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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及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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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及准则

财务会计制度及准则范文第1篇

[关键词]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新会计准则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20.009

[中图分类号]R197.3;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20-0013-01

1 我国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管理费用核算不足

我国当前的医院会计制度中规定,医院行政部门及后勤部门在管理费用核算时所产生的各种费用,不计入管理费用的科目核算,而是另立科目核算。按照当前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作为一项间接费用,管理费用是依据药品与医疗部门的人数比例进行分摊的。很显然,此种分配方式的缺陷性较为突出,对控制医疗成本也不利。

1.2 会计报告体系不完善

通读我国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可发现在其对医院现金流量表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医院筹资等详细情况也很难被准确反馈给各产权主体的受众。同时,对筹集资金的具体来源等信息收集更是乏善可陈,这也导致此类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难以体现。伴随我国市场竞争机制的深化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社会各界和各个产权主体都对医院的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医院在运营决策制订和执行层面,也越来越重视会计信息的及时准确反馈。毋庸置疑,只依靠几张报表并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医院的经济运营情况,为此从实践需求层面上对医院自行制订相关会计报表就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唯有如此,才能在既满足医院内部经济管理需求,又能保证会计信息系统与科学管理要求相一致。

1.3 资产增值核算的缺陷

《医院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处理规定中的坏账准备作出了规定,这显然和谨慎性原则不完全一致。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等方面的减值风险都不容小觑,医院应创设各类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以为其核算业务中的计提减值做准备。按《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医院各类物资和药品均要按历史成本核算,存货跌价损失并不为其承认,基于以上原因,也让医院会计核算体系很难对其资产减值情况准确计量。

2 新会计准则对当前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启示

2.1 新会计准则中的财务报告规定在医院财务报告制度中同样适用

新会计准则代表着财务报告向国际先进国家学习的趋势,也准确反映了医院会计损益情况,同时,对医院财务各产权主体经济利益结构作出准确公平的反映。依据新会计准则对医院财务报告列报等方面的阐述和修正,医院在出现相似或相同交易事项时能借鉴先进国家的通用报表体系,从而促使会计信息口径能保持一致,相互间可进行比较。新会计制度与当前现行制度存在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于:在所有者权益同为净资产的基础上,结余分配和利润分配明显不同,为此应构建和运行现代管理制度,以明晰和保障医院各产权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能有效实现。

2.2 新会计准则中的会计目标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医院会计制度同样适用

当前医院不断向企业经营化方向靠拢,其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两种性质往往同时展现出来,为此医院应秉持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其经营业务中的资产、净资产等予以规范和准确核算,以促进医院产权制度的良性改革,进而实现管理机制、经营业务等方面的创新,同时也能为相关机构提供更真实有效的财务会计信息。例如,新会计准则下的资产减值准则在医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计提、减值等方面的核算中同样适用。医院通过运行新会计准则进行负债核算,可将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和负债准确核算出来,通过资本公积、实收资本等科目准确反映资产结构信息,满足债权人、相关部门和个人等对会计信息的要求。

3 完善我国医院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效途径

3.1 完善相关财务报告制度

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报表至少应涵盖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内容,这对医院会计信息质量的保障非常有帮助,还能有效实现医疗资本经营和服务产品经营,对区域内整体卫生资源利用情况充分掌控,压缩了医院财务数据。在实践运营中,针对医院财务数据进行转换,对资源成本进行调整,为此应首先对收支总表列表和资产负债表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修订。依据非营利性与盈利性区分标准,两者在收费价格、利润分配方面存在差异,且医院各类经济业务在性质和运行中较为相似或直接相同,这些因素都成为实现财务报告制度统一的基础。

3.2 制定医院会计基本政策

医院应将新会计准则作为借鉴样本,对会计处理程序中的资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医院要继续实施药品经营与其医疗服务经营相区分,坚持独立核算原则,依据医院经营发展实际,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政策,有效规范和统一医院的基本会计模式。基于此,在政策制定中首先应突出实用性,遵循谨慎性原则,明确计量报告政策,提高医院的资产质量,要依据新会计准则对涉及投资性房地产减值等多项损失予以科学计量和确认,并防止医院资金结余行为中出现的人为调节控制现象。其次,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突出应用性,将新会计准则置于恪守准则地位,依据医院的实际环境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科学合理的增减,运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时应严格谨慎,强化医院的负债核算。结合上述方式适应医院的负债经营实际,从而解决分摊不均、费用过大等问题。

主要参考文献

[1]徐玉红.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对现行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的思考[J].现代经济:现代物业(下半月刊),2009(1).

财务会计制度及准则范文第2篇

一、引言

新会计准则的,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促进改革开放,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会计基础。从宏观层面看,新会计准则的实行,极大地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提升了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对增强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有现实的推动作用;从微观层面看,五种会计计量属性的确定,尤其是公允价值的引入使得会计核算结果将更为真实地反映企业资产负债状况,也促使各信息使用者更加重视资产的质量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

著名会计史学家迈克尔・查特菲尔德说过:“会计的发展是反映性的……会计主要是应一定时期的商业需要而发展的,并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财务报告作为立足企业、面向市场的一个重要的经济信息系统,会随着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的发展而不断改变自己的内容和形式。在新会计准则颁布之前,基本财务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而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明确规定,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等,报表的种类日益全面、规范,财务报告的内容和形式也有极大的改进。与原财务会计报告相比,各信息使用者可以站在自己的角度,根据自己的需要,获取更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从而对未来的盈利能力和风险程度进行预测和决策。

二、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变化

会计信息作为价值运动的一种客观表达,是整个会计行为系统的核心部分,其实质是各种利益关系的反映。而长期以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以及企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非货币易、债务重组、或有事项等新的经济业务在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中已经出现,并且成为部分企业进行利润操纵的重要手段,会计信息的形成与提供违背了客观性原则,会计信息严重失真。E・S・亨德里克森在《会计理论》一书中提到“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社会和经济变革对会计实践和会计思想有很大影响。20世纪60~70年代曾发生很多环境变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会计师的工作,迫使会计界采用新的会计方法和新的会计思想。” 因此,为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新会计准则修订和新增了一些会计准则,从过去偏向工商企业的17项会计准则,扩展到横跨金融、保险、石油天然气、农业和生物资产等众多领域的39项会计准则,覆盖了各类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会计准则体系日臻完善,会计信息也更加准确、客观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目前,中国有近2000家境内外上市公司、数十万家国有企业、近50万家外资企业、300多万家民营企业,可以想象,随着新会计准则的逐步实施,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会越来越高,广大信息使用者,或是投资,或是放债等都将会从中受益。

(一)价值计量公允化

新会计准则的亮点是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公允价值(Fair Value) 是指以熟悉情况的当事人在公平交易中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作为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基础的会计模式,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物品的市场价值。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规定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出资产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作为重组收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债权人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新《企业会计准则 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中根据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来考虑换出和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且要求在利润表中确认相关损益,另外资产分类改变了目前按流动性分类的方式,将金融资产按照交易目的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类;将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而且将原在表外的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并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公允价值的引入必定会导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发生变化,使得资产价值更趋公允,会计信息更能反映企业的实际资产状况以及盈利情况。

(二)风险披露规范化

由于估计和判断的客观存在,风险和不确定性充斥着整个会计处理过程。特别是近年来,衍生金融工具不仅翻新速度快、数量大、品种多,而且运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金融衍生交易也越来越多,风险和不确定性也越来越大,随着衍生金融工具种类的不断创新和日益繁杂,诸如期货、期权之类没有实际交易而仅是未来经济利益的权利或义务可能会引起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发生剧烈变化,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额的金融利润,也可能给企业带来巨额的损失,如英国巴林银行的破产和我国上交所“3.27事件”。从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出发,企业财务报告应当充分披露待执行的和约所带来的风险和收益,这些风险在未来的时间线上会给企业带来什么机会和损失,但原财务报告体系受传统会计理论的制约,提供的主要是历史的信息、滞后的信息,不能解决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及报告等问题。因此,顺应经济业务发展的要求,新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24号《套期保值》和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披露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金融工具表外业务表内化,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及时、充分地了解企业衍生工具业务所隐含的风险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三)交易实质渗透化

在新会计准则中,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发挥得淋漓尽致,交易事项的经济实质渗透到经济业务的方方面面。为了反映交易的经济实质,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对象和范围扩大,不仅包括固定资产而且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借款费用更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资金成本;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将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区别对待,研究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费用化,而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新《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对于公允价值的运用,规定了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处理的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该项交换必须具有商业实质;二是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因此采用账面价值还是公允价值计价,对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的判断是关键,这样就有效遏制了关联方之间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方式操纵会计利润的行为。新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对债务重组的定义增加了只有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的前提条件,才可以对债务的让步按照新准则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损益。新准则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从而防止企业不恰当地确认债务重组利得。另外,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收入确认标准、合并会计报表编制、关联方的判断标准和销售商品的售后回购等方面也都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四)信息披露全面化

新会计准则在许多方面填补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经济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空白,在相当程度上扩大了信息披露的数量和范围,金融风险的披露更为直接和透明,为广大信息使用者做出有效的预测和决策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要求上市公司分别根据业务性质披露业务分部报告和地区分部报告,并将其中的一种分部方式作为主要报告形式;另一种分部方式作为次要报告形式。对于主要报告形式,必须披露分部收入、分部费用、分部利润(亏损)、分部资产总额和分部负债总额等信息。分部间转移交易应当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转移价格的确定基础及其变更情况,应当予以披露。使用者从分部报告披露的信息中,能更清楚地了解企业的业务模式,更容易取得归属于各业务的数据,从而更准确地预测公司的业绩,降低投资风险。另外,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加大了对关联交易的披露,要求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包括在合并报表中的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以及个别财务报表中披露有关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信息。这样,一方面加大了关联交易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另一方面将以往较为概括的要求明确化和具体化,增强了关联交易的透明度。

在股票市场,股票市价往往高于股票面值(这种情况在我国的A股市场上特别明显),这就给公司经营者提供了通过权益交换方式来增加利润的机会。比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通过降低转换价格的方式来降低债券利息,因利息率降低而减少的利息费用就转化为企业利润,而因转换价格低于股票市价的差额则会导致原股东权益稀释,使原股东蒙受损失。但原财务会计报告对此并没反映,它所反映的只是因利息费用减少而增加的利润,而将原股东权益稀释的信息排除在外。因此,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而且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计算过程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企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股数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以利于投资者等相关信息使用者进行决策。

财务会计制度及准则范文第3篇

【关键词】税务会计 财务会计 异同

一、引言

税务会计是一门新兴的边缘会计学科,它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门专门会计。财务会计是在公认会计原则和会计制度的指导和规范下对己发生或已经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并由此形成财务信息,对企业和外部有利益关系的各方面提供报告,以满足其经济决策的需要为目标的会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和债权结构代替了政府投资一统天下的格局,这就要求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规、货币政策等手段来实现对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因此,企业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合理合法规避风险,税务会计在企业中独立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推动市场经济建立,国家对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进行大范围改革,先后出台新税法与新会计准则,两者之间的差距呈扩大趋势,财务会计不再融财务、税法的要求于一身,而是遵循会计准则,税法也在力求独立。本文在分析了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异同为出发点,并对二者如何协同提出一些建议,以期能对我国企业的会计实务提供参考。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异同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

(1)核算主体不同。会计核算必须要有一定的主体,财务会计的核算主体是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和组织;税务会计的核算主体是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进行税款缴纳行为的当事人。

(2)目标不同。会计的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各种有用的决策信息,税务会计提供的是企业税款缴纳情况的信息,主要的使用对象是相关的税务部门,信息的表现形式是各种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提供的是反应企业实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信息以及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其主要的使用对象是企业的投资人和债权人等,其信息的表现形式是财务会计报表。

(3)参照依据不同。财务会计在实际中所参照的依据主要是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制度,根据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规范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税务会计在实际中所参照的依据是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对所缴纳的所得税金额进行计算,同时将计算结果向税务部门作出出面报告。

(4)核算基础不同。财务会计在实际核算过程中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税务会计在实际核算过程中将收付实现制作为基础。

(5)基本要素不同。我国相关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我国财务会计的六大要素分别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税务会计的四大要素则分别是了应税收入、扣除费用、纳税所得以及和应纳税额。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联系

(1)税务会计的信息是以财务会计的信息作为基础。企业的纳税信息一般是通过对财务会计提供的信息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必要的纳税调整得到的,因此,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是税务会计信息的依据。

(2)税务会计会促进财务会计的改革。企业的每一项税务会计的账务处理都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造成影响,并最终反应在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之中。以企业所得税会计为例,为了将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一致造成的差异在账面上反应出来,企业会计准则中将时间上存在的差异有效的处理,企业制定了递延所得税这一会计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还应调整“所得税费用”。

三、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协调的建议

通过以上可以看出,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差异还是很大的,在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下,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是两条重要的分支,在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促进两者的协调发展事关重要。

(一)我国税务会计理论体系建设

我国对财务会计的相关理论经过几次修改之后已经比较完善,而税务会计作为新生的学科,相关的理论还没缺失,要真正促进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协调发展,必须首先建设我国的税务会计理论体系

(二)促进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相互适应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出现的原因是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的不一致。要促进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协调发展,一方面,会计制度的制定需要关注税收监管对信息的需求;另一方面,税收法规也应在制度层面上尽量谋求与会计制度的协调,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同样需要考虑会计制度对税收征管的影响。

(三)会计信息披露增加对税收的支持

加强会计信息披露对税收的支持,要求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不仅要反映企业的经营现状、财务状况以及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等信息,还应该包括企业实际纳税情况信息的披露,使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达到全面、准确、充分的要求。

(四)企业应提升财务部门人员的业务水平

企业应加强对财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提升其业务水平,使他们对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账务处理都娴熟于心,促进企业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协调。

参考文献:

[1]黄妹金.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与联系[J].企业研究,2012.

财务会计制度及准则范文第4篇

关键词:政府会计改革;高校财务管理;变革研究

一、政府会计改革背景下高校财务管理的变革

新制度对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应使用的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及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及编报说明等进行了详尽规定,并在附录中举例列示了主要经济业务和事项的账务处理方案,这对高校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均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直接导致高校的会计核算模式、会计核算功能和财务报告模式发生变革。

(一)会计核算模式的变革

新制度规定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其中预计会计包含三个会计要素: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财务会计包含五个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2]。新制度下的“3+5要素”的会计核算模式,对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原制度)中的会计要素进行了适当调整并重新归类,例如在资产会计要素中增加往来科目、研发支出、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受托资产等科目;在负债要素中增加预计负债、受托负债等科目,并将累计盈余、专用基金、权益法调整、本期盈余分配、无偿调拨净资产等科目归类为净资产要素;取消资产基金类科目,新设“资金结存”核算等。通过对会计要素及其所包含会计科目的系列调整,形成的新型会计核算模式,使得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两种会计核算基础在高校财务核算中的应用变得更加纯粹,依托于此的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所反映的财务信息也更加全面、准确。

(二)会计核算功能的变革

新制度要求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2]。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主要是通过“双功能”会计模式记账规则---平行记账规则来实现,即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要在同一个会计账套下完成。对于一项经济业务,会计人员必须首先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然后再对经济业务实质进行职业判断,看是否需同时进行预算会计处理。对于纳入高校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还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3],即在同一张凭证里既要做财务会计处理也要做预算会计处理,完整填写相应的财务会计分录和预算会计分录。新制度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并对预算会计功能进行了改进和完善,使得会计核算功能变得更加强大和全面。

(三)财务报告模式的变革

新制度要求高校的财务报告要同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2]。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保留并完善了资产负债表、预算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增加了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自愿非强制)、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并对报表附注所需披露的内容进行细化。财务报告和预算会计报告相结合的新型综合财务报告模式,即实现了“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会计制度改革目标,也为加强高校资产负债管理、财务风险防范、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提供了数据支持。新型综合财务报告可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科学的财务数据,将有效提升高校财务战略水平及对高校管理层的决策支持能力,也为未来推行高校全成本核算管理、校院两级管理等制度奠定基础。

二、新旧制度转换衔接中的重难点问题及对策

新制度直接导致了高校的会计核算模式、会计核算功能和财务报告模式发生变革,使各类经济事项在新制度下的会计处理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为确保高校的新旧会计制度的有序衔接、平稳过渡,需对高校新旧会计制度转换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一)调整更新财务管理系统

新制度要求在单账套中同时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功能,这就要求对原有的财务管理系统进行调整升级。高校现阶段使用的财务管理系统多为天财高校财务管理系统5.0版,未来会升级为高校财务系统6.0版,升级后的财务系统应根据新制度的要求,应对会计科目、经济分类、功能分类、辅助核算等信息进行从新设置,并通过增加会计核算维度、增强财务控制功能、增强财政预算项目管理功能、增强凭证录入和综合查询功能等措施,确保在2019年1月1日能够实现财务数据的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和新账套的正常使用。2019年1月1日开始启用新账套后,可在财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应的设置,在会计人员对经济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时,当录入财务会计分录,由系统自动判断并触发生成相应的预算会计分录,真正的实现新制度的“平行记账”。通过定义周密的业务逻辑,使财务系统智能判断记账凭证的正确性,尽量减少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构建模型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差异化记录、标识和分析,自动生成财务报表和预算报表及本年盈余和预算结余的差异调节表,减少因会计人员人为操作造成的数据不准确等问题,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二)开展资产核查工作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及《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品、对外投资等与资产相关的数据进行清理核实、归类统计,进一步明确资产使用责任主体。同时还应该确定各类资产的账面价值初始计量标准、计提折旧的标准,包括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方法和计提时点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方法等,为准确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确定各责任主体的权益等提供基础信息。财务处应与国资处协调,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实现资产、财务数据的动态匹配,切实提升高校资产数据的质量。并通过对资产的合理配置、正确处置、有效利用来提高资产的使用绩效。

(三)清理分析往来款项

高校财务部门应及时开展对财务系统中的往来款项的专项清理工作[4]。因以往对往来款项清理的不够及时或者其他历史原因,导致高校的往来款科目余额较大,且有很多没有资金来源的支出挂在往来款科目,未冲减事业基金等净资产科目。如果不对往来款余额进行清理,而是直接转入新制度下的账务系统中,会导致在财务会计科目中,虚增资产(往来款)和净资产(累计盈余),在预算会计科目中,非财政拨款结余可能会出现巨额赤字等不良后果。因此高校需要在执行新制度前,对往来款项进行专项清理分析,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按照规定程序冲减相关的财务会计科目,及时进行核销往来款项的账务处理,以尽可能的减少科目余额。对于仍需保留的应收账款科目金额进行账龄分析,做好坏账计提的准备工作,确定计提范围、减值迹象、计提方法,计算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并做相关的账务处理。实施新制度后,财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制度确保对往来款项进行定期清理,进一步规范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工作,以准确核算高校的资产负债和收入费用。

(四)清理基建会计账务,做好并账工作

新制度规定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进行基建“并账”的单位,应首先将基建账套相关数据并入原账中的相关科目余额,再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相应科目。因此,高校的基建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协同联动,进一步清理基建会计账务,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基建项目的竣工决算及固定资产入账手续,以确保取消基建会计账套、统一基建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顺利进行。另外对基建“并账”后的“在建工程”科目余额也要进行系统分析,属于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性质的金额,应转入新账的“预付账款”相关明细科目,属于工程物资性质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工程物资”科目,减去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和工程物资款后的差额,转入新账的“在建工程”科目。

(五)规范合同管理

高校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内部控制部门应加强对各类合同的规范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主体,优化业务流程。可通过启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对各类业务合同进行线上“拟定—申请—审核—审批”,实现对合同管理的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目标,切实提升合同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和办事效率。新制度下财务会计按照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这就要求科研事业收入等收入类合同需明确收入确认方法、确认依据及确认时点,支出类合同需明确付款依据和付款进度时间,为在新制度下准确确认收入和费用并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提供依据。

三、结论与展望

本次政府会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建立财务会计体系,完善预算会计体系,构建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模式,以全面、清晰的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5]。高校作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之一,是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新制度的过程中,高校应针对新旧制度转换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做好政策配套、标准细化、系统整合等方面的工作,以确保新制度的顺利实施。在政策配套方面,除会计准则和制度外,还应尽快出台与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改革相关的配套制度。在2019年1月1日实施新的会计制度前,高校财务部门应在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等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出台符合本校实际的新制度操作指南,对各类经济事项的会计核算流程和账务处理方案进行规范,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提升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可比性。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给高校的财务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机遇,高校应以会计制度改革的施行为契机,由传统财务管理模式向集成数据信息化财务管理模式转变,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6],完善与优化学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管理等配套工作,推动经济业务与财务管理的深度融合发展,将财务、资产、合同、科研、人事、内控等系统整合起来,走“业财融合”之路,切实提升高校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及决策支持能力。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A].2015.10.23.

[2]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A].2017.10.24.

[3]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答记者问[J].财务与会计,2017(23):6-10.

[4]教育部.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意见[A].2017.10.24.

财务会计制度及准则范文第5篇

关键词:教学;财务会计;税务会计;差异;结合

财务会计是以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为依据,而税务会计是以税收法规为依据。这两者既有紧密的联系,又是相互分离的两大主体。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依据不同,有着很多相同点,也有很多不同之处。从而导致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必然趋势。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主要是目标不同、业务处理依据不同、核算程序不同、核算基础不同。财务会计是税务会计产生与发展的基础。企业在日常核算中,并不单独设一套账户进行税务会计的核算,而是与财务会计使用共同的凭证、账簿和报表。企业平时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只有在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不相同时,才依照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因此,税务会计是寄寓财务会计之中,以财务会计为基础。

一、以企业所得税为例寻求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

(一)资产的纳税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有关资产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应列示的金额。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时,产生的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从而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反之,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在进行后续计量时,会计准则规定按照“成本―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算账面价值。而税法规定按照“成本―按照税法规定已在以前期间税前扣除的折旧额”计算计税基础。若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不同,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将会受到计提折旧的方法、折旧的寿命年限以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从而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相同。

例:A企业于2008年以1200万元购入一项生产用固定资产,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情况,A企业估计其使用寿命为20年,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假定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2010年12月31日,企业估计该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000万元。

固定资产在201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1200-1200/20*2-80=1000万元

固定资产在2010年12月31日计税基础=1200-1200/20*2=1080万元

此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00万元小于计税基础1080万元产生了80万元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80*25%=20万元。会计分录为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贷记“所得税费用”20万元。

(二)负债的纳税调整

负债的账面价值是指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有关资产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应列示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即未来期间不可以税前扣除数。从而得出计算公式,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税前抵扣的金额。

当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当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预计负债,企业因为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等原因确认的预计负债。按照或有事项准则规定,企业对于预计提供售后服务将发生的支出在满足有关确认条件时,销售当期即确认为销售费用,同时确认预计负债。由该类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在期末的计税基础为其账面价值与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可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税法规定与销售产品相关的支出应于发生时税前扣除,则这一预计的负债的计税基础为0;2.如果税法规定对于费用支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税前扣除时点,则所形成负债的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

例:A企业2010年因销售乙产品承诺提供5年的保修服务,在利润表中确认了5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当年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

该项预计负债在201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因税法规定与产品保修相关的支出在未来期间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而在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为500万元,即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500-500=0

预计负债账面价值500大于计税基础0,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500*25%=125(万元)。

(三)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事项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未形成无形资产费用的计入当期损益,全部计入“管理费用”,而形成无形资产成本的计入“无形资产”成本。而税收法规规定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二、建议

财务会计是会计专业核心课程,打下扎实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对学习税务会计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那么如果在教学过程中将这两者的差异有机结合起来笔者有如下建议:

(一)先学习财务会计课程打下扎实的基本功,然后再学习税务会计课程。这两门课程的学习不能颠倒顺利,只有先打下扎实的基本功,掌握会计准则与会计处理,然后才能够在学习税务会计时一边回顾会计准则的规定,一边找到现行国家税收规定与会计准则的异同点。

(二)通过寻求差异法找出二者的差异,从而可以更好地进行比较。找出差异,得出如何调整差异,掌握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与国家现行税收法规不相容知识点。通过调整将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合为一体。

(三)在学习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这两门课程中间,开设税法、经济法等相关课程。掌握我国现行税收法规制度,从而更轻松地找到二者的区别。也只有在充分掌握了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的法律法规条文下才会顺利找到差异,从而将两者能够更加轻松的结合起来。

(四)通过模拟仿真操练加强练习。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提高学生对我国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理解程度,学会如何将理论用于实践当中。

参考文献:

[1] 王金玲,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税务会计》,2014年1月第1版第3次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