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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按照“人民群众的利益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全面、快速、准确”提供统计数据为方向,充分利用并整合统计资源,在县委、县政府需要统计部门及时提供有关基本信息和决策依据时,全县统计系统为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提供强有力的统计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的数据提供能力,为县委、县政府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统计预判和准确的数据支持,协助完成客观准确的灾后分析及总结,做到规范有序、反应迅速、运转高效。
三、组织机构
成立县统计局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吴高勇任组长,副局长詹振良、郭淑美和农调队长詹以利、城调队长林美华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专业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政务信息工作小组、灾情分析工作小组、快速调查工作小组、技术保障工作小组、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分别负责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研究部署全县防灾减灾工作在统计方面的综合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事件统计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统计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贯彻执行全县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预案;指导各乡镇、有关部门和企业统计机构快速应急统计工作;协调全县统计系统人力、物力、财力,并在必要条件下,对事发地统计机构的防灾减灾工作进行紧急支援。
(二)办公室职责
组织实施《县防灾减灾工作方案》;制定本县快速应急统计调查方案;及时向县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灾情、疫情统计信息;收集、整理、上报有关统计信息和分析评估资料;按照局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召开会议。
(三)办公室各工作小组职责
1.综合信息工作小组负责全县和事发地有关情况的数据收集工作,审核、汇总和上报各项统计数据,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
2.灾情分析工作小组负责有关数据分析工作,适时提供灾情对全县经济社会影响的评估报告。
3.快速调查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统计应急快速调查方案,提供统计调查信息和统计分析报告。
4.技术保障工作小组负责建立和规范相关统计报表制度,理顺报送渠道,指导县直有关部门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统计应急工作。
5.后勤保障工作小组负责统计系统应急工作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做好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调配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信息报告时限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统计机构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县级统计部门。
县级统计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复核确认,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同时向县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统计部门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二)信息报送内容和方式
内容包括:突发事件时间、地点、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范围,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等;其他与突发事件有关的内容。
1.建立主要统计信息报送制度。主要统计信息包括:事发地人口、从业人员、单位基本情况,事发地主要行业分布情况,事发地在建投资项目基本情况,事发地“三资企业”基本情况,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销售额和零售额,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农产品销售价格指数等方面的资料。
主要统计信息调查频率按照上级统计局有关要求执行。
对上述统计数据的预计,应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企业网上直报系统以及定报渠道,根据部分企业对生产经营情况的预计结果或通过抽样调查取得的相关资料,形成对整体数据的预计和推断,从面准确、及时地反映特殊情况下经济运行状况。
2.建立快速专项调查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需要,适时开展专项快速调查。主要了解突发事件对经济社会发展、对城乡居民生活的影响,了解党委、政府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了解突发事件发生地社会治安状况等。
快速专项调查制度应快速制定、快速批准下达、快速上报,调查方法可采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网上直报、电话访问等方式,具体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启动的统计快速专项应急调查制度获得的统计信息主要报送上级统计局、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有些信息经批准后也可以向社会公布。
3.建立联合信息报送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统计局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与县级有关部门、基层统计机构进行沟通,利用现有的调查力量和信息网络,建立联合信息报送制度,并适时启动实施。县统计系统快速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有关统计部门也应启动本部门的统计快速应急预案,按照县统计局的要求,准确、及时地提供有关方面的统计信息,共同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统计工作。
4.建立突发事件分析评估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统计局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启动这一制度,及时分析突发事件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同时,积极参与重大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为灾后重建建言献策,为编制规划提供基础性支撑。
(三)事发地各统计机构统计系统应急响应事项
向县统计局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在第一时间启动本级统计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参与当地政府组织的应急救援工作;执行上级统计系统快速应急统计调查制度;按照县统计系统应急管理机构指示,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四)应急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各基层统计部门在灾情、疫情发生后要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定1名联络人员报县统计局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事宜的联络和沟通、指令传达等工作,确保通讯方式的稳定畅通。
2.资金保障。做好统计应急工作准备所需的经费、物资的筹集、储备和管理,保障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供应和紧急支援。
3.技术保障。完善现有的统计系统计算机网络,搭建县级应急平台。保证县应急平台与各基层统计机构应急平台互连互通,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统计系统实施信息接报、跟踪反馈、应急处置等应急管理的需要。建立快速调查应急数据处理系统和数据备份系统。
对现有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提高设施的应急能力,保障各种设施在突发事件中或特殊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转。
为贯彻落实《年区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实施方案》和《区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等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年”各项活动,切实加强对应急宣教工作的组织指导,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防护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内容
通过各项宣传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四项发展”(宣传对象、形式、内容、途径),不断提升社会公众“两个意识”(防灾、减灾)和“两种能力”(自救、互救),实现全社会科学、理智、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一)以学校、企业为突破口,推进应急知识普及对象的新发展。根据普及对象的不同特点,划分不同层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培训。特别是以学校、企业为重点,强化普及,以点带面,推动应急知识普及工作的全面开展。组织编写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共安全课程材料,使应急知识尽快进入课堂;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二)以公益宣传为着力点,推进应急知识普及形式的新发展。通过组织收听收看国务院、省、市录制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宣教节目,教育公众在遭遇突发事件时,临危不乱、自救互救、运用应急知识配合救援,减少人员伤亡的正确做法,增强公众“临危有备、有备无患”的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同时,在举办讲座、发放传单等传统宣传形式的基础上,通过公益广告等宣传形式普及应急知识,增强普及效果。
(三)以灾前、灾中、灾后教育为重点,推进应急知识普及内容的新发展。借助国内外正在发生的突发事件备受关注这一有利宣教时机,按照灾前、灾中、灾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灾前教育以了解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为重点,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灾中教育以自救、互救知识为重点,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告知公众如何开展自救、互救;灾后教育以恢复重建和心理疏导为重点,普及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和心理调节技巧。
(四)以应急网站、举办学习活动、组建宣讲团为阵地,推进应急知识普及途径的新发展。通过浏览应急管理网站,开展应急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发放《市民应急知识手册》,组建应急知识宣讲团、宣传队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宣传途径,形成社会化、立体化的普及宣传模式,切实提高宣传质量。
二、总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年5月3日—5月5日)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以及宣传重点和方式方法,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活动氛围。
(二)实施阶段(年5月6日—11月10日)
各社区、相关部门、相关单位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年”各项活动,落实工作措施,并将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工作经验等情况报街道党政办。由街道党政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全面掌握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阶段(年11月11日—11月20日)
各社区、相关部门、相关单位总结归纳本辖区、本系统应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将总结材料、音频视频资料报街道党政办,工作情况纳入应急管理年度目标考核。
三、执行方案
(一)深入开展应急知识进企业活动。在全街道企业尤其是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中开展应急知识强化学习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的好经验、好做法,由班组长或安全员宣讲应急常识,反复灌输强化安全理念,不断提高企业工人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组建宣讲团。依据工作侧重,组织应急知识宣讲团、宣传队深入基层开展应急知识宣讲活动,普及基本应急救护、应急处置、应急逃生等知识,提高突发事件一线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全力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日活动。利用“5•12”防灾减灾日、“11•1”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纪念日、“11•9”全国消防日、世界气象日、世界急救日、国际减灾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科普活动周、全国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通过设置现场宣传点、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宣传应急常识和自救、互救知识,营造全民参与的大应急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参与。各社区、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广泛发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参与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使宣传普及工作群众化、大众化。
一、扎实做好震情监测预报
县住建局(地震局)要按照市地震局制定的年度震情短临跟踪工作方案要求,明确监测重点,拓展监测范围和手段,加密观测频率,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和前兆变化。按照“一县一前兆台”要求,年内新增2处宏观观测点,并引导、鼓励每个镇、村建1-2处宏观观测点,稳定和壮大“三网一员”队伍,构建县域宏观观测网,切实做好前兆信息捕捉和宏观异常研判工作。
二、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一)及时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尽快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并负责指导所辖学校、医院、生命线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完成地震应急预案修订,简化流程,细化职责,规范地震突发事件应对程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县地震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决策指挥、力量调配、物资保障、社会动员、技术支撑等准备保障工作。
(二)制定应急准备工作专项方案。县住建局(地震局)负责制定《县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专项方案》,经县政府审定后报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镇及太白山旅游开发区管委会、霸王河工业园管委会、发改局、民政局、卫生局、教体局、供销商务局、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国土局、文广局、水利局、工信局、安监局、粮食局、县供电分公司、消防大队、武警县中队、电信县分公司、移动县分公司、联通县分公司等县级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制定符合实际、行业特点的应急准备工作专项方案,落实各重点环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报县住建局(地震局)备案。同时,各镇要指导所辖行政村制定应急准备工作专项方案,并报各镇备案。
(三)全面加强地震应急队伍建设。县人武部、武警县中队、公安局、住建局(地震局)要加强对驻部队、民兵预备役、公安消防等救援力量及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现场工作队、志愿者队伍的培训、演练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县卫生局、安监局、工信局等部门要强化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安全生产等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各镇要做好各自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志愿者队伍的人员组织、物资装备、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四)切实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县发改局要做好应急物资统筹调配和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调配机制,县财政局要安排必要的应急救灾资金,县民政局要做好救灾物资(救灾帐篷、棉被、衣物、食品等)储备,县卫生局要做好医疗物资储备,县粮食局要做好粮油储备;各镇要按照实际需求建设规模适度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并储备一定的救灾急需物资。
(五)积极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县住建局(地震局)负责指导,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定期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普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以及地震应急基本知识。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交通、卫生、水利、燃气等重点行业要积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地震应急演练活动。各镇、县民政局要在农村和社区组织开展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演练,实现地震演练常态化、全覆盖。
(六)着力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县住建局要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一并规划、统筹布局,并逐步向社区、学校、医院、农村等人口密集场所覆盖。年内完成县城张载文化广场国家三类标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社区内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各镇完成一处以上面积不小于2000㎡的城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同时要进一步加快已规划的应急避难场所和各类小型应急避难场所的设施功能,确保应急所需。
三、落实抗震设防要求
(一)加强抗震设防监管。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县住建局(地震局)要严把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施工建设关,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和管理。学校、医院、商场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设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并严格落实抗震设防措施。县域内公路、桥梁、水库、电力、通信、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报批时或工程设计前,未在县住建局(地震局)进行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和备案,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不得进行项目审批。
(二)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交通、工信、文广、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升设施抢修保通能力。县国土局要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水利、交通、工信、安监等部门要做好水库、堤坝、桥梁、道路、隧道、矿山等重大基础设施和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及次生灾害源的地震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制定计划措施逐步整改,全面落实抗震设防要求,将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县地震局备案。
(三)加强农村抗震能力建设。各镇及县住建局、卫生局、教体局要加快推进地震高风险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对城镇、社区及农村危旧房屋、医院、中小学校校舍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抗震性能及安全隐患排查,对抗震性能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抗震性能加固和改造。县国土局、住建局、民政局、扶贫办及各镇要加大移民搬迁、危房改造、重点镇建设等涉农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实力度,着力提高农村抗震防灾能力。
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结合科技之春宣传月、防震减灾宣传月及“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活动,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消除宣传教育盲区。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县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年内要新创建1个科普示范学校、1个示范安全民居、1个示范社区。扎实做好镇村干部等防震减灾相关人员培训,全面普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逃生技能、应急决策、应急指挥与处置、应急救援等知识和技能。
一、四月份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防灾救灾工作。一是积极开展了灾害信息员培训。按照民政部关于灾害信息员职业发展的要求和今年全省救灾减灾工作会议的部署,积极组织全县12个乡镇灾害信息员到市民政局参加了入汛前乡镇灾害信息员的职业培训。确保突发灾害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努力减少各类突发灾害造成的损失。二是继续开展防灾减灾社区创建工作。今年确定在茅坪镇创建省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对本示范社区开展了情况调查,并制定了创建方案,创建工作将于5月开始实施,10月份创建结束,迎接省市检查验收。三是及时下拨救灾资金11万元,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下拨资金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救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并及时在村、乡镇、县三级对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三)优抚安置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优抚待遇。按照国家、省、市的一系列优抚法规,及时、足额落实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待遇。全县2525名重点优抚对象,截止目前已累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238万元。二是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今年实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住院人数达250人次,减免费用13万元;门诊医疗救助1180人次,发放门诊医疗补助11.2万元。三是做好退役救士兵的接待工作。进一步理清今年符合安置政策的人员类型,全县共接收退伍士兵101人,初步确定符合安置政策的共有32人。四是开展了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为全面了解掌握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现状,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烈士褒扬工作,对全县三个革命烈士纪念塔进行了实地查勘,制定了维修改造方案,并上报省民政厅。
(四)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为全面规范村级财务公开,与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的通知》;并按照“十个全覆盖”资料收集的要求,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全覆盖”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和上报。二是积极配合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关于“难点村”治理、2011年社区服务设施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村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三个方面的情况调研。三是积极开展城镇社区建设调研工
作,并带领茅坪城区社区书记、主任及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到松滋市对城镇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考察。四是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和社会人才队伍建设。按程序办理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新登记注册1个,开展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工作,目前已完成了60%的年检工作任务,对部分社会组织进行了换证;起草并印发了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点,指导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六)综合工作:一是积极开展了“千名干部下基层进农户”活动。广泛开展走访入户活动,截至目前,共上门走访九畹溪村、桂垭村803户,入户率达100%,见面率达92%。在走访中,我们坚持以送真情、送信息、送政策、送法规、送温暖等五送活动,确保活动取得了一定实效。为桂垭村、九畹溪村的杜远之等6户贫困群众送上被褥、大米、肥料物资和党员干部捐款用于他们买种子、猪仔的4000元钱,并建立了帮扶长效机制;对李发娇、关勇等六个贫困户无房住的实际困难,给予建房资金支持,新房建设现已动工,力求5月底以前竣工;积极为九畹溪村、桂垭村筹集资金3.5元,用于购买大实蝇防治药品,缓解了柑农的资金压力;因家庭困难,面临辍学的大学生郑华丽、李明安、万鹏飞三人,通过助学政策给予了救助,确保困难学生安心完成学业。二是切实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按照《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汇编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调整充实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在五楼走道建立了专门的党务公开栏,及时更新完善了党务公开内容,将全局和中心工作,思想宣传、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等对外进行公开,广泛接受公众监督。三是积极参加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安排专人对办公室楼、住宿楼四周及网格管理责责任区域环境卫生进行整治,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工作专班对茅坪城区内内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清查并给予救助,确保创建活动实效和创建成功。四是抓紧办理人大建议提案。今年共涉及到民政部门的人大建议提案5件,主办3件,协办2件。收到办件后,迅速制定了工作方案,分解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负责领导和具体办理责任股室。目前,协办件1件已向主办单位提出了协办意见,主办提案2件已与提案人进行了见面,相互进行了交流与沟通。五是切
实加强维稳工作。本月共接到来信来访5件次,接待来访群众77人次,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排查化解了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五月份工作安排
(一)防灾救灾工作。一是加强汛期值班工作。成立了汛期值班工作专班,坚持领导带班,确保24小时灾情信息畅通。二是加强汛期救灾各项准备工作。加大救灾物资的购置和储备,增加救灾物资储备的数量和种类,加强灾情核查及信息上报等工作,积极做好防灾抗灾的物资准备。三是启动茅坪镇省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主要任务是成立组织机构、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建立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及网络,配置防灾减灾队伍及专业设施,规划项目环境、防灾减灾临时安置点等。
(二)社会救助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和农村低保扩面工作。全面完成农村低保扩面任务,认真总结好城乡低保复查扩面好的工作经验和典型,纠正城乡低保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提高低保工作水平。二是开展农村五保清理调查工作。根据省市安排,对全县农村五保进行清理调查,按时上报相关材料。三是进一步加强福利院管理。抓紧实施两河口镇、杨林桥镇两所福利院的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启动建设。
(三)优抚安置工作。一是按政策制定2011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方案,并上报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并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发放《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二是做好选送优抚对象到市优抚医院治病的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及时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规划,加大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争取工作力度。
(四)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一是全力以赴地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全覆盖”的检查验收,确保验收合格;二是启动桂垭村、界垭村村务公开民主民主管理、农村社区及其它工作的示范点建设。三是加大社会组织单位的年检工作力度,力争5月底全面完成全县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任务。
总体思路: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惠民生、促改革、强服务、夯基础为基本思路,重点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养老事业健全化、救灾体系全面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有利条件与有效平台。
在“四个全面”战略和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社会各界将更加关注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迈上新台阶为目标,扎实推进“两个率先”,将民政事业放入“建设宜商宜业宜居的新__”大局中考量。
1、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__省社会救助办法》,严格按照《__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建立和完善低保家庭申报听证和收入核查办法,规范申请、审批程序,科学制定保障标准,适时提高保障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坚持“一户一档”和动态管理。落实保障资金自然增长机制,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__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方案》(__办发〔2014〕124号)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城乡低保将实现一体化。完善低保信息系统管理,完善低保对象在住房、医疗、教育、司法、就业、养老保险等方面的社会救助配套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低保家庭的生活保障问题。
2、巩固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继续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提高供养标准,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力争到2015年末,人均年供养标准达到4000元以上。巩固五保供养成果,多方筹集资金,新建、改扩建21所农村敬老院,力争五保对象集中入院供养率率达到75 %以上。广泛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到“十三五”末,建成省级养老服务示范机构4个,省级文明敬老院6个,市级三星级敬老院10个。
3、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十三五”期间,全面建立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主要内容,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相衔接配套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村组(社区)配合、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城乡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水平。
1、加强灾害信息管理能力建设。开展区域内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细化灾情统计标准,完善自然灾害灾情统计制度。健全灾情信息快报、核报工作机制。在减灾委综合协调下,建立完善灾害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和灾害信息的分析、处理机制,建立灾害信息共享及平台,加强对灾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处理和应用,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服务,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灾害信息员队伍,有效发挥灾害信息员在传递信息、组织群众等方面的作用。
2、加强救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依托公安、消防为基础的应急救援体系,灾民生活救助快速有效,倒房重建补助标准逐步提高,冬春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社会动员能力明显提高。到2020年,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应急救援体系及时响应、救助有力,当年需恢复灾民倒房重建率达100%。
3、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加强城乡社区减灾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减灾工作,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组织社区居民、企业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活动,完成20个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80%以上居民了解掌握灾害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灾害信息传播覆盖面达到应接受信息人群的95%以上。进一步修定城乡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减灾活动和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减灾基础设施,结合广场、公园、学校、
体育场等公共设施,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转移安置群众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准备,建立应急状态下社区弱势群体保护机制。全面提高城乡社区综合防御灾害的能力。4、加强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建设。建立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协作开展减灾宣传教育的机制,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全民防灾意识。优化电视、广播、报刊、电话、互联网等传媒在灾害信息的传播、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的作用。设置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科普基地。将减灾知识普及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开展减灾普及教育。充分利用“国际减灾日”和“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推动减灾防灾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防灾减灾的浓厚氛围。
5、加强防灾减灾社会参与能力建设。继续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全区农业主导产业保险实现全覆盖。继续扩大,并巩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覆盖面,确保参保率达到99%以上。提倡和鼓励单位、个人积极参加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红十字会、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6、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计划建设一个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适量储备救灾物资,保证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协议储备等救灾物资储备方式。
7、规范救灾资金使用,加强减灾救灾资金投入。督促乡镇认真贯彻落实《__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__财社〔2011〕48号)要求,建立区、乡自然灾害救助经费分担机制,拓宽救灾资金筹集渠道,提升救灾资金使用效率。
1、儿童福利。进一步完善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鼓励公民收养,推进家庭寄养,加强亲属监护,提倡社会助养,促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和社会。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大有效投入,形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体系,使困境儿童的生活保障更加有力,医疗康复保障更加健全,教育保障政策更加完善,监督保护制度更加科学。整合各类优势资源,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有专人负责的区、乡(镇)、村(居)三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或儿童福利指导站,构建困境儿童保障“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困境儿童福利服务工作。强化社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和组织功能,为有需求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履职能力培训等服务。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障服务工作。
2、残疾人福利。认真落实福利企业减免税等扶持政策,大力扶持福利企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切实保护好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拓展福利企业兴办渠道,鼓励支持各种社会资本兴办福利企业,研究对残疾人集中就业的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支持兴办小微型福利企业,多种渠道扩大残疾人就业。
3、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要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按照到2020年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总数40的目标,留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加大养老服务业资金投入。要将福彩公益金留成部分的50%以上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
4、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建立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机制;建立养老服务护理人员补助制度;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化改革。
(四)加强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各项优待抚恤政策,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推进军休管理和服务创新,建立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1、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工作。巩固双拥创建成果,2017年,力争再创省级双拥模范区“五连冠”。
2、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各项优抚政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确保其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减免政策,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提高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加快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的改扩建,计划再投入1700万元,实施陵园景观及绿化提升工程,将陵园打造成__北一流褒烈育人基地。
3、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面实行的城乡一体化安置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确保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率继续保持在100%。严格按照《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省市有关安置法规政策继续做好转业士官岗位安置工作,确保安置率100%。积极动员符合参训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在保持十二五期间平均95%的参训率基础上有突破,争取达到95%以上的参训率,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复退军人问题的指示精神,以稳定为目标,扎实做好各项稳控工作,把各种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保持我区涉军群体的总体平稳。
(五)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1、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组织好城市第六、第七届社区居委会和农村第十一、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进一步完善以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为基础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不断增强基层民
主自治的透明度,强化村(居)民的主体地位。进一步转变基层政府行政职能,全面推进“政社互动”,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机制,加大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力度,增强其承接社区各项事务的能力。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城乡社区依法自治率均确保100%。2、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健全以民生幸福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以居民互助为主要形式的社区志愿服务体系,以满足居民多种需求为主要目标的社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构建主体多元、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区服务新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到细化、精化,更好地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社区服务。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在社会建设、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承接各项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到2020年底,注册社区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18%。居民群众对社区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增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3、加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区、乡镇、社区三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到2020年底,三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完善率达到80%。普遍建立综合服务大厅,实现“一门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社区服务。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经费保障机制,将城乡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积极争取驻区单位和社会各界对社区建设的支持,逐步形成城乡社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格局。进一步改善城乡社区办公条件,确保每个村居办公经费每年平均不低于10万元。
4、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发展力度。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重点推动公益慈善类、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较快发展,到“十三五”末,全区登记社会组织力争达到每万人8个以上。设立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建立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机制,为社会组织扶持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机制。编制年度《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将政府部门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定向委托等方式转移给评估等级高、服务能力强的社会组织。不断创新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支持机制,重点围绕养老服务、心理慰藉服务、助残服务、儿童青少年服务、救助帮困服务及其他公益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策划设计、组织实施与此相关的公益创投项目,培育一批深受群众欢迎的优质公益项目品牌。
5、健全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机制。提升社会组织依法自治能力。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强化监事会职能,发挥好监事会作用,形成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机制。健全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为重点的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对社会组织业务开展、工作成效、财务状况、诚信自律等进行第三方评估。到“十三五”末60%以上社会组织获得等级评估。发挥等级评估的导向作用,将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作为政府向其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建立政府监管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完善民政、经信、财政、税务、审计、物价、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司法等部门分工协作的联动工作机制。将社会组织纳入社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诚信档案,实施社会组织诚信公示和黑名单等制度。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信息披露机制。完善社会组织公共信息披露平台,及时披露社会组织重要信息,推进社会组织阳光运作、社务公开。完善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组织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