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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移动电商;SPSS
一、数据来源及处理方法
1.1数据来源
数据取自艾瑞、CNNIC、电子商务数据中心公布的每年的电子商务市场数据报告,移动互联网调查研究报告,中国移动购物用户行为研究,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研究报告等。
1.2处理方法及指标体系的建立
首先收集中国总体网民规模数、中国手机网民规模数、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中国移动电商交易额等数据,采用回归分析,建立回归函数,分析移动电商交易额与移动用户规模的关系。并采用时间序列分析预测2015年手机网民规模和移动电商交易数据,对中国移动电商行业的整体发展趋势进行研究。为移动电商行业发展目标提供一个参考依据。
二、移动电商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
2.1移动互联网网民规模分析
2009年之前,移动互联网正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移动通信和互联网行业正在通过产业链整合,形成移动互联网产业集群。这个产业集群由电信运营商、网络设备提供商、终端提供商、信息服务提供商、内容服务提供商、芯片提供商等产业部门组成,并且逐步向商务、金融、物流等行业领域延伸。自从2009年中国步入3G发展的元年,经过一年多的建设,中国第三代通信网络已经为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通信条件。终端方面,苹果公司的iPad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于移动互联网应用的无限联想和憧憬,而从模拟制式通信手机到搭载操作系统和宽大屏幕的智能手机,终端性能在整体上不断提升,但在价格上却更加经济,因此在2009年手机网民快速增长,之后,各大手机公司不断提升手机性能,并且降低价格,竞争格局激烈。最近几年,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频繁,例如苹果公司每年出台一部新型手机,随即产生很过苹果粉(没出新款,必须更换,总是要使用最新的手机,成为了一种伪时尚的标准)。当然还有最近最火热的米粉等等。由于智能手机用户大多是伴随这互联网而生,他们都逐渐成为了手机端忠实网民,目前,移动互联网主要用户群体呈现年轻化的特点,以手机为主的移动智能终端用户上网也开始渗透到年龄偏大的人群当中,移动网民构成逐渐趋于成熟化,因此手机网民增速逐渐趋于平稳。
2.2移动电商交易额与用户数量的关系分析
2010-2013年,中国移动购物市场进入蓬勃发展阶段,年度交易额呈现成倍增长态势。艾瑞分析认为,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网民购物习惯的变化、移动购物场景的完善、移动支付应用的推广、核心网购企业移动端布局力度的加大,是中国移动购物市场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然而探讨移动交易额和移动用户规模的关系,有利于移动电商数据的统计,调差任意一个变量值,都可以通过回归模型推测另一个变量的值,为验证统计研究结果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回归模型分析,首先画出散点图,根据散点图判断选择几种曲线进行拟合,各种曲线模型汇总和参数估计,有表中数据可知二次函数的拟合度R方最大,且sig.值小于0.05,因此判断移动电商交易额和用户规模大概符合二次函数。
三、结论
一、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自觉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是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服务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工商机关肩负着重要使命。外资登记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这个大局,立足外资登记管理职能。更好地服务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积极促进外资企业发展,为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出积极贡献。
(一)完善服务外资企业发展政策措施,鼓励外资企业增加总量、扩大规模。认真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要求,着力营造有利于外资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积极促进外资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一是从企业名称核准、企业集团组建、营业性分支机构设立、债权出资、依法延长出资期限、支持东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等方面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鼓励外商增加投资总量,扩大投资规模。二是不断探索完善外资合伙企业登记制度,进一步发挥外资合伙企业准入程序的比较优势,积极引导拥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通过合伙方式来华投资,丰富利用外资方式,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三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对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进一步提高个性化服务质量,完善重大外资项目提前介入机制,促进重大外资项目发展。
(二)立足外资登记管理职能,积极促进利用外资结构优化。认真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优化利用外资结构的要求,积极做好服务利用外资工作,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促进利用外资结构优化。一是积极支持外商以股权出资、出质,以拥有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作价出资等方式进入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节能环保、生物育种、信息网络、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积极支持国家鼓励的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适当放宽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的核准条件,鼓励外商投资科技研发、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等生产业和社区服务、信息咨询、旅游休闲等生活业,鼓励跨国公司同国内研发机构和企业开展研发合作。三是积极参与外资并购审查相关工作。对行业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兼并重组落后、困难企业,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优势企业强强联合等,积极进行引导,提高规模,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四是严格限制“两高一资”企业,对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立足发挥市场准入职能,切实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认真开展外资登记管理数据分析,积极为政府决策和外商投资服务。按照“数字准、情况明”的要求,在做好外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信息资源的综合分析利用基础上,深入挖掘外资登记管理数据潜力,积极为政府科学决策和外商投资服务。一是开发外资登记管理数据分析系统,制定下发《外资登记管理数据分析参考示范》,加强对各被授权局外资登记管理数据分析工作的指导,全面提高全系统外资登记管理数据分析水平。二是继续推进外资登记管理数据监测分析工作,适当扩大动态监测点的范围,提高动态监测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建立省级被授权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数据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动态。三是依托外资登记管理数据分析系统和动态监测点工作,认真做好外资企业数量、企业规模、行业分布、产业结构和经济安全等方面的分析,编印全国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情况分析报告,积极为政府科学决策、做好宏观调控提供参考。
(四)积极推动相关法规修订,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保障。针对《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滞后情况,认真研究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总局立法规划。推动此办法升格为行政法规,并在年底前完成修订方案。
二、认真落实国家利用外资方针政策。努力促进外资企业健康发展
认真落实国家利用外资方针政策是促进外资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要按照国务院和总局出台的一系列服务外资企业发展的措施意见,进一步抓好落实,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服务外资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总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督促检查,针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条例》规定和总局要求,认真抓好《条例》实施工作。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明确登记管辖、登记标准和监管要求,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保障《条例》的贯彻施行。二是修订下发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文书及规范要求,规范登记行为,统一登记标准,切实做好《条例》实施后代表机构登记注册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代表机构登记证、代表证的换发工作,召开好4个片区的换证工作座谈会,研究解决各地在换证和加强对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研究协调,不断完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准入制度。按照《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继续加大政策研究力度,积极协调外汇、税务等有关部门,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努力推动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制度的健全,提高外资市场主体准入效率。认真加强外资合伙股权投资等有关问题研究,充分发挥外资合伙形式灵活、方便投资的政策优势,服务利用外资工作。
三、进一步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积极营造良好
的市场环境
加强外资企业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是提高外资市场主体监管效能、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要认真按照总局更加高效加强市场监管的要求,不断拓展外资监管领域、完善监管机制、转变监管方式、丰富监管手段,积极促进外资企业发展。
(一)推进年检方式创新,进一步提高年检效能。要在以往外资年检工作基础上,不断创新年检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年检效能。一是积极推进电子证书的使用,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反馈、网上公示等网上年检全程电子化。二是突出监管重点,逐步推行分类年检。进一步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的配合,并结合属地监管和行政指导,强化年检中对重热点企业的审查把关,对守法经营、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简化年检手续,逐步形成守法经营激励机制。三是强化年检信息的分析利用,深化年检功能。完善年检数据指标体系,加强对外资企业年检信息的采集、整理、综合、分析和公开工作,准确掌握外资企业动态情况,为政府决策和外商投资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参考。四是进一步提高外资企业网上年检服务水平,切实保证网上年检率达到100%。认真研究解决网检工作中的问题,细化标准、优化流程,完善年检提示、服务预约、社会评价、远程办理、查询信息等信息化功能,提高外资企业网上年检的互动性,推进网上年检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以首期出资为重点,努力提高外资企业出资到位率。通过建立出资提示、出资催缴、出资公示制度,发挥行政指导和社会监督作用,督促出资人落实出资责任,履行出资义务,进一步提高外资企业出资到位率和利用外资质量。
(三)强化属地监管,进一步规范外资企业经营行为。健全登记与监管、登记机关与工商所互动机制,加强对重热点行业企业的监督管理,推进外资企业分类监管,实现科学、高效、规范管理。加强对中西部地区监管工作调研和指导,推进东部和西部地区监管经验的交流,切实营造安全有序的外资市场环境。
(四)加强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代表机构健康发展。按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加强对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代表机构的业务活动,切实落实代表机构属地监管责任,重点做好代表机构提交年度报告和对代表机构实行分类监管工作,逐步建立信息联网共享机制,指导各地开展代表机构从事非法活动的查处工作,促进代表机构健康发展。
(五)认真做好专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秩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案件查处工作,立足外资登记管理职能,准确掌握注册监管信息,认真依法开展违法企业查处工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秩序。
四、充分发挥外资登记授权体制优势,积极服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依法做好外资授权登记管理,方便企业就近办理登记注册,是外资登记管理服务区域发展的主要形式。要认真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发挥授权体制优势,积极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一)加强对被授权局管理,不断提高授权登记管理水平。制定下发《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授权局考核评价标准》,建立被授权局考核评价体系、通报激励机制和监督制约措施,强化对被授权局的考核和监督,并于年底前完成对被授权局的考核工作,促进执法尺度和标准的统一、规范,提高授权登记管理水平。
(二)继续加大对中西部等地区授权支持,积极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总局出台的支持地方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中西部地区工商局申请外资登记管理授权,为外资企业发展提供便捷服务,促进中西部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积极探索推行跨地区协调制度,为外资企业登记注册提供优质服务。认真总结部分省市工商局在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方面开展区域执法协作的经验和做法,探索推行《外资企业登记注册跨地区协调制度》、《重大外资项目提前介入制度》,及时为外资企业提供政策、业务、信息咨询和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专业化服务。指导东部地区工商局与中西部地区工商局加强工作衔接、协作,为东部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提供便捷的迁出、迁入登记注册服务,鼓励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增加投资。
五、大力推进外资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外资登记管理水平
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外资登记管理工作效率、构建规范的登记管理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要在现有信息技术水平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运用信息技术水平,推动外资登记管理工作向前发展。
(一)进一步推进外资网上登记,不断提高外资准入便利化水平。在总局和部分地区开展外资网上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外资网上登记,增加外资企业注册办理方式和途径,健全内部受理审核机制,力争年底实现外资网上登记覆盖面50%以上的省(区、市)达到8~10个。
(二)认真清理外资企业名称库,提高企业名称资源利用率。认真开展外资企业名称库清理工作,集中清理名称库中过期的企业名称,摸清外资企业名称底数。建立总局数据中心与名称库联网核查机制,保证外资企业名称库更新及时、数据准确,有效利用名称资源。
“保障”一词的基本词意是保护、防卫和供给。就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而言。所谓“大保障”体系,是指为实现维护市场秩序和服务经济发展的目标,将一系列具有保护、支撑、引领、供给等功能的管理单元或要素有机组合,所形成的能够确保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充分、正确、高效发挥的功能性系统。主要包括体制机制建设、法制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信息化建设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构建工商行政管理大保障体系对于实现高效能监管、达到高质量服务、建设高素质队伍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大保障”体系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点:
一是结构系统性。“大保障”体系包括制度保障、法律保障、组织保障、思想保障、技术保障、经费保障等多个子系统,各子系统之间,既相互独立、自成体系,又相互渗透、互为支撑。思想保障与组织保障互相渗透并统一于队伍建设,制度保障与法律保障互相渗透并统一于体制机制建设,技术保障与经费保障互相渗透并统一于基础建设。与此同时,各子系统又通过发挥功能,优势互补,共同作用,促进工商行政管理组织目标的实现,支撑执法与服务的全过程,增强各项监管活动的效果与效率。
二是全员参与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每一名工作人员,都应当积极参与到“大保障”体系的构建中来。一方面,大保障体系中组织、思想、经费等建设内容,直接与每名工作人员的素质、态度和福利待遇相联系,制度、法律、技术又对工商干部的行为方式产生影响。另一方面,每名工作人员都直接和间接地参与大保障体系的建设,如在工作过程中按照实际情况对程序、规范、制度提出意见与建议,参加培训、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运用高科技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参与建设节约型机关等。
三是动态完善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市场主体及其行为多样化的发展态势,工商行政管理监管领域、监管方式、监管方法和监管手段也分别向高端化、精细化、日常化和现代化的方向发展。这就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在机制建设、制度制定、组织构建、人员调配、资金使用等多方面不断进行调整。通过对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服务进行全程性监控,及时适应形势变化与职能转变的要求。对“大保障”体系各个子系统不断予以完善,优化流程,提高效能,以动态的支撑系统为动态的职能系统服务。
二、构建“大保障”体系的基本思路和初步实践
近年来,天津市工商局正确判断和把握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创新方向,在全面布局五大体系建设中,坚持科学设计、高位引领,统筹推进,注重效益,持续优化,在构建“大保障”体系方面取得了初步的积极的成果。
(一)以大部制、专业化为导向。建立配置科学、集约高效的监管体制机制
一是推行“一个窗口许可”。结合机构改革的实施,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食品流通许可、广告审批、动产抵押登记等所有涉及工商行政许可的事项全部调整到一个机构,全面建立“一站式”集中审批体制和“一审一核”、“一人核准”制度,真正实现了简政放权、一个窗口对外,对内优化行政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对外方便企业办事,提高审批效率。同时,积极推动相关前置许可部门清理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要件,使行政审批时限缩短到1至5个工作日。
二是推行“一个网格监管”。树立全市一盘棋的“大网格”理念和“全部工作下放到网格,全部任务落实在网格”的思想认识,把推进网络化建设作为实现监管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的重要载体和全面承载工商日常规范监管职能的根本性监管方法,本着“细分对象、细化责任、细致巡查、细节监管”的原则,由工商所起步,向分局科室延伸,与市局指挥系统对接,形成一张覆盖全市各个角落的监管网络,配套建立科学清晰的岗位职责管理体系和日常监管机制,实现对违法违章风险点差异化、全天候监控。截至目前,全市工商系统21个分局、154个工商所划分了1004个监管区,完成了“一年布局”、“两年建制”的目标任务。下一步,天津市工商局将按照“确保重点,全项覆盖,拓展领域,杜绝死角,完善信用,强化考核”的原则,在拓展网格化监管机制的深度和广度上继续探索,不断加以完善。
三是推行“一支队伍办案”。在充分调研和试点推行的基础上,制定《调整执法办案体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执法体制,将商标、广告等各专业部门的执法权集中到一个部门,组建经济检查执法局,各专业部门履行案件实体审查职能,法制部门履行案件程序审查职能,工商所负责查办简易案件,形成以专业化办案队伍为主体,市局、分局、工商所三级联动的执法办案机制,建立起点线面互联互通,权责利协调一致,人财物相对集中,查审处无缝对接,执法流程科学规范的办案架构。自2010年全市执法办案体制改革以来,案件查办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1-5月执法办案系统办结案件数量是去年上半年的201.3%,罚没金额是去年上半年的239.9%,全系统立案数、结案数与罚没金额三项指标均呈逐月上升趋势。
四是推行“一个平台维权”。本着整合内部资源、用好外部资源、加强长效机制的思路,整合消费者权益保护、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消费者协会职能,强化“12315督导、消保监管、消协调解、执法机构办案四位一体、各负其责”的维权机制,强化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形成科学有序的维权工作链和内外部机制双向促进的一体化消保维权格局。同时,加强消费维权外部协作,完善与卫生、食药、质监、环保、物价、城建等行政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与行业组织的协作通报机制,形成综合维权合力。健全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逐步将各类行业协会纳入12315和消协直通互动范围。推动各有关行业协会建立行业标准,把维权触角向更深领域、更高层次延伸。
(二)以法治化、制度化为根本,构筑依法行政的生命线
一是坚持立改废并重,保障依法行政。相继制定了《关于起草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规章的暂行办法》、《关于法律规范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的暂行办法》、《行政措施备案暂行规定》、《贯彻落实(天津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的意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不断加大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截至目前,天津市工商局起草的11件地方性法规、12件政府规章草案分别获准通过并颁布实施。2009年初,为贯彻总局加强“四化建设”的要求,对恢复建局以来的53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认定,废止237件,并将清理结果汇编成《“四化建设”政策制度编录》,发至全系统所有执法人员。
二是健全执法监督网络,提升办案质量。先后制定《实施(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细则》、《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行政处罚案件核审规则》、《关于增强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核审的程序、内容、方式、文书、期限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扣留、罚没物品保管和处理办法》,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扣留、罚没物品及无人认领物品集中保管,统一处置:同时出台《法制员工作规定》,在工商所和各个办案部门设置法制员,并组织具有律师资格的专门人员为执法人员查办案件提供咨询服务,形成覆盖全系统的案件核审把关网络,有力地提升了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执法检查,促进依法行政。近年来,天津市工商局坚持每年组织对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并通过建立健全评查人员培训制度、随机抽查制度、回避制度、分组互查制度、初评复评相结合制度、疑难案卷会商论证制度、通报反馈整改制度,保障评查有章可循。截至2009年底,组织全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19次,组织全系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6次。2009年,通过抽查纠正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17类270件次、行政许可案卷存在的问题11类190件次,分别在全系统予以通报。
四是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1995年,天津市工商局率先在全市政府机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后又先后修订和出台了《法制工作规则》、《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的意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人员问责实施办法》等文件,保障执法责任制的深入推行。同时,全面梳理执法依据,将各项执法职责分解到每个执法部门、执法岗位,编写《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人员手册》、《行政执法责任制法规汇编》、《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及其责任手册》。近年来,天津市工商局对执法检查、复议诉讼、受理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执法违法情况,除及时予以纠正外,还严格追究了5名执法人员的责任。
(三)以激励干事、廉洁自律为原则,建设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是努力提升领导班子建设水平。抓住当前领导班子建设的主要矛盾,着力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实践科学发展的能力、先行先试的创新能力、把握全局的决策能力、科学民主的管理能力,正确处理促进发展与加强监管的关系、抓好业务与带好队伍的关系、先行先试与依法办事的关系、高效行政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细化讨论决定问题的程序和事项,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实施票决制,并加强重大决策咨询工作。健全领导干部对分工负责的重大工作定期汇报、重要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和个人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自2009年始,天津市工商局建立了务虚研究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务虚会,分析研究宏观形势,对事关工商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战略性、前瞻性研讨。同时,按照“市场主体注册量、社会服务面、市场秩序度”的指标体系,量化工作标准,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着力提高促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能力。
二是深度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牢固确立“鼓励干事的,重用成事的。批评挑事的,处理闹事的,调整误事的,查处犯事的”的用人导向,引导和激励干事创业热情。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建立选拔干部初始提名制度、任期制、试用期制,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双向选择和AB岗制度,推行接近退休年龄处级领导干部退居二线政策。坚持“凡进必考,凡提必考、凡上必考”,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大规模、制度化地推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保证选人用人质量。2008年以来,综合运用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对口测评、轮岗交流等方式,对全部18个分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优化,提拔任用处级干部125名,交流任职104名,有效改善了分局领导班子和全系统处级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平均年龄下降了3.5岁,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上升了12个百分点。完善选人用人监督机制,定期开展选人用人满意度调查,加强对新提任干部的跟踪考察和试用期考察。全面推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如实记录任用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为实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实现由实地监督为网络监督、集中检查为实时监控、事后查处为主动预防、上级监督为上下合力监督的“四个转变”。注重加强干部日常绩效考核,专题制发《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意见》,建立开发了日常考核人事管理系统,建立了以“日考勤、周纪实、季考评”为主要内容,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三是大力实施红盾素质工程。坚持“以考促学、内外兼修”的基本思路。确立“三年考一次,一轮考三年”的全员培训制度,以《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概论》为蓝本,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素质。开办工商行政管理“大讲堂”。有计划地聘请高层学者、业内专家传授前沿知识,研讨热点问题。定期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岗位素质大练兵大比武,竞争选拔涵盖工商行政管理15个科目的“业务状元”和“业务能手”,引导树立“靠素质立身,靠实绩进步”的良好氛围。引入现代化的培训理念,利用局域网搭建视频系统和远程教育相结合的培训平台,建立资源共享、方便快捷、时间自主、交互学习的教学模式,构建具有在线实时授课、在线对话交流、在线作业练习和在线考核等主要功能的网培系统。重视培训考核结果的使用,将培训情况、考核成绩与职务晋升、年度考评挂钩,增强干部提高自身素质的主动性和紧迫感。适时选送干部赴国外培训。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实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成熟经验。联合天津财经大学开办工商行政管理MPA硕士学位班,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高层次后备型人才。
四是全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创新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方式,建立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坚持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精选编印廉政文萃,开辟“一栏一屏”基层廉政文化阵地,开通“清风有约”廉政短信平台,组织推动以《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文艺创作,宣传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坚持不懈地推进制度创新,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将审计职能由财务处调整到监察室,建立了“一次审三年、三年审一次”的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了市局、分局事业单位财务结算中心,推行工商所报账制。制定《天津市工商系统工作人员问责实施办法》和《纪检监察干部问责办法》,形成行政问责、纪律问责(党纪、政纪)和法律问责的完整体系。建立了举报半年通报制度,完善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举报分析排查和处置机制。自2008年始,全面推开市局、分局和工商所三级工商机关面向社会各界代表和监管服务对象公开述职述廉。制定《开展
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行政审批权等六种岗位和掌握行政审批权等六类人员为重点。绘制工作流程图,查找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提出防范、化解风险的对策和措施,形成了具有天津特色、比较完善的防范风险的制度体系。
(四)以充满活力、民主和谐为目标,卓有成效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一是实现思想理论学习的科学化规范化。改革灌输式、填鸭式、呆板化的教育方式,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和党课教育相结合、学习书本知识与读无字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龙头”作用,雷打不动地坚持处室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和述学、评学和考核督查机制。通过专题讲座、观看优秀影片、推荐励志读物、开展拓展训练、举办成长成才对话会、组织参观学习、开辟网上论坛等多种形式,持之以恒、人心入脑地对全体干部进行党的科学理论、宗旨信念、形势政策教育,传承光荣革命传统,感受改革开放成果,激发奋发有为意识,有效增强了思想理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实现了学习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是打造民主政治建设的试验田。实施机关民主化管理,深化政务、局务、党务“三个公开”,通过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热点问题、重点事项及时公开,全面落实干部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定期组织召开系统民主管理现场会。搭建“民主管理委员会”、“干部职工对话会”、“局长意见箱和电子信箱”等六个民主平台。让干部群众及时反映个人意志和利益诉求,并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重视发挥机关民主管理委员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将机关食堂、文体健身、医疗保健、购物消费、福利保障等各项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行政事务全部纳入民主管理的轨道,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局机关事务管理的热情。同时,认真落实党员选举基层组织负责人的民利,引导党员树立主体意识,提高党员的民主素质。
三是坚持不懈为干部职工办实事。天津市工商局高度关注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人手,专题制发《关于为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基层办实事的决定》,每年都根据干部职工诉求,通过征求意见和调研论证,为系统和市局机关各办“十件实事”,并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积极创造条件,逐一推动实施。天津市工商局干部职工消费合作社、医疗保健合作社、红盾救助合作基金会、机关健身康乐中心的相继成立和一件件实事的落实,兑现了党组对干部职工的人文关怀,极大增强了系统的凝聚力。
四是建设具有职业特色的工商文化。发挥文化建设的引领功能,注重在精神文化层面上调动干部积极性,把“忠诚党和国家、爱岗敬业、依法行政、追求公平与正义”作为干部的职业道德,把“四个只有”、“四个统一”、“四化建设”、“四高目标”、“四个转变”作为机关的价值取向、文化内涵,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第一要务,加强监管维权是第一责任”作为基本理念和行动指南。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红盾文化艺术节”、红盾体育运动会、“爱国情怀・红盾心声”歌咏会,服装风采展示会等富有特色的活动。先后组建了红盾艺术团、足协、羽协、泳协、影协、笔会等10个群众性文体社团,有效活跃了职工文化生活,满足了精神文化需求,增强了机关的凝聚力。
(五)以信息化、数字化为手段,努力构建现代化的工商行政管理
一是构建和完善综合业务平台。以市场主体准人为基础,以市场监管和执法为主线,逐步整合业务流程、关联业务数据、协同业务应用,建成具有许可、监管、执法、服务、决策等综合功能、一体化的业务工作处理平台,平台覆盖市场主体准人、市场监管、消费维权、执法办案、商标管理、广告监测和管理、规范直销、打击传销、12315申诉举报、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网络经济监管以及属地监管、信用分类监管、网格化监管等全面工商业务。综合业务平台的建设。将彻底解决工商局内部业务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分割与局限,彻底消除“孤岛现象”,实现全网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在此基础上,加强外部地区间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推进与兄弟省(市、区)工商局之间、本市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之间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二是构建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增强网站运行的规范性、有效性、实用性和安全性。丰富网站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提升办事能力,提高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水平。2010年,全面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申投诉举报等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实现在线访谈、热点解答、网上咨询、网上调查和网上征集意见等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功能。2012年利用电子认证技术实施市场主体网上亮照经营。利用站群技术,整合全市工商系统各个子网站,建成以天津市工商局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站的站群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一次,各子站同步分发,降低网站运行安全风险和维护成本。同时,论证建设公众多媒体移动服务平台“工商通”,通过短信、彩信形式,为社会公众提供包括企业信息查询、名称、12315短信投诉举报渠道,开辟业务办理进度通知、年检提示等服务,行业动态简报等权威信息,加强工商业务部门与服务对象、监管对象之间的沟通与互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三是构建和完善内部管理平台。全面提升以政务内网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平台的水平,进一步完善日常办公、公文流转、人事考核、数字档案软件,使其功能更加完备,操作更人性化。建设电子监察评价系统,对工商业务工作的各节点、各流程进行全面监控,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使电子监察评价系统与工商综合业务联动,实现行风评议、绩效考核、效能监督的功能,为各级领导提供干部管理的科学评价依据。同时,在全部计算机终端上部署桌面管理系统,彻底屏蔽非办公的网络应用,强化网络应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