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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劳动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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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劳动价值论

论述劳动价值论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有些学者已经运用数理方法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进行研究,数理方法研究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可使研究表述简洁清晰,使经济学的理论框架更加条理化、逻辑化和明了化。本文主要对已有的几种研究方法进行述评,从中找出它时研究经济学的现实价值,进而丰富和发展经济学。

近些年来,国内学者开始用数理方法度研究马克劳动价值论,经济学中,数理分析方法就是通过建立数学模型说明经济运行中变量之间的关系,运用数学符号和数字算式的推导研究和表示经济过程和现象的研究方法,是现代经济学通行的方法。数理方法的引人使经济学研究方法更加清晰、准确,逻辑性更加严密。数理方法已成为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的主要组成部分,那么用数理方法研究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可使研究表述简洁清晰,使经济学的理论框架更加条理化、逻辑化和明了化。马克思也认为:“一种科学只有成功地运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完善的地步。”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简要回顾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多年理论研究的结晶,该理论是在批判继承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揭示了商品经济的本质。这里的劳动是指,物质生产和创造价值的无差别的抽象劳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包括:

商品的二重性。马克思在《资本论》开始写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马克思关于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论述继承了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思想,对价值和交换价值进行了区分。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没有价值就不会有交换价值;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劳动二重性。劳动二重性是劳动价值论中的重要内容,马克思关于劳动二重性的总结,“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的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的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

价值规律。商品经济的客观规律就是商品交换以价值为基础,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必须按等价原则进行交换。商品的价值是通过价格表现的,价值是价格的内容和基础,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包含的内容不是相互独立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由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创造出来的,其中商品的价值由价值量表示,而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所以它们之间构成了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新表述及方法创新述评

劳动价值论的新表述和方法创新,并不是要否定经济学曾采用过的表述和方法。劳动价值论是科学理论,是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发展的,为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实证的要求,经济学必须使自己的理论精确化,数学方法的运用会使经济学的研究变得更加精确。

在一些学者所做的有关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某些研究中,已有运用数学模型的较好范例。如吴易风、冯金华、白暴力、何明等人都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用数理方法进行分析,对该理论进行了新表述。

(一)吴易风运用数理方法对劳动价值论中的商品二重性、价值规律等理论进行了定量分析

使用价值生产过程中的定量模型。由于具体劳动反映商品的自然属性,所以使用价值的度量只能从量数量上反映,函数式表示为Q=f( L, K)。其中,Q表示使用价值量,L为劳动力数量,创造了使用价值,K是生产商品所需要的生产资料的数量,生产资料包括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

价值形成的数学模型。因为决定商品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1;是个别劳动时间的数学期望,所以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V是个别价值V的数学期望,价值形成的数学模型表示为V二V(1)二}V;}(1;})P},P}表示概率分布函数,其服从的分布形式由具体生产情况决定。

商品二重性的综合模型。商品二重性模型反映了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的过程,抽象劳动创造新价值和转移旧价值的过程,前面二者结合构成了商品二重性的综合模型;V=V(L)=V(Le+L})=V(1,+1t)Q(L,+K),其中,L。表示投人的活劳动量,Lt表示物化劳动量,一方面,L。使劳动资料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生产出使用价值的数量为Q的商品,抽象劳动创造产品的价值,由于旧使用价值形态被具体劳动生产性地消费后生产出新使用价值,旧使用价值包含的价值V( Lt)被保存下来,被活劳动L。转移到新的使用价值中,所以,商品价值中既包含活劳动创造的价值,又包括活劳动转移的生产资料的价值。

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吴易风用数学方法对价值规律进行了重新的阐述。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必须按等价原则进行交换,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价格,价格自发地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当某种商品价格高于价值时,会导致该种商品的生产扩大,引起市场供给增加和价格下跌,当价格低于价值时,会导致该种商品生产缩小,市场供给减少,价格上升。

劳动价值论分析的意义:使用价值形成过程模型从物质生产角度考察了生产力和使用价值量的关系,价值形成模型说明了商品的本质和价值量的确定;商品二重性模型概况了劳动二重性和商品二重性的关系;价值规律模型阐明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和盲目性。

(二)冯金华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提出了价值函数的基本假定z二L+Q和基本公式Z二ziQ = LiQ十c。其中,L代表必要劳动,K为生产资料,z代表价值总量,z代表每一个商品中包含价值量,它是由平均的新价值量和平均的转移价值量组成。马克思说:“如果仅仅就价值创造和价值变化本身进行考察,也就是说,进行纯粹的考察,那末生产资料,这些不变资本的物质形态,就只是提供一种物质,使流动的、形成价值的力得以固定在上面。”〔略〕可见,根据研究的需要,公式简化为:z=L/Q。

冯金华在此基础上引入短期生产函数Q=Q(L),得到短期价值函数:=L/Q(L),根据数理推导得出短期价值函数是一条从某个大于0的值开始、先下降后上升的U型曲线。当引人长期生产函数Q=Q(L,K)时,得到长期价值函数z=L/Q(L,K)。并详细谈论了劳动变化、资本变化、劳动和资本同时变化和同比例变化以及生产函数变化对价值量的影响。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数学原理的意义:根据价值函数的基本假定推导出了短期和长期的价值函数。

(三)白幕力以生产函数存在“资本量度和生产函数存在性问题”和效用函数存在“效用量度问题”为出发,在发展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构建了市场价值和市场价格模型

白暴力首先分析供纸曲线,设劳动耗费函数,分析假定劳动耗费与产量之间是非线性的,边际劳动耗费和平均劳动耗费不是常量,而是变量,所以称为“非线性劳动价值学说”或“变量劳动价值学说”,在此基础上推到出了市场供给曲线。厂商生产产品的平均劳动耗费为生产该种产品的厂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厂商生产成本就是劳动耗费的货币形式表现,成本函数就是劳动耗费函数的货币表现形式。由此得出,在假定厂商利润最大化和均衡分析的基础上,完全竞争厂商短期供给曲线就是边际成本曲线向上倾斜的部分,也就是边际劳动耗费曲线向上倾斜的部分;当存在外部效应时,劳动耗费曲线会向上或向下移动,完全竞争厂商长期供给曲线有三种可能的情况。综合前面的分析,完全竞争市场短期供给曲线由短期厂商供给曲线水平相加而得,完全竞争市场长期供给曲线,当无外部效应是是水平线,当存在外部效应时一种是向上倾斜的,另一种是向下倾斜的。

其次分析需求曲线,提出用生产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量度边际效用来解决效用无法量度的问题,而且两者成正比例关系。在社会是理性和边际效用递减的假定下,使等量劳动生产的效用相等实现社会最大效用配置,达到效用均衡。当生产某种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多,产品出售价值较高,对应的边际效用也较高,这时消费的数量就会较少,反之.消扮的数量就会较多。因此,产品的出售价值与消费产品数量成反比关系,所以市场需求曲线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

最后分析市场均衡,由前面得出的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相交的交点就是产品的市场价值或价格。短期市场均衡价格是边际劳动耗费的货币表现形式,长期市场均衡价格是部门平均劳动耗费的货币表现形式即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案的表现形式。短期市场均衡价格围绕着长期市场均衡价格波动,也即围绕着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格波动。

非线性劳动价值学说的意义:推进了市场价格理论的构建。

三、总结

论述劳动价值论范文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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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劳动价值论范文第3篇

【关键词】价值论 价值表现 价格形成

一、关于价值论的论述

价值论是指经济学家对商品价值的形成的观点。价值论是经济理论的基础,没有正确的价值论,经济学其他的理论就很难说明经济现象。

价值论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下,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对价值有不同的认识,形成不同的价值观。马克思认为:“什么东西你们认为是公道和公平的,这与问题毫无关系。问题在于在一定的生产制度写什么东西是必要和不可避免的。”作为一个历史范畴,价值论必然会因为经济制度的不同而被划分为不同的观点。

资本主义价值论与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密切联系。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产阶级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逼迫被雇用阶级为其创造剩余价值。资本阶级为了证明其占有剩余价值的合理性,把剩余价值说成是企业利润,并由资本本身带来。于是在资本主义主导的意识形态下,效用价值论自然被提出。效用价值论认为商品价值由商品满足消费者能力决定,而不是由劳动创造,进而否定劳动价值论。因为劳动价值论从商品交换入手,通过描述物物交换的关系揭示了其背后人与人的利益关系,即否定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从而动摇了资本主义的统治地位。

与之相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价段价值论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价值的认识上的。科学发展观告诉我们必须要以人为本进行社会建设,发展成果必须由人民共享。因此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意识形态下,劳动价值论成为人民进行按劳分配的依据。马克思通过劳动价值论,区分出必要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揭示资本主义的本质。这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不愿承认和企图回避、否认的。因为一旦承认了劳动价值论,就必须承认经济学的整个体系。

现实中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是不断开放的,因此在思想领域,我国主导的本身也是一个开放的体系,不惧怕任何批评和挑战,也随时准备吸纳新的科学思想以充实发展自己。一些西方经济学虽然其立场不同,但其对于商品的某些论断是正确的。

二、关于财富的源泉

劳动价值论是从亚当・斯密提出到大卫・李嘉图发展再到卡尔・马克思所继承和发展。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创造价值,人类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是商品价值的来源,但其并不否认商品使用价值的来源不仅包括人类结晶了的活劳动还包括自然界,例如,马克思提出“只有一个人事先就以所有者的身份来对待自然界,这个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把自然界当做隶属于他的东西来处置,他的劳动才成为使用价值的源泉,因而也成为财富的源泉。”

效用价值论首先由萨伊等人提出,效用价值论认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是为了满足物质和精神的满足,商品价值由该商品效用决定的,效用是指物品能满足人们欲望的能力,效用论着重点在于人的主观感受,但是人的主观感受不可能离开事物使用价值凭空做出结论,效用论和劳动价值论一致认为商品价值建立在商品使用价值基础上,在这一点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有其相似处。

可以看出,在对财富源泉的问题上,劳动价值与效用价值都认为财富其源泉是自然界和人类劳动,虽然效用价值论没有直接阐述,但是它认为只要对人有效用的对象即便可称为财富,对人有效用的对象无非是自然界天生就有的和人类后天创造的,因此在这个问题上他们具有相似点,承认财富源泉即承认商品的使用价值的基础作用。劳动价值论认为使用价值是价值基础,而效用价值论也肯定使用价值的基础,因为商品对消费者的效用主要体现在消费者可以去使用它从中得到效用。因此使用价值是商品价值的基础。

三、关于价值货币表现的认识

劳动价值论的核心问题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问题,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科学地揭示了人类抽象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商品的价值决定商品的价格,商品的价值由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即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平均劳动强度下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在这一点上,劳动价值并未否认价格浮动的现象。马克思在《雇佣劳动和资本》中也说过,商品的价格是由什么决定的?“它是由买主和卖主之间的竞争即供求关系决定的”。又如马克思在批判韦斯顿的《工资、价格和利润》中写道:“需求的提高在某些场合完全不改变商品的市场价格,在另一些场合也只会使市场价格暂时提高,接着就会使供给的增加。这种供给的增加又必然是价格重新降到原先的水平,在某些场合还会使它低于原先的水平。”在这里,马克思明确阐述需求和供给对商品价格的影响。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对商品的价值有着精辟的概述,它一方面坚持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其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另一方面马克思在其它论述中阐述了需求和供给也会决定价值。这看上去似乎矛盾,为什么价值既由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又由需求与供给决定呢?其实在说明前者时有一个隐含的条件在内,即只有在供给和需求相等的基础上,生产的商品才能全部实现其价值。如果需求和供给不等,例如需求小于供给,该商品被社会承认的价值就会少于该物品内实际凝结的劳动量,其单个商品的价值就会少于该商品的实际凝结的劳动量;反之亦然。因此,这与西方经济学价格决定理论有着相似之处。

效用价值认为价值表现是相对于人而言的,不论是商品是消费品,还是资本品,它的使用价值表现为物的有用性,即满足需要和欲望的能力。物品的使用价值既反映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的程度,也是需求者愿意提供的价格的重要依据。物品的使用价值相对于消费者越大,需求者愿意提供的价格越高;反之,需求者愿意提供的价格越低。由于物品的使用价值相对于消费者具有边际递减的性质,从而需求者愿意提供的价格随物品量的增加而减少。价格与物品需求量的反向关系即需求基本规律。物品的需求价格不同于成本价格,它不由价值所决定,而受使用价值的影响。物品的使用价值同价值的矛盾,在需求与供给关系上表现为需求价格同成本价格的矛盾。物品的需求价格受使用价值及其边际递减性质的影响,不是对价格围绕价值波动的价值规律的否定。

可以清楚地看到,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对于价值表现都有自己的论述,劳动价值论对价格的观点更着重生产商品的过程来推断其价格。而效用价值论更偏重于从商品的销售环节推断价格,虽然都是对商品价格的看法,但是他们都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而已,都是对市场经济价格现象的正确理解。

四、关于价格形成的认识

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创造价值,最终商品的价值有三部分组成:原有固定生产资料价值的转移,劳动力价值的转化,劳动力创造的剩余价值,即通常所指C+V+M。在商品的形成过程中,不是简单的价值转移过程,而是很复杂的价值先消化再生产的过程,在复杂的转变过程,必须要依靠一些生产要素做为生产条件,例如进行农业生产必须要拥有土地以及买种子化肥的资金做为生产条件,进行工业生产就必须拥有购买厂房的资金以及建厂房的土地、资金、技术、土地作为进行生产的必不可少的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以及价值形成的过程中像催化剂一样使得人类劳动物化到新的商品中去,为活劳动转化为价值并创造剩余价值创造客观的条件。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里,劳动是价值的源泉,利息、地租都是从剩余价值里占有的,是对劳动人民的剥削。

效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是以商品对消费者的效用为基础,效用是指物品能满足人们欲望的能力,但商品的边际效用也会随着商品的消费数量逐渐增多出现递减。当消费者在消费他最后一单位商品,此时他愿付出的价格就是商品的价格。序数效用论与基数效用论就是体现边际效用的工具,效用价值论与劳动价值论之间关于商品价格形成对比,效用价值论更偏重把价格有决定权给需求方,而现实生活中却出现与此种观点相悖的现象,例如对于一些垄断行业如石油行业,油价更多受供给方供给量的影响,而消费方在定价能力很弱因此用效用价值论中的价格形成理论很难解释此现象。

虽然从表面看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有着其对立的一面,但是在商品的价格决定问题上,二者又具有联系。劳动价值论是从供给上面研究以及具体分析商品的价值是如何决定的,它其实是给商品的价格规定了一个下限即商品的成本。如果商品的价格低于这个下限,生产商就得亏本,除非该生产商想转行,否则他不会看着商品的价格低于这个下限。因此它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成本决定了价格,成本低或高,价格就会跌或涨。效用价值论是从需求上面研究以及具体分析商品的价值是如何决定的,商品消费者只有当消费者认为商品的效用大于商品的价格,消费者才会从钱包拿出钱来购买,因此消费者的自身效用是商品价格的上限,如果商品价格大于消费者所认为的效用,消费就不会购买;而生产商就不能完成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换,从而价值实现不了,生产商一样会倒闭。从这种意义上来讲,商品的效用会决定商品的价格。因此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其实并不矛盾。它们对于商品的价格形成的有着统一的地方,这样的认识为当今我国市场经济的种种现象提供解释。

五、对分析两种价值论的两点启示

1、劳动价值主要研究对象是商品现象背后人与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其研究目的是为了解释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社会规律。可以说劳动价值论是研究生产关系的。而效用价值论主要通过商品作为研究对象,解释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定性,通过数学方法使得经济学更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为我们认识现实生活中各种经济现象提供较科学的工具,笔者认为,在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原则下,同时要吸取西方效用价值中有利于发展我国生产力的成份更好的繁荣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服务。

2、劳动价值论中的价值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再生产市场上这种商品的社会必须总量时花费在单个标准质量商品上的包括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时间在内的劳动时间。”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交换价值不过是这些东西的社会职能而与他们的自然属性毫无共同的地方,这些所谓的社会职能就是社会劳动,因此,我们可以说商品的价值概念的发明是为了更好的社会分工。而交换价值由商品的共有的东西来衡量,这个共有的东西就是内化的劳动量。但与之相适应的效用价值论,则认为这个共有的东西是消费者的个人效用。无论是劳动价值论还是效用价值论,它们都曾认价值存在的意义是为了更好的进行社会分工,从而促进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资本论[M].人民出版社,1975.

论述劳动价值论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劳动价值论是政治经济学的永恒主题,但不同时期,讨论的重点容有不同。劳动价值理论的假定前提这个问题,是许成安先生最先在《学术月刊》1999年第4期提出来的。《江汉论坛》2002年第7期发表了我的文章,对许文观点进行了商榷,题为《劳动价值“假定理论前提”及其“不存在”问题》。许先生看后不以为然,于2003年7月在《江汉论坛》发表文章予以反驳,题为《再论劳动价值论暗含的假定前提与姜启渭先生商榷》。我也不愿从此止步停笔,于去年又写了眼前这篇进一步商榷的文章。

一、对我的四前提的申辩

我的所谓劳动价值论假定四前提,2002年那篇文章已经讲了,2003年许文也全部复述了,这就是:(1)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2)产品有使用价值或效用;(3)商品生产所需的劳动时间是社会必要的;(4)劳动具有个体与抽象两重性。我这说法,是有根据的,不敢编造。

对劳动价值论的假定前提,马克思的确没有集中地论述过,是恩格斯在马克思的《雇佣劳动与资本》(1891年发行的单行本)所写的“导言”中比较集中系统地提出的。恩格斯讲了一段商品价值思想史的发展过程,事情是由古典经济学如何研究商品价格围绕摇摆的中心—价值引起。“结果古典经济学就发现了,商品的价值是商品所包含的、为生产该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来决定的。作出这种解释,古典经济学就认为满足了。我们也可以到此为止。不过,为了避免误会起见,我认为需要提醒一下,这种解释在今天已经完全不够了。马克思曾经第一个彻底研究劳动所具有的创造价值的特性,并且发现,并非任何仿佛是或者甚至真是生产某一商品所必需的劳动,都会在任何条件下使该商品具有与所消耗的劳动量相当的数量的价值。因此,如果我们现在还是同李嘉图这样的经济学家一起简单地说,商品是生产该商品所必需的劳动决定的,那末在这里总是以克思所作的那些附带条件为当然前提的。这里指出这一点就够了。其余的可以在马克思1859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和《资本论》第1卷里找到。”从这一段导言中,可以看出:第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确有它的“前提”,忘掉这些前提,就不能称之为劳动价值论;第二,是哪些“前提”呢?导言中至少点出了三个以上,一个是“劳动所具有的创造价值的特性。”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劳动两重性,主要指其抽象性,这种理解是符合原意的吗?恩格斯曾为《资本论》第2卷所写的《序言》说:“马克思研究了劳动形成价值的特性,第一次确定了什么样的劳动形成价值,为什么形成价值以及怎样形成价值,并确定了价值不外是这样劳动的凝结。”②我的又一个前提是劳动的生产条件是平均的,因而其消耗的时间是具有社会必要水平,而不是“任何生产条件下”消耗的劳动都可以形成价值。第三,除此两点之外,还有假定前提,那可以到《政治经济学批判》或《资本论》第1卷第1章中去找。我提出四前提中的另两个前提,都可以从中找到。无论是《政治经济学批判》或《资本论》第1卷第1章,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都是从商品这个范畴人手,然后追溯到它背后的价值与劳动。没有社会分工,就没有商品交换,没有商品交换,价值就无由提出。所以,社会分工与商品交换,是劳动价值论成立的最根本前提,是不说自明的,是学界多数人的共识。马克思还说:“如果物没有用,那么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亘有用物就是使用价值,自然成为劳动价值论的前提。由此可见,怀疑前述劳动价值论四前提,是没有根据的。

但是,许成安先生说我那四前提“错误”。其错在我“对理论的假定前提和理论观点本身的关系缺乏很好的把握。”而且“还混淆了两类不同的前提”,即“没有认识到价值理论的假定前提和劳动价值论的假定前提的区别”。因此“逻辑推理错误”。我认为,前述古典经济学的观点,即属理论观点本身:商品的价值是由该商品所必需的劳动决定,而价值理论的假定前提,就是我在前面所说的四前提。但没有想到,许文只是提出了问题,却没有一字回答问题。至于提到“劳动价值论的假设前提”与“价值理论的假设前提”的“区别”,那就算许文的自己创造,在马克思原著里是没有的。其实,两者只有详简之分,讨论层次深度不同之别,其含义是同一的,其前提是通用的。一般说来,马克思的价值论都是劳动价值论,反之亦然,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也是他的价值论,它们是二而一,一而二,说有一个不同于劳动价值论的马克思价值论,那是误说。

关于社会分工与商品交换这一前提。许文说:“姜先生认为分工与商品交换是劳动价值论赖以成立的第一个前提,这是错误的。”为什么呢?因为根据姜先生的第一个前提,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是劳动价值赖以成立的第一个前提,应该得出如下结论:在社会分工与商品交换的社会,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因素,其他因素则不参与价值的创造,但是,存不存在交换的产品经济和自然经济社会,就应该是其他要素决定价值。很显然,上述分析,不符合马克思“原义”这段对我的文章的分析,我不能接受,因为我没有所说的情况。说社会分工与商品交换是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假定前提,这我承认,说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因素,这也可承认。但把社会分工、商品交换这一前提与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因素直接联系起来,就不对路了。这是两个并行的子句价值是由劳动创造,这个“结论”并非由“社会分工与商品交换”“推论”出来。尤其令人不舒服的是许文后面进一步推论的话,“在不存在交换的产品经济和自然经济社会,价值就应该是其他要素决定”。怎么能由某一前提若不存在,就一定会推论出与既有结论正好相反的结论来?这中间有一系列逻辑关系尚待论证。就拿价值论来说吧!商品交换若不存在,价值概念还存不存在,还是理论界长期争论的大问题,你怎么能由不存在交换这个前提,就直接推论到与劳动价值论相反的要素价值论一定出现?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逻辑错误,而许文还自我感觉良好,在后面又反复多次抛出这个模式,以推断别人的错误。

关于产品要具有效用这一前提。许文说这不够,还应加上“不具备可比性”,“便是合理的”,这是多余的话。经济学上的使用价值(效用)都是不可比的。许文说姜文终归有错,错在这里的前提,只是商品价值的前提,而不是劳动价值论的前提,结果又请来那个错误的两个价值前提区别论,不必多说。

关于“劳动投人的社会必要性”这一前提。许文提出两点反驳:第一,依此观点应该得出以下推论:当劳动投人是社会必要劳动时,“商品价值就由劳动要素决定”,当不是社会必要劳动时,“价值就由其他要素来决定。”这个断了环的逻辑公式,我在前面举出恩格斯“序言”已经答复,用不着再重复。第二,许文意思是要区别价值的质与量,“当劳动投人不是正常状况,决定商品价值量的仍然是劳动因素,而非其他因素,劳动价值论并不因为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投人不是正常水平,就发生变化。”这就是事物的质不变。但劳动价值论,既是指质又是指量,是质与量的统一,经典作家都有这样的论述。马克思曾谈到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的原理设下了两个“前提”,其一是“把不同的劳动化为无差别的,同样的劳动,简言之,即化为质上相同因而只有量的差别的劳动”;其二,“它包含着这样一个前提:一个商品所包含的劳动时间是生产该商品的必要劳动时间。” 关于劳动两重性这一前提。许文说这又“不妥”。因为如果把这当作前提,那就“显然有以下结论,当存在劳动两重性时,商品的价值是由劳动决定,当不存在劳动二重性,商品的价值就由其他因素决定。”这个把某种前提不存在,必然引出对立的要素价值论的公式又出来了,我不作点评。

二、对许文“回复”的驳论

许文提出劳动价值论应该有其四前提,这就是:(1)财富与价值范畴的不可替代性假定; (2)价值与价格不可替代性假定;(3)劳动与非劳动要素在使用中不可替代性假定;(4)生产过程中的非劳动要素的可忽视性的假定。这在我的前文已有介绍与评论。但这部分很不好写,按照规则,本处应写三部分,一是许文提出“四前提”经我批驳后,到底能否还成立;二是许文四前提在现代社会到底是否已经有变化,那些“不可替代性”已变成“无差别”了,“趋同”了,区分“淡化”了,因而劳动价值论应该由要素价值论来替代;三是其它涉及的争议。这才体现了认真“商榷”的精神。但是事实不如此,许文对第一部分只提一句,他原来的“观点并未过时”并未多加申述;对第二部分,除个别情形外,也基本是回避争议的态度,不能替代也好,能替代也好,读者自己去体会。

在“财富与价值范畴不可替代的假定”一节中,许文指责我概念“混乱”。说我一方面说“财富与价值并不存在绝对的不可替代”,意即我认为二者可以替代使用,但另一方面我又说“财富与价值不能混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就有体验”。我的意思是,粗略地看,即不去区分财富的物质内容与财富的社会形式,也可以说,财富包含了价值,但如果仔细地观察,即区分财富的物质内容与财富的社会形式,财富与价值就不相通。这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辩证法,不是什么概念混乱。

在“价值与价格不可替代假定”一节中,许文说,“姜先生一方面否定价值与价格不可替代是保证劳动价值论成立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又竭力论证价格与价值之间的区别。这自然会使人感到不可思议”。如果真如此,我就应该自责。不过,细读引文全部,发现还是许文有歪曲。我没有“否定”“价值与价格不可替代”,而是说“这种说法无大差错,但以之为前提未免拔得太高了”。价值与价格不过是概念表里关系不同或概念外延层次不同,或概念历史演变不同,谈不上“前提”关系。“前提”则关系理论的兴废存亡,今日情况远非如此。而我所反对的却是许文修改后的价值与价格“无差异”论。许文说:“从实践来说,通过价格的决定来说明价值的决定的观点已逐渐为社会所接受。人们对价格与价值的区分已日趋淡化。”这意思是明白无疑的,为无差异论申辩。但后来许文《再论》却把这种话说成是我说的(我不过曾就许文驳许文),并加以驳斥,说我反对用实践检验真理。

论述劳动价值论范文第5篇

关键词:《资本论》;西方经济学;工资理论;比较

工资理论作为分配理论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形成部分,其结构和形式也就取决于生产结构以及参与生产的一定方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不断革新,生产结构有了重大变化,处于不同生产结构阶段的工资理论也发生着变化,并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此外,基于不同价值理论,对工资理论的认识也存在差别。鉴于此就有必要对处于不同生产结构进程中和边际革命之前以劳动价值论与之后以效用价值论为基础的工资理论做一个比较。

一、《资本论》中的工资理论

马克思认为:“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同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独特物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然而,劳动力商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占有者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它包括:(1)维持劳动者自己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2)劳动者养活他的家属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3)劳动力的教育和培训费用。

马克思在阐述了劳动力价格和剩余价值量的变化时指出了劳动力价格和剩余价值的相对量(即剩余价值率)取决于三种情况:一是工作日长度,二是正常的劳动强度,三是劳动生产力。并就其不同组合,对劳动力价格和剩余价值的相对量的变化作了详细的论述。

工资的运动规律。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的论述中,指出在积累和伴随的积聚的进程中可变资本部分相对减少。并认为对劳动的需求随总资本的增长而递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人口规律和产业后备军以比可变资本的相对减少更快的速度增长。并进一步指出决定工资的一般变动的原因,即不是工人人口绝对数量的变动,而是工人阶级现役军和后备军的比例的变动,是过剩人口相对量的增减,是过剩人口时而被吸收、时而被游离的程度。

二、西方经济学的工资学说

斯密在工资理论上体现着二重性。一是“劳动生产物构成劳动自然报酬或自然工资”。二是“需要靠劳动过活的人,其工资至少足够维持生活的程度,否则劳动者就不能赡养家室而传宗接代了”。他认为工资的数额即劳动的市场的价格是资本家与工人在劳动力市场上竞争的结果。

李嘉图工资理论的特征是把工资理论和劳动价值论联系起来。他从劳动自然价格或价值上阐述决定工资数量的基础。这事实上已正确地确定了工资的自然基础。他也认为市场价格由劳动力供求决定。并认为货币工资有上涨趋势,但实际工资有下降趋势。

边际革命之后西方经济学的工资学说中,马歇尔的均衡工资理论认为工资并不是由劳动的边际生产力独自决定的。但对于一个既定的劳动供给水平来说,工资衡量边际生产力并且等于边际生产力。“当马歇尔说工资率是在边际上决定的而不是被边际所决定的时候,他实际上就是主张生产力的边际是终极原因”。

凯恩斯的经济理论针对大萧条时期的就业问题提出刚性工资理论。并用工会、集体谈判和长期合同来解释工资刚性。

新凯恩斯主义以经济面临总供给或总需求的冲击时,就业剧烈波动而工资却呈黏性这一经济现象为背景提出效率工资理论。夏皮罗和斯蒂格利茨在1984年建立了一个效率工资的动态模型。效率工资理论最突出的理论特色在于注意到了物品不具有能动性,而劳动力具有。

三、比较

(一)价值理论基础

马克思将正确区分劳动力价值和劳动的价值作为突破点,第一次科学完整地提出了劳动价值论,其对工资理论的阐述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之上,并以其为起点。认为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结合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对资本主义工资的运动规律给以合理阐述。

边际革命之前西方经济学的工资学说,如斯密,因其价值规定上的二重性导致的其工资理论的二重性;又如李嘉图,不能认识到工资理论的本质,最终导致其学说体系解体。这些理论的不正确性都因其不能够正确区分劳动力价值和劳动的价值。

边际革命之前西方经济学的工资学说不能正确区分劳动力价值和劳动的价值,只能说明他们在揭开劳动价值论神秘面纱时走了弯路。而边际革命之后的西方经济学的工资学说因其理论建构在效用价值论的基础上,把客观的价值标准转向了主观的价值标准,表明他们走上了方向错误的另一条路。虽然其强调人的主观效用,但也消除了人的劳动在价值生产中的主体地位。

(二)生产结构

“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在分配是产品的分配之前,它是生产工具的分配,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这种同一关系的进一步规定。有了这种本来构成生产的一个要素的分配,产品的分配自然也就确定了”。在马克思看来,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取决于生产的结构。从属于分配的工资理论也应是生产的产物,取决于生产的结构。马克思是把劳动力当做是商品来论述其价值,因此这种特殊商品的价值同样由再生产它的劳动时间决定 ,亦即在生产中决定,并把劳动力的价格同剩余价值量相联系;而在考察工资时更是直接将其置于生产之中,并通过资本生产与积累的过程而造成的相对过剩人口和产业后备军来说明工资的运动规律。故马克思的工资理论是反映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一般的,逻辑与规律相统一的理论。

第二次工业革命及其以后这种状况有了很大的变化,技术革命因科学的发展和燃料问题的解决得以广泛地进行,生产力极大提高,生产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资本的有机和技术构成日益提高。资本的地位也日益突出,资本支配和统治劳动更加严重。也正基于上述原因,以边际生产力工资为基础的一些理论相继出现。

(三)分析方法

马克思的工资理论与边际革命之前西方经济学的工资学说更多的是在逻辑推理上对基于其价值理论的工资理论进行阐述,而边际革命之后关于西方经济学的工资学说的数理分析方法不断改进和丰富。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