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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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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行政制度

企业行政制度范文第1篇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三)印鉴管理

第七条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

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企业行政制度范文第2篇

1、负责公司内部的人事管理工作,办理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调动、辞退、离职等手续。

2、负责公司的考勤管理,监管公司劳动纪律,每月5日前按时公布、上报上月全员考勤,统计公布违章记分表。

3、负责公司内部人事档案的收集,归档及公司文件的上报,归档工作。

4、负责技术资料及技术书籍的管理工作,包括建档、借阅、归还等。

5、处理日常行政对外事务,包括办理暂住证、户口、租赁收费、交费等。

6、负责安排、监管公司前台服务工作,树立良好公司形象。

7、协助生产部经理做好文明生产管理,检查落实生产卫生、安全、消防等。

8、打印、复印公司各类文件、资料,收发文件资料。

9、负责公司员工宿舍、食堂等后勤工作的管理,包括卫生、保安、消防等。

10、行政人事部经理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包括人事,档案,计划等),对相关泄密事件负责。

二、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各部门每月需用办公用品,须在每月10日前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购计划,行政人事部将各部门申购计划参考库存量和月平均用量后汇总,填写申购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统一购买。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2、公司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安排专责人员负责管理,每月办公用品购买后,由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负责验收保管。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保管人员要分开。

3、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按工作需要办理领用手续,经本部门经理审核,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领用。对工作没有直接需要的岗位和个人,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领用。

4、对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剪刀、订书机、裁纸刀、直尺、文件夹、笔筒等,由部门经理领取,本部门员工共同使用,部门内不可重复领用。

5、对消耗性物品办公用品,如签字笔、圆珠笔、铅笔、软面抄、胶水等,一个月最多申领一次,再次领用时需以旧换新。信纸等用品领用一次不得少于两个月。

6、非消耗性办公用品不慎遗失,由本人负责赔偿,行政人事部不予再领用。

7、严禁把公司领用的办公用品拿回家私用。

8、领用人员离职时,对非消耗性办公用品一并交还行政人事部,再由该部门人员到行政区人事部领取。

9、行政人事部每月对办公用品进行一次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三、关于公司电话和Inter网管理的有关规定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在各部门有关岗位安排程控交换电话和计算机网线,对内线、外线和局域网等实行不限量使用,对长途电话实行限量限额管理,对Inter网实行定时管理。

2、一般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不能使用Inter网,如工作需要可以经申请后,经公司办公室领导批准后,就可使用定。

3、行政人事部每月统计上报长途电话使用情况,必要时输出长途话单,检查长途电话使用情况。

4、所有员工上班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确有急事需要打私人电话可以在下班以后使用。因私使用长途电话时,可在行政人事部登记,由行政人事部核查使用金额后,报财务部在工资中代扣。

5、未经申请登记私自使用长途电话电话者,经查证后罚款30元,并在工资中扣除所打的长途电话费用。

6、所有已经授权的计算机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内上Inter网浏览信息,查阅资料,发送电子邮件。对一些不良网站禁止浏览。

7、如果发现不按公司规定上“英特尔”网的处罚30元。

8、所有公司员工不得利用Inter网泄露公司技术、商务情报,损害公司利益。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

四、办公室制度

1、办公室员工上班应穿戴整洁,有厂服应时常穿厂服,在上班时间不准穿拖鞋和穿一些艳诈、露骨的衣服,打扮要淡抹;上班时间要带厂牌,并且厂牌要挂在胸前或放在上衣口袋里。

2、在上下班时间要时常保持办公桌面整洁,要分清要用的资料和不用的资料、急要处理的文件和待处理的文件;在下班时要整理好文件,把文件尽量放入办公抽屉,使办公室桌干净整齐。

3、在公司中任何时间任何人不得坐在办公桌上,也不能随便脱鞋或把脚放在办公桌上影响公司的形象。

4、办公室人员不得擅自用公司给外来人员提供一次性杯子,如果发现给予10元的处罚。

5、办公室人员在下班时应自觉关掉自己所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室每天值班人员应负责电器和灯的关闭情况;如果公司发现下班没有关灯和办公电器的罚值班人10元,办公室人员值班进行轮流值班。新晨

6、办公室人员需要丢掉的东西应丢进办公垃圾篮里,要时常保持办公室清洁干净。

7、办公室内的厕所应时常保持清洁,上完厕所后应进行冲厕,时常保持良好的素养。

8、办公室人员应爱护一切办公设备,时常保持办公设备的清洁,不能有意损坏办公设备,如发现有意损坏办公设备的应给予赔偿和处罚。

企业行政制度范文第3篇

鉴于世博会这一重大事件的有效推动,三季度旅游景气攀升至高点并维持高位运行应是可以预期的,旅游重点公司盈利层面的释放有望在中报得以体现。而海南国际旅游岛、湄公河一澜沧江区域发展规划等主题事件也对旅游板块的上涨起到了有效支撑的作用。

从中长期来看,高铁的建设、高速公路网的日益完善,将使中西部旅游资源的价值在产业发展进程中逐步得到显现。而且,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提高以及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西部省份的庞大潜在人口将为国内旅游业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与此同时,国家站在推动经济结构转型的战略高度,将旅游业列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国务院到地方各级政府的旅游产业促进政策频出,在政策层面上给予旅游行业发展以充分、一致的预期支持。如此看来,旅游行业无论从产业自身发展阶段规律,还是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力度上来看,长期向好趋势是目前市场中分歧最小的行业之一。

国金证券分析师毛峥嵘维持行业“增持”评级。个股方面关注:锦江股份、中国国旅、峨眉山A、黄山旅游、桂林旅游、中青旅。

电力设备:特高压建设为行业带来新动能

国家电网12日首次公开强调,到2015年将建成华北、华东、华中(“三华”)特高压电网,形成“三纵三横―环网”的线路架构。

本次国家电网公开发言将对特高压建设公司带来实质性利好。从新提出的“三横三纵―环网”来看,和之前的提议出入不大,三纵包含:锡盟一南京、张北―南昌、陕北―长沙;三横包含:蒙西―潍坊、晋中―徐州、雅安―皖南;此外还将建设淮南―南京―泰州―苏州―上海―浙北―皖南―淮南的长三角特高压双环网。整个“十二五”特高压建设将带来总共3000亿元左右的投资,平均到每年接近500-600亿元,为电网投资建设注入活力,也符合此前预期,2011年开始,国家电网年投资额将回倒3000亿元以上。

凯基证券分析师魏宏达等表示,特高压建设停滞两年后重回轨道,为电力设备行业带来新的动能,研究部认为锡盟一南京将最早在四季度就启动主设备招标,根据此前数据该线静态投资接近250亿左右,一旦落实完成对平高2011年业绩有实质性的推升作用。而后续建设的力度加大,平均每年都将有1-2条线路开工,对于特高压设备公司具有持续性的业绩贡献。因此强烈关注锡盟南京的开标时间,重点推荐平高电气和中国西电。

证券行业:成交量大幅上升 业绩环比回暖

7月份上证指数从6月末的2398点反弹至2638点,月涨幅为9.97%;至2010年8月9日,上证综指继续反弹至2673点。2010年7月的新增开户数升至139.6万户,同比下降51.30/0,环比上升32.3%。2010年7月日均股票交易额较6月上升153亿元,为1485亿元,2010年累计日均股票交易额为1851亿元。

投资银行业务:2010年7月,股票及股票连接融资额为1025亿元,同比上升33.9%,环比上升15.1%。本年累计股票及股票连接融资额为4672亿元,2010年7月企业主体债券(不含短期融资券)融资额为334.5亿元,同比下降80.5%,环比下降30.9%。本年累计企业主体债券融资额为5578亿元。另外,资产管理业务:2010年7月有8只新的集合理财产品成立,分别为“金惠1号”、“华泰紫金智富”、“东方红先锋3号”、“国泰君安央企50”、“东兴1号”、“齐鲁金泰山2号”、“东海精选1号”和“锦诚1号”,合计募集资金23.53亿元。2010年集合理财产品累计募集资金515.8亿元。

中金公司分析师王松柏维持对东北证券、中信证券“推荐”投资评级;光大证券、海通证券“审慎推荐”投资评级。

三安光电:市场需求旺盛 项目进展顺利

公司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36,451.61万元,同比增长69.18%;每股收益O.36元,同比增长56.52%。

为满足LED产品市场旺盛需求,公司上半年一直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了69.18%。公司继续扩大了生产和销售规模,加大了LED产品的研发力度,上半年LED应用产品营业收入增长明显,同比大增303.74%。目前,公司天津募投项目已顺利投产,预计今年8月将全面达产;外延、芯片核心设备厂房土建工程基本完成,预计今年年底陆续投产,明年年底达产。此外,公司与美国EMCORE Corporation合资成立“三科光伏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高聚光太阳能(HCPV)的应用组件及系统设计的研发和生产;公司与青海电力公司合作的聚光太阳能电站的示范项目已完成安装调试,不久将并网发电,预计在后年将为公司贡献利润。公司所处的LED行业目前正处在黄金发展期,且公司又是生产LED芯片的龙头企业,因此享受较高增长顺理成章。

信达证券分析师张冬峰预计公司2010-2012年每股收益分别为0.67、1.27、2.49元,市盈率分别为74.55、39.76、20.22倍,给予“持有”评级。

金风科技:订单增长明显 拓展国际市场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3.05亿元,同比增长65.6%,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7.73亿元,增长44.35%,每股收益0.34元。

公司2010年上半年新增订单约3,600MW,待执行订单总量为5,292.25MW,折合金额约250亿元,订单增长明显,但增速明显放缓。2010年上半年,公司期间费用率继续大幅上升,特别是销售费用率有明显上升,较上年同期增长144.91%。反映了目前市场竞争环境较恶劣导致相关费用的增大。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9.34%,主要原因是公司的分厂、分公司增多。上半年公司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先后实现1.5MW机组在欧洲的销售,在美国开展风电场项目建设和运营,中标埃塞俄比亚5万千瓦项目,为哈萨克斯坦评估风资源及编制风电开发规划,在美国、澳大利亚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已完成注册登记等。国内风电整机产能过剩局面短期不能改变。恶劣的竞争环境将压缩厂家的利润空间,公司在海外市场突围的一系列举措成为公司2010年和今后扭转竞争格局的关键,海外项目对公司利润的贡献将拭目以待。

中银国际分析师韩玲预计公司2010-2012年每股收益分别为1.01、1.24、1.38元,市盈率分别为19.69、16.08、14.42倍,维持“买入”评级。

中国卫星:主业稳步增长 资产注入预期强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3,941.45万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2元,比去年同期略有提高。

从收入确认的历史情况看,公司合同到款多集中于第四季度,一般呈现前三季度期末应收帐

款逐期增长的态势,所以年底收入确认也相对较大。由于卫星研制业务占收入比重较大,而且其毛利率长期固定,所以在卫星应用业务有跨越式发展之前,公司综合毛利率各个报告期也变化程度有限,但会随着卫星应用业务规模占总收入比重的提高而提高。另外,公司卫星应用业务已逐渐走出研发探索阶段,各领域业务有序开展,并实现稳步增长;但总体来看,公司卫星应用业务在产品化、产业化和市场化方面仍有待提高。

西南证券分析师庞琳琳等预计公司2010―2012年每股收益分别为0.36、0.45、0.56元,动态市盈率分别为59、46、37倍;考虑到公司及其大股东在国内卫星制造领域几近垄断的地位、整个卫星应用产业的大发展机遇以及又被提上议程的资产注入预期,维持“买人”评级,6个月目标价提高到25元。

金智科技:IT服务增长迅速 拓展海外市场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2010.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8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现净利润2523.57万元,每股收益0.12元。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IT服务、建筑智能化及电网自动化业务。其中IT服务上半年收入7968万元,同比增长65%;建筑智能化收入来自于上半年收购的金智智能(持股60%),收入9320万元,同比增长35%,占上半年收入近30%。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336.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83%,主要原因是财务费用比去年增加576万元,其中利息收入减少、出现汇兑损益,同时利息支出也大幅增加。公司在保加利亚建设的4MW光伏电站是当地最大项目,组件为薄膜电池。一期项目2MW项目预计在今年9月底建设完成,一旦并网运行成功,公司或将出售此项目带来收入。另外公司拟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帕萨迪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积极探索在美国建设太阳能电站的发展机会,有望直接受益于美国的千万太阳能屋顶计划。

长江证券分析师刘元瑞预计公司2010 2012年每股收益分别为0.252、0.273、0.297元,市盈率分别为46、43、39倍,公司在电网自动化领域市场的开拓进展、海外光伏项目的运作情况值得关注。

宏达新材:下游需求回暖 业绩逐步回升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3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1.74%,营业利润0.47亿元,同比增长163.64%,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76万元,每股收益0.16元。

随着国际中低端消费市场回暖,下游硅橡胶制品出口企业对高温硅橡胶需求回升,使公司上半年销售业绩大幅增长。由于混炼胶价格坚挺,而上游单体价格上半年呈逐步下降的态势,因此公司混炼胶毛利率提高了5.54个百分点,公司化工产品综合毛利率同比上扬3.55个百分点。另外,公司4.5万吨单体募投项目在二季度曾成功试车,公司单体技术获得突破。而7月份公司的单体装置停车检修,进一步完善单体装置的工艺,预计公司未来单体装置实现稳定运行应不成问题。公司在三、四季度有足够的时间完善单体工艺,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东海证券分析师毛伟等预计公司2010-2012年每股收益分别为0.33、0.60、1.01元,鉴于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维持其“买入”投资评级。

苏州高新:土地储备丰富 销售有望增长

公司上半年实现主营收入16.02亿元,同比增长85.87%;实现净利润O.88亿元,同比增长48.2%;实现每股收益0.10元,略高于预期。

企业行政制度范文第4篇

Abstract: The coal industry must fulfill a greater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order to achiev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aking coal industry of 30 listed companies as the research object, this paper studies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regulatory pressure, management characteristic and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situation that regulatory pressure is executing for short time is no significant correlation to CSR, meanwhile have no positive effect to CSR through influencing management age and education; however, regulatory pressure can promote CSR by influencing the executive compensation. In addition, in the absence of regulatory pressure, management age and education have significantly positive effect on CSR, but there is no significant impact between executive compensation and CSR.

关键词: 煤矿业;社会责任;制度压力;管理层特征

Key words: coal industry;social responsibility;regulatory pressure;management characteristic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20-0012-05

0 引言

当前,京津冀严峻的雾霾状况,矛头直指煤矿、钢铁等传统行业,中央政府和河北省相继出台各种法规应对环境污染。2013年2月份的《煤炭产业政策》的修订,自之日起实施。该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煤炭工业有关管理部门依据该政策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这种特殊的政策背景,为当前研究煤矿业上市公司管理层行为能否受该特殊制度的影响从而促进社会责任的履行效果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而制度压力中的规制压力就更多体现在政府颁布的行政指令、约束要求或者法律法规的强制力。因此这种特殊制度定为规制压力较为合适。在外在的制度压力即规制压力下,企业管理层行为能否受到约束和惩戒,能否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成为本文最终的研究目的。

论文的研究对我国煤矿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的学术创新具有一定意义,也对我国煤矿企业能否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具有现实意义。首先,管理层由于个人特征的不同,在偏好、风险认知和决策行为方面上存在较大的差异,这可能会对企业社会责任在内的决策产生影响,因此对管理层特征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研究也具有重要意义。其次,在我们的社会中,社会责任的概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同时公司社会责任感不再是可选的信息,而是必选的,它将影响公司价值和财务绩效,进而影响资源配置。

1 理论分析和假设提出

1.1 制度压力与社会责任的履行

制度压力包括规制压力、规范压力和认知压力。本文所阐释的制度压力是指规制压力,这其一是由于规范压力和认知压力在定义上不好界定,其二是因为2013年2月份的《煤炭产业政策》是规制压力的体现,因此论文只选取规制压力进行研究假设。Campbell(2009)在总结影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行为因素中,将规制压力放到了制度性因素的首位。他还提出,在政府的监管下是更强大的,非营利组织等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是在更为明显的制度环境条件下,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会较好。Aguilera et.AL发现,以法律制度为基础建立起来对企业行为约束的标准在现实中可能难以很快实现,但是,他们会通过影响惯例、规则、习惯等规范性力量推动社会责任的开展。制度环境因索是促发或改变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重要影响因索。由此可推出,规制压力对企业社会责任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据此,提出假设1:

H1:同等条件下,规制压力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1.2 管理层年龄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1984年Hambrick和Mason提出“高阶管理理论(Upper Echelons)”,该理论认为企业高层管理者的教育程度、年龄、职业背景等人口特征影响企业战略决策的选择,进而影响企业绩效。年龄作为管理者的一个重要背景特征,会直接影响企业投资经营的决策。Hambrick和Mason(1984)认为管理者的阅历和承担风险的倾向可以通过年龄来反映;管理团队的年龄会影响他们的战略决策和行动倾向,进而影响到企业绩效。年龄差异反映出不同的成长环境、教育方式以及生活经验和方式,会导致其在工作中表现出不同的认知和价值取向(唐婧,2011)。王艳美(2014)提出管理层中年龄较大的管理者比较保守,针对国家出台的各种政策也会很认真地执行;而年龄较小的管理者干劲十足,但针对国家的各项政策更倾向于有自己的想法,没有年龄较大的管理者考虑全面,对信息披露方面考虑不周全。一些学者认为年轻的管理者急于追求在任期间给企业带来的财务绩效,顾虑投入的CSR支出和承担风险只不过是为下任做了嫁衣,因此对CSR的履行意识较弱。随着年龄的增大,公司高管将逐渐有更多的气力和行动力来推动公司开展重大变革,表现出对社会责任一定程度的关注(郑冠群等,2015)。据此,提出假设2:

H2:同等条件下,管理层年龄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即随着年龄的增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会提高。

1.3 管理者薪酬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高层管理者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福利、年度奖励和股票期权。王艳美(2014)提出管理层薪酬越高说明管理层所担任的职位越关键,体现了管理层人员的重要程度。也直接显示出管理层对所的财务报告、社会责任报告所负有的责任的直接和间接程度。陈泓霖(2014)提出在企业发展过程当中,企业的财务状况一定会和企业社会责任相联系到一起,高层管理人员之间的财务状况越来越好的话,那么企业得到相对比较高的财务状况的情况下,他们会更加将目光放在社会,承担相关的社会责任。管理者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不仅能给企业带来长期的利益回报,也能给企业带来好的声誉。企业提供的高回报会给管理者更大的激励,促使管理层更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最终提高公司的长远价值。郑冠群、宋林、郝渊晓(2015)研究发现薪酬提供的激励会直接影响到高管CSR决策和表现,董事会可能利用薪酬结构来诱使公司高管按照股东期望行事,通过合理的薪酬结构设置使得高管的私立与股东保持一致,以激励高管选择最大优化公司利润的行为。因此,如果董事会的目的是通过行使CSR而实现长期利益的最大化,那么所设置的薪酬结构应该使高管层的私利与CSR表现保持一致。据此,提出假设3:

H3:同等条件下,管理层薪酬越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会越强。

1.4 管理层学历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通过对美国银行业和制造业高层管理团队的调查研究,Wiersema(1992)发现团队的平均教育水平和社会认知复杂度是正相关的,高层管理团队的学历越高越容易在执行变革中获得成功。一些顶级欧洲商学院都把CSR做为商科教育中高级经理教育课程不可缺少的部分,而以客观的方式来看,管理者所接受的教育时间越久,教育水品越高的情况下,可能会具备更高的道德品质,另外,由于其所学的知识更多,可能会做出更理智和正确的决策,从而会在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履行以及披露方面做出更加正确的决策。据此,提出假设4:

H4:同等条件下,管理层学历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显著的正面影响。

1.5 制度压力通过影响管理层特征进而影响社会责任的履行

目前围绕CSR与管理层特征、制度压力之间的理论解释和实证研究有很多,但多数学者都还没有进一步探索制度压力和管理层特征对企业社会责任影响的交互协同作用。由于近年来,包括政府、媒体以及企业自身在内的众多利益相关者逐渐认识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根据战略管理“环境-战略-绩效”经典分析框架,沈奇泰松(2010)认为企业在受到不同维度的制度压力时会形成不同社会战略反应,而管理层是企业战略的主要决策者。这可能意味着制度压力与管理层特征之间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过程中存在某种相关联系。梁强等(2013)发现高管支持对制度压力与企业ERP应用具有完全中介作用等,高管支持和社会责任态度作为伦理领导的重要内容在转化和应对外部环境压力时非常重要。可能正因为制度压力下,促进不同管理层特征的领导增进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披露,从而起到了1+1>2的协同效应。已有研究证实随着管理者年龄的增大,其将逐渐有更多的动力来推动公司开展重大变革,表现出对社会责任一定程度的关注(孔祥,2006)。再次,高层管理的报酬水平越高,经济条件越好,就可能更多地去关注非经济的目标,去追求良心良知、社会义务等。另外,高层管理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会影响公司的战略选择,高学历的管理者会更懂得适应国家政策走向从而制定相应的企业战略,才能发挥最大竞争力。据以上分析,我们提出:

H5:同等条件下,管理层年龄在制度压力的影响下,年龄越大,越能正向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H6:同等条件下,管理层薪酬在制度压力影响下,薪酬越高,越能正向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H7:同等条件下,管理层学历在制度压力影响下,学历越高,越能正向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2 研究设计

2.1 样本与数据

煤矿行业上市公司总共106家,剔除公司社会责任披露不充分的上市公司以及2012至2013年度财务数据披露不全或数据波动较大的上市公司,最终共得到30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和其他相关数据。数据的处理运用统计软件SPSS21和EXCEL来完成。这些数据主要从权威机构润灵环球国际、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个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以及企业官网中获得。

2.2 变量定义

2.2.1 因变量

本文因变量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评分,采用润灵环球国际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评分,其中包括整体性、内容性、技术性和行业性四个零级指标,整体性主要突出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方面的评价,内容性主要突出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方面的评价,技术性主要突出信息披露方面的评价,而行业性主要突出针对行业特性的评价。

2.2.2 自变量和控制变量

本文共选取四个自变量,分别是管理层年龄、管理层薪酬、管理层学历以及是否受到规制压力。控制变量有三个,分别是资产负债率、营业收入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定义如表1所示。

2.2.3 建立模型

根据前文的分析和提出的假设,结合变量设计情况,本文构建的模型如下:

CSR=a1RP+a2Age+a3Pay+a4Edu+a5RP*Age+a6RP*Pay+ a7RP*Edu+Control+e

3 实证结果与分析

3.1 描述性分析

本文就变量做了描述性分析,如表2。

从表2中可以看出,样本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一般,前后两年差别不大。从2012年和2013年的极大值、极小值和标准差来看,社会责任评价得分最高的达到了79.54,而社会责任评价得分最低的只有22.87分,而且标准差达到了15.25,说明样本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分布比较分散,不同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相差较大。管理层年龄前后2年平均值差距较大,这可能对之后的数据检验有一定影响;管理层薪酬分布在30.11万元到847.73万元,企业管理层收入悬殊,差距极大。这可能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也可能是样本中一些企业是国有垄断企业,利润高效益好,高管的收入水平也高。管理层学历主要集中在硕士阶段,管理层的受教育程度较高。为进一步分析提供了合理的数据区间。

3.2 相关性分析

本文就变量做了全样本的相关性分析,如表3所示。

综合2012年和2013年的相关性分析来看,是否收到规制压力与CSR相关性不显著,这可能暗示假设1不能得到支持。对此做出的解释为:本文的规制压力选取的是2013年2月份才的《煤炭产业政策》,该政策出台以后需煤炭企业一段时间的消化吸收,所以此项制度压力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影响不明显。同时,管理层年龄与CSR在5%的水平上显著相关;管理层薪酬与CSR在5%的水平上显著相关;管理层学历与CSR在1%的水平上显著相关。他们的相关系数分别是0.328,0.294和0.333。初步证实了假设2、假设3和假设4。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看到作为控制变量的资产负债率与企业的社会责任呈显著负相关,营业收入、净资产收益率与企业社会责任呈显著正相关关系。

3.3 回归性分析

本文又进一步回归性分析,回归系数表如表4所示。

表4列示了各解释变量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回归系数。第(1)列表明,企业是否受到规制压力系数并不显著,假设1没能得到支持。可能的原因是本文制度压力的选择是为了能在2012年和2013年之间有效的划分开,但与此同时也失去了一定的制度代表性,在实施时间较短、样本数据较少的情况下,这样的结果也是意料之中的。第(2)列表示管理层年龄与企业社会责任在5%的水平上正相关,假设2得以验证。第(3)列管理层薪酬的系数不显著,管理层薪酬的变化并不能显著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假设3没有得到验证。未能通过检验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样本数据中管理层薪酬跨度太大,样本中一些企业是国有垄断企业,利润高效益好,高管的收入水平高,而另一些企业不归国有,在政策优惠以及其他方面可能比不了垄断效益高的国有企业,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样本数据失真。第(4)列显示管理层学历与企业社会责任在5%的水平上正相关,即管理层学历越高,会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提高。假设4得以验证。第(5)列交互项的系数不显著且为负数,显示规制压力通过影响管理层年龄反向调节企业社会责任,假设5没有得到验证。可能的原因是《煤炭产业政策》是2013年2月份并实施的,企业执行时间较短,加之样本量较少,本身还没起到明显的效果,是否能作用于管理层年龄上,从而进一步影响企业社会责任还需时间检验。第(6)列交互项的系数显著,说明在规制压力影响下,管理层薪酬越高,越能正向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假设6得到明显的支持。可能的原因是煤炭行业发展一般顺应国家相关政策,而薪酬的激励往往是提升企业履行国家政策的最直接方式。第(7)列交互项系数不显著,并且管理层学历的系数变大,但显著性水平降低。这说明在规制压力影响下,管理层学历对企业社会责任并没有正向调节作用。假设7未能通过检验,原因很可能是企业执行国家政策时间短,还未实现明显的效果,并且样本中管理层学历的数据集中在硕士阶段,这可能对检验结果造成一定影响。

除此之外,我们在回归结果中还可发现,净资产收益率系数极为显著,这表明净资产收益率与社会责任在α=1%的水平上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净资产收益率越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越强。从第(1)、(3)、(5)列中营业收入的回归系数来看,与企业社会责任在α=5%的水平上正相关,这说明营业收入越高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效果越好。然而资产负债率的回归系数没有达到显著性水平,与企业社会责任不具有显著的相关关系。资产负债率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未呈现相关性的原因可能是样本数据中的企业资产负债率高低悬殊,不同企业对财务杠杆的运用不甚相同,再加之样本较少的原因,资产负债率就可能呈现不相关的结果。

4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本研究发现:第一,当前规制压力对企业社会责任没有显著提高;第二,管理层年龄本身能够正向促进企业社会责任,但是规制压力不能通过管理层年龄正向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第三,规制压力可以通过管理层薪酬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第四,管理层学历越高,越能调节增强企业社会责任,但是在规制压力影响下,管理层学历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性不显著。

基于以上实证结论,作者认为:首先,政府应当完善我国社会责任的相关立法,健全我国社会责任监督体系,进一步明确社会责任的履行标准。尤其对于重污染企业更要严加管制,制定相关法规、政策,设立环境指标,强制性规定企业承担一定的环境责任,并加强监督和检查,打击腐败。各地方政府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进行考核,表彰那些尽力和严肃担负社会责任的企业,另外可以制定一些奖励机制,如评出年度最有社会责任感企业,同时这样的企业会享受到一些优惠政策,如减税,这样来鼓励更多公司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批评或者惩罚那些逃避社会责任的企业,如罚款等。此外,还应加强社会、公众和媒体等非政府组织的有效监督和制约,预防和阻止企业的违法行为。其次,企业要认真履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定同步的企业战略,将社会责任理念转化为行动。企业要定期聘请业界社会责任研究的专业人士开展相关讲座,贯彻并加强管理者和员工的社会责任感。最后,企业若是执行国家下发政策或者执行新的变革时,薪酬激励是非常可行的措施,比如除基本工资外还要设立奖金制度、股权激励方式等,使管理者的报酬与履行社会责任为企业带来的绩效相绑定,促使管理层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还能得到相应的报酬。

此外,本研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管理层特征描述上,没有考虑管理层社会关系以及性别变量等因素,获取的管理层特征数据可能有不充分的地方;有关管理层的信息披露并不完整,而且目前也没有一个绝对统一的标准,有些属于本研究管理层范畴内的人员缺乏相关的信息披露。本文的样本数据的搜集仅限于2012年和2013年中披露了的煤矿行业上市公司的数据,样本数据较少,不能很好地代表所有煤矿业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的情况。另外,本文的规制压力选取的是2013年2月份的《煤炭产业政策》,政策实施时间较短,效果不明显,因而对假设的检验没有很大的贡献。以上都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文的研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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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行政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急性中毒;标准修订;诊断标准

 

急性化学物中毒病人发病急、病情变化和发展快、病情重,救治不及时可迅速发生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ultiple organ dysfunction syndrome,MODS),死亡率亦明显增加。2002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诊断标准》(GBZ 77-2002)完善了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的统一体系,提高了临床医师对急性中毒性多器官功能障碍(acute toxic multiple organ dysfunction)的认识及重视,早期诊断、早期干预,减少了多器官功能障碍的发生,减少了伤残和死亡率,对重症急性职业中毒患者的诊断治疗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也取得了积极有效的效果。

 

近十余年来,随着临床各学科的进展、病例报道的积累和国内外相关标准的更新和建立,特别是近年来,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系统陆续修订,为避免各诊断标准之间的冲突矛盾,2016年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启动对GBZ 77-2002标准的修订工作。2019年1月30日,修订后的《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的诊断》(GBZ 77-2019)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替代GBZ 77-2002,并于2019年7月1日实施[1]。为强化业界对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的重视和认识,加深对新标准的理解和执行精度,指导GBZ 77-2019的应用,特对GBZ 77-2019标准修订进行解读。

 

1GBZ 77-2019标准编制依据

 

GBZ 77-2019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进行编制,并作为《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配套资料,力求制定统一的临床判断标准和一般救治原则。标准修订以职业病诊断实践为基础,结合临床各学科的新技术、新进展,在GBZ 77-2002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修改更新。本课题组从医药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华医学会期刊数据库共检索了我国2002至2017年发表的有关MODS文献共236篇,其中急性化学物中毒致MODS 109篇,职业中毒致MODS文献53篇,其他原因(感染、创伤、病理产科等)MODS文献127篇。由于MODS涉及多学科专业,课题组从医药期刊全文数据库、PubMed、中华医学会期刊数据库共检索了国内外2002至2017年发表的各器官急性障碍诊断标准及指南文献共78篇。相关文献资料为标准修订提供了大量的国内临床实例佐证。

 

2MODS的定义

 

MODS是多种病因均可引发的临床综合征,而许多不同疾病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可出现MODS定义未能涵盖的器官损害,在对MODS概念的认识过程中,不同的研究者及学术组织在总结各自的临床资料后,均曾提出了各自的MODS诊断标准,赋予了MODS各种不同的命名,故迄今国内外尚无统一的MODS诊断标准。

 

国外MODS诊断标准不统一,主要表现为各个标准所选器官以及用于判断各器官功能状况的指标不完全相同。如Knaus等[2]提出的诊断标准涉及心血管、呼吸、肾、血液和神经5个器官或系统。Goris等[3]的诊断标准包括肺、心、肾、肝、血液、胃肠、中枢7个器官或系统。Deithch等[4]的诊断标准涉及肺、肝、肾、肠道、血液、神经和心血管7个器官或系统。目前使用较多的是欧洲危重病学会制定的“SOFA评分”和加拿大“Marshall MODS评分”。“SOFA评分”涉及呼吸、凝血、肝、心血管、神经和肾6个器官或系统[5]。“Marshall MODS评分”涉及呼吸、肾脏、肝脏、心血管、血液、神经6个器官或系统[6]。

 

国内对MODS的诊断标准研究较晚。1995年经“庐山九五全国危重病急救医学学术会”讨论通过的“多脏器功能失常综合征(MODS)病情分期诊断及严重程度评分标准”成为国内比较权威、使用广泛的MODS诊断标准,该标准包括外周循环、心、肺、肾、肝脏、胃肠道、凝血功能、脑、代谢9个器官或系统[7]。

 

2015年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急救医学专业委员会重修了庐山会议“多脏器功能失常综合征(MODS)病情分期诊断及严重程度评分标准”。王士雯等提出了适用于老年人的“老年多器官功能不全综合征(MODSE)诊断标准”[8]。张世范等[9]在高海拔地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ARDS)诊断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了高原地区MODS诊断标准,为高海拔地区MODS诊断提供了依据。任引津等职业病领域的专家通过多年的深入研究,总结归纳了急性化学物中毒性MODS的临床特性,并结合我国职业病诊断治疗特点,于2002年正式《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诊断标准》(GBZ 77-2002),诊断标准以脑、肺、心、肾、肝、胃肠道、血液7个靶器官作为判定依据[10],基本包括了急性中毒所致MODS的临床特性。GBZ 77-2019标准中仍以这7个靶器官作为中毒性MODS的判定依据。

 

3GBZ 77-2019各项技术内容修订情况

 

3.1将“诊断原则”修订为“诊断依据”

 

MODS是各种原因均可引起的临床综合征,为避免使用中仅仅简单套用器官功能障碍指标诊断,防止诊断扩大化,故在GBZ 77-2019标准中增加“诊断依据”,以强调诊断的必要条件,并列7项,具体为:(1)发病前有明确的短期内较大量化学物的职业接触史;

 

(2)出现相应的靶器官中毒性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

 

(3)在病程中同时或序贯发生2个或2个以上器官功能障碍;(4)器官功能障碍符合本标准的判定;(5)排除非职业因素引起的MODS;(6)结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学调查及同工种发病情况;(7)参考患者生物标志物或特殊效应标志物检测。在进行中毒性MODS诊断时必须结合明确的职业接触史(如工种、接触化学物、接触方式时间等),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及同工种发病等情况,同时重点突出急性化学物中毒的靶器官损害特点。在急性化学物中毒时,因化学物的理化性质不同,其效应靶器官不尽相同,可以是单个器官,也可以是多个器官。应注意的是:损害相同靶器官的各种化学物,其中毒临床表现既有共同之处,又有相异之处,掌握各种化学物急性中毒时靶器官损害的作用规律及特点,有助于理解中毒的临床特点。靶器官损害特点是急性化学物中毒的特性,所以在GBZ 77-2019的诊断依据中,加入相应靶器官损害的表述。

 

3.2将“诊断分级”修订为“器官功能障碍的判定”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MODS的发展应是一个动态连续的病理过程,因此,其诊断标准也应体现连续动态的诊断,即病变程度早期为器官功能不全发展至晚期为器官功能衰竭。如强调器官衰竭为诊断标准,那么诊断成立时患者几乎已无存活的希望。这种晚期诊断难以指导中毒性MODS的早期治疗。GBZ 77-2019标准明确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所致的器官功能障碍临床类型和判定。根据器官功能障碍的程度,分为功能不全和功能衰竭。(1)功能不全:其主要特征是器官已有较明显的功能改变,某些敏感指标(如肝功能酶学、心电图、尿素氮、肌酐等)明显异常,有些器官已开始不能维持正常功能,但尚有相当的代偿能力,对治疗反应较好,与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标准(总则)和化学物中度中毒的指标相近。

 

(2)功能衰竭:其主要特征是有关器官的功能已明显失代偿,对一般药物或治疗措施反应差或器官衰竭已进入难以逆转阶段,与各化学物重度中毒指标相近。

 

相比较其他标准的计分法,此判定方法更契合我国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治特点,有利于MODS的早期治疗。

 

3.3关于心血管功能障碍

 

3.3.1增加“Q-T间期延长”

 

有文献报道,459例有机磷杀虫剂急性中毒性心律失常中,Q-T间期延长占16.8%[11]。在本课题组收集的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MODS病例中,Q-T间期延长患者占17.3%。Q-T间期延长常见于急性有机磷中毒、有机溶剂、五氯酚钠及锑剂等化学物中毒。临床上Q-T间期延长若不及时处理纠正,易发生尖端扭转型室速、室颤等恶性心律失常。故在GBZ 77-2019标准中增加Q-T间期延长,对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治有较重要的警示作用。

 

3.3.3删除“心源性猝死”

 

心源性猝死一般指原发性心脏疾病发作而导致的出乎意料的突然死亡。世界卫生组织规定,发病后6 h内死亡者为猝死,多数研究者主张定为1 h,但也有人将发病后24 h内死亡者也归入猝死之列。MODS的概念中通常指机体在遭受严重创伤、中毒、大面积烧伤、心肺复苏术后、病理产科等急性损害24 h后,同时或序贯性地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统或器官功能障碍的临床综合征。故心源性猝死与MODS的概念有矛盾,而急性化学物中毒引起的电击式猝死可参照《职业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标准》进行诊断。

 

3.3.4增加“B型钠尿肽(BNP)指标和肌钙蛋白”

 

BNP是目前心力衰竭检测的实验室指标,已经被欧洲心脏病协会(European Society of Cardiology,ESC)、美国心脏协会(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AHA)和美国临床生化科学院(The National Academy of Clinical Biochemistry,NACB)纳入心力衰竭诊断的“金标准”。庐山会议MODS标准2015修订版中将BNP指标加入心功能评估[12]。肌钙蛋白是目前公认的诊断心肌坏死最特异和敏感的生物标志物。为与国内外诊断标准接轨,二者均被加入GBZ 77-2019标准中。

 

3.4关于呼吸功能障碍

 

3.4.1将“肺野病变范围≥3/4”列为呼吸衰竭诊断指标

 

急性化学物重度中毒如百草枯、吸入有毒气体(三光气、氮氧化物等)引起肺功能障碍主要表现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史晶等[13]报道68例急性百草枯中毒患者中发生ARDS 35例,发生率为51.47%,急性肺损伤(ALI)的发生率为97.1%(66/68例),中毒患者的病死率为54.4%。百草枯中毒导致ALI-ARDS、MODS-MOF(多器官功能衰竭)高峰时段分别为中毒后的2~3 d和1~3 d,其中ARDS的病死率达94.3%(33/35例),提示以ALI为主的MODS是引起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13]。本课题组收集的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MODS病例中发生呼吸功能障碍102例,占27.7%。肺功能需从通气、灌注、弥散、运输和组织氧合等方面评价,故选择呼吸频率、动脉血氧分压(PaO2)、氧合指数(PaO2/FiO2)、动脉血二氧化碳分压(PaCO2)和胸部X射线表现为主要观察指标。欧洲危重病医学会(European Society of Intensive Care Medicine,ESICM)与美国胸科学会(American Thoracic Society,ATS)组成的联合委员会于2012年提出ARDS新的诊断标准——“柏林标准”[14],该标准在AECC诊断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ARDS的诊断依据。GBZ 77-2019标准借鉴了柏林标准,借助影像学征象对呼吸衰竭严重程度进行量化分级。

 

3.4.2删除呼吸功能不全指标中的P(A-a)DO2

 

(FiO21.0)>13.30 kpa(100 mmHg)

 

Rivers等[15]在MODS导向治疗研究中指出:MODS的本质是氧消耗与氧供给间的一种矛盾,患者对氧的需求总是超出正常人,但其供氧的能力又总是低于正常人,这一矛盾导致组织细胞的氧需求持续得不到满足,继而引发一系列组织病理改变。氧合指数(PaO2/FiO2)是反映组织氧代谢状况的必备指标。由于P(A-a)DO2与肺内分流间的相关性不佳,且受太多非肺因素影响,对重症病患并不实用,加上其测定要求相应的设备及计算,实际操作性较差,目前临床上使用较少,故删除。

 

3.5关于肾功能障碍

 

3.5.1调整“以48 h为观察时限,比较血清肌酐和尿量变化的急性肾损伤判断方法和指标”

 

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肾病主要表现为急性肾损伤

 

(acute kidney injury,AKI)。急性中毒性肾损伤生物标志物是近期的研究热点,如对嗜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白介素18、胱抑素C等的研究[16],但现阶段仍处于探索中。目前常用的肾脏功能指标主要有:血清肌酐、尿渗透压、尿钠、肾脏影像学和病理学检查等。近年国际肾脏病学界正式推出以48 h为观察时限,比较血清肌酐和尿量变化的急性肾损伤判断方法。《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肾病的诊断》于2013年进行修订,较充分吸取了最新的急性肾损伤判断方法,故在GBZ 77-2019标准中,将上述急性肾损伤判断方法纳入,与《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肾病的诊断》及《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总则)》相衔接。

 

3.5.2删除“尿毒症”

 

尿毒症(终末期肾病)指慢性肾脏病(CKD)第5期。GBZ 77-2019标准主要指急性化学中毒造成的急性肾损伤(AKI)。CKD与AKI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慢性疾患引起的脏器衰竭一般不归为MODS范畴,故予以删除。

 

3.6关于肝功能障碍

 

3.6.1删除“肝功能不全”指标中的“或多项肝功能试验异常”表述

 

中华医学会2012年版《肝衰竭诊治指南》指出:在我国引起肝衰竭的首要病因为肝炎病毒感染,其次为药物及肝毒性物质(即肝毒性化学物)[17]。职业性急性化学性中毒性肝病的诊断中,强调血丙氨酸氨基转氨酶指标异常为诊断起点,而“或多项肝功能试验异常”表述含糊不清,不易操作,故删除。

 

3.6.2调整急性肝功能障碍中黄疸分级指标

 

关于急性肝功能障碍中黄疸分级指标,中国与美国、欧洲都有一定差异。《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GBZ 59-2009)较全面地总结归纳了肝毒性化学物中毒的特性。2015年6月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急救医学专业委员会重修了庐山会议多脏器功能失常综合征(MODS)诊断及严重程度评分标准[12],其中肝脏衰竭期标准为总胆红素>102.0μmol/L。结合以上新进展,GBZ 77-2019标准在“肝功能不全”项中,将血清总胆红素调整为>51.3μmol/L;“肝功能衰竭”项中,调整为血清总胆红素>102.0μmol/L或每日升高>17.1μmol/L。

 

3.6.3删除“肝功能障碍”指标中的“腹水”项

 

在2015年修订的MODS诊断标准及较多使用的Dorinsky提出的MODS标准中,肝功能障碍指标均无“腹水”项。本课题组收集了职业性肝功能障碍病例32例,无一例发生腹水。腹水发病机制主要为:血浆胶体渗透压降低、低蛋白血症等,多见于慢性肝病、肝硬化等疾病。而职业性急性肝功能障碍患者多为青壮年,平素身体健康,无慢性肝肾疾病,不存在产生腹水的基础疾病。基于以上研究,删除“肝功能障碍”指标中的“腹水”项。

 

3.6.4调整急性肝损伤中凝血功能的表达

 

肝功能不全的病情程度与急性中度中毒性肝病相近,通常未涉及凝血功能的改变,且GBZ 77-2002标准中凝血酶原时间>20 s的表述过于宽泛,故予以删除。中华医学会2012年版《肝衰竭诊治指南》中主要指标为凝血酶原活动度(PTA)≤40%,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17]。美国肝病研究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Liver Diseases,AASLD)指出:急性肝功能衰竭(acute hepatic failure,ALF)的特征为预先不存在肝硬化的患者出现凝血异常(通常INR≥1.5)和不同程度的意识改变。结合以上研究进展,GBZ 77-2019标准中肝功能衰竭指标调整为凝血酶原活动度(PTA)≤40%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3.7关于血液功能障碍

 

3.7.1调整白细胞计数为<3.5×109/L。

 

2013年8月实施《血细胞分析参考区间》(WS/T405-2012)白细胞计数参考区间在3.5~9.5×109/L[18]。为与之相衔接,将血液功能不全指标中的白细胞计数调整到<3.5×109/L。

 

3.7.2删除“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由于《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诊断标准》(GBZ 75-2010)[19]中已删除了中毒性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且本课题组前期收集的病例中有急性砷化物中毒致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13例,但无职业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并且检索国内外文献也未收集到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导致再生障碍的病例。故予以删除。

 

3.7.3增加“血小板≤20×109/L,伴广泛出血”为血液功能衰竭指标

 

急性化学物中毒性MODS引发的造血系统障碍并不少见,血细胞包括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和血小板计数都是有变化的,其中以溶血性贫血及血小板减少多见。本课题组收集的289例MODS病例中有血小板减少占42例,占14.5%。周瑜等[20]曾报道苯酚及三氯氧磷中毒致血小板从正常降到18×109/L,APTT高达89.8 s。陈曦等[21]也曾报道复合有机磷重度中毒致多器官衰竭患者,血小板急骤降至64×109/L,PT 72 s。Knaus等在急性生理和既往健康评分(APACNE)Ⅱ的基础上提出了多器官衰竭的诊断标准,其中血液系统为:白细胞≤1.0×109/L,血小板≤20×109/L,血球压积≤20%,符合1项以上者可诊断为血液系统衰竭[2]。北京市科委重大项目“MODS中西医结合诊治/降低病死率的研究”课题[22]指出:在凝血功能指标中,血小板(PLT)、纤维蛋白原(FIB)在死亡组和存活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凝血酶原时间(PT)、D-二聚体和3P试验在死亡组和存活组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故选择PLT作为凝血系统功能障碍的指标。陈晓辉等[23]研究发现,MODS组血浆PT、APTT和Fg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LT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目前国际上使用较多的Marshall标准[6]中血小板≤20×109/L为衰竭期。因此,在GBZ 77-2019标准中增加“血小板≤20×109/L,伴广泛出血”为血液功能衰竭指标。

 

3.8增加“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多器官功能障碍

 

综合征诊断的书写规范”

 

MODS可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原发性MODS是指那些直接有明确的损伤因素导致的器官功能不全,如创伤或中毒后立即引起的MODS。继发性MODS不是由损伤因素直接引起,而是由于机体应答损伤出现炎性介质过度释放的结果[24]。因此,从MODS的概念看,MODS诊断涉及原发病、诱因、MODS时有哪些脏器发生功能障碍及功能障碍程度三个方面的内容。临床上做出MODS诊断后,尚须做出衰竭(不全)脏器数目的诊断。故在GBZ 77-2019标准附录A中增加了对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MODS诊断给出一个规范化的文字叙述示例:职业性急性某化学物中毒所致多器官功能障碍[胃肠功能(衰竭)、呼吸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

 

4小结

 

急性化学物中毒是常见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随着科技的发展,新化学物质也以每年近2万种的速度增加。在化学品生产、运输和使用过程中有多种因素可能造成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有资料显示,全世界每年要发生200多起较严重的灾害性急性化学物中毒事故,给人类的生命安全和赖以生存的大自然生态平衡带来极大的危害。因此,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性急性化学物重症中毒的研究有重大意义。

 

GBZ 77-2019适用于在职业活动中由于急性化学物中毒所致的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的诊断及处理。本次修订延续GBZ 77-2002标准的诊断原则,同时结合职业病诊断总则,及各系统诊断标准,联系职业病临床诊断实践,并且跟进临床各学科的进展,使其相互衔接,相辅相成,更具科学性和实用性。由于突发化学物中毒事件时,常常为混合型化学物中毒,套用某单一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欠合理。而GBZ 77-2019标准提供了一种新的诊断思路和路径,对无论是何种化学物急性中毒所造成的多个靶器官的损伤,也不论致中毒的化学物是单一化学物或多种化学物的混合物,都可参照此标准。此标准不仅是诊断和处理职业病的技术依据,也可在应对特大的化学事故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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