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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劳动价值论;均衡价格论;融合
[中图分类号] F014.3F091.3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7)10-0086-04
一
政治经济学中对价值与价格的分析,依据的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当代西方经济学中对价值与价格的分析,依据的是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尽管人们在分析价值与价格时加上了自己的理解,但基本观点仍然是这两位大师的。过去,我们对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持完全否定态度,认为其“综合了一切庸俗的价值理论”(鲁友章、李宗正,1979)。近几年来,经济学界对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有了一些新的认识,有人提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实质上也是供求决定的价值论,与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具有同一性(黄邦根、施俊龙,2003);还有人认为,新古典生产函数存在着“资本度量与新古典生产函数的存在性问题”,效用函数存在着“效用的度量”问题,正是这两个理论缺陷使得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的推导缺乏坚实的科学基础,从而使得新古典市场价格理论这个庞然大物成为一个泥足巨人(白暴力,2004)。这些观点对我们研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和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及其融合,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笔者认为,完全否定均衡价格理论是不可取的,简单地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归为供求决定的价值论也值得再探讨,而认为新古典生产函数存在的两个理论缺陷也不能完全成立,因为生产函数虽然不能以一个物理单位进行计量,但不是不能计量,而分析需求时加入心理因素不仅不是缺陷,而且是一种发展。
笔者将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马克思和马歇尔的基本分析方法和基本理论入手,分析劳动价值理论与均衡价格理论融合的可能性,吸收马歇尔对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分析的合理成分,把均衡价格理论建立在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之上,从而实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与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的融合。
二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政治经济学的基础,均衡价格论是马歇尔经济理论的核心和基础,两者都对价值与价格作了许多精彩的论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科学的,但还需要丰富和发展。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是庸俗的,但也存在许多可取之处。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采用的是一种规范的抽象分析方法。这一理论认为,价值的实体是生产商品的抽象劳动,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采用的是一种实证分析方法,侧重对经济现象的具体描述。这一理论认为,一种商品的价值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是由该商品的供给状况和需求状况共同决定的,商品的价值通过均衡价格来衡量。所谓均衡价格是指商品的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的交点所决定的价格,是供给与需求相均衡的价格。马歇尔用价格的概念替换了价值,以对市场价格的分析取代了价值决定和价值实体等问题,回避了对价值的分析,提出的只是一个供求价值论或无价值实体的价值论。
这样两个看似完全对立的理论之所以能够融合,笔者认为原因有二:一是因为马克思通过规范的抽象分析建立的劳动价值论,如果不能通过实证得到验证,那是不能令人信服的;马歇尔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的均衡价格理论,也需要通过深层次的分析说明道理。劳动价值论是对市场价格的抽象论述,而均衡价格是对市场价格的具体描述。两种理论的分析方法是互补的,内容是可以融合的。二是因为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两者分析的是不同层次的问题。马克思的价值分析是科学的,它和价格分析、均衡价格并不矛盾。如果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吸收均衡价格中对价格分析的有益部分,则会使劳动价值论更加完善。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是一种供求价值论或无价值实体的价值论,均衡价格需要有一个价值实体。因而,完全可以并且应该形成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均衡价格理论。
三
其实,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也有着与马歇尔均衡价格分析相似的分析。马克思认为决定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有两种含义,在分析单位商品价值量决定时,马克思提出了第一种含义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资本论》第一卷,第52页)。在政治经济学中,把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作为价值规律第一方面的内容。马克思把这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也称为社会价值或市场价值。
在分析商品价值实现时,马克思提出了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有当全部产品是按必要的比例进行生产时,它们才能卖出去。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的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虽然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种意义。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只有这样多的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资本论》第三卷,第717页)“要使一个商品按照它的市场价值出售,也就是说,按照它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来出售,耗费在这种商品总量上的社会劳动的总量,就必须同这种商品的社会需要量相适应,即同有支付能力的社会需要相适应。”(《资本论》,第三卷,第215页)一个商品按照它的市场价值出售,即价格与价值相等的条件,是这种商品生产的总量与社会需要相适应,是该商品的供求平衡。在政治经济学中,把商品以价值量为基础进行等价交换,作为价值规律第二方面的内容。这一按市场价值出售的价格相当于马歇尔的均衡价格,它的基础是生产它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马克思所讲的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马克思尽管没有提出均衡价格这一概念,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并不排斥均衡价格,它强调了这一价格的基础是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四
马歇尔对均衡价格的分析是一种实证的分析,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是对经济现象的具体描述,在论证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均衡价格时,这些是完全可吸收的。马歇尔对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的证明,尽管其中存在许多不科学的地方,但也有许多可取的地方。
在论证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均衡价格时,白暴力教授在《新古典市场价格理论的缺陷与马克思市场价格理论基础的构建》一文中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在批判马歇尔对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的证明后,从社会效用劳动推导出需求曲线,在变量劳动价值论基础上推导出供给曲线,有很大的启发意义。但是,我们认为,白暴力教授对马歇尔的批判有些地方值得商榷。
马歇尔利用了边际分析方法,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说明需求曲线:由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作用,随着对某一商品消费的增加,消费者从中得到的效用递减,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不断降低,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马歇尔对需求曲线的这种证明是简单明了的。白暴力教授却认为,“由于效用的度量问题没有解决,由效用函数推导而来的需求曲线就缺乏坚实的基础”。笔者认为,马歇尔所说的效用是人们的一种主观感受,如果用它说明价值,进一步说明价格,是主观效用价值论,是庸俗的,是不可取的。但用它说明消费和需求,进一步去说明需求价格,却是有道理的。人们对某种物品的消费一是满足生理需要,二是满足心理需要。对某一物品的需求不仅取决于这一物品的使用价值,同时取决于个人的主观偏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心理对需求的影响越来越大。主观上的偏好和满足感即效用,随着人们消费某种物品的增加而递减,需求价格随着降低,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果仅仅承认使用价值对消费和需求的影响,不承认主观偏好对消费和需求的影响,那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引入消费心理分析,用效用去说明消费和需求,利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说明需求曲线,解释价格与需求的关系,会使劳动价值论的内容更加丰富。
马歇尔利用边际分析方法,用边际收益递减规律解释了供给曲线向右上方倾斜的原因。在技术不变的前提下,其他生产要素投入不变,仅改变一种生产要素的投入,由于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作用,这种生产要素的投入增加到一定量后,边际产量开始递减,边际成本不断上升。只有价格上升,厂商才会增加生产,如果价格下降,厂商会减少生产。对供给曲线的这种证明,也是简单明了的。白暴力教授认为,“新古典生产函数中的资本无法用一个物理单位来计量。如果资本无法度量,以资本作为自变量的新古典生产函数也就不能成立;如果新古典生产函数不能成立,以新古典生产函数为出发点推出的供给曲线也就失去了基础”。我们的认识是,作为投入的资本,其物理形态是多样的,无法用一个物理单位来计量,并不意味着无法计量,因为我们可以用多种物理单位来对其进行计量。在要素价格不变的条件下,资本投入总价格的变化必然反映了资本投入量的变化。
能否把均衡价格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关键是能否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证明供给曲线向右上方倾斜。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利用边际分析方法,通过生产函数,依据边际收益递减规律,也可得出供给曲线向右上方倾斜的结论。图1是西方经济学在分析其他生产要素投入不变,仅改变劳动投入的条件下,总产量、平均产量、边际产量曲线的形状。
根据西方经济学的分析,劳动的最佳投入在第二区间,在此区间,单位劳动的边际产量和平均产量呈现出递减的趋势,生产边际产品和单位产品所消耗的劳动时间必然是增加的,因此,图2必然是成立的。
图2的曲线(1)是生产边际产品所需劳动的曲线,曲线(2)是生产单位产品所需劳动的曲线。
通过图2可以看出,产量或供给和生产边际产品、单位产品的劳动时间同方向变化。一种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难以计算的,但这并不影响这种抽象分析的理论意义。价值分析的是内在的深层次的问题,我们知道,在产量增加的过程中,生产单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增加,表现为供给价格上升,供给曲线向右上方倾斜,这就足以说明问题了。这和白暴力教授提出的变量劳动价值学说的结论是相同的。如果试图说明社会表面的经济现象,还需要分析成本和价格。
马歇尔和马克思对于成本的理解是不同的。马歇尔认为生产商品所做的努力和牺牲为生产的真实成本,报酬这些努力和牺牲支出的货币总额为生产的货币成本。马歇尔对成本的理解有两点是错误的,一是把成本理解为心理活动,二是成本包括了正常的利润。马克思所讲的成本是在生产中消耗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两者在量上是不相等的。
厂商销售价格的最低界限是马克思所讲的成本,厂商的供给价格包括成本和预期的收益或利润。厂商为了得到预期的收益或利润,根据供给价格等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产量。如果市场价格高于供给价格,厂商会增加供给;如果市场价格低于供给价格,厂商会减少供给,供给曲线向右上方倾斜。利用成本和价格证明的供给曲线是可验证的,价格与之相应的产量是可以计算的。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利用供给曲线回答价格与供给的关系,可以使劳动价值论的内容得到丰富。
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可以建立起向右上方倾斜的供给曲线。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的交点所决定的均衡价格,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与市场价值或生产价格相等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与均衡价格的相等是偶然的,不相等则是绝对的。当市场价格高于均衡价格时,该商品会供过于求,这自然会引起市场价格下降;当市场价格低于均衡价格时,该商品会供不应求,这又必然引起市场价格上升。在市场价格与供求关系互相影响的过程中,市场价格趋向于均衡价格。
根据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均衡价格理论,也可以建立起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供求定理:技术进步,生产单位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单位商品的价值量降低,表现为供给曲线向右移,均衡价格下降,均衡产量增加;生产单位商品的劳动生产率降低,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增加,表现为供给曲线向左移,均衡价格上升,均衡产量减少;需求增加,需要生产较多的商品,由于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作用,生产单位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增加,表现为需求曲线向右移,均衡价格上升,均衡产量增加;需求减少,生产较少商品就可满足需要,由于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作用,生产单位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表现为需求曲线向左移,均衡价格下降,均衡产量减少。均衡价格和生产单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按照相同的方向变化,这也证明了均衡价格的基础是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科学的理论,在坚持劳动价值论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利用边际分析方法,依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和边际收益递减规律,说明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的形状,进一步说明均衡价格,形成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均衡价格,对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丰富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马歇尔.经济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3]鲁友章,李宗正.经济学说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黄邦根,施俊龙.论劳动价值论与均衡价格论的同一性[J].财贸研究,2003,(3).
[5]张高旗,张晓宜.劳动价值论与均衡价格论的互补性[J].延安教育学院学报,2003,(1).
【关键词】:知识价值观;劳动价值论;继承;发展
一、知识经济与价值
知识经济就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它是指以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以科学技术为主的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消费)为重要因素的经济。在知识经济时代里,人对价值财富的创造很可能形成知识价值论,即知识创造价值。其主要理由是:
1.知识是智力劳动的成果。知识本身包含着价值,它是人类劳动的凝结。人与动物的最大区别就是在劳动过程开始以前对生产什么样的产品,通过什么样的途径,用什么办法达到某种效果,就已在劳动者的观念中存在着。马克思指出:“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渐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在他用蜂腊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这就是说,人的劳动过程首先是一个思维过程。在第一项具体的劳动过程开始之前,劳动者的头脑中必需积累足够的有关知识,并以这些知识为基础,对劳动过程进行构思和设计。通过构思和设计,形成如何通过人的自身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物质交换的知识。只有在这种知识的指导下,才能进行各种具体的劳动。因此,劳动过程从本质上讲是一个知识积累和知识使用的过程,也就是创造价值的过程。人的劳动能力,即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就是在人的大脑中积累的如何认识和改造自然的知识,每个人的知识积累,都是通过不断学习和探索而得到的,学习和探索过程无疑都是一种劳动过程,因此劳动力可以看作是一种知识形态的劳动产品,都是社会生产总过程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学习过程是劳动力的再生产过程,探索过程则是劳动力的生产过程。
知识经济时代,在新知识生产的过程中,需要使用已有的全部相关知识,知识量往往是相当大的。越是重要的新知识,使用的知识量越大,因此新知识产品价值中的新价值就越大。
2.知识价值转化的倍加效应。在知识经济时代里,知识的价值不仅在于它能转化为现实的价值,而且在其应用于生产过程中能创造出大于自身的价值。可以说人与动物最根本的区别就是人能创新,而人类创新的原动力就是知识。人类科技发展的历史表明,基础研究的科学发现,应用研究的原理探讨和开发研究的技术发明,三者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转换周期日趋缩短,并日益成为融合一体的形式。知识产品在其创新的过程中往往是一种或几种使用价值的探索过程,但在其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过程中,其使用价值和价值往往呈现出倍加效应。如最早人们在开发计算机的时候只是想加快运算速度,但自从本世纪40年代计算机问世以后,其应用范围不断扩大,今天上至航天航空,下至工农业生产,科技文卫几乎无所不包,其使用价值和价值呈几何数膨胀。
二、劳动价值论与知识经济价值观的差异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认为,只有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才创造价值。在知识经济时代里,由于知识的重要性日益提高和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生产劳动将不再是生产过程的主体。
关于这点,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曾预言:随着大工业的发展,“劳动显示出不那么值得继续包括在生产过程以内了,因为人只是以看守者和调节者的地位和生产过程发生关系。”其次,商品价值量与劳动时间的关系也有所变化。马克思指出:“随着大工业的继续发展,创造现实的财富已经不再依靠劳动时间和应用的劳动数量了,而是依靠劳动时间以内运用的动源的力量,而这种动源自身的生产上所耗费的直接劳动时间根本不成比例,相反地却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程度式或科学技术在生产上的应用。”这实际上道出了随着工业的发展,财富的创造取决于“动力源”,进而取决于科学水平及技术进步程度,亦即知识。
由马克思对价值创造的预设到知识经济在现实社会中迅速发展的情况,不难看出,劳动价值理论有它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1.劳动价值理论中的价值太狭义。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而这种劳动是用劳动时间来度量的。显然至今人们还没有找到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在时间上价值的换算方法。
2.劳动价值理论中的价值实指经济价值,不包括无形的价值财富,比如专利,信息等。
3.劳动在生产中的地位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科技的发展而变化的。
4.价值与直接劳动时间的关系也不是不变的,而是富有弹性的。
知识经济时代的价值与传统的劳动价值论有一定的差异:
1.基础不同。劳动价值理论是以劳动为主体和基础的;知识价值论则是以知识为基础,以科学技术为核心的。
2.过程不同。劳动创造价值的过程是直接生产劳动过程;而知识形成价值的过程则主要在知识的开发、应用、传播和扩散等过程。
3.对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要求不同。前者对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要求一般不高;后者则因以科学技术为主体,对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要求将越来越高。
4.商品价值量的度量方法不同。劳动价值理论认为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知识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量是由商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知识量决定的。
5、价值实体不同。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实体是抽象劳动;而知识价值论认为商品价值的实体是知识。
6.价值规律的主要含义不同。劳动价值论认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的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也是价值规律的主要含义;而知识价值论认为商品价值量总是由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最新知识来决定的,并且是价值规律的主要含义。价值规律的主要作用是促进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三、知识价值论对劳动价值论的继承和发展
1.劳动的过程既是知识积累的过程又是知识创新的过程。
知识作为一种劳动产品同实物产品和劳务产品一样,在其生产过程中必然要耗费一定的物质资料和活劳动。其中耗费的物质资料即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价值形成知识产品价值中的旧价值部分;活劳动使用的知识量则形成知识产品价值中的新价值部分。
知识产品的过程,是对未知世界进行探索和对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升华的过程。与一般的实物产品和劳务产品不同的是,在生产过程开始之前,产品在劳动力的头脑中还是未知的,生产过程需要多长时间也是未知的。也就是说,生产知识产品的劳动是创造性劳动。这种创造性劳动是使用已有的知识而生产新知识的劳动。
知识产品的再生产过程,实际上是知识从一个人的大脑向另一个人的大脑中转移的过程或者说是知识的复制过程。这一过程是由传授知识的劳动过程和学习知识的劳动过程共同组成,因此也统称为教育劳动过程。在知识转移过程中,知识量并不增加,也就是劳动中使用的知识量就是被转移的知识量,因此在再生产的知识产品中,活劳动形成的价值虽就等于转移的知识量。在知识的再生产过程中,也需要耗费一定的物质资料,如教学设施、设备,教学人员和学习者的生活资料等,这些物质资料的价值都要转移到再生产的知识产品中去,形成产品价值中的旧价值部分。
2.知识价值论为劳动价值论增添了新的内容。
知识价值论的提出,并不否定劳动价值论关于劳动创造价值的基本观点,只是对商品价值量由劳动时间直接决定的核心内容作了修正,即在劳动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加进了知识这个中间环节,从而使劳动时间与商品价值量直接对应转变为知识与商品价值量的直接对应。这个中间环节不仅反映了劳动的本质特征,而且具体化了劳动创造价值的过程,进而反映了价值的本质特征,并且使商品价值量的度量有了客观依据。虽然目前尚未找到准确度量知识量的方法,但是信息论的发展,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相信这一问题会得到圆满的解决。
【论文摘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一定时代的产物。对这一理论,需要结合现代条件给予再认识。在马克思理论中已包含的正确的东西需要继承,有些不足需要修正,有些则需要结合现代条件予以发展。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建立在 “劳动”这个人类本质活动基础上的价值论研究的结果,是在科学区分和严格地定义了使用价值和价值、价值和价值形式、价值和价格、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价值决定和价值实现、价值决定和价值分配等诸对范畴基础上达到了形式和内容、现象和本质的有机统一的宏大理论体系。然而,自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以来,在过去的100多年里,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的政治、经济格局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对人类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影响广泛而深远。所有这些,与马克思当时所面对的情况已有很大不同。这就需要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中央也曾提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的任务,问题的提出是有针讨性的。
1.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含义
1.1价值决定。商品的价值有质和量两个方面,价值的质(即价值实体)是由人们生产商品时简单的体力劳动决定的,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体力劳动。这种劳动又有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只是劳动的量即抽象劳动,而不是劳动的质即具体劳动。价值的量(即价值大小)是由体现在商品中抽象劳动量决定的,劳动量的多少和大小则是以劳动时间来计算的。但是,商品的价值量并不决定于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在考察商品的价值量时,还必须了解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区别,并把各种劳动转化为平均的或简单的劳动,作为测量价值量的统一尺度。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简单体力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1.2价值本质。商品的价值既然决定于人们生产商品时无差别的抽象劳动,而生产商品价值的抽象劳动又是可以互相比较的,这就决定了劳动量相等的商品之间可以相互交换,而商品与商品之间交换实际上就是等量劳动与等量劳动相交换。所以,价值并非商品的自然属性,而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比较劳动和交换劳动的经济或生产关系。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
1.3价值形式。商品的价值只有在与其他商品交换时才能体现出来。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称之为交换价值,即价值形式。价值形式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最后一切商品的价值都以货币来表现。以货币来表现的交换价值就是商品的价格。
1.4价值实现。商品的价值不仅必须以价格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且一定要卖出去以后才能够实现;商品价值实现的基本原则是等价交换,即等量价值与等量价值的交换,这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也就是价值规律;但是,由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价值规律总是在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形式下发生作用的。
1.5价值转化。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但剩余价值却以利润的形式表现出来;由于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资本家的竞争,资本主义利润转化成了平均利润,于是,商品的价值:c+v+m转化成了商品的生产价格:成本(c+v)十平均利润。这时,商品的价格不再围绕商品的价值上下波动,而是围绕生产价格上下波动了。
2.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意义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意义在于解释资本家和劳动者的关系,在于说明社会的一切财富来源于劳动和劳动者,一切价值的来源在于劳动,就是资本也是来源于劳动,因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也是一种价值形式,这一点,对劳动者的剥削在马克思看来就完全说明了资本家对工人关系。虽然马克思论述资本家(企业主)在生产中的作用,但这种论述总的来讲是强调剥削、强调企业主对工人劳动的监督,对企业主在管理中作用强调不够。这一点是同当时的马克思立场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残酷剥削相连的,不应苛求马克思。但在当代条件下,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应该有所发展。
此外,按马克思的说法,除劳动之外,一切其他生产要素只是生产的前提条件,只转移价值,并不形成价值,只有劳动才形成价值;如果从全面的立场看,这一点马克思也有偏差,似乎是“唯劳动论”。无论如何,从现代生产、市场,倒可生产要素在形成价值的过程中都是不可或缺的,离开了任何一种要素,价值就不能形成,这些都是客观的,只要市场存在,就是这样的逻辑,否则市场经济就不能存在,现实的生产不能左行。
3.知识经济时代劳动价值论面临的挑战
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时代是工业化初期的蒸汽机时代,邹寸创造价值的劳动主要是直接生产过程的体力劳动,资本家获取利润的主要来源是产业工人的剩余劳动。但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知识、技术、信息的发展日益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一个不同于工业经济的时代一一知识经济时代已悄然而来。
所谓知识经济时代,就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时代,“知识经济”(The Knowledge Economy)通俗地说就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TheKnowledge-based Economy)。所述的知识,包括人类迄今为止所创造的一切知识,最重要的部分是科学技术、管理及行为科学知识。工业经济和农业经济,虽然也离不开知识,但总的说来,经济的增长取决于能源、原材料和劳动力,即以物质为基础。
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科技发展引起了生产力广泛而深刻的变革,生产具有大型化、智能化、网络化、全球化的特点。与此同时,生产劳动的形式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科技进步、经营管理、信息咨询等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脑力劳动在生产劳动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这些都远远超过了马克思所处时代的生产力水平和所能够论及的范围。
3.1科技革命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劳动的形态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现代的科技劳动、管理劳动和服务劳动。其中,科技不仅作用于生产,而且涌现出大量的高科技产 业;管理不仅有企业的微观经济管理,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而且有介于两者之间的行业管理或中介组织管理;服务不仅有为生活提供的服务,而且越来越多地为生产提供服务。劳动形态的变化导致财富的构成也发生重大转移:价值构成的主体已经不是工业经济时代的体力劳动创造的价值,而是知识经济时代一大批智能型劳动者创造的价值;管理劳动不仅创造价值,而且在价值形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服务劳动不仅构成了财富的主要来源,而且积聚了大量的劳动人口。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服务业创造的价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60%-70%,服务业的劳动人口占就业人口的70%以上。劳动形态和财富构成的重大变化,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劳动的内涵是什么?活劳动作为价值创造的惟一源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是否有了新的变化?劳动的形态和财富的构成发生了哪些变化?哪一种劳动创造的价值最大?如何增加国家的财富?
3.2企业高度自动化带来的劳动减少和价值迅速增加的问题。知识经济时代,由于智能化、自动化的发展,社会生产呈现出无人化的趋势,“无人工厂”、“无人商店”成为知识经济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工人人数大大减少,劳动时间也大大缩短,大批工人脱离生产过程,而利润却成倍增长。一些未来学家预测随着生产的自动化,管理的科学化,通讯的网络化,在不久的将来,自动化机器体系就能完全取代人们的物质生产劳动。乌尔里希·贝克指出:职业劳动总量在急剧减少,我们正在快步跑向一个没有劳动的资本主义,而且在世界上所有后工业国家都是如此。然而,劳动的减少却导致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剩余价值大大增加。按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准一源泉是工人的活劳动,劳动增加,价值就增加,劳动减少,价值就降低。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就业人数呈下降趋势,工人的工作时间也不断缩短,而利润和剩余价值却越来越大,剩余价值率越来越高。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这个问题上显然难以自圆其说。这是否意味着劳动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小,增大了的价值源泉不再是劳动?这无疑是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面临的另一个重大挑战。
3.3无形资产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问题。知识经济以知识、信息等智力成果为基础构成的无形资产投人为主,企业的真正价值更多地取决于公司雇员头脑里和数据库里的主意、见解和信息,以及其控制的专利,而不是取决于公司拥有的卡车、流水线和其他有形资产。当然知识经济也需要资金投人,但是对于高技术产业甚至是风险资金投人,如果没有更多的信息、知识、智力的投人,它就不是高技术产业。据统计,美国有些企业的无形资产比例高达60%,知识投人超过了物质投人,企业经济活动的非物质化日益明显,知识在生产中起了越来越大的作用。无形资产的升值也将带来社会价值的变化,拥有更多知识的人获得更高报酬,知识强国的产出增加。直接运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来分析解答“知识密集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相比较,哪一个创造的价值量更大”的问题时,也会得出自相矛盾的两个结论。 4.如何认识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遭到挑战、陷入困境,这是勿庸置疑的社会现实,其原因既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自身方面的,也有时展方面的。主要集中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知识经济时代之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从一般意义上看,解决这一矛盾有两种基本思路可供选择:一是改变知识经济时代的经济社会现实,使之适应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二是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使之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经济社会现实。前者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那是“削足适履”之举;后者才是唯一可行之路。这是因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作为时代的产物,具有自身的历史局限性和内容上的不足之处,它们在马克思那个时代是潜在地、隐性地存在着的,因而并不影响整个科学理论对时代特征的反映,甚至还会有利于整个科学理论对社会现实的分析;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它们将会逐渐显现出来进而成为一种现实的、显性的存在,此时若不克服之,那么将会使整个科学理论难以适应新时代的经济社会之现实,在直接运用这一科学理论的基本原理来解释新时代的经济社会现实时,就会出现难以自圆其说和自相矛盾的现象,导致整个科学理论在新时代陷人困境。因此,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逐步克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自身的局限性和补充其内容上的不足,使之发展为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的新理论形态,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作为科学理论之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时展的客观要求,也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所具有的“与时俱进”品格的具体体现。
然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走出困境的出路何在,或者说,如何才能使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走出困境?如何才能永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作为科学理论所应有的生命力?如何才能克服其历史局限性和补充其内容上的不足?这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对此,笔者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走出困境之出路的基本路径应当包括以下几道程序:
4.1寻找并确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走出困境的突破口。由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陷人困境的具体表现,主要集中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知识经济时代之经济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因此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走出困境的这一突破口,就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当今知识经济时代之社会现实的矛盾问题,突出地表现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所遇到的不能正面解答的各种现实问题,特别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解释时难以自圆其说和自相矛盾的问题。换言之,如果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解释知识经济时代的经济社会现实问题时能够作出科学的、合理的解释,没有遇到“自相矛盾”和“不能自圆其说”的现实问题,那么也就不存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陷人困境的问题了。
4.2坚持以实际问题为中心研究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则,以积极的态度紧紧围绕知识经济时代的现实问题,考察研究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历史局限性和在内容上的不足之处,找准其“症结”之所在。因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知识经济时代的经济社会现实的矛盾问题,只是现象层面上的问题,因此还必须透过现象找到产生这一矛盾问题的“症结”之所在。这是解决这一矛盾问题进而使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走出困境的关键,因为只有通过考察分析与这一矛盾问题相关联的各种经济现象,才能寻找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陷人困境的原因,才能做到“对症下药”。那么,其“症结”是什么呢?概括地讲,就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历史局限性和在内容上的不足之处,它的产生既有时展原因,又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自身的原因。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战争和革命”是世界主题,工业经济是其主要经济形式,科技与经济相分离是其突出特征,“简单性”科学认知图式和研究方法是其科学背景。这是“症结”产生的时代背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马克思在创立劳动价值论时,进行了如下的科学抽象和科学处理为了科学研究的需要,将复杂劳动如以脑力付出为主的科技劳动“简化”为简单劳动,“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来处理。为了突出重点和抓主要矛盾,将价值的生产仅仅限定在“物质生产领域”,而“忽视”了“精神生产领域”特别是“科技生产领域”的价值创造。为了当时革命的需要,将从事以体力劳动付出为主的工人阶级作为价值创造的主体,而将包括科技人员在内的知识分子放在价值创造的“次要”位置上。由上述三个方面的原因所决定,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中主要考察物质生产部门的以体力付出为主的简单劳动与价值的关系,而没有系统具体地研究“精神生产领域”特别是“科技生产领域”的以脑力付出为主的劳动一一科学技术、管理与价值的关系。这便是“症结”及其产生的原因之所在。
4.3在找准“症结”的基础上,要使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时代走出困境,还必须解决如何“对症下药”的问题。要做到“对症下药”,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工作:1、要明确其“症结”产生的时代背景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突出地表现在:从马克思所处的时展到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主题,科技与经济、科技知识的生产与经济活动已经达到了一体化的紧密程度,知识经济已经初见端倪并得到迅速发展,科学技术已经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首要因素,现代科技尤其是高新科技的产业化形成了大量的科技知识密集型的高新科技产业。只有明确时代背景的深刻变化,才能为“对症下药提供现实的基础。2、要研究“对症下药”的操作之法。在上述这样的新时代背景下,应当将马克思在当时“简化掉”的、“忽略掉”的、“被放在次要位置上”的因素凸现出来,考察它们与价值创造的关系。概言之,就是要将价值的生产从“物质生产领域”,拓展到“精神生产领域”特别是“科技生产领域”,将价值创造的主体从在企业现场进行生产劳动的“狭义的工人阶级”,扩展到包括不一定在企业现场操作的科技人员在内的“广义的工人阶级”,将以复杂的脑力付出为主的科技劳动凸现出来,考察它与价值创造的关系等。
4.4要使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走出困境,还必须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加以发展,建构起与知识经济时代相适应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新理论一一现代科技劳动价值论。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将马克思在当时对物质生产领域的价值创造问题、一般生产劳动与价值创造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成果称之为劳动价值论,即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那么我们在知识经济时代运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对科技生产领域的价值创造问题、科技劳动与价值创造的关系问题等进行研究,万侧戮起的“新马克巴劳动价值论”,就是科技劳动价值论。
【论文摘要】价值的概念和计量一直是经济学的核心和若础性问题,但对此始终存在着难以调和的争论。文幸从对价值概念的界定入手,通过对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分析、评价,得出将价值创造(劳动)及其评价(效用)统一于经济价值概念的结论,并提出以高效率的劳动者所有制为实现途径的思路。
价值,经济学中最为基础和难解的迷题之一,给经济学界带来了几百年来的困扰和无数争论。尤其是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两大阵营分野的出现,更使得争议变得越发尖锐。但对比争论双方的观点会发现,很多争论其实都是出于对价值概念的片面解读,以致争辩双方经常在为事实上本不相同的概念(或站在同一概念的不同方面)吵得不可开交,无异于自说自话。有时价值被简单化为一种计量的结果而陷人同义反复(如“价值就是对效用大小的评价”),有时价值的创造源泉与其评价和实现被等同起来(比如劳动创造了价值。所以劳动的消耗就是价值的大小),还有时将价值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混为一谈(最常见的就是价值与使用价值的概念混用)。为此,廓清不同价值理论的争议,应首先从基本概念开始。
一、有关概念的,新定义
价值,在经济学中有多种不同含义,围绕这些不同的概念而展开对价值计量的争论,意欲探明究竟以劳动耗费还是内在效用作为计量尺度更为科学,自然难以求得一致。在经济学意义上,价值应是财富所具有的特殊察赋。经济学研究财富的创造和消费,应首先明确财富的含义。财富应当是所有能为人所控制和创造的,具有满足人类某种需要的物品(包括有形和无形)的总称。价值则反映了人们对于一定财富的评价,这种评价既是对从财富中获得满足程度的描述,同时也是对获得这一满足的困难程度的反映,二者从本质上应是不可分割的。就是说,一项财富要具有价值,首先必须能够带给人满足,也就是应具有“效用”。但这种效用需要人类的劳动才能实现,获得一种财富越是困难,所需消耗的劳动越多,它带给人的满足感就越高,因而效用就越大。因此,对劳动和效用的认识怡恰应当结合在一起而不是将其割裂开来。尽管历史上的类似尝试往往都以失败而告终(如詹姆士·密尔,麦克库洛赫,约翰·密尔等),但这并非证明二者的不可调和,而往往是由于选择了错误的方法,比如以供求关系来解释劳动价值论而陷人自相矛盾,或简单地进行劳动和供求关系的形式上的折衷,而未能发现和揭示二者在价值决定上的内在联系和统一。
从财富角度定义的价值,应同时具有两方面属性,即“劳动价值”和“效用价值”,我们姑且把这两者相互结合、共同作用而确定的价值表述为财富的“经济价值”。“劳动价值”和“效用价值”(也就是所谓的“价值”与“使用价值”)是从不同侧面对“经济价值”的认识,同时又通过市场手段的评价联结在一起。可以这样理解,人们通过劳动来实现价值的创造,通过效用来实现价值的评价,二者的结合决定了价值的最终实现。没有经过劳动的创造就无所谓财富,因而也就无所谓效用,价值就不可能产生;而不经过对效用的评价,为创造财富所消耗的劳动就难以得到认可,则劳动就是无效的,价值也就无法实现。从财富的角度认识了经济价值的概念,并且将其创造过程(劳动)和评价结果(效用)统一起来,才能形成对价值的完整概念,并由此进一步认识价值的计量等问题。
二、对劳动价值论的评价—缺乏价值的“实现”
最早系统地论述了劳动价值论的当属亚当·斯密。他在《国富论》中基本上把“价值”当作与“交换价值”、“自然价格”一样的概念,并试图用这些概念表示商品价格背后的本质,表示在竞争性市场经济中商品价格围绕其波动的中心。这就把劳动价值论变成了一个经验科学上的命题。从这一点来看似乎给人这样的印象,马克思在《资本论》等一系列著作中大量论述的劳动价值论与亚当·斯密所说的“价值”有着相同的含义。后人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转述也往往这样解释:“价值”是商品经济中价格围绕其波动的中心。但事实上,价值概念的上述含义在马克思的经济学体系中并不重要,马克思赋予价值以深刻得多的含义。在马克思的经济学中,价值是从社会角度对单个商品生产者所作的评价,是单个商品生产者对社会的贡献。“至于价值本身,古典政治经济学在任何地方也没有明确地和十分有惫识地把体现为价值的劳动同体现为产品使用价值的劳动区分开……因为它有时从量的方面,有时从质的方面来考察劳动。但是,它从来没有意识到,劳动的纯粹量的差别是以它们的质的统一或等同为前提的,因而是以它们化为抽象劳动为前提的”。由这样的价值概念出发我们就可以看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他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在经济学上的具体体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本质上是一个为人类发展而设里的评价体系,它在评价个人对社会的作用上将劳动看作唯一的标准,”其基本精神在于,强调劳动是人类及其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决定因素。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并不否认其它因素对人类社会的决定作用,但是它强调,劳动之外的其它因素只是参与了使用价值或财富的生产。“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的源泉”。但是在马克思看来,劳动之外的其它因素不创造价值,因为他把价值看作是人类社会生产关系的体现,看作是个人对社会的贡献的评价指标,而自然界等等因素当然与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无关。从这种观点出发,那些不是靠自己的劳动而获得的收人,包括单纯由非劳动的生产要素的所有权而来的收入,就都是对他人劳动的“剥削”。在马克思那里,劳动是商品之间的共性,是交换价值的实体。他从抽象劳动中发现了商品世界的普遍联系,把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之间的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作为把握商品经济基本规律的基本范式。价值本身呈现着一种经济关系,说价值是抽象劳动的凝结,并不是物理意义上的物质运动,而是社会经济关系的运动。所以,我们哪怕把商品捣个粉碎,也找不到价值的“原子”,这说明“商品作为对象不仅是人和物的关系,更是人与人的关系的体现”。住综上所述,马克思所说的价值,其实是侧重于从哲学和社会学角度而非经济学意义,其强调的重心在于劳动是价值创造的主体和剩余价值的源泉,没有劳动就不存在价值。它体现的是财富“经济价值”的一个方面即社会属性,也就是其反映的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从这个意义上,劳动价值论的确具有无可辩驳的科学性。
但是,马克思对商品(也就是财富)的价值与劳动及其“质”和“量”的论述容易给人一个印象,即只要劳动存在,价值也可以脱离使用价值而独立存在,这就背离了财富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这一基本事实。劳动价值论强调了“价值”而弱化“使用价值”的意义,也就是强调了财富的一个方面而忽视了另一方面,从而造成了事实上的“有值无价”。这样的“价值”概念不能被视为完整的“经济价值”,而只是其中反映社会属性的一个方面,是价值形成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这种理论上的相对片面性,使得它在某些情况下面临失去解释力的尴尬。比如从经济学角度看,购买劳动的资本与劳动创造的价值不相等,又比如等量的劳动创造的商品价值不一,还有些物品如废品和纯自然物品的价值无法以劳动来衡量,等等。还有,作为价值判断标准的劳动难以被有效的计量,这使得劳动价值很难被科学的量化,这也是它被持效用价值论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家攻击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价值的认识不能离开财富的整体概念,完整的价值概念必须包含使用价值,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共同存在决定了财富经济价值的实现。财富中因凝聚了人类的劳动而具备了价值产生的必要条件和反映生产关系的社会属性,但是这样的财富仅反映“劳动”的属性而缺乏“效用”的属性,还不具有完整意义上的“价值”属性。如果一定要把这种劳动的属性称为“价值”,那就必须把它与完整的“财富的价值”(或前文中的“经济价值”)相区别。只有当劳动创造出的财富对人有用(或说具有效用),凝聚在财富中的劳动才能得到承认,价值本身才能得到恰当评价并最终实现,财富也才能最终成为财富。没有任何效用的物品,即使耗费再多的人类劳动,我们也无法想象它能够被认为有“价值”。换句话说,经济价值本身是一个过程,包括创造和实现,也就包括了价值(劳动)和使用价值(效用);劳动创造的价值,只有通过对效用(使用价值)的认可才能最终实现。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对立统一构成完整的“经济价值”。
三、对效用价值论的评价—忽视价值的源泉
首先应该强调,效用价值论所说的“价值”,其实是财富的“使用价值”,反映的是财富的自然属性,是从经济学而非哲学角度的认识。而且,效用价值论更加侧重的是对财富的评价和量化,这恰好顺应了近现代经济学将数学方法引入自身研究体系的趋势,所以在这方面,效用价值论具有先天的优势。但是,由于效用价值论片面强调使用价值而忽视了价值的创造过程和源泉,同样存在着严重的片面性,即概念上的“有价无值”。
正如劳动价值的实现离不开使用价值的存在一样,使用价值更加离不开劳动的存在。事实上,不经过劳动的创造就不存在财富,依托于财富的使用价值即效用也就不可能存在,而且一般情况下,某种财富所需耗费的劳动越多,其所提供的效用也就越大。需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劳动包括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那些为保证财富创造、占有、享受等等的一系列制度、信息和其它组织社会生产的协调活动,包括用于协调不同个体活动的努力,都可被视为非生产性劳动(当然,由此必然带来额外的成本或“交易费用”)。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今人类社会的所有财富,如果要具有使用价值并为人所享用,都离不开一般意义上的劳动。由于效用价值论的片面性,造成其缺乏客观、统一和令人信服的评价手段,于是,在每个人眼中,同一物品的价值都是不同的,这就完全否定了价值的内在客观性而成为虚无主义。 效用价值论很重要的吸引人之处是它的所谓“科学性”,也就是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但事实上,这一规律本身也存在着几个重要的不足。首先,这一规律只强调了结果而忽视了原因。奇怪的是,几乎所有的效用价值论的支持者,在举例时都会简单的列举:一个面包、两个面包、三个·一带给人的满足感逐渐降低直至为负,但从来没有人说到这第二、第三……从哪里来,没有考虑他们事实上是在假想物品可以随意增加而不受任何限制,也就是不考虑取得成本或劳动的消耗。其实边际效用递减从另一侧面看就是得到该物品的边际成本,或所消耗的劳动也递减,甚至接近于零。只有如此,才可以随意假想任意增加物品的数量而不需考虑任何制约条件。反之,若增加每单位物品的成本或困难不减少甚至递增,我们还能想象拥有该物品的效用逐渐减少吗?其次,效用未必总是随着数量递增而递减,比如一群人共享的公共物品在每个人眼中可能都不具备多少价值甚至毫无价值,所以人人都觉得可以浪费,但一旦其中的一件成为某人的个人物品,对他来说这一物品可能就具有了很高的价值。在这里,财富的多寡不再是绝对的和决定性的因素,对财富的占有和支配才成为首要的因素。而正如前文所说,对财富的占有需要制度的保障,这种制度的设计和维护也蕴涵了人类劳动,所以归根到底,效用的评价其实还是离不开劳动的消耗,也就是使用价值的存在及其评价依赖于劳动所创造的“价值”。
四、劳动与资本的结合:以劳动为单一的衡量尺度,实现“价值”与“使用价值”在计量上的内在统一
综上所述,财富的“经济价值”包含了两方面含义,即由劳动决定的“价值”与效用决定的“使用价值”。其中,劳动是价值的源泉,是价值形成的必要条件。而效用则是价值评价的尺度和实现的前提,是充分条件。同时,价值作为对财富的评价,其效用方面反映了财富的自然属性,而占有和劳动(而不仅仅是劳动)则反映了财富的社会属性。劳动的成果需要以效用评价,也就是说财富的社会属性依赖于自然属性才能实现;而效用的来源则是劳动创造,也就是财富的自然属性依赖于社会属性而存在。没有劳动的效用,是无本之木.而没有效用的劳动,是浪费而非创造。财富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的统一,或者说劳动与效用的统一,形成了完整的财富的经济价值概念。只有具有了完整意义上的经济价值的物品,才能被称为财富。而对财富的两种属性,即劳动价值(或称价值)和效用价值(或称使用价值),都不能割裂一方而孤立的计量另一方。当然,在劳动和效用两者之间,毫无疑问劳动始终是主导的、第一位的和起决定作用的。
同时从以上分析中也可以发现,单纯的劳动价值论和单纯的效用价值论都存在着难以逾越的理论缺陷,解决分歧和困惑的道路则在于将二者有机的结合。然而,障碍依然存在,那就是对价值的计量:劳动价值论评价的是创造财富所消耗的劳动或价值,而效用价值论评价的是财富带给人的效用或使用价值,二者如何在计量上取得统一?一直以来试图弥和两种价值理论裂痕的努力总是归于失败,其实主要也是由于两种观点的出发点不同所导致的在价值认定上的分歧从根本上难以消除。那么,问题的根源到底在哪里?恐怕在于对财富的占有制度。一直以来,在私有制下,资本是财富的占有者并进而成为劳动的占有者,这种制度造成了以资本(具体表现为货币)为标准来衡量劳动的价值,使经济价值的创造和实现被人为割裂开来,也就使对劳动(价值)和效用(使用价值)的评价被割裂开来。而计划经济下的所谓“公有制”以国家强权的形式实现对资本的占有,事实上取代了劳动者的所有者地位,也没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者所有,因此价值的两种属性及其评价仍然处于割裂状态。而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劳动与资本产权有了自发结合的可能,这为完成劳动价值与效用价值的统一和价值的一体性评价带来了希望。
论文摘要:劳动价值论自创立以来,一直广受争议。国内关于劳动价值论经过多次讨论,所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劳动创造价值,关于这一结论没有疑议,问题就在劳动是不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在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上要注意三点:首先是价值的概念;其次是创造价值的源泉;最后是劳动到底是不是唯一源泉。
劳动价值论的认识虽然经过多年强烈的争论,但对马克思的《资本论》理解不同,所得到的结论也不尽相同。劳动首先是创造价值的一个重要源泉,在这一观点上学者没有形成分歧。不同学者争论的焦点集中体现在劳动是不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物化劳动即非劳动要素是否创造价值。因为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不同,进而在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价值决定问题、转形问题、按生产要素分配等问题上产生不同的见解。
一、价值的概念
马克思的《资本论》是从商品分析开始的,而马克思的价值概念是从商品中引出。“劳动是唯一的价值源泉”价值是凝聚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对于这句话的理解要从以下几个层次分析:其一,这句话说明了价值是凝聚在商品中 的,所以不是商品的物品就无从谈起价值。其二,价值是人类劳动创造的,这就说明了如果没有人类劳动的物品也不具有价值。其三,无差别的,说 明价值衡量的是一个共性问题,用共性来衡量区别个性,而这个共性就是人类抽象劳动。其四,马克思说的劳动不只是体力劳动,而是包含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
首先,价值是凝聚在商品中的,脱离了商品,价值就无从谈起。比如农民生产的粮食自己食用而没有拿到市场上出售的部分,这部分粮食就只能具有使用价值而不具有价值。但是如果农民把它拿到市场上销售,并且顺利的被买走,那么它就是商品,就体现出价值。同样的东西,只是因为它有没有拿到市场上出售(即它是不是商品)就决定了他是否具有价值。是否为商品成为物品具有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
其次,价值是人类劳动创造的,如果缺乏人类劳动它就不具备价值。自然界中有许多物品有这样的特性。比如,自然界的水,没有经过人类加工,它就只有使用价值而不具有价值。但是,一旦由水厂加工,经过处理后的水就具有价值。因为现在水中含有人类劳动。人类的劳动成为物品是否具有价值的又一重要因素。
再次,创造价值的人类劳动是无差别的。形成商品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无差别的劳动,是同一的力量的耗费。创造价值的人类劳动是无差别的,即人类的抽象劳动。人类的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即一个物品的有用性,而创造物品的价值的是人类的抽象劳动。这就说明了创造价值的只能是人类抽象劳动,同时也说明了衡量物品是否具有价值的只能是人类的抽象劳动。
最后,马克思所说的劳动包括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恰恰在于它把各种不同的劳动,因而也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或者说,把脑力劳动为主或体力劳动为主的各种劳动分离开来,分配给不同的人。
应当注意,价值一词有两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马克思的价值概念和我们日常所说的价值是有差异的,也就是亚当·斯密说的后一种价值。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已将价值的概念讲的很清晰,并以此作为前提开展后面关于具体抽象劳动、社会劳动时间、按生产要素分配等等理论。如果非得把我们日常说的价值带进来,这是不符合学说发展的需要。价值是“因商业而形成的第一个范畴”,经济学所知道的价值就是商品的价值。既然马克思说的价值是已经定性的,产品作为价值应该是社会劳动的化身。如果我们在理解上非得将其提出更改,得不出马克思所得的结论也是必然的。
二、创造价值的源泉
创造价值的源泉,按马克思的说法只能是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关于剩余价值的分析中,指出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一个物品如果没有通过人类的劳动,也就不会出现资本主义国家中所常说的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劳动。工人出卖了劳动力,但工人投入生产中的是劳动,而根据资本总公式G一W一G可以得出工人的活劳动创造剩余价值。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由于时代的限制,马克思只是列出土地作为资本的代表,而没有能够将现代经济学中常用到的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等作为一种资本。但这一点已足够说明马克思是重视资本投人对产出的影响,而不是像一些学者误解的那样。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但并不是说别的要素没有参与价值的创造。别的要素同样参与了价值的创造,只是形成价值的是劳动,而且也只能是劳动。
这里关键是要区分一个关于财富和价值的概念。马克思关于财富和价值的区分很清楚。创造财富的包括各种生产要素,而创造价值的只能是劳动。经济学自创立以来就没有停止过关于财富的讨论。对于这些问题,西方经济学讨论了很久。从重商主义到重农主义,到亚当·斯密,到李嘉图,一直到马克思,前后大约经历3幻年时间,主要都是围绕这个间题进行讨论的。重商主义认为,财富就是金银货币,主张贸易以换取金银。重农主义认为农产品就是财富,除农产品以外的都不是财富。亚当·斯密和李嘉图认为,所有的社会生产创造的东西都是财富。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的第一句话就是回答财富问题。马克思《资本论》的第一句话也说资本主义社会财富,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财富就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所有一切都说明了即使和马克思拥有不同观点的人,他们所说的财富和马克思所说的价值都是不同的。他们所说的财富是马克思《资本论》中所说的商品的使用价值。马克思在100多年前就已将两者很鲜明的区分开来,但是现在否定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一部份人却仍然将二者混淆。而对这两个概念一旦混淆,得出土地、资金也创造价值也就不足为怪了。
与古典政治经济学不同的是,马克思把劳动明确地定义为“抽象劳动”,这就扬弃了“劳动一般”在形式上、内涵上的模糊性和局限性,而把一切形式的人类脑力和体力的消耗都算在“劳动”范畴之内,保证了范畴使用的彻底性,增强了“劳动价值论”的适用范围。用马克思自己的话说就是,“劳动就它表现为价值而论,,一不再具有它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所具有的那些特征。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了的。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没有人类的劳动,什么也无法创造。但是离开了资金,人却可以创造。不管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只有付出劳动才能创造价值。只有资本,没有劳动不行。即便是用完全现代化的机器生产出某种物品,还是需要付出脑力劳动(管理控制),没有劳动参与,一堆铁矿始终是一堆铁矿,他怎么也不能变为桥梁上需要的钢材。但是,没有资金,只有原材料,我们可以将一块石头加工为工艺品,拿到市场上出售形成新的价值。同样,在没有材料,没有资金的情况下,只是通过人的脑力劳动,却可以创造价值。比如,人可以通过自己的脑力劳动来设计出创意策划来,而这一切完全可以在不使用其他要素的前提下得到。创意一旦被采纳,就会得到一笔回报,创意就是商品,同样它具有价值。这就说明离开其他要素,劳动同样可以创造价值。
使用价值只是在使用或消费中得到实现。不论社会财富的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构成财富物质。在我们所要考察的社会形式中,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社会财富是属于使用价值的部分,而不是价值的部分。使用价值财富不同于价值财富,我们必须在真正理解使用价值和价值财富区别的基础上,深人了解马克思的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的理论。
三、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错误理解的回应
1.关于否认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萨伊的三位一体说认为,劳动、资本、土地共同创造价值。中国国内很多经济学者追随萨伊,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已经过时了,不能再适用社会的需要了。其实他们和萨伊犯了一个相同的错误,即对马克思的价值概念的误解。如果能对马克思的价值有深入的了解,他们就会发现,萨伊所说的共同创造的价值在马克思认为是使用价值,或者直观的说是财富的表现。
还有部分学者认为付出了劳动却没有得到价值,因此否认劳动价值论。这部分理解的错误就在于对创造的价值本身认识不足。说劳动创造价值,并不是说劳动就一定能创造使用价值。劳动创造价值是说价值是劳动创造的,而不是说有劳动就创造价值。这是一个属于正命题成立而反命题不成立的逻辑性推理错误。价值的概念是凝聚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付出了劳动,但不能使物称为商品,不能实现自在的价值,这不是马克思的错。没有一个物可以是有价值而不是有用物。如果物没有用,那么其中包含的劳动就白白耗费了,因此不创造价值。
2关于劳动的理解。关于物化的劳动的误解:把价值看作只是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物化的劳动,这对于认识本身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马克思此处说的仍然是劳动,而不是像一些维护马克思理论的学者所认为的将物化的劳动等同于其他要素,于是得出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的结论。这种认识的错误是将劳动概念扩大化,而事实上马克思所说的劳动概念已经明确化。
关于脑力劳动的误解:一些人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的劳动只是体力劳动,这是对劳动价值论的误解。生产劳动就是一切加人商品生产的劳动,不管这个劳动是体力劳动还是非体力劳动。劳动本身的量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而劳动时间又是一定的时间单位,如小时、日等作尺度。很显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的劳动是既包含体力劳动,也包含脑力劳动。
关于复杂劳动的误解:很多人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复杂劳动中不再适用。事实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过复杂劳动的计算。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它的物质内容。可是,那种紧张程度较高、比重较大而超过平均水平的复杂劳动又怎样呢?这种劳动可以折合为压缩了的简单劳动、高次方的简单劳动,例如一个复杂劳动日可以等于三个简单劳动日。这里还不是研究支配这种折合的规律的地方。不过有一点是明白的,就是这种折合事实上在进行:因为,当作交换价值,复杂劳动的生产物在一定比例上就成为简均劳动的生产物的等价物,因而等于这种简单劳动的一定量。这就说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复杂劳动中的已经运用,只是没有明确的罗列出一个通用的公式。
3.关于生产力价值论。有人提出生产力价值论,但这没有多大意义,这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相类似的。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时间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生产力价值论只是和劳动价值是同义的,是无意义的反复。如果承认价值理论的构建必须坚持生产力决定原理,那么,“基础论”及“劳动一元论”中生产力决定性体现在何处?可以明确地回答,生产力决定体现在劳动上。生产力提高了,技术进步了,生产同样品质或数量的产品,人们的体力劳动减少了。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消耗的劳动量,相反地却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技在生产上的应用。原来需要1小时完成的工作,现在只要8小时劳动就可以完成了,这难道不是生产力的进步在劳动上的体现吗?
4.关于生产要素的分配。一些人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怀疑,说其他要素也参与了价值的创造。虽然社会主义国家在分配制度上实行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这并不是承认生产要素也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