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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职生;顶岗实习;合法权益
作者简介:盘菊莲(1977-),女,广西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校学生管理理论。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14-0062-03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高等教育强国的伟大进程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和不可替代的作用,而面对新世纪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国家发展战略的要求,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着如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问题。为有效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教育部于2006年颁布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以及《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从中都提到了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工学结合的顶岗实习制度是高职学生适应社会的一个重要环节,对高职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和职业素养的提高起着关键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制度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面临着管理难度较大,尤其面临着如何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问题。那么如何完善高职生顶岗实习制度、保障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成为众多学者关注的重点。
一、顶岗实习的含义及其性质认定
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进入专业相应对口的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参加的一项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是指由实习单位给顶岗实习生提供一定的实习环境,并指派单位里实际工作者指导实习生从事具体工作,以帮助实习生把在校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从而取得实际工作经验,提高实际技能,锻炼工作能力。
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必修课程,是高职生完成学校规定的基础课和部分专业课后进行的综合实践性教学环节。《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明确规定:“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2009年3月,《教育部关于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再次明确强调:“高职院校要切实落实高职学生学习期间顶岗实习半年的要求。”2010年9月,《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积极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模式,将学校的教学活动与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学校和企业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从教育部对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要求,可以明确顶岗实习期间的实习生仍属于学生的身份,其实习生身份的认定有利于明确顶岗实习的意义与目的,就是实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及提高“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教学环节。
二、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权益受损原因分析
随着高等教育普及化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面临着就业难的问题,而高职生是否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成为高职生就业的重要竞争力,各个高职院校开始积极为高职生扩展实习渠道,但是由于工学结合的顶岗实习制度在我国处于发展阶段,对高职生的顶岗实习处于管理的“真空”阶段,缺少统一的规定和程序,导致现实中高职生的顶岗实习权益受到侵蚀。
(一)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快速发展,高职生竞争压力逐渐增大。随着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及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战略的推出,高等职业教育以培养、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越来越重要,据国家资料相关资料显示,2009年,全国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1215所,招生313万人,占普通高校招生总数639万人的49%,在校生965万。根据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1—2015年),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总数达到1390万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稳定在1000万左右。由此可见,随着高职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社会上用人单位对高职生可选择的余地加大,必然导致高职生就业压力的增加,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中赢得一席之地,高职生必须首先获得职场演习的参与权。
(二)保障高职生顶岗实习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国家没有专门法律法规来保障高职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针对职业教育的《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对高职生顶岗实习仅是原则性、抽象性的提出一些指导,缺乏义务性或强制性的规定,对高职生顶岗实习过程中合法权益的保护作用甚微。而且现阶段,根据我国《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才能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原劳动部于1995年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309号)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来看,高职生顶岗实习是不具备独立劳动者身份,不能依法享有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其结果是高职生顶岗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保障成为法律管理的“真空地带”。
(三)高职生缺乏自我保障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由于没有专门法律法规保障高职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使得一部分高职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受到权益侵害后,在与用人单位交涉过程中处于劣势,并且既是有些高职生在实习期间权益受到侵害后选择诉之于法律,但是由于高昂的诉讼费用而较少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有的高职生并未意识到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且从高职生的教育模式来看,高职院校仅是注重高职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培养,而提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必要社会经验和心理素质教育存在一定的不足,这样导致一些学生即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不愿意通过有效的合法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高职生这种自我保障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的现状,成为高职生顶岗实习期间合法权益受损的主观原因。
(四)部分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和职能部门管理不力。随着市场经济使企业置身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大潮中,追求企业成本最低化,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成为企业立足市场的根本目标。但是部分企业单位缺乏社会责任意识,没有认识到给高职生提供必要的社会实践也是企业人力资源培养方式的社会基础,而仅把高职生看做廉价劳动力,不给实习生提供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甚至有的企业以各种理由延长实习生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不与实习生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以此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的目的,这种为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而缺失社会责任意识的行为,必然导致高职生在实习期间变成权益保障的“真空”。还有部分职业中介机构利用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和审查不力的现状,利用高职生增强社会实践能力的急切心理和缺乏社会阅历的现实,给这些学生许以颇具诱惑力的承诺,甚至部分职业中介机构一些虚假的招聘信息,导致一些高职生在缴纳了高额的中介费之后,又被这些黑心中介以各种理由不履行当初的承诺,导致高职生在寻求实习机会时遭受心理和经济权益的侵害。
三、构建高职生顶岗实习期间合法权益保障的对策和建议
为推动高职生顶岗实习活动的有效开展,确保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必须从法律、用人单位、高职院校及高职学生等行为主体为出发点,明确规范各个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构建有效保障高职生实习权益的实习制度,以此推动高职生顶岗实习制度的有序发展。
(一)健全法律法规,完善高职生顶岗实习权益的法律保障体系。目前,我国还没有正式出台有关保障高职生顶岗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及《社会保险法》都没有确切规定在校高职生顶岗实习期间权益保障的条款。因此,如若高职生在实习单位发生意外事故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得不到有关法律法规的保障,而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又没有涉及高职生顶岗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保障。因此,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快速发展,尽快出台保障高职生顶岗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成为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目前,如若出台全国统一的保障高职生顶岗实习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条件还不成熟,可由各省人大或政府依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或出台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规定。根据各个地区的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待相关条件成熟后再制定全国统一的保障高职生顶岗实习的法律制度。
(二)加强政府监管,规定学校、学生和企业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学校、学生与企业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是避免高职生顶岗实习期间权益受到侵害时无人问津的根本途径。由于处于就业市场中的顶岗实习生不具备要求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的主动权,而实习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也缺乏与实习生签订保障协议的主动意识。因此,高职院校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顶岗实习之初,应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些有关实习的规范性文件,并尽可能和有关实习单位达成一致。依据所签协议,实习单位应为实习生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选派专门的实习指导人员指导实习生的实习并配合学校对实习生的管理;而顶岗实习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应该遵守校规校纪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照学校和实习单位达成的协议进行实习。同时,政府应该为相关单位参与高职生顶岗实习制定详细的就业市场准入规则、管理制度及提供实习机会的奖励制度,以此为高职生顶岗实习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提高高职生自我保障意识。高等职业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高职生的实践性技能,而提高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应成为高等职业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高职院校可在课程设置上增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及《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课程;同时,平时通过宣传板报、印刷实习手册、举办实习权益保障讲座及成立各级高职生权益保障维护中心等举措促进高职生掌握维护合法权益的必要知识,提升其自我防范与自我保障意识。政府可利用电视媒体、报纸、网络等方式号召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高职生合法权益保障问题,为有效保障高职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引入社会保障救济途径,建立各方风险分担机制。为避免高职生顶岗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无法及时得到治疗的现状,可考虑给每位顶岗实习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若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可通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得到及时救助,避免因学生与实习单位、学校的责任不明而延误学生的治疗。在社会保障救济途径建立的方式上,政府可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督促相关各方履行职责,例如《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见习条例》、《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等地方政府已制定了相关条例,其中都要求相关方为顶岗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因此,建议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引入“实习保险”这种社会保险,其实习保险的费用可以由学校、实习单位和实习生三方分担。通过这种三方分担保险费用的机制,可以更加有针对性保障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也有效地减轻了高校和实习单位的赔偿责任,有利于高职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有效开展。
参考文献:
[1]喻莎. 浅析大学生实习权益的保障[J].科教文汇,2008(10).
――北京读者
读《募捐》有感
读《望东方周刊》2010年第35期“一周来信”栏目的“募捐”一文后,深有感触。积极地献出自己的爱心一捐款、捐物,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但让人不能理解的是,现在某些单位将自愿捐款变成了硬性摊派,必须要捐,否则“后果自负”,甚至出现了明确的标准,例如:科级干部XX元,一般职工XX元,等等。这样一来,想多捐的职工,怕越过领导的额度以致招来“出风头”或“越级”之嫌,而讳多捐,生活上本来拮据的职工想少捐一点,又担心“后果自负”的警告,而惧于少捐。结果,一次次献爱心的好事,却演绎成了职工心怀不满的集资,打击了职工的积极性,是不是也与募捐的本意相悖呢?
张伟(江苏)
月饼检查只选贵的
朋友在超市卖月饼,三天两头有人到柜台检查,有穿制服的,有穿便衣的,有自己来的,有超市主管领着来的。这些人有的声称是质监局,有的是卫生局,有的是食品检验检疫局,多了,分不清,记不住。
虽然每次来的部门不一样,人数不一样,但有一样相似,那就是专挑名牌、高档月饼,而且至少人手一盒,常常是二人三四盒,三人四五盒,看了之后直接拿走,不给还不行。
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等检查,按说应该是抽查,不管什么品牌、什么档次,一样拿几个,没必要同一品牌、同一包装,一次检查好几盒,而且检查的重点应该是杂牌,非名牌。
后来,听老营业员说,有人名为检查,实为顺手牵羊自己消费。不知此言是真是假。
王国军(湖北)
征求意见
本地一家政府部门网站改版了,无意间浏览一下,发现改版以后的版面活泼了,内容充实了,本想留下几句赞许的话,不料仔细阅读了首页左下角的征求意见栏以后,再没了留言的心思。
网站征求意见栏这样写着:您对当前网站改版的看法?选项依次为:很好、较好、内容充实、比较实用、版面新颖等五项。往下看,并没有其他可以手工添加内容的地方。
呵,这样的征求意见和索要表扬有什么区别?权且不说网页的设计和内容是不是优秀到毫无缺点可言,单单是这样大言不惭索要表扬的行为就让人觉得这个部门网站的狂妄自大。
还是希望这样的征求意见越少越好,如果真的觉得自己已经很好,那就干脆不要设置征求意见这一块栏目,也好过如此名不副实。
王晓燕(安徽)
实习医生
为了请一位熟悉的外科教授做手术,我住进了省城一家较有名气的三甲医院。
每天,外科的医护人员来来往往近百名,规模看起来不小,但一看墙上的医务公开栏,正式的医护人员不过十几人。而且大部分时间,正式的人员并不在值班室。
教授给我主刀后,每天只是来病房查探,事后的换药、护理工作,都交给一位实习医生打理。实习医生来自一个偏远的市,年轻、热情,医疗水平也不错。那天跟他攀谈时,才知道这家医院同时还是一所兼职学校,他们来这儿实习,实则是学习,不仅没一分钱工资,还要交一笔不菲的学费。
在这儿实习的不光是医生,还有护士。她们的情况比医生还要差一些,因为想留在这家医院工作,所以表现得格外卖力,尽管如此,她们中的百分之九十,在一年的见习期满后。仍然会被无形的市场竞争所淘汰。
正式的医护人员,每天最多半天班,其余的晚班及加班,几乎都由实习生们代劳。只有在一些上级的检查日,全体医护人员才穿戴整齐接受检阅。
蒋平(湖南)
怀孕致富
休假期间回了一趟农村老家,得知表弟媳妇又怀孕了。表弟一家仅靠种田维持生计,已经有了一个五岁男孩,若是再超生一个孩子,那日子可咋过啊。谁知表弟却轻松地说:“没事,过几天就去把孩子做掉,村主任都帮我们安排好了。”我不解,问他这事为何由村主任安排。
表弟道出了其中的奥秘:乡里实行举报违反计生的奖励办法,谁举报就给谁记功,还奖励3000块钱。表弟媳妇这两年已经怀孕2次了,私下里与村主任沟通好,由村主任到乡里举报,最后举报的奖金归表弟媳妇调理身体,而功劳就归村主任了。
王军(辽宁)
主题教育
前几日,在一政府部门任中层领导的一位朋友给我来电,邀我周末参加他们的学习活动。我一听,有点不理解。朋友解释说,其实也就是帮他们拍拍照片,存档纪念。
结果上了车才知道,他们单位这次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的是“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地点选在省内的―个知名景区。
2017就业协议书范文一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姓名):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录(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毕业后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限为 年,工作地点为 ,工作岗位为
。
四、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乙方月实际工资收入不低于
元(该项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按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签订本协议前组织体检,否则以学校毕业时体检为准。
七、甲方在招聘时所提供的带有承诺内容的宣传材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在应聘时所提供的自荐材料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绍的情况严重失实,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乙方所提供的自荐材料内容严重失实,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本协议解除:
1、甲方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录用为公务员,或经选拔参加选调生、选聘生、西部计划、欠发达计划、三支一扶、服务社区计划等国家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
3、乙方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十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或解除协议,变更或解除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十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四、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到甲方报到。甲方应当在乙方报到后1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录用手续,或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乙方应当积极配合。本协议中关于工作期限、岗位、地点、薪酬等主要条款应写入劳动(聘用)合同。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或甲方为乙方办理录(聘)用手续后,本协议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7就业协议书范文二
毕业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培养单位:________________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遵守的条款
第一条 本《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以及依照中国法律核准登记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
第二条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被了解方应当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第五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例如: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成立。
第六条 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的依据。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后、用人单位、毕业后所在学院和学校各一份。
双方协议的主要条款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
档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
毕业生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学院: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 学位类别: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 培养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 婚姻状况: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毕业生工作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毕业生户口迁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劳动报酬是:________________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初次服务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签订:__________合同。
本协议是否需要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成立
双方商定按下列步骤解决争议:
一、对本协议产生纠纷和争议的,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政府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 。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违约方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签字盖章后方可解除协议。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毕业生意见:___________ 用人单位意见: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17就业协议书范文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通过甲方学生与乙方双向选择,乙方初步面试考核合格,录用甲方学生到乙方进行顶岗实习,实习成绩合格者乙方录用安排就业。为了确保甲方学生顺利实习、就业和乙方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维护双方的权益,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实习(就业)学生专业及人数:
_________。
二、实习时间及地点:
实习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实习地点:_________。
三、实习主要内容:
_________。
四、甲乙双方的职责:
(一)甲方的职责:
1.甲方负责将乙方基本情况介绍给学生,经学生与其家长商议后自愿向学校提出实习与就业申请,甲方择优向乙方推荐。
2.甲方将所推荐学生基本情况如实介绍给乙方,并组织甲方学生与乙方进行双向选择,协助乙方确定录用实习学生名单。
3.甲方负责组织学生办清赴岗实习前的相关手续,办理学生档案移交、户口接转、毕业派遣等工作。
4.甲方实习学生必须遵守乙方厂规和劳动纪律,服从乙方安排与管理,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对违反者,乙方有权批评教育和给予适当的处理,情节严重者可通知甲方中止其实习退回学校,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甲方学生在实习期间生病住院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甲、乙双方有关规定处理。
6.甲方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病及事故,乙方应积极组织救治。由于企业原因造成伤害的,乙方应给予必要的补偿,有争议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于本人原因造成伤害的,责任自己承担,甲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二)乙方的职责:
1.乙方负责为甲方实习学生选配具有一定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的师傅,从政治思想、生产技术、熟悉岗位以及生活等方面关心教育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2.乙方负责为甲方实习学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与学习条件,对甲方实习学生与乙方职工一视同仁,不能歧视。
3.乙方负责为甲方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监护,保证不安排实习内容以外的危险工作。
4.实习期间乙方要对甲方学生进行严格的思想、纪律和业务考核,实习结束后,将实习成绩书面通知甲方实习主管部门。
5.对实习成绩合格的甲方学生,乙方要正式录用,并与甲方学生签订有关就业劳动合同并及时通知甲方就业主管部门;对成绩不合格者,乙方应向甲方及实习学生说明,并通知学生按规定时间返校另行实习择业。
6.对甲方参加生产性实习的学生,乙方应向甲方实习学生支付一定的劳务实习费和生活补助,经协商为实习期_________元/月人。对实习特别优秀的学生,乙方应提前按录用定级,按规定标准支付工资。
五、其它事项:
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要承担乙方劳务实习费和生活补助等经济损失,并缴纳违约金_________元/人,负全部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要以协议期限按规定标准支付工资、劳务实习费和生活补助等,并按_________元/人予以就业补偿,负全部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就业、实习主管部门各一份,乙方一份。
八、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中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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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蔡是2000年毕业生,自2000年8月1日起应聘于一家建筑公司。应聘及签约单位均为总公司(国企),但工作于其北京第二公司(私人挂靠)。签约时,由于没有经验,在“一边倒”的合同(无试用期,实习期一年,签约5年,违约金5万)上签了字,但当时小蔡提出不同意该份合同,因为应双方约定的条款并未经过我们同意。公司人事承诺修改合同,但至今毫无音讯。现在,小蔡提出要与公司解除合同,公司让小蔡支付违约金。小蔡想咨询一下,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欺骗行为,是否合法?小蔡若想解除合同,拿回档案,该如何办理手续?
综上所述,这位同志遇到的问题其实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它正是劳动者弱者地位的真实写照。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加之现在的劳动力市场是一个大大的供大于求的状况,所以,相当一些劳动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来挣钱维持自己的生计,在求职时面对用人单位单方制定出的劳动合同文本,心里可能有很大的意见,但因怕得不到工作,而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见,即使个别人委婉地提出意见,往往被用人单位拒绝后,也不敢再坚持己见,只好委屈求全地在合同上签了字,先得到这份工作再说。
但是从法律角度上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是表示自己对这份合同认可,并愿意遵守和履行这份合同的行为。如果拿不出用人单位在签合同时,采用了胁迫或欺诈的证据的话,就只能被认定为这是自己的真实意思所为,就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
那么,怎样才能保证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真正享受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待遇,这一方面取决于将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对用人单位的约束和引导,同时,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劳动者本人及工会组织维权意识的提高。
作者:黄建湘 单位: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实习生文秘专业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实习生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前景广阔;二是能够批量接收实习生;三是学校能够获得商务部和商务厅两级政府补贴。服务外包产业是智力人才密集型现代服务业,具有信息技术承载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大力培养服务外包人才,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优化外贸结构,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教育部商务部关于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5号)中制定了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目标:各类高校要在相关专业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工作,在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等层次培养高质量的服务外包人才,力争在5年内培养和培训120万服务外包人才,新增100万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2013年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300亿美元。服务外包企业能够批量接收实习生。如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35名学生已经与湖南省青苹果数据有限公司达成了实习意向,学生为公司提供文字录入、排版和编辑工作,公司为学生提供培训、住宿、中餐和实习工资,而学校能够获得商务部和商务厅两级政府补贴。教高[2009]5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支持。
为社会用人单位提供实习生一方面,安排学生实习要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另一方面,文秘专业实习生要找到专业对口的服务外包公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为广大的社会用人单位提供实习生成为高职文秘专业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途径。学校从2004年开始连续7年在第四学期安排学生进行一个月的校外综合实习,7年中服务对象经历了一个从服务行政事业单位为主到服务企业单位为主的过程;业务的拓展经历了从以老师为主到以学生为主的过程;服务效果受到了社会用人单位的好评。实习单位和业务拓展主体的转变扩大了服务地方经济的领域。安排学生进行校外实习,学生有80%以上通过亲友、同学介绍或其它途径找到了实习单位,其中90%以上是企业,服务面覆盖了商务、制造、电子、装饰、物流、文化、化工、医药、食品、通信和房地产等行业。服务企业的岗位主要集中在文员、销售、服务员和流水线作业岗位,文员类工作岗位约占50%;为实习单位提供的工作服务内容包括(按由高到低比例排列):文字录入和接打电话65%,档案整理36%,文字校对35%,文书拟写28%,商务礼仪28%,会务操办26%,市场调查18%。服务对象和业务拓展主体的转变的事实表明:只要把学生推向广阔的社会、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主体作用,高职文秘专业就能够找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广阔舞台。
服务地方经济的效果比较好。首先是服务时间增加了,开始几级学生实习时间都是1个月,2009级实习2-3个月的学生已经达到了62%;其次是实习工资覆盖面扩大了,2006级拿到实习工资的学生有36%,2009级达到100%;此外,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工作效果“满意”和“较满意”的比例分别是29%和54%,满意率达到了83%,月薪1000元以上比例达到了80%。3.培养学生专业素质效果良好。学生认为敬业精神得到培养的比例达91%,胜任工作能力得以培养的比例达96%,吃苦耐劳精神得以培养的比例达到99%,团队精神得到培养比例达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