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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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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方式

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方式范文第1篇

内容摘要:文章以当前各家上市银行的再融资计划以及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管理的法规为背景,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可采取的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对策,并分别对每种对策的特点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提出内部积累是银行建立持续的资本金补充机制的基础,同时银行应该更加注重信贷结构和资产结构的优化调整。

关键词:银行再融资 资本充足率 内部积累

当前上市银行再融资潮

国内银行经过2009年快速扩张式发展,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都出现了大幅下滑,各家商业银行都不同程度面临着补充资本金的需求,以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四家大型上市银行为典型代表的各家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补充计划已相继浮出水面。

天量信贷导致各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出现下降趋势之后,银监会对于资本充足率的进一步监管政策也相继出台:首先是银监会2009年下半年公布的《关于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划定了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的底线:主要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其他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并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银行交叉持有的其他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将从附属资本中全额扣减。接下来是2010年 1月13日,银监会公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审慎评估表内和表外主要风险,实施资本规划管理,并维持与银行或银行集团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资本水平。根据《指引》,银行不仅要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计提资本,而且应当对其他主要风险和剩余风险计提资本。此外,《指引》特别强调,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自身风险特征和运营复杂程度建立适合自身需要的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面对主观需求和政府更加高标准的监管,各商业银行纷纷公布了自己的再融资方案,在所有的商业银行再融资计划中,工、中、建、交四大上市银行的再融资计划显然占了大头,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随即,工商银行公告公布了再融资方案,至此,此轮大型商业银行的再融资终于尘埃落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这四家大型银行公布的再融资规模总计达到2870亿元。其中,中国银行A+H配股融资600亿元,加发行400亿元A股可转债,总计融资1000亿元;工商银行A+H配股融资450亿元,加发行250亿元A股可转债,总计融资700亿元;建设银行A+H配股融资750亿元;交通银行A+H配股融资420亿元。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重要性

商业银行的资本是指商业银行自身拥有的或能永久支配使用的资金;是商业银行可独立运用的最可靠、最稳定的资金来源。商业银行是以货币信用为经营对象的企业,其经营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社会责任的特殊性,尤其是商业银行会面临比一般工商企业更多的风险。因此,拥有并持续保持足够数量和水平的资本金,就成为商业银行稳定经营的前提、基础和重要保障,成为商业银行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存款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最后手段;商业银行拥有的资本金数量的多寡代表着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决定着商业银行公众信誉度、综合实力和最终支付与清偿能力。

银行资本的关键作用是吸收意外损失和消除银行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是各个国家金融监管的核心和重点,通过实施资本充足性监管来保证银行体系的稳定性是我国银行业监管的重点。对于银行资本的监管,国际银行业权威机构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委员会在1988年7月专门制订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简称“巴塞尔协议”),该协议解决了银行监管资本的两个核心问题,即“质量标准”和“数量标准”:对于银行监管资本的界定应建立在银行资本的功能上:商业银行资本的主要作用就是吸收和消化银行损失,使银行免于倒闭危机,同时按照资本价值稳定性的不同,将监管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商业银行的最低资本由银行资产结构形成的资产风险所决定,资产风险越大,最低资本额越高:资本与风险资产比率的最低标准定为8%,其中核心资本至少为4%。《巴塞尔协议》分别在1996年了《补充协议》,明确将市场风险纳入监管框架; 2004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正式公布了《资本计量与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即“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新资本协议增加了对于操作风险的计量,对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做出了重大调整,给出了两种计量信用风险的方法,即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

我国一直在努力提高银行风险资本监管水平,向最新的国际银行风险监管标准靠拢:2004年2月,中国银监会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全面借鉴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2007年2月28日,中国银监会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了《新资本协议》的工程。

我国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对策分析

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监管当局规定的资本与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即(核心资本+附属资本)/风险加权总资产。因此,要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可以通过积累及补充资本(分子对策)和压缩或调险加权总资产(分母对策)两个方面进行。

以下通过结合当前中国的金融市场环境和政府的政策对各种提高资本充足率对策的特点和可行性进行简要分析。

(一)提高分子―银行资本的积累、补充机制

“分子”由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这两部分构成,核心资本主要包括永久的股东权益和公开储备;附属资本主要由普通准备金、混合资本工具和次级长期债务等项目构成。提高资本充足率的一个主要环节就是提高分子,通过多种渠道建立银行资本的持续积累、补充机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补充途径主要有三种:增发、配股等股权融资;发行次级债、可转债等债券融资;通过银行自身利润的补充,即留存盈余。其中前两种属于外部筹集,后一种属于内部筹集。

1.债权融资:政策限制下空间不断缩小。债权融资在实践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发行长期次级债券和可转换债券进行,筹集到的资金可用于补充银行的附属资本。

长期次级债券的本质是商业银行的债务,但其特性是期限很长,而且该项债务的求偿权在存款和其他负债之后,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银行监管资本的功能,在一定比例之内可以计入银行的附属资本。发行长期次级债券不会稀释原有股东的股权份额,股东可以享受通过债务增资使财务杠杆空间变大而带来的收益,同时,长期次级金融债券的发行受限制较少,比较灵活,比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都要方便,符合一定条件的非上市商业银行都可发行,成本也相对较低。2005年开始,我国商业银行借鉴国外的做法,曾涌现出次级债券发行,同样是募集资金,去年在面临资金需求时,银行纷纷选择大规模发行次级债,然而,这一切却随着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银监会的两个资本管理政策而发生改变:《关于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要求对银行间存量互持的次级债采取“新老划断”的方式扣减;《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要求,主要商业银行只有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7%才能发行次级债,同时发行次级债的额度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25%。这些政策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商业银行大量发行次级债融资的方式。

从各家商业银行公布的再融资方案可以看出,大部分银行都采取了发行可转换债券这种混合资本工具融资的方式,在转股之前用于补充银行的附属资本,转股之后补充银行的核心资本。发行可转债的主要意义在于缓解对股票市场的资金压力:可转债不会立即对ROE等财务指标造成压力,而是伴随转股进程逐步摊薄,股本扩大的摊薄效应将在一定程度上被缓释;可转债转股价格不低于二级市场A股价格,摊薄效应最小,融资效率高;可转债对市场的影响小于直接股权融资。

国际经验表明,核心资本具有资本价值相对比较稳定的特点,是银行资本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判断银行资本充足比率的基础,对银行的盈利及竞争力影响极大,对于抵御系统性风险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的银行监管部门也愈加重视对于核心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依靠债权融资来补充银行资本的可用空间在缩小。

2.股权融资:考虑A股市场的资金压力。发行股票并公开上市,是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的较好方式,既能达到资本的补充,又能改善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和产权关系。从各家上市银行公布的再融资方案可以看出,通过二级市场再融资提高资本充足率,成为了银行的首选,由于银监会去年颁布的次级债新规堵上了银行通过债权融资的比例,使得当前和今后银行通过股权融资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强。而这一场从2009年底就开始上演的上市银行再融资潮,却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市场的恐慌情绪,导致银行股股价持续走低,目前银行股的估值水平已处于较低水平。所以各家商业银行在提出自己的再融资方案时,更多要考虑到对于现有股东和公司股价的影响,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可转债的发行就是为了尽可能的缓释对于市场的资金压力;从国务院的“五点”要求中,“H股多解决一点”就是希望银行能够尽可能在资本容量更大的H股市场配股,以减少对于A股市场的冲击;同时作为国有商业银行的最大控股股东―中央汇金公司也不断表态,将积极支持工、中、建三行采取包括配股在内的再融资方式有序补充资本,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和资本监管要求。

3.内部积累:银行持续的资本金补充机制的基础。内部积累主要是通过税后盈利和计提各种拨备增加的,内部积累的多寡取决于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和股利分配水平,盈利能力强,形成的利润就多,就可以有更多的利润用来补充资本金;同时,盈利能力强,形成的资本回报高,也更有利于进行外部资本的补充。银行内部产生的资本有许多优点:可以免去发行成本因而成本较低;不会使股东控制权削弱,避免了股东所有权的稀释以及所持有股票的每股收益的稀释。中国银行之前也公布,将争取提高利润留存比例来补充资本,对于这一表态,很多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提高利润留存将是银行补充资本的一个大方向,是银行增加内部可持续的资本补充能力的重要方式,内部积累是建立持续的资本金补充机制的基础与根本。

(二)缩减分母―信贷结构和资产结构的优化调整

资本充足率中的“分母”是指风险加权资产总额,取决于银行金融资产总额和金融资产的风险程度。在分子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分母收缩,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相对地使资本金得到补充,主要是通过商业银行内部治理与控制,降低风险及优化资产配置进行的。

面对各家银行大规模的再融资计划,市场上同时出现了诸多质疑,认为银行再融资的主要原因,就是贷款放的太多,即银行当前的再融资是出于信贷结构和资产结构的严重失衡,而不是银行资金真正意义上的短缺。如果不从本质上解决这个问题,银行就会陷入一个再融资“怪圈”,即规模扩张―资本充足率下降―再融资―资本充足率上升―规模再扩张的业务循环。我国银行业目前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在主要依靠存贷利差赚取利润的情况下,银行存在过度放贷的冲动,同时盲目追求利润和资产的扩张更加加剧了大银行的信贷和资产结构失衡,风险加权总资产(分母)的放大必然会降低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因此我国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根本对策应该是进行信贷结构和资产结构的优化调整,注重资产的良性扩张:减少风险权重较高的资产,增加风险权重较低的资产,加大中间业务的比重,增加非利息收入所占的比重。同时,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向《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所规定的风险监管和计量标准靠拢,加快研究和开发自己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在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的基础上,审慎评估银行的表内和表外主要风险,实施资本规划管理,并持续保持与银行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资本水平。

参考文献:

1.苏培科.应抑制上市银行的再融资潮[N].中国经济时报,2009-12-01

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方式范文第2篇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现状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或通过上市融资,或加强管理、剥离不良资产,或改善经营、增加利润留存,或发行次级债券等,改善了资本充足情况,也达到监管标准。从表1中所列的我国14家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情况看,截至2009年3季度末,14家银行的平均核心资本充足率、平均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了9.06%、11.47%,似乎大可满足目前的监管要求,但从未来整个宏观经济形势、银行业的风险约束与监管新规看,补充资本又显得势在必行。

一方面,2009年中国经济在较短的时间内企稳回升,信贷投放的支撑作用至关重要。截至2009年11月末,信贷投放总量已超过9万亿元人民币。在经济回升势头基本得到确认的前提下,2010年信贷投放虽然不会重现2009年的天量但也不会出现大规模的减少。因为许多去年靠银行贷款上马的新项目,今年很可能需要更多的资金才能完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议也专门提到“要保证重点建设项目贷款需要”,而有关专家预计2010年的新增贷款应不低于7万亿元人民币。因此伴随着信贷的继续投放,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也将延续图1中所示的下降走势。另外,从表1中2009年第三季度的贷款环比增速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受资本制约较大的两家银行浦发和民生,2009年第三季度贷款环比增速分别下降了3.74%和1.15%。所以,从2010年的经济发展和信贷投放角度看,商业银行要保持稳定的业务增长,有补充资本的需要。

另一方面,2009年的天量信贷可能滋生的风险,也一直为监管层所关注。随着经济复苏信号逐渐增强,监管层陆续出台了资本管理类规定,包括《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以及将于2010年底实施的资本充足率相关指引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日趋严格。基于银监会王兆星副主席2009年12月刊登于《中国金融》中的文章观点: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在2010年分别满足资本充足率紧迫线11%和10%,在2011年分别达到中长期资本目标(大行:CCAR为7%和CAR为11%;中小行:CCAR为7%和CAR为10%)。根据此标准,长城证券对14家上市银行未来两年内的融资压力进行了测算,结果显示,即使披露再融资计划的上市银行顺利实施了既定的资本补充计划,上市银行在2012年之前的资本补充缺口仍有1520亿元(其中股权需求为205亿元)。

我国商业银行补充资本的主要方式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银行资本的补充方式也由十年前的特别国债、资产剥离、政府注资等演进到如今公开上市后的市场化融资手段。而欲保持资本充足率稳定提高,就必须建立起市场化的长效资本金补充机制。

巧用股权融资,提高盈利能力,持续补充核心资本

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作为权益资本,其补充方式可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依靠利润留存内部积累的内源式融资,一类是依靠股权扩张的外源式融资,二者在使用过程中各有所长。

内源式融资

内源资本供给机制是一种依靠银行内部积累补充核心资本的方式,也就是留存收益。就交易成本而言,如果留存收益能够始终满足银行资本的充足要求,那么,内源资本补充机制是资本供给方式的最佳制度安排。也就是说,在银行资本不足的情况下,银行首要的选择是启动内源资本供给机制,通过留存收益增加银行资本,支持银行发展。这种资本补充方式的最大好处是,银行在这一机制下完全处于主动位置,具有充分的灵活性和弹性,而且成本最低,又不会稀释老股东的股权比例,所以利用留存收益补充资本金是提高核心资本最根本、最持久的途径。据Wind数据统计,14家上市银行2009年前三季度共实现净利润3385亿元,同比增长2.15%。如果按照前三季度平均净利润估算全年水平,2009年上市银行或将实现净利润4515亿元。按照20%的股息分配率推算,上市银行2009年全年利润留存或将超过3600亿元。因此,为增加核心资本,商业银行应减少现金分红比例,优先采取转增股本金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树立长期稳定发展的理念,构建留存利润补充资本的长期机制。

外源式股权融资

外源式股权融资是指通过发行新股从银行体外募集资金以补充核心资本。因资本来自外部,易受外部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所以银行对外源资本的主动权和控制权是有限的。因此外源资本补充机制的交易成本较之于内源资本要高得多。由于外源资本在资本供给量上优于内源资本,因此,外源股权资本仍是我国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的主要方式。

具体来说,外源式股权融资方式主要有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公开增发、配股等。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属一级市场融资,是充实资本金最直接、见效最快的方式,但准备时间较长,谈判条件较为复杂,新进股东与原有股东在银行经营理念上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并且只能解一时之困,难以成为“持续”补充的主要途径。定向增发、公开增发、配股是上市银行在二级市场的再融资。定向增发是面向银行控股股东、战略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增发新股,是一种非公开发行方式,增发价格根据股票的历史价格决定,所以在上涨行情中,增发价格是相对较低的,增发的股份有一定的锁定期,在锁定期内不能交易和转让。公开增发是上市银行在原有上市交易的股票基础上,再次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新股筹集资金,任何拥有证券账户的投资者都可以参与增发新股的申购。配股是向银行的老股东按股权比例配售新股,配股时新股的认购权按照原有股权比例在原股东之间分配,配股的价格一般按照配股公告时股票市价的一定折价确定,以吸引老股东出资认购,可防止老股东的持股比例被稀释。这三种二级市场的再融资方式均可以募集一定规模的资金,扩大银行的市值,资本补充效果也较好,但会显著扩张银行的股本,摊薄每股收益,能否顺利融资又要受到外部市场压力和投资者认股意愿的制约。此外,银行板块在A股市场的地位举足轻重,所以银行的再融资潮将引发投资者抛售股票从而影响整个大盘的走势。因此,银行依靠二级市场进行再融资的时机选择至关重要。

重视附属资本融资工具,多渠道补充附属资本

2003年11月,中国银监会根据巴塞尔委员会关于“统一资本计量与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做出决定并下发通知,允许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发行次级债券以补充资本,商业银行可将发行的次级债券记入附属资本。2006年2月,银监会下发《关于商业银行发行混合资本债券补充附属资本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混合资本债券,并按照规定计入附属资本。这些法规的出台使我国银行业融资模式从过去单单重视核心资本到补充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并重,开创了我国商业银行多元化补充附属资本的新时代。

发行次级债与混合资本债

对于国内商业银行而言,发行次级债券是一种快捷、高效的资本补充方式,也是一种主动、长期的负债来源。次级债的发行灵活,上市与非上市银行只要达到一定的条件都可发行,比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更为方便,成本也相对较低。2009年共有19家银行发行了33只次级债,募集附属资本达2825.3亿元,是2008年的3.9倍。混合资本债券是综合了债务、股权等资本工具的要求而设计的一种债券形式。混合资本工具是比普通股票、债券更复杂的金融工具,巴塞尔协议仅规定了混合资本工具的一些原则特征,而赋予各国监管部门更大的自由裁量权以确定本国混合资本工具的认可标准。与次级债相比,混合资本债券的一些特征使它具有了更强的资本属性,对提高银行抗风险能力的促进作用也更加明显。但这两种方式受到了银监会于2009年10月底正式下发的《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的制约。

《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及混合资本债券等监管资本工具补充附属资本时,主要商业银行(含国开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7%,其他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主要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及混合资本债券等监管资本工具的额度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25%,其他银行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30%;对于2009年7月1日以后银行持有的其他银行长期次级债务,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将全额扣减。虽然“新老划断”适当减低了对银行资本的冲击,但其他要求并未放松,显示出监管层提高银行资本质量增强银行抵御风险能力的决心。首先从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的发行方来分析,发行者(主要商业银行)需要将发行对象扩大至非银行金融机构,还要受到7%的核心资本充足率的限制,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到,招行、浦发、华夏、深发展已被拒之门外,此外发行额度亦不能超过核心资本的25%,经测算,14家上市银行最多尚可发行约300亿规模的次级债。其次从次级债的购买方来分析,从2009年7月1日以后银行持有的其他银行长期次级债,将从资本充足率的计算中全额扣除,所以商业银行很可能不再购买其他银行发行的次级债。总的来看,这样的规定可能导致的结果是:商业银行向非银行机构发行次级债与混合资本债来补充附属资本,且不再购买其他银行发行的次级债与混合资本债,或是将核心资本充足率提高至7%以达到发行次级债与混合资本债的要求。

可转换公司债券

从西方商业银行来看,作为具有次级债性质的可转换债券在银行资本中虽然是一个相对较小的组成部分,但却是银行长期资金的一个不断增长的来源。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公司债,持有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按事先确定的转换价格,将其转换成发债公司的普通股股票。中国证监会在2001年4月颁布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2006年5月因《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出台而废止),为上市银行打开了充实资本的又一条途径,这也成就了招行于2004年首次发行65亿元可转债补充附属资本的先例。但由于我国整个债券市场的规模远小于股票市场,介于股权融资与债券融资之间的可转债市场又有被边缘化的趋势,与美国2000亿美元的可转债规模相比,我国可转债市场的发行规模却不足200亿元人民币,所以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上市银行可积极利用可转债工具补充附属资本,其在转股后又可顺利转变成核心资本,起到一次发行两次补充的作用。

计提准备金

商业银行为覆盖不良资产一般要定期计提贷款准备金,具体包括一般准备金、专项准备金和特别准备金,这部分准备金被计入附属资本。根据我国《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银行应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年末余额不得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银行可以参照以下比例按季计提专项准备: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特种准备由银行根据不同类别(如国别、行业)贷款的特种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及历史经验,自行确定按季计提比例。银行计提准备金,虽然拥有较大的自,也有助于消化不良贷款,但会减少银行当期利润,补充资本的作用也很小,因此,不是一种有效的补充附属资本的工具。

各家银行应“量体裁衣”,发掘最优的资本金补充渠道

从表2可以看出,各家上市银行正不断加快融资进程,纷纷采取市场化的方式补充资本金。在2009年7月之前,也就是次级债资本新规(《通知》)之前,多数银行大都采取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的方式补充附属资本,但在此之后,增发、配股、H股上市融资则成为主要的融资手段。但对于商业银行来讲,要想全面管理风险,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日常性、持续性的补充资本渠道是必不可少的,而这就需通过内部积累增加利润留存来不断补充核心资本。

结束语

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方式范文第3篇

一、内部融资能力差、附属资本比重小且结构不完整等。所以,国有商业银行需进一步建立操作风险的资本金准备;加快提高自身盈利能力,增强核心资本规模扩张的内生能力;积极运用债务资本工具,增加附属资本规模;努力降低不良贷款比率等。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资本构成

资本是商业银行开业、防范经营风险、树立良好形象和信誉的基础与必要条件,对银行的业务经营与拓展至关重要。因此,如何保证商业银行有充足的资本是各国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银行界、学术界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按照银监会的界定,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这五家银行又被称为“大型银行”。截至2007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为52.6万亿元,而国有商业银行总资产达到28万亿元,占比53%;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负债为49.6万亿元,而国有商业银行总负债达到26.4万亿元,占比53%;2007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税后利润4467.3亿元,而国有商业银行税后利润达到2466亿元,占比55%。可见,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银行业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其资本金充足与否是我国银行业乃至整个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证。所以,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问题是一个需要长期研究的重要问题。

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度包括“数量充足”与“结构合理”两个方面的内容。数量充足是指银行资本数量必须超过金融管理当局所规定的最低限度,这通过资本充足率的情况反映出来。同时,资本数量充足也包含了资本适度的涵义,即保持过多的资本是没有必要的,因为过高的资本量会带来高资本成本,降低银行的盈利性。资本构成的合理性是指核心资本中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以及附属资本中的一般准备、长期次级债务、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在资本总额中占有合理的比重。合理的资本构成可以降低银行的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本文则从以上两方面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进一步的改进对策。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现状分析

(一)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现状

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BaselI)仅从信用风险的角度来衡量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性;1996年1月巴塞尔委员会颁布了《测定市场风险的巴塞尔补充协议》,将市场风险纳入资本监管的范围;2004年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BaselII)则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三个角度来衡量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性。

根据银监会2004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现在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集中了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这两大风险,但是忽略了操作风险。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为: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其中规定,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

1998-2008年的十年里,国有商业银行通过以下措施和改革,资本规模迅速扩张,资本充足情况有了极大改善。

首先,自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采取了发行特别国债、剥离不良资产、降低税率等一系列措施,使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明显充实和提高。这些措施包括:1998年,国家财政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1999年,将1.4万亿不良资产剥离给新成立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信达、华融、长城、东方);2001年,降低国有商业银行营业税,由原来的8%调到5%,增加其资本金的自我积累能力;2004年,向东方、信达剥离中行、建行1993亿元损失类贷款;2005年,向华融剥离工商银行2460亿元损失类贷款;2007年3月通过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国有商业银行的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33%降至25%。

其次,自2001年12月我国正式加入WTO以来,政府按照“财务重组-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公开上市”这三个步骤大力推进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

在第一步的财务重组中,通过政府注资充实了资本金。2004年1月,国家以汇金公司名义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注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2004年6月,国家以汇金公司名义向交通银行注资30亿元人民币;2005年4月,国家以汇金公司名义动用150亿美元外汇储备注资工商银行。

在第二个步骤中,国有银行通过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增加了资本规模。2004年8月,交通银行引入汇丰银行作为境外战略投资者,后者以1.86元人民币的价格购入19.9%的交行股权。2005年6月至7月,中国建设银行先后与美洲银行、新加坡淡马锡控股全资子公司亚洲金融签订战略合作与投资协议,他们分别出资25亿美元和14.66亿美元,分别获得建行9.1%和5.1%的股权。2005年8月至10月,中国银行先后与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RBS、新加坡淡马锡控股全资子公司亚洲金融、瑞士银行UBS、亚洲开发银行签订战略合作与投资协议,他们分别出资31亿美元、31亿美元、10亿美元和7500万美元,分别获得中行10%、10%、1.55%和0.24%的股权。2006年1月,工行选定高盛集团、安联集团及美国运通公司作为境外战略投资者,三公司出资37.8亿美元购买约10%的股份。

在第三步的公开上市中,国有银行的资本规模又大幅增加。2005年6月23日,交通银行率先在香港上市,全球IPO融资21.59亿美元;2005年10月27日,中国建设银行在香港上市,全球IPO融资92.28亿美元;2006年6月,中国银行在香港和上海两地先后上市,全球筹资112亿美元;2006年10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在香港和上海两地同步上市,全球筹资约191亿美元;2007年5月交通银行回归A股市场,融资252亿元人民币;2007年9月,建设银行回归A股市场,融资579.19亿元人民币。

从表1的数据来看,2005年以来,除农业银行外,其他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了很大的提高,达到了我国银监会的标准要求。但是要注意到这些比率的计算并没有将操作风险考虑进去,所以还不能确定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否达到了2004年新巴塞尔协议的标准要求。

(二)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现状

2004年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做了如下规定:第一,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权。第二,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长期次级债务。2007年7月,银监会对2004年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其中关于资本构成方面,附属资本中增加了“混合资本债券”这一项。随着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规模的快速膨胀,其资本结构也日益呈现出多元化格局(见表2)。由表2可以看出,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有以下特点及问题:首先,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主要由核心资本构成,而核心资本中又以实收资本为主,资本构成较为单一。其次,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和经营效益的改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以及未分配利润的份额在逐步上升,但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比重仍然较小,说明国有银行的内部融资能力较差。第三,自2003年银监会允许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定期债务以来,工、中、建、交四行累计发行次级长期债务1720亿元,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国有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水平。但总体来看,附属资本比重仍然较小且结构不完整。

改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本状况的建议

(一)国有商业银行应落实银监会关于操作风险的监管要求与技术规范

如前所述,我国银监会2004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并没有将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的范围,这与2004年的新巴塞尔协议有一定差距,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化发展。因此,从发展的角度看,实施新资本协议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

2007年2月银监会公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实施新资本协议是提升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但由于我国作为新兴市场,许多条件不够完善,如缺乏专业人才、缺乏信用数据、信息技术亟待提高等,所以短期内中国银行业尚不具备“全面”实施新资本协议的条件,只能坚持分类实施的原则。银监会将商业银行分为两大类,实施不同的资本监管制度。一是新资本协议银行,即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含香港、澳门等)设有业务活跃的经营性机构、国际业务占相当比重的大型商业银行应实施新资本协议。二是其他商业银行,这些银行可自愿申请实施新资本协议,若不愿意将继续执行现行资本监管规定。显然,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大型银行属于“新资本协议银行”之列。

为推动新资本协议的实施,银监会于2008年9月制定了第一批新资本协议实施监管指引(共5个),其中就有《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该指引明确指出商业银行应将操作风险管理作为主要风险管理职能纳入全行风险管理体系,在计量操作风险监管资本时银行可选择下列方法之一:标准法、替代标准法、高级计量法。

所以今后,国有商业银行要逐步落实银监会关于操作风险的监管要求与技术规范,使其资本充足性的测定符合2004年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以便更好地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二)加快提高自身盈利能力并增强核心资本规模扩张的内生能力

补充核心资本金的方式一般有:政府注资、引进战略投资者、上市融资和利润留存等。在以上方式中,政府注资是充实银行资本金最直接、最迅速的一种方式,但政府注资只能解一时之困,难以成为资本金“持续”补充的主要途径。引进战略投资者和上市融资补充资本金的效果较好,但这两个方式会显著地稀释股权,摊薄每股收益,且准备时间较长,至少要一年以上的时间。而用留存收益补充资本金不仅可以增加股东权益,而且成本是最低廉的。在所有补充资本金的方案中,依靠银行提高盈利能力,增加利润转增资本,是提高核心资本最根本、最持久的途径。国外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一般都注重资本的自我积累能力,留存收益通常在资本来源中占据重要地位。

近年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通过政府注资、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公开上市等方式极大地提高了核心资本规模,但通过利润留存、转增资本金的数量较少。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应尽快提高自身资本积累的数量。

通过利润留存转增资本金必须以商业银行较强的盈利能力为前提。近几年,除农业银行以外,工、中、建、交四家银行的经营绩效持续改善,盈利能力在逐年增强。到2007年末,这四家银行的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已基本达到了国际先进银行的平均水平(见表3)。

但国有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长期以来以净利息收入为主,盈利水平的提重依赖利息收入。如:工商银行2007年的净利息收入为2244.6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7.7%,非利息收入只占营业收入的13.3%。中国银行2007年实现净利息收入1527.45亿元,利息收入占比为84.54%,非利息收入占比仅为15.46%。中国建设银行在2008年上半年,非利息收入在收入中只占14.86%;交通银行在2008年上半年,非利息收入在收入中只占12.31%。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国内银行间的竞争会加剧,通过降低贷款利率来争夺客户成为重要的竞争手段之一,这势必导致利差缩小,降低以存贷利差为主要收入来源的银行的盈利水平。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快调整收入结构,积极推进中间业务产品创新和市场拓展,实现从利息收入占绝对优势转向利息收入和中间业务收入并重的盈利模式,以便顺利通过内生的资本积累计划,实现银行核心资本的战略扩张。

(三)积极运用债务资本工具并增加附属资本规模

如前所述,国有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规模在总资本中的比重较低,因此通过增加附属资本来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操作空间应该较大。

2003年以前国有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主要来源于一般准备,缺乏相应的可操作的债务工具。2003年以来这种情况有所改变。2003年12月,银监会了《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允许商业银行申请发行次级定期债务;2005年12月,银监会又了《关于商业银行发行混合资本债券补充附属资本有关问题的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混合资本债券。这一系列债务工具的推出为商业银行开辟了补充附属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新渠道。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已发行了一定数量的长期次级债务,但混合资本债券的发行还没有进行。

今后国有商业银行还可以考虑发行可转换债。与长期次级债务相比,虽然可转债发行要求比较严格,转股后会稀释原有股东权益,但对可转债占资本的比例没有限制,对可转债计入资本也不像次级债按照剩余期限进行打折,所以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增加附属资本规模的空间应该较大。

(四)提高资产质量并降低不良贷款比率

大量不良贷款的存在,不仅使商业银行的风险资产增大,而且作为资本扣减项的呆账贷款更是侵蚀了银行资本的基础,使资本充足率的提高变得很困难。所以国有商业银行要保持目前良好的资本状况,必须狠抓不良贷款的控制和加快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

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善。据银监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07年底,工行、中行、建行、交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74%、3.12%、2.60%、2.05%。这些数据低于2007年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平均6.2%的水平,但仍高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平均2.1%的水平和外资银行平均0.5%的水平。另外,农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仍然较高,2006年为23.43%,2007年为23.50%。

所以,国有商业银行仍需进一步强化资本约束观念,控制资产规模的增长,实现资产多元化,努力发掘风险权重较低、收益相对稳定的业务,进一步降低不良贷款比例。

参考文献:

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方式范文第4篇

关键词:资本约束;商业银行;管理方式;转变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1-0062-02

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面临的严峻挑战

资本金不足一直是制约中国商业银行经营的重要因素。近些年来,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虽然整体上有所提高。但是,贷款扩张快、资本耗费大一直是中国商业银行经营方式中的一大特点。特别是金融危机后,中国商业银行在资本管理方面临着许多严峻的挑战。

一方面,贷款扩张过快,资本耗费太大。特别是2009年,为支持“保增长”,中国商业银行又投放了天量贷款,全年新增贷款达到了创历史纪录的9.59万亿元,贷款增速达32.8%,直接导致中国银行业平均资本充足率从2008年底的12%下降到了2009年底的11.4%。不仅如此,还从以下两个方面制约了商业银行的中长期资本充足率的提高:一是过多、过快的贷款投放埋下了贷款质量下降的隐患,或将导致银行盈利能力下降,增加资本占用并影响资本补给;二是贷款投放的惯性作用将难以在短期内遏制。为防止存量贷款的质量恶化,商业银行很难迅速退出已投放的贷款项目,必须继续保持较快的贷款投放速度。根据有关研究,未来二至三年,中国商业银行的每年还将会新增贷款6万亿~8万亿元。即便是维持目前的资本充足率水平,也需要每年补充资本金5 000亿 元~6 000亿元,资本不足是商业银行不得不直面的严峻问题。

另一方面,为了提高商业银行的抗风险能力,监管部门对资本的监管不断升级,资本监管的国际标准也将更加严格。可以说,目前商业银行面临的是前所未有的高标准、全方位、全天候的资本监管。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监管部门提高了资本充足率的监管底线。2009年,银监会要求中小银行和大型银行的最低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10%和11%。并且,巴塞尔委员会也在针对金融危机暴露的监管缺陷重新确立更高的资本监管标准。二是扩大了资本覆盖范围。为了亡羊补牢,巴塞尔委员会正在对资本监管国际规则进行根本性改革,这包括:把交易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都纳入覆盖范围,以期提高捕捉风险的能力;建立反周期超额资本监管框架,弱化银行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正反馈效应;对大型银行提出附加资本要求,防范“树大不易倒”的道德风险等等。三是更新了监管方式。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实行了动态资本和动态拨备的资本监管方式,2010年1月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进一步细化了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资本监管常态化。巴塞尔委员会也将提高资本监管工具的质量,强化资本的损失吸收能力。四是收窄了补充资本的渠道。2009年10月,银监会出台了《关于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从2009年7月1日起持有的银行间次级债要全部从附属资本中扣除,促使次级债发行利率走高,加大了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的压力。

二、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方式的转变

商业银行的资本不足,与历史原因、经济环境等有密切关系,也与其经营管理方式有直接关系,例如:资本耗费大的贷款业务增速迅猛,资产结构不够合理;盈利渠道单一,中间业务占比很低;金融创新的动力不足,同质化竞争的情况严重;风险控制手段薄弱;资本配置不合理等等。在资本约束趋紧的大背景下,“紧箍咒”是压力也是动力,商业银行应针对性的对上述情况进行改进,循环渐进地转变经营管理方式。

(一)合理调整资产结构,发展低资本消耗的业务

受社会资金需求旺盛、间接融资不发达、银行资金充裕等因素的影响,通过扩大贷款规模来提升盈利能力在未来一个时期仍会是商业银行的主流选择。但是,面对资本趋紧的现状,以及今后利率市场化后利差将大幅收缩的趋势,商业银行应加强资本管理,逐步压缩高资本消耗的资产业务,拓展低资本消耗的资产业务,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是积极压缩金额大、期限长、风险高的公司批发业务;尽力争取符合规定的质押或担保方式,增加风险缓释量。现有风险资产计算办法规定:“有质押、担保方式的贷款”可享有与质押物或保证人相同的优惠风险权重,风险缓释对降低风险资产比例的作用毋庸置疑。因此,建议增加风险权重较低的贷款占比,比如:中央政府投资的公共企业贷款或其担保的贷款(风险权重50%)、存单质押贷款(风险权重0%)、银票贴现(风险权重20%)和中央政府投资的公共企业开出的商票贴现(风险权重50%)等,完善高风险贷款的退出机制,从而减少资本占用。

二是大力发展零售及中小企业业务。个人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具有风险权重低、资本占用少、风险分散、收益稳定的特点。目前中国居民财富日益增长,投资理财意识增强,国家拉动内需的措施频繁出台,对发展中小企业提供了相对优越的条件,为商业银行发展零售和中小企业业务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商业银行应抓住机遇,变革组织架构,培育专门的人才,循序渐进地实现战略转型。

(二)加快发展中间业务,推动金融创新

中间业务占用资本很少,而发展前景广阔。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仅占总收入的15%~20%,有的中小型商业银行的占比更低,而国外商业银行则在40%左右,两者的差距很大。中国商业银行在发展中间业务方面具有很大的空间。一要挖掘传统中间业务的发展潜力,改进支付结算、国际结算、银行卡、委托贷款等业务的服务方式,优化业务流程,丰富业务品种,在网上银行、自助终端等方面实现突破,促进传统结算业务收入的增长。二要积极发展票据业务。根据资金余缺和市场脉搏开展的票据业务(特别是银行间的转贴现),属于中间业务的一个重要品种,它占用的资本少、灵活性强、可以获取较高的收益。三要抓住居民财富增长的契机,设计开发多元化的理财产品,比如承销债券融资工具等。四要推动金融创新,实行差异化经营。紧跟资本市场、证券市场的改革进程,结合自身特点进行金融创新,实现差异化、多元化经营,开展企业年金、离岸业务、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保险业务、证券业务等高附加值的业务。设立相关的子公司,充分发挥金融创新充分发挥母子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发展中间业务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反对通过利息转化虚增中间业务收入的表象。国外中间业务占比的提高,也是历经了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三十年左右的时间。商业银行应结合在做好资产负债业务的基础上,针对性的设计推出产品,实实在在地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三)强化风险控制,降低经营风险

资本监管和风险控制紧密相关。风险控制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了盈利能力和资本占用情况。这方面,商业银行应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内部风险评级。建立和优化各类信息系统和评级模型,制定数据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做好数据积累,确保数据的客观、准确;对各层面的数据进行有机整合,积累起符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风险损失数据,以信息系统支撑风险评估及决策,事前对贷款进行管理,提高贷款质量。

二是扩大风险控制的范围。正在修订过程中的巴塞尔协议,资本监管国际规则将扩大资本覆盖范围。针对这一情况,商业银行应未雨绸缪,加强除信用风险之外的表外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的风险评估;还要在服务于国民经济周期性增长的同时,避免因贷款过度增长而触犯反周期超额资本的红线。

三是防范综合化经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在综合化经营的业态模式中,除了信用风险外,市场、法律、信誉、交易对手、操作等风险也要特别关注,要一并纳入商业银行的风险防控范围。

(四)深化经济资本管理,优化财务资源配置

资本是商业银行的财务资源之一。推行经济资本管理,合理配置这一财务资源,是商业银行加强自律、应对资本硬约束的重要措施。

经济资本与账面资本和监管资本不同,它是商业银行内部资本配置管理的虚拟概念,它试图全面客观地反映银行预计承担的风险水平,并通过风险损失计量映射资本需求。深化经济资本的应用,对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制订战略计划、绩效考核、信用限额管理、贷款风险定价等具有重要作用。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完善经济资本绩效考核办法,通过经济资本配置和经济资本回报考核引导各条线、各分支机构转变经营模式,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在贷款定价时,可以建立经济资本内部抵补机制。在放贷前充分考虑其占用的风险资本,通过设置单笔资产业务测算模型,测算该笔贷款的税后净收益和占用的经济资本,进而测算其经济资本收益率(RAROC=税后净收益/经济资本),将测算结果与最低资本回报率或者与目标值进行比较,根据比较结果决定该业务定价是否合理,在量化的基础上作出决策,增强资金价格对风险的敏感度,推动资本节约型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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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方式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战略构想;资产负债率

中图分类号:F830.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6)10-0038-03

一、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由地方政府、城市企业和居民的出资构成,监管当局规定的市场准入的最低资本注册要求为1亿元人民币。当前各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普遍局限于是监管资本达标或监管资本管理阶段,真正完善的资本管理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科学完善的资本约束机制的完全建立还尚需时日。

(一)资本约束理念尚未全面树立和渗透

受客观条件和自身认识等因素的影响,目前仍有相当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尚未树立起资本约束的观念,不能以资本回报为核心指导业务发展,片面追求规模扩张的低效发展模式,资本的充实增长远远落后于资产规模的增长。部分行对资本管理的理解也十分狭隘,还停留在资本管理的最初阶段,仅限于对资本充足率的计算,缺乏有效的资本充足率预测、分析和评估机制,对风险资产发展缺乏必要的约束和规划。良好的治理结构是资本监管得以有效实施的微观制度保障,内部治理结构对经营者的理念和行为有决定性的导向作用,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所存在的诸多弊端,制约了资本约束理念的树立和渗透。

(二)外部资本补充渠道狭窄

与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补充渠道较为狭窄。作为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城市商业银行无法通过国家注资和不良资产剥离等政策改制方式,所在的地方政府往往因其自身财力有限而无法给予实质性帮助。其次,由于资本实力、盈利能力的不足,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绝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无法通过上市融资补充资本。第三,受资本充足率等因素的影响,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不符合发行长期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等资本工具,陷入资本不足但又无法通过资本工具补充的尴尬境地。在进行增发募股的过程中,盈利水平高的银行将受到老股东因稀释股权而阻挠,而盈利水平低的银行将难以吸引新股东的投资。

(三)内部增资负担较重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应建立在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基础上,资本总额要扣除应提未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目前城市商业银行资本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各行所存在的较大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缺口。截至2005年9月末,全国平均拨备覆盖率仅为21.85%,贷款损失准备未提足而产生的缺口高达519亿。全国117家城商行中,拨备能完全覆盖不良信贷的(超过100%)仅有8家,近70%的城商行(87家)拨备严重不足(不足40%),其中,44家基本上可以说没有计提(不足15%)。

(四)建立资本管理体系的基础薄弱

目前,少数城市商业银行引入经济资本管理手段,探索推进资本管理机制建设,但由于管理会计、风险计量、信息系统、专业人才等方面基础较为薄弱,与实施科学的资本管理所需条件还存在较大差距,所采用的资本管理方法和手段均属于较为初级的水平,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水平不高。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的计量和数据积累方面,以及分业务、分产品的收益和成本的分摊与核算方面,所取得的进展还较为有限。资本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所使用的风险模型和资本配置模型在各商业银行还没有建立起来,即使建立了这种资本配置体系,风险模型等数据的积累还需要较长时间来完成。此外,资本约束机制中绩效考核制度还需不断根据经验数据进行调整。资本在各业务、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配置以及对所分配资本的考核,都需根据业务发展的情况进行调整和改善。

二、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战略实施路径及构建方法

(一)实施路径

目前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正处于起步阶段,在短期内提升到经济资本管理阶段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因此,需要我们按照“认清现实,确立目标,立足基础,稳步推进”的思路,系统、稳健地推动城市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战略的构建。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实施路径如下图所示:

(二)实施原则

从国外资本管理的实践看,商业银行以监管资本为核心进行资本配置的法定资本管理是一个必经阶段,资本约束机制的核心是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资本的配置和与之配套的绩效考核。城市商业银行在建立长久的资本管理战略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首先,当务之急需解决的矛盾是尽快满足监管需求,因此,城市商业银行资本约束机制的建立应该以监管资本的管理为突破口。

其次,以资本约束机制带动业务增长的模式和经营方式的转变,有效降低城市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中的风险性因素,提高资本的利用效率,向业务发展“集约型”模式迈进。

再次,注重技术平台的研发和利用,逐步建立支持资本约束机制的相关业务系统,不断培养资本管理相关岗位的人才,形成重视资本管理的企业文化。

最后,不断推进资本约束机制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在满足监管资本要求的基础上,向“主动”资本配置体系提升,运用经济资本配置方法来组合资产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构建方法

1.正确认识资本与资本管理,进一步强化资本约束观念。

认真研究资本与资本管理的内涵,认识资本管理的必要性,要逐步从传统的资本管理向现代银行资本管理靠近,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营管理理念和业务发展模式。资本管理的目标要从单一的应对监管要求向满足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的内在需要和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转变,资本管理的内容要从简单的增资扩股扩充为多渠道补充资本、建立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风险资产管理机制乃至实施以RAROC为核心的经济资本管理。

进一步强化资本约束理念,深刻认识风险必须要由资本来覆盖的原理,改变以单纯的规模扩张进行外延发展的经营理念,保持资本与风险资产的同步增长,实现规模、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

转变对资本管理的错误观念认识,树立理性、稳健、审慎的管理理念。实行资本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引入资本约束的理念,逐步建立资本约束机制,需要明确的是资本约束机制不是限制规模的发展,而是通过实施资本有偿占用和资本优化配置等措施,促进规模稳健扩张和风险防范、效益目标的均衡实现。

2.内外结合充实资本,保持资本长期充足。

一是应该尽量利用有限的资本补充渠道,实现外源资本补充。积极开展增资扩股工作,与新老股东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争取地方政府的继续注资和对不良资产处置的支持,有条件的应该努力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注重引进其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经验。增资中应保持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分散化和合理化,防范因引资不当带来的风险。努力探索增加附属资本的方式,部分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可以扩大发行长期次级债务和定向次级债券。个别城市商业银行应创造条件,加快上市步伐,扩大股本来源。

二是通过改善经营环境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自身积累实现内源资本补充。优化资产组合配置,提高低风险或无风险资产比重,促进高风险资产向低风险资产的转化,从而降低风险资产总额,提高资本充足率。采取多种手段压降不良贷款,减少贷款损失专项拨备缺口,增加资本总额。通过金融创新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盈利能力,在股东可承受的范围内限制或减少现金分红,增强资本积累。

三是严格执行银监会《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建立资本筹集、使用和资本充足率目标规划和资本保值战略,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程序和责任制,并按照透明原则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3.完善公司治理,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扎实奠定资本管理建设基础。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已有的制度性框架的基础上,比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和国际商业银行的通行规则,以上市公司为标准,将城市商业银行转变为一级法人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公开上市,形成有一定刚性约束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使城市商业银行真正成为规范化的公众持股银行。

提高对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推进风险管理机制建设。要从文化理念、制度安排和技术工具应用等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提高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

一是确立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和任务,针对不同阶段的经营环境和自身特征,有针对性地确定风险管理目标。

二是要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将“高质量、高发展、高效益”作为全行经营理念和风险管理的文化内核。

三是调整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偏好,要以股东的风险偏好作为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偏好,以股东对风险的容忍度为风险极限,用风险偏好来调整国家、股东和客户的利益关系。

四是实现由风险资产管理向资产风险管理的转变,将风险管理的关口前移,从着重于事后监控向全过程、全覆盖的风险管理转变。

4.推进资产结构调整,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为了在2007年之前弥补资本缺口,尽快实现资本充足率达标,城市商业银行在运用多种渠道补充资本的同时,积极推进资产结构调整,降低风险加权资产增长对资本的蚕食,将自身的赢利模式由传统的获得利差向中间业务转移,将市场定位由传统的融资中介向新型的服务中介转变。

资产规模的快速扩张,尤其是高风险权重的信贷业务的高速增长,是导致当前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急剧下降的主要原因。因此,要控制风险资产规模的增长,并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资产的风险属性,有选择地调整资产结构,降低总资产的平均风险度。

5.引入经济资本过渡性管理方案,构建精细化资本管理框架。

经济资本是防止城市商业银行盲目扩张、忽视风险的重要资本约束工具。城市商业银行实施经济资本管理的基础是建立适当的经济资本(风险)计量方法。城市商业银行目前由于历史数据积累的不足,信息系统暂不完全支持标准法的资产分类,不能获取信用评级、风险缓释等信息和数据,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尚不具备实施严格的监管资本管理或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资本管理的技术条件,不具备以模型度量风险的能力。因而借鉴国内银行普遍采用的“内部系数法”计量经济资本,是城市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的现实选择。

6.树立资本成本意识,建立以经济资本回报率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

防范风险不是城市商业银行实现资本管理的最终目的,为资本获取其期望的回报,是资本对风险管理的最终要求。通过经济增加值(EVA)和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RAROC)指标对各部门、分行和各项业务的评价,既考察了其盈利能力,又充分考虑了该盈利能力背后承担的风险。城市商业银行作为股份制金融企业引入经济增加值和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不仅是自身发展需要,也是金融开放和市场竞争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城市商业银行节约化经营,提高资本使用效率的意识。平衡收益和风险,是产品定价的依据,是城市商业银行经营战略定位选择的目标。可以引导分支机构大力发展高回报率业务和中间业务,弱化信贷扩张的冲动,在降低风险的同时提高回报率水平,促进长期效益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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