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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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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会计准则

国际金融会计准则范文第1篇

发展历程

现阶段衍生金融工具准则主要是IASC的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FASB的会计准则,其他的国家比如日本、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还有我国的省也对其有所涉及。我国大陆地区针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意见征求稿也于去年。

1、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顾问组成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1988年5月提出为了适应金融发展与创新要制定新的金融会计准则,1988年经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提议,IASC成立了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项目指导委员会,成员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1991年9月和1994年1月IASC分别完成第40号和第48号征求意见稿,并于1995年3月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与列报》。1998年6月了第62号征求意见稿,1998年12月通过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此同时IASC和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日本、新西兰以及北欧注册会计师联合会组建了联合工作组(Joint Working GroupJWG)。

2、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金融工具准则的制定(1986年开始)过程大致可以分成两个阶段,一是列报和披露阶段,二是确认和计量阶段。

第一阶段的研究以如何披露作为表外业务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为主,主要的研究成果是三个正式的会计准则公告:1990年3月的第105号公告《由表外风险的金融工具与有集中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披露》;1991年12月的第107号公告《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披露》;1994年1O月的第119号公告《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及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披露》。

第二阶段主要是针对衍生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具体规定。1991年《套期保值会计-对基本的探索研究》的研究报告和《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的讨论备忘录。1995年7月,FASB提出征求意见稿《衍生工具、类似金融工具以及套期保值活动的会计处理》,1997年8月公布了修改后的征求意见稿,1998年6月公布了第133号财务会计准则《衍生工具及套期保值活动的会计处理》。

3、其他国家和地区历程

日本的审议会(BADC)于1996年7月开始工具准则的各种,1998年6月《对建立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意见》征求意见稿,1999年1月,了《对建立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意见》正式稿和《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加拿大也与1996年1月了《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会计准则英国1998年9月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了第13号财务报告准则《衍生和其他金融工具-披露》澳大利亚1995年6月了《金融工具的披露和列报》的会计准则;我国的省也于1997年6月了会计准则《金融商品之披露》,对金融工具的披露问题作出了规范。

差异比较

IAS32与SFAS105、107、109

在研究范围方面,前者包括所有金融工具,后者SFAS105包括含表外风险的金融工具,SFAS107包括所有金融工具,SFAS109主要是衍生金融工具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划分方面,前者按本质把金融工具进行了分类,后者都没涉及;披露方面前者包括面值、合同条款和条件、范围和性质、会计政策、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和估算以及套期保值的有关信息,后者增加了衍生金融工具的划分和按持有目的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相应披露的规定,而且具体的披露内容细节也出现了差异。

国际金融会计准则范文第2篇

但是,第39号国际会计准则还只是一项暂时的(INTERIM)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距离IASC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终级目标(核心是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还有一段路要走。本文首先介绍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制定背景;然后简要地了金融工具会计要解决的和已有的金触工具会计准则又解决了什么问题,解决到什么程度;最后,分析了金融工具国际准则需要进一步完善的主要方面和建议。

—、金融工具国际准则的制定背景

IASC之所以要立项制定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其原因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点:

第一,以往的会计实务使许多衍生金融工具无法得到确认。衍生金融工具的一项重要特征就是其不要求初始净投资,即使有要求也相对少,比如,金融远期合同和利率互换这项衍生金融工具在获得时井不需要初始净投资,换句话说,没有初始成本。而没有成本又如何入帐呢?问题还在于,如果某衍生金融工具不入帐,其后的公允价值变动又不予确认,留给企业的很可能就是重大风险了。从会计核算的角度讲,对多数衍生金融工具不予确认的后果不仅没有充分地量化企业存在的风险,没有估计这些风险对企业财务的,还使企业的财务报表不完整,从而损害地有用性。

第二,投资是一项重要金融工具,而《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却允许企业对其拥有的债务和证券投资选择以成本或成本与市价孰低进行计量,这种选择的广泛使用,对不同企业之间财务报表信息的可比性无疑是有损害的。

第三,缺乏合理、统一的套期会计规范,衍生金融工具的重要作用就在于其规避风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进行“套期保值”或“套期”。对套期如何核算,国际会计准则缺乏指南。结果是,有些企业可能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独自地设计某种套期关系,以达到自己追求的核算效果,有时,企业整个地不对用于套期的衍生金融工具(俗称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予以确认;而另一些企业则将这些公允价值变动作为资产或负债予以递延,或在权益中确认,这显然有悖于财务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原则,此外,将公允价值变化作为资产或负债予以递延也不可取,公允价值变动即利得或损失,如何符合负债或资产的定义呢?面对层出不穷的风险,面对为规避这些风险而不断创新的金融工具,面对残缺不全的套期会计,国际会计准则确实需要关注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第四,资产证券化是近年来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但会计核算如何应对,国际会计准则却少有规范。此外,纵然有国际会计准则涉及减值问题,但对某些金融资产减值问题如何处理,国际会计准则尚未作出规定,

总之,在国际金融市场向纵深方向发展、衍生金融工具日益推陈出新的情况下,尽早地从概念框架的角反建立.一个(套)综合性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必要的。

二、金融工具会计要解决的问题

泛泛地讲,金融工具会计应解决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披露问题。金融工具独立的性质和复杂性使这些问题趋于复杂,具体地说,金融工具会计要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

1.如何定义金融工具?包括如何定义衍生工具?

2.是否所有金融工具均能在表内确认?如果是,企业又应在何时对其予以确认?

3.在初次计量时,金融工具应以何种计量属性进行计量?在后续计量时,又应以何种计量属性进行计量?如果不能完全运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又如何界定何时以成本计量、何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何时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或其他计量属性进行计量?

4.对于以历史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历史成本又如何调整(如是否采用摊销的)?减值问题又如何考虑?

5.对于不以历史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比如说以公允价值计量,那么价值本身如何确定,有市场标价的金融工具如何定价?没有市场标价的金融工具又如何定价?价值变动又如何确认和计量?

6.在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认定某项金融资产(负债)已出售(结算),因而应在资产负债表上终止确认?(对于金融资产而言,这里较难处理的问题是资产证券化问题)

7.对于那些具有权益和负债双重特征的金融工具(如可转换债券,法定可赎回优先股,发行方应如何进行核算?

8.在什么情况下,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可以相互抵销?

9.何为套期?是不是所有的金融工具均可用于套期?用什么标准评判企业进行的套期是有效的?从会计核算的角度,如何对套期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类套期又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10.对于金融工具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应披露哪些?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是在变化的当期计入净利润还是先通过其他报表(如综合收益表)反映?如何先在共他报表中反映,是否需要在随后特定事项发生时转入收益表?

三、第32号和第39号国际准则解决了什么问题

基于金融工具本身的复杂性、会计国际协调客观难度以及金融工具会计概念框架的不成熟等原因,金融工具国际会计准则制定采取“两步走”的策略,1995年5月公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下称第32号国际准则)是第—步努力的成果;第二步的工作正在进行当中,第39号国际准则是第二步工作的中间成果。

第二号国际准则解决的问题主要有:第一,明确了金融工具的发行方对发行的金融工具如何分类,其中还明确了相关利息、股利、利得和损失的分类,第二,明确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互抵销的条件,第三,明确了企业对金融工具应披露的信息。

第39外国际准则触及金融工具会计的核心和难点问题,即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概括起来,第39号国际准则解决的问题主要有:第一,基于衍生金融工具的本质特征对其进行了定义;第二,明确了当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应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第三,明确了企业失去了对金融资产内含的权利时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明确了企业的金融负债只有在消除(即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解除、取消或逾期)时才能从资产负债表上剔除;第四,明确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应以成本计量。而在后续计量时,对于金融资产(不包括指定为被套期工具的金融资产),则应依据金融资产所属的类别不同、采取不同的计量属性,或者是公允价值,或者是摊余成本;对于金融负债(不包括指定为被套期工具的金融负债),也应分别不同情况运用不同的计量属性。第五,给出了确定公允价值的指南;第六,明确了金融资产减值的处理原则;第七,将套期分为三类,即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国外主体净投资的套期,并就不同类型的套期活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如何处理规定了具体原则;第八,进一步修正和补充了第39号国际准则要求的金融工具信息披露。

总体上讲,第32号国际准则和第39号国际准则初步解决了当前工具实务中存在的,基本满足了当前国际金融创新活动对国际会计准则的需要。但是,也应该看到,这两项金融工具国际准则无论在概念的性,还是的完整性方面均还有“潜力”可挖,距离最终以公允价值作为金融工具单一的计量属性的目标距离还更远。另外,从横向看,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同样还须“努力”。IASC这两项金融工具准则,与美国FASB第133号公告为代表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及英国ASB《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一--衍生和其他金融工具:披露》之间协调的空间依然存在。

四、还需要解决的问题

1997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公布了一份研究报告,题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会计》,该份报告提出了所有金融工具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化全部计入变化当期的损益的主张。虽然这份研究报告因其综合向严密受到各方好评,但入们还是担心:是否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是否投资者和债权人也认为公允价值计量属于对于所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持有到期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有用;是否所有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计入净利润也合适,哪怕是对自身债务也是如此,等等。所有类似的担心使IASC理事会意识到,研究报告提出的许多设想在短期内是不能付诸实施的,这也间接地促成暂时性金融工具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国际准则)的诞生。完成了第39号国际准则后,就金融工具国际准则,IASC还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地也就集中如何“抹平”在第32号和第39号国际准则与1997年公布的研究报告所提出的各种设想之间的“间隙”。此外,从1997年至1999年,时间跨过两年年头,这期间国家会计准则有了新的(如美国工布了第133号公告,英国公布了一份别具一格的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财务报告准则),金融工具也有了新的创新。对应地,为完备全融工具国际会计准则还需要增进会计国际协调和自身的创新。限于篇幅,以下仅就终止确认,计量、套期会计以及利得或损失的列报等方面予以。

(一)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第39号国际准则规定,当企业不再“控制”已转让的金融资产时,应将相应的转让交易核算为一项“销售交易”;反之,则应核算为一项“融资交易”。对于何种情况出现,才能认定企业没有与已转让资产施以控制,第39号国际准则给出若干指南。事实上,对“控制”的认定很难。近年来国际全融市场迅速增长的资产证券化交易等金融创新,更使这个问题趋于复杂,而第39号国际准则提供的指南相对简单,不能先全适应市场需要,有必要进一步充实,比如说,可以考虑增加,资产转让方与己转让资产彻底分离”等条款来充实对“不再控制”的解释。

(二)金融工具计量。无论从会计信息对投资者进行理性的投资,还是简化金融工具会计核算本身,公允价值均要强于其他计量属性。第39号国际准则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方面迈出了非常大的一步,预期对现行会计实务将产生重大的。但是,围绕公允价值会计仍有—些问题有待进一步讨论,以下略举几项进行分析。

1.公允价值确定有关的概念问题。(1)在确定无公开标价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用得较多的是采用内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作为计量基础,从公允价值定义看,如果能更办利用外部信息,就最好不要利用内部信息。比如,某些情况下,不公开交易条件下的交换产生的市场价格等市场信号比内部预计现金流量折现值来确定无公开标价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可能更有意义。(2)对于某些金融工具,企业在确定其公允价值时可以有两种选择,以立即结算价值为基础,或以预期结算价值为基础。哪种更合适?本文赞同按预期结算价值为基础。(3)企业在利用某项金融工具时,通常是将它与其他类似金融工具放在一起形成组合进行风险管理,也就是通常说的“打包”现象,此时,单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要不要考虑“打包”的影响呢?本文以为,在这种情况下,单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应建立在类似金融工具组合的价值基础上,而不是单项金融工具的可观察或估计的市场价格上。

2.公允价值变动有关的问题。企业自身信用风险的变化,必然导致其承担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化。从概念上讲,既然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化予以确认,对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也应予以确认。问题在于,如果企业的信用恶化,是否就应确认一项收益呢?本文以为,稳健的做法还是在披露合适。

(三)套期会计。如果所有金融工具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同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那么套期会计也就不会像现在设计的那么复杂。所谓公允价值套期会计也可能不要了,因为有效套期部分(利得或损失)自然地会相互抵销,无效部分也会随之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还有一些套期会计规则需要制定,比如,针对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金融资产或负债进行套期、对与未来交易有关的各种风险进行套期等、需要拟定运用套期会计的规则。本文以为,类比地运用现金流量套期会计规则可能更适合。

国际金融会计准则范文第3篇

一、国际会计租赁准则修订的背景

国际会计租赁准则最早于1982年,有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在经受了市场和人民的考验后,分别于1994年和1997年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了增删修改,然而,尽管如此,该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仍然存在不尽合理的地方,而其弊端最终严重影响了世界经济的发展。

世界金融危机的爆发,让这个本就存在不足的会计租赁准则饱受人们的非议,鉴于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0年了《租赁(征求意见稿2010)》,在接受人民的建议和意见之后,修改并于2016年了新的国际会计租赁准则。

二、修订后国际租赁准则的主要内容

1.对于租赁类型的划分

新准则施行后,将不再对租赁的种类进行划分,也就是说,金融租赁业务中,将不会再出现“融资”和“经营”的区分,因此,承租方在进行租赁行为获得的资产都将在资产负债表中加以说明,该处理方法与原有的租赁准则有较大出入。

2.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现行的新的准则中,承租方的会计处理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的不需要租赁资产不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而在实施新的准则后,租赁资产归于负债资产,这将使承租方负债率上升,致使其相关的收益指标下降,从而极大地减少了利润的操纵空间。同时,该准则的实施也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财产透明度,便于人们的监督。

三、租赁准则新变化的影响

1.承租方

上文已经说过,在新的国际会计租赁准则中,原本独立于承租方报表之外的租赁资产,现在要归于资产负债表中,这无疑将提高承租方的负债率,而受负债的影响,利润报表中的利润率也会相应降低,负债率升高,资产的流动率下降,整个过程下来,将影响到承租人的偿债能力;而资金的周转率也会随之下降,进而影响承租方对于资金的管理能力。同时,较低的资产回报率也将严重影响到承租方获取利益的能力。这将从根本上影响到承租方是否继续通过租赁获得资产。

2.出租方

我国的金融租赁行业刚起步不久,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从业的人员忙于拓展业务而疏于对会计租赁准则的研究。新推行的准则将严重影响到承租方获取租赁资产的主观愿望,减少金融租赁的业务量,极为不利于我国金融租赁行业的发展。

四、应对策略

1.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

深入研究新的国际会计租赁准则,分析具体变化以及将会产生的影响,结合我国的国情,制定一套我们自己的、多方共赢的会计租赁准则。也要适应准则的变化,企业应时刻掌握准则变化的新动态,并适时对企业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进行培训。

2.出租方

对出租方而言此次准则修订将对租赁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这里不再细谈。根据征求意见稿,租赁的定义范围缩小。如:银行系的融资租赁实质做的是贷款,就按照贷款来处理;厂商租赁实质上做的是销售业务,就按照信用销售处理。因此,这些业务的会计处理将不再适用租赁准则。

3.承租方

权衡利弊,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合理选择融资方式,统筹公司的长远发展。对承租方而言依赖经营租赁的承租企业需要在报表中增加对相关资产和负债的披露,由此会使其资产负债率增加,资产收益率降低,影响其后续融资和偿债能力。这种变化对航空运输业和建筑业影响较为明显。在此情况下,企业可以考虑融资租赁或直接购买的方式,对比各种策略的成本或收益,选择最佳方式取得所需资产。

五、结束语

金融租赁行业的发展变化是大势所趋,我们应顺应世界潮流,在深入研究新的国际会计租赁准则的基础上,结合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租赁准则,促进我国金融租赁行业的规范、长远发展。(作者单位为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国际金融会计准则范文第4篇

【关键词】 金融改革;会计制度;评价

一、金融改革的回顾与金融会计的演进

(一)30年来金融改革的基本回顾

党的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30年来,我国金融改革大致经历了重塑金融体系、启动金融改革和攻坚与扩大对外开放三个时期。

重塑金融体系时期(1978-1992)。这一时期,初步奠定了我国金融业三足鼎立局面。1979年4月,国务院作出了“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大决策,使我国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复苏。1983年9月,国务院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该项决定,打破了人民银行大一统银行体制,由此催生了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在内四家国有专业银行和一批新型商业银行。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开业。

启动金融改革与加强法制建设时期(1993-2001)。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由此拉开了银行业商业化改革的序幕。此后,《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担保法》等一系列金融法律法规陆续颁布与实施。随着1992年10月移交证券业监管权,保险业监管权也于1998年11月由人民银行移交新成立的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攻坚与扩大对外开放时期(2001-至今)。为化解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积聚的金融业巨额不良资产和处置严重违规经营以及资不抵债金融机构,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包括行政关闭、不良资产剥离、注资、债转股、中央银行再贷款、中央财政直接偿付等多种政策措施。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在完成 “三步曲”基础上实现整体上市。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结束,金融业实现了全面对外开放和逐渐“走出去”。2003年12月,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人民银行法》的决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从法律上最终奠定了“一行三会”对金融分业监管体制。2004年1月,国务院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发展我国资本市场提高到国家战略高度,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经过30年的努力,我国金融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由单一的国家银行体制发展到了由“一行三会”调控和监管,大型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的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多种融资渠道并存、功能互补和协调发展的金融体系,使我国的金融体制初步形成市场化框架。金融宏观调控实现了从无到有、从粗到细、从直接到间接、从无法可循到有法可依的转型。

(二)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会计规范的演进

随着我国金融业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对会计信息的质量以及产生会计信息的依据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也推动了相关会计制度的不断革新变化。金融业改革不仅改变了我国传统的会计制度,而且也使会计核算逐步走上国际化的道路。

构建金融会计与进行适度性改革时期(1978-1991)。1987年4月,人民银行依据《会计法》和《银行管理暂行条例》,颁布了《全国银行业统一会计基本制度》。该制度的颁布,实现了我国金融会计制度零的突破,奠定了中央银行管理金融财务会计的主体地位。该制度统一了银行会计科目、账务处理程序和记账方法,允许各总行从资金收付记账法、借贷记账法中进行选择和比照该制度制定各行财务会计制度。

建立分行业会计制度和探索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时期(1992-2000)。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纲要》要求,财政部于1992年11月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在银行会计制度基础上,1993年3月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结合两则要求,联合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为满足证券公司和保险企业会计核算需求,此后不久,财政部又分别颁布了《证券公司会计制度》和《保险企业会计制度》。

推动金融企业会计与企业会计接轨时期(2001-2005)。随着我国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国际惯例,建立健全统一会计制度的呼声日高。为此,财政部在2000年末至2001年先后了《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的特性,根据修改后的《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重新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要求上市金融机构遵循。该制度在分析总结我国金融企业,特别是上市金融企业经验的基础上对原有制度进行了完善,并使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真正实现了对接。

建立统一会计规范体系和实现国际接轨时期(2006-至今)。为履行入世承诺,财政部于2006年2月修订和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其中包括首次的金融会计准则。这些制度公布后,将率先在上市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宣告了我国分所有制性质、分行业、按会计主体规定会计核算和披露方式将成为过去,实现了金融会计和一般企业会计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

二、对30年来金融会计规范建设的基本评价

(一)金融会计规范建设在经过30年的探索实现了两次飞跃和后来居上

30年来,中国金融会计改革是在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背景下逐步发展的。在1978至1991年间,随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理论探索与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实施,我国金融会计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方法体系。而自1992年开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与国际经济体系的逐渐接轨,金融会计业务处理规范也逐渐向国际惯例靠拢。从30年来我国金融业会计演进的轨迹看,可以清楚地看到起步、初步接轨、第一次飞跃和第二次飞跃的演进过程。如果说《全国银行业统一会计基本制度》是金融会计规范建设起步阶段的重要标志,那么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在1993年联合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就不仅是在一定程度上第一次对各类金融企业会计核算进行了统一规范,而是启动了金融企业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初步接轨。

2001年重新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顺应了企业会计改革的潮流,逐步把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纳入到企业会计核算改革的整体框架之中,基本实现了同类金融会计事项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核算的一致性,是金融企业会计核算与企业会计核算接轨的第一次飞跃。2006年的新会计准则,则是接轨后的再次飞跃。它意味着在面向市场经济前提下,我国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同类业务在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披露的统一。新会计准则的推行,标志着金融企业不再滞后于非金融企业,而是同步实施,并将范围扩展到金融、保险、农业等众多行业领域,同时也考虑到了在企业的普遍适用性。

(二)金融企业会计改革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具有深远的意义

30年来我国金融会计的演进,具有鲜明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特征,与经济体制变迁和金融改革是一个互动的过程,经济体制变迁的模式与路径决定了会计演进的模式与路径。回顾30年来我国金融会计改革,完成了两个历史性转变:从计划经济时代习惯于统一会计制度逐步过渡到将制度制定权还政于企业,从习惯于规制导向向原则导向转变,在会计思想完成了由“工具论”向“管理论”的转变。通过金融企业会计改革,一方面为金融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和综合改革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也有效地提高了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以及境内外资本市场信息的可比性。

经济体制改革,开辟了会计实务发展的新领域。围绕这些新兴领域,产生了诸如企业兼并与资产重组会计、企业破产清算会计、企业租赁会计以及金融工具会计等新问题。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使市场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新会计实务逐步得到规范。2006年2月的新会计准则,是继1993年会计准则改革和2000年会计制度改革之后新的里程碑。它是我国会计标准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背景下颁布的。不仅填补了我国金融会计标准的空白,而且是会计理念、会计计量技术的重大转变。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为社会相关各方评价金融企业经营业绩与风险提供更准确的依据,同时也对金融企业经营管理层、监管者以及对金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作出评价的中介机构的职业技能、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展望与进一步完善金融会计制度的建议

(一)金融改革展望

进入2008年以来,在全球经济整体增速放缓、通货膨胀压力上升、金融市场动荡加剧的前提下,各经济体面临保持增长和抑制通货膨胀的两难选择。美国次贷危机对国际经济金融体系产生的冲击不断加剧。在全球经济增长急速放缓和通胀抬头以及我国经济日益溶入世界经济体系大背景下,我国经济也出现了周期性波动,金融业改革任重道远。面对国际金融市场急剧变动,我国金融业要准确把握金融市场变动,努力确保金融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全面提升金融业整体竞争力。

一是要进一步巩固和继续深化金融业的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机制建设,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对已完成改制上市的金融机构,要继续完善法人治理与风险管理机制;对未完成改制的,要稳步有序推进改革。二是要着力解决制约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法律制约、产品制约、市场制约和监管的不协调。要从宏观政策层面突破这些瓶颈制约,鼓励金融创新,积极培育“相互融合”的金融市场体系,逐步改变金融市场分割的局面和增加农村金融市场有效供给以及健全金融调控和强化金融业监管的“无缝链接”,防止监管规定和政策不一致的问题发生。三是要主动转变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面对国际国内竞争加剧的压力,金融机构应主动实施经营模式、增长方式的战略转型,全面调整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客户结构、营销渠道,实现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分别由以规模扩张为主、以依赖传统业务为主向以质量效益为主、以多元化、综合化转变,努力把金融机构建设成为治理良好、资本充足、内控严密和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

(二)充分估计新会计准则对金融业的影响,主动寻求应对之策

一是充分估量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的复杂性与长期影响。与其他会计准则相比,金融企业会计准则更加复杂。这种复杂性源自现代金融的复杂性和会计准则本身的严密与复杂。既涉及大量金融工具专业术语的理解,又包括新金融工具对传统会计理论和方法产生的挑战以及如何有效解决新型业务处理问题。二是充分考量中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审慎评估新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目前,我国银行业的会计业务处理遵循着两种不同的会计规范:一种是2001年版《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另一种是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从发展趋势看,企业会计准则有逐步取代企业会计制度的趋势。在《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中,中国银监会在全面评估各银行业机构基础条件基础上,从有利于银行业机构建立适应新会计准则要求的内部管理流程、信息处理系统和提高执行质量的角度,提出了有序推进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在各类银行业机构应用的时间表。三是全面学习和理解新会计准则体系,务求掌握这些新规则的精髓和各准则之间的横向联系,以提高职业判断能力。由于新准则实施将对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以及整个经营管理体系带来影响,不仅财会人员应学习新会计准则,而且包括风险管理人员在内的非财务人员也要认真学习。通过学习,加深理解和提高运用能力以及强化对国际会计准则与新型业务的研究,正确处理借鉴与创新的关系,促进会计准则体系的不断完善。四是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减少新会计准则的运行成本。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将对金融业财务报表的设计及其分类产生重大影响。从国际视野看,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与相关金融业监管组织之间的协调日趋密切。从学习国际经验出发,我国金融业监管部门应主动加强与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间的协调,避免金融企业为满足各方要求而不得不实行双轨制,从而加大新会计准则运行的成本。

【参考文献】

[1] 夏博辉. 论我国金融会计制度建设的三个阶段,2008,http:/省略.

国际金融会计准则范文第5篇

关键词:保险业顺周期性;公允价值会计准则;逆周期监管;机制;策略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0)11-0049-05

一、引言

国际金融稳定理事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简称FSB)认为,顺周期性(proeyclicaliIy)是指一种相互加强的正向反馈机制。而在这种机制作用下,金融系统可以放大经济周期的波动性,同时反过来可能导致或加速金融体系的不稳定状况。

国际金融监管界提出了一系列逆周期监管措施,对于保险业逆周期监管有较强的借鉴意义。这些逆周期监管措施主要是:第一,银行资本要求方面,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将采取三项措施,一是提高资本的数量和质量要求。二是开展逆周期资本监管。三是考虑建立或有资本。第二,在会计准则方面,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CB)建议,将建立使用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两种方法的混合模型。美国的金融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建议,建立动态拨备制度,改变“已发生损失”的确认方法,允许使用“预期损失”标准,提早确认损失,降低危机当期压力。第三,在薪酬管理方面,FSB了《稳健薪酬实践原则一实践标准》,认为金融机构高管薪酬应该与监管资本水平相联系,并从公司治理层面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消除顺周期产生的根源。

二、保险业顺周期发展态势形成机制分析

(一)承保业务顺周期性形成机制分析

承保业务是保险公司两大主营业务之一,承保业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经营利润。在承保业务上,保险公司存在着顺周期性问题。要理解承保业务顺周期性的形成机制。首先要对保险承保业务进行分析。承保是指保险人接受投保人的申请并与之签订保险合同的全过程。保险公司承保程序包括制定承保方针、获取和评价承保信息、审查核保、做出承保决定、单证管理等步骤。在宏观经济高速发展的景气时期,市场信心高涨,保险公司采取积极发展战略,保险行业竞争加剧,而我国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保险人就会通过降低保险产品价格来提高本公司的竞争能力,维持市场份额。保险公司为了占有更多市场份额,放松对承保程序一些步骤的管理,使保险公司承担更多的潜在风险。

在承保过程中,审核核保是保险承保工作关键。核保过程主要有信息的搜集和整理、风险的识别和分析、核保的抉择与实施等步骤。核保人需要从各个方面得到各种信息。来分析和评价投保人面临的风险,从而决定是否接受投保人的投保申请。在经济上行时,保险公司实行扩张战略,放松了业务核保管理。首先,核保人对投保人各种信息搜集不够全面。因而不能准确地分析投保人所面临风险,降低了对投保人的风险估计,且保费费率是根据风险的不同性质和程度而确定的,因此降低了投保人的费率,费率不能与投保人的真实风险相匹配;其次,核保人在确定保单条件时,放宽了承保条件,本应对保险标的物做出条件承保的承保决定却做出了正常承保的决定,没有通过增加限制性条件或加收保费的方式承保。更有甚者,对投保人的投保条件明显低于承保标准的保单做出承保决定,而没有按标准予以拒绝承保。以上这些使得保险公司承担了许多潜在风险,在经济繁荣时没有暴露出来。当经济衰退时,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进行审慎经营,加强对核保管理,投保人在确定费率时应该对投保人面临的风险做出充分的分析。使费率与风险相匹配,同时核保人还要对投保人投保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不符合承保标准的。保险人拒绝承保。

(二)保险投资业务顺周期性形成机制分析

保险投资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一种形式。由于保险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导致保险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下降,甚至亏损,为了推动保险业发展,也为了能国弥补承保业务亏损。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的一部分用来进行保险投资。从而增加公司债权或金融资产。但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相对于承保业务。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影响更大。当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时。保险公司投资业务就会出现强顺周期性。

1、保险投资资金来源顺周期性形成机制。

要理解保险投资资金来源顺周期性形成机制,首先要了解保险投资资金来源。保险公司投资的资金基本上由资本金、准备金和承保盈余三个部分组成。其中保险准备金计提规则和承保盈余存在顺周期性。

保险准备金是为保证保险公司履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义务,确保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保险公司应按规定从保费收入中提存各种责任准备金。保险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赔款准备金、总准备金和再保险准备金等。在准备金评估计提规则中存在顺周期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保险公司只能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而不是以来发生的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目的是防止人为调整资产负债表或操作利润。这就导致保险公司准备金计提具有顺周期性。在经济繁荣时期。保险经营风险下降,由于保险责任准备金具有不确定性、未来性和估计性,此时保险公司预测保险期间保险事件发生可能性的降低,对发生事故损失程度估计不足,保险费率水平低,造成保险公司的责任准备金计提不足。使公司利润上升,促使保险公司进一步扩大其业务规模:在经济衰退期,保险经营风险提高,保险公司预测保险事件发生可能性大大提高,对事故损失程度进行充分的估计,从而保险公司提高了责任准备金计提额度,导致公司利润下降,业务规模缩小。

保险公司的承保盈余是保险公司平时保险收支结余。财产保险和短期人身保险的承保盈余是保费收入减去保险赔款支出,在扣除各种准备金后的差额。在经济上行时,保险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也随之增长,且此时保险公司的损失率低,保险赔款支出相应减少,同时准备金的计提也减少,保险公司承保盈余增加;在经济下行时,保险公司业务减少,保费收入降低,而损失金额超过预期,责任准备金计提增加,从而减少了承保盈余。随着宏观经济波动,承保盈余出现顺周期性。

2、保险投资形式顺周期性形成机制。

证券投资在保险投资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资本市场成为保险投资的重要场所,保险投资与资本市场密切相连,从而使保险投资形式具有顺周期性。在宏观经济景气时期,保险公司投资于资本市场的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价格往往出现非理性的上涨,甚至形成资产泡沫,使保险投资收入显著提高,保险公司利润增加。为获得更多利润,保险公司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证券市场,放松了对保险投资的风险管理。未能充分考虑在保险投资中各种投资方式的比例,并且没有选择合理的投资组合,来规避证券投资面临的系统性风险。由于大量保险资金投入到证券市场中,

又进一步推高债券和股票等有价证券的价格。而当宏观经济处于低迷发展时期,债券和股票等有价证券价格暴跌,保险公司在证券市场遭受严重损失,缩减了一保险公司利润收入,使保险公司更加注重投资组合选择。同时,为了减少在资本市场损失,保险公司要从证券市场上抛售一些债券和股票,回收一部分资金,促,使债券和股票价格的进一步下跌,造成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出现巨大波动。破坏资本市场的稳定。

(三)保险企业财务管理顺周期性形成机制分析

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包括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成本费用和利润分配管理等。从财务管理角度来看,保险公司面临着两大类风险:资产负债风险和经营风险。保险公司使用动态财务分析工具(DFA)和现行公允价值会计准则都对保险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价值产生影响,强化保险业的顺周期性。

1、动态财务分析工具(DFA)的顺周期形成机制。

动态财务分析(Dynamic Financial Analysis,DFA)是一种系统化的财务建模方法,其在一系列可能的情、景之下规划财务结果,并分析内部和外部条件的变化将如何影响财务结果。在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时,作为保险公司财务分析工具的DFA容易强化保险业的顺周期性。保险公司采用DFA分析公司财务状况,DFA模型第一部分是随机情景生成器,它主要用来模拟利率、通胀率、股市回报率等风险因素,这些因素都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产生影响。DFA模型第二部分是历史数据输入,模型参数的假设和战略假设,最后是DFA模型结果输出。当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时,资本与货币市场的主要经济变量如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出现波动,使得DFA分析结果中,保险公司资产项目不可避免地出现顺周期性。负债方建模是DFA的核心,其核心内容是损失分布,预期赔付支付。在预期支付时,由于准备金计提规则的顺周期性,使得DFA分析结果中,公司负债项目出现顺周期性。建立DFA模型要输入历史数据,利用可靠历史数据确定模型参数假设中主要参数的“基准值”,而历史数据随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参数赋值易出现顺周期性。

2、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顺周期形成机制。

公允价值准则,亦称按市值计价,是指金融机构应根据当时同一金融产品或相似产品的市场价格作为金融资产的估值入账。在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保险公司交易类和可供出售类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价。

公允价值能够及时反映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收益和损失,但是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运用具有顺周期性。从经济发展周期角度来看,公允价值会计助长了经济周期性波动。首先,随行就市的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增加了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波动性,因交易类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和可供出售类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分别计入损益和所有者权益,使得保险公司收益和资本的波动性增加。其次,增加了保险体系的顺周期性,在经济周期的特殊阶段或临界拐点阶段,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具有显著的放大作用,造成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扩张或收缩速度明显加快,从而使泡沫膨胀或萧条加剧。在宏观经济繁荣时期,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的保险公司资产价格持续上涨,公司资产、收益、利润和资本等均随之增长,保险公司持续扩张经营业务;在宏观经济衰退时,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的保险公司资产价格下跌,保险公司必须在报表中迅速反映,使得保险公司账面遭受巨额损失,直接影响到盈利水平和公司偿付能力,保险公司投资预期降低。抛售手中债券,使得金融产品价格进一步下跌,短期内引发市场大幅波动。打击市场信心。

(四)保险企业偿付能力监管顺周期性形成机制分析

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实施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保险公司有足够偿付能力,促使其稳健经营和发展,并保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利益。目前,以风险为基础的偿付能力监管已成为国际保险监管的发展趋势,在全球得到了广泛应用。欧洲保险市场致力于建立以风险为基础,综合评估公司偿付能力的偿付能力Ⅱ,而偿付能力Ⅱ的核心监管指标之一是偿付能力资本要求(Solvency Capi,tal Requirement,简称SCR),用于吸收保险公司的重大意外损失。但SCR与风险敏感性正相关,风险敏感性越高,资本顺周期性越强。首先,偿付能力Ⅱ允许使用标准公式、完全内部模型和部分内部模型三种方法来计算SCR,其中,采用内部模型法计算SCR时,该方法使用的风险参数随经济周期变化而波动。根据内部模型法,风险权重函数是由保险监管部门决定的,但是风险参数作为风险权重函数的输入变量,其顺周期性易转化为风险权重和SCR的顺周期性。当经济上行时,风险参数下降,风险权重减小,按内部模型法计算的SCR降低,推动保险业业务扩张;当经济下行时,风险参数上升,风险权重增加,按内部模型法计算的SCR提高,推动保险业业务收缩,使保险市场随宏观经济波动。按标准公式法计算SCR也存在顺周期性,根据标准公式法,SCR是对市场风险、信用违约风险、承保风险、操作风险和资产负债匹配风险5类单独SCR加总,并考虑了风险之间的关联关系。其中,市场风险和信用违约风险与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当经济繁荣时,市场风险和信用违约风险低,关联系数较小,SCR数额较低,保险公司具有充足偿付能力;当经济衰退时,市场风险和违约风险急剧升高,关联系数较高,推高了SCR数额,使得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下降。其次,在以风险为基础的偿付能力监管框架下,要求对市场上多种风险进行整合计量,实行整体风险管理,在各种风险之间相互作用下,易导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顺周期性。

(五)保险业经营激励机制的顺周期性形成机制分析

保险业激励机制的扭曲是产生保险业顺周期性的根源之一。薪酬激励是指通过合理的薪酬制度设计和薪酬结构分配,激发组织成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组织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在对管理层和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时,都将薪酬与公司当期效益挂钩,无法实现薪酬安排和公司长期承担风险相一致,不能反映潜在的风险和损失。在经济上行时,保险公司在支付高额薪酬时。只关注当期的盈利水平和公司股价,较少甚至不考虑保险公司账面利润的真实可靠性和公司运营的安全稳定性,使得管理层为获得高额的股息和红利,追求个人的货币收入,往往会置股东长期利益于不顾,选择使公司承担更大风险,降低风险管控程度,以获取更高的风险收入,管理层过度追求短期利润。而忽视长期风险,为实现短期薪酬最大化而采取顺周期的公司经营策略。在经济下行时。由于公司薪酬激励机制的非对称性,公司盈利时,管理层获得高额的薪酬;公司亏损时,管理层却不会因此而受到应有的惩罚,促进了管理层过度追求短期回报,形成保险业激励机制的顺周期性。

四、中国保险业逆周期监管的政策建议

在对本次金融危机的反思过程中,各国政府和监

管部门普遍认为,应加强金融逆周期监管,以降低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我国保险业同样也存在着顺周期性。为了缓解这种顺周期性对保险业的影响,降低保险业的风险,应借鉴国际金融监管界提出的一系列逆周期监管措施。对我国保险业实施逆周期监管,提高我国保险业逆周期监管绩效。

1、保险承保业务逆周期监管。

根据经济周期性变化,对保险公司承保业务进行窗口指导,指导保险公司在风险计量模型和风险参数选择上采取逆周期选择。在经济上行时,保险公司对承保业务核保时,要采取谨慎措施,谨审慎选择承保的风险,鼓励保险公司采取较为保守的风险计量模型和风险参数。对投保人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充分的估计,减少保险公司承担的潜在的风险,实施审慎的风险管理。在经济下行时,鼓励保险公司增强信心,适当采取相对激进的风险计量模型和风险参数,实施积极的公司风险管理。

2、准备金会计计提规则的逆周期监管。

为了缓解现行准备金计提规则的顺周期性,保险公司可以采用某种向前看的准备金计提规则,如采用跨周期的准备金计提方法。在经济繁荣时期,保险公司往往采取积极发展战略。运用激进的风险计量模型,预测保险期间保险事件发生可能性的降低,降低保险公司准备金的计提,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逐渐积累;当经济衰退时,保险公司在经济繁荣时积累的风险充分暴露出来,保险公司产生了巨大损失。采取具有前瞻性的跨周期准备金计提方法。要求在经济上行时,保险公司应提取更多准备金,为了弥补在经济下行时保险公司所遭受的损失,从而增强保险公司抵御经济周期冲击的能力。

3、实施公允价值的逆周期监管。

为了缓解公允价值的顺周期性,应实施公允价值的逆周期监管。首先,明确不活跃市场公允价值准则。对流动性不足的金融产品估值时,要准确评估其风险溢价。其次,根据FSB、IMF和FSA从监管层面上提出应对顺周期效应的策略,要弱化资本监管时对会计数据的依赖,以降低公允价值会计的估计误差波动和混合计量波动放大金融波动的潜在效应。再次,保险监管机构可以对保险公司的估值方法、模型和程序进行严格监管,因为当运用公允价值对交易不活跃的金融产品估值时,保险公司往往具有较强的主观性。通过对其估值方法的监管,可以促进保险公司改进其估值方法和风险管理活动。最后,要加强对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尤其是加强保险公司公允价值表外披露,包括公允价值是如何确定的,所用估值方法预计存在的变动、所用模型的假设、导致价格变动的原因以及风险披露,从而实施透明化监管。

4、偿付能力中资本要求的逆周期监管。

第一,保险监管机构要引入针对系统性风险的逆周期偿付能力监管要求。以风险为导向的传统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中只考虑了保险公司个体风险,没有包含整个保险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宏观审慎性监管要求解决这一问题。在经济繁荣时期。要求保险公司增加资本,计提差额资本,增加资本缓冲空间,可以抑制保险公司在繁荣时期的扩张冲动,并且还可以冲减经济衰退和经济危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第二,计算偿付能力Ⅱ的核心监管指标SCR时,建议财产保险公司采用跨周期评估法,减少使用时点评估法,缓解SCR的顺周期性。第三,在偿付能力Ⅱ的目标资本计算时,可以引人杠杆率指标。杠杆率是保险公司资本与资产的比率或这一比率的倒数,它的特点是简单、透明、不具有风险敏感性。由于偿,付能力资本要求具有风险敏感性,而引人杠杆率这一风险敏感性不强的指标。在计算SCR时可以与内部模型法相互补充。

5、薪酬激励机制的逆周期监管。

逆周期激励监管机制要求保险公司将经营决策风险引入薪酬机制,使高管薪酬遵循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原则,并将高管薪酬与公司长期绩效挂钩,建立起动态、持续、跨周期的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平滑经济周期波动对公司员工薪酬的影响,使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相结合,避免管理层为了追求短期薪酬最大化而采取短期化行为。

对于保险业薪酬激励机制的逆周期监管,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量:一是从整个经济周期的角度对薪酬发放进行统筹安排。鼓励在经济扩张时期适当降低对其利润分配的比例,新增一定数量的利润留成,以供资本补充和经济下行时期薪酬发放之需。二是在薪酬体系中引入风险调整政策,包括风险抵扣、风险延期和风险止付机制。鉴于经济扩张时期的风险往往只有到经济衰退期才能显现,因此,保险公司在高管薪酬发放中应引人延期支付机制。且延后支付的时期必须足够长,使薪酬不仅能反映保险公司当期的利润和风险,而且能反映潜在的长期可能风险和损失,实现高管和重要岗位员工薪酬安排与长期风险承担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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