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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产减值;会计准则;计提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制度改革,我国的会计制度也在发生不断的改革,其中,资产减值准则是我国会计制度变革中不可分割的部分。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对资产减值准则方面进行了完善、规范,之后陆续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政策法规,基本上形成了我国资产减值准则的建立。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关于资产减值的会计理论在学界还存在诸多分歧和争论,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因此,我国的资产减值准则还有很多问题。
二、我国资产减值准则概述
1.我国资产减值准则发展。1992年我国财政部颁布了《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对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的坏账准备进行了规范。同年7月,在《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和合资企业对应收账款坏账采用备抵法进行相关的核算,允许在会计期末对短缺损失提取存货变现损失准备。1998年,财政部颁发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2000年,财政部在《企业会计制度》中重新对资产进行了界定,并首次增加了资产减值的概念,是我国会计准则规范的重大事件。之后又陆续对有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资产的减值相关问题进行了修订和规范。2006年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我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事宜进行了系统和全面的规范,是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2.我国资产减值准则对减值确认、计量和披露的规范。我国在资产减值确认方面遵循的是国际惯例,只要在会计当期可回收的资产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时就要对减值予以确认,并不再对其可能性进行评估。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资产进行核查,并判断资产是否有发生减值的可能性。我国规定企业在对资产减值进行计量时采用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标准。可收回金额应当是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二者之间较高者。我国在资产减值准则中要求企业必须披露的信息包括:(1)当期确认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2)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3)提供分部报告信息的,应当披露每个报告分部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对于重大资产减值,应当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披露采取的资产减值确认方法和资产减值的原因、金额。
3.我国资产减值准则中存在的问题。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涉及内容多、细节广,本身就很复杂,不同的确认方法又有多种核算方法可供选择,而且没有哪种方法是完美的,再加之我国会计从业人员职业判断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缺乏,致使我国资产减值准则中存在一些问题。减值准则存在一些不够全面和精确的规则,比如《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一律作为费用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而如果企业管理层认为资产的账面价值需要从新估计并付诸了行动时候,就不能按照规定中的方法进行处理,但《企业会计制度》中却没有对其的处理方法进行规定。还有企业滥用谨慎性原则,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过多提取或者过少提取都未在准则中详细规定。
三、关于改进我国资产减值准则的对策建议
我国在资产减值的计量方面有待改进,在制定准则方面往往是采用国际惯例的一部分,而剩余部分则自行制定,这就使得准则很可能在先天上就存在漏洞。我国在制定准则方面应该尽量遵循国际惯例。
我国虽然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提出了资产组的概念,但是在资产减值的过程中始终是以资产为基础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的。但在实际中,企业在购买资产时往往打包购买,比如说购买了整个厂房,包括了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并对土地进行了改良、对建筑物和设备进行了必要的维修等等一些列资产。对于这样一个相对独立的资产组根据配比原则必然会产生与之相对的收入,因此,至少在资产使用的状况下对应该对整个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减值而不是仅仅针对某项资产。当然,目前在我国应用资产组来进行减值存在一些客观困难,如落后的内部控制制度不足以提供一套高水平的现金管理方案,财务成本往往超过其收益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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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许仁龙.从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谈资产减值准备制度的改进[J].西部财会.2003(9)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对会计政策的定义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政策变更即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会计政策变更按变更是否自愿可以分为自发性变更和强制性变更,前者指企业不受外来干预而自愿作出的变更,如影响损益,应直接调整期初收益,但不需要重编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后者指根据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被强制作出的变更,会计处理方法采用追溯调整法。本文就这两种会计政策变更分析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真正动机。
一、自发性会计政策变更
自发性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不受外来干预而自愿作出的变更。在自发性会计政策变更下,上市公司主要采用的变更方法有变更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变更投资收益核算方法、变更坏帐准备计提方法和变更存贷计价方法等。
1.变更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加速折旧法是指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在固定资产使用早期提得较多,在使用后期提较少,以使固定资产的大部分成本在使用年限中尽快得到补偿。而直线法是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分摊标准来计算折旧费用,各期折旧额相等。变更折旧方法主要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早期,折旧方法由加速折旧法改为直线法,这种变更会导致固定资产折旧率的下降,折旧费用降低,利润相应增加。例hntz公司从1995年起固定资产折旧由加速折旧法改为直线法,折旧方法变更后,年折旧率综合下降3%,税前利润增加了约966万元。该公司主营业务是制造电冰箱,电冰箱的升级换代较快,电冰箱生产线使用加速折旧法可以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情况。因此折旧方法变更的动机显然不是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此外,注册会计师的保留意见称:1995年退回2400万元销售收入未在当年入帐,虚增销售利润265万元。以上两项虚增利润之和1231万元,略大于当年利润总额1214万元。也就是说,hntz公司若在1995年不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并且将退回销售额按会计制度规定入帐的话,公司1995年已经亏损,至1997年已连续三年亏损,按《公司法》规定早该暂停交易。由于该公司属制造业,制造业的资产构成中,固定资产比重较高,折旧费用在营业成本中占据重要地位,因此降低折旧率对利润的影响较大。
此外,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属会计估计变更)同样会导致当期和以后各期固定资产折旧率的下降以及利润的相应增加。一般而言,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对提升以后各期利润的影响较为持久。例如sngf公司1996年起,将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由20年改为40年,将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由10年改为20年,将运输工具的折旧年限由5年改为10年。由于资料有限,我们无法判断上述折旧年限的变更是否合理,但原先估计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与变更后的使用年限竟然相差一倍,原来应提取的折旧额相应减少50%,这50%即成为虚增利润,不能不令人吃惊。根据注册会计师的保留意见,该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使当期利润增加了1067万元,而该公司当期利润总额为10247万元,虚增利润占利润总额的10.4%,该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中净资产收益率为10.7%,若剔除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变更而增加的利润,公司当期的净资产权收益率将下降至10%以下而失去配股资格。显然该公司采用了变更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方法,人为提高公司业绩,从而使公司享有配股资格。但由于广大投资者不完全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可能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最终蒙受经济上的损失。
2.变更投资收益核算方法。根据1993年我国会计制度的规定,当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小于被投资企业全部股份的25%(98年已改为20%)时,适合采用成本法记帐。当等于或超过25%时,适合采用权益法记帐。当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占被投资企业全部股份由原来25%以下变为超过25%时,会计核算方法应由成本法记帐改为权益法记帐,这种变更使同样能使上市公司的利润由此增加。例fhyz公司1996年起,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对7家全资子公司长期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由于长期投资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当期增加投资收益19万元,当期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0.08%,若不发生上述变更,则该公司1996年净资产收益率为9.99%,变更的数目不大,变更的影响却不小。长期投资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对当期利润和以后各期利润产生了积极影响。该公司1997年净资产收益率10.41%,1998年净资产收益率10.05%,会计方法变更产生的投资收益对公司连续三年净资产收益率保持在10%以上,从而为公司具备配股资格作出了贡献。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长期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本来无懈无击,只是该制度1993年就已开始实施,fhyz公司直到1996年才改按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似乎很难说会计政策变更与当年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08%只是一种巧合。
由于成本法是以股票投资的实际投入金额作为核算依据,“长期投资-股票投资”科目始终反映股票投资的实际成本,即无论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如何,净资产是否增减,投资企业均不改变股票投资帐面价值。而采用权益法时“长期投资-股票投资”科目始终反映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股东权益中所占的份额,即投资额要随着被投资企业股东权益的每一增减变动而作相应的调整。使长期股票投资的帐面价值始终反映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股东权益中所占有的实际份额,被投资企业获得净收益必然导致股东权益增加。因此,将长期投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当被投资企业赢利时,能增加投资企业当期利润。这种变更使投资企业即使红利分文未得,也可以根据被投资企业当期盈利,按照投资企业占被投资企业股东权益的份额计算投资收益,计人投资企业当期利润总额。而税法则概括据投资企业是否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红利以及红利的多少来征税的。因此,在被股资企业赢利的情况下,将长期投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一方面可以增加当期利润总额;另一方面可无须为这些增加的利润缴纳所得税,会计方法变更对当期利润总额有影响,但是对现金流量却无影响。
3.其它会计政策变更方法。其他变更会计政策方法,如变更坏帐处理方法和变更存货计价方法,同样能使当期的利润有所增加。
①变更坏帐处理方法。坏帐损失的核算方法有直接核销法和备抵法两种。直接核销法是在某项应收帐款被确认确实无法收回时直接计人当期损益;备抵法则是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定期对可能发生的坏帐作出估计,计提坏帐准备,坏帐确实发生时由坏帐准备冲减,不影响当期损益。坏帐核算方法由备抵法改为直接核销法,将虚计应收帐款价值,增加企业的利润。例如stzc公司1996年起不再计提应收帐款坏帐准备,用直接核销法将发生的坏帐计人当期管理费用,该公司没有披露坏帐处理方法变更对当期利润的影响。并宣称变更理由是公司经营跨行业较多,各行业提取坏帐准备的比例各不相同,已不能从汇总的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应收帐款与坏帐准备的比例关系。众所周知,由于各行业经营性质不同,坏帐风险亦不相同,故各行业提取坏帐准备的比例各不相同本属正常。至于不能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应收帐款与坏帐准备的比例关系并不影响报表使用者对坏帐风险的判断,所以变更理由不符合逻辑。在应收帐款较高的情况下,不计提坏帐准备,反而使当期利润失去真实性和有用性。但这种变更使得收入与费用不相配比,坏帐损失的确认期间同相应的赊销收入确认期间不相一致,而且由于直接核销法不计提坏帐准备,应收帐款在资产负债表上是按照全帐面价值而不是预期可变现净值列示,因此这种变更能使本期的利润有所增加。
②变更存货计价方法。上市公司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个别认定法、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进行核算。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存货发出成本的核算由加权平均法改为先进先出法有高估本期利润的效果。例如nysy公司1996年年报披露存货发出成本的核算使用加权平均法,1997年年报披露则使用先进先出法,这种变更无疑虚增了变更当期的利润。该公司1997年年报称:1997年年末存货数比1996年下降39.15%,主要转出1997年竣工销售的往年房产开发项目的成本。据分析1997年年末存货比1996年年末减少了5263万元,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减少4884万元,减幅达47.43%,nysy公司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当期实现扭亏。当物价持续上涨时,存货计价采用先进先出法能减少企业存货发出的成本,增加利润;采用后进先出法则能减少当期利润;加权平均法则是先进先出法与后进先出法的折中。因此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将存货的计价方法由加权平均法改为先进先出法,具有提高期末存货成本,从而达到虚增本期利润的效果。
二、强制性会计政策变更
强制性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被强制作出的变更。为了使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财政部于1999年底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补充规定,要求a股公司和境外公司一样,必须提取坏帐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同时将计提坏帐准备的范围扩大到其他应收款。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将公司年末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才计提跌价准备。年末当公司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成本时,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而对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要求更严,其规定是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见的未来不可能恢复时,才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补充规定的出台,是要求上市公司通过计提资产损失准备进行“挤压水份”的合理处理,来与国际会计政策接轨。但是,1999年年报披露结果表明,四项准备的计提,不仅没有像他们原来预料的使公司当年业绩受损,反而成为1999年利润增长的来源。这些增长的利润主要是通过采用追溯调整法来实现的。例abc公司按已确定的坏帐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1999年公司应计提1000万元坏帐准备,而按同样的方法和比例,该公司1998年应计提2000万元坏帐准备。这表明,该公司1998年的应收款项年末余额或帐龄长的应收款项比1999年的要多。换句话说,该公司1999年应收款项或者所有减少,或者帐龄长的应收款项被追回来不少(因为帐龄长的应收款项的坏帐准备相应较多)。这两种情况都说明公司的应收款项状况大大好转,既然公司1998年坏帐准备已提了2000万元,而1999年应收款项减少(减少意味着追回)或帐龄下降(意味着帐龄长的被追回),1998年多提的坏帐准备当然应该在1999年作为利润回冲进来。这样公司1999年虽然提了1000万元坏帐准备,但利润却增加了1000万元。同样的道理也存在于其他三项计提中。由此可知,四项计提政策执行后,上市公司所受损失会通过追溯调整法在往年分摊,并不是全部累计到1999年。而一些上市公司利用追溯调整法,故意把损失分摊到往年,到1999年再冲回一部分原先分摊的损失,以此来增加1999年的利润。另外“估计”也并非易事,根据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将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按照帐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提取。存货和投资的可变现值,以及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都属于会计估计的范畴,都只是基于某种可能性而作出的估计,含有不确定性。另外,多数公司存货种类多、数量大、逐项认定存货的可变现值并非易事。又如长期股权投资未经严谨评估也难作定论,加之要追溯调整,还要求对过去某个时点上存货或投资的价值作出估计,这似乎难度更大。既然准确估计的难度比较大,且不确定因素比较多,在估计的过程中,就为人为的调节利润创造了空间。
总之,四项准备的计提给上市公司提供了一定的盈余管理空间,通过追溯调整法来调减以前年度的收益,增加公司净利润和净资产,从而影响到该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一般来说其影响结果会使该指标“走高”。
会计政策变更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用性。会计政策变更的披露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更恰当地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但从以上分析显示: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结果均导致当期利润增加,且多对利益攸关的敏感财务指标产生微妙的影响。据此可以说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动机主要是为了操纵利润,使之达到预定目标(避免亏损使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以上),以满足政府对配股管制或者上市管制的最低要求,或者以此来粉饰公司的会计报表,净资产收益率低于且越接近10%,每股收益低于且越接近零,利用会计政策变更增加当期利润的行为就越多。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的研究成果表明,操纵会计政策是一种“低级”的利润操纵手段。因为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必须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投资者很容易发现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利润的影响,所以会计政策变更不会使公司的股价上升,董事会也会在计算经理人员与业绩挂钩的报酬时,扣除会计政策变更而增加的利润。这种“低级”的利润操纵手段在国外现在已越来越少见,为什么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巧用会计政策来包装利润”会被列为首选呢?操纵利润的手法虽然很多,但许多“高级”手法不合法。会计政策变更虽然要在会计报表中公开披露,但只要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另一种会计政策;或者根据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强制作出变更时选择有利的变更形式,其行为在法律上是无可指责的。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只是关注会计收益数据的计算是否合法,而对于合法而不合理的会计政策变更却无权从法律上进行干预。由于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上市公司所处经济环境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区别。证券市场的发展正处于初级阶段,投资者还不十分成熟,特别是对于某些财务报告的阅读还不十分全面,比较偏重于一些最常见也最重要的指标,如每股净利润、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等,而对于会计报告的其他部分特别是附注部分不十分关注。所以利润操纵行为有“中国特色”也就不足为奇,这就需要国家、社会监督机构及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会计政策虚假变更作出积极防范,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用性、可靠性、可比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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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会计制度;改革;不足与完善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6. 13. 012
[中图分类号] F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6)13- 0027- 03
1 前 言
2016年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财政部会计司已明确将于2016年全面进行会计制度新一轮的改革,并计划制定和《会计改革发展与“十三五”规划纲要》,新一轮的会计改革工作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结合我国经济下行的发展趋势,坚持制度创新,加强会计监督,建立适合我国经济新常态的全新会计制度体系。新一轮会计改革的内容主要包含完善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加强会计准则的建设和完善,完善针对企业的会计准则,加强企业管理会计体系的建设,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会计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计人才队伍的建设,加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会计理论体系的建设,深化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方式与国际标准的接轨等,旨在改变不适合我国“十三五”发展的会计制度,实现我国经济结构的顺利转型,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的会计制度改革仍然存在诸多不适合企业改革的地方,特别是对于《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制造业改革起不到较大的作用,也存在诸多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完善的地方。我们接下来通过对会计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深入的剖析,同时结合我国市场经济的现状和我国会计行业的行业特性,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能够完善我国会计制度的改革。
2 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不足
2.1 会计制度改革无法与企业改革相适应
会计制度改革中未能充分考虑各行各业的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导致会计改革不能发挥实质性的作用。第一,会计制度的改革不能满足企业多元化的发展需求。随着我国“互联网+”发展模式的不断深入,企业的生产经营策略和会计账户的设置发生了巨大变变革,财务数据更加庞大而复杂,经营方式更加多样化,而会计制度的改革未能充分考虑一些虚拟网络公司和在线交易平台的发展需求,无法与企业的发展相适应;第二,会计制度的改革没有规范不同行业会计信息的处理方式,使得投资主体无法对不同行业的会计信息进行对比分析,使得投资低效,不利于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第三,会计改革中会计核算准则的不统一,还会使得企业的外部财务监督较为困难,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要想对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就必须熟悉不同行业的各种财务制度和核算方式,加大了外部监督的难度,使得企业财务监督的效率低下。
2.2 忽视了会计信息化建设和会计综合人才的培养
会计制度改革中往往局限于会计准则、会计处理方式等方面的改革,而忽视了会计信息化的建设和会计人才队伍的培养。首先,互联网时代的来临给企业带来了庞大的、多样化的财务数据,会计改革中会计信息化建设的不足,使得各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效率低下,且严重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其次,国家设置了注册会计师这个证书以加快会计人才的培养,但是对于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获得方式上还不够科学,许多获得注册会计师的人仅仅是对考核的六个科目有一定的了解,甚至仅仅具备应试的能力,而对于会计实务方面的能力和经验相当欠缺,而大部分单位又过分的看重注册会计师这个证书,造成一些注会人员根本无法胜任复杂的会计核算;最后,国家对于会计人才的培养局限于会计核算能力、基本审计能力的培养,而忽略了统计学、风险控制、企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培养,使得会计从业人员无法应对如今多变的经济行为和发挥管理会计的职能进行财务风险的控制。
2.3 会计制度缺乏系统性和外部监督
会计制度改革过程中缺乏系统性,导致会计体系各个分支缺乏互相的牵制和促进作用,使得会计制度执行的低效,且会计制度改革的外部监督体系不够完善,具体的问题有一下几点:一是会计体系不够完善,并未纳入一些新兴的会计分支,比如针对我国网络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制度的改革并没有建立分门别类的针对020、B2B、P2P、F2C等的会计规范和会计准则,使得这些公司的会计核算缺乏相应的依据,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时可能做出不规范甚至不合理的会计处理行为;二是会计制度改革并没有强制要求企业建立内部核算制度,这就使得在企业的外部核算时缺乏参照,可能导致企业账目不清、财务数据造假等现象的发生,对于财务数据的审查缺乏系统性;三是会计改革对外部监督进行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外部监督时可能收受贿赂,编制虚假审计报表,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4 会计制度改革缺乏国际化
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与国际接轨程度较低,严重影响我国企业进行国际贸易和市场经济的完善。第一,我国现行的一些会计处理方式与国际上的会计处理方式存在差异,比如在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方面就存在较大的区别,虽然说可能符合我国市场经济的实际特点,但是仍然不利于我国企业国际间贸易的顺利开展;第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报表的编制缺乏“国际间语言”的使用,涉外经营的公司需要按照我国的会计准则和涉外经营所在地的会计准则编制不同的报表,这就使得这些涉外经营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较为复杂,核算成本上升,不利于参与国际间竞争,阻碍国际间贸易的开展。
3 完善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建议
3.1 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进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
建立与企业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会计制度改革,首先,建立全面的会计核算体系,以满足市场经济的多元化和企业改革多样化。针对我国日益盛行的“互联网+”的发展模式和线上线下的经营模式,完善网络会计体系的建设,建立不同的会计核算方式和税务处理方式,严格控制电商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确保财务信息可以反映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其次,除了差别较大的行业以外,大多数行业应该建立较为规范、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方式,对于略有区别的会计科目给与详细说明,以方面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判断,确保投资的准确和高效,促进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会计准则的统一也方便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企业的财务信息实现外部监督,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健康,促进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最后,针对我国市场经济不断下行以及企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致使企业资金链紧张的情况,应当通过对会计准则的改革,增加会计核算的灵活性,一定程度上化解企业可能面临的财务危机,维持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
3.2 强化会计信息化建设和综合会计人才的培养
首先,加强各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的建设,在各企事业单位引入由财政部统计司统一的财务处理软件,并逐步普及会计电算化,全面提升我国会计体系的运行效率,同时会计信息化建设的完成还能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提升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效率,促进整个社会的高效运转;其次,严格规范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获取资格,对于通过“6+1”考试的会计人员,还应当进行会计实务方面的考核,比如要求必须从事三个以上的会计实务项目,并且撰写会计实务的处理报告,由会计司审核通过以后,再颁发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若5年内没有完成会计实务考核的,应当重新进行理论的考试。并且对于注册会计师进行一年一次的考核,考核其对于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变化的理解,而不能像现在一样进行形式化的考核;最后,对于会计从业人员进行各个综合学科的定期培训,培养复合型的会计人才,建立复合型的会计人才队伍,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多样化和应对市场风险的不断加剧。
3.3 完善会计制度,同时加强会计制度的外部监督
完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建设,对市场经济中涉及的各个会计分支进行细化,同时加强会计制度的外部监督是我国会计制度改革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第一,完善会计准则,建立系统、完整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体系,对于020、B2B、P2P、F2C等新兴的经营模式,建立全新的会计分支来对这些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并针对这些企业不断变化的经营方式不断更新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方式,避免会计核算方式滞后导致的会计核算不够全面、准确;第二,会计制度的改革应当强制要求企业建立内部审核制度,企业必须对自身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进行每个季度的内部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交予上级会计部门,为外部审计监督提供依据和参照,在确保会计核算系统性的同时增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第三,强化会计师事务所的外部监督职能,并且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外部监督行为,建立有效的牵制机制,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和国家审计部门同时进行审计的方式,避免审计人员为谋私利编制虚假审计报表的行为出现,确保企业外部监督的实效性和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4 推进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国际化进程
推进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国际化进程,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是通过对国际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规范进行研究,重点关注与我国国际贸易最频繁的国家的会计准则,然后对我国不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会计准则进行改进和完善,并且对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我国会计准则的影响进行定期评估,比如汇率变动对于我国会计准则的影响等,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二是加强会计准则确定过程中“国际间语言”的使用,对我国的涉外贸易企业建立与贸易国统一的会计核算标准,节约这些企业会计核算的成本,增强其竞争力,同时促进我国会计制度的不断完善。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 会计信息披露 高校
会计信息披露是指单位通过披露文件,向广大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信息使用者披露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诸多对决策有用的信息,以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成为保证证券市场有效性的核心。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利益相关者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主要有:校内部的管理者、教职员工和学生;政府部门;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捐赠人及校友、学术机构等关心和支持高校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都需要了解相关的会计信息,如何全面而又有层次地披露高等学校会计信息,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高校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对高校的发展和运行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由收付实现制向修正的权责发生制过渡,那么在权责发生制视角下披露高校会计信息是我们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比较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优点:① 收付实现制单纯以现金收付为计量依据,操作简单,会计人员不需要经过复杂和系统的培训即可掌握;② 收付实现制基础上的高校会计结果容易理解,对于高校管理部门和教职工等非会计专业人员来说更实用;③ 收付实现制的会计决算报表与现金收支是同时进行的,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现金流信息。但收付实现制不能有效说明高等院校的长短期负债情况,不计算折旧费用,成本核算不准确,资产负债表和收支结余表不真实,提供的财务信息有限,且关联性较差。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计制,是以应收应付作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以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在权责发生制下,凡属本期已取得的收入,不管是否已收到均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凡属本期应负担的费用,不管是否付出都作为本期的费用核算。能够全面反映高等院校的资产和负债,可以更好地帮助经济决策,但操作比较复杂。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吸收和借鉴企业会计报表的形式,改革现行高校会计报表,采用资产负债表、教育成本表和现金流量表的结构形式,对高校会计信息进行客观公正的披露,对财政资助资金应设计专门报表予以报告,从而满足利益相关者的知情需求。
二、企业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解析
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是投资者决策的最有效的信息来源。企业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目前执行《证券法》、《公司法》,并利用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使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可靠,同时规范了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的运作,发挥其监督作用,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
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会计目标的主体和会计目标的客体两部分。会计目标主体包含使用会计信息主体和提供会计信息主体两方面,即为“谁需要会计信息”和为“谁能提供会计信息”。会计目标的客体。即“需要什么会计信息”,亦包含会计信息的种类和质量两方面,前者根据受托责任的需要,可分为有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两个种类的会计信息,后者为保证会计信息对各委托者和受托者的有用性、应符合相关性、可靠性和合法性几个主要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普遍存在信息失真、不充分、不及时、变相操作利润等问题,学者们都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主要有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监管体系、会计信息披露规范体系、内在机制、效率与公平、自愿与强制性披露及改进会计报表内容等, 使会计信息保证其应有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三、国外高校会计信息披露的特征分析
美国高校会计核算主要使用“基金会计”模式,“基金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将收到的各类资源按照提供者限定的用途分为几类基金,每类基金账户各自独立,分别登记收入、支出、划转、资产和负债,并在会计期末结出余额。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在1997年提出的《建议使用的财务报表的信息披露方式草案》中,建议公立大学与学院两类财务报表,即“主体型财务报表和基金型财务报表”。该报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报告收入和费用(包括折旧),而不是报告收入和支出。美国高校会计信息披露具有信息披露的公开化、财务报告均经过外部审计和附表中信息的披露等特征。
英国高校会计信息披露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每年末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投资人、债权人、学生(家长)、捐赠者等利益相关者披露学校相关的教育、科研情况以及财务等方面的信息,主要有财务报表、年度回顾和事实与数据三个部分。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合并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等均需经过独立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年度回顾是对上一年度的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方面的成就进行全面的总结与披露;事实与数据信息对外披露有关学生情况、师资水平、教学与科研、财务与基金等信息。
加拿大是高校会计信息披露的典范。根据加拿大教育相关的法律规定,高等学校每年末向利益相关者披露学校相关的教育、科研情况以及财务等方面的信息,学校的信息披露包括: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财务报告;一年来的财务状况、学生状况、研究情况、师资情况、图书馆情况等运用的事实与数据信息进行充分披露;管理指标执行年度报告。
四、我国高校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1、信息披露意识淡薄。我国高校的会计信息披露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关心和重视。长期以来高校都是由国家全额拨款,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中没有成本核算;高校领导没有对利润的追求动机,没有压力去实现会计信息披露系统的建设。且我国高校会计信息目前还没有实现公开披露,仅仅是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2、会计信息内容失真。目前高校会计核算使用的收付实现制,仅核算实际收付已经发生、能够入账的负债部分,而对于实质上已经发生的、有了入账依据的负债也不予以登记入账。
3、教育成本核算不准确。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报表中的总资产是按固定资产原值汇总;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核算不够重视。
4、会计报表披露不全面。负债核算不要求区分长期负债和流动负债。高校的基本业务核算与基建业务核算分别在两个独立的系统中进行。
5、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高校利益相关者不能及时获得所需会计信息,而利益相关者需要在进行决策之前提供给他们,信息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五、权责发生制视角下高校会计信息披露探析
高校会计信息披露借鉴企业和上市公司、国外经验完善我国高校会计信息披露,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意识层面。为了适应我国高校利益相关者内容的变化,越来越多国家以外的主体与高校发生财务关系,他们需要了解高校的经营情况。因此,公开信息,有利于提高国家、贷款给学校和学生的债权人―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捐赠人、赞助者,甚至教职工和学生对学校的财务监督,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率。这要求高校领导和会计人员加强会计信息披露意识,考虑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对学校的发展和运行做出正确决策。
2、财务层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要求高等学校会计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按照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和编号;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格式和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财务报表分为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反映高等学校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及预算执行结果等会计信息的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以及报表附注,财务报表要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且必须经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加强无形资产核算和信息披露。
3、非财务层面。以解释和说明财务会计信息。高等院校可以在年度终了时通过具有统一格式对外公开的年度报告,对以下信息进行综合的全面的详细的披露:学生的构成、学生人数、生源质量、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与发放、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教师的专业和职称构成、教师人数、教师所获的奖项和荣誉、教学成果;科学研究成果、科研转化情况;图书馆资源及其使用状况;学校发展前景,管理水平等非财务信息。
4、法规层面。首先依据现有《会计法》、《审计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会计准则》、《审计准则》、《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再进一步出台高校会计信息披露的规章制度。
5、披露系统层面。根据高校发展的特点,建立健全我国高等学校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体系。
6、监督体系层面。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相结合,可有效地避免了会计处理的“黑箱”操作,有利于对会计信息的社会监督和政策监督。
7、环境层面。高校会计信息披露系统通过网络环境进行传送。学校内外的各个机构、部门可根据授权在线访问,直接凋阅会计信息。
8、人才层面。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是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的技术保证。对相应的会计人员、管理人员具有很深的会计理论功底和娴熟的会计业务技能,精通汁算机网络知识、基本的故障排除方法以及计算机的安全维护技能,才能保证信息披露的规范、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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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不足
(一)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行为规范不适应企业改革的要求
目前各企业所执行的具体会计规范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指导下的行业会计制度,这套规范体系存在着诸多不合理之处:(1)不能适应企业经营多元化发展的要求。随着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和风险机制的日益形成,多元化经营将成为企业经营的必然趋势和战略选择。多元化经营必然使企业涉足于各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而执行现行会计规范要求企业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分别设置帐户,并采用不同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多元化经营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影响核算效率和质量,而且难以保持口径一致,反映综合的财务会计信息。(2)不利于会计信息的行业比较和分析。执行行业会计制度,使得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会计处理所依据的原则、程序、方法各不相同,这就必然导致会计信息在行业、企业之间失去可比性,不便于投资主体对潜在投资对象的比较、分析和选择,最终不利于资金的合理流向和资源的优化配置。(3)不便于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企业各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依据是财务会计信息,然而,一方面各投资主体出于增加投资收益、回避投资风险的考虑,会不断的改变投资对象,使资金经常性地从一个行业转向另一个行业,或同时分布于若干不同行业;另一方面不同行业又执行不同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主体要实施财务监督就必需熟悉不同行业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这无疑加大了财务监督的难度,影响财务监督效率。
(二)现行会计制度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完整性和系统性是现代会计制度应具备的基本特征。所谓“完整性”是指会计制度应包括和覆盖全部会计实务,使每一会计行为,每一会计事项都有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所谓“系统性”是指现代会计制度应是在会计目标统一约束下,由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多分支、分层次的会计制度构成的有机体系。然而,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基本上是围绕企业常规会计事项由国家统一制定,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1)一些现代会计分支尚未纳入会计规范体系。近年来,随着会计领域的改革开放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深化,一些新的会计分支,如人力资源会计、质量成本会计、物价变动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等早已为人们所熟悉,然而,有关这些会计分支,我国目前尚无具体的制度或准则规范,使得现行会计规范在内容上残缺不全,尽管一些企业认识到需要通过会计系统确认和计量人力资源的耗费,需要核算与报告物价变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要核算和报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及其对股东权益的影响等等,然而由于缺乏这方面的准则、制度,使得企业会计人员力不从心,或只能按各自的需要作出不规范的会计处理。(2)许多企业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不仅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各个层次的会计规范,而且还包括企业根据其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和办法,包括会计核算的基础管理制度和办法、成本核算制度与办法、内部财务成本的分析考核制度及办法等。然而,目前许多企业只执行统一层次的会计规范,而无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这一方面损害了会计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另一方面则往往导致企业成本不实、帐目不清、数据不真。
(三)会计制度改革的国际化进程缓慢
《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在国际化进程中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其进展不尽人意。现行会计规范在许多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尚未协调,甚至差异较大,例如有关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等会计方法,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在保持一致性的前提下,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而在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中,有关这些方法的选择作了较严格的限制,因此,一些在国外被广泛使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如加速折旧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等在我国尚未获得用武之地,或在应用的范围上受到严格限制。再如,国际会计准则对企业集团分部业绩报告的编制、通货膨胀条件下的财务报告等均制定了相应的会计准则,而我国尚缺乏这方面的准则规范。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使得我国的会计信息缺乏国际可比性,不能充分发挥其“国际性商业语言”的功能,这正如我国的涉外企业需要按照我国会计准则与上市地或子公司所在地会计准则编制两套口径不同的会计报表,并分别由不同国别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这充分表明,由于会计规范的差异,一方面使我国涉外企业的会计工作量增大,会计信息成本上升,不利于这些企业的国际性竞争,另一方面有碍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国际化拓展。
(四)现行会计规范的协调性差
在我国,自《企业会计准则》出台后,分行业、分所有制颁布了一系列会计制度,对相关事项的核算与报告作了许多规定,如《公司法》第六章对公司制企业的财务会计作了一系列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三章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作了若干规定。这些规定从基本面看,与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诸多不协调的方面,以报表种类的设置为例,工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编制的财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利润分配表和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而《公司法》规定企业除编制几个基本财务报表外,还应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对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则没有明确要求。新近出台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则规定企业须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分配表以及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等。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就可能导致企业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无所适从,比如一个从事产品制造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应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按《公司法》规定处理,是无从明确的,结果可能导致同一类型企业按照不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损害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五)会计制度的严肃性受到损害
会计制度作为指导各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也即各企业会计人员均应自觉地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但在现实中,一方面,由于监督措施不力,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局部利益而在会计处理上“各尽所需”,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置会计制度规定不顾,完全按厂长、经理的意图进行会计处理,导致核算不实、数据不真,或设置“两套帐”以应付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审查,更为甚者,一些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为了不得罪客户,不顾执业规范而按客户意图进行审计,提供虚假审计报告。另一方面,由于执法不严,纵容了违规违纪行为,比如一些企业虽然在审计或财务检查中查出了不少问题,但在处理上大多是“限期纠正”、“下不为例”,对负责人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理,这就纵容了会计上的违规违纪行为,致使一些企业违规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二、深化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路
会计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总体目标在于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健全的、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根据这一目标,我们提出以下改革思路:
(一)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构建企业会计制度
改革会计制度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从不规范到规范的动态过程,因此,从理论上说,会计制度应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各不同阶段企业经营的特点。但事实上,会计制度变革与市场经济发展具有不同的特征。首先,市场经济发展作为客观环境的变化,具有其内在的规律性,而会计制度变革是从属于市场经济的一种行政行为,缺乏内在必然性的因素;其次,市场经济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具有动态性和连续性,会计制度变革则是依据一定时期市场经济运行的相对稳定特征,对原制度进行修正和革新,其变化具有间歇性和相对稳定性。以上两个方面表明,会计制度的改革不仅要考虑当前的市场环境,而且要能体现市场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及其规范化的要求(即具有前瞻性),以便能指导和规范不断出现的新业务、新事项的会计处理。
1建立能适应各个行业的统一的会计规范体系。适应这一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应改革以行业会计制度规范企业会计处理的状况,尽快制定和颁布能适用于各行各业的《具体会计准则》,以使企业能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按统一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简化企业的会计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综合程度和可比性。
2制定和完善各项资本经营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随着企业集团化经营战略的逐步实施,每个企业都可能发生各种形式的资本经营事项,这就要求有关部门改革过去那种针对企业常规经营业务制定会计制度的状况,为各种形式下的资本经营事项制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规范,并纳入统一的准则体系。
(二)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完善会计制度
现代会计在构成上具有横向多元、纵向多层的特点。横向多元即如前所述,现代会计除传统意义上的企业会计、预算会计外,还包括人力资源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租赁会计、通货膨胀会计、破产清算会计等若干分支;纵向多层则指现代会计是由宏观会计、社会责任会计、企业(单位)会计、内部责任会计等若干层次构成。以上各个分支、各个层次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完整的现代会计内容体系。与这一体系相适应,现代会计制度应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予以构建和设置,这里的“横向到边”就是会计制度的构成在广度上应具有全面性,既要包括对传统财务会计事项的规范,又要针对各现代会计分支,制定出相应的准则和制度,如通货膨胀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人力资源会计准则等。“纵向到底”就是会计制度的构成在层次上应具有完整性,它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与会计构成的层次性相适应,现代会计制度既要包括宏观会计、社会责任会计等方面的准则或制度,又要包括企业(单位)的会计准则与制度;其二,与会计制度制定主体的层次性相适应,会计制度既要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又要包括各企业(单位)根据统一会计准则或制度,结合企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
尚须指出,无论是“横向到边”还是“纵向到底”均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过程,从辩证的观点看,这里的“边”和“底”均是无止境的,理由在于:其一,随着我国会计改革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日益深化,将会不断拓展新的会计领域,形成新的会计分支,进而需要有新的会计制度来规范这些会计领域的会计行为,这表明会计制度在“边”的扩展上具有无限性;其二,随着集团化经营的进一步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层次不断增多,进而使得企业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的层次不断增加,这表明会计制度在“底”的延伸上具有无限性。
(三)加快我国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
会计规范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必须要随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地修正和完善。由于基本经济制度的差异,我国的宏观经济环境有别于西方国家,但就发展市场、规范市场体系这一点而言,各国的目标是一致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健全、完善的市场体系的日益形成,我国市场必然要融于世界市场体系,加入国际性的商业交易网络。适应这种市场体系国际化的要求,作为“国际性商业语言”的会计必然要走向世界,融于统一的国际会计体系之中。针对我国会计国际化的现状,加快会计国际化的进程是深化我国会计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计国际化所包含的内容很多,但其核心在于会计规范的国际化。从我国目前情况看,要加快会计规范国际化进程,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
1按照国际会计规范的构成构建我国会计准则的结构框架,包括:(1)加快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颁布和实施,尽早实现从行业会计制度向具体会计准则的转变;(2)参照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补充和完善我国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如物价变动会计准则、施工合同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外币汇率变动影响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等等。
2参照国际会计准则有关会计处理程序与方法的规定,修正和完善我国会计规范中有关会计程序与方法的选择范围和原则,如将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现值计量法等纳入会计准则,并允许企业在特定的约束条件下自行选择。
尚须说明,加快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这一命题并非否认会计规范的国家特色,不容质疑,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特征决定了我国会计规范应在加快国际化进程的同时,体现国家化特色,具体说,其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会计制度的制定应能体现会计主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协调的要求,特别在目前我国财力尚十分薄弱的环境下,更要首先考虑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对国家宏观利益的影响;其二,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因此,会计制度的制定不仅要满足会计主体核算与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需要,而且要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四)强化会计制度执行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会计主体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会得出不同的业绩信息,从而影响到会计主体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分配。因此,会计主体出于增进自身局部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偏离会计制度的规定,选择执行有利于自身的会计行为。这表明如何强化会计制度执行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确保会计制度应有的严肃性,是深化会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