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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19号)和全国、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加强县级政府对各乡镇教育、教学、人事、财务等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保证经费投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县、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责任,加强对义务教育的领导和管理。
1、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县农村义务教育负有重要责任。负责制定全县中小学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建设和管理;负责制定全县教职工编制方案,根据省政府核批的教职工编制总额,核定学校的教职工编制;决定农村中小学校长任免,负责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证教育事业费的法定增长,确保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农村中小学的正常运转和师生安全;安排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资金,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指导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对乡(镇)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对乡(镇)政府和中小学实施奖惩。
2、乡(镇)政府义务教育主要管理职责是:根据国家规定筹措教育经费,努力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学条件,适当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按有关规定划拨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承担实施布局调整学校的相关工作;组织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入学,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承担校舍安全以及学校治安的直接责任,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协助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本乡(镇)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加强中小学乱收费治理工作。
3、继续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中的作用,村民自治组织参与、支持和监督村小教育工作并为改善本地学校的办学条件进行力所能及的投入;组织动员本行政村内的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入学,积极协助做好学校学额巩固工作,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积极主动配合所在区域内学校的治安管理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改革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建立“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机制。
4、撤销乡(镇)教育委员会。原乡(镇)教委人员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乡镇妥善安置分流,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充实到中小学教育教学第一线,担任教育教学工作。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原乡(镇)教委进行全面资产清理和财务审计,按照不将债务留给学校的原则,所属资产全部划拨给中心学校,原乡(镇)教委保管的农村义务教育相关档案资料和财务管理职能全部妥善交至中心学校。
5、成立中心学校。目前我县有13个乡镇教委,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根据我县实际,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13所中心学校,其中11所中心学校设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小学,管辖本区域内的小学;两所九年一贯制中心学校设在初中,既管辖区内的初中,又管辖区内的小学,中心学校设校长一名,副校长2名。中心学校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同时接受乡镇政府监督和指导。中心学校是法人单位,主要管理职责是:负责全乡(镇)的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全乡(镇)师资队伍,实施教师晋职、晋级、评优、培训等工作;负责所辖学校的财务收支管理工作;负责本乡镇教育统计工作,负责管理教育教学资料等。中心学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依法享有学校人事聘用权,教育教学管理权。
6、全县5所农村初中和两所县直中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农村初中同时接受所在乡(镇)政府监督和指导。主要职责是:负责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本校师资队伍,实施教师晋职、晋级、评优、培训等工作;负责本校的财务收支管理工作;负责本校的教育统计工作。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及其它行政管理工作,依法享有学校人事聘用权、教育教学管理权。
7、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管理作用。乡(镇)教委撤销后,乡(镇)有关教育工作由乡(镇)长直接负责,乡(镇)政府在行政编制内确定专人协助乡(镇)长管理具体教育事务。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监督和指导本乡镇初中、中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农村教育投入。
8、确保全县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依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确保教职工工资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地方性津补贴的发放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教师工资与县直机关工作人员一致,不低于本县国家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9、合理安排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县政府按照省人民政府核定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和定额,统筹安排,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中小学公用经费资金来源除按规定收取学生杂费外,不足部分由县、乡两级政府在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同时,多渠道筹措经费,逐步偿还农村中小学债务,保证不因债务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10、保障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的必要投入。中小学危房改造“以县为主”,县政府将多渠道筹措资金,力争3年内完成农村中小学D类危房改造工作。县政府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危房改造。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加大对师生安全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跟踪督查、督办和查处力度。
11、强化义务教育经费和资产管理。各中小学作为法人单位,校长是法定代表人,依法享有财务资产管理权。按照“收支规范、事财统一、监督到位、快捷高效、方便学校”和中小学预算外资金“校收、县管、校用”原则要求,成立“**教育经费结算分中心”,业务上接受县财政部门的管理,县教育经费结算分中心依据《中小学财务制度》以及现行有关规定,对全县中小学校的财务收支实行集中统一核算和管理,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核算和管理好中小学校的各项收费收入。
12、强化审计制度。组织力量、集中精力,对全县乡(镇)教委财务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摸清乡(镇)教委资产构成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及其成因。对乡(镇)教委的所有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实登记,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3、严格管理全县中小学编制。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根据学校学生数、班额变化等情况每年对学校编制进行适当调整,并报县编制部门备案。县财政部门依据核定的人员编制,核发人员经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变相占用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占用学校编制而不在学校工作的人员要限期全部归队。擅自离岗人员,根据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14、加强中小学人事管理。成立“**教育人才,业务上接受县人才中心的指导与监督,主要职能是关系代管、信息咨询、市场交流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对全县初中和中心学校的校长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和管理,并将逐步完善校长选拔考核办法。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全县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成立**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副书记、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教体局、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承办具体事务)。同时,县教育局成立县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工作指导小组,具体承担方案实施指导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实施中的具体问题。
四、时间步骤
《工作方案》实施从20**年3月开始,到20**年8月底结束,分启动准备、宣传部署、组织实施、总结完善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启动准备。召集教育、财政、人事等部门共同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方案》,县政府审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
第二阶段:宣传部署。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工作动员大会。各乡(镇)按照县总体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上报本乡(镇)的具体实施方案至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教委,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宣传实施方案,统一思想认识。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根据各乡镇上报的实施方案和现有的乡(镇)教委工作人员结构状况,拟定人员分流方案,组建乡(镇)中心学校,考察校长人选,聘任中心学校校长,配备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清产、核资、审计、划拨原乡(镇)教委财产和资金,资料移交,实现平稳交接,中心学校试运转。原乡镇教委公章及财务专用章上交县教育局封存。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主线,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结合校舍维修改造、布局调整和寄宿制学校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内涵发展,搞好学校管理,推进课程改革,落实素质教育,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实现新的发展和提高,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实现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化。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科学合理,校舍建设达到标准,校园环境规范整洁,设施设备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办学水平明显提升。
2、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规范化。通过科学规划和规范建设,促使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办学、规范管理,促进全县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3、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均衡化。通过布局调整、优化师资、改善条件,加大薄弱学校建设力度,努力缩小城乡间、校际间的办学水平差距,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实现义务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通过规范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实施新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促进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义务教育的需求。
(二)阶段目标
按照2万人以上乡镇1所初中,4所完小的布局调整目标,至2015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为98所,其中初中20所,小学78所。计划到2015年实现标准化建设学校49所。具体任务如下:
2012年:重点建设2所学校,其中初中1所、小学1所;
2013年:重点建设5所学校,其中初中2所、小学3所;
2014年:重点建设12所学校,其中初中4所、小学8所;
2015年:重点建设30所学校,其中初中8所、小学22所。
随着全县各地学龄人口的变化及学校布局调整的深化,到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保留的学校要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三、建设标准
依据《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及《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管理规范》。
四、考评办法
1、学校自评:凡被列入年度要求达标的学校,要对照《标准》,认真核查、统计学校标准化建设软、硬件情况,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并向县教育局申请考评。
2、县级考评:从2012年起,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组织人员对申报考评的学校进行核查,确认初步符合条件的学校后,向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申请评估。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各有关单位要建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和任务。要依照《标准》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任副组长,党政办、监察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担任,社会事业发展局学生营养改善管理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新区托管乡镇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实施。
2.建立责任体系。新区管委会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实施。
(1)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工作,对食品配送及领取全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2)监察局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审计。
(3)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拨付、监管及食品配送招投标监督工作。
(4)经济发展局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组织开展生产成本调查和食品价格监督检查。
(5)工商分局负责供餐服务企业主体资格的审查和管理。
(6)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及托餐家庭(个人)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安全监管,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
(7)质监部门负责对供餐企业食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管,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
(8)各镇政府负责本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督查、指导和评估。
(9)各镇中心校对本镇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及时报告食品配送异常情况,统计核对当天、当月学校学生食品发放数量,建立专项资金账目并负责核算。
(10)各有关学校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要安排专人领取营养食品,妥善存放,每天按时、按标准发放到每一个学生手中,并做好实名登记工作,按月汇总上报。
3.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为进一步细化目标要求,靠实工作责任,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各镇政府和中心校要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供餐方式和流程
(一)供餐方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012〕54号)文件明确规定:中央财政对试点贫困县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在校200天计算,每生补助600元。补助资金不得发给学生或学生家长个人,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
根据《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全省可选用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家庭托餐三种供餐模式,结合新区目前学校食堂供餐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为了尽早为学生供应营养餐,启动阶段新区先采取通过各中心校招标确定企业统一配送、学校食堂(伙房)供餐模式,供餐内容为早餐或课间加餐。当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通过新建或改扩建能具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条件时,新区托管乡镇学校将逐步采用食堂供餐方式。
(二)供餐流程
1.制定学生营养食谱:参照《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中“营养配餐标准”,为便于操作,确保尽快实施,新区暂时确定为: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早餐供应:牛奶1袋(200毫升)、鸡蛋1个,烤花卷1个(100克);星期二、星期四早餐供应:伊利优酸乳1盒(190毫升),小烧锅1个(100克),苹果1个。当启动正常后,在供餐品种、营养成份、价格相当的情况下,适时予以调整,逐步完善营养配餐标准。
2.食品采购及配送接收。按照甘政办发〔2012〕27号文件中关于“鼓励学生营养食品原料采购本地化,建立食品生产供应基地”的精神,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牵头,通过镇中心校公开招标,确定供餐企业及采购品种、价格,并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及质量安全保证协议,由中标企业统一为新区托管镇学校供餐配送,各中心校在招标时必须发招标通知,竞标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经销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清真食品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配送食品车辆及用具必须保持卫生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学校要确定专人接收供餐企业配送的食品,并按时、按量分发给学生。要认真做好配送食品的接收、保管、发放登记工作,建立食品收发台账。
3.存贮、加工食品。供餐企业和学校要建立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严禁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流向学生餐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严禁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提供。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要求的范围、用量和方法使用,严禁超范围、超剂量滥用。不得向学生提供隔餐食品、腐烂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食品在烹饪后至学生食用前的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不得向学生提供冷荤凉菜。
4.供餐。全体学生统一伙食费标准,由学校食堂(伙房)统一提供食品。学校校长或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供餐企业和学校食堂(伙房)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5.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个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保存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记录。
三、建立管理系统
1.建立学生实名制管理系统。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要求,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实行联网式电子化管理,项目包括:“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生电子照片、家长姓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所在学校”等内容。校长对学生资格审查负全责,学生信息由班主任登记造册,校委会成员分工负责审核学生信息登记情况。
2.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牵头,会同镇卫生院、中心校建立学生健康检测指标体系,对学生身高、胖瘦、贫血率等指标进行跟踪调查。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测评估小组调查了解学生营养状况,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资金管理制度。新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发展局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各镇中心校、各学校要建立独立帐户,严格帐目管理,独立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将营养餐费用直接发给学生及家长个人,不得用于员工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开支,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加快学校食堂(伙房)建设
1.农村学校食堂(伙房)现状和供餐能力
新区托管乡镇5所寄宿制学校,食堂仅能够对寄宿学生供餐。面向全体学生供应营养餐存在一定困难,需要进行扩容改造。其余43所学校没有食堂(伙房),需要新建或改造。
2.新建、改扩建食堂(伙房)建设规划
根据国家对学校食堂建设的标准,新区托管乡镇43所学校需要新建学生食堂,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需资金2200万元;5所寄宿制学校餐厅需要进行扩容改造,扩容改造面积600平方米,需资金120万元。以上共需投入资金2320万元。力争2012年内,通过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支持和新区自筹,完成中小学食堂(伙房)新建和改扩建任务,以满足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需要。
一、整体规划,统一指导,行政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指导。为了提高学校课程建设与实施的能力,我县成立了高台县中小学学校课程开发审定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县中小学的学校课程建设工作。县教体局先后印发了《高台县中小学学校课程开发指导意见》《高台县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定了《学校课程审议制度》《学校课程评价制度》《学校课程教师培训制度》《学校课程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学校课程开发的内涵、目的意义、原则、方式和要求,明确了学校课程开发工作进程。
2.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学校课程管理。教体局制定下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管理的若干意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效落实了全县统一的中小学作息时间、各年级周课时总量和学生家庭作业总量。各中小学要严格遵守课程计划,严格控制各年级周课时总量,在保证国家和地方课程授课时数的基础上,留足适当的教学时间保证学校课程的实施。
3.整体规划,行政推进。全县在义务教育阶段积极实施学生培养层面上的“123”工程,将学生的才艺培养、运动健身技能培养、生活自理技能培养和学校课程建设紧密相结合,各校将“123”工程的实施纳入到学校课程体系之中,教体局编写下发了《123活动实施指导意见》,各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出详细的课程纲要,大力实施活动类学校课程。同时,县教体局开发了《北凉古都骆驼城》课程,作为七年级的必修课在全县实施。
二、注重示范,区域联动,整体推进
1.建立试点校、项目校带动,以点带面。在全县全面启动学校课程建设工作后,县教研室教研人员加大调研力度,深入到全县初中、学区,调研学校课程建设情况,把一些不同规模、不同区域内开发得好的学校树立为试点校,先期将全县初中、城区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定为试点校,进行学校课程建设。同时,2009年县国庆小学和我校等五所学校被确定为甘肃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示范校建设项目试点校,教体局以项目校建设作为全县学校课程整体推进的抓手,加大了对这些试点校和项目校的指导和帮扶力度,对各校定期开展课程设计、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反思等问题研究活动,指导这些学校及时纠正开发与实施中出现的偏差,根据不同区域的社区特点、学生需求和学校的办学目标分别对试点校和项目校进行指导,共同研讨,认真总结出能反映学校办学特色、满足学生需求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课程,然后在全县推广成功的建设经验。同时,试点校和项目校的课程开发也为其他学校准备好了第一手较规范的学习资料,可以全面推进课程建设。
2.城镇带动农村,区域联动。我县城区学校课程建设起步最早,已经开发和实施了多种学校课程,这些学校课程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教体局多次组织农村学校观摩学习城区学校,并通过送教下乡、召开研讨会、培训会等方式培训农村教师,提高教师课程开发实施的能力。同时,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结对帮扶,建立学校课程建设共同体,用城区优质的教育资源弥补农村教育资源的不足,克服了农村学校课程建设进展缓慢、层次不高的困难,区域联动。
3.中心小学引领全学区农村小学。全县各学区相继成立了学校课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课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学区课程规划、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教师参与培训、进行课程课时的安排和管理,及时组织研讨活动,组织教师进行总结反思等工作,不断提高教师对学校课程开发的认识和开发能力,并督促、检查和指导学校执行情况。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辖区内不同学校特点、学生需求和学校的办学目标分别对各校进行指导,共同研讨,认真总结出能反映学校办学特色、满足学生需求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课程。
为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确保不让一个具备学习条件的6至15周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人口失学辍学,全面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根据市、县关于控流保学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控流保学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控流保学工作,巩固和提高“普九”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希望XX镇各中小学遵照实施。
一、领导重视、成立组织
学校校长要充分认识到控流保学的重要性,校长是本校控流保学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有清醒的认识,要端正态度,理清思路,增强信心,克服畏难情绪,确保控流保学的良好效果。各校都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控流保学领导组织,都要制定控流保学实施方案。各校控流保学领导组名单和控流保学实施方案要在五月二十五日前上报XX镇政府。
二、学习、宣传政策法规,确保控流保学实施方案落实
(一)为了增强广大师生对控流保学的认识,各校都要进行控流保学宣传活动,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广播、主题班会、大队会以及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
组织师生学习、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使师生和家长懂得不让孩子读书和逼迫学生退学就是违法犯法。为控流保学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五包”责任制,定期做好家访工作。
全镇实行党政领导领导学校;学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级;文化课教师包学生的“四包”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措施,与教师的绩效工资、奖金、评优评先、晋级晋职挂钩。各中小学都要强化全员班主任制,教师的责任要明确,要定期做好学生的家访工作。特别是对留守生、学困生和单亲家庭学生及个别孤儿以及家庭困难的学生老师要经常定期进行家访,家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回报给学校,学校要想办法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保证这些学生健康成长,保证不让一个孩子流失辍学。
(三)实施流生月报制度。
各中小学每学年开学初要认真统计各班学生人数,依据学籍人数做好分析,把确认流失辍学的学生以及辍学时间、原因及时上报镇党委。从现在起,全镇中小学实行流生月报制,各初中和一、二小以学校为单位,村小以学区为单位在每月的五号上报辍学材料。我们把每月的五号定为流生月报日。
三、加强管理,控制流生
管理是学校的一项常规工作,管理工作做好了,学校就能健康有序的运转。否则就杂乱无章。管理工作要保证其科学性,有序性和计划性,克服粗狂性,随意性。管理要向精细化方向发展。
(一)坚持课改,减轻负担。
各中小学要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效益。课堂上提倡师生互动,生动活泼的教学方法,减少学生因厌学而造成的学生辍学。各中小学都要要求老师用我们的“目标教学”模式实施课堂教学。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初中生家庭作业要控制在一个半小时以内,小学不要布置家庭作业。各中小学要严禁给学生订购辅导材料,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二)规范行为,平行分班。
各中小学都要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特别是音、体、美课程要开齐开足。要坚持学生平行分班,任何学校禁止设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等。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小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六小时;初中走读生在校时间不超过七小时。
(三)规范学籍变动手续,建立信息上报制度。
学生的转、休、借读要及时做到分类登记,完善变动手续,外省外县及县内转入的学生必须经县教育局审批。学校要建立完善的信息上报机制,班主任要做到“五及时”。一是及时查。每天上课前班主任要点查学生到校情况。二是及时报。班主任对无故未到校的学生在一小时内报到教导处。三是及时访。教导处要迅速派出教师当天家访。家访教师要当天回报家访情况并上交家访记录。四是及时劝。通过家访确认辍学的学生,教导处于当天向校长汇报,校长要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制定劝返方案,迅速派人去学生家劝返。五是及时报。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流生月报制度,对确认的辍学生要在每月的五号前及时上报中心校。中心校汇总上报镇党委。中心校每学期开学初都要核查学校人数,对减少人数说不出理由,又没有变动记录的学生,中心校将视为辍学生处理。核算辍学率时就以此减少人数为依据。
(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丰富的校园文化生活是留住学生的重要手段之一。各中小学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的内涵。图书室、阅览室、电脑室、实验室及各类活动室要定时开放。让学生在校学习有地方,活动有去处。要成立各类兴趣小组,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校要定期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如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各类竞赛、运动会、联欢会等。各校要切实充实大课间活动的内容,要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落到实处,我们规定大课间活动上午半小时、下午半小时,这两个活动时间各校都要有固定的程序和固定的内容。努力把学校办成学生学习的学园、生活的乐园。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责任意识。
(一)各中小学要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来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老师要平等的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能讽刺、挖苦学生,更不能驱赶学生,逼迫学生退学。
各校要把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评优评先、晋级晋职、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要严肃处理。
(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当前,有一部分教师进取心、责任心不强,教学水平低下,教学无感染力,有的教师只教书不育人,是造成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之一。各校要制定可行的方案,通过学习、培训、教科研活动等形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力求取得显著成果。
五、控流保学奖惩办法
各校要给班主任,文化化课教师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切实可行控流保学奖惩措施。
1、各校在校学生巩固率100%的,校长30%的绩效工资拿全镇平均数的1.4倍另加500元。校长优先评优评先、晋级晋职。年终优先评为“优秀校长”。
2、辍学率小学控制在1%、初中控制在3%之内的学校,校长年终30%的绩效工资那全镇平均数的1.4倍。考虑校长评优评先,年终可评为“优秀校长”。
3、辍学率小学大于1%,初中大于3%的。校长年终30%绩效工资拿平均数的1.4倍减400元。不能被评为“优秀校长”。
4、辍学率小学超过3%、初中超过5%的。校长年终30%绩效工资只能拿全镇平均数。校长写出书面检查交中心校。
5、辍学率小学超过5%,初中超过10%的。给予校长降职处分,降为主持工作负责人。年终30%绩效工资只能拿全镇平均数的80%,校长写出书面检查交中心校存档,全镇通报批评。学校不能被评为先进单位。
附件1:XX镇“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XX镇“控辍保学”承包制度
附件1:
XX镇“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常务副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各村村小校长、各村书记及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力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
附件2:
XX镇“控辍保学”承包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实施细则和省、市、区关于落实《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确保招收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根据我镇的具体情况特制订如下制度:
1、建立镇干部、各行政村负责人为组长的控流保学领导小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做到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组组,村民组组包学生家长。把控流保学工作纳入工作日程,认真地抓好、抓实。
2、积极宣传《九年义务教育法》,营造社会氛围。
每学年开学初为控流保学宣传月,以村为单位召开家长座谈会,对家长进行《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明确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使孩子接受规定年限的教育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阻止孩子接受教育是违法的行为。
3、建立控流保学汇报制度。各行政责任人结合各中小学逐月核实中小学生学生控流保学情况。
4.坚持家访制度。学生定期访,每学期一次,并做好家访记录。
5.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各行政村根据情况不同程度减免各种费用,确保特困生不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