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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我镇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使镇内各企事业单位员工、村民及新莞人的消防意识大幅提升,抵御火灾能力增强,并能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从根本上避免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镇经济社会双转型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强企业主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使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覆盖到100%的企事业单位,使所有单位员工100%经过宣传培训,100%做到会自救逃生,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根本提高。
三、组织领导
根据《*市20*年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的要求,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镇成立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罗有通任组长,镇委委员莫桂华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安分局、安监分局、工商分局、劳动分局、交通分局、宣传教育办、文广中心、外经办、经贸办、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消防宣传培训中心,设在公安分局消防股。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分局消防股长赵润志担任,消防宣传培训中心将委托*镇保安服务公司组织教员进行培训工作。
四、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镇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督促指导本系统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安监分局:负责督促指导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等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督促指导百货、超市、集贸市场人员的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
劳动分局:负责督促指导对辖区工厂企业所有员工的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
交通分局:负责督促指导各类车站、码头所有员工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
宣传教育办:负责协调全镇消防安全大宣传工作,协调市镇有关媒体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宣传报道;负责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所有教师、学生的消防安全大宣传大
培训工作,做好消防宣传“进学校”工作,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每学期至少安排两节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课。
文广中心:做好开展大宣传大培训工作的新闻报道工作,在黄金时段滚动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常识等。
外经办:负责督促指导外资工厂、企业所有员工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做好消防宣传“进企业”工作。
经贸办:负责督促指导民营工厂、企业所有员工的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做好消防宣传“进企业”工作。
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出租屋主和“二手”房东的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
五、消防培训对象和内容:
㈠消防培训对象包括:
1、全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村(社区)主管消防安全负责人和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
2、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员工;
3、各村(社区)村民、流动人员、个体工商户等。
4、其他规定需要消防培训人员。
㈡培训内容包括:
单位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的消防责任;火灾的危害性及各重点场所防火措施;报告火警的主要内容(内部报警和外部报警);扑救初起火灾要领;火场自救逃生和组织引导群众疏散逃生技能;学会操作使用灭火器材;家庭防灭火常识等。
六、宣传培训方式:
㈠对全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村(社区)主管消防安全负责人和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先由消防宣传培训中心委托*保安服务公司组织教员对其进行培训,在培训结束后,将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培训教材内容,考试完毕后,对考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填写培训登记表,将考试成绩记入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档案中,并统一颁发《*市消防安全大培训培训证》,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应及时组织补学补考。
㈡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培训工作,由取得《*市消防安全大培训培训证》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主管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重点落实对本系统、本部门的消防宣传培训,宣传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对本单位员工开展“一畅两会”等消防常识和技能培训,分期分批授课,填写登记表并收集存档,确保100%接受培训。
㈢各村(社区)村民、流动人员、个体工商户消防培训,由各村(社区)消防安全负责人协同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在辖区开展培训,重点讲解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出租屋屋主和“二手”房东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对辖区小娱乐场所、小作坊、小商铺等“三小”场所经营者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填写消防安全宣传培训人员资料表格并收集存档。
七、时间步骤
本次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10月31日,具体安排如下:
各单位要自行对所有列入培训范围的相关人员进行全面培训,逐一登记,建立数据库,定期将工作情况上报镇大宣传大培训工作办公室。培训应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从4月至6月,重点对全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村(社区)主管消防安全负责人和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培训,消防宣传培训中心举办培训学习班,对该阶段培训人员统一下发培训证,于6月中旬完成,培训证应作为工商部门对营业执照年检的前置条件;第二阶段从7月至9月,对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员工,各村(社区)村民、流动人员、个体工商户的培训,于9月底前完成,两个培训阶段工作互相衔接,确保培训对象100%接受培训。
八、认真总结,大力推广
一是整合共建资源,成立宣传培训队伍。与硚口消防中队签订共驻共建协议,组建了以消防官兵为主体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队伍。依托消防中队党员活动室,建立了消防安全教育基地,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让居民群众、企业单位懂得基本消防常识、学会查改消防隐患、掌握逃生自救技能,有效提高了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是调整社区资源,成立日常巡查队伍。抽调社区群干专干、安保队员、网格管理员等24人,成立社区消防巡逻队,制定消防巡逻制度。社区消防巡逻队分3个小组,24小时不间断在社区巡逻,宣传消防知识、查找消防隐患、解决消防问题,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三是发动社会资源,成立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动员社区党员、居民群众、企业职工、物业保安参与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了一支由375人组成的“119志愿服务队”。志愿者定期到社区消防教育基地参加学习培训,积极向街坊邻居、居民业主、同事朋友宣传消防知识、传授消防技能、查改消防隐患,形成了“多户联防、区域联防”的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局面。
2、以体系化建设为重点,形成消防安全新常态
一是以防为先,建立宣传教育体系。以创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为契机,制定了《社区消防培训制度》、《社区消防辅导员制度》、《社区消防宣传员制度》,根据宣传制度确定13名消防辅导员和24名消防宣传员,制定宣传培训计划,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建立了社区消防安全宣传室,配备消防图书、挂图、音像制品等消防宣传资料和消防器材,设置固定的消防安全宣传牌、宣传栏和户外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等,确保居民群众学有书本、看有示范、练有实物,全面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二是以治为主,建立监督检查体系。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联席会制度,定期组织企业单位、商户门店召开联席会,通报消防安全巡查中发现的隐患,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制定社区消防专项巡查制度,针对日常巡查发现的消防隐患,联合街综治办、消防中队、居民代表、企业代表开展专项巡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登记备案、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单位门店,及时移交派出所、工商所、消防大队依法处理。
遵守、落实《消防法》和消防知识,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自觉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通过扎实有效地培训活动,以深入贯彻宣传普及《消防法》为主线。使各系统、行业、单位和社会公民自觉学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中培训活动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三、培训方式和时间
由市政府主办,主要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市消防大队承办,期间开展培训工作。
四、培训范围
(一)各乡镇(街道)村电(社区)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及各委、办、局的主管领导;
(二)公安(边防)派出所所长及负责日常监督的专(兼)职民警;
(三)中小学及大中专院校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长及从事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的教师;
(四)医院(卫生所)分管消防安全的院长(所长)及保卫科人员;
(五)大型市场、商场、超市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六)宾馆、饭店、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七)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从业人员。
五、培训内容
消防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法》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培训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二)科学安排。各部门要以《消防法》培训工作促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统筹兼顾。以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检验培训工作的成果。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安排,做到既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保质保量完成集中培训任务,又认真抓好日常消防宣传教育和社会宣传培训等工作,确保《消防法》全面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加强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完善消防安全领导机制,健全消防安全领导体系。各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督促落实消防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消防工作负责人、消防安全员,逐级形成消防安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管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目标。20xx年山城区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目标是:系统内不发生违法违规、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三)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把消防安全放在工作首位。深入推进单位“防火墙”工程建设,提高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把消防安全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每个岗位、每个工作人员。建立健全问责制度,落实安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因违法违规操作导致火灾事故的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
二、强化基础建设,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一)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各医疗单位要认真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各类规章制度的修改、完善工作。
(二)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各医疗单位要认真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消防宣传教育的“四个能力”。制定消防安全检查标准,细化检查内容,规范检查形式;制定消防工作考评办法、评分细则,将落实消防工作考评纳入领导干部目标考核、政绩考评,纳入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单位和平安医院考评。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单位要切实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年度预算要设专项,加大资金投入,保证消防基础设施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确保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健全维护保养和更新改造机制,及时补充更新灭火药剂和消防器材,保证始终处于良好工作运行状态。
三、强化教育培训,打牢消防安全基础
(一)多方位宣传。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要把单位一线员工、临时用工、住院病人等纳入宣传教育范围。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期间的各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工作要做到全覆盖,不留空白点,着力提高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多形式教育。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营造消防宣传教育氛围。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灭火基本技能和逃生基本方法,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掌握新《消防法》的内容;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消防法》学习教育;将消防安全知识通过电子视频、提示卡、宣传画等形式广为宣传,最大限度地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多层次培训。要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对消防安全管理人、重点工种或岗位人员、消防中控值班人员和职工分批、分层实施培训,确保培训率达到100%。
四、强化排查整治,着力消除安全隐患
(一)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特别要针对易造成火灾事故的薄弱环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继续采取自查与互查、经常查与专项查、重点查与普遍查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继续加大督导力度,保持消防安全检查的高压态势。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在重点时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一是继续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切实摸清火灾隐患底数,着力解决“老大难”问题。二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治理,加强人防、技防、物防等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是积极开展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专项治理,落实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齐全好用。四是开展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的消防专项治理。
一、消防安全管理
1、局属各单位要依法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每年召开2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于单位内部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检查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各自存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参加消防工作会和联席会,汇报消防工作和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
2、局属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也是政府立项涉及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局属各单位必须层层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签订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局属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责任。一是建立和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二是每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及时向主管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火灾隐患和整改火灾隐患的进度;四是每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五是认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六是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七是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如实反映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消防安全检查
1、每年组织人员对本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不少于4次,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督查所属科室、分队按《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3、对本单位及所属的老、弱、病、残、妇、幼、酒七类人员简历重点户档案进行管理,每季度组织人员入户开展检查和宣传教育不少于1次。
三、火灾隐患整治
1、局属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确属本级职能部门管理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则该职能部门的法定代表人是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导整改;对应属上一级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单位管理的隐患单位,要及时提请上一级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隐患单位牵头督导整改,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销案。
2、局属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确保自查出的和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对确属本职能单位管理的隐患单位,则职能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导整改;对应属上一级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单位管理的隐患单位,要及时提请上一级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牵头督导整改,确保按期整改完毕。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积极督促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每年组织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此;组织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每季度不少于1次;充分利用本单位的黑板报、宣传栏、内部局域网、警示牌、标语等载体,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少于10次。
2、组织本单位依法应当接受消防专门培训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持证上岗率达100%。
3、组织开展消防青年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建立部门消防青年志愿者骨干队伍,人数不少于本单位适龄人数的15%,适时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