此,农业稳定生产经营迫切需要农业保险的支持。但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在技术上难以回避风险,保费自然高于其他险种。商业保险业务不可能在亏损的前提下广泛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但如果按全部农险成本来向农户收取保险费用的话,对于农民的经济水平来说难以接受,现实有效需求就很难满足。如果以低于农险成本向农户收取保险费用,商业保险盈利水平就会大大降低,涉足农业保险的动力就会不足。这是世界各国大规模发展农业保险面临的问题,也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问题。
3 重构农村服务体系的对策
3.1 完善农村金融法规制度
首先,必须以法律保障农村金融主体的资格健全和行为规范。法律规范要明文规定金融市场主体的准入条件和标准,要利用法律的规制、引导、教育等作用有效克服主体行为的自发盲目性。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对于缓解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不足能够起到有益的辅助作用,政府应放松对非正规金融的管制,对非正规金融机构加以扶植。给予非正规金融机构以合法的地位,创造条件让其正规化、规范化。其二、要依靠法律的力量,维护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改善农村金融环境需要全方位的努力,不但要加强教育提高认识、改变观念,还要加快农村诚信制度建设,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处理违反金融法律法规、破坏金融环境的行为,形成良好的农村金融法律环境。
3.2 完善农村商业金融体系,拓宽农村金融信贷渠道
首先,国家可以通过立法的形式,规范和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业银行要保留其必要的营业网点留驻农村,提供支农服务,划定其支农贷款比例。鼓励其加大对一些科技养殖、种植的技术性农业的贷款力度,减轻政策性金融的压力。其次,加强农村信用社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对其进行改革。宏观方面,要明确产权结构,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微观方面,要加强资产管理质量。同时,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放宽信用社服务领域,允许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从事保险、证券等中间业务的金融服务工作,实现由负债式向多元金融支农机构的转变。第三,改革邮政储蓄,控制农业资本流失。确保邮政储蓄在农村吸收的资金能够返还农村,再投资到农村的经济建设中。另外,也可以规定邮政储蓄银行购买一定额度的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
3.3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强化信息披露
想要打消正规金融对农户的贷款顾虑,就要对农户进行信用评价,来提高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农村借贷的积极性。信用好的农户也会很容易获得贷款,这样会给农村创造一个守信安定的融资环境,使农户和金融机构实现利益的双赢。在建立农村信用体系中,首先,农村要以农户为单位,在所属的村委会建立农户信用信息登记制度,将农户的贷款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且一经记录不得更改;其次,由于村委会具有人缘、地缘优势,可以在农户的经营状况进行调查记录;第三,村委会上级机关要对农户信息登记的真实性进行监督;第四,逐步引入商业信用公司进入农村市场。在建立农户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也要加强信息的披露。对于失信者要进行惩罚,提高其失信成本,让失信者很难再贷款,甚至是做不成生意。为了加强信息披露,各金融机构包括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的个人及机构,可以联合建立贷款的黑名单,使得失信者无机可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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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村金融;问题;对策
前言
在当前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基础和前提。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现代农业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当前,资金严重短缺等金融问题困扰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基本原因有农村融资困难、金融产品单一、农村信用环境缺失以及与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这些因素制约着农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如何消除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制约因素,发挥金融的核心作用,已成为我国新农村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1.农村金融的内涵
农村金融市场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信贷市场、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农村金融可以视为一个系统,这个系统包括农村金融市场、金融中介组织和金融工具,这个系统必须能够为农村居民提供中介、储蓄、信贷、汇款、保险等一系列的金融服务,且能长期保持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数量。农村金融包括农村储蓄、借贷、融资和减少风险的机会以及相关的准则和制度,农村金融市场具有三个功能:一是生产信贷功能,即通过提供生产信贷来提高借款者的生产能力和收入;二是消费信贷功能,即通过提供消费信贷来平稳收入和平滑消费;三是保险功能,即通过提供农户获得信贷的潜在可能性来提高农户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
2.农村金融发展中的问题
2.1 农村金融中的贷款难
贷款难是一个困扰农村发展的难题,在统筹城乡建设过程中表现更为突出。一方面贷款需要抵押,这对缺乏固定资产的农民来说非常困难;另一方面,贷款有额度和时间限制,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这对传统农业生产确实足够,而现代农业生产周期一般都需要一年以上,一些附加值高的种植、养殖业及加工业周期更长,有的甚至要三至五年。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以及农村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系列化发展,一些地区的小额贷款逐步向大额贷款转变,虽然目前政府监管机构积极引导农村信用社大力推进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一定程度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但农信社的小额贷款很难满足当前需求,致使农村金融资源匮乏的问题依然存在。
2.2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方面的不足
现阶段发展中,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主要存在资金利用效率低、信贷投入减少并且结构不合理、金融品种单一,硬件基础薄弱、业务创新不足等问题。首先,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撤离农村,为邮政储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形成了与信用社两足鼎立的局面,据统计在新增的存款中信用社约占2/3,邮政储蓄约占1/3,但邮政储蓄只存不贷,随着存放资金的增多,这些资金又回流到城市,同时农业银行存多贷少,吸收的资金倒流到城市,使得农村资金供给缺口加大,加剧了农村资金供求失衡;其次,农村金融网点主要以存贷业务为主,有少量的收费业务,其他中间和外汇业务缺失,理财工具较少;信用社业务系统尚未全部纵向联网,存款业务普遍缺乏通存通兑功能,与邮政储蓄相比明显处于劣势地位;第三,农村金融业务创新相对滞后,许多金融创新产品不适应农村的新需求,新兴的中间业务在农村难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尤其是对各类经济主体的信息、技术、市场服务不能满足农村的需要。
3.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如何加快农村金融的发展
3.1 重构农村金融体系
要解决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问题,必须重构农村金融体系。新型的农村金融体系应该是既包括商业金融也包括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民间金融,既包括银行也包括保险、证券、期货、投资基金、风险投资、信托等在内的完整体系。在农村地区也有很多适合商业金融活动的领域和项目,例如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资源开发和旅游开发项目等,商业性金融在这些领域应当发挥重要作用。
3.2 加强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离不开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除法律环境外,最重要的就是政策环境。近年来,由于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需要和国家发展战略的变化,国家对农村金融的发展给予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和政策支持,特别是在2008年下半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为扩大内需,减少金融危机对外贸大幅缩水背景下的国内经济发展的冲击力,国务院通过召开常务会议确定九项金融政策,加强对农村信贷的政策支持。其中重点提到的对农村金融的支持政策有:“建立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积极扩大住房、汽车和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积极发展‘三农’、住房和汽车消费、健康、养老等保险业务,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丰富支付工具体系,扩大国库直接支付涉农、救灾补贴等政府性补助基金范围,优化出口退税流程,继续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3.3 制度创新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
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对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应本着稳定和有利于支持新农村建设融资原则进行。降低农村金融准入的门槛,对整个金融行业进行市场化,允许各种实体在农村建立金融机构,注册资金的限制可以因地制宜。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退出机制,对于经营不善、制度落后、效益低下的农村金融机构,通过有效、安全的途径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的活力。
3.4 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从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农村的金融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同时,加强和改进监管,防范风险隐患。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
结语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而发展农村经济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农村金融兴则农业兴,农村金融活则农业活。借鉴国外农村金融支持农村建设与发展的经验,对我国构筑和谐农村金融体制,支持新农村建设有较大的启示。
参考文献
[1]罗玉冰.对当前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有关问题的思考[J].中国金融,2009.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支持;农业企业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4)12 ― 0106 ― 02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下,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改善和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对优化地方资源配置,服务功能还不健全,服务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齐齐哈尔市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体系现状
1.对齐市农村整体金融形势分析
(1)农村新型金融组织覆盖面低
齐齐哈尔地区管辖7个区9个县,管辖区域内能够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五百多个,金融从业人员一万余人。其中,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平均每个网点贷款余额为三千万左右,农村每百元GDP拥有贷款不到五十元。齐齐哈尔市目前有县级以下乡镇金融机构网点四百左右,只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仅占乡镇金融机构网点的不足百分之一。
(2)增加齐市村镇金融服务机构网点
在齐齐哈尔所管辖的乡镇中,金融机构网点设置大部分在乡镇一级,行政村屯没有金融网点,农民办理存款、贷款、汇兑业务非常不方便。据资料调查显示,一百位农民中,认为金融机构网点少,办理存贷款,结算业务不方便的占九成,认为金融机构单一、办理贷款时利率高、贷款手续过于繁琐、担保难、期限短等。
2.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得到改善
(1)政策环境得到强化
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金融主管部门积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抓住机遇变危为机,形成保增长促发展应对金融危机的整体合力。在金融危机发生后,齐市各界对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应对金融危机奠定了基础。
(2)农村信用社在金融机构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2008年以来,齐齐哈尔地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贷款投方面占有贷款需求的八成以上,全力支持农民备耕,促使农民的粮食大丰收。齐市农村信用社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推出农民工返乡创业款,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3.贷款限制条件过多
据不完全调查,对齐齐哈尔市农村的实地走访和调查问卷的分析发现,影响农民致富的首要因素是资金缺乏,使有的想致富都没有致富的条件,严重影响了新农村经济的发展。
普通顾客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单独的模式,虽然农村信用合作社宽松的放贷条件,一个小的信用贷款因为额低,不能灵活的农村农民满足施工需要的季节性,大笔钱抵押贷款固定资产,由于土地制度的缺陷,无法来满足贷款。
二、齐齐哈尔市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存在的问题
1.服务产品单一缺乏理念创新
齐齐哈尔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主要提供小额短期贷款,限制解决短期资金需求,不能满足信贷需要农村多样化。不同收入水平和生产类型的农民对金融的不同层次的需求,一些农民不仅需要生产信贷产品,但也需要多个信贷产品,和种养大户,企业需要有一个多元化的信贷资金支持,产品已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
2.农村信贷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齐齐哈尔地区的贷款风险具有深度的村庄建设,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有更大的资金需求。作为小金额周期长、时效短等现实的贷款产品和贷款利率系统让农民承担能力严重受挫。
3.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保障不完善
(1)政策环境得到强化
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金融主管部门积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抓住机遇变危为机,形成保增长促发展应对金融危机的整体合力。在金融危机发生后,齐市各界对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应对金融危机奠定了基础。
(2)资金支持力度增大
招商银行为齐齐哈尔市向借款人发放的可循环使用的授信,支持齐齐哈尔的经济发展。除了项目融资外,招商银行还通过公司金融、投资银行、资产托管等金融方式进一步推动双方在传统信贷、直接融资、政府财务顾问等推动经济发展。
(3)农村信用社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齐市农村信用社全力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贷款投方面占有贷款需求的八成以上,全力支持农民备耕,促使农民的粮食大丰收。齐市农村信用社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推出农民工返乡创业款,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4.农村金融环境尚待优化
(1)农村金融政策环境不宽松
目前齐齐哈尔市的农村金融政策环境不舒适,如利率自由化,进入和退出市场的金融政策仍然偏紧,不利于健康发展的农村金融市场。
(2)农村金融不规范
齐齐哈尔市的农村金融环境较差,大部分农民对农村金融环境缺乏认识,一部分农村企业和农户拖欠债务,甚至部分乡镇政府也是如此,严重损害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5.地方金融机构制约农村经济发展
统计数据显示,虽然齐齐哈尔市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取得了飞跃性的发展,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地方金融服务机构目前还只是初级阶段,仍有较深层次的问题还未碰触,因此,齐齐哈尔市地方财政在金融机构市场竞争中处于比较弱势地位,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例如:农村金融机构定位不够明确等。
三、齐市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解决对策
1.改善农村金融运行的政策环境
齐齐哈尔市应该鼓励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盟,加快形成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协会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统一法律改革,力争年底前完成了产权制度的改革。在农村或屯设立合作金融机构扩大农村地区网络覆盖面。农业银行小企业贷款综合农业推广,农业科技为先导的贷款品种,积极尝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和技术改造贷款发放新贷款。邮政储蓄将扩大农村基础设施和资金投放力度,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商业银行会选择集中在农产品出口企业的支持,农副产品出口,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战略的实施“走出去”。
2.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信用担保体系
农业“贷款难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在信用担保。建立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不仅能为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为他们提供一个相对公平的融资环境,解决这个难题的贷款担保,并能使农村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提供金融服务。然而,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个特定的金融集团,传统融资方式无法改变他们的贷款难。为此,我们需要在农村现引入动产抵押,信用担保模式的创新给齐齐哈尔市市农村金融经济发展的“农业、农村、农民”开发一个新的融资渠道。
根据齐齐哈尔市农村金融形式应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发展农村微型金融,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推广移动电话银行网络,相互保险,农民工银行卡业务;积极推行农村财务咨询,保险销售及相关金融服务等。通过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农村金融服务模式,使广大农村和农民更方便和高质量的现代金融服务最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内部经营管理
齐齐哈尔市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发展不平衡,经营效益低下,历史遗留问题较为严重,要提高我是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整体的发展,应积极解决高风险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发展的问题。可以优先选择中心城市、经营状况较好、师范效应较大的农信社,组建农商行,以壮大资金实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改制,真正减少和消化历史包袱,改善公司治理,提高经营水平,形成经营新机制,提高我市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发展,从而促进我是农村经济的发展。
4.建立多层次惠农金融服务机构体系
(1)拓宽政策性金融的业务范围
齐齐哈尔市地区的农村金融体系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融资优势和政府组织协调优势结合起来,构建一个政府,企业,银行,信用担保机构联合体,通过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推动企业信用不足,微观信用体系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通过经济手段解决问题,使用传统的信贷资源,培育和发展民间金融的主体,使金融业逐渐多样化和市场。
(2)发展面向农户的合作金融组织
根据具体情况在齐齐哈尔地区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服务和一些的市场竞争机制,积极拓展政府政策性金融业务,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通过经济手段解决金融财政问题,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利用传统的信用资源,培育和发展民间金融的主体。
(3)逐步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
发展齐齐哈尔地区民间金融组织,形成多元化的金融产权模式的具体路径应该是在农村地区。如在县级区域一下开展农村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系统,产生在底部自下而上的改革进程。通过人们不受“衍生交易稳定的结构,并提供交易费用更节省的制度规则。
5.全面完善农村金融风险管理机制建设
(1)完善外部监管
加强外部金融监管力度,提高银监会、外部审计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管,改善地方金融监管方式。把事后监管提高到事前防范与提醒,通过现场和非现场的手段监管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风险评价指标,及时发出预警通告,在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出现危机和问题前,及时准确的采取有效措施,把风险降低最低。同时提高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及时作出惩罚,审计出现问题及时警告通知,并提出解决措施及时化解。应积极营造舆论环境,要通过积极宣传,推介产品,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机构在地区同业中的营销力和公认度。
(2)加强内部监管
提高内部监督部门独立性,充分发挥审计体系监督效能。第一要加强内部审计的职权,充分发挥其监督监管的职能。各个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要对辖内机构新放贷款质量开展经常性检查,确保提高新增贷款质量。对存量贷款要彻底摸清底数,落实债务主体,形成不良的,必须监督落实形成责任和解决责任及措施。确保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严格监督监管,审计工作人员要转变观念,确实加大审计工作力度,以查促改,帮助被查部门解决实际问题,有效遏制各类风险和案件发生。第二,完善内控评价制度,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推进评价结果的有效运用。
〔参 考 文 献〕
〔1〕王煜宇.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主体与发展定位:解析村镇银行〔J〕.改革,2012,(04).
〔2〕邱玉兴,等.健全农信社运营模式――以黑龙江省为例〔J〕.中国金融,2013,(12).
〔3〕文桂禾.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建设与中小企业发展〔D〕.硕士学位论文,西南财经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