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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调查显示,截止到2012年,我国大约有1000万闲散青少年。他们大多数是未成年人,大部分有学业失败经历,文化程序普遍偏低,就业技能比较差,许多闲散青少年还有一定的不良行为(甚至严重不良行为),尤其在14岁前后为高发年龄段,容易走向违法犯罪。闲散青少年,又称三失(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是指6―25周岁不在学、无职业的自然人。具体操作中(比如在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中),应当把握以下几点:6―15岁的自然人只要“不在学”,即没有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正规学校接受教育,就可以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16―25岁的自然人必须同时满足“不在学”和“无职业”两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不在学”或“不在学”、“无职业”的状态一般要持续半年以上才能被认定为闲散青少年。闲散青少年的不良行为与家庭有很大关系,尤其是父母教养方式,对青少年不良行为的产生有直接影响。本课题选取BJ市闲散青少年群体作为研究对象,随机抽取60名闲散青少年,运用EMBU及YSR量表分别测量其父母的教养方式及闲散青少年的行为问题,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度个案访谈,探索父母教养方式对闲散青少年的行为问题的影响,从而做到从家庭层面预防青少年不良行为问题,预防闲散青少年犯罪。
一、对象与方法
(一)对象
在BJ市闲散青少年群体中随机抽取60名服务对象,其中男生30名,女生30名,年龄在12~18岁之间。
(二)方法
1. 父母教养方式评价量表(EMBU)1980年由瑞士Perris等人编制,1993年岳冬梅等人翻译并修订成中文版。修订后的量表中包括6个父亲教养方式因子,分别为情感、温暖与理解(F1)、惩罚严厉(F2)、过分干涉(F3)、偏爱(F4)、拒绝否认(F5)和过度保护(F6),5个母亲教养方式因子,分别为情感温暖与理解(M1)、惩罚严厉(M2)、过分干涉与过度保护(M3)、偏爱(M4)和拒绝否认(M5)。EMBU共有66个问题,按“从不”、“偶尔”、“经常”、“总是”4个等级由学生根据过去的印象对父亲和母亲分别评价。EMBU问卷采用团体施测的方式,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在主试读完相同指导语后,由被试一次完成,不计时间。
2. 青少年自评行为量表(YSR)1991年版由美国心理学家T.M.Achenbach编制,适用于11至18岁青少年,该量表有112条项目,在男生中所有的条目被分成9个因子,在女生中被分为8个因子。YSR的内部一致性Cronbacha系数〉0.83,分半信0.92度系数〉0.93,1周后重测相关数男女分别为0.8005和可见较好的信度0.7486,可见有很好的信度和效度,加之简单易行,YSR是我国青少年行为问题自我评定的有效测量工具,是目前评估青少年行为问题的最常用量表。采用YSR评估闲散青少年行为问题。采用YSR从退缩行为,体诉,焦虑抑郁,社交问题,思维问题,注意缺陷,违纪行为,攻击行为八个综合征进行青少年行为问题测试。该量表提问方式采用第一人称,对于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来讲,采用YSR自评量表能够更接近其平时的行为表现。本次YSR测试采用单独施策方式,选用社交问题和体诉两个因子组成的量表进行测试,由被测一次完成,不计时间。在采用新量表进行正式调查之前,选取10名青少年进行试调查,发现这两个维度组成的量表的Cronbacha系数为0.8005,仍具有很高的信度和效度,之后才正式使用。
3.对于有显著行为问题的闲散青少年进行深度个案访谈,通过结构式访谈了解其父母教养方式,以及对其行为问题的影响
(三)统计
数据经初步整理后,由SPSS for Windows 20. 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二、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
共发放问卷60份,回收60份,有效率百分之百;进行结构式访谈10位
(二)统计推断及个案分析
1. 闲散青少年的行为问题 见表一
表1 闲散青少年行为问题的性别差异(x±s)
行为问题 社交问题 体诉
男生 6.48±1.35 6.53±2.26
女生 5.94±2.29 7.39±3.24
T 2.90** 5.47***
*P<0. 05 **P<0. 01 ***P<0. 001
由表一得出,男生在社会化问题因子的发生率较高,女生在体诉因子的发生率较高,根据Rutter(2007)的理论,男女儿童从小接受来至社会、家庭的性别角色教育,攻击,好胜,独立等被认为是男生的特征,情感脆弱等是女生的特征。该理论可以解释闲散青少年在不同行为问题的性别差异。
2. 父母教养方式与行为问题的关系 见表2
表二 父母教养方式与男女生行为问题的相关性
社交问题(男/女) 体诉(男/女)
F1 -0.08/-0.27** -0.07/ -0.35**
F2 0.12/0.08 0.07/0.08
F3 0.28**/0.18 0.16/0.19
F4 0.06/0.05 0.07/0.09
F5 0.12/004 0.13/006
F6 0.04/007 0.08/0.13
M1 -0.18/-0.09 -0.13/-0.28**
M2 0.03/0.14 0.17/0.09
M3 0.04/0.16 0.17/0.06
M4 0.13/0.07 0.15/0.16
M5 0.08/0.09 0.19/0.06
*P<0. 05 **P<0. 01 ***P<0. 001
表2显示,父亲教养方式因子中的情感温暖和理解与女生行为问题所选的两个因子均呈显著负相关,母亲教养方式因子中的情感温暖、理解与女生行为问题呈负相关。表2可见,父亲教养方式中的过分干涉因子与男生的社交行为问题呈显著正相关。父母的情感温暖和理解与男生的行为问题呈负相关。在个案访谈中我们发现社交问题及体诉因子得分较高即行为问题严重的青少年家中,父母教养方式都比较严厉,缺乏对青少年的关怀及理解,尤其是男孩,父亲的苛责及过份干涉激发了其叛逆的性格,更容易出现社交问题。女孩的行为问题也与父亲的教养方式有很大的关联,父亲给予青少年的温情与慈爱,包括充分地接受青少年,对其表达关怀和爱,给予青少年充分的支持,对她们的需要做出积极的反应等,这些教养方式能有效的较低青少年的问题行为。
三、讨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城市外来人口、流动人口比例迅速增加。市场机制环境下,社会竞争人才竞争日益激烈。一些青少年由于个人、家庭、社会多方面复杂因素的影响,不能适应主流教育体系中的教育方法和模式,在应试教育模式下难以获得学业成就和升学机会,或者长期缺少教育资源逐渐沦落为一种特殊的弱势群体。久而久之,分化成为失学、失业、失管、闲散在家的青少年。闲散青少年处于主流社会边缘,开展对其行为问题的研究有助于了解这个群体的状态,对于预防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来讲有重要的意义。而家庭作为青少年成长的摇篮,父母作为青少年第一任老师,家庭的熏陶和父母的影响,对青少年行为问题的形成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调查证明,父母给予子女的情感温暖越多,子女的行为问题越少。情感温暖型教养方式之所以有利于促进子女健康发展,主要由于父母在关爱子女的同时,又能给予孩子一些自由的发展空间,时常与孩子讨论对各种事情的看法,不过分干涉其行为,鼓励孩子走向成功。父母教养方式在预防青少年行为问题上起到不容忽视的作用,父母给予子女更高的温情与爱,青少年出现行为问题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反之,如果父母一味的偏爱,干涉、拒绝,则青少年的行为问题就会越来越多。总之闲散青少年的父母应努力改善自己的教养方式,这样才能从家庭层面减少闲散青少年行为问题及预防闲散青少年犯罪。
参考文献
[1] 沈千帆.闲散青少年帮扶机理研究[M].中国青年出版社,2012.
[2] 汪向东.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增订版)[M].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社,1999.
[3] 叶松庆.青少年犯罪现象的社会学思考[J].青少年研究(山东省团校学报),2001(01).
[4] 周h.社会闲散青少年教育帮助的途径探索[J].法制与社会,2011(12).
[5] 答会明.父母教养方式与孩子的自我效能及心理健康水平的研究[J].中国健康教育,2002.
该中心自2015年7月份成立以来,就一直致力于留守儿童、流动儿童、闲散青少年行为习惯规范教育养成的志愿服务工作。服务内容主要有家庭作业辅导、陪孩子做游戏、心理疏导等。参与志愿服务的人员主要是曲靖师范学院绘画、音乐、舞蹈等专业的在校学生。
“在一些家庭里,由于父母都要上班,大多数孩子放学回来后就一个人呆在家里。一是不安全,二是没有人陪伴,会让孩子们感到孤独,时间长了,对他们的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因此,为了让这些孩子能有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也让家长们放心,我们通常会根据留守儿童的数量,按6-10个儿童安排3-5名志愿者的比例,进入社区提供服务。服务的时间主要是周一到周五。”李贵文介绍说。
虽然该中心成立的时间不长,但已开展了多次活动,得到了社区和家长们的肯定和欢迎。
“我们夫妻俩都要上班,每到孩子即将放学时,心里就十分不安。有时工作还没忙完,心里又惦记着孩子,真是左右为难。自从志愿者们进入社区以来,有了他们的陪伴,我们就放心多了。感谢他们的无私奉献,真希望这样的社会组织能再多一些。”家住麒麟区平安社区的李女士对志愿者们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根据团中央和全国少工委在青少年中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引导少年儿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身体素质,提升心理健康水平,为实现中国梦做好全面准备,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联合共青团系统心理健康辅导员考核认证管理办公室在暑假开展首期“中国青少年军事・心理夏令营”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丽中国梦 阳光少年行
二、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
第一期:2015年7月18日(星期六)至7月25日(星期六);
第二期:2015年8月1日(星期六)至8月8日(星期六);
第三期:2015年8月15日(星期六)至8月22日(星期六)。
地点: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北京)培训基地。
三、活动内容
1.体验军事活动,培养爱国情怀。参观军事场馆,体验军事装备,了解中国的军事历史、军事文化、军事发展及建设成就,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激励人生斗志。
2.军事拓展训练,加强身心素质。军事化行为训练,塑造良好行为习惯,锻炼健康体魄,磨砺抗挫折能力,加强自救自护能力,培养坚忍不拔、勇敢顽强的心理素质,提高生存适应性和应变能力。
3.挖掘自我潜能,塑造阳光自我。与心理学专家面对面,学会用科学的方法挖掘自我潜能,保持积极心态。走进心理科学实践体验基地,体验心理科学的奥妙,培养观察、发现、创新的科学观。
4.做好心智管理,开启梦想之门。通过团体辅导、实践体验、主题交流活动等,交流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和对灿烂明天的向往,积累心理资本。参观清华北大,感受最高学府的氛围,开启梦想之门。
(具体活动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四、报名对象
身体健康的优秀中小学在校生,具体要求如下: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某个方面表现突出;
2.年龄在8―16周岁之间;
3.身体健康,没有不适应外出活动的疾病。
五、荣誉与认证
优秀营员及带队教师名单将在中国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网上公示,并可获得:
1.青少年心理健康志愿者证书(带队教师);
2.青少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3.“青少年军事・心理夏令营”营员证书。
六、活动费用
活动费用为4980元/人,主要包含:食宿费、培训费、军事活动费、专家劳务费、营内交通费、景点门票费、活动组织管理费、全程保险费等。费用不含:往返北京交通费、个人消费,以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政治、军事、自然情况所造成的损失。
(一)网络吸引,网瘾现象多发
互联网具有虚拟性,在网络中人们的身份具有不确定性,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具有不确定性和更为多元化。在青少年的分辨能力还没有完全培养起来时,在众多繁杂的信息之间,青少年往往会在接触互联网时,因为网络的虚拟性而产生网瘾。表现为长期迷恋于网上娱乐、游戏、交友等活动,恋网成瘾会导致青少年神经衰弱、生物钟紊乱、思维迟缓等现象。
(二)网络不良信息的传播
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互联网信息具有开放性,网络文化多样化和良莠不齐的特点使得青少年在使用互联网时会或多或少的接触到一些不良信息,如暴力、、游戏等。在网络这个虚拟而又开放的空间里,没有人引导青少年的价值取向,会使青少年长期沉浸在网络之后形成一种畸形的价值取向,做出不正确的价值选择。
(三)道德伦理缺失,青少年行为失范
当前,网上道德的不断弱化,青少年行为失范。主要表现为:缺乏责任心、虚假欺骗、粗言恶语、侵犯他人隐私、恶意攻击等。青少年群体是一个还没有完全自控能力的群体,许多方面还需要受到规则的约束。而网络在一定程度上给了青少年“绝对的”自由,青少年长期在网络中接触这些不良的信息,难免会出现行为上的偏差,而这些偏差大多数是由网络的长期影响造成的。所以道德伦理在网络中丧失,青少年的行为失范。
(四)传统价值观的冲击
青少年陷入迷茫网络的飞速发展带来了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各种信息混杂在一起冲击着人们的传统价值观念。冲击着青少年还未完全形成的价值伦理,如何从多种选择之中做出正确的价值观选择变得尤为重要。西方观念通过互联网来到中国,对中国文化和信仰是一个不小的入侵,如何正确引导成为信息爆炸的今天的一个重要话题。除此之外,面对众多的信息,青少年陷入迷茫,也成为了道德教育所应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网络环境下青少年道德教育问题的基本特点
(一)网络环境下德育的内容丰富且多样化
网络带来了一个全新信息时代,在网络中的信息庞大且复杂,其中有丰富的健康积极的思想,也有大量不良的非主流文化信息,这些复杂的信息给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带来了正面和负面的双重影响。网络环境下的道德教育借助多媒体声、色、光、画等手段的帮助,使道德教育的内容更加具有生动性和形象性。摆脱了传统的书本理论知识的道德教育,新的网络道德教育的形成必然是一种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更为先进的引导性更强的道德教育。
(二)道德教育的主体地位的改变
传统的道德教育中,教师或者说具有权威地位的人或组织拥有德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掌握着道德教育的源头。但是,网络环境下德育的主体不再单单是权威主体,也就是说此时的德育已经没有了明显的中心。网络的开放性让每一个人都可以参与其中并占有一定的地位,道德教育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界限并没有那么清楚,教育主体的权威受到了挑战,网络环境下的道德教育似乎可以说是一个双主体的模式。在网络环境下进行道德教育时,教师不再是一味的灌输、强迫学生接受应有的道德观念;学生也不是被动的接受教师的教育,他们开始拥有自主话语权,在德育过程中的地位也逐步提高。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一些年长的教师有可能因为跟不上网络技术的步伐而落后于时代,因此可能会出现“老向少学”的局面。
(三)道德教育教学方式的变革传统的道德教育方式
多数是师生在课堂中的交流,这种德育的课堂大多数都是处于一个枯燥乏味的状态,学生很难在这种有限的教育课程中养成德性,课堂教育的效率是有限的。然而,网络为我们开辟了新的德育途径,在网上我们可以进行另一种方式的道德教育,可以在网上进行多个方面的在线教学,学习主体可以根据自身特点有选择的进行道德的学习,从而使课程更加符合自身的发展阶段。另外,我们也可以利用网络技术来模拟适合德育的场景,让学生在虚拟的空间里充当不同的角色,在不同的场景之中进行道德价值上的选择,虚拟场景的手段能够让学习主体在模拟选择的过程中体会到怎样才算是真正的道德,并逐渐养成自己的德性。这样一来,网络环境下的德性形成相比于传统德性的形成过程更加拥有立体感。
(四)道德教育中的评价趋于民主
在网络环境下,道德教育与德性的养成都与之前大不相同。除了先前所讲的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等,教学评价也存在一个质的飞跃。网络环境下的道德教育中的教学评价更加民主、自由。网上的教学平台所运行的模式是超越了传统教学模式的自主式教学,在学习过程中,权威的地位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那么在教学评价这一环节中会沿袭先前的民主形式,学习者在评价过程中也居于一个更加民主的地位。在教学评价这一环节,学习者自由的评价也能够体现出网络环境下道德教育的开放性,更好的养成青少年的德性。
三、网络环境下青少年德性养成的思考
依照前面所提到的各种问题,在网络环境下青少年德性养成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针对这个问题,笔者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加强网络的法制建设
提高青少年的网络法律意识网络自由不能跨越法律的边界,青少年在接触网络之前应该先树立起网络法律意识,要弄清楚绝对自由与相对自由的概念,在网络上的行为要有一个尺度来衡量。就目前状况来看,大多数的网民是不太清楚有关网络的法律法规的。在青少年接触网络时,树立网络法律意识很有必要的。网络法律意识的确立才能够保证青少年在使用网络过程中不会逾越法律、违背传统的道德伦理,能够文明上网,在复杂的网络世界中保持正确的道德观念。
(二)构建安全绿色的网络空间
纯净网上信息网络因其固有的开放性而积攒了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良莠不齐,有正面、积极的,也有负面、消极的,信息影响青少年德性的养成。那么如何让青少年接触到正面、积极的消息就成为最重要的问题。网络建设应随着时代的进步而逐渐完善,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建设就应该在网上多开设图书馆、网上课堂、教育网站等,给青少年一个德性养成的正面指导;网络信息的良莠不齐多数是因为网络监管的不力,负面消息在网上可以得到栖身之处。如果可以严格把关信息流通通道,减少负面消息对青少年的影响,构建一个纯净的网上世界便指日可待。
(三)家庭从源头上监督青少年上网活动青少年德性的形成
在于引导也在于监督,家庭对一个人德性的形成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说家庭在青少年网络活动方面也要担负起一定的责任。很多家庭在青少年早期接触网络时没有好好的加以监管,导致孩子接触到网上的不良信息或者说患上网瘾,没有及时发现并加以干预,青少年很有可能误入歧途。相反,如果青少年在家庭成员的引导下进行网络活动,多多接触网络上的正面消息,会对青少年价值观的构建起到一个正面的引导作用。那么家庭成员在青少年进行网络活动时加以干预或者先树立起孩子的正确上网观念是网络环境下青少年德性构建的重要举措。
(四)学校利用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德性
关键词:共青团;青少年;违法犯罪
重点青少年群体事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共青团组织作为协助政府管理重点青少年群体的一个治理主体,如何更好地发挥团组织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作用,促进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与管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已成为当前社会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的内涵
青少年犯罪预防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青少年犯罪预防是指以有犯罪危险的青少年为研究对象,研究防止和消除在他们身上可能和已经开始形成犯罪的原因,防止产生或积极消除在他们周围可能产生和已经形成的犯罪条件,使他们不会走上犯罪的歧途,或从轻微的违法过程中回到健康发展道路上来。广义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是以整个青少年为研究对象,它包括未犯罪的青少年,防止他们走向严重犯罪;包括已经犯罪的青少年,防止他们从偶犯变为累犯,从轻犯变为重犯,从个犯变为团伙犯,从单一类型犯罪变为实施多种犯罪的罪犯;包括被判刑改造的青少年,防止他们释放后重新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策划者和教唆者;它更包括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行为偏差的预防和矫治,防止青少年由一般的行为偏差转变为违法行为,甚至触犯刑法,使得预防的“关口”前移,将预防工作渗透到青少年生活的方方面面。本文采用广义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观点,以期通过共青团组织这一青年群众团体,在行政管理中弥补行政机关的管理盲区,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与青少年群体密切联系的群众团体功能,在刑事司法中发挥例如“合适成年人”、“社会关护”等独特作用,整合各方力量,综合社会各方因素,达到最佳预防效果。
二、共青团组织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作用
首先,具有去污名的优势。去污名源于美国社会学家戈夫曼,污名的特征是使其拥有者具有一种“受损身份”,容易被他人刻板印象化。去污名化可以减少家长的误解,去污名化的共青团组织更容易受到学生和家长的理解与接纳,通过对青少年的资料与个人信息高度保密,避免青少年被贴上有不良行为的标签,在最大程度上做到去污名化,减少污名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与伤害。
其次,共青团组织自身具备完整的组织体系。从中央到乡镇、从农村到城市、从企业到机关事业单位,覆盖范围广,共青团这种完整的组织体系是其他社会组织无可比拟的,这是团组织管理青少年事务、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巨大优势。
再次,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团、队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通过中小学团、队组织对青少年进行系统的道德渗透,充分利用校园文化活动,立足教育与防范的视角,通过举办普法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讲座、模拟小法庭、违法犯罪图片展等活动,推动中小学深入持久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增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这种润物细无声,全面渗透式的教育方式,可以说是治理重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佳方式。
最后,共青团组织具有整合多种组织资源的优势。能力善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要充分发挥主体的多元性,共青团组织可以充分发挥资源的整合优势,协调、整合和优化多种组织资源用于普法宣传,可以联合综治办、教育局、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去掉“以”)立足维权、预防和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良好氛围,最大程度地减少和预防重点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团组织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对策
1.梳理数据,建立信息流转机制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使具体部门在统计工作中针对青少年设计具体的统计指标。如在人口统计中应包含青少年人口年度数据以及青少年人口预测数据。司法机关进行犯罪情况统计时,细分未成年人和青年组,登记青少年案件数量、作案成员数量、作案人员年龄等重要信息,以供分析交流;公检法的相关信息系统中,能涵盖开展工作需要的一些统计指标,如准确的青少年生活状态、家庭情况等,为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精准服务提供更多支持;加强相关制度的建设,完善信息系统,使数据的流转和对象的转接更加科学、规范、高效。
2.聚合资源,推动基础实体建设
立足预防工作风险和巩固服务效果,建立一定人力物力资源的实体化支持体系。建议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可以调动社会资源,借鉴国外青少年矫正经验,建立青少年行为矫正基地,在提升服务成效的同时,有效加强管理,减少矫正风险。二是利用现有的社区资源,为接受了基地矫正教育的违法犯罪青少年提供跟进活动,在为其规划发展的同时,达到跟踪考核的目的。三是调动共青团组织现有力量,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关心、参与、支持涉罪青少年,使其拥有更多提升发展机会,尽快融入社会。
3.以培训为基础,加强专业社工队伍建设
按照“专业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专业优势弥补资源劣势”的工作理念,邀请社会工作的专家,对社工队伍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拓展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容,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青少年社工队伍。以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标,成立或引进专业的青少年事务社工组织,定期开展社工实务论坛,分析工作瓶颈,分享工作经验,不断提升社工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4.积极倡导家庭教育
传统地来说,团组织对家庭教育并没用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共青团组织承担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在依托青少年社工的力量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团组织也在不断思考如何倡导良好的家庭教育,包括联合妇联等部门开展平安家庭、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指导青少年社工在为青少年提供专业服务的同时,设计家长参与的各类活动,促进亲子关系的改善,使家长进一步增强家庭教育对预防犯罪重要意义的认识和理解。
共青团组织遵循“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通过建立新的管理体制,采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新机制,组建职业化、专业化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运用社会化运作和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为庞大的社区青少年群体提供了切切实实的服务。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