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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会计制度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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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会计制度准则

建筑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范文第1篇

(一)《企业会计制度》等对土地权属制度与核算的规范 《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土地使用权的核算规定两种方法,一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二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作为两种不同种类资产核算的土地及土地使用权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首先,两者核算的对象都是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不属其核算对象;其次两者核算的都是土地使用权,因为不论是划拨土地或是出让土地,其所有权皆属国家,企业拥有的只是使用权。两者的区别,则可按以下原则厘清:一是企业占用的通过征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划拨土地),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权类型”注明为“划拨”,在单独估价入账时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明细科目称为“土地”,按照其估价进行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为取得划拨土地而支付的征地费用等计入占用土地的地上建筑物的购置成本,不计入土地价值;划拨土地无使用年限限制,核算时不计提折旧;划拨土地如果需要转让财产权(使用权),应先按规定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在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之前,除国家另有专门规定外,都不得转移过户。二是企业通过有偿方式即交纳出让金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者从其他土地占有者通过转让手续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统称出让土地),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注明为“出让”;出让土地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明细科目称为“土地使用权”,按取得时支付的全部成本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出让土地取得时应由国土部门核定使用权的截止日,企业应在取得日至截止日的核定年限或剩余年限内,计提土地使用权摊销(转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存货成本的除外,下同);出让土地可以在原核定用途的范围内直接进入市场,自由转让。

(二)《企业会计制度》等对土地出让的核算规范 《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都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计入无形资产,待土地开发利用即建造地上建筑物时再分摊计入在建工程成本。这样,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最终将转入固定资产购置成本并计提折旧,开始这一规范曾因地上建筑物折旧年限与土地使用权规定使用年限有较大差异而难于操作,为此财政部专门规定在预计建筑物净残值时,应当考虑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高于地上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的因素,作为净残值预留。但随后2002年《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规定,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从而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时,应当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地上建筑物与其占用的土地适用不同的折旧率,应分别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各自按照其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因此,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出让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在固定资产的相关建筑物中单设明细项目核算。

二、新准则下土地使用权的核算

(一)新准则下土地使用权基本规范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仍沿袭以往规定将划拨土地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将出让土地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规定。无形资产准则没有直接提到土地使用权核算,但该准则应用指南中对其规范如下:(1)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其用途、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2)在土地上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应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时,其价值应计入所建造房屋的建筑成本。企业外购的房屋等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摊;难以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从上述规定可知:(1)企业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正常情况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只有在用于出租或自己未使用而用于增值目的时,才应从“无形资产”科目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2)在土地上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价值无须分摊到地上建造物的工程成本中,应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计提摊销和折旧。(3)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应当计入建造房屋建筑物的成本。(4)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将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合并作价的,应当将总价款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只有在难于分配的情况下,才能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建筑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范文第2篇

关键词:小企业 会计核算 新规范

一、《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局限性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众多小企业在大企业的激烈竞争中暴露出明显的弱势,突出表现为面临的市场压力较大、融资渠道不畅、财务管理能力偏弱,而且《小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4月27日财会[2004]2号)本身的不统一、不完善、不规范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小企业会计制度》思想和原则的局限性。《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原则为基础,按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披露为顺序,层层深入;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以规则为基础,以会计科目使用和报表的填列为主线,不利于从本质上掌握。《小企业会计制度》内容上的局限性。《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涉及企业合并、租赁、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辞退福利等业务,小企业发生以上业务时无以参照。《小企业会计制度》使用上的局限性。《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信息主要满足政府的需求,无法兼顾其他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和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会计信息的失真。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新规范

(一)适用范围和会计科目使用方面的新规范

《准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随着2011年新的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的出台,《准则》的适用范围也有所不同。由于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少设了60个一级会计科目,总共有66个会计科目,但其科目名称与《企业会计准则》完全一致,从而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一致性,符合与国际准则趋同的要求。

(二)资产确认、计量方面的新规范

对小企业资产要求按照成本计量,不再要求计提任何资产减值准备,待实际发生资产损失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存货的核算增加了农业类小企业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明确规定了小企业的存货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对于存货发出时的核算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对于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易耗品,单设“周转材料”科目进行核算。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面,一是取消了权益法,所有长期股权投资均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二是增加了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长期股权投的核算,并规定应当按照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固定资产核算方面,一是规定取得固定资产应当按成本进行计量,还特别规定“小企业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副产品或试车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二是明确规定小企业应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如确需加速折旧的,也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同时还规定小企业应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三是未使用“后续支出”的概念,而是分别明确了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支出和改建支出的相关规定;四是增加了生产性生物资产,即农业类小企业的“有生命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无形资产核算的方面,一是增加了“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的规定;二是增加了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并增加了“研发支出”科目进行相关核算;三是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面,《准则》规定“本准则所界定的小企业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

(三)负债确认、计量方面的新规范

增加了“应付职工薪酬”的概念,明确指出小企业的“应付职工薪酬,是指小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简化了长期借款资本化的会计处理。

(四)收入、费用和利润方面的新规范

在收入核算方面,一是删除了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相关内容;二是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是根据结算方式和销售方式规定了七种情况,不再强调风险和报酬转移等原则性规定。在费用核算方面,只是修改了有些项目的名称,如营业费用改为“销售费用”。在利润核算方面,主要是将利润计算的四个层次调整为三个层次(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五)所在者权益方面的新规范

明确提出资本公积是“小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接受捐赠和外币折算差额不再形成资本公积,小企业收到的外币投资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时即期汇率折算,不再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并且规定小企业的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对于盈余公积的核算取消了法定公益金,增加了外商投资小企业按规定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储量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核算。

(六)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方面的新规范

《准则》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4个组成部分,不必编制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准则》对现金流量表也进行了适当简化,无需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信息;丰富、扩展和修改了附注的内容,如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等内容都以表格的形式体现在附注中;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变更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也有相应的调整。

参考文献:

[1]《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10月财会[2011]17号)

建筑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范文第3篇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出台的历程

2009 年9月19日,国务院印发了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小企业克服困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加快与小企业相关的准则的修订工作迫在眉睫。2010年11月1日,财政部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此次修订是在《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调整,使得制度执行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得到了解决,目的是以准则代替制度,并在内容和体例上作了修订。这是我国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推进我国会计国际趋同,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又一重要举措。2011 年 10 月18日财政部制定并《小企业会计准则》,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同时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财政部2005年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将予以废止。会计准则代替会计制度是会计适应经济发展的必然,是我国的会计改革与时俱进的体现。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

(一)形成针对小企业的会计准则体系

为了突出小企业的鲜明特点,财政部在制定该准则时,充分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既不是像前者那样按会计要素等内容分项目独立成体系,也不是像后者那样独立成制度,而是扬长避短,形成制定一套适用于小企业的准则体系。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两部分组成,内容更加充实完整。《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规范小企业通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为小企业处理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具体而统一的标准。采用章节体例,具体规定了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全部内容。《小企业会计准则》由正文和附录两部分组成。正文部分规定了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本要求;附录包括会计科目表、主要账务处理举例、财务报表的格式和编制方法以及附注的主要内容三部分。附录二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转换对照表。《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以供小企业会计人员自学和使用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主要规定会计科目的设置、主要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的种类、格式及编制说明,为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提供操作性规范。

 

(二)严格界定小企业的适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采用的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于2011年6月18日联合的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是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两者适用范围的依据不一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自之日起执行,《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这为《小企业会计制度》向《小企业会计准则》过渡提供了依据范围。

 

《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小企业:一是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即非上市公司以及金融企业,二是经营规模较小,三是不属于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为了使《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界限更加分明,按照新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的主要行业;同时,规定还特别指出个体户和涉及标准行业外的其他行业都可参照执行。在新标准的划定上,兼顾了国情和国际化,最大的突破是设立了微型企业标准,并对各行业中微型企业予以不同定义,如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而建筑业则是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这些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通用。

 

(三)实现与税法的协调统一

小企业最主要的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之一为税务部门,以税法规定为基础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减少小企业在计税过程中涉及的纳税调整事项,有效地协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关系。

 

1.资产计量方法与税法一致。《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采用历史成本,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如小企业资产的计量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没有采用税法上不认可的现值、可变现净值等计量属性。2005 年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各项减值均予以确认,这一规定与所得税法中对资产损失的认定存在差异,因而形成了会计所得税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需在申报纳税时进行调整。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充分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对任何资产都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是在资产损失实际发生时予以确认,并且资产损失的确认与税收法规中资产损失的确认条件协调一致,契合了税法的“实际发生”原则等。

 

2.长期资产的摊销年限与税法一致。《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十年,这些规定与所得税法保持一致。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和摊销期限与税法保持一致。同时规定,小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其摊销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其对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摊销期限均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完全一致。

 

《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制定理念、计量属性、核算原则等方面都充分考虑了税法的规定和税务部门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既便于小企业会计人员据以进行会计处理,同时也减少税务部门对企业的计征成本,提高征管效率,有利于促进小企业实行查账征收,又为税务部门进行监管、依法治税提供了更加明晰的会计信息。

三、首次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时需注意的几点问题

(一)会计科目与国际准则趋同

建筑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公允价值;会计报表

无论是企业的内部管理,还是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和政府各部门,会计信息都是信息利用者们重要的决策信息之一。会计报表是会计信息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会计信息外部使用者经常所能看到的重要决策依据。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一套新的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新准则的变化,对会计报表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如何理解会计报表?作者从以下二个方面浅谈自己的看法。

一、新的会计准则下会计报表信息具有以下特点

1.会计信息易受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影响,也更容易被管理当局人为操纵或控制。会计上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也作为本企业固定资产核算;但是从法律意义上讲,该固定资产并非是属于本企业所有;从经济业务的实质上看,由于本企业承担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因此会计作为本企业固定资产核算。经济业务的实质需要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不同的会计人员判断结果可能存在重大的差异。比如,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即使让专业资产评估师去估价,也很难得到统一的结果;同时房地产市场价格本身也会出现暴涨和暴跌现象(如2006—2008年)。会计人员可能会根据管理当局的要求来灵活选用估价方法,这样出具的会计报表就会误导会计信息外部使用者决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外部人员很难知道,至于公允价值是否公允,外部人员更是难以知晓;由此产生的损益是否真实、公允就令人怀疑。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是否合理、足额和充分,易受管理当局控制;会计人员可能会根据管理当局的要求来人为调节利润,少提或不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2.经营业绩的波动性增大,投资者应关注近三年利润的平均水平及发展趋势。新准则广泛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会计上的经营业绩影响很大。比如,新会计准则对原来采用成本法计量的短期投资,现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核算;2006年初上证股价指数1300点左右;2007年10月上证股价指数6000点以上,到2008年9月降到1800点左右,不到一年的时间,很多股票跌幅高达70%,以公允价值计量会更清楚反映资产的真实情况;而以成本法计量就难以反映这样的变化。与之相对应的是:资产的价值出现大幅度的波动,利润水平会出现更大变化,会因此产生巨额的利润或亏损。这种非主营业务形成的利润或亏损稳定性较差,仅以此来判断企业未来收益状况可靠性较差;投资者应关注最近三年利润的平均水平及发展趋势,尤其应当关注主营业务的盈利水平及未来走势。

3.净利润与现金流量的差额增大,更应关注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会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能等同于实际的变现金额,使净利润与现金流量的差额增大。有些企业净利润可能很大,但现金流量可能为负数,不得不采用负债或权益融资(如中国石油2007、2008两年分别以股票和债券融资)。而能够用于股利支付的是现金流量,特别是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更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因此,进行财务分析时更应关注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会计报表本身的可理解性较差。会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更应关注会计报表的附注,并且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更加翔实。认真阅读会计报表附注,将会更准确地把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新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均以净值列示,我们无法从报表本身读到有关资产的期初、期末账面价值;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资产减值准备等。会计报表附注包括八项内容;其中,报表重要项目说明就有31个小的项目,能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我们通过阅读报表重要事项说明,可以知道资产的期初、期末的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等情况;也可以知道营业收入的构成及本期、上期发生额等信息;还可以了解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值损失、营业外收支、非货币换等的详细内容。认真阅读报表及其附注,我们才能更准确把握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二、新准则与统一企业会计制度的差异

新会计准则变化较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增加了投资性房地产、金融资产和应付职工薪酬三项内容。(1)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对投资性房地产可以选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而统一企业企业会计制度对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且采用直线法摊销,直接冲减“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建筑物则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一般按使用年限法摊销。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有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投资性房地产如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与统一企业企业会计制度核算方法相比,比较相似,均需计提折旧或摊销,但会计科目发生了变化,新增了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计提折旧或摊销方法未发生变化;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与统一企业会计制度核算方法相比,会产生较大的差异。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无须计提折旧或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其公允价值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垫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其中变化较大的是原来在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中核算的股票和债券投资,新会计准则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会计科目核算。新的会计准则保留了长期股权投资,取消了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会计科目均以公允价值进行核算,与统一企业会计制度核算差异较大,新的核算方法更能反映资产的市场价值。(3)应付职工薪酬是将原计入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内容并入其中,对会计报表影响不大。

2.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范围发生了变化。原来规定母公司对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新的会计准则要求母公司对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在其日常核算及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再调整为权益法。将这种调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来处理,运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3.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变动较小,主要是企业不得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商品流通企业原计入营业费用的运费保险费等进货费用也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固定资产费用化的后续支出,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的,应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不得采用预提和待摊方式处理。

4.关于资产减值损失,新准则要求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时进行估计;统一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年终时预计。新准则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而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则可以转回(存货等的减值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其减值有可能转回)。

5.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新准则强调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具有商业实质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确认损益;不具有的则以账面价值计量,不确认损益;统一企业会计制度仅对收到补价部分确认损益,不强调商业实质。

6.关于债务重组,新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清偿债务资产的公允价值部分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统一企业会计制度按账面价值入账,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新准则下,公司可以通过债务重组获利,成为利润的一大来源(为防止上市公司中的ST公司人为调节利润,证监会制定了一定措施来防止类似的事情发生)。

7.关于外币折算,最大的变化就是收到外币投资时以收到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再使用合同汇率,也不使用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因此外币投入资本不会产生汇兑差额。

8.关于会计报表,增加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负债表中取消了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增加了库存股和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将投资类业务分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合并了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进应付职工薪酬,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均以净额列示。利润表中对投资收益重新分类,将所有减值汇集成一个项目,增加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都作为营业利润的组成部分。合并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包括少数股东的利润。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夏冬林,等.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7.

建筑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范文第5篇

小企业会计准则于2011年10月,于2013年1月1日在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实施范围中的小企业实施。笔者通过学习小企业会计准则,对比小企业会计制度,发现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的66个会计科目中有不少是变化了的会计科目。这些变化的会计科目,有些是新增会计科目,有些是合并会计科目,有些是调整核算内容的会计科目。在此,本人不揣浅陋,拟对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变化会计科目谈一点粗浅之见,以期会计专家批评指正。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改换名称的会计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改换名称的会计科目主要有:库存现金(现金)、原材料(材料)、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长期债券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应缴税费(应交税金)、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营业费用)、所得税费用(所得税)。文章所述改换名称的会计科目,括号中的会计科目为小企业会计制度设置的会计科目。

尽管上述会计科目名称发生了变化,但这些会计科目的性质、结构和核算内容基本没变。所以,在学习过程中,对这些会计科目一目了然,一见如故。在实施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对这些会计科目作为一般性掌握即可。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新增的会计科目

对比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新增的会计科目主要有:应收股利、应收股息、预付账款、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溢、预收账款、应付利息、递延收益、研发支出、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等16个会计科目。

(一)新增债权类会计科目

上述16个会计科目中,属于新增债权类会计科目是:应收股利、应收股息、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科目实际上是在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应收股息会计科目分拆形成的。它通过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应收股息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转化成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等两个会计科目,其性质、结构和核算内容基本一致。

预付账款会计科目则是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应收账款会计科目拆出来的。小企业发生的预付账款不再按小企业会计制度那样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而通过预付账款会计科目核算。

(二)新增存货类会计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新增的存货会计科目主要有两个: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这是因为小企业不一定按实际成本核算存货,也可能按计划成本核算存货。小企业如果按计划成本计价,进行材料核算设置材料采购科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是显而易见的,自不必多说。

消耗性生物资产属于农、林、牧、渔类小企业必设会计科目。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用来核算小型农、林、牧、渔类企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该科目是资产类科目,按照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等进行明细核算。其借方登记外购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成本,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收获前发生的必要支出,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郁闭前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自行繁殖的育肥畜、水产养殖的动植物出售前发生的必要支出等;贷方登记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为农产品和出售消耗性生物资产时的账面余额,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三)新增非流动资产类会计科目

余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新增的非流动资产类会计科目主要有: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溢等会计科目。

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是农、林、牧、渔类小企业必设会计科目。它们核算生产性生物资产原始价值和损耗价值,二者共同核算农、林、牧、渔类小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

累计摊销科目核算小企业无形资产摊销的价值,属于无形资产备抵科目。因为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其原始成本,则累计摊销科目与无形资产科目共同核算无形资产的价值。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是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核算小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也包括采购物资在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损失或尚待查明的损耗。它实际上是小企业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价值的批准处理前后的缓冲会计科目。所以,期末应将该科目余额处理完毕,不能留有余额。

(四)新增负债类会计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新增的负债类会计科目主要有:预收账款、应付利息、递延收益等三个会计科目。其中,预收账款会计科目是销货业务适用的会计科目。它是在小企业会计制度科目基础上分解而来的。这样,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预收账款就不用在应付账款会计科目中核算了,而单独作为一项负债进行核算。应付利息会计科目则不然,它是在取消预提费用等会计科目的基础上新增的负债类会计科目。该科目主要用来核算借款等业务发生的年度内产生的应付未付的利息。

递延收益会计科目则是因为小企业已经收到、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这些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项目。由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要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故通过设置递延收益科目摊销收益金额。

(五)新增成本类会计科目

对比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新增成本类会计科目主要有:研发支出、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等科目。这是因为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一样,由于小企业也存在科研项目的研究与开发业务、也存在工程施工项目和机械项目,如果只设置生产成本科目远远不能解决研究开发成本、工程施工成本及机械作业成本的归集。所以,小企业会计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等会计科目。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合并的会计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合并的会计科目主要有两种:一是合并的一级会计科目;二是合并的明细科目。

合并的一级会计科目有:短期投资(短期投资与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与应付福利费)等会计科目。

合并的二级会计科目有: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其他支出)、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利润分配(其他转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利润、转作资本的利润和未分配利润)、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等会计科目。

上述合并的应付工资与应付福利费等会计科目中,合并的一级会计科目是因为取消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是取消了计提职工福利费,而按不超过工资总额14%比例列支。而合并的其他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等一级科目的明细科目则是要求小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灵活设置明细科目,不必拘泥于小企业会计标准。为此,小企业会计准则直接取消了明细会计科目,会计人员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进行明细核算。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删除的会计科目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不再像小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标准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故删除了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备抵会计科目。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尽量要求与企业所得税法一致,而年度内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不能起到权责发生制的作用。故小企业会计准则删除了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跨期摊配会计科目。

(三)小企业接受捐赠财产的会计处理通过递延收益和营业外收入会计科目核算,收到捐助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先计入递延收益科目,待折旧或摊销时再转入营业外收入会计科目,如果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则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所以,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待转资产价值会计科目。

(四)小企业一般通过薄利多销进行经营活动,生产经营过程中很少委托外单位代销商品。所以,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委托代销商品会计科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