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非遗数据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邹市明以一场完美的胜利证明了自己的付出与实力,并凭着世界职业拳王头衔实现了自己在拳击事业上的大满贯。
一个拳手的决胜局
比赛是在美国当地时间11月5日18时、北京时间次日早上9时开始的,当天有4场WBO世界拳王争霸战,邹市明与泰国拳手坤比七争夺空缺的WBO次蝇量级世界拳王头衔的比赛安排在第一场举行。
这是邹市明的第10场职业拳击比赛,前年11月邹市明在澳门的第7场比赛,对手正是坤比七,当时邹市明完胜,其中两次击倒过对手。
坤比七抓住时机抡了很多重拳,邹市明虽然也挨了揍,但受到重击的次数并不多,他以游走来趁机休息调整一下。这一局可能是坤比七取胜了,但邹市明放掉一两局也没关系,因为在前面7局邹市明最多也只是输掉第5局,只要不被KO就可以了,正好可以趁机休息一下。
坤比七抡了一些重拳,消耗了不少体能,到后面几局,又轮到邹市明发威了,最终打满12局,3名裁判的判分分别是120比107、120比107和119比108,这个比分就是说有两名裁判认为邹市明12局全胜,一名裁判认为邹市明输了一局。整场比赛的技术统计显示,邹市明共出拳409次击中147次,成功率36%;坤比七共562次出拳击中104次,成功率19%。
35岁的邹市明在进入职业拳击3年8个月后,终于拿到了世界职业拳王金腰带,创造了奇迹,包括200名中国粉丝在内的大约1万名现场观众一起为披上世界拳王金腰带的邹市明欢呼。在获得金腰带之后,表面平静的邹市明来到后台,在看到教练的那一瞬间直接跪倒在教练面前,像个孩子一样扑进张传良的怀里,与恩师分享自己的喜悦。张传良也非常激动,轻轻拍打着邹市明,师徒二人的真情在这一刻表露无遗。
赛后邹市明在接受记者群访时说:“这是我经历了一些风雨之后获得了沉淀,今天终于完成了我多年的梦想,这是我获得了更强大内心的结果。”邹市明认为对手比起两年前有进步,战术上也有改变。“我觉得今天的比赛对得起我这两年的付出,职业拳击不光是赢,也要有精彩。但是比赛还是要稳稳拿下,不能阴沟翻船。我的进攻在这次比赛中经过刻苦的训练变得更为顺畅了,我希望今天之后,我不光是在奥运会上,也能在职业拳击上成为中国推广拳击的一分子。”
邹市明夺得这条世界金腰带,下一步将会如何走是大家关注的话题。邹市明说他还没想到下一场。有专家分析说,邹市明获得了世界职业拳王金腰带之后,第一场肯定是自由卫冕战,亦即可以在该组织的前15名之内挑选自己卫冕战的对手。强制卫冕战邹市明也不会避战。因为无论是从商业与市场的角度,还是为中国职业拳击推广的角度,邹市明都会一直打下去,直到有一天卫冕失败为止,这时邹市明才有可能从此退出职业拳坛。
家庭与“跨界”
自去年3月7日经过十二回合的苦战惜败伦龙,冲击IBF次最轻量级拳王金腰带未果后,邹市明给自己放了一个十个月的长假,甚至为了争取和家人们多一些的相处时间,毅然放弃了其推广公司TOP RANK为其安排的原定于去年7月份的比赛,从而选择加盟真人秀《爸爸去哪儿3》。
随着节目的热播,拳王邹市明与儿子邹明轩逐渐被人们所熟知,尤其是胖胖可爱的小卷毛轩轩,俘获了众多粉丝的心。邹市明坦言:“孩子们很多的第一次我都错过了。这一次是很好的机会,我愿意和他24小时相处,来增加父子之间的默契。”
“在我二十年的拳击生涯里,其实忽略了很多对家人的陪伴以及作为一个父亲的诸多责任。以前我在乎的都是出色的比赛成绩,背负各方的压力,保持零失误,然后和家庭隔绝,但现在我没有办法把成绩作为生活的全部。”邹市明说到,“从前的我对于家人而言确实称不上尽职尽责,为了自己的理想,和孩子、爱人都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去年以来我就会想在陪伴他们的同时再去追寻我自己职业拳击的梦想。这样我心里更踏实一些。”
坦白地说,自去年邹市明参加《爸爸去哪儿》等节目以来,我们多少会听到一些质疑邹市明跨界或转行的声音,但盛力世家CEO李胜先生说:“运动员之所以会被综艺节目选中,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他们的竞技成绩足够出色。对运动员而言,体育成绩就是他们的作品,离开了这些作品与自己在圈中的江湖地位,他们的跨界就会失去根基。”
在邹市明看来,自己目前做的事情并没有完全脱离拳击。“如果有人因为轩轩而来看我比赛,那就很好。人家会说这是邹明轩的爸爸,他是打拳击的,这样起码让更多的人知道拳击。”
邹市明同样也认为:“虽然拳击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时尚的运动,也有很多元素可以实现与时尚或娱乐圈的接轨,但无论在何时何地,我的身份永远优先会是一名拳击运动员,而拳台才是我真正得以展现自己的舞台。”
拳王眼中的中国拳击市场
在邹市明看来,中国有着为数众多的潜在拳迷,这点我们可以从央视五套每周日中午稳定地播出拳王争霸赛的事实中找到印证。在世界范围内来说,拳击都是一个广受欢迎的体育项目。在体育产业高度发达的美国,大家爱看的也是拳击、橄榄球等运动,而如今无论是欧美还是亚太地区,许多白领也会在闲暇时间亲身参与其中。
虽然拳击运动的发展近几年在中国已经颇有起色,但终究还是要和国际进行接轨。而像盛力世家这样的公司与邹市明这样的职业拳手之所以选择与国际进行更多的接触,就是希望能够借鉴国际职业拳击成熟的推广和包装体系以带动中国拳击市场的发展。
对邹市明而言,他希望自己能尽早打入欧美的职业拳击圈以寻求双方更多合作的可能性。在中国拳击如今良好的发展趋势下,我们更需要相关专业人才的加入,努力引进国际高水平运动员来华比赛,并保证举办优质赛事的持续性,以及辅以更好的营销手段以吸引众人的眼球,从而使中国为数众多的拳迷与潜在的拳击爱好者们可以共同对中国的拳击产业进行关注。
【关键词】P2P网贷  ;分类  ; 现状与趋势  ;风险  ;监管
2007年我国成立的第一家P2P网贷平台――“拍拍贷”标志着P2P网贷平台正式在国内上线。2010年民间金融的发展与金融改革的呼声使P2P网贷平台进入人们的视野并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从此以后,P2P网贷平台发展趋势一骑绝尘,尤其是进入2014年,尽管一直伴随着政策敏感和倒闭浪潮,但网贷平台的增长速度并未放缓,以平均每天增加两个P2P网贷平台的速度在2014年9月达到新高,月上线平台103家,行业运营平台达到1438家。2012年全年交易额为600亿,到了2014年9月成交量排行前119家的网贷公司月交易额达255亿。在此背景下,对P2P网贷平台发展现状与趋势,面临问题及对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P2P网贷平台的定义
P2P是Peer to Peer的简称,又称对等网络,最早用于计算机领域中,后衍生于即时通信、网络游戏、协同计算、网络视频直播,在金融领域衍生成为网贷平台和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在P2P环境中,成千上万台彼此连接的个体都处于对等的地位,整个网络中个体与个体之间的联系不经过中心交换机构,也就是具有去中心化的特征,网络中每一个个体既是请求者又是发送者,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具有对等性强,匿名性好,共享自由,去中心化,覆盖范围广,效率高的特点。
P2P的借贷模式最早由2006年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孟加拉国的.尤努斯教授首创,他将小额资金集中起来贷给有资金需求的人,形成一种新的商业模式。然而值得澄清的一点是国内的融资平台的商业模式不同于?尤努斯所创立的平台的商业模式。尤努斯的主要贡献在于开创了一家公益性质的银行,致力于为贫穷的农户提供小额贷款,同时采用小组联保的方式。然而国内的P2P网贷平台最初扮演的是提供个体与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直接借贷的信息中介机构,如最早的“拍拍贷”,然后发展成为为借贷双方进行交易撮合、资信评估、法律手续办理,转移结算,债务催收等中介机构,并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进行金融创新,有些网贷平台甚至进行“本息保险”、“平台担保”、“债权转让”、“信用附加”、计提“风险准备金”等业务,如陆金所,宜人贷,人人贷。还有类似“股权投资项目”和小微企业“民间IPO”的项目,如红岭创投的“阳光贷”和“成长贷”。
二、P2P网贷平台研究文献综述
在对国内的P2P网贷平台问题研究中,沈杰(2013)对比了中国和外国p2p平台发展的区别,探究了P2P 网贷平台的成因、问题和发展思路和面临的主要问题,强调了网贷平台的风险、资金、经营手法,并提出了网贷平台未来可能面临强大的竞争对手如互联网大鳄、传统金融机构和官办机构等。
肖怀洋(2013)讨论了当前P2P在本金保障的发展趋势下,离P2P的本质越来越远,证券化的过程使P2P平台进行了质的飞跃,并提出阿里、京东、苏宁等大型互联网公司和银行的介入将会撼动现有金融体系。
汤红霞(2014)认为可以通过法律明确其中介机构定性,由银监会连同地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设置准入门槛,实行客户资金分离管理,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等。
彭冰(2014)从非法集资与P2P的区别与联系的角度,讨论了多种形式的P2P网贷平台存在的合法性与适当性,并从法律角度提出了P2P融资平台发展的商业模式。
目前关于P2P网贷平台的研究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数据不足或研究中所用数据不精确;(二)研究方向和结论单一并且事实情况已经发生变化;(三)研究不够系统,所提出的问题没有数据或其他充分证据支撑;(四)研究角度带有偏见。基于以上目前P2P网贷平台研究方面所面临的问题,笔者将使用最新最精确的数据,并以此为立足点,展开较为完整、深入的分析,并根据分析提出问题,给出改良建议。
三、P2P网贷平台的分类
对于P2P网贷平台,陈曦,计兴辰(2014)将P2P网贷平台按照有无抵押和担保分类为:无抵押无担保类,如拍拍贷;无抵押有担保类,如红岭创投;有抵押有担保类;如宜人贷。彭冰(2014)从P2P网贷平台的法律定位与和非法集资的联系程度将P2P网贷平台分为:开设网贷平台为自身进行融资类;网贷平台通过自身或第三方提供担保筹集资金进行投资类;以不承担风险的方式汇集资金进行投资类。但以现有的分类方式都不足以覆盖目前所有P2P网贷平台。笔者认为P2P网贷平台可以按照业务范围进行分类,根据这一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1)信息中介类。这种P2P网贷平台是最原始的也是最符合P2P定义的类型,主要业务是提供个体与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的信息中介机构,并兼代提供交易撮合、资信评估、法律手续办理,转移结算,债务催收等业务,主要代表是温州贷等。
(2)信用附加类。为了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在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通过平台本身或第三方提供信用附加的方式来防范违约发生。主要方式有提供保证金,计提风险准备金,抵押贷款,本金担保,本金第三方担保,甚至将本金或本息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较为庞大的网贷平台均具有这类业务,例如人人贷承诺计提风险损失金,并且平台提供本金担保,温商贷采取抵押贷款并实行本息垫付方式,陆金所则具有平安银行、平安保险这些得天独厚的优势,将本息全额投保使P2P网贷安全程度堪比银行存款。
(3)金融中介类。金融中介类网贷平台具体指的是包含信用中介和资产管理业务的P2P融资平台。信用中介主要是以“债权转让”的方式实现的。“债权转让”指的是将获得的债权进行金额和期限的拆分,打包成类似于固定收益类的产品,也就是类似于银行的理财产品,再将其销售给客户。尽管这在法律上或许涉及非法集资和非法发放证券,但由于社会融资需求和金融改革大潮,如今大型P2P网贷公司几乎都具有这类业务。例如平安旗下陆金所的“富盈人生”、“稳赢安E”、“稳赢安业”类投资标的,人人贷的“U计划”,宜人贷的“宜定赢”等等。
宜信推出了宜信基金,使宜信普泽公司作为独立基金销售及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业务包括基金等金融产品交易通道,为客户提供基金产品选择建议,协助客户进行资产配置,及为满足客户的风险收益偏好,与产品提供方(基金公司等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共同开发的各种“量身定做”金融产品。
(4)资本融资类。投资标的为较大额度的企业融资借款,可转让,可分红、借款期限较长。实质上就是进行民间IPO,将小微企业的股份通过平台向投资者出售,并可以在平台上进行股权交易。主要例子是轰动一时的由红岭创投推出的“阳光贷”和“成长贷”。
四、P2P网贷平台现状和发展趋势
在分析网贷平台现状和发展趋势中,尽管P2P平台在9月份达到1438家,然而其中大量平台交易并不活跃,其中小型P2P平台数据并不公开,因此作者以月成交额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交易平台作为活跃平台进行统计,月成交额少于50万的平台忽略不计。
(一)P2P网贷平台成交量现状与趋势
成交量最能直观表现出P2P网贷平台的发展趋势。从整体上来看,P2P网贷平台在发展的过程中,成交量一直在放大,从未回落,从P2P网贷平台月交易额走势图我们可以了解到,从2013年5月到2014年2月成交量呈高速稳步增长,从2013年5月的27.33亿元增长到2014年2月的83.60亿元,9月增长205.90%,月平均增幅22.88%,月平均增长额6.25亿元。从2014年3月进入井喷阶段,仅三月一月,交易额就从2月的83.60亿元增长到了128.24亿元,增幅53.40%,日均成交量4.14亿元,这呼应在传统双节后人气回归的影响下显著回升。以红岭创投贷为例,2月份成交量1.64亿元,3月份成交量比2月份翻了一倍以上,仅在3月24日当天,红岭创投的一个单项目在3个小时就筹资1亿元,这反应了3月P2P市场资金充裕,资金供大于求。
图1
自3月开始,尽管成交量没有像3月一样增长迅速,但依然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即使在6月份金融市场资金供给略微紧张时期,依然从5月的156.68亿元增长到了160.40亿元。7月网贷平台在1月的调整之后再一次爆发,成交量增长到216.73亿元,正式站上月交易额超过200亿水平。之后继续保持较高增速增长,在2014年9月达到257.28亿元。
趋势上,虽然经济正面临下行压力,企业资金需求有所下降,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有所减缓;另外,临近国庆,投资人出于风险规避和流动性需求,资金有所回流,然而,网贷行业正处于成长期,运营模式多样,业务类型不断创新,成交量仍然有较大的上升空间,预计2014全年总成交量将达到2400亿元。
同时,9月成交量过亿的平台共有45家,其总成交量为126.67亿元,占当月总成交量的49.15%,其余千家平台的总成交量占比刚过50%,平台二八分化明显。随着各路巨头纷纷入场P2P网贷行业,网贷行业的进入隐形门槛将逐渐提高,会加速行业洗牌,网贷平台成交规模两极化会进一步加深。
(二)P2P网贷平台交易人数与趋势
图2
交易人数包含了借款人人数和投资人人数,交易人数的增加不仅可以增强了网贷平台普及程度,更加强了平台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率性,并且不仅使贷款增加,更有利于债权在P2P网贷平台的交易,因此牵涉面广且影响深远。自2013年5月P2P网贷平台参与人呈高速上涨趋势,月平均增长1.42万人,从2013年5月的5.60万人到2014年1月增长为16.91万人,自进入2014年以来,人数呈指数增长趋势,高速增长的人数似乎并未受到2014年一波又一波的网贷平台倒闭潮影响而连涨9个月,到9月份交易人数达到77.60万人,9月份环比增速27.19%和19.01%,2014年月平均增长7.59万人,并毫无放缓趋势。可见民众对于P2P网贷的接受度告诉提升。趋势上,延续上涨趋势可能性极高,网贷平台参与度预计会持续提升,预计年底行业单月交易人数或达116万人。这凸显了网贷平台随着知名度和社会接受程度的普遍提升,客户源愈加广泛的趋势。
(三)网贷平台和问题平台的数量与趋势
如3
进入2014年后,P2P网贷平台数量高速增长,从1月到9月平均每日增长网贷平台2.3家,仅仅9月就新上线平台103家,从1月份的880家增长到1438家,尽管伴随倒闭潮与政策敏感期,然而这并未减缓平台的上线速度,预计年底运营平台数将突破1700家。
同时跑路和关闭的平台数量也有增长的趋势(图中缺乏1月份2月份问题平台数量数据),在9月一个月就有22家平台关闭,由于多重因素,网贷平台的高速增长将会在未来的一段时间一直伴随着倒闭潮。
(四)P2P网贷平台贷款余额现状与趋势
图4
由于P2P网贷平台在最近一年里平均投资期限始终在5.5个月左右浮动,那么贷款余额的增长在侧面反映成交量增长同时更加鲜明地体现了P2P网贷平台风险的增加,尤其是以这样一种恐怖的增速。从2014年2月,网贷平台余额317亿到2014年9月达到646.03亿,贷款余额在7个月中翻了一番!红岭创投,拍拍贷等网贷巨头连连曝光巨额坏账,不得不令投资人倒吸一口冷气。
同时,尽管贷款余额与成交量同步,但在缺乏各项监管甚至缺乏法律定位的现实下,如此涨势也不免令人芒刺在背。庞大的贷款余额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旦政策有变或者倒闭浪潮形成了蝴蝶效应,即使在金融托媒领域的恐慌依然足以撼动整个宏观金融的稳定。无疑,不断增长的贷款余额正在增加整个金融系统的系统性风险,这也是P2P网贷平台饱受专家学者诟病的源泉。
(五)P2P网贷平台成立时间与注册资本现状
至2014年9月,以成交量500万以上和利率低于46%为筛选条件,一共统计了121家平台,其中成立时间为3年及以上的平台只有10家,2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平台只有22家,一年以上两年一下的平台共62家,剩余37家成立时间不满一年。从成立时间上看,网贷平台还处于初级阶段,尽管涨势迅猛发展迅速,也难以体现出网贷平台这种资金流通方式已经经历了市场的考验。
注册资本为一亿元以上的平台共有9家,其中5家注册资本为一亿元,两家两亿元,值得称道的是陆金所注册资本达到8.37亿元,傲视所有网贷平台。注册资本为5000万以上的平台共17家,1000万以上的平台63家,剩余32家注册资本均低于600万。然而对比其剩余贷款余额,我们可以通过计算“资贷比”进行衡量,即用“注册资本/贷款余额”来衡量注册资本占贷款的比重,剔除掉注册资本远大于贷款余额的隔壁极端值以反应行业整体的资贷水平,经过计算,“资贷比”平均值为0.1988,可见P2P网贷行业一旦所贷金额20%出现违约,就可对整个行业形成毁灭性打击,由于P2P平台客户群体的特征,出现20%的违约不无可能。不仅如此,在二八分化严重的网贷市场中,尽管前网贷巨头几乎无一例外地以网贷平台自身或第三方来进行担保,确保客户不会受到本金损失,但从“资贷比”和其风险准备金便可衡量这种自身担保的可能性,以综合能力各项评价最强的,甚至号称商务部评级3A级公司的人人贷,9月份“资贷比”为0.03,风险准备金2400万元,用(注册资本+人人贷风险准备金)/未还贷款=0.04 ,可见贷款损失率达到0.04公司就将“倾家荡产”(因为P2P网贷平台和银行本质不同,贷款不能计入资产),可见尽管其外表光鲜,名誉良好,并不代表着风险就低。因此注册资本和风险准备金相对过低决定了整个网贷平台具有极大流动性风险。
(六)P2P网贷平台借款人年龄分布状况
图5
以红岭投资为例,由图可以看出,26-35岁的青年借款人最多,占了所有借款人的一半,紧随其后的是36-45岁的中青年人,说明互联网借贷的主力军集中在70后和80后,另外90后也在作为新生代网贷主力军在互联网借贷上崭露头家,这无疑对互联网金融的未来释放了积极的信号。然而尽管26-45岁的借款人数最多,占到70%以上,但以人均借款金额统计,46岁以上的50后和60后则独领,这可能由于中年的中小企业主相对更容易获得更大的授信额度,所以人均借款金额几乎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稳步增长。
五、风险与监管
除了在P2P网贷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分析中注册资本和贷款余额可能带来的巨大的流动性风险,P2P网贷平台还具备的主要潜在风险包括:法律与政策风险、技术与个人信息安全风险和金融脱媒与利率双轨风险。
(一)法律与政策风险
P2P网贷平台的法律定位的模糊一直以来困扰P2P网贷平台的发展,同时也使不少平台敢于游走于法律边界从而对整个行业形成了严重不稳定性因素。对P2P平台进行清晰的法律定位不仅有助于金融稳定性和P2P平台的监管,同时也有助于P2P网贷平台自身的发展。
目前为止,P2P网贷平台最大的法律风险来自于可能被定位为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认定,“二、非法中介机构以“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外国资本公司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的名义,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那么严格来说,红岭投资创立的类似于股权投资的阳光贷和成长贷的投资标的,长期有分红小微企业债认定为股权,那么则可判定红岭投资涉及非法买卖或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同时红岭投资又专门开设了“股权投资”专栏,投资对象是非上市的小微企业股权,甚至一家服装店,那么是否可以把这种业务定义为非法发行证券呢?再加上红岭投资还开设了“债权转让”平台可以供其股权投资进行股权转让,俨然扮演了一个小型证券交易所的角色。
我国对非法集资界定主要包括两类,一是集资者以自己使用为目的而吸收资金,二是集资者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彭冰,2009)。
事实上,现有的P2P网贷平台很可能涉及以上两类非法集资行为。一类是完全非法的P2P融资平台,也就是网贷平台开设人利用网贷平台为自己融资。第二类是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类平台,这类平台拥有发行“理财产品”类业务,但因为其不采用股票、债券的名义,或者没有对集资载体进行权益份额化和标准化,在中国并不将其视为证券发行,而是被当作非法集资来处理。在刑法上,其通常被界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彭冰,2009)。因此,如果第二类网贷对交易额,“理财产品”购买人数不加控制,则很有可能被判定为非法集资。
例如2013年7月,重庆金融办、工商局、公安局、央行营业部、银监局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因宜信网贷存在将债权包装成理财产品,通过网络和实体门店向社会公众小手的经营行为,责令其立即自行停止违规业务,自查整改,并在2014年5月底之前清退全部债权债务。由此可见,在法律定位不明的情况下,P2P网贷平台大刀阔斧地进行金融创新背后法律风险确实堪忧。
政策风险始终存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严重,国家鼓励金融改革与金融创新,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加之P2P网贷能够适时弥补社会需求,不失为对正规金融的一种有益补充,因此对网贷平台的门槛和监管有所放松。如果P2P网贷在发展过程中问题逐渐暴露并且愈加严重,政策面一旦收紧,或监管部门对债权转让作出规定则会出现投资人挤兑现象,产生极大的流动性风险,然而P2P网贷平台本身资金根据“资贷比”远不足以覆盖此风险,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金融脱媒与利率双轨风险
央行的2012年全年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报告显示,社会总融资规模为15.76万亿元,其中8.2万亿元的人民币贷款增量占比52.1%,同比低了6.1个百分点。金融脱媒趋势已经显露无遗,社会融资正越来越多地依靠非银渠道。尽管学界一直以来认为金融脱媒现象是我国市场经济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是金融市场创新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在银行利率未实现市场化之前会代来巨大风险。
首当其冲便是利率双轨风险。对比银行理财产品和P2P网贷产品,收益率可谓云泥之别。尽管从某种角度上可以认为P2P网贷平台高于银行的收益率来自于风险的补偿,那么对于安全性可与银行媲美的网贷平台则无法解释这样的现象。例如平安保险和平安银行旗下的陆金所网贷平台。与其说陆金所是网贷平台,不如说陆金所是平安银行的“理财产品”专门机构,因为其主要业务就是卖“理财产品”。同时陆金所又开放了“转让专区”,近7日平均每笔转让耗时0.06小时,更重要的是陆金所强调“本息”全额投保,安全性几乎与银行无二。然而对比两者利率,陆金所“稳赢-安e”期限36个月,年利率8.61%,富盈人生期限3个月,年化收益率6.2%,银行三年存款年利率4.25%,3月存款利率2.6%,明显陆金所收益率均超过银行两倍,尽管银行也普遍推出理财产品,但其平均利率在4%―5%左右,更重要的是,银行理财产品最低5万起投,不到期不可赎回,而陆金所“稳赢-安e”1万起投,“富盈人生”1千起投,并且可在网贷平台进行转让,因此这类安全性极高的网贷平台竞争力远大于银行。如果这类高安全性网贷平台能够继续稳健发展下去逐渐获得更高的认可度,也将愈加突出利率双轨问题。这将使银行吸收存款功能逐步弱化,大量的派生存款受到挤压,此外,为应对金融脱媒而推出的大量衍生产品,在实体经济风险聚积到一定程度是,必然会无限放大这些风险,有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危机。
更有甚者,目前已经显现出银行和大型互联网公司主动参与P2P网贷平台建设的趋势,阿里巴巴,苏宁也已拿到了小额贷款牌照。京东披露,京东小额贷款平台已经获得了超过50亿授信,涉及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金融机构。这种巨型的互联网公司依托其庞大的客户群和广阔的小微企业网店商户群再加上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介入将会对P2P网贷产业整体进行一次升华,信誉与安全性引发的投资狂潮绝不亚于人们在2013年对“余额宝”的追捧!如果这样庞大的集团介入将引起类似于2013年“宝宝狂潮”的蝴蝶效应,其他商业银行与电商将瞬间群雄并起抢占P2P网贷平台,在缺乏限制与监管的前提下,其所带来的金融脱媒效应或将打击整个银行体系稳定性。
(三)技术与个人信息安全风险
在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P2P网贷平台的技术风险几乎无法避免,尽管基于网络的金融机构都无法百分之百保证技术的安全性,但大量的小型网贷平台的技术风险着实令人堪忧!大量的小型P2P网贷平台不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常常选择购买平台这种最为简洁的方式,我们可以看到P2P网贷平台的报价从最低的6毛钱到最高的6.8万,面对这样的价格,我们对于不断听到的P2P网贷平台出现黑客入侵,修改投资人账户,虚拟充值提现等问题的报道也就见怪不怪了。
网贷平台普遍存在对于技术风险和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平台运行存在极大风险,无法保障客户安全交易,一旦出现安全问题,极可能造成整个平台彻底关闭和投资人血本无归。因此技术类风险也是P2P网贷平台未来将会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针对以上风险,笔者提出了四点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1)明确对P2P网贷平台的法律定位与业务的约束。最高人民法院与金融管理部门应该出台法律解释与规章制度,对于P2P网贷的信息中介业务,应该具有怎样的法律定义,对于“理财产品”业务,又应该在人数和金额上进行哪些约束,P2P网贷平台能否做“信贷”,能否进行“类股权”交易,能否发行“理财产品”又能否进行担保,这些问题从整体到细节都应进行明确,这样不仅有助于防控P2P网贷平台过度发展,畸形发展造成的金融不稳定,又使P2P网贷公司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得到保障。
(2)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P2P网贷平台的研究者经常对比中美P2P网贷平台的发展区别,以美国的监管下的“冷遇”谴责中国无监管的“火热”,事实上P2P 网贷平台的令人恐惧的发展速度和高利率并不是由于缺乏全面的监管,而是市场对于浮动利率的需求!高风险贷款不敢贷,低利率存款没人存,这便是当下金融脱媒最主要的原因。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手续繁复,银行储户利率过低,难抗CPI,最终导致的对民间金融的狂热需求。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开放银行存贷款利率,让市场导向金融。
(3)规范技术,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监管部门应该出台相关规定,针对技术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作出统一要求,并且明确一旦出现了技术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其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哪方担责。网贷运营商和监管部门对技术和个人信息安全必须有充足的认识,不能因为这类风险难以统计、难以量化、难以管理就掉以轻心。规范技术,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是推动网贷平台稳健发展的必要保证。
(4)谨慎发放牌照,提高网贷公司的“门槛”。通过现状分析,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到,网贷平台数量的高速增长一方面也来源于网贷公司“门槛”过低,甚至注册资本金100万就可以注册成立一家P2P网贷公司。同时,从“资贷比”来看,尽管网贷巨头大都提供了各式各样的“担保”,但是注册资本金和风险保障金远远低于其剩余贷款总量,潜在风险巨大。因此有必要根据贷款剩余额对注册资本和风险保障金作出硬性要求和针对开展不同业务类型的网贷平台施行不同的要求。
参考文献:
[1]郝继涛.P2P网贷,中美冰火两重天[J].经理人,2014.
[2]陈兆航.P2P网贷平台的法律风险及防范[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3.
[3]沈杰.P2P网贷平台的成因、问题和发展思路[J].商,2013.
[4]马亮.P2P网贷的风险分析及防控对策[J].金融经济,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