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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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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金融范文第1篇

融资功能不足。现有农村新型金融组织规模较小,村镇银行虽然可以吸收存款,但社会认知度不高,依赖储蓄大规模扩充资金还不太现实。如沭阳东吴村镇银行截至2009年末各项存款余额3.29亿元,其中财政性存款1.27亿元,占各项存款余额的38.6%。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自有资本有限,后续资金不足,全市10家小额贷款公司户均注册资本只有5800万元。农民资金互助社虽然可以通过吸收互助资金等形式扩充资金,但由于农民自身积累能力有限,资金规模难以实现较大突破。由于缺乏后续资金来源,这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空间普遍受到制约。如目前村镇银行的存贷款比例高达89.66%(剔除3000万元支农再贷款),超过了存贷比指标上限。

经营模式单一。据调查,新设农村金融组织以抵押贷款形式为主。全市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抵押贷款占贷款总额的90%以上,村镇银行占96%以上,即使有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放非抵押贷款,也设有较高条件,如需要当地政府公务员、金融从业人员、教师等进行个人担保。

抵押担保难问题仍然存在。一方面,因缺乏有效的资产作抵押,不少农民很难成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贷款对象。据对80户农户的问卷调查,70%的农户反映无法提供有效抵押或担保。究其原因:一是由于 “集体所有、个人承包”的土地政策制约,农户无法将承包的土地作抵押物;二是许多农民住房没有产权证,即使有也不能轻易变卖;三是农民种、养殖业的产权等缺乏有关部门的登记认定,难以依法转化为贷款抵押物。另一方面,担保公司发展步伐缓慢,担保能力有限,影响了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贷款投放。到2009年末,全市担保机构中亿元以上的仅11家,占比不足10%。

农业保险覆盖面不足。农业是弱质产业,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差,但由于农业保险风险大、赔付率高、经济效益低,商业性农业保险发展步伐相对较慢,普及率较低,这也是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难以扩大贷款覆盖面的一个主要因素。

促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平稳较快发展的建议。

放宽政策要求。建议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吸收个人、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委托资金,扩大资金来源;对于发展初期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可适当放宽其贷款金额和比例上的要求,允许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对达到一定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允许吸收来自商业银行的投资,规范改造为村镇银行。鼓励和引导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开展业务创新,积极开办联保贷款、信用贷款等业务。对农民资金互助社,政府可以从农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采取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对其进行扶持,引导民间借贷向规范、有序、低风险的方向发展,使农民在合作社内实现融资互助,进而将合作社建成农村合作金融中心。

新型农村金融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金融产品创新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的我国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但近年来推进的以工业化带动城市化的经济高速发展模式忽视了对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问题的考虑。以新农村建设为战略指引的改革新举措有助于重构农村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解决三农问题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有力支持[1]。新农村建设战略的有效落实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资金的主要来源有两个渠道,一是政府财政资金,二是非政府来源的市场资金。由于政府财政资金的支付受财政预算硬约束,新农村建设事业的资金融通不应依赖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而应充分借助市场力量来集聚可支持农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需的资金。以村镇银行、互联网金融机构、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农村互助社等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茁壮成长并有效填补了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不足的缺口,但其仍存在诸多问题。

二、制约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

1.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问题

其一,当前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组织模式存在问题,金融网点分布失衡。我国当前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农行和农信社。作为央企的农行在国资委的利润指标考核下,多将其资金转投到具有较高信贷收益和较低信贷风险的城市工商企业信贷业务领域,由此导致农行大规模撤并农村商业网点;而农信社亦积极向城商行转型,不愿为农户和小微型乡镇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这使得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农村资金通过农村金融机构流向城市的问题使得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脱离了其设立的初衷,转而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桎梏。其二,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发育不完善制约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运行机制的有效性。我国农村地区长期在基于熟人社会的信用信息匮乏状态中,农户之间习惯于依托地缘、血缘和人缘来建立人际和企业间的资金借贷关系,不习惯基于信用信息评估的授信方式来融通资金。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逐步从熟人交易演变为陌生人之间的交易时,信用体系建设缺位的危害逐渐浮现,并威胁到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生存发展。这种信息不对称严重削弱了农村金融机构向农村地区提供信贷支持的意愿。

2.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问题

其一,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内容较单一制约农村各类经济组织获取现代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能力。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呈现较大的结构性和层次性差异,农业产业、乡镇企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产品商贸流通产业等横跨各产业的资金融通需求,给农村金融机构提出了创新产品与服务以适应多元化农村金融需求的要求。但是,农村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严重制约了其业务创新的市场需求容量;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缺乏高素质的金融人才,严重制约了其业务创新的供给能力。其二,农村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与服务领域的创新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动力。虽然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形式上建构起多层次金融组织架构,但却难以满足农村地区多元化的金融需求。除市场端的发育不足问题外,各级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的支农型金融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是制约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的主要障碍。由于农村基层经济组织的资产规模小和抵押贷款能力较弱,为遏制区域性金融风险暴露,金融监管机构对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资本充足率和贷款业务审核要求,从而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产品与服务创新动力。

3.市场支撑体系建设问题

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体系相对落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体系的有机构件,需要接受上级金融监管机构的缜密风险监管。但由于当前关于农村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相对滞后,严重制约金融监管机构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效能。虽然当前我国的金融立法工作在《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等领域取得一定进展,但上述法律法规的立法机构层级相对较低,法律权威性不足。立法内容多停留于理念和原则性规定,缺乏有针对性的实际操作价值。再者,风险监管体系缺乏适应农村金融市场主体多元化的能力,尚未形成可执行多层次监管职能的监管体系。虽然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已然构建起“一行三会”的主体框架,但各机构之间因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和监管职责边界界定模糊不清,从而阻碍现行金融监管体系组织较高水平的协调行动力。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模式选择路径

1.组织和运行机制的创新路径

首先,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创新组织建设模式。传统金融机构的组织建设重视规模扩张式发展模式,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着组织建设资源相对匮乏等先天性问题,难以拥有扩张组织规模的必要资金资源。在机构建设所需硬资源相对短缺的情形下,其不可与传统金融机构展开规模竞争,而应当根据自身实力而采取量力而为的组织建设新模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充分利用自身对农村金融市场较为熟悉的特点,打造面向农村基层的草根型农村金融机构。应根据农村金融市场抵押品匮乏和农村基层经济组织贷款难的特点,来建立接地气的农村金融机构分支组织;通过增强农村基层经济组织的金融资源可获取性的方式来使农村基层经济组织形成依靠市场化金融机制,而非政策性贷款来获取发展动力,打造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组织建设新模式。其次,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创新组织运作机制。应当根据目标市场的内涵和特征来确立其组织机构的经营内容和业务拓展方向,从制度层面建构起适应农村金融市场需求的运作新机制。由于农村金融市场主要是以农户和小微型乡镇企业为信贷主体,这些草根金融需求方长期以来大多被排斥在金融信贷体系之外,无法享受现代金融服务机构对实体产业的良好金融服务。为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建设专门服务于基层草根阶层的普惠式金融组织机构运作新机制,这有助于帮助其克服由于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而引发的交易成本高的问题,从而让农村地区各类贫困农户和小微企业及时高效的获得高质量金融服务和公道的服务价格。

2.产品与服务创新路径

第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当着力拓展订单式金融产品。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市场主要供给基本的存贷型产品,农村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创新匮乏性使得传统农村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其多元化金融需求。针对农村经济组织抵押资产匮乏的问题,农村金融机构应当深入拓展订单式涉农贷款业务,根据农户或小微乡镇企业的具有较高资信一方企业的合同及订单给予其必要的信贷支持。地方政府也应当积极促成农村基层组织建立以龙头企业为动力,以“企业加农户”的农村经济组织新模式,从而增强农村基层经济组织的资信水平。通过一次授信、循环使用的方式来降低农村各类经济组织的信贷成本,推动农村经济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可持续发展。第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以适度发展面向农户或小微乡镇企业的小额信贷业务。农户小额信贷受自然环境及市场环境的影响大,存在着较大的自然灾害风险及市场风险,由此抑制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小额农户贷款的积极性[2]。这种小额信贷业务是以农户或小微乡镇企业为信贷对象,以农户个人资信为信贷支持,在核定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一种普惠式金融业务创新。它具有信贷审核门槛低、申贷途径较为灵活和利率成本适中等特点,有助于化解农户抵押难、担保难和信贷难等问题,有力的支持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

3.支撑体系创新路径

金融监管机构应当携手立法机关和各级政府着力培养利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外部环境。立法机构应当加强关于支持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抓紧制定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办法和存款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打造适合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法律环境。而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建立覆盖农村地区各类经济组织的社会化信用体系,可将申贷人的资信评估结果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确定的信贷利率值相挂钩,并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和联合执法力度,严厉遏制农村经济组织逃废债行为,共同维护农村金融秩序问题,遏制区域性金融危机的滋生与蔓延。农村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健全金融风险监控体系。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区域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各类新型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内在风险水平差异较大,其对金融风险监控体系的要求也不尽相同。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在制定金融风险控制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实施分类风险监管策略,以提升风控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由于风控管理能力较弱,金融监管机构应当依据《巴塞尔协议》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施更为严格的资本充足率考核;由于信贷客户质量较差的问题,金融监管机构应当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且将其存款保证金足额纳入到存款准备金篮子中,并赋予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更多的利率市场化权利。这有助于利用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机制灵活特点来激发农村金融市场的活力,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

作者:任玎 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参考文献:

[1]党文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研究——基于广西农村金融机构的实践[J].学术论坛,2013,(6):156-160.

新型农村金融范文第3篇

随着我国新农村政策的推广不断加深,农村金融机构在我国广大农村得到了相应的发展,有的甚至已经找到了适合的生存土壤,缓解了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并逐步实现了规模的扩大。但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经融机构仍然存在着资金规模有限、缺乏技术支撑、风险隐患突出、监管力度缺失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本文将在分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针对所出现的问题提出扶持策略和方向。

【关键词】

农村金融机构;新农村;发展现状;策略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成立与发展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国金融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但是在许多地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中都遇到了诸多问题,面对众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需要找出合适的扶持角度,制定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策略。

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

1.1 小型贷款公司的发展状况

随着新农村政策的不断推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间资本逐渐充裕,小额贷款公司在县级地区以及农村地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并且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以浙江省为例,在2010年5月以前,浙江省就有117家符合国家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正式营业,总注册资本达到187亿元,但是在河北等北方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较少,活跃程度也远远不如浙江等地区。小额贷款公司多以三农政策以及中小企业融资作为主要服务范围,并推出了多款与当地三农政策相匹配的贷款产品,并在抵押政策上进一步放宽条件。据数据比较显示,这种小型贷款公司在支持三农政策,服务小型微型企业方面明显超出其他商业银行。

但是人们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知名度和信誉度还存在偏见,同时,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的经营模式成为影响其放贷资金的先天不足,当小额贷款公司在遇到从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困难时,就会导致资金不足,甚至陷入困境。

1.2 村镇银行的发展状况

村镇银行在南方一些省市发展相对较快,在北方地区仍旧以农村信用社作为主要农村信贷机构。比如在2010年时南方一些省内的村镇银行的贷款余额达到5.3亿元,拥有了众多中小企业农民和个体客户。从某种意义上说,村镇银行的出现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金融之间的供求关系,对供求关系起到了良好的调节作用。但是,村镇银行也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比如,在支付结算渠道上不通畅,村镇银行无法以直接方式假如大小额支付系统,致使客户无法在银行之间进行便捷的直接划账,也无法使用全国支票结算,流失了部分企业用户。另外,对于村镇银行的扶持不够也是造成村镇银行发展不顺利的原因之一。

1.3 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状况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中国银监会在2007年的时候开始推行的,放宽农村贷款标准的试点工作。该工作首先在青海、四川、甘肃、内蒙、湖北等六个省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试点,但是到2011年全国68万个行政村中的农村资金互助社获得银监会允许拍照的仅10家,由此可见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情况远远不如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发展情况。虽然农村资金互助组在信贷安全度上存在明显的优势,但是也存在着融资难的困难。从农村资金互助组的组织情况来看,它的融资渠道主要来源有三个方面,一是社员二是社会捐赠三是其他商业银行借贷。但是由于发展社员时对社员户籍要求较高,所以很难通过大范围发展社员获得资金,另外,社会捐助并不能作为互助组的长期资金来源,而与其他商业银行之间的信贷活动具有明显的双向选择性,给融资造成了一定阻碍。

2 当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遇到的主要障碍

2.1 有限的资金规模降低了信贷供给总量

从上文的论述中可以发现,融资困难、资金短缺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十分突出的问题。这是由于其自身规模小,实力非常有限,因此就大大增加了这些金融机构吸纳储蓄以及发放贷款的难度。对于村镇银行来说,许多农户以及小、微型企业对村镇银行了解甚少,对其信誉度存在较大质疑。另外,由于村镇银行在贷款产品以及服务上与大银行存在加大差距,再加上其资金实力有限,因而造成了许多农村地区客户的流失。

2.2 技术条件落后,管理人才缺乏

新农农村金融机构大多设立在相对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这就从客观上决定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难以拥有鲜明的技术优势。因此,难以满足当下农村用户需要的异地缴费、汇款兑换、大小额支付、银联卡通用、网上银行等需求。同时,由于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缺乏高素质管理人员,导致服务、产品以及运营上存在较大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在用户中形象,制约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顺利发展。

2.3 风险控制难度大

风险控制是金融机构管理中的主要部分。但是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其服务对象是当地农户或者涉农小企业,贷款方式大多是采用信用贷款,因此在担保以及抵押物缺失的情况下,极容易产生风险损失。同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其容易受到当地社会环境的影响,在信用评价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会对金融机构的的安全存在较大威胁。因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控制难度大的问题对于其顺利发展造成了较大阻碍。

2.4 监管难度增加

如上文所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在当地,因此其金融生态环境容易受到社会环境影响,在业务复杂程度高,监管难度大的情况下,大大影响了监管的严密程度。同时,我国银行监管的渗透深度不够,难以对村一级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监管,加大了监管难度,不利于农村金融机构的全面发展以及平稳进步。

3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破茧对策

3.1 完善政府扶持政策

政府部门首先要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具有针对性的新型金融服务体系。主要体现在对信用平台的搭建活动。一个区域的信用平台是需要政府通过宣传、教育、培养的方式来营造的,从而营造一个较为和谐的信用文化氛围。通过帮助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建立合适的信用评价制度、评价体系以及信用存档制度等方式来降低该类金融机构风险隐患。其次,是政府部门要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行更加优惠的财税制度。对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活动的机构实行一定的税务减免以及政策优惠。同时,这也是引导新型农村金融体系赢得人们信赖的前提和基础。最后,政府部门要通过保险方式提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通过对国际农村银行研究表明,设立农业保险是提升农村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的有效方法。采取保险的方式引入资金,既能够降低农业活动的风险性,又能够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提供保障,同时还能够促进新型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改善,促进金融机构的有效提升。

3.2 引入金融人才

提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知名度以及服务档次,增加金融机构的核心实力,这都需要大量引入金融人才,同时,这也是促进新型金融机构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有效措施。像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村镇银行需要认清自身存在着规模小、业务简单的特点,因地制宜的选用当地优秀的金融工作人员以及中高层管理人才。这样才能够在保证人员稳定的情况下,逐渐搭建起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形成灵活性强、工作效率高、管理完善的人力资源结构。另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还应该根据本地信贷管理的需要选用具有农业信息技术专长的人员作为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通过与当地就业指导部门合作,保证当地高素质人才的引入,充实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人才团队。

3.3 促进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发现,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所在的客观环境造成了该机构在管理及经营上存在较大风险。因此,必须建立一套适合农村金融体系生存发展的风险防范体系。在解决发放贷款时信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时,可以考虑通过平时信用系数好的用户来提供信用信息,保证村镇银行的信用体系与其他大型银行信用体系的关联性,形成一定的信用信息联络网,从而增加了信用保证。比如,浙江村镇银行建立起的“村镇银行—贷款服务中心(信贷员)—金融服务站(村)—农民贷款小组”的四级市场网络就是信用系数较高的风险防范体系。村镇银行在进行商业贷款时,在没有实物抵押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掌握贷款户的资金运营环节以及经营状况来增加贷款的信用系数。在仅有的几家农业金融互助合作社中,形成了社员自发成了的贷款小组,这样不仅可以形成贷款风险连带责任,还可以更加容易的控制信贷风险。

3.4 建立新型监管理念与监管模式

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体系建立,首先,需要采用传统业务监管与新型监管理念并重的方式。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在市场准入制度上必须严格,市场准入制度的确立不是由银行所在区域决定的,而要以更加严密的方式来降低风险系数。另外,监管模式还应该渗透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将传统的存贷款进行单独监管,严格控制内部人员在工作期间与外部人员的关联交易。其次,还要以利率的调控来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管理制度上进行创新。也只有开放利率才能保证新型金融机构的贷款定价有效覆盖资金成本和潜在风险,保证金融企业的持续盈利和可持续发展。从目前我国国情来看,还需要进一步开放我国农业金融领域的市场利率,让农村以及村镇银行的利率水平真实的反应资金供求情况及平均风险水平。监管部门也应该强化利率的控制作用,规范农村融资活动,坚决杜绝高息揽存和高利贷行为的出现。

通过以上论述可以看出,提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实力需要政府部门等多方努力才能实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也需要注重提升企业自身实力,在农村市场做大做深。

【参考文献】

[1]余涛,林森.农村金融需求的新特点和新变化——来自东北贫困县23个村的调研报告[J].农村金融研究.2011(10)

[2]陆智强,熊德平,李红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治理困境与解决对策[J].农业经济问题.2011(08)

[3]周孟亮,李明贤.中国农村金融“双线”改革思路:比较与协调[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1(04)

[4]孙卫丽,顾研.基于行为经济学视角的信贷市场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1(15)

新型农村金融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资金互助;村镇银行;农民合作社;机制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801(2008)02-0060-06

一、村镇银行:组建模式、资金配置效应与制约因素

(一)村镇银行的组建模式、资本结构与资本的跨区域配置

银监会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人的政策框架的核心机制是对村镇银行组建中资本结构的设计。在银监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25条中,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这一机制设计引起学术界激烈的争议。银监会在资本结构方面的严格规定,从积极的一面而言,可以使新成立的村镇银行有较好的经营基础,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和最大股东,因其以往的经营管理经验和拥有较长从业经验的银行管理人员而为村镇银行奠定管理根基,从而增强村镇银行在经营初始阶段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从消极的一面而言,现有银行(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作为村镇银行发起人和最大股东,必然会延续以往传统的经营方式和管理理念,有可能使新生的村镇银行不仅难以成为在经营管理和内部治理方面全新的农村金融机构,反而成为陈旧管理模式的继承者,从而可能使村镇银行成为新的不良贷款的来源。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作为发起人产权归属不够清晰,则会造成村镇银行的内部治理出现严重的扭曲,从而诱发人的道德风险。所以,银监会在村镇银行组建模式上的制度设计利弊兼有。但关键的问题是要对作为发起人和最大股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绩效和财务指标进行严格的审查,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制度设计的消极面。

从发起人和出资人的角度来看,村镇银行的成立无疑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产权结构改善和资金的跨区域整合提供了历史性机遇。村镇银行的成立首先实现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的多元化,而这种股权结构的变化最终使得村镇银行的内部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与原来的农村信用社迥然不同。其次,村镇银行的成立还促进了区域之间的竞争,使得跨区域的资金整合成为可能。2007年4月28日,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出资1000万元,在湖北仙桃建立了北农商村镇银行,这是我国农村金融机构跨区域竞争的第一步。这个事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4个月之后,即2007年8月18日,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发起人,建立了控股51%的湖北恩施咸丰村镇银行;7个月之后。即2007年11月28日。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作为发起人,在新疆五家渠市建立了国民村镇银行。这些事件表明,资金的跨区域整合已经形成一股清晰可见的潮流,而这种跨区域的竞争,对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于改善地方金融生态、对于先进地区金融经验向后进地区的渗透,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再次,村镇银行还引进了更多的外资银行加盟到中国的农村金融市场,对于我国农村金融总体质量的提高有着深远意义。2007年12月13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出资1000万元,在湖北随州建立了独资的曾都汇丰村镇银行,这是外资银行涉水农村金融的第一步。事实上,渣打银行、花旗银行等世界银行业的巨舰都试图驶进中国农村金融这片潜力巨大的“海区”。渣打银行正计划进入重庆建立村镇银行,而汇丰在开县也将建立第二家村镇银行。花旗银行在中国的农村小额信贷领域已经尝试多年。拥有丰富的“中国经验”,最近拟在湖北宜城成立村镇银行。尤努斯的格莱珉信托基金也在寻求机会建立村镇银行。

最后,村镇银行的建立还使得我国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和合作金融机构有了更丰富多元的投资选择,使它们可以借助新型的金融平台。把资金有效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国家开发银行在几个月的时间当中,分别发起建立了甘肃平凉市泾川县汇通村镇银行、青海大通国开村镇银行、四川绵阳富民村镇银行和湖北黄石大冶国开村镇银行等4家村镇银行,开了政策性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先河。城市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例子也很多,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吉林磐石融丰村镇银行、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内蒙古固阳县下湿壕镇包商惠农村镇银行等,都是当地城市商业银行发起设立的,大连银行也拟在近期发起设立瓦房店村镇银行和庄河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例子有吉林敦化江南村镇银行、甘肃庆阳瑞信村镇银行等。村镇银行发起人的多元化,表明不同金融机构对村镇银行都持有积极的看法。可以说,村镇银行开启了我国农村金融的“战国时代”(见表1、表2)。

(二)村镇银行面临的制约因素分析:以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为例

村镇银行作为农村金融领域增量改革的重要成果,在其发展过程中,既存在着诸多优势和机遇,也必然遭遇各种制约条件。2008年3月7至10日,笔者赴吉林东丰县进行实地调研,本部分就以东丰诚信村镇银行为案例来探讨村镇银行面临的制约因素及其解决方案。

东丰诚信村镇银行成立于2007年3月1日,是我国最早注册成立的村镇银行之一,其注册资本金是2000万元。其中最大股东是辽源市城市信用社,出资750万元。占总股金的37.5%,其他三个企业法人(辽源金刚水泥、东北袜业、振兴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分别出资200万元,分别占总股金的10%,另外6个自然人股东出资650万元,占总股金的32.5%。2007年10月26日,辽源城市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合并组建吉林银行,因此现在诚信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应该是吉林银行。东丰县共40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30万。有14个乡镇229个自然村。截至2008年2月末,诚信村镇银行共向14个乡镇开展了信贷业务,涉及94个自然村,并组建了431个贷款小组。到2008年2月末,贷款余额2184万元,累计贷款3459万元,累计投放贷款2649笔,现有客户2673名,存款余额511万元。到2008年3月,开业1年以来。尚未发生一笔不良贷款。到2007年底,税前利润2万元,扣除33%的所得税。净利润1.3万元。诚信村镇银行的全部贷款都用于支持农村客户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发展,开业以来对于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确实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而且在运行

过程中积累了很多风险管理和营销的经验,为进一步发展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诚信村镇银行也面临着一些发展中的瓶颈因素。其中第一个也是最大的制约条件是村镇银行的信誉积累薄弱,客户认同度低,从而极大地影响了村镇银行存款总量的增长和其他业务的开展。诚信村镇银行现在贷款额度高。而存款规模小,目前可用资金仅有300万元。在继续发放贷款方面潜力有限。资金规模的约束很大。银行的发展,最终取决于银行信誉,这种信誉需要长期的积累,由于村镇银行是一个新鲜事物,还不可能一下子累积起自己在社会和客户中的信誉,因此,在短时间中,村镇银行在吸引存款和业务拓展中必然会遇到一些困难。农民对村镇银行还有一个观望、观察、尝试的过程。要解决这个瓶颈。唯一的方法是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严格秉持严谨诚信的作风,严格按照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在社会和客户中树立良好的诚信稳健的形象,以此获得社会和客户的信任。一旦因为村镇银行员工或管理层的不谨慎或不诚信而出现问题,村镇银行的信誉就会急速下降,其发展就会受到严重影响。

第二个制约因素是村镇银行网点少,基层网点开办成本高,这导致村镇银行的营销成本和业务处理成本高昂,不仅使客户感到不便,而且在与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中处于劣势。东丰诚信村镇银行目前唯一的一个营业网点位于东丰县药业大街。距离最近的贷款对象也有20公里左右,最远的开车需要将近2个小时。而要开设一个新的营业网点,其费用非常高昂,因此村镇银行员工在开展业务时非常辛苦。同时农民也不愿意把钱存在诚信村镇银行。这种状况使得村镇银行可能处于经营上的恶性循环:网点越少,客户存款越少,资金约束越大;贷款越少,银行绩效越低,开设新网点的能力越低。

第三个制约因素是村镇银行汇路不通,难以实现通存通兑。一个农民在村镇银行存了钱。在别的地方很难兑取,这导致农民根本不愿意在村镇银行存款,对公存款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没有通存通兑的网络,村镇银行只好借用邮政储蓄或者其他银行的网络对资金进行划转,这既制约了存款规模的增加,也加重了村镇银行的运营成本负担。与邮政储蓄和其他商业银行相比,村镇银行有着明显的劣势。

第四个制约因素是村镇银行的贷款领域为种植业和养殖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其信贷风险难以有效控制。东丰诚信村镇银行在2007年6至8月共发放养殖业贷款101万,但由于后来发生了大规模生猪蓝耳病疫情,贷款被迫停止发放。东丰县目前有生猪、牛、梅花鹿、鸡四大养殖业,生猪年出栏率达200万头。虽然在大部分时期有较高的收益。但是频繁的疫情使养殖业和村镇银行时时面临风险。在国家政策性保险体制和生猪期货市场还不完善的情况下,村镇银行在开展养殖业贷款时还有很多顾虑。解决农业贷款风险的有效途径是运用国家财政资金提供农产品保险。现在,东丰县已经建立了生猪养殖保险,对能繁母猪每头投保120元保险,其中国家补贴96元(占80%),农户出24元(占20%),能繁母猪若因蓝耳病等疫情死亡。保险公司每头赔偿2000元;村镇银行和保险公司签有协议,村镇银行作为第一受益人。这样就有效降低了村镇银行的信贷风险。

人才问题是影响村镇银行发展第五个瓶颈因素。在吸引人才的硬性条件方面,村镇银行显然难以与大的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相媲美,更难以与外资银行竞争。村镇银行应在人才招聘方面更具灵活性,但应该严格避免“近亲繁殖”。村镇银行还应该重视对员工和管理层的金融教育,使他们在风险管理、财务管理、贷款客户评估、小额信贷技术、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具备良好的素质。从而应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和未来金融发展的挑战。目前东丰诚信村镇银行的18个业务经理和员工中,绝大部分是从原城市信用社借调过来的,这些员工对农户业务并不熟悉,需要较长时间的磨合与适应,同时还要招聘更多的优秀人才。

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内部治理与风险控制

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本质上就是农民信用合作社,是农民进行金融合作的合作社组织。2007年3月9日,吉林梨树县闫家村百信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以下简称百信资金互助社)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资金互助正式获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承认。本部分将以笔者到梨树百信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实地调研为基础,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内部治理、风险控制模式和机制创新进行探讨。

百信资金互助社2004年已成立,首批10户社员缴纳了3万元股金。2007年正式注册时发起社员32户,总股金100800元,到2008年3月社员有102户,总股金130400元,其中资格股10200元(每户100元)。2007年盈利649.45元,作为未分配利润处理。正式注册1年以来。百信资金互助社共贷款133笔,累计投放53.64万元,全部为社员贷款,其中已回收64笔,计25.53万元,贷款余额28.11万元,未发生不良贷款。截至2008年3月,定期存款(3月期)2.3万元,活期存款1.0011万元。从这些数字来看,百信资金互助社注册一年来有较大的发展。贷款质量较高,但是盈利规模和存款规模都较小。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银监会框架下单纯的资金互助也限制了资金互助社向综合性的合作社发展。

(一)股权结构与“股金额一贷款额”互动机制

根据百信资金互助社章程的规定,社员股金分成资格股、投资股、流动股(即活期或定期存款)和国家社会公共股。社员资格股是指社员参加合作社必须最低缴纳的基础股金,每户一个资格股,每个资格股有一个投票权。投资股作为抗风险资金的来源,同时也是合作社自聚资本的制度安排。使合作社具有自动增加资本的功能。按章程规定,社员借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自由股本金的6倍,这样如果一个社员加入合作社时入股200元,当他要贷款3000元时,还需要追加300元投资股。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是一种风险约束机制,另一方面也使合作社资金规模不断扩大。使贷款需求与贷款供给能够自动匹配起来,保证在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的时候,既保证资金规模,又能同时控制利率水平,使资金供给方和需求方达到自动的均衡。这个机制可以称为“股金额―贷款额”互动机制(见图1)。

图1百信农民资金互助社“股金额一贷款额”互动机制示意图

在图1中。曲线D为社员资金需求曲线,S为社员资金供给曲线。如果没有“股金额一贷款额”互动机制。则一旦社员资金需求增加,则曲线D1右移到D2,此时资金供给没有增加,势必使利率水平从i0上升为i1。但是有了“股金额一贷款额”互动机制后。随着社员贷款需求的上升,则社员的股金额必须随之增加,则此时资金互助社的可贷资金增加,从而使贷款供给额增加,则资金供给曲线从S1上升到S2,利率保持不变,但融资规模增加到Q2的水平。这种机制,可以很巧妙地起到自发补充资本金、自动

控制信贷风险的作用。

(二)内部治理机制中的“一人权票制”

在内部治理方面。百信资金互助社也设计了独特而科学的机制进行规范,即“一人权票制”。这种制度设计是按照一个社员拥有的资本数量,折合成表决权。使合作社同时实现人的结合和资本的结合,使民主和资本双方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百信资金互助社规定,资格股200元(非农民身份社员资格股500元)1个表决权,每个社员都有这个权利,同时为增加资本投入。章程规定每增加400元(非农民社员增加1000元)一个投票权,这就使资本有动力加入到合作社中。并拥有相应的话语权,使资本拥有者达到风险和收益的均衡,同时在合作社内部达到民主和资本的话语权的均衡。这实际上就是国际合作社运动中近期出现的加权投票制。如果资格股话语权过大,就会出现资金需求方压低贷款价格的情形,则资本就不会有很强的动力进入合作社;如果投资股话语权过大,则会出现资金供给方抬高贷款利率的情形,使得合作社失去互助合作的本来意义。而“一人权票制”很好地实现了民主和资本的权衡,既不破坏原有的民主管理的原则,义赋予资本相应的话语权,从而起到有效凝聚资金的作用。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若干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以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对构建产权多元、竞争充分、多层次、多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于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而言,目前都存在资金不足、初期客户认同度低的情况,因此,政府应设计相应的机制来解决这个问题。一个可行的方法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对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提供批发性贷款和再贷款,使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成为贷款零售商,它们可以利用自己与农户接近的天然比较优势,保证贷款质量和贷款支农功能的有效发挥。同时,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也应通过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来运作,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寻租腐败现象,也可以有效解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金补足的问题。另外,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客户群体集中于农村的种植户和养殖户,受气候和疫情的影响,贷款的系统性风险较大。政府应该建立相应的政策性保险体系,尽量消除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的系统性风险。政府也可以建立担保基金,为种植户和养殖户的贷款提供担保。

新型农村金融范文第5篇

引言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主体是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农业银行、村镇银行,这四大农村金融主体不仅为农村提供信贷服务引导着农村资金流向,更刺激了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促进了农村经济持续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但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现状并不理想,许多农村金融机构面临资金来源不足,本利回收困难等问题。因此承受着严重贷款项目风险,所以难以持续发展下去。

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现状及持续发展影响因素

一直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就十分缓慢,不仅资金流动性较差,供求矛盾大,且金融机构区域分布和结构明显不合理。为了加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改变农村金融发展现状,促进农村资金流动。二零零六年中国银监会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该文件的标志着农村金融市场将进一步开放,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标准的放宽,这样一来农村金融结构将被大大丰富[1]。并且在二零零七年底,我国还进行了大规模村镇银行建设,将村镇银行试点扩大到了三十一个省,这有效促进了农村金融发展,加快了新农村建设进程。村镇银行指为当地农户或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属一级法人机构,与传统银行分支结构有着明显,属于典型的农村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核心力量。据统计二零零九年我国建设了一千二百九十四家村镇银行,十五家信贷公司,五十二家农村资金互助社,这些农村金融机构累积吸引资本三百六十九亿元,贷款余额一千三一六亿元。虽然农村金融机构有着很大发展潜力,但从农村金融发展现状来看不仅收益低下,且金融市场存在着极大风险,并且风险过于集中。由于我国农村金融起步较晚,规模较小,许多农村金融机构并不具备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往往在遭受风险时无法承受,这十分不利于农村金融机构的持续发展[2]。导致风险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农村金融结构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信用环境比较脆弱。目前贷款风险是农村金融机构需要承受的主要风险,也是制约农村金融机构持续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通常一旦农村金融股机构发生大额贷款风险,便会陷入经营困境,无法维持经营。想要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持续发展,必须加强风险控制,规范农村信贷。

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建议

通过前文分析不难看出,风险是影响农村金融机构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其中信贷风险最为突出。造成农村金融信贷风险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农民收入具有不确定性,其收入易受到自然环境影响,收入的不稳定使得一些农民在贷款后无法还款,使农村金融机构无法正常回收本利,长此以往,便无法维持运行状态。另一方面,农村信贷还存在着严重的道德风险,一些具备偿还能力的农民,缺少法律知识,文化水平较低,故意不还款,还有一些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农户伪造信息,骗取贷款,这些现象严重制约着农村金融机构的持续发展。农村金融机构想要持续的发展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控制,降低风险。下面通过几点来分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持续发展建议:

(一)构建信用档案

农村金融机构想要降低贷款风险,保障本利正常回收,必须构建信用档案,通过对信用档案有效判断农户还款能力,同时实行小组联保制,以五户为单位,贷款申请人需出具联保证明以及村委证明后才能进行贷款,一旦贷款人失去还款能力不能如期还款,则应该由其他联保人帮助还款,若联保人也不具备还款能力,联保人以及贷款人将无法获得贷款,直到贷款还清。在信用档案建立时要对申请贷款的农户经济背景进行调查,确定其还款能力,分析信用等级,根据信用等级确定贷款数额[3]。

(二)制定风险管理制度

农村金融机构想要持续发展下去必须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风险控制,制定严格风险管理制度,从根本上降低经营风险。农村金融机构应针对当地实际情况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资信评定制度以及风险预警制度和风险应急制度,在业务办理时严格遵守制度和章程,从而实现有效控制风险,减小损失,将损失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保障农村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失信处罚制度

想要从根本上减少失信风险,保障农村金融机构的持续发展,必须提高失信成本,加大失信处罚力度。目前由于我国缺乏失信处罚制度和政策,所以一些农户为了获得贷款不计后果伪造财务数据,骗取贷款,却在贷款后无法账款,这种严重的失信行为已经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正常运行和持续发展。因此,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中必须构建起完善的失信处罚制度,提高贷款失信成本,从而减少失信行为,降低农村金融机构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保障农村金融机构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