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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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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

传统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范文第1篇

贷款项目评估质量决定固定资产贷款质量,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益,其防范中长期贷款风险中的作用不可替代。而在传统信贷管理体制下,贷款的调查、评估评价、发放和管理的一体化特征明显。而作为固定资产贷款项目风险的评价手段-项目评估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其表现为: 1、项目评估应有的职能和作用没有在商业银行的管理和经营制度上得到尊重,评估浮于形式,决策者的信贷意愿左右评估结论。2、项目评估只是商业银行信贷部门的职能之一,其难已给予应有的重视。3、项目评估工作纷繁复杂,对人员素质要求高,其制约评估水平和质量的因素。而信贷部门在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滞后状态,导致评估人员能力良莠不齐,影响了项目评估的精度。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说明:如不重视评估工作,终将会为此付出巨大的管理成本和高昂的资产损失。

二、专业专注的项目贷款评估是消除弊端的有效手段

设置独立的评估部门是革除弊端的捷径。设置独立于信贷部门的评估部门是评估专业专注的保障,是现代商业银行贷款流程中的必需环节。

信贷与评估作为两个不同的职能部门分立的必要性如下:一由贷款项目评估的本质特征决定。评估只有独立于信贷部门,才有可能克服传统体制下信贷部门“贷前、贷后统管”“任务当先、风险靠后”等弊端,保证项目评估的客观准确。二是信贷部门立项、评估部门评估、审批部门决策的三权分立的信贷管理体系, 不仅适应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要求,也实现了信贷管理职能在不同部门的分工合作与相互制约,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制上质的飞跃。三是只有评估部门独立,才会保证其专业化、知识化、科学化的推进, 做到专业专注,才能更好的提高评估质量,实现防范项目贷款风险的目标。

三、商业银行贷款项目评估部门的职能及定位

要发挥贷款项目评估的职能作用,首先是项目评估的职能定位明确、再次是培养造就项目评估的合格人才。项目评估体系的未来组织形式是:公司制, 其特征是:完全市场化。考虑我国现阶段的金融环境其合理的模式应为:对内作为商业银行的职能部门, 对外则应是能够受到社会认可的咨询评估机构。

1、项目评估部门的基本职能,项目评估部门应作为商业银行中的一个专业专注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包括但不限于:(1)凭借专业经验对专注行业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加工和传递, 为信贷决策、管理提供支持;(2)在权限内直接开展项目评估工作。依照贷款管理制度,根据评估授权,对贷款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独立自主的评估,最终以评估报告给出结论,对项目所需信贷资金做出定性判断(贷与不贷)以及定量判断(贷多贷少、期限长短、价格高低、担保抵押等);(3)主要包括:研究制订贷款项目评估管理制度、工作程序、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 指导、检查、督促、考核项目评估工作, 培训评估人员等;(4)建设有行外专家兼审机构的商业银行,其还需对外聘项目评估专家的资格审查、选聘、调用、考核和管理等工作。

2、项目评估职能的定位依据。首先由信贷资产管理制度的核心风险管理要求决定, 其基础是我国的《商业银行法》和《中国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等文件。其次是由项目管理等学科原理对于项目评估体系所要求的组织结构和框架的规范性决定。项目评估作为信贷业务的必须环节,应按照与信贷部门平行设立原则组建, 必须建立以一级法人为核心的、分级授权管理的体系。以中国建设银行为代表的国内商业银行已经在一级分行设专职评估部门,按照授权开展项目评估工作,在大量培养专业评估人才的同时,也开始尝试聘请系统外专家参与项目评估审批。

四、商业银行贷款项目评估部门运行的相关事项

1、确立评估部门的评估权限是其基础的制度保证:(1)评估部门应该被授予贷款项目的评估权。同时,上一级部门以项目规模、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作为依据向下授权。(2)授予评估部门在评估过程中独立行使职责的评估权,不受任何部门和个人干预。(3)授予并尊重评估部门对所评估项目的否决权。

2、理顺信贷与评估部门之间的关系。只有准确、合理地界定两者的权、责、利,才能减少贷款管理过程中的责任盲区,充分协调两部门达到协同配合防范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

3、建立贷款项目决策的双向权力制衡机制。评估部门成立后, 其做为信贷部门与审批部门承上启下的环节,应制定规则, 以形成责权的双向制衡机制。一是信贷部门须尊重评估部门的权力, 对未经评估的贷款项目, 不得发放贷款;对经过评估部门评估被否决的项目,贷审部门不得审批。而评估作为贷款项管理过程的中间环节, 不能界入项目的前期准备, 包括调查立项、筛选等过程;二是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评估部门应对所评估的贷款项目和所作出的评估结论承担一定的评估责任;三是审批部门对评估部门的评估报告和评估结论如有异义, 可令其复评。

现阶段,商业银行信贷体制能够制订和建立信贷部门立项、评估部门评估、审批部门审批的三位一体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操作系统,从制度上规范贷款立项、评估、审批行为, 保证项目贷款的质量,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降到最低 。而作为专业专注的评估部门,是衔接信贷和审批部门的重要一环,其未来发展方向应该是实现专家评估制度, 走专业化、电子化、系统化、市场化的道路, 从根本上实现评估方法的科学性, 提高评估结论的准确性, 树立评估工作的权威性。

参考文献:

[1]缴秀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评估实务.中央编译出版社

[2]周好文,何自云.商业银行管理.北京大学出版社

传统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范文第2篇

现代金融机构在经济运行中扮演着融资的重要角色,为企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2010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达47.92万元,同比增长19.9%。我国银行业发展迅速,其资产规模已相当庞大。截至2010年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本外币资产总额为94.3万亿元,同比增长20.4%。

一、银行资本的本质分析

生息资本从本质上讲是为了获取利息暂时贷给职能资本家使用的货币资本,它是职能资本的一种派生形式,它的运动公式是G—G—W—G’一G’。这表明,货币作为资本支出出现了两次,作为已经实现的资本的货币G,也出现两次流回。并且,在资本的流出与流回中,产生了增加的货币额G(G’-G),即货币资本的贷入者为使用货币向贷出者支付的利息(剩余价值)。伴随生息资本出现的还有信用与信用制度,它们使银行资本“作为货币经营者的特殊职能发展起来,货币的借入和贷出成了他们的特殊业务。”生息资本能够在让渡使用权的同时将平均利润的生产能力让渡给它的使用者,并且作为资本在执行职能中生产平均利润。而且,由于它的使用价值的消费,它的价值和它的使用价值会增加。因此,职能资本家就把平均利润的一部分,以利息的形式支付给借贷资本家。借贷资本是借贷资本家为了取得利息暂时贷给产业资本家、职能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的货币资本,它是生息资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从商业资本和产业资本中游离出来从属并服务于职能资本,反映了借贷资本家和职能资本家之间共同瓜分剩余价值的关系。表面上看,借贷资本家所获得的利息是职能资本家所得利润,其实它也是由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转化而成的,不过是表现形式转化了而已。借贷货币资金的使用,使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它的运动既不经过生产过程也不经过流通过程,掩盖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银行资本是借贷资本的具体表现形式。目前我国企业融资途径还主要是通过银行获得信贷支持,银行从中获得贷款利息。利息是企业所得的一部分,是企业使用资金的成本。企业通过运用贷款获得收益后,将其中一部分归还本息。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完善,生息资本将有更多的具体表现形式,但目前我国仍以银行贷款这一间接融资方式为主。

二、银行资本在现代经济的作用

(一)银行资本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银行资本作为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其在多个方面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一,对利润率的平均化起中介作用。银行吸收了大量的社会闲置资金,为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的来回转移提供了有利条件,提高了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第二,可以减少流通费用。银行资本为广大企业提供了信用证、承兑汇票等业务品种,大大减少了商品流通费用。一方面,一部分商品流通可以不用货币;信用既能加速商品流通的速度,又能加速流通手段的流通速度。另一方面,由于加速了商品流通速度,使再生产过程就缩短了。其结果是:流通减少了,必须经常以货币形式存在的那部分资本也缩减了。第三,加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信用制度加速商品流通、缩短生产过程,特别是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为资本扩张形成条件,必然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

(二)银行资本在周期性危机中的负面影响

马克思的信用循环理论指出周期性的危机服从于信用的过度扩张,并最终导致投资下降。在衰退的过程中,自我加强的债务紧缩过程伴随着单个资本试图为获得生存而“自相残杀”时开始了,这就形成了一个下降的螺旋。而资产价格的下降使得资本家无法实现生产的剩余价值,无奈之下,只得争先恐后地撤离以偿还所积累起来的债务。遗憾的是,整体的资产价格反而因为资本家的争相出售下降得更厉害,资本家蒙受的损失更大。此外,短期贷款成本的增加和生产能力过剩也加剧了生产经营的困难。由此可见,即使利率很低,很难再重新启动资本积累过程。这样过剩的生产能力和降低的利润率就同时出现在停滞期。可见,在金融危机中,银行资本不但没有承担起帮助企业融资的重任,反而竞相规避风险,提高企业的用资成本,使得企业生存更加困难。可以说,银行资本变相的加大了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

三、我国银行业发展成就和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初步建立了比较全面和开放的银行体系

经过一系列金融体制改革,我国目前建立了比较全面和开发的银行体系。第一,政策性银行的成立和改制。1994年,我国进行金融体制改革设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三大政策性银行,在贯彻落实产业政策和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国家开发银行已于2008年改制为国有商业银行。第二,国有商业银行完成股份制改革。2003年以来,工行、中行、建行、农行和交行(下称五家银行)借鉴国外银行改革的成功经验,遵循“一行一策”的原则,通过构建现代公司治理框架、引入战略投资者、财务重组、境内外发行上市等稳步推进股份制改革。上市后的五家银行资本雄厚,盈利能力强,对我国经济金融的稳定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三,其他商业银行纷纷成立。以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等为代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打破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局面。与此同时,东亚银行、汇丰银行、巴黎银行等外资银行也开始在华设立分支机构。此外,还有北京、南京、宁波等城市商业银行。近几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由农村信用社改制的农村商业银行也大量出现。这些商业银行在资金总量上虽然不如国有商业银行,但同样为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

(二)国有商业银行的劣势

国有商业银行承担了大量的企业融资任务,其经营效率决定了社会生息资本的作用发挥。与国外经营历史更为悠久的同行相比,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还存在较大的不足,主要体现在经营理念上的差距,表现为效益观念、国际观念还比较单薄。此外,国有商业银行在发挥生息资本作用时还受到各方面的制约:首先,行政干扰下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缺乏独立性,这也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主要投向普遍负债率较高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导致其盈利率较低。更为严重的是,一旦国有企业无法偿还贷款,银行没办法进行催收或加以罚息,最终产生了大量的不良信贷资产。从经营目的来看,作为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商业银行在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同时不得不承担社会责任,如配合货币政策、支持区域发展等。受此影响,对一些短期内很难产生效益的行业给予必要贷款,从而损害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其次,机构和部门设置不合理。外资银行的机制按经济区域设置。而我国则按行政区划设置机制,实行总分行模式,呈现行政化和高度垄断。从业务功能上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服务品种较少且缺乏灵活性,举例来说,外资银行已经实现利率市场化,可以办理非居民个人离岸业务等,而这些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正处于起步阶段。最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有待完善。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因素,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基础比较薄弱。主要表现为:国有商业银行全面管理理念还未成熟,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方法还比较落后,银行内部控制的组织框架还处于初步建设阶段和公司治理存在缺陷。#p#分页标题#e#

(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障碍

股份制银行的成立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具有无限的生机和活力。但目前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仍存在不少问题,必须尽快解决以更好地发挥社会生息资本对其他资本的支持作用。目前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第一,规模小,竞争实力弱。虽然股份制商业银行数量众多,但大多自有资本少,而且在机构扩建和增资扩股中又受到各方面的限制。此外,还存在抗风险能力弱,基础设施落后,科技手段相对滞后等问题。

第二,经营范围狭窄,业务创新难。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众多,规模庞大,凭借强大的网点优势占领了大部分市场份额,处于垄断的霸主地位。与其相比,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网点规模及密度明显处于劣势。因此,股份制商业银行拓展传统的存贷款业务空间很有限,其市场份额也很低。另外,由于我国的监管和审批制度不健全,股份制商业银行推出的金融产品与市场需求脱节,导致新的业务品种不能及时推向市场。

第三,传统观念的制约,抑制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受传统观念影响,人们普遍认为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雄厚,安全可靠,办理业务时也更倾向于选择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由此可见,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还有待于人们正确理念的培养。

四、发挥银行资本在现代经济中的融资作用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银行业的健康发展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来自于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过多行政干预很大程度上是当前银行制度改革及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约束条件和障碍。因此,作为银行制度变迁主体的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应当逐步转变职能和放松约束条件,通过完善以间接调控为主体的宏观调控体系,为商业银行的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外部环境。从方法上看,应当改变直接干预经济主体的微观行为及市场机制本身,逐步转为通过参与市场或输入经济参数来影响市场内在机制。就宏观调控的内容而言,应以宏观总量和“市场失灵”方面为主。

(二)拓宽我国商业银行业务范围

理论上说,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能够使得金融机构的业务更加专业化,也便于内部监管及货币当局实施外部监管。但近几年来的实践表明,这种运行管理模式不但没有降低金融风险,反而使风险进一步加大。这主要是因为商业银行主要面对企业从事基本的业务活动,其业务范围大多限制在狭小的存贷款领域,必须加快商业银行业务改革,拓展其业务范围。首先,可以通过网络将国有商业银行的服务直接输入重点企业,提高对公业务的效率和安全性,并逐步发展金融资讯、理财管理等网上银行服务。其次,培育多元化的金融市场。积极开拓汇款与支票、清算、银行资金调拨、外汇、托收与信用证等金融服务,努力构建统一开放、严格管理、有序竞争、机制健全的国内金融市场体系。再者,加快金融数据通讯网的建设。尽快解决各个商业银行信息通讯网络系统重复建设问题,以降低成本,提高银行体系的经营效率。

(三)继续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制度

我国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决定了国企改革,重组银企关系势在必行,这也是改善国有商业银行外部发展环境的关键。首先,必须以改革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为重点,促使国有商业银行在技术创新、产权结构、资产质量、制约和激励机制及服务效益等方面符合国际银行业的标准。其次,走集约化经营之路,转变管理方法、梳理业务流程从根本上提高其自身的竞争力。再者,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努力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以稳定客户群。特别是要把提高服务水准放在首要位置,努力体现出国有商业银行优良的服务道德、规范的服务行为、先进的服务手段、多元的服务内容及灵活的服务方式。

传统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范文第3篇

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5-049-02

一、关于我国是否应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不同观点

(一)反对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观点

1.由于我国制度不允许银行破产,因此不需要存款保险制度来保证。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包括存款者的切身利益,但是我国制度决定了银行不可能破产,因此这项制度的建立可谓是多此一举。我国商业银行的产权是国有产权,政府充当着最终付款人的角色,因此存款者在存款过程中更多的相信的是政府,而不是单个的银行。相反,一旦存款保险制度确立很有可能会让储户觉得银行存在破产的可能。退一步说,即使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由于政府对银行的干预,该制度也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果。例如,在八十年代,韩国曾经提出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想法,但是由于其巨大的保险基金金额无法保证,更重要的是韩国政府对其干预过大,使得该机构的设立价值不复存在,该构思在实际操作之前就流产了。

2.人民银行负责对金融风险进行监管,不必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我国人民银行对金融风险具有监管职责,一旦某银行出现了破产或者是信用危机,人民银行会对其进行接管或者破产清算,存款人的利益不会因此而受到损失,那么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意义何在呢?相反,在我国具体国情情况下,一旦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会让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处在十分尴尬的地位。

(二)支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观点

1.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地稳定金融体系。墨西哥金融危机、巴林银行的倒闭、日本金融市场中很多保险公司的倒闭,这些都无疑给我过经济的正常运行带来了影响,还扰乱了一定的社会安定性。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种金融机构的不断完善,很多中小型的商业银行如雨后出笋般拔地而起,但是这些商业银行的内部监管制度并不完善,导致了银行内部的风险比较大,我国近几年银行的不良资产持续增长就是很好的印证,因此我国要做好防范风险的措施,稳定金融体系。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就是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提供流动性的援助,实行有效的金融监管,预防银行的风险发生,对于银行破产之后的财产和债务进行清算处理,保护储户的切身利益,这些都可以有效的稳定金融体系。

2. 存款保险制度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市场退出机制存在的缺陷一经慢慢显现,比如,有些金融机构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但是却没有一个良好的退出机制来保证他们随着市场变化而自我淘汰。实际生活中,很多金融机构的准入和退出依然是靠着政府的力量在进行。但是存款保险制度的确立恰恰可以提供这种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对于某些出现问题的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可以依据存款保险制度规定的步骤进行退出,确保经济损失的降低。

二、 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实际效果

(一)可以有效的净化中央银行基本职能

我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是兼有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两大项。或者说人民银行是我国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的综合体,但是在实际当中,这两项职能确实互相矛盾的,因为人民银行在金融监管方面投入过多,就很难进行宏观方面的大局调控。比如,人民银行对一家即将破产的金融企业宣布破产,但是又要负责对其接管等等善后工作,这明显是相互矛盾的。但是存款保险制度的确立就可以有效的净化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能――金融监管职能,当人民银行根据一个金融企业的信用危机或者资不抵债的程度宣布其破产之后,可以由存款保险机构进行后续的善后工作,这样就可以有效的避免中央银行两项职能的矛盾发生,有利于人民银行的宏观调控职能发挥。

(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有效的回避国家信用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有严重的依赖国家信用的现象,我国应该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来扭转这种局面,使商业银行尽快归队到市场金融机制当中。我国四大商业银行有着其他金融机构不具备的先天优势:第一,国家信用使其最有利的后盾;第二,垄断地位很高;第三,转有价值比较高。但是同样存在着一定的劣势;第一,历史包袱比较沉重;第二,经营机制过于老化,缺乏生命力。想要很好的解决,就必须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撤销四大银行享有的国家信用特权,降低他们的优越感和专有价值,促使他们尽快融入到金融市场当中。

(三) 有效保障存款人的经济利益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金融深化程度不断加深,金融市场也有了很大的发展潜力。虽然金融工具在数量上不断增加,种类也是开始多样化,但是由于传统思想的影响和金融工具的限制,人们更多的还是选择以存款的方式管理自己的资金。因此,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主要是从存款者的利益出发的,为存款人建立起了一道坚固的风险屏障。

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出现的弊端和完善

(一)弊端

1.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会造成现有相关资源的浪费局面,也会消弱相关机构的监管职能,由于我国金融监管机构有限,能力有限,资源更加紧缺,一旦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也没有条件实现它的监管职能,严重的话,还可能造成对已有资源的分散,降低他们本应由的监管智能,并且,如果存款保险机构不负责监管,那么就一定要和相关的监管部门做好沟通,这样的保证虽然可以确保存款保险部门职能的发挥,但是难度却很大。

2.存款保险制度不一定能够促进中小银行的发展    建立存款保险机制,不得不注重中小银行的发展是否能在此机制下得到推动。但是我国中小型银行中有很多银行的资金状况比较好,甚至会超过其他大银行的资金状况,但是一旦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就会出现金融风险的转嫁,比如,很多国有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会将自身在资金状况方面的劣势带来的副作用转嫁到这些小银行中,造成市场不公平的现象发生。虽然人民银行兼具金融监管的职能,但是却没有资金做以保障,也就无法真正实现对于金融风险的监督管理,这就是我国金融防范体系中的一个大漏洞,如果人民银行对于即将破产的金融企业进行救助,就必须通过再贷款的形式,但是这种方式无疑会增加基础货币投放,这样不利于货币政策的稳定性,尤其是当全国性的信用危机发生时,如果人民银行通过投入大量的再贷款来救助这些企业,势必会引起严重的通货膨胀现象,阻碍中小型银行的发展。

3.可能造成存款保险机构的管理权和归属不清晰。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之后的后续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的调整必定会影响整个机构的运行,尤其是机构的归属或者是管理权设定不明确,必定让存款保险机构架空,无法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因此,在存款保险机构构建时,建议以民间出资和政府出资共同共有的方式建立该机构,这是切实保护存款人利益的有效手段,但是该机构在这种情况下设立之后,如何发挥市场的调节机制又是一个问题,由于我国市场机制的不足,很有可能该机构最终还会落入到政府之下,形成一个附属机构,最终流于形式,无法发挥作用。一旦这样,该机构的管理权也就不会明确,在政府的管制下无法充分发挥管理权,这也会造成该机构无法发挥作用。

(二)完善措施

1.加强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治理结构的完善。商业银行的措施和管理办法,这种办法和措施的综合就是银行的内部控制机制,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机制为了是对金融风险进行事前的防范、事中的处理和事后的监督,以及对动态过程的纠正等等,想要做到对金融风险进行防范,就必须给予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部门一定的评估、监测、识别能力,这样才有利于它控制自身的风险。

2.做好监管协调分工。存款保险制度的确立增加了监管机构,除了中央银行、银监会,还有存款保险机构做后盾,但是这三者想要发挥存款保险方面的功能就必须加强协调,不能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致使真正的组织处于一种放任不管的状态。三者应该各尽其责,中央银行是整体宏观掌控的功能者,做好风险预警和稳定全局;银监会主要负责管理和监督,建设并完善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确立;存款保险机构则是具体的实施者,出台适当的存款保险利率,确保在银行倒闭之后负责后续工作,确保存款人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失,或者是尽可能的将损失降到最低。

3.重视法律体系的完善。对于现有的法律体现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尽量做到公平,对于不完善的地方进行补充。建立存款保险法和保险机构,并且设立专门的解决问题部门,完善破产法、消费者权益法等配套法律制度,以确保存款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当然一定要加强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确保资金支付、运转的安全。法律体系的建立是从根本上保障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也能够很好的保护我国存款者的切身利益。

传统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范文第4篇

内部审计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环节,其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近几年来,我国各大国有商业银行相继进行了内部审计体制改革,初步建立了相对独立和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组织体系,审计整体合力逐渐形成。但我国商业银行使用的传统的审计和已明显不能适应现实要求。与借鉴发达国家有关经验和做法,将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制度的建设和发展。

一、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制度的特征

(一)内部审计部门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金融机构内部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是非常必要的。如德国银行为了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普遍重视内部审计工作。为了确保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内审部门一般都隶属于董事会。审计业务领域的确定、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的确认及处理均由审计部门独立完成,一般不征询业务部门的意见。美国的银行也特别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和风险评估委员会,它反映了董事会及管理部门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近年来,特别是巴林银行倒闭事件后,为了防止个别董事对风险反应迟缓而引起的风险被隐含或扩大的问题发生,德国联邦银行监管当局明确要求,内部审计部门一旦发现风险高的业务领域时,应及时反馈给董事会;新产品在正式推向市场前,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由内审部门对业务流程及风险因素评估以后报董事会,并经全体董事会成员同意后方可投入市场。

(二)建立了专业化、垂直型的内部审计体系。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了商业银行的国际化、金融创新的多样性、国际融资的证券化、业务经营化等新的发展趋势,世界各国及国际金融领域的变化对商业银行的业务与经营产生了深刻的。德国银行在业务战略及组织框架上进行了重大调整,以业务战线为主线的系统管理模式逐步取代了以地区为中心、以分行为主导的块块管理模式。与此相适应,发达国家银行的内部审计系统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如德国银行逐步建立起了以法人借款业务、零售业务、结算业务、信息技术等业务为主线的专业化、垂直型的内部审计体系。但业务线条管理引起金融产品创新的频率加大、技术化程度增强,这给内部审计人员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他们很难精通所有线条的业务并对其实施有效的审计,在客观上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更加专业化。但专业化审计并不是要弱化共性风险,而是要从专业化角度强化对共性风险的审计。

(三)内部审计与外部监管各有侧重,相辅相成。

如德国银行的外部监管由外部公司审计、联邦银行监管、客户监督三部分组成。主要是针对经营报告的真实性、流动性风险等方面,采用回顾的方法,对已经发生的业务进行事后审查,以此做出判断。而内部审计主要是对业务计划过程及决策过程进行检查,防止管理人员做出错误的决策,同时分析业务流、信息流是否存在风险环节。也就是说,内部审计通过事前分析、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等方式将风险控制贯穿于整个业务过程,并着重通过对业务流程和决策制度的研究,防范和控制风险。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管相结合,可以控制整个系统的设计与实施,在质量和效果等方面得到保障。

(四)建立了严格的后审检查及内审明示制度。

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审计——建议——再审计的循环式审计制度,每项审计或每个审计阶段结束以后,都要通过内部将各个审计阶段的情况明示化。如被审计单位名称、存在的问题、审计、问题的影响力及影响面、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被审计单位落实情况等。通过后审检查,能够督促被审计单位反思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解决。通过审查明示,也有利于其他单位进行对照检查,起到由点到面的效果。

二、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制度的缺陷

(一)审计工作以查错纠弊为主,审计职能未能全面发挥。

监督服务是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能,内部审计人员应是银行经营和管理的顾问,而不是单纯的监督者。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仅仅局限于检查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证实各种报表数字的真实性。审计人员往往把精力主要集中在经营活动事后的检查上,而对事前分析和事中监控重视不够。

(二)内部审计考核系统不健全,严重影响内部审计的质量。

随着我国内部审计制度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一套有效评估内审机构工作质量,评价内审工作人员绩效的考核系统必不可少。而目前商业银行缺少统一的考核标准,不利于内审部门定期进行自我测试和自我评估,难以找出不足,加以改进和提高。

(三)审计理论和技术方法陈旧,严重制约了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目前商业银行的内审工作正处于改革发展阶段,审计人员大多沿用着传统的审计理论和操作方法,主观判断多,方法少,难以真实、客观地反映银行的经营状况,严重影响了审计效率和效果。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少科学实用的审计操作指引,即缺少从总体规划到审计计划、记录、评估、测试、报告、再审这一循环的每一环节、每一层面的具体详尽的规定。尽管商业银行陆续出台了一些内部审计准则,但缺乏规范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审计人员目前大多采用现场审报表、查凭证、找问题的传统审计方法,除了利用微机做一些简单的文字处理外,其他工作如查找审计依据、查看数据信息等仍停留在手工操作阶段。这与飞速发展的银行电算化水平极不相称,更无法胜任一些复杂的审计项目。

(四)审计队伍整体素质有待全面提高。

由于国际环境的不断变化、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到来,以及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的迅猛,现代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和管理发生了根本的变革。加之近年来国际市场各类金融资产价格的频繁波动,金融风险剧增。为了防范风险、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商业银行参与了大量的金融创新,而导致某些不规范、不正当经营行为相伴而生,甚至可能采取更加先进、隐蔽的手段逃避监督,这无疑加大了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的难度。因此迫切要求审计人员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能。

三、借鉴与启示

针对上述,建议我国银行业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先进的内部审计经验,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一)建立新的内部审计组织体系,增强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稽核部门是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职能部门和执行机构。商业银行总行要建立隶属董事会领导的稽核监督委员会,负责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及主要的内审业务领域。总行设稽核部,对上向董事会负责,对下实行垂直管理。总行以下按区域设稽核分部,向总行稽核部负责,具体负责所辖分支行的内部审计工作,稽核部门具有独立的监督检查权、问题认定及处分权。明确其行政地位和基本职责,减少审计工作和案件查处中的阻力,彻底改变以往稽核部门隶属于分支行实行块块管理的弊端,确保对整个银行的有效控制。

(二)推陈出新,探索实用的审计。

1.由事后审计向事前和事中控制发展。为控制风险,减少损失,应把审计切人点逐步前移,由目前的事后审计向事中、事前审计发展,将审计的监督职能寓于管理控制之中。事中、事前审计可以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利用审计掌握的内外部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协助其挖掘发展潜力,预测并防止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向董事会或管理部门反馈信息,成为管理层的有利助手。

2.运用风险控制模型,做好重点防范工作。以防范风险为核心,建立风险模型,将产生风险的可能性因素细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人员风险、欺诈行为等部分,建立不同的评估标准,找到控制关键。同时,利用审计成果,实施重点审计。审计部门必须把握银行整体业务发展的脉搏,紧密追踪业务发展的变化趋势,善于对比分析不同类型的业务和业务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以及业务的各个环节的风险问题,并及时提炼,连续。

3.加强非现场稽核,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风险预警能力。随着竞争的日益加剧,商业银行纷纷将产品创新及业务运作的化、化作为提高竞争力的主要手段。这就迫切需要建立具有风险预警能力的非现场稽核系统,通过对日常业务数据的检测分析做出风险预报,然后进行现场的稽核检查,使稽核方式由过去的事后检查型向风险预警型转变。同时要加强对超越市场一般的业务现象进行研究分析,通过对个案现象的非现场稽核,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将风险苗头、风险点、风险面实时通报给各分支机构,以引起他们的重视。

(三)建立专业化、高素质的内部审计队伍。

随着金融市场细分程度的不断提高及电子化、网络化在银行业务中的不断,越来越需要一支专业化的审计队伍。在坚持传统的翻阅凭证、查看信贷档案等具体业务事项审计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对决策过程及业务执行流程的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具体业务审计的同时,必须加强对决策人员及操作人员的业务行为的审计。为适应发展,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显得尤为重要。可以采取定期脱岗、专家讲课、案例指导、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充实审计人员的知识;同时,可以采取有针对性地安排审计人员到审计现场加强锻炼的方法,在实践中摸索并熟练掌握审计技巧和方法,以促进审计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传统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商业银行 内部控制体系 完善方法

改革开放以来,科学技术进步飞速,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在经济中的地位也在不断提高。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是提高商业银行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通过合理的处理好目前商业银行在内部控制方面出现的一些问题,可以很好的带动我国商业银行的健康稳定发展。下面分析了目前一些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

1.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出现的问题

1.1内控环境差,内控重视不够

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环境,指商业银行组织结构不合理。虽有目前有的商业银行具备完整的组织结构,但在实际执行时却执行不到位,导致许多组织机构的职责不能充分的进行发挥。内控体系认识存在偏差,重视程度不够。许多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在理解和认识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体系时,习惯把它简单的理解为汇总的各种规章体系。他们往往在实际的工作中虽然有体系,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控制程序或检查监督,难以发挥内部控制体系应有的效果,造成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漏洞,个别经办人员违法违规违纪的问题也时有发生,教训深刻。

1.2缺乏有力的外部治理机制约束

商业银行的外部治理机制没有对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外部约束,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以及合理性没有统一的标准体系。政府组织是商业银行外部管理机构的最主要力量,对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治理约束有限。政府由于不了解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不能很好地监督好商业银行规避风险。

2. 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措施

2.1提高内部控制人员素质

在内部控制人员意识方面,需要根据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使全面商业银行工作人员都动员起来,重视内部控制工作对单位效益的作用,促进商业银行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在人员素质方面,需要提高商业银行内控人员的相关素质,加强对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学习。内控人员应熟练掌握现行的有关商业银行内控控制工作方面的法规政策,熟练地找到商业银行内控控制体系的相关理论知识,能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的解决,分析出现的原因并积极改正,防止以后再次出现相关的问题。推行责任终身体系,把商业银行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好坏同员工自身利益结合起来,让每个相关的内部控制人员都可以更好的提高自己的责任心,为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进行内部控制工作时不能马虎,强调实效性,每一项内容都要进行认真执行。

2.2不断完善控制体系

强化内控体系建设控制,需要通过加强内控体系的建设,有效提高商业银行的体系建设控制。整个规章体系包括授权批准控制、岗位的轮换控制以及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经办工作后可以进入科学化、标准化的运行轨道,这就从源头打牢了内控体系的建设;强化业务经办控制,根据业务流程,可以建立“一事两岗两审”体系;强化专一管理控制,相关内部控制工作的管理、实现专人专管。为此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体系研究者需要摒弃传统的商业银行管理思想,发散思维,创新出新的领域,深入到商业银行的内部进行分析调查研究,探讨问题出现的根源和相关的解决途径。再通过综合的分析,变理论知识为实践经验。工作时建立有激励作用的内部控制机制,可以进行内部控制的考核评价,使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更好的执行。

2.3协调相关部门

内控体系贯穿于各种的经办活动,它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内控体系建设的好,可以有效的协调各个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的办事效率,使整个系统的办事效率大幅提升,做到了各个部分相互牵制、相互协调的进行,保证了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相关活动可以有效地、连续地进行下去。业务部门作为内控系统的第一道防线,需要把内控体系作为自己的基本职责,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有效管理,营造良好的内控环境。凡是内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都应该在业务部门进行分析、研究、解决。财务部门不仅要对业务部门的遗留问题进行解决,还要站在商业银行管理的角度上对更深层次、更宽范围发现的问题进行解决。内审监察部门负责检查评价结果,并把结果反映到管理层,使之落实促进内审监察的相关建议,它的特点在于本身的独立性以及权威性,还要组织系统垂直性。

2.4规范流程,明确分工

对于内部控制工作流程要做到规范化,科学化,按照业务规范来进行内部控制体系。有关事项可以以文字存档,作为商业银行内部办理相关事项的依据。做到这一点,要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设置相关的财务、业务、监察以及审批等部门。坚持不相容的岗位不能让一人兼任的原则。还需要对各个部门进行岗位的细分,要建立岗位责任的体系,形成明确的责任来相会制约内部机制。

2.5监督审计执行

良好的内部控制审计监督体系,审计范围的拓宽都可以促进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完成既定的商业银行计划。完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可以对商业银行管理的不足之处进行及时有效的改正,恢复失真的经营管理信息,领导或管理人员可以根据相关的建议进行商业银行的运行决策,发挥出内部控制审计部门应用的职能。具体实施执行时,对商业银行的每一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重视审计工作对整个单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督促我国商业银行向着健康长久的方向发展。建立相互监督的机制,使商业银行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人员之间可以相关监督检查,带动整个商业银行的社会诚信度。我们要利用好已有的各项体系政策,严格按照既定的规章体系办事,做到奖惩分明,考核合理,使内控体系慢慢的走向成熟,走向规范。

总结:

内部控制体系是现在商业银行单位不可或缺的重要体系,它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做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工作是商业银行管理的重要任务。要想商业银行得到可持续的长久发展,必须加强内控体系建设。通过加强内控体系的建设,处理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采用多元化的控制、监管措施,优化相关的控制人才,提高社会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各个相关规章体系的执行力度,可以形成一个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监控有效化、考评实用化的内部控制体系体系,才能使现代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工作更好的顺应当代市场的经济环境,提高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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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晨,官宗英.现代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发展的问题及对策之我见[J].商情(财经研究),2008.

[4] 李晨,卢译文.现代商业银行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研究与分析[J].商情(财经研究),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