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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运行
2016年12月28日,贵州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作为全国首个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该系统整合汇聚贵州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实时音视频数据,通过建立多维度分析模型,还原并捕捉陪标、围标、串标等违规痕迹,让交易过程更透明。来自全国的25110个投标企业、2359个机构、3678个委托人、4469个竞买人活跃在贵州各级交易平台,日均交易额达7亿余元。
“贵州”手机APP正式开通
2016年12月28日,贵州省手机正式开通,“互联网+”再添新成员。“贵州”手机APP,包含注册、登录、须知、政策法规、投诉、人民建议征集、查询和满意度评价等功能模块,覆盖全省市(州)、各县(市、区)工作机构和全省各类经济开发区以及管委会工作机构,群众可以按问题属地直接向所在地提出投诉请求,真正开启阳光全覆盖模式。
杭瑞高速北盘江大桥正式通车
横跨云贵两省的北盘江大桥2016年12月29日正式通车,云南与贵州之间又一条高速公路实现贯通。
北盘江大桥是杭瑞高速毕都段的控制性工程,横跨贵州省六盘水市都格镇和云南省宣威市普立乡腊龙村交界处的北盘江,由云贵两省合作共建。全长1341.4米,桥面到谷底垂直高度565米,为目前世界第一高桥。该大桥的建成,标志着以东部杭州为起点,贯穿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贵州至云南瑞丽口岸全程3404公里的杭瑞高速(G56)在贵州境内的路段全线贯通。大桥通车后,云南宣威城区至贵州六盘水的车程将从5小时左右缩短为1小时左右。
2017年贵州省扶贫开发工作计划出台
2017年1月8日,贵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省委、省政府计划2017年减少贫困人口100万人以上,并按照国定标准实现20个贫困县摘帽、2300个贫困村退出、90个贫困乡(镇)按省定标准摘帽,全省66个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
2017年,贵州省将以重点区域、重点群体为目标,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聚合资源、改进方法、突出重点、集中攻坚。
贵州旅游2017年_局飘红
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贵州省共接待国内外游客853.79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52.39亿元,与2016年元旦小长假相比分别增长30.94%和36.11%。元旦期间,贵州各地打出“山地公园+冬季旅游”组合拳,推出山地滑雪、温泉养生、乡村体验等新业态,满足游客山地户外休闲和康体养生度假新需求。
贵州成立勘研中心发展天然气产业
为推动天然气产业发展,优化能源供给结构,贵州省2016年12月30日成立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并由贵州天然气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成立100亿元的天然气发展基金。中心将以科技成果转化、专利技术应用、工程技术研究等为主要任务,重点解决贵州省天然气勘探开发利用中高效钻井与完井、多薄储层改造、多储层合采等难题。
2017年1月1日起,《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自贵州建省以来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条例,对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等违法行为,最高处以50万元罚款。
《条例》突出水资源保护改革创新,实现“三个全国率先”:率先在地方性法规中提出全面推行河长制;率先在地方性法规中要求提高中水回用率;率先要求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河流的合理流量、湖泊水库的合理水位。
贵州首批普通高中名校长出炉
2017年1月3日,贵州省教育厅公布首批贵州省名校长,来自贵州省各个市州的25人被列入其中。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名校长培养计划”的通知》,“名校长培养计划”人选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目前已完成培养培训研修的全部内容。经各级教育局、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省教师发展与质量监测中心考核,省教育厅审核通过,认定贵阳二中段丽英等25人为贵州省名校长。
水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是人类和一切生物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地球的储水量是很丰富的,共有14.5亿立方千米之多,但是,可供人类直接利用的淡水资源却是十分的有限。首先,海水又咸又苦,不能饮用,不能浇地,也难以用于工业。其次,地球的淡水资源仅占其总水量的2.5%,而在这极少的淡水资源中,又有70%以上被冻结在南极和北极的冰盖中,加上难以利用的高山冰川和永冻积雪,有87%的淡水资源难以利用。人类真正能够利用的淡水资源是江河湖泊和地下水中的一部分,约占地球总水量的O.26%。全球淡水资源不仅短缺而且地区分布极不平衡。
二、江西省水资源基本情况
我省位于长江中下游南岸,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其中,山地面积占36%、丘陵占42%、平原岗地占12%、水域占10%。省境周边三面环山,中部丘陵、盆地相间,北部开阔,整个地势南高北低,周边高中间低,构成一个以鄱阳湖平原为底部的不对称盆地。全省共有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3 771条,其中,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451条。主要河流有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水等五大河流,均汇入鄱阳湖,经湖口注入长江,形成完整的鄱阳湖水系,湖口站以上集雨面积为16.2万平方公里,其中,境内面积15.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94%。境内除鄱阳湖水系外,还有北部69条小河流直接汇入长江,西部、南部还有150条小河流汇入洞庭湖水系和珠江水系。
我省多年平均降水量约1 638毫米,但时空分布不均,差异较大。在空间分布上:北部大于南部,东部大于西部,省境周边山区多于中部盆地,各地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 400~1 900毫米。在时间分布上:4~6月是全省降水最集中的季节,约占全年降水量的50%,而7~9月降水量偏少,约占全年的20%左右。
我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 565亿立方米,仅次于、四川、广东、云南、广西和湖南省,居全国第七位,人均拥有水资源量3 700立方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 300立方米)。全省水电蕴藏量680万千瓦,可开发量610万千瓦。
2008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 335.71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800.1毫米。地下水资源量370.26亿立方米,大部分与地表水重复,不重复量仅20.45亿立方米。总水资源量1 356.16亿立方米。
2008年全省人均拥有水资源量3 756立方米,人均用水量532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361立方米,比2007年减少14.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17立方米(含火电),比2007年减少14.9%。
2008年,根据6个水资源二级区40条河流149个监测断面的水质资料,对我省5 831公里的河流水质状况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全省全年优于Ⅲ类水占70.7%,Ⅲ类水占17.2%,劣于Ⅲ类水占12.1%。鄱阳湖水系全年优于Ⅲ类水占72.8%,Ⅲ类水占17.7%,劣于Ⅲ类水占9.5%;2008年全省共评价200个水功能区,较上年增加13个,达标174个,达标率87.0%。整体上看,2007、2008年的江河湖库、特别是鄱阳湖的水质状况较之前有了一定的好转。但2009年部分河段由于受严重干旱,出现历史最低水位的影响,水质情况出现了恶化。面临这严峻的水资源形势,我们应该如何去保护水资源呢?
三、江西省水资源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国家在2009年明确提出要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在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水利部治水新思路的指导下,水资源管理越来越规范和细致已成为我省水利工作的重点之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像水量分配等一些工作还走在了全国前列。与此同时江西省水利部门加强了向人大、政协的汇报和沟通,各级人大、政协涉及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的建议、提案议案逐年增多,充分说明有关部门和社会民众对水资源相关问题及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但水资源管理毕竟是一项较新的工作,基础比较薄弱,从目前来看主要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水资源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虽然我省的水资源总量相对丰沛,人均水资源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由于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来水与用水时间错位,加之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省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已经凸显,很多地区都出现了资源性缺水、工程性缺水、水质性缺水问题。
二是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意识还有待加强。一些地区不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盲目发展,甚至以过度消耗水资源、牺牲水环境换取经济增长,上马了一批高污染、高耗能的工业企业。民众的水资源节约意识还比较淡薄,认为我省水资源丰富、取之不尽的片面观念仍然普遍存在。
三是经济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粗放,单位产品(服务)耗用水量高,用水效率和效益较低。我省2008年的万元GDP用水量361平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17立方米,虽然每年都有明显的下降,但仍然远远高于2008年全国万元GDP用水量193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08立方米的指标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很大,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山东2008年的万元GDP用水量分别为30、34、87、127、91、180、70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24、11、138、80、59、139、15立方米。即使与中部其它省相比也是偏高的。湖北、湖南、安徽、河南、山西2008年万元GDP用水量分别为239、287、298、119、81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224、192、245、54、34立方米。
四是水资源的配套法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特别是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法规缺少可操作性。从我省来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五是水资源管理不够严格,基础薄弱。取水许可把关不严,各地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工业园区建设中政府干预、地方保护较多,只重视优化投资环境,忽视了依法行政,以致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而且审批水量随意性大,缺乏科学性。水资源论证不够规范,很多建设项目未进行水资源论证便立项建设。计划用水、节水等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市、县级水资源管理机构不全、人员不够、设施不齐、经费不足的情况普遍存在。
六是水资源管理尚未建立长效投入机制,缺乏专项经费渠道,目前征收的水资源费又远远满足不了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还是我省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偏低:工业取水地表水0.015元/立方米,地下水O.025元/米;生活取水地表水0.01元/立方米,地下水0.015元/立方米,排在全国倒数第一。广东省在09年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后城乡生活取用水和生产经营取用(地表)水水资源费标准都达到了0.12元/立方米;山东省分三类区域实行不同的水资源费最低限制标准:聊城市从地表取水为0.2元/立方米,从地下取水为0.45元/立方米,是全省最低的。而最高的济南市从地表取水为0.6元/立方米,从地下取水为1.8元/立方米。相比之下,我省偏低的征收标准难以充分发挥水资源费在水资源优化配置、节约利用和有效保护等方面的经济杠杆作用。
七是水务一体化改革还不到位,水务产业化与市场化发育缓慢。我省目前只有萍乡市和即将挂牌成立水务局的南昌、新余市已经或即将实现辖区内的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而大部分地区的水务体制改革进展还比较缓慢,很多已挂牌的水务局也是有名无实。水务管理体制不顺直接制约了水资源的科学、合理、高效利用,影响到全省城乡统筹发展。
四、保护水资源的主要对策
一是加强立法工作,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争取尽快出台《江西省水资源保护条例》、《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江西省节约用水条例》,为我省特别是五河源头和鄱阳湖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提供更加明确和更具操作性的法律依据。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和水资源忧患意识。水资源管理绝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要充分利用好每年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以及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机会,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公报、简报等媒介的作用,加大水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改变以往认为我省水资源丰富、取之不尽的片面观念,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提高全社会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自觉性。
三是加快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真正为鄱阳湖保持住“一湖清水”。虽然鄱阳湖水资源丰富,但是由于时空分配极不均匀,湖区水位变幅较大,由此造成了鄱阳湖湖区水生态、水环境和饮用水方面出现诸多问题。不仅影响到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也影响到鄱阳湖湖区乃至整个江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设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将会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乃至整个长江中下游地区丰富稳定的淡水资源,为湖区生态安全、用水安全民粮食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打造成一个生态环境好、经济发展快、人水和谐和现代经济区。
四是增加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投入,努力开拓水资源保护工作的资金渠道。针对我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偏低的问题,上调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同时,争取将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投入纳入财政专项经费预算,为水资源保护筹集更多的资金。
五是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全面启动省级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联合省发改委启动全省“十二五”节水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行业用水定额的编制和修订,严格定额管理,水用少了,污染也相对小了,从而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云南省是一个水资源总量相对丰富的省份,居全国第三位,仅次于西藏和四川,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7。但由于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低等原因,导致局部地区水资源短缺,水旱灾害频繁。近年来,云南地区的水资源短缺问题日趋突出,制约了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的发展,所以找到有效的措施来支持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可谓迫在眉睫。
一、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水资源利用的现状及问题
1.云南省水资源量有所下降
近年来,云南省水资源量有所下降,旱灾不断。据2012年云南省水资源公报显示,2012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1090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 177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少15%,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流域年降水量分别比常年偏少18%、11%、15%、16%、15%和7%。2012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 690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441毫米,比常年偏少24%。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流域年地表水资源量分别比常年偏少29%、32%、25%、23%、22%和8%。2012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583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少24%。地下水径流模数15万立方米/平方千米。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流域年地下水资源量分别比常年偏少28%、35%、25%、24%、24%和8%[1]。水资源总量的减少加剧了农业用水的困难程度。
2.农业有效灌溉面积少,水利化程度低
农业用水在云南省生产用水中占有很大比例,约77%,然而在发展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导致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较少,只有24.27万公顷,人均灌溉面积只有0.015公顷,受旱程度较大[2]。除此之外,农业水利化程度较低也是制约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瓶颈。虽然云南省水利建设事业经历了3次大规模建设,蓄水能力有所加强并形成一套相对完善的节水灌溉技术体系,但总体水利化程度较低,仍不到10%,支撑力量有限。
3.水质污染严重
云南省9大高原湖泊中,有5个是劣V类水质,湖泊水质不断恶化,富营养化,水面萎缩,淤积严重。预计到2015年,云南省的湖泊水面将减少20%[3]。水质污染破坏了水资源应有的使用功能,使有效水资源量减少,“有水不能用”的严峻事实更加重了农业用水供需矛盾。
4.农业用水管理机制混乱
云南省水资源的管理现状是多头管理。多部门管理体制与水资源的统一性之间矛盾突出,并随着市场经济利益的驱动日益暴露出来,多部门各自为政,掠夺式的开发利用水资源,水资源保护责任相互推诿等问题接连不断,效益低下。
5.工业化与城市化对农业水资源的冲击较大
随着人口的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社会工农业的持续发展,工农业用水和城乡生活用水的大幅增长已是不争的事实,而开源工程建设受到资金、技术、环境等因素的限制,使其发展与需水增长同步存在着较大困难,作为用水大户的农业水资源,必将进一步受到生活及工业用水的巨大冲击。
二、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水资源利用出现问题的原因
1.云南省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
一方面,云南省水资源空间分布极不均匀:南多北少,西多东少,深谷多,平坝少。加之云南省岩溶分布众多,降雨径流量大部分或全部下渗至百米或千米以下的深度,不能被截获使用,导致占全省6%的盆地(农业主产区)水资源贫乏,供需矛盾突出。另一方面,云南省水资源时间分布极不均匀:年中、年际降水分配差别大,干湿季分明,湿季降雨量占全年的 85%左右,干季降雨量仅为全年降雨量的15%,在急需用水(农业用水约占全年灌溉用水量的70%~80%)的干季,较长时间的连续无降雨现象,很容易造成旱灾。
2.云南省节水灌溉技术水平低、效率低
云南省的农业节水技术水平尚处于较低层次,大多地方还普遍存在漫灌等落后的灌溉方式,而传统落后的漫灌、跑马水有效用水率仅为32%左右,灌溉用水量大大超过了作物的需水量,造成严重的水资源浪费,导致灌溉水利用率极低。
3.生态环境恶化,水污染严重
云南省在“三废”治理整顿措施上严重滞后,河流水质污染、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不断加剧,水体功能受到损害或破坏,有效水资源量不断减少。加之云南省对环境保护力度不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水源涵养能力减弱,从而加重了农业用水危机。
4.农业用水管理机制混乱,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云南省颁布实施了《云南省水文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云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还制定了《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云南省曲靖独木水库保护条例》等河、湖、水库保护的地方性法规[4]。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执行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全社会保护水资源的强大舆论氛围和自觉行动,也没有做到有法必依,从而没有发挥出法律的强大威力。加之这些法律法规仍存在相互冲突、相互矛盾的地方,导致水资源管理权属不清、管理混乱,削弱了水资源管理力度。
三、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措施
1.大力推广节水农业模式和节水灌溉技术
一方面,大力推广坡改梯模式、以集雨工程为重点的高效节水补灌技术模式、混凝土“U”型槽节水防渗设施建设技术模式、高位蓄水PE等距离布局自流浇灌技术模式、山区玻璃钢水窖PE管节水灌溉技术模式、喷灌、滴灌、微喷节水灌溉技术模式六大节水农业模式和以小沟、小塘、小池、小窖、小提水站结合旱坡地改造的“五小一改”旱作农业模式,以解决耕地的土壤蓄水和缺水期用水问题[5]。另一方面,大力推广渠道防渗(可以加大纵比降、缩小断面,减少占地面积,降低成本,防止输水渠道周围土壤的盐渍化)、喷灌(灌水均匀,少占耕地,节省人力,对地形、土壤的适应性强)、滴灌(水资源利用率相当高,灌溉均匀,节能又省工,可用在某些特定的作物(比如说茶叶、花卉等)灌溉上)、低压管道灌溉(节水性能好,管理方便,不受地形影响,对于地形平坦和地块起伏变化大的田地灌溉均适用)等节水灌溉技术,以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
2.积极开展水利建设,增强储水能力
大力兴修水利,修建小水池(窖)、截流沟等集雨和灌溉设施,增加水资源存量,减少流量,实现水资源总量的提高,以备不时之需。在干旱季节可以适当改变农业用水紧张的现状,扩大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效率,最终提高农作物产量。
3.不断优化高原作物品种和种植结构
一方面通过对农作物的遗传改良培育抗旱节水新品种、新类型,以适应干旱条件。另一方面根据降雨时空分布特征,地下水资源、水利工程现状,合理调整农作物布局,增加需水与降水耦合性好的作物和耐旱、水分利用率高的作物品种,以充分利用当地水资源;调整播期,使作物生育期耗水与降水相耦合,提高作物对降水的有效利用;调整作物熟制,使之与水分条件相适宜,避免干旱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根据云南省的实际情况,在发展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时加大对咖啡、烤烟、茶叶、橡胶等用水率相对较高的经济作物的种植比例。
4.保护水源并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
云南省地表水资源丰富,要想充分发挥出水资源带给我们的福利就必须从源头上杜绝水污染,对污染进行综合治理,以免影响中下游用水安全和效率。云南省地下水资源也非常丰富,而其开发利用却远远不足,所以我们可以聘请专家就云南地下水资源分布及可利用状况进行研究分析,做出科学评估,并在他们的指导下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发和利用地下水资源,提高地下水资源利用率,以缓解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过程中的用水危机问题。
5.积极推进农业用水的法制建设
在总结过去农业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和制定以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为基础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政策、法规和制度,不断纠正矛盾偏差,提高各级主管部门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能力,不断强化人们用水的法律意识和水利法制观念。例如我们可以通过规范农业用水许可证管理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来激励人们节约用水。
关键词:水源地保护;探究
Abstract:nowadays the global freshwater resources is very scarce, leaving individual countries are studying various measures of protection and security to protect water sources. We all know that developed countries (such as the United States, and Japan) has a wealth of experience and technological advantages in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area. China, as a developing country, it has been a very significant and urgent issues at the water issue. While we reflect on ourselves and take measures, more need to learn from the advanced technologies and practices from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This comprehensive account of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water protection legislation, the status of management system of protection, water protection-building research and progress in implementation. The main purpose of the article is to explore our water conservation efforts, and present some substantive recommendations on its implementation.Key words: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Exploration
中图分类号:S27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 言
水是生命之本,人类的生产和生活都离不开水。随着当代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业、农业对于水的需求正在与日俱增。然而,世界上的很多国家和地区忽视了对水源地的保护以及有效的利用,所以导致出现了很大面积的水荒、旱灾。为了保证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对水源地、水质与周围环境的保护责无旁贷。
1 国外相关研究与实施进展
1.1 水源地保护立法
大多数发达国家一般都具有较完备的水源地保护法律体系。德国作为世界上最早建立水源地的国家,前后制定了《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条例》 、《水库水水源保护区条例》等。对于水源地保护立法,其中一些国家(如德国)没有河流水水源保护条例,而一些国家除了国家立法外,地方也针对各自水源地情况制订出水源保护法规(比如美国纽约的“纽约水源地备忘录”)。
1.2 国外水源地保护管理体制
发达国家的地表饮用水源管理,有机地结合了流域管理、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和净水处理三方面的,目前较为成功的例子就是美国流域计划管理机构。在2000年,欧盟制定了《水资源管理框架指导方针》,其中提出了基于流域管理的水资源政策。与此同时,美国的清洁水法也摒弃了从前的从项目到项目、污染到污染的管理模式,而采用具有整体性、基于流域的新型管理模式。英国和法国建立的管理体制是以流域为单位的跨辖区,而德国为了跨辖区的水资源管理设立了专门的机构。总而言之,对流域的水量、水质以及水利等方面的管理都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权力是这三个国家的水资源管理机构的一个共同特点。
1.3 国外水源地保护现状
如今,世界各地各国对于水源地保护大部分都采用分级、分区的制度。德国一般性的都是把取水口所在流域的全区设为为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最少要包括2部分;而水源保护区的内部同时也要分等级划出2至3个分区来保护保护。对于水源保护区面积的确定,我们要系统分析水质保护和经济发展两者的关系,加入两者不能兼顾,我们应当把饮用水水源保护放在首位。
在污染物控制方面,发达国家一方面很注意控制点源污染,一方面也很重视控制面源污染。美国的“最佳管理措施”在面源污染的管理和控制方面是最具有代表性,美国国家环保局和各州政府的相应机构都有“最佳管理措施”实施细则和办法,提倡运用非生物工程、生物工程措施削减非点源,并在部分工程措施设计标准、效果评价和经济效益分析方面也有一定的发展。
2 国内水源地保护现状及问题
2.1 水源地保护立法情况
我们国家对于水源地保护有如下一些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
我们国家在水源地保护立法方面和国外相比,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缺乏一定的体系、可操作性很差,例如,现在的法律规定了水源保护区内排污总量应当减少,但是缺乏了削减排污量的实际性实施条款。我国饮用水源保护法律制度对于各种禁止、限制性规定非常多,而对于鼓励性规定非常少。因此,我国对相应的法律制度予以因预以修正,因为其不能调动群众的积极性,非常不利于水源地的保护。
2.2 水源地保护管理体制
由于我国水源地保护涉及到水利、环保等纵多部门,所以很难制定出统一、规范、配套的管理法规和政策。而现今我国饮用水大多来自地表水(如湖泊、河流),水源地的保护必须以流域整体的综合性防治与规划为基础,所以说政府在水资源保护方面的多部门管理模式十分不利于水资源的合理分配。
我国实行流域管理制度一般只是水量管理,很少涉及水质方面的管理。在流域管理上主要存在这如下两个问题:一是地方保护严重,因而水资源实际上无法真正实现流域统一管理,二是流域机构没有独立的管理职责,缺乏权力。
与国外相比,我国群众参与的水源地保护行动非常不足,这主要是由于传统政治经济体制的负面影响、公众环境保护相关知识认识不足、公众经济基础薄弱以及参与机制的缺陷,为此,我国出台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办法》等。
在审议中,委员们认为,该条例施行两年多来,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依法加大对矿产资源和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特别是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行规划管理、对独立选矿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许可证制度、优势矿产设立保护区以及实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等方面具有突出特色,在全国首创,得到国务院矿产资源治理整顿督察组的肯定。同时,委员们也直言不讳地指出了该条例在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各地宣传贯彻条例虽然有一定的声势和力度,但大多局限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本系统内,对一些小矿山、私营矿山业主影响力有限;二是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获取短期经济效益的掠夺式开采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三是露天开采破坏植被严重,破坏和占用土地问题突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四是与条例配套实施的政府规章出台工作进展缓慢。
根据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和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委员们提出了如下建议:
――进一步深入开展贯彻实施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薄弱环节的工作力度,特别是要把广大矿山企业经营者,尤其是私营个体矿山经营者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教育他们自觉遵守条例。同时,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继续采取严格措施,严把矿山企业开采资格审查关。坚持标准,严格管理,严厉查处那些不具有矿山开采资格,没有合法手续,没有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的开采行为,或虽有合法手续却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采取掠夺式开采的各类矿山企业,并追究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与此同时,要更新观念,彻底摒弃“有水快流”思想,加强对矿山开采的科学论证工作,进一步提高矿山开采准入标准。
――进一步强化采矿权管理中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继续坚持“规模整治、综合开发、扩大限采区和禁采区、设立保护区”的方针,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在继续开展对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同时,根据规划确定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完善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对新办矿山企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制约;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矿山年度检查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生产矿山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约束。
――在积极争取国家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的同时,省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也要加大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投入。省、市(州)两级政府在已有投入的基础上,应积极创造条件设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专项资金,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与国家投入的资金相匹配,以更快地推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创建更多的“国家矿山公园”。
――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勘查投入力度,变矿产资源的潜在优势为现实的经济优势。吉林省的成矿条件好,找矿潜力大,但地质勘查投入不足,勘查程度不深。应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的“拥有探矿权则采矿权优先”原则,设立专项勘查资金,加大对油母页岩、矿泉水、陶粒页岩、火山渣等省内优势矿产和煤炭、铁、油气、金、铜、镍、钼等紧缺、热点矿种的地质勘查投入,进一步摸清家底,通过合理有效开发利用,使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以缓解全省资源供需紧张局面。
――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是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非金属矿山的综合整治力度。对象白山砟子煤矿(西煤山矿区)、集安鸿源硼业有限公司、梨树硅灰石矿业公司、梨树县公路碎石场那样严重违反条例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企业,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整治。
――要按照中央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调动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建材监管部门、科研部门和矿山企业的积极性,加快对矿山废弃物如煤矸石、硼泥、尾矿石、低品位矿石、矿渣的综合开发利用研究。这样既可以变废为宝,解决吉林省局部地区工程建设材料短缺问题,推动新型建材业发展,也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全省煤炭、铁矿石等矿产资源不足问题,同时还能化害为利,解决矿山废弃物堆放污染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