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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的原则和目标
水管体制改革的原则和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尊重历史、依据政策、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要求,达到“减员增效、职能清晰、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目的。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分类定性
根据[20*]45号文件有关规定,我县现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性质定性为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其中中心机灌站、*闸原编制、财政供给方式不变。
(二)机构设置
1、保留**县上堵口排涝站,仍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供,定编制29人。
2、保留**县淮河河道管理局,仍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供,定编制74人(其中*西、*站5人)。
3、现有水管单位级别、领导职数不变。对县淮河河道管理局和上堵口排灌站两个水管单位现有的103人,进行逐人审核,确认为安排渠道正常、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由县财政统一支付工资;对不符合条件的临时工、借调人员等一律予以清退。
(三)经费保障
改革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县财政每年将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列入预算。水管单位财政供给方式改革后,要严格执法,足额征收水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河道管理范围国有土地承租费等费用,全额上缴县财政。同时,加强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
三、改革的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完成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性、定编、定岗、经费测算等工作。
第二阶段:按照省、市部署,并借鉴其他县、市经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所涉及的财政支付政策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20*年9月底全面完成体制改革工作,按照《*省市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办法》规定,确保通过验收。
四、改革的措施和要求
(一)广泛宣传
召开全县水管单位全体职工大会,宣传中央、省、市关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一系列文件精神,宣传实施水管体制改革的意义和目的。
(二)加强领导
*(三)建章立制
根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省实施〈水法〉办法》、《*省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管理范围、职责、方式和奖惩措施,让管理机构和人员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全面提高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
一、早谋划、早布局,争主动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水法宣传工作。新年伊始,局党委就部署了2016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的任务,由水政科牵头周密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并要求各处室、直属单位、各水务站明确权责、分工配合、形成合力,以确保活动准备充分、推进有序、取得实效,牢牢把握水法宣传活动的主动权。各乡镇也按照要求,成立宣传班子,形成了上下联动,广泛参与的活动格局。
二、新方式、新渠道,推亮点
为切实保障“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的开展,我局积极开创工作新思路,创新水法宣传方式方法,拓展水法宣传渠道,打造宣传亮点,以新渠道吸引群众,以新内容感染群众。
一是配合水环境整治宣传水法。我局联合省河道管理局、市文明办等多家单位在日报、电视台开展“我为里下河地区水环境整治献一计”的金点子活动,并以水环境整治为契机开展水法宣传活动。在城乡设置宣传台,现场设置宣传气拱门、悬挂水周宣传标语,向市民发放《省节约用水条例》、《市小型农田水工程管护办法》等水法规手册及节水倡议书等。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水危机意识和节水意识,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不断增强保护水工程意识,对提倡珍惜水、保护水、节约水,杜绝浪费水资源现象和加强水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是结合“每周一法”宣传水法。借助市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报社开展“每周一法”宣传平台,在今年3月21日日报的第二版刊登了《关于湖荡地区光伏电站建设行为的相关政策解读》文章,向社会诠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今后科学有序利用河湖资源,保障我市防洪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展示发展成果宣传水法。今年是水利“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按照党的十四中、五中全会会议提出“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发展是为了人民,同时离不开人民,其成果也必须由人民共享的原则。我们在“十二五”期间水利发展总结的基础上,制作了《市水利“十二五”成果展3集》电视主题片及宣传展板,向全市老百姓进行汇报,让全市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享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水利发展动力,共同朝着富裕方向稳步前进。让水利改革发展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氛围中开创“水利十三五”发展的新局面,号召大家坚守水法律法规底线,爱惜水利工程设施,推进水法律法规意识走进老百姓的生产生活。
三、广宣传、广覆盖,造氛围
我局紧紧围绕“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这一宣传主题,结合水法宣传“六进”行动,运用标语、横幅、咨询台、电视媒体等行之有效的办法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做到“以点宣传、以点带面”,有效的提升了水法宣传的影响力。
一是从系统内部抓起。为让每个水利系统工作人员都成为水法宣传的“点”,以辐射更大的水法宣传受众面,我局高度重视对全市水利系统工作人员的水法宣传教育,要求局机关、各直属单位和各水务站的工作人员主动收看水利部制作的“人、水、法”宣传片,邀请市法制办、市人民法院行政庭讲解水行政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号召全系统工作人员争做水法宣传的排头兵。
二是从中小学生抓起。结合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开展了水法宣传进校园活动。3月24日,我局与市电视台、市二实小共同举办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活动内容有以节水为主体的节水倡议书宣读,节水志愿签名、发放节水爱水宣传材料等,营造了良好的校园节水氛围。
关键词:水利施工;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方法
1 严格把守质量关,确保混凝土材料质量
(1)做好砂石质量控制工作
第一:砂石堆放时,一定要分类堆放,根据砂石的粗细骨料来区分,一定不能在石灰的附近进行堆放,防止混乱。第二,对进场的粗细骨料进行必要的试验和检测,从尚未进行试验检测的骨料,选出不同的5个部位各抽取一份质量相同的骨料进行拌合操作。完成后,用四分对角线法对抽样骨料进行检验。第三,通常,砂石的原材料质地并不均匀,即使是相同批次的材料,或者同批次材料的不同部位的质量情况都是不一样的。因而有必要对砂石的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测。
(2)做好外加剂、水等质量检测工作
第一,混凝土需要使用高纯净,无杂志的水来进行配比,因此一定要做好水样检测工作。在使用外加剂的时候,一定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各项检测,一定要检测外加剂的质量,是否达到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等项目的检测。第二,在添加外加剂的时候,在每次投入使用之前,一定要进行性能检测工作,确保其符合要求。
(3)实行“三检”,做好水泥质量把关工作
第一,严格检测入场水泥质量,坚决禁止劣质水泥进入施工现场。尤其在水泥入仓时,一定要严格核实水泥的包装,品种,级别,等数据资料,特别要重点核查的就是入场水泥的强度,稳定性等情况。第二,建设合格的水泥存放仓库。因为水泥防潮要求很高,因此存放仓库一定要时刻保持干燥,在选择建造存放水泥的仓库地址时,也要注意,选择干燥度高,相对位置较高的地方。同时应注意,室内地面高度应高于室外地面高度30厘米以上。第三,水泥在仓库中进行存放的时候,离墙壁和窗户的距离要多于30厘米。另外也要严格控制袋装水泥堆砌的高度,通常每堆水泥少于10袋,最多不能超过15袋,防止底部水泥因压力过大而结块。
2 严格控制配合比,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在拌制混凝土之前一定要严格的检测原材料的质量,按要求对原材料进行取样,然后通过专业的实验室进行配比设计和试配,直到实验验证拌制后的混凝土各项指标和性能及配合比合格后才能使用这些原材料进行混凝土拌制。在进行第一次施工浇筑时,也应再次检测确认混凝土的实际性能,确保混凝土在使用过程中完全符合要求。在进行拌制混凝土时,一定要对砂石的含水率进行严格检测,调整配料的用量,确定施工中使用的混凝土的配合比符合使用要求,并定期进行含水率的检测和记录。
3 严格规范施工过程,加强混凝土施工控制
(1)加强模板控制
一定要清扫干净基层或者调平层上的杂物和浮土后才可以进行立模板工作。立模板时要注意和基层保持紧贴,牢固,即使遭受震荡也不会出现走样现象。如果模板底部和基层接触面存在空隙,必须要用模板垫衬好,封闭空隙处,防止在振捣混凝土的时候出现漏浆现象。立好模板以后要检查模板的高度和宽度都是否符合要求。为了方便后期拆模,立好的模板应在浇捣混凝土之前,将内侧涂抹隔离剂,和铺设一层塑料膜,铺设塑料膜还可以防止出现漏水,漏浆的现象,也可以保证混凝土板内侧更加平整,不会出现蜂窝状,从而保证水泥混凝土板边和板角的强度,密度更加符合要求。
(2)加强拌制控制
在拌制混凝土的时候通常是将适量的原材料先倒入上料斗中,然后通过上料斗倒入搅拌筒内。水和液态外加剂应是在原料倒入搅拌筒的同时,直接倒入搅拌筒内。当没有外加剂和混合料的时候,应将石子,水泥,砂依次按顺序倒入上料斗内。如果需要添加混合料的时候,应将石子,水泥,混合料,砂依次按顺序倒入上料斗内。如果需要掺入干粉状的外加剂的时候,应将石子,外加剂,水泥砂,依次按顺序倒入上料斗内。混凝土拌制时间应符合规定要求时间,在拌合的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拌合的深度,关键是要检查拌合底部,看是否存在“素土”夹层。合格的混凝土,拌合物搅拌均匀,颜色一致,流动性及保水性强,不易出现离析现象。如果拌合的混凝土不合格,应立即查明原由,及时调整。在搅拌的过程中一定要安排专人剔除拌合物中的土块和超规定的颗粒物以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杂物。
(3)加强温度控制
在确保混凝土配合比,外加剂选用方面均合理的前提下,尽量使用骨料粒径较大的级配,减少使用胶凝材料的用量,尽可能多地掺入煤灰。通过混凝土预冷方式来确保浇筑温度,同时可结合温水措施来控制块体的实际温度,使其控制在
设计允许值内。在高温季节进行混凝土浇筑时,其建筑物的重要部位浇筑温度保持在在14℃以下,浇筑机口温度为7℃混凝土,普通部位浇筑温度保持在在18℃以下,浇筑机口温度为14℃混凝土,这样能够降低混凝土温度的回升速度。
4 严防混凝土缺陷,全面进行质量控制
混凝土工程质量除了出现麻面缺陷、外观上的蜂窝问题时,最主要的问题是混凝土强度达不到工程规范要求,一旦混凝土强度无法达到规范要求时,监理人员只设法拆毁重做而,一般在混凝土浇筑后的第28天才能确定混凝土强度。而在这段时间内,可能还会浇筑出大量不满意的混凝土,这样的话,拆毁难度将会进一步加大。因此,安检人员必须时刻关注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缺陷的情况发生,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不管是施工人员还是监理人员都应对混凝土的配制、浇筑、拌和过程,防患于未然。监理人员及质检人员还应严格检查混凝土原材料的配制
否与所规定的要求是否相一致;检查混凝土的成份与所要求的配合比是否相符合;检查搅拌、浇筑程序与施工工艺是否相适应;检查混凝土坍落度实验是否依照要求进行,坍落度是判别混凝土质量优劣的有效方式,坍落度过小或过大都会使振捣不易夯实,容易出现蜂窝、离析、分层等现象;
参考文献
[1]李丽,苗莉.浅述在水利施工中对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要点[J].黑龙江
科技信息,2009(36)
[2]孙议军.混凝土在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控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0,(03).
一、认真学习全面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
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定位,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对我市推动水利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各区(市)县和市级各部门要迅速传达学习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各区(市)县和市级各部门要联系我市实际,认真安排部署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工作措施。三是各区(市)县和市级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水务干部职工对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自觉性。
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过程中,要结合学习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把握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通过认真学习、宣传辅导等,使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到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是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重要基础。
二、按照全域灌溉的理念,全面提升水利设施建设
一要狠抓灌区续建设施配套。加快区配套建设,深入实施渠堰引水枢纽及干支渠改造,全面提升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水准,完成各级防渗渠道、新增节水灌面、改造中低产田土等方面工作,进一步提升都江堰等核心精华灌区渠道功能。
二要狠抓山丘区抗旱能力提升。尤其是以山脉“百湖”水源工程建设为重点,因地制宜兴建梯级人工湖等山丘区水利设施,新建改造蓄水池、山坪塘、石河堰、小型提灌站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1.25万处,新增恢复蓄水能力1.1亿立方米,新增改善灌溉面积50万亩,进一步提升山丘区抗旱能力。
三要狠抓现代化水利建设。以标准化特色农产品基地和现代生态农业集聚区为载体,以国家小农水重点项目、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抓手,大力推广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智能高效水利设施,建设农业水利现代化示范区100万亩,建成“西部第一、全国领先”的水利基础设施。
三、按照城乡一体化的供水理念,全面提升城乡居民饮水保障水平
总书记和家宝总理都讲到,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城乡一体化的供水,算得上是具备条件的地方,我们要因地制宜,提升城乡居民饮水保障水平。
一要着力提升县域城乡居民饮水质量。在区,加快新改扩建大型自来水厂,推进跨行政区域集中连片供水,确保到2012年底实现二三圈层平原浅丘区自来水满覆盖。在深丘区,加快建设引泉、漫滤、打井、集雨工程等小型供水设施,全面解决深丘区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二要着力提高中心城区供水抗风险应急能力。加快完成应急水源建设,加快推进水七厂和凤凰山20万吨高位水池建设,尽快启动建设第二水源,力争今年完成前期工作,切实提高实际供水能力。同时,健全中心城区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完善管网抢修快速反应机制,有计划地实施管网改造,提升管网运行可靠性。
三要着力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快推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全流域环境安全防护措施,建立水源地上游河道巡查监管长效机制,细化分解饮用水水源管理和保护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和执法检查,加大违法排污行为查处力度,有效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
四、按照城乡水域联动的理念,全面提升防汛减灾能力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防汛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要求,坚持领导带班、到岗到位;各地防汛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水文、气象、防汛、国土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预测预警;基层防汛巡逻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要按照要求加强巡查,掌握防汛工作主动权。要加强河道日常管理,及时清理河道,建筑不得违法占用河道,对河道边公路的护坡要进行巩固维护,避免水患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带来损失。这次我市遭受强降雨使得部分地区受灾,要安排好受灾群众。
二要强化重点防范。要针对今年汛情来临特别早、雨量强度特别大、洪水流量特别大的严峻形势,加强江河、水库、山洪易发区、低洼易淹区、城市地下空间、下穿隧道、地铁工程和城市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监测防御。特别要针对本月3日至4日我市遭受强降雨过程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逐一分析问题原因,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的7月上旬和8月下旬容易下大雨,要抓住现在到8月下旬这段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全力确保重点部位安全度汛。
三要强化抢险演练。要时刻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准备,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强化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训练,充分发挥部队、民兵和公安消防的抢险骨干作用,从实战、实情和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汛抢险演练,提高抢险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按照综合治理的理念,全面提升城乡水环境
一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编制全市水环境“十二五”治理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大力推进中心城区10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面建成18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积极推进50户以上农民集中居住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要加强河道排污治理。积极采取雨污分流、全程截污等方式,加快治理市域范围内所有河道下河排污口,实现污水不下河。大力实施河道清垃圾、清淤泥、清漂浮物“三清”治理,强化河道清洁化、规范化、生态化“三化”建设,确保实现河道无垃圾、无淤泥、无漂浮物的“三无”目标。
三要加强河湖生态治理和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快河湖生态保护修复,积极规划建设生态河流和人工湿地,提高城乡水环境容量。加快规划建设再生水厂和配套管线,有效改善出水水质,确保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补充中心城区河道环境用水。
四要加强河道和排水设施长效管理。严格按照全市河道管理维护标准和排水设施管理维护标准,加强河道和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强化河道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努力营造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环境。
为贯彻落实《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切实保障铁路交通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铁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铁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发展和铁路提速,铁路交通安全更加突出和重要。保障铁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级、*有关部门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高度,切实加强对铁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协助铁路管理机构做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及管理工作,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有关铁路运输安全事项,保障铁路交通安全。
二、明确安全责任,密切协调配合
*级、*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配合。要定期召开由经贸、铁路、交通、公安、安监、广播电视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分析铁路交通安全情况,查找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铁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保障铁路安全畅通。
铁路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铁路管理机构要对有关铁路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铁路运输的关键环节、要害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安全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方案,认真做好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理和隐患治理等工作。
铁路沿线*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自职责,做好与铁路运输安全有关的工作。地方铁路部门负责省管地方铁路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地方铁路安全畅通;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产开发等作业的监督检查,避免此类活动影响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铁路桥梁跨越河道的安全监督检查,制止在铁路桥梁安全保护区涉及河道内从事违法作业等危及铁路桥梁安全的活动;公安、安监、环保、国防科工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铁路沿线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场所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在铁路线路及桥梁安全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加工以及爆破作业等活动;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盗窃、损坏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标桩以及破坏和非法收购铁路设施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经贸等部门负责铁路监护道口的协调工作;埋设、敷设、架设铁路信号、通信光(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接受通信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铁路管理机构与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定期信息通报制度和运输安全生产协调机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及时向铁路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地方人民政府获悉铁路沿线有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情况,应当及时向有关的铁路运输企业和铁路管理机构通报。
三、做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标桩埋设和管理工作
铁路沿线*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协助铁路管理机构制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方案和埋设标桩工作。铁路管理机构提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方案并报送铁路沿线县(市、区)政府后,县(市、区)政府要及时组织经贸、安监、公安、建设、规划、国土资源、交通(公路)、水利(河道)等部门进行审定,审定后要加盖县(市、区)政府公章,依此作为划定安全保护区、埋设标桩以及对安全保护区进行管理的依据。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重叠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和交通(公路)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对铁路管理机构提交的安全保护区划定方案,应在1个月内完成审定工作。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由铁路管理机构负责埋设保护区标桩。
铁路沿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自职责,协助铁路管理机构加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管理工作,不得擅自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规划和批准实施*种建设。需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实施的建设项目,应当征求铁路管理机构的意见,确认安全或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实施。对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违章建造的已有建筑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对安全保护区内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由铁路管理机构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拆除,并依法给予合理补偿,但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除外。
铁路沿线*级人民政府应大力支持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铁路部门做好铁路道口标志的移交工作,严厉制止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盗窃铁路物资、破坏铁路设施等现象。
四、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证铁路运输安全。一是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铁路运输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和检查防护的规章制度,确保铁路运输设施、设备性能完好和安全运行。要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铁路线基础设施是否稳固、行车设备是否完好、职工是否按标准化作业、雨雪中行车是否按规定提前对线路进行预检等,对发现的问题要逐项整改。二是认真排查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从事危及铁路线路和铁路桥梁安全的取土挖砂、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采矿爆破、抽取地下水、生产储存危险品等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措施,限期解决。对拒不整改或故意拖延的,要依法处理。三是加强道口的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掌握道口情况。要做好道口铺面、预报警设备、通讯工具、工具备品等设施设备的养护,以及道口警示标志标线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道口设施设备和标志标线完备,运行状况良好。四是认真做好恶劣天气抢险准备工作。铁路管理机构和铁路运输企业要和当地气象部门建立防范自然灾害引发铁路安全事故的机制,做到气象部门的预报、预警与铁路方面的预警预防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制定和完善恶劣天气抢险预案,建立抢险队伍,储备抢险物资,对铁路线基础薄弱地段、高路基地段、易塌方和滑坡地段,要加大资金投入进行加固,并加强巡查,一旦遇到险情做到快速反应,靠前指挥,确保万无一失。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
五、加强铁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已于20*年*月*日起施行。铁路沿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铁路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铁路治安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及火灾事故、重大铁路运输安全事故及其他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铁路运输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指挥、救援等事项。铁路管理机构和*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理和治理等工作。
发生铁路交通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或者有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时,铁路管理机构要及时通报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铁路管理机构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铁路运输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铁路旅客和沿线居民时,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开展救治和转移、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