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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半年工作总结
近年来,由于人们对农村消防工作思想认识不足、消防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宣传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农村地区火灾隐患分布广泛,火灾频繁发生。针对当前农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淡薄、消防组织网络不健全、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火灾隐患严重等薄弱环节,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组织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为此,应该依托村民委员会,尽快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村三级防火组织网络,使农村消防工作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县(区)、乡(镇)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工作,明确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领导负责、分片管理、划片包干的管理机制。要积极争取政法部门的支持,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纳入安全文明乡镇的评比范围。各乡镇要明确在乡镇企管站内确立一名专职防火干部,具体负责农村消防工作的检查、协调,要明确村治保主任为农村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组织与各村办企业和村民家庭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地应针对自身实际,制订防火规章制度,并经常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同时,经济发达且距城区公安消防队较远的乡镇,必须把乡镇派出所联防消防队建好,多渠道地解决经费,确保长期生存发展下去。各村民小组也要组建义务消防队,购置手抬泵、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定期开展灭火实战演习,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和防火安全检查,坚持走群防群治的路子。
二、广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把宣传教育作为农村消防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传播媒介,经常开展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并与文化、新闻、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把农村消防宣传列入工作计划,抓好乡村广播站、村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建设,努力扩大宣传面。在农村中小学校开设一定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一些简单灭火技能的学习。要把村治保主任、派出所民警纳入消防培训范围,带动他们提高开展消防工作的业务知识水平,并通过他们全面落实“五小”单位业主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制度。同时,乡镇政府每年要组织乡镇企业或村民家庭定期举办消防运动会,提高农村群众消防知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大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在去年开展中心镇消防规划编制的同时,把其他乡镇消防规划纳入总体规划之中,特别是要针对乡镇工业园内“遍地开花”的实际,主动协调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把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建设纳入规划,逐项加以落实。建设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协同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消防规划的落实,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建设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发放建筑许可证。一方面合理地安排消防安全布局;另一方面,在乡镇企业比较集中而消防供水管网没有到达的地区,乡镇政府和企业应主动解决消防水源和通道的具体方案,按照“多方筹资、共同建设、利益共享”的原则,积极组织实施。同时,做好现有消防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对天然消防水源加以保护利用,建好用好消防码头,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等注重经常性养护。
一、总体目标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落实政府职能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任期工作目标,各乡镇、各部门正职是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机关领导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责。县政府将把消防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消防工作“一票否决制”。二是实行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分析全县消防安全形势,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讨论消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拟定消防安全对策、措施。联席会议由各乡镇、县发改委、财政、公安、民政、安监、住建、工商、文化、教育、卫生、广电等部门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三是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在每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四是对于县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落实专人跟踪整改,彻底消除隐患。五是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要迅速报县政府,并及时组织、指挥灭火救援,查清火灾事故原因,做好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2.落实监管责任。一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在行业、系统内部,要逐级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工作职能部门;逐级建立和召开消防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逐级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确定行业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每年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活动,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对于发生的火灾事故,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召开现场会,分清责任,严肃处理。二是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及消防行政许可、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公安、消防、安监、广电、文化、教育、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共同解决。三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各自“四个能力”建设方案,督促抓好本行业“四个能力”建设试点,并报县政府备案。
3.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责任。一是严格落实财政部、公安部【300】号文件精神和省财政厅、公安厅制定的《武警省消防部队业务费保障标准》,全额落实专项配套经费。二是今年,全县要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包括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通信),并逐步实施。三是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消防专项应急预案,建立政府统一指挥,公安、交通、通讯、电力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快速反应系统。四是集中整治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县政府将依据年初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奖优罚劣。
(二)夯实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基层消防工作机构建设基础。年,各乡镇要成立消防安全领导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平安社区建设内容,各社区要建立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健全消防组织。
2.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础。各村、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
3.夯实消防工作群防群治建设基础。各村、社区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
4.夯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基础。各乡镇应当根据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加强保安人员消防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在治安巡逻的同时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并承担扑救初起火灾职能。要按照《省城市社县消防建设标准》的要求,年全县20%的村、社区消防工作达到“六有”标准,即:有消防组织机构、有防火公约、有志愿消防队、有宣传阵地,有消防水源和灭火设施、有职责制度。
(三)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即: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此项工作在《县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争创“双百标兵”活动实施方案》中专题部署。)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一是县公安机关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动”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二是县公安消防大队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针对全县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主动对全县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提请政府组织公安、住建、安监等部门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是今年要启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优活动,制定下发达标活动标准和考核细则,督促各单位自行对照完善,公安消防部门要统一组织验收评定。四是要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协调规划、住建等部门共同把关,杜绝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投入使用。五是各基层派出所要严格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落实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和专兼职消防民警,加强对辖区县“九小场所”的监督检查。六是各派出所在消防监督工作中要达到“五化”、“三会”。“五化”即:消防责任明晰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管理标识化;消防培训演练制度化;检查巡查经常化。“三会”即:会宣传消防常识;会检查消防安全;会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七是县公安机关要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基层各派出所的目标责任之中,定期检查,年终考核。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县公安机关要大力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落实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议精神,规范消防执法例会制度;县公安消防大队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执法例会。二是要建立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对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进行展评,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讨论,县公安消防大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执法档案展评。三是要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裁量网上裁定、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全流程在线管理模式。四是要深化警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县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宣传投入,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要在主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并在相关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要依托消防队站,建设向社会开放的消防宣传教育基地。二是加强消防知识培训,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适时举办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训班。四是要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培养消防安全工作的中坚力量,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三是建设面向社会单位和群众的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一是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严格执行消防便民利民措施,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二是成立技术服务队,对全县消防执法提供面对面地帮助服务,为各单位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服务。三是推进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提高单位消防管理人员专业技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构筑“防火墙”工程的重大意义,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自上而下,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县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消防监督人员和基层派出所消防民警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消防执法监督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消防知识宣传员的“三员”作用,指导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基层派出所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单位有一至两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同时,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为契机,以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建设,坚持工作中心下移,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区(行政村)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网格化消防工作机制,实现乡镇办消防安全检查经常化、消防宣传教育普及化和火灾防控全民化,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市、乡镇办、社区(行政村)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工作标准
各级消防监管网格科学划分,消防工作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队伍建设到位,经费保障有力,工作秩序规范,火灾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培训、初期火灾扑救等消防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制定完善消防安全部门联动、联户联防和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在全市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
四、方法步骤
(一)开展试点。选取1-2个乡镇办为试点,力争在今年12月底前达到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标准。市政府将适时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经验交流。各乡镇办要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交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经验做法。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召开经验交流会议,推动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全面实施。各乡镇办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在做好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年在本辖区内的所有行政村、社区全面推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五、工作内容
(一)科学划分网格。一是构建乡镇办“大网格”。以各乡镇办行政辖区为网格划分单位,成立各乡镇办牵头,公安、住建、教育、商务、安监、文化、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参与的消防工作领导组织。二是构建社区、行政村“中网格”。根据社区、行政村管理范围确定责任片区,乡镇办相关部门、社区、行政村有关人员根据职能和分工,对责任片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具体落实。三是构建责任片区“小网格”。以居(村)民院落、整栋楼房、企事业单位等为节点,在中网格内划分出若干个责任片区,对应组成若干个工作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办要落实消防安全行政领导负责制,并负责本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中心网格组成部门和具体牵头承办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各社区(行政村)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各企事业单位、居(村)民院落、住宅小区等基层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本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三)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办要认真落实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作为消防安全检查日,对辖区内的社会单位和居(村)民楼院、住宅小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隐患单位进行整改,对到期没有整改到位的隐患单位建立档案,并将情况上报消防大队。社区(行政村)每周要对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社区(行政村)通知隐患单位进行整改,对没有及时整改的,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汇总后上报乡镇办。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定期检查或抽查,公安派出所要认真落实“每周一查”制度,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广泛宣传教育。市消防大队及政府相关部门每季度要对各乡镇办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各乡镇办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作为消防安全宣传日,以消防安全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为载体,对社区、居民楼院、农村、企业、中小学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社区、行政村要经常性的对居(村)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居(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逐步建立市、乡镇办、社区(行政村)三级宣传培训网络。
(五)实行上下联动。要建立各乡镇办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联席工作机制,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新局面。各乡镇办每季度要召开由公安、消防、工商、安监、住建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对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措施,采取联合执法的办法,开展统一行动,进行集中处理。要实行消防部门联系“网格”工作制度,定期指导工作开展。
(六)落实群防群治。坚持把群防群治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基础,在市区实行厂包厂、店包店、区域联防等制度,建立“办事处管面、派出所民警管片、巡防队员巡线、保安队员蹲点”的点、线、片、面相结合的基层火灾防控体系;在乡镇依托警务室,大力组建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和农村义务消防组织,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十户联防、邻里关照、打更巡逻”等治安防范措施,强化农村消防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平安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全市安全和谐发展大局。因此,各乡镇办、相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工作计划,放在重要位置,强化领导,细化措施,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二)着眼长远,健全机制。各乡镇办、相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举措长抓不懈,坚持抓眼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宣传教育、部门联动、联户联防、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消防宣传社会化的工作机制
(一)依法履行消防宣传职责。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消防宣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形成制度,抓好落实。制定具有指导性、操作性强的消防宣传计划,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地区、应急教育、普法宣传等重要内容,要经常对消防宣传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增强消防社会化宣传合力。加大消防宣传投入,将社会消防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单独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要积极推动党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二)宣传普及《省消防条例》。各乡镇、各部门要把《省消防条例》纳入部门行业法制宣传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10月,在全县统一开展庆祝新《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各党政领导要以电视、广播、报刊专访、发表署名文章等形式积极参与《条例》宣传活动。
(三)建立相对固定的宣传队伍。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相对固定的消防宣传队伍,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消防宣传的常态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健全一支以专兼职相结合为主体、志愿服务为辅助的消防宣传队伍,力争年内指导各单位落实一名专职消防宣传员、两名兼职消防宣传员,积极鼓励、引导、扶持消防宣教志愿者队伍(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辖区适龄人口的3%)。
(四)建立相对固定的宣传阵地。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媒介开展公益消防宣传,在县区中心、文化广场、高速公路口、景区景点等显要位置设置大型灯箱广告和LED视频消防公广告,县区大型消防公益广告宣传牌不少于4块,并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适时增加宣传牌,及时更新宣传内容。村委会、社区、小区要充分利用文化站、活动室、广场以及宣传栏、文化橱窗等建立2-4个相对固定的宣传阵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二、充分发挥行业系统监管作用,建立和完善消防宣传社会化的系统功能
(五)深化“消防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教育部门要继续抓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要争创1所市级、争取1所省级“示范学校”、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课件教案评比活动、消防文艺汇演活动、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消防趣味运动会、消防志愿者参访活动和消防漫画竞赛活动”,发挥示范学校的辐射效果,提升学生、家庭的消防安全意识。在此基础上开展好中小学校长消防安全培训,开展好“消防小卫士”、消防宣传平安大使”、“雏鹰行动消防章”等评选活动,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村委会、社区要开展好平安街道、平安社区、平安村镇等平安创建活动,至少建立一个消防安全示范点。
(六)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拓展消防公益宣传新渠道,加快户外视频传媒的安装和大型消防公益广告的推广。广电部门积极落实电视台“消防安全你我同行”专栏,在收视黄金时段植播消防安全提示字幕,落实广播电台设置“消防安全之声”公益广播,加大消防安全宣教力度。各类报刊、杂志要开辟消防专栏,通过领导访谈、互动竞猜、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播送公众最想关心的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工作动态。加强与城乡建设部门、公交公司、出租汽车行业、易燃易爆场所、信息通讯行业等的合作,将消防公交宣传走进各个层面。
(七)开展全员消防疏散自救演练活动。社区、小区、公众活动广场、学校、市场、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或灭火演练。社区、小区、各社会单位年内不少于1次;大专院校每年不少于1次,中小学校每学期不少于1次。5月为疏散自救演练月,重点落实全县高层建筑、综合楼、商住楼的消防安全疏散逃生自救演练。
(八)全力推动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综合运用政府、单位、网络和社会培训力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有重点的社会消防培训教育。加强社会消防培训机构建设,成立专业消防培训基地和中介组织。各乡镇要组织开展社区、街道、村干部消防安全培训。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和自动系统操作人员、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治安部门开展保安队伍全员消防技能培训。房管部门开展物业小区负责人、保安员消防安全培训。城乡建设部门开展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监理、设计、施工、特殊工种等相关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加强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营造消防宣传社会化的良好氛围
(九)有特色地开展消防宣传“六进”活动。一方面,消防部队要指导好基层中队干部的消防教育培训,提高对外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基层消防中队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消防宣传的时间每周不少于半个工作日。另一方面,各社会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利用消防站开放日到基层消防中队进行消防日体验活动。社会单位组织参观体验每年不少于2次,保证受教育人员达到100%。
(十)普及市民和社会面消防安全宣传。引导社区、物业小区组织开展居民消防逃生自救演练,提倡家庭自备并学会使用逃生自救器材。发动全社会参与“全民网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动,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基本常识。7月为全民消防器材熟悉月,发起全民熟悉和掌握身边的消防器材活动。积极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在公共场所的走道、长廊、大厅、楼梯等区域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安全通道、疏散出口情况,提示消防设施使用情况的消防“三提示”工作。督促影剧院、商场市场、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标致提示性宣传活动,推进城市消防标识化建设。
全面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维护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集中排查消除火灾隐患,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促进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社会化防控体系不断完善,消防宣传氛围更加浓厚,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预防火灾事故的能力明显提高,确保全县今冬明春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包括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2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3新建、改(扩)建建筑工程工地。
4生产、销售、储存及维修消防产品单位。
5九小”场所(包括小商场、小学校、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及城乡结合部。
二)排查整治内容
查处和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具体包括: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火灾隐患。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掌握情况;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5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及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以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三、整治措施及方法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方位、多层次的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隐患整治主力军作用,公安、消防、安监、住建、文体、卫生、教育、旅游、民政、交通、工商等部门要进行联合执法。采取“分时查、错时查、夜间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治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始终保持整治违法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自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要求,确保及时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分别向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递交自查整改报告和消防安全承诺书。
二)全力抓好农村地区防火工作。指导和教育群众及时清理、搬迁乱堆乱放的柴草垛,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乡镇派出所要把农村防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修理维护炉灶、烟囱、大棚、电线等易燃致灾部位。同时,加强农村集体、个体私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积极发动村民成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简易消防器材,落实巡查、巡更制度,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切实防止火灾发生。
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所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烟花爆竹燃放场所,县公安消防大队要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中小学校舍、拆除影响消防安全障碍物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别要结合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及“两会”期间等重大节会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灯会、庙会、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认真开展排查治理,对大型场所进行现场监管,重拳整治无证经营、堵塞安全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超员经营、动用明火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七个一律”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隐患、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场所,坚决查封或停产停业。
四)掀起消防宣传教育热潮。号召全县上下立即行动,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召开“消防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动员会议等形式。迅速投入到消防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中来。县电视台、网站等媒体要采取开辟专栏,制作、播放专题电视,播发消防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工作和防火知识。县消防志愿者组织要协调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普及、招募志愿者等系列公益行动。县公安消防大队要以宣传贯彻《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为主线,扎实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分行业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并及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县上《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县公安消防大队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对一些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除通过电视台曝光外,还要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消防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的成效和经验。于年3月20日前向县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报告。消防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结束后,县政府将对各乡镇、有关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火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乡镇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查、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成效。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全力督促所属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本行业本系统火灾形势稳定。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部门之间、上下之间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抓消防安全工作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