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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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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

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范文第1篇

 

1 浙江省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概述

 

中小微企业是指除大型企业外其它类型企业的总称,具有涉及面广、数量多的特点,对于解决就业、经济增长等问题负有重要作用。浙江省中小微型科技创新型企业数量大、密集度高,各地级市经济大多形成“一乡一品”的经济形态,这也奠定了浙江省中小微企业大省的地位,大约98%的企业单位为中小微企业。相对于大企业以及上市公司,中小微企业在资金、人力、财税等方面都不具备优势,市场经济的波动发展对于中小微企业的冲击很大。

 

根据当前中小微企业发展态势,中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最大的桎梏是金融方面。在现有的银行体系中,中小微企业等小规模经济体能够得到的资金支持是十分有限的。为了解决筹融资等金融问题,中央政府及各地方政府都依据相应的情况,颁布了相关的条例使得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等问题更加地便捷化和有效化。例如2014年中央各部门以及浙江省各相关部门连续颁布多项文件,如《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指导意见》(〔2014〕39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银监发〔2014〕36号)以及浙江省《支持小微企业上规升级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保证保险合作协议》等等,这些措施的颁布都是各级政府为了中小微企业能够更好地解决金融问题。

 

浙江省各级政府每年颁布的金融扶持政策种类多、涉及面广,但是政府的相关金融扶持政策,能否切实解决各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解决这一问题不仅能提高政策实用度,更能对浙江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2 浙江省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的感知评估调查样本说明

 

针对检验各级政府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能否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评估浙江省中小微企业对于政府金融扶持政策的认同感以及感知情况等需要。我们对浙江省11个地级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的共1885964家(截止2015年1季度)中小微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根据多元分析下的分层抽样以及在1:3000的最优比例下,得出1262份的总样本数量以及各地级市的分样本数量;实际共调查浙江省11个地级市共600家企业,共发放问卷1300余份。在进行抽样调查以及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对数据采用了统计分析,对浙江省中小微企业对于金融政策的感知评估的多项因素进行了定性以及定量分析,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次调查中,企业类型、企业规模和种类以及企业的管理阶层分布均匀,企业选择上三大产业的中小微企业均有涉及;在调查者处于公司的管理层次方面,基层员工、中层以及高层领导比例均匀,能够从不同角度阐释对扶持政策的理解。本次调查面向的范围比较广泛,问卷代表性强,设计人群能够较好的反应实际情况。

 

3 浙江省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的感知评估

 

3.1 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的基本感知

 

3.1.1 政策重要性感知

 

可以直观表明出政府金融扶持政策的积极意义,大部分(56.1%)的企业者表示政府的金融扶持政策较为重要,能够缓解企业所遇到的金融问题,较好地扶持了中小微企业的成长。在5分法评价中,积极度均值为2.81,即被调查企业人员普遍认为政府的金融扶持政策对于中小微企业有积极作用。

 

3.1.2 预期效果感知

 

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效应

 

在问卷调查过程中,“政府对于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政策是否能较好的达到预期目标”这一问题,感知为一般(43.58%)、较好以及上(48.02%)的被访问企业人员共计占比达92.5%,即绝大部分企业人员认为政府所出台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有一定的政策效应,能够较好程度地缓解金融问题。

 

3.1.3 配套设施连贯性感知

 

政府出台的金融扶持政策也需要相应的配套设施,比如贷款政策,就需要银行的支持,需要一系列审核、批准、下放贷款等过程,所以配套设施的连贯性程度和完善程度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扶持政策的开展和施行。在调查中发现只有极少部分企业认为政府的配套设施存在较差的现象。即被调查人群在政策连贯性方面,总体上呈满意态势。

 

3.1.4 宣传力度情况

 

中小微企业种类复杂,涉及面广、数量多,政府对于政策的宣传力度也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和政策的实行。在分析中,我们采用5分法,由1至5分别表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5个层次。在数据分析时,我们可以发现该调查的均值为3.28,即为在一般和较差之间,简单来说即较多企业人员认为政府对于政策的宣传不够及时到位。且如图3所示,相关调查者对于金融政策的了解程度也不容乐观,不太了解(31.93%)及以下(9.75%)的人员数共计占到了总人数的41.68%。部分专业名词太过晦涩,对于那些未经过系统学习的企业者来说不方便理解。且调查人员在列举相关政策种类如金融债券政策和二板市场政策时鲜有人知。说明政策的主客体的信息没有充分匹配,不了解政策也就表明政策的实用性较差。

 

3.1.5 信息公开情况感知

 

 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的公开性

 

信息公开指的是政府公开对中小微企业在金融扶持政策力度以及方式手段上等信息的公开。不仅有助于政府廉洁工作的开展也有助于企业主进行监督和进一步了解政策内容。在此次调研中,认为政府公开信息做的一般(39.46%)、较好(44.74%)及以上(4.52%)的企业人员所占比例达到88.72%,绝大部分被调查者认为企业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成效良好。且在5分法的评价中,分数到达2.59分,说明企业主及企业工作人员对于政府公开信息表示信任和支持。

 

3.2 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的需求分析

 

3.2.1 中小微企业所需的外部环境

 

中小微企业所需外部环境

 

在经济竞争中,影响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还有外部环境,例如信息的畅通度、行业的公平程度都会影响中小微企业发展。在调查中“政府宏观指导和支持”占比最大(28.59%),“完善的政策法规”的占比也达到19.76%,即被调查企业人员希望政府对经济进行调控,通过颁布文件和完善政策法规等措施来解决中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促进发展。

 

3.2.2 中小微企业所面临的发展问题

 

中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是多样的,比如资金缺乏、市场需求等。不同的问题会引导政府扶持政策方向的改变,在调查中可以看到“资金缺乏”这一问题所占比例是21.79%,在序列中排在第二位;第一位是“人才不足”,约占25.5%;第三位是市场需求不足,所占比例为19.5%。由此可见,企业对于资金的要求非常迫切,政府金融政策必要性极强,中小微企业在资金扶持上的需求十分强烈。金融政策中应多偏向于扩大市场需求、提供补助或是投资资金。

 

3.2.3 中小微企业所需的金融扶持

 

中小微企业所需金融扶持

 

资金作为企业的“血液”,为企业发展提供活力,但在现阶段融资成为了阻碍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被询问者中表示需要“增加融资渠道和提供临时周转资金”的人数较多(占比49.1%)是近一半的比例,可见需求的强烈程度。其它项金融政策如“提供临时周转资金”,“国家银行对中小企业开放贷款”所占的比例也非常大。上三项政策都是关于直接融资的政策诉求,也间接表明融资对于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4 对策与建议

 

在对数据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发现了扶持政策在实际实施中的一些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4.1 对“政府智囊团”的建议

 

4.1.1 宣传力度、角度、方式的改进

 

由数据分析第二部分“扶持政策的基本感知”第三小点“宣传力度”的分析结果可知政府对于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不足,导致近半数调查者对于扶持政策表示不了解或者不太了解,对于一些专有名词甚至从未听过,所以政府首要的就是要加大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以更好地惠及多方企业。

 

4.1.2 颁布政策类型的改进

 

在实地问卷调研过程中,经过与被调查的交谈以及查阅的文献,发现政府对于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有效性集中在信息技术产业,而对于其它产业的扶持有效性不高。所以政府在出台扶持政策时,需要考虑到扶持政策对于各种企业的针对性,有的放矢,根据不同企业规模和性质,出台不同的政策。

 

4.1.3 深化金融创新改革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各类P2P融资模式应运而生,所以政府应该借助这个金融创新的黄金期,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从根本上拓宽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的途径。但也要加强对各类P2P融资平台的管控力度,杜绝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的产生。

 

4.2 给中小微企业自身建议

 

4.2.1 更加积极地寻求政策援助

 

在问卷调查过程中,调查员很明显的感受得出企业主以及金融财政主管对政府相关扶持政策的陌生。受力是相互的,这种现状产生的原因也是相互的,既有政府组织宣传不到位的原因,也有企业信息人员信息收集不完全的因素存在。因此企业应该更加积极主动地收集政府的扶持政策,以寻求更好的政策援助。

 

4.2.2 反“反馈机制”的建立

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科技型 小微企业 金融支持

一、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特点

小微企业中科技型企业具有非常特殊的发展特点,在企业成立之初不会立即出现经济活动,在一段时期中会处于资金输出阶段。很多科技型小微企业在生产期间基本都会选择市场某一个方向展开研究,依靠固定订单或是流水订单进行生产。在生产与研究期间,对于研究结果而言存在不稳定性,加之资本使用与偿还能力上不能形成正比,所以小微企I融资不能采用传统借贷形式实现。在正常情况下,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建立之初基本都会通过自己筹集或是天使投资等,结合政府支持与政策优惠运行,若是自己筹资渠道行不通或是政府支出上不能给予更多方面,需要将发展眼光放在融资或是投资市场中。

处于发展期的小微企业基本上已经能够很好的解决资产问题,同时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企业能够具有自己专有的研究专利,政府同时给予相应的技术支持与肯定,市场发展能够保持稳定,具有自己专业研究团队,在发展前景与发展潜力上都具有很大上升空间。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发展期基本都会发展迅速,不管是经营模式还是手段都优先于其他小微企业。据调查资料显示,大部分处于发展期的小微企业年销售额都能够达到一千万之上,信用等级与技术评价等方面都保持良好。这种小微企业研究方向与发展特点等都比较符合市场的要求,能够达到高成长、高科技,为社会提供全新服务。发展期小微企业不管经济实力还是发展条件等方面都比较符合商业贷款的要求。

二、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现状

(一)政府重视程度不够

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来讲,企业建设规模比较小,并且在各个方面不能满足社会对于企业发展的要求,生产与投资风险都比较大[1]。这种企业建设之初基本资产都属于自己筹集,政府支持方面资金来源比较狭窄,能够提供优化或是服务的范围比较小,政府在重视程度上不够,科技型小微企业自身投资就比较大,政府很多投资门槛要求都比较高,因此对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比较小。

(二)融资的要求比较高

银行在融资业务方面要求非常严格,很多制度上设计的不够完善,对于小微企业来讲不利于融资。银行在发放贷款期间比较中意于建筑规模较大、企业流动性质较强的大型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本身在流动性上就比较差,并且生产规模属于小而集中,在资产抵押或是担保上不能满足银行的要求。银行本身对于这方面的金融业务比较少,并且缺少业务创新手段,所以科技型小微企业在银行融资方面不能顺利得到支持。

(三)科技市场发展缓慢

市场经济发展下,科技市场属于高技术发展区域,发展速度上比较缓慢,不能很好满足小微企业发展需求[2]。企业本身在市场上的融资只占有银行融资的十分之一,同时在风险上不能得到很好的控制与掌握,因此市场发展期间对于小微企业来讲没有起到充分的促进作用,各种科技型融资业务或是债券等非常少,满足不了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需要。

三、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创新完善

(一)提高政府支持力度

在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过程中逐渐加强政府的支持力度,利用政府的支持更好的推动小微企业的发展与稳定。首先在政策支持上扩大服务范围,建立完善的政府结构以及技术组织体系,利用政府的强制帮助科技型小微企业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其次创建优秀的银行市场发展环境,建立全面信息化沟通交流平台,拓宽银行发展渠道以及金融资产门槛,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空间以及支持。最后在金融政策上进行优化调整,降低税负收取,加大政策优惠,提高政府给予的各项补贴,在发展政策等全方面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与进步。

(二)保证企业活动周期

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来讲,在发展初期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企业进行资产投资以及股份入股,聘请专业人员进行专业训练与管理。在资金上提供充分的支持,借贷利息上进行降低,提供小金额的直接性资助。在企业发展阶段放松整政策性资产投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大科研投入手段,将研究成果转换成价值型产品进行出售与生产,扩大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前景。扩大信贷金融结构需要重视对风险的控制,根据政府给予的各种税负政策逐渐引导企业优化的投资机构,利用创新的投资手段进行风险投资。银行方面根据科技型小微企业风险评估,相应完善金融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全面控制的金融业务,将银行金融风险与小微企业进行紧密联系,形成相互平衡的状态展开金融投资。

(三)加强市场调整支持

市场经济发展对于小微企业来讲具有重要作用,在大力发展小微企业期间需要更好完善市场经济发展体系,利用市场繁荣发展以及丰富企业板块类型的方式进行市场结构调整,加大科技型市场贸易发展。利用市场发展制度进行创新与优化,通过债券股票等方式对小微企业金融发展进行优化。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与投资制度,保证金融资产能够正常运行,同时还需要市场对退出机制进行加强,建设多样化风险投资方式,积极发挥市场管理运行机制,在市场平稳发展基础下保证小微企业发展进步。在金融银行方面增加银行系统管理准则、加强集团性质、建立优化完善性政策支出银行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严格控制上市公司以及各种私有资产投资方向,在小微企业发展中实现金融保险以及养老基金等的管理与优化,逐步实现金融资本循环,稳定小微企业在市场发展的速度,完善市场调整,促进经济发展。

(四)加强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

商业银行是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金融支持结构,同时也是市场经济发展下重要的信贷融资方式。在商业银行发展中针对科技型企业发展设立专门的信贷管理部门,结合小微企业发展方式以及结构进行规模性的调整,制定相应的信贷产品。适合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业务主要包含固定利率的商业贷款、利率上下浮动的贷款形式或是循环贷款等,利用多种形式的商业银行金融方式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与进步。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能够看出在市场经济发展下小微企业需要通过多方面改进与完善之后才能很好的实现发展与进步,利用政府政策支持或是自身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不断创新完善呢,更好的实现我国科技型产业发展成熟。

参考文献

[1]孙一弘,李凯旭.科技型小微企业多维金融支持体系的建设研究[J].中国商论,2016,13:85-86.

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范文第3篇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金融支持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当前,我国各类企业总数为1527.84万户,其中1169.87万户是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76.57%。这类企业虽然规模很小,但却对创造社会就业岗位、解决民生问题以及推动经济增长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据统计,小微企业提供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总价值占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60%,其税收贡献占全国企业总税收的50%。同时,小微企业完成了65%的专利发明以及80%以上新产品的开发与设计,为我国数亿人口提供了工作岗位,解决了大量的就业问题。但是,由于对小微企业的认识及研究起步较晚、重视力度不足、市场体系不完善、金融支持相对乏力,小微企业的发展依然面临着诸如融资门槛较高、生产成本攀升过快、生产技术含量较低等一系列问题,其中融资难问题严重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基于此,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要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因此,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探讨金融支持的创新方向,构建出多层次、全方位的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已迫在眉睫。

一,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现状

(一)金融支持的政策体系日益完善

我国早在2002年就已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法》来促使中小企业稳步运营,之后又相继出台多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政策。尤其在2011明确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后,国家和地方颁布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其中金融支持政策是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不断提高对小微企业的重视度,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政策环境得到不断改善。表1是近年来小微企业相关金融支持法律、法规与政策。

(二)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支持体系已经形成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已比较成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压力。截至到2014年年底,我国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4091家。其中,大型商业银行5家、政策性银行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城市商业银行133家、农村合作银行89家、农村商业银行665家、农村信用社1596家、邮政储蓄银行1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4家、外资法人金融机构41家、信托公司68家、中德住房储蓄银行1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196家、金融租赁公司30家、货币经纪公司5家、消费金融公司6家、汽车金融公司18家、村镇银行1153家、贷款公司14家以及农村资金互助社49家,共计从业人员376万人。我国多元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已经形成。

根据银监会公布的《中国银行业运行报告》显示,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额度连年上升,且增幅明显。2012年年末,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为14.8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2.0%,2013年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7.8万亿元。2014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达20.7万亿元,比年初增加3.1万亿元。小微企业贷款规模的显著上升,表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愈发重视,金融支持力度逐渐增大。就全国金融机构来说,到2015年6月,全国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94.43万亿,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22.05万亿,占比23.35%。

(三)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为小微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提供了可能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也得到迅速发展。我国已经先后设立了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区域股权市场和建立中关村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制度来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融资多元化的格局已初步形成。对于小微企业来说,中小板、创业版、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设立,无疑能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方面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截止到2014年年底,我国除河南、黑龙江、云南及宁夏四省外,其余各省市均已形成了规范化的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全国各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累计近25000家。此外,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截止到目前为止,已经超过1100家。虽然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在资本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依然面临较多的问题,但是,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至少给小微企业提供了一个参与直接融资的突破口。

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仍显不足

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范文第4篇

正出现积极变化。

小微企业正在迎来扶植政策密集出台的春天。

8月27日保监会的《关于保险(放心保)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整合保险资源,构建小微企业保险服务体系。支持保险机构根据小微企业特色化的风险需求,提供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适合的保险产品和优质、高效、便捷的保险服务。支持保险公司积极稳妥发展小微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通过购买小微企业专项债券、开展保单贷款服务、发起设立小微企业投资基金等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这一意见中明确要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产品和服务,扶植意图可见一斑。当然,这仅仅是最近出台的一项政策,近期关于扶植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足够用密集来形容。

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10条具体措施,其中单辟一条,聚焦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

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央行、银监会、商业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纷纷响应,细化政策措施,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意见》要求,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其实,除了“两个不低于”的硬性标准之外,着眼于长效,此轮政策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等多个维度,破题小微企业融资难。

从央行的维度来看,央行将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的引导作用,对中小金融机构继续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与此同时,腾挪信贷资源,在盘活存量中扩大小微企业融资增量,在新增信贷中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份额。

从银监会的维度来看,除了“两个不低于”考核目标之外,《意见》还提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贷款比例、贷款覆盖率、服务覆盖率和申贷获得率等指标,定期考核,按月通报。

在主管资本市场的证监会层面,《意见》指出,要适当放宽创业板市场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启动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建立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增加适合小微企业的融资品种。

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范文第5篇

小微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助推器,具有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社会稳定等作用,在国家战略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现阶段小微企业发展却面临经营压力大、融资难等问题。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出台诸多政策帮助和引导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增强发展后劲,实现稳健经营。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作为我国政策扶持核心内容,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积极作用,一定程度上增强小微企业盈利能力,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笔者以天津市为例,分析融资视角下天津市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一、天津市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环境

截至2014年末,天津市小微企业共有26万家,占全市企业数94%,小微企业从业人员数占全市城镇从业人员数75%,且小微企业全面税收共1400亿元,为全市企业税收总量的50%左右。截至2015年4月末,天津市银行机构共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余额3200亿元,增长速度达36.5%。

近年来,国家和天津市政府相继出台诸多金融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2013年天津市政府就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出台25项实施意见,其中关于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措施包括设立金融服务超市、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支持银保合作和产品创新、支持民营服务金融服务机构发展等4项措施;2015年银监会为落实国家提出的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支持决策部署,印发了《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5】8号),就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进和经济提质增效提出10项指导意见;2015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强调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要求为小微企业减负;2015年天津市将进一步帮助小微企业成长,严格落实减税政策。2015年年初,天津市归集小微企业财政补贴60亿元,联合金融部、科技部共同筛选优质企业,向小微企业提供技术改造和流动资金贷款扶持,同时天津市构建风险补偿机制,银行可获得50%风险补偿。在国家和天津市政府金融支持下,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天津市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下融资难问题

小微企业作为天津实体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吸纳就业、激发活力等方面有积极作用,但是同时由于轻资产、无担保等自身原因,加之小微企业“急+短+频+小”的融资需求特点,导致金融机构不敢轻易向小微企业放款。2015年天津市财政补贴小微企业贷款中,营业收入500万元下的小微企业中仅有27%获得贷款支持,可见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仍存在。

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下融资难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小微企业金融产品难以满足企业需求,存在突出的短贷长投现象。目前,天津市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中的金融产品属于周期短的产品,几乎没有小微企业长期贷款产品,使得小微企业只能获得短贷金融产品,难以有效匹配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和数量,对小微企业长足发展不利;第二,天津市金融支持倾向大客户,小微企业融资难。在市场竞争中,小微企业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大,对市场承受力较弱,金融支持更倾向于保护大客户,因为大客户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流程、成本是相同的,小微企业就会面临失血困境;第三,小微企业财务透明低,融资担保差,金融支持缺乏有效风险防范。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透明低,信息记录不全,自身融资担保差。在金融支持中,机构缺少对小微企业有效风险管理工具,面临小微企业融资交易成本大、风险高、收益低困境,金融机构出于自身风险承担等考虑因素,往往会对小微企业谨慎放款。

三、天津市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对策

(一)出台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相关法律法规

现阶段,我国关于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门法律法规也只有2002年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在一定程度上扶持了小微企业发展,但是在金融支持方面却缺少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完善。建议国家从宏观角度尽快出台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相关法律法规,以规范金融机构行为,保证小微企业实现公平公正融资待遇;相关部委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监管制定专门的抵押担保、坏账核销等细则;市政府就小微企业金融扶持进一步给出细化政策,尤其要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方面的支持。如,2015年的天津市助力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减税政策,将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范围从1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提高至20万元;天津市设立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贴和贷款风险补偿金机制,建立60亿元“小微贷”财政补贴风险补偿金等,在金融支持下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力度。

(二)加快建设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

2014年,天津市共有融资租赁法人机构共288家,小额贷款公司共有173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共有100家,同时设立了国内第一批民营银行――天津金城银行,在金融环境建设中取得新突破。但天津市仍存在着小微企业融资缺口,还应进一步加快金融服务机构建设。第一,大力发展金融民营机构,如第三方支付、村镇银行、汽车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兴农贷款公司、互联网金融等;同时支持金融租赁公司、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实行“自担风险+稳健发展”金融服务机构发展;第二,积极建设推广金融服务超市。天津市各区县积极借鉴北辰区设立的金融服务超市推广经验,在区域内大力发展金融服务超市,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整合区域内专营金融机构,构建专业化金融服务体系。

(三)不断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2014年末,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津市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构建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贴和贷款风险补偿金机制,由市金融局牵头,和金融机构(意向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共担风险模式,由市财政、各区县进行财政募集,利用财政资金补贴,共同设立风险补偿的资金池,由天津市财政局实行专户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满足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和流动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在《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核销合作金融机构贷款本金损失50%可以获得风险补偿金的补偿。在2015年,天津市首次归集的风险补偿金高达60亿元,向小微企业发放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贷款。天津市这一融资担保体系的构建实施,提高了金融支持风险管理能力,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担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