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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农业是农村地区最为重要的产业,农业经济的增长将直接影响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整体上升。金融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已成为国内外学者的共识,同时也为国内外许多经验所证实。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这表明农村金融发展已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那农村金融发展水平是否真正促进了农业经济增长呢?
由于发达国家不存在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及相应调控政策,国外学者对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与农村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甚少。在国内研究中,曹协和(2008)、马孝先(2013)等学者通过不同的维度和方法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然而,温涛(2005)、赵洪丹(2015)等学者的研究表明,农村金融发展未能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反而具有一定的负效应。
从以上文献可看出,国内学者对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仍存在异议。若金融发展决定经济,则这是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良性发展关系;若经济决定金融,则说明农村金融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为此,笔者拟以处于传统农业区的黑龙江省为例,实证分析农村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增长的关系,探索农村金融发展能否促进农业经济的增长。
二、变量选取、模型选择和数据来源
(一)模型选择和变量选取
参照已有研究,笔者用农、林、牧、渔总产值来衡量农业经济增长,用AGP表示;用金融规模来衡量金融发展水平,用GM表示。本文结合国内学者的普遍做法,定义农村金融规模为:GM=农村存、贷款和/农村GDP。资本是生产的必备条件,本文假定农村劳动力处于最大生产能力,将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和农业机械动力作为资本投入加入到模型,分别用GT和JX表示。在数据处理上,令GT=固定资产投资/农村GDP,JX=农业机械动力/农村GDP。在模型选择上,考虑到时间序列变量的相互影响及本文的研究对象,本文选取向量自回归模型(VAR)分析。
(二)数据来源
本文的分析区间为1986~2009年,数据来源于《中国金融年鉴》(1986~2014)、《黑龙江省统计年鉴》(1986~2014)、《中国乡镇企业及农产品加工年鉴》(1986~2012)以及《中经网统计数据库》等。
三、实证分析
(一)单位根和协整检验
为避免“伪回归”现象,本文先对变量进行ADF单位根检验,AGP、GM、GT和JX均为非平稳变量,而对上述变量进行一阶差分后,在5%显著水平下都为平稳变量,即原序列是一阶单整序列,即变量均是I(1)过程,满足协整检验的条件。本文通过VAR模型,利用SC、AIC等准则判定最优滞后阶数为1阶,将其作为Johansen协整检验的最优滞后阶数。
Johansen协整检验结果表明,5%显著水平下各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其中一个标准化方程为:
AGP=2.006GM-53.607GT+1263.994JX+5.417
(1.896) (10.137) (590.156) (0.500)
上式(第二行为标准差)表明农业产值与金融规模、机械投资呈正相关关系,与固定资产投资呈负相关关系。通过建立误差修正模型分析发现,当短期波动偏离长期均衡时,误差修正项能通过反向调节使变量在长期内达到均衡的关系。
(二)格兰杰因果分析结果
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表明,AGP在10%的显著水平下是GM的格兰杰原因,在5%的水平下是JX的格兰杰原因;GM、JX、GT均不是AGP的格兰杰原因。GM不是AGP的格兰杰原因,可能是因为农村资金大量外流使得金融效率较低所致。数据表明,自1995年后,黑龙江省农村存款余额一直高于贷款余额,且差额呈不断扩大之势,到2013年末,差额达到5911.7亿元,表明大量资金外流。
(三)脉冲响应和方差分解结果
脉冲响应结果表明,短期内AGP对来自自身及JX、GM的冲击响应为正,而对GT的响应为负。方差分解结果表明AGP对自身的方差解释度最大,且从第2期开始逐渐下降;GM和JX的方差解释度几近相同,随时间的推移不断上升,最大值可达20%左右。
论文摘要:在我国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农村金融产生了越来越强烈的需求。然而,我国现阶段农村的金融现状却不能有效满足农村金融的需要。本文立足于这个现实,分析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现状,和中国农村目前发展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前人的基础上探索更深层次的问题及成因,并对我国农村的金融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出路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一直以来,以“农业、农民、农村”为代表的“三农”问题是困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和现实的问题。当前,农村经济社会条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缺乏有效的农村融资金融产品已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急需构建相应的新型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体系。但从我国农村发展的现状来看,资金的投入是重点。于是,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农村、农业和农民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体系,确保资金有效地使用与投放,保证公共产品的供给,便成为了中国农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因此,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和公共产品的投融资制度,建立有效的多元化农村资金分配与公共产品投融资渠道体系才是解决目前农村金融需求的核心和关键。
1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与问题
1.1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投入不足
根据公共财政理论,对于农村准公共产品的提供,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农村公共产品的基础性、效益的外溢性特征,政府仍然应发挥主导的作用。据统计资料,建国以后至2005年,除个别年份外,我国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绝对额是增长的,特别是1992年以后,政府财政对农业投资每年以百亿元的规模上升。1990—1994年保持在9%~10%,l995—1997年下降至8%左右,1998年以来尽管国家把国债投入的30%用于了农业和农村,但财政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仍呈下降趋势。2000-2003年继续下降至7%左右。财政投入不足10%的水平与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极不相称。
l-2政府支农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
从农业投资内部而言,我国农业投资主要由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村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及其他费用这几部分构成。据统计资料,我国政府农业投资的使用方向特征十分明显,即农业投资中的主体部分投向了农业事业费、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和农业基本建设,这几项所占比重超过了按这一口径计算的90%,投向农业科技(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只是农业科研投资的一部分,不是全部)和其他方面的项目很少。农业基本建设中,主要投向了大中型水利建设。例如,2005年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为2450.3亿元,其中支援农业生产和各项事业费占73.1%,基本建设占20.9%,科技三项费用占0.8%,其他占5.1%。而不同的投资方向对农业增长与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
1.3区域差别大,西部地区资金支农力度低
从区域来看,由于历史以及当前的经济发展程度等原因的影响,比较而言,西部及中部地区对农业投资的力度相对薄弱,资金运作的效率总体上也低于东部地区。据统计资料,除人均财政直接对农业项目支出外,其他指标同东部相比,西部都有一定的差距,其中人均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当年净增存款额、当年净增贷款额、农业贷款余额、外商对农业的实际投资额差距都在50%以上。
1-4金融支持不够
从目前来看,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投融资发展进程中,普遍存在以下三大问题:(1)农村正规金融供给增长不足。目前,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和农业发展银行构成,但从发挥的作用看,这四家机构在农村的作用并不明显。中国农业银行是国有商业银行,由于赢利动机的存在,实施“有所为有所不为”战略一放弃农村,进军城市;邮政储蓄仅是一个储蓄银行没有贷款业务,功能过于单一;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已演变为“收购银行”,只负责粮棉油收购资金的管理,局限于单一的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的信贷服务,而急需政策大力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却得不到足够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金融主体地位不突出。于是,实际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只能落在了农村信用社的肩上。然而在实际运作中,农村信用社过分看重业绩增长,以追求赢利为主要目标,偏离了为社员服务的主要原则,难以达到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目的。(2)农村信贷需求满足度不高,民间借贷现象突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已滞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金融“空洞”,民间借贷应运而生。虽然目前只能以“灰色”或“黑色”的形式存在,表现却异常活跃;虽然屡遭政府取缔或禁止,却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3)农村金融产品单调,融资渠道狭窄。以重庆市为例,农村可选择的金融产品仅有存款、贷款、保险等,且基本上是城市金融产品的简单移植。采取的可融资方式主要限于间接融资,尤其是短期、小额贷款,且涉农贷款多为1年期以下,按农户养殖的生产周期,年均利润40%~50%计算,若贷款1000元1年后到期还本利,农户无法实现简单再生产,更不能进一步滚动发展,再加上额度偏低,不能有效满足农村市场发展需要;农村企业债券尚处于空白状态,重庆27家上市公司中仅2家间接涉农。
2农村金融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2.1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资本形成能力不足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资本形成能力不足,客观上阻碍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投融资。农村自然条件相对较差,基础落后,在中西部贫困地区,农业仍处于靠天吃饭的境地,抗风险能力弱。农村二三产业不发达,区域经济布局不合理。农业生产需用的固定资产多,生产周期长,资金周转慢,技术进步滞后,特别是我国政府长期以来实行了对农副产品低价收购的政策,更使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有日益扩大的趋势,导致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因而投资农村往往得不到平均利润;农业投资经营规模在现有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制度下上不去,不易取得规模报酬。由于农业生产“投入多,产出少,经济效益低”的特点非常明显,不仅难以吸引非农业部门资金,就是农业部门自身即便产生了利润也不大可能转入农业进行再投资。
2.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划分上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过程中,一些本来应该由中央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却通过政府的行政权威转移事权交由下级政府,造成基层政府事权大于财权。而基层政府财力不断萎缩,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统计,2000年,全国财政收入1.34万亿元,其中中央占51%,省级占10%,地(市)级占17%,而有着2千多个县级财政、4万多个乡级财政的两级财政收入共计仅占22%,这种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就从客观上限制了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
2.3投资环境不理想,缺乏对资金的吸引力
由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所具有的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的特征决定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具有外部性和社会性,基于资金的趋利性原则,除了国家及地方政府为协调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提供公共财政资金外,其他的农村金融机构、企业和国外的金融机构都不愿意投资于农村公共产品。
3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制度的对策建议
3,1加大财政支农的力度
应逐步加大财政支农的投入力度,并且逐步调整财政支农投入份额及其递增比例,主要是农村基本建设投入占计划内基本建设投入总额的比例、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农业科技三项费占科技三项费的比例等,确保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同时还要适应wto规则,建立和完善新形势下的政府扶持农业政策。改变传统的以高关税和价格支持为主的直接式农业扶持保护政策,向通过“绿箱”政策进行的间接式农业扶持保护政策转变,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投入,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减少农村农民增收的私人成本。
3-2明晰公共财政的投资范围与力度
明晰公共财政的投资范围和力度,纠正中央和地方对农村公共产品投融资的范围与结构偏差,抑制地方投资规模盲目扩张。根据地方农村公共产品的特性,对政府投资领域逐步进行分类界定,明确政府投资主要集中在非竞争性的投资领域,对有收费机制、收益稳定的公共产品投资项目(如供水等),完全交给社会投资者投资;对一些有收益机制但效益难以做到投资收益平衡的设施项目,政府通过适当的补贴等政策,鼓励社会资金规范、有序地投入。一般认为,凡是能够通过市场调节的领域,由市场根据等价交换原则来实现。如农业生产中农民使用的农机具、农药、化肥、薄膜等流动资金的投资适宜由农民来承担。因为这些投资所形成的效益分割,成本与效益对比关系比较明显。
3-3完善农村金融公共产品供给支持体系
目前亟待需要解决的是拓展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支农业务的范围。通过拓展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支农业务的范围,实现农业发展银行对农村政策性贷款的指导和统一管理,以确保农业发展银行发挥支农的主导作用,增加农村农民收入,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供资金支持。其次,构造分工明确、相互配合、运转良好的农村公共产品金融支持体系,逐步建立以农业发展银行为主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和中国农业银行为两翼,国家开发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等机构为有效补充的稳定的活跃的农村金融信贷体系。
此外,建立农村信用担保及保险体系,为供需结合创造条件。尽快组建成立农产品、农业贷款担保中心等信用担保体系,解决当前贷款缺乏抵押担保的现状;授予更多的保险机构参与农村保险市场,通过奖励、补贴、政策优惠等,推动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农村信贷保险等业务,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降低农村资金市场风险,促进供需有效结合。
记得2006年正值中国入世5周年之时,讨论最多的是,金融业向外资全面开放,外资银行将享受国民待遇,中资银行如何与外资银行竞争的问题。当时大多数人认为,外资银行不足为虑,因为中资银行不论在服务网点还是客户资源上,都占有绝对优势。
这一观点似乎正在被打破。近期,美国投行高盛斥巨资收购国内生猪养殖场,并且将逐步控制上下游产业链,继而向农业产业渗透。如果从政治因素来分析,高盛此举其实瞄准的是农业产业链中最关键的一环,继而可以掌控中国人的菜篮子;而从单纯的金融因素来分析,高盛养猪其实是抓住了中国产业结构当中最薄弱的一环,将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完美结合,实行大胆的金融创新,最终将形成以强大的外国金融资本为后盾,全面掌控中国农业产业的价值链,这就是令人望而生畏的“价值链金融”。
值得我们反思的是,就在中资银行高调实行“走出去”,不断收购海外金融机构,或到海外开设分支机构,战略定位越来越前卫的时候,外资银行却抓住了中国产业结构当中最普通、在中资银行看来最无足轻重的、最不屑、却又是最具增长潜力的一环。中资银行处于十分被动的境地。
产业漏洞含商机,国人视而不见
许多国家,包括美国、欧盟等等,对农业采取十分严格和完善的保护性的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对农业的补贴,以及对农业的优惠等等。而中国由于尚处在工业化进程当中,对农业的投入和重视程度不够,这体现在一方面在农村的流转资金的匮乏,另一方面,国家对农业的扶持政策相对薄弱,都使得农业处于一种低效率增长的状态,这就给了国外资本可乘之机。
农业投入不足是我国经济结构上的一个漏洞,而如果让外国人去填补这个漏洞是很有风险的。但遗憾的是,中国自己的银行都没有发现中国自身产业结构上的失衡而带来的巨大商业机遇。国内金融机构的思维还停留在很落后的水平,还固守着传统的思维模式,认为银行就是单纯的金融机构,和产业实业没有直接关系,而国际上更先进的金融机构运作思想已经把金融运作和产业实业运作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了。
猪肉是中国人菜篮子里面最重要的内容,一旦外国资本掌控了猪肉的价格,也就掌控了影响中国通货膨胀的工具,如果再和其他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结合起来,就能够对中国经济、美国经济以及世界经济施加很大的影响。所以说,高盛投资生猪养殖业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产业投入,而是一种战略性的投资行为。通过养猪,它还可以控制产业链的上游和下游的价格,比如大豆、饲料等等的价格,比如,一旦高盛不养猪了,或者把养猪的资金突然减少,猪饲料的供给就会大于需求,继而影响大豆和猪饲料的价格。
对生猪养殖业的控制不仅可以控制农业产业链的上游和下游,还可以控制农业产业的方方面面,以致控制商品价格。到那时,它不仅可以控制农业产业,甚至还会对中国国民经济产生很强的影响和控制力。所以,政府应当看到这一点,对基础产业中的外资投入进行严格控制。试想,中国资本如果到美国去投资购买当地农场,人家是绝对不可能卖给你的,这是因为美国对自身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是完善的,而且在运作模式上也采取大规模、集约化的运作模式,经济效益也是不错的,中国资本到那里没有任何优势。
高盛养猪催生战略金融创新
我们应当放眼世界。美国的投资银行都在进行实业投资,然后又和自身的金融产品创新相结合,这是一种十分高明的投资策略,比如,一旦掌控了猪肉供给和需求以及上下游产业链,之后就可以出台关于猪肉的金融期货,完全可以利用生猪作为标的物进行金融创新,而这种创新已经完整地和国民经济结合起来了。其金融产品的创新已不仅以金融证券(包括股票、债券)为标的物,其标的物已经完全商品化,比如商品的期货、期权等等这些十分流行的金融产品,对国民经济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对于像高盛这样的国际大投行来说,如何将金融产品创新与实业相结合,进行有机的经济体系的运作,已经掌握得炉火纯青了,不光为自己赚钱,更重要的是达到掌控其他国家经济命脉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高盛的背后绝对是有更为强有力的势力在支撑和运作的,也就是说,不仅有经济利益,还有政治企图。
但如果撇开高盛的其他意图,单纯从金融的角度来看,高盛此举也不失为一项金融创新,即把金融资本和农业产业资本完美地结合起来。如果作为单纯的市场行为来看,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大,首先,生猪养殖业在中国的利润和发展前景是十分看好的,当前猪肉价格猛涨,而原材料和劳动力又都十分便宜;对于高盛来讲,养猪绝非其真正看好的业务增长点,其战略意图在于控制中国农业产业链中重要一环,再控制上下游,再和他们的金融产品创新结合起来,以此来形成完整的产业规模,从而攫取最大的利润。可见,在生猪养殖背后绝对还有一系列配套措施。
不论养猪赚钱与否,只要控制了这个环节继而掌控与之相关的上下游产业链,就可以掌控通货膨胀指数,继而可以对汇率、利率施加影响,进行炒作,这就是一篮子的买卖。我认为这就是国外投行们在金融运作与创新思想上的先进性。这也是国内一些金融机构需要学习的地方。当然,由于政府的金融监管政策的限制,以及投资实业所要承担的相应的风险,比如造成不良贷款上升等等,很难期望国内金融机构在投资方向上向国际投行看齐。但对于国外投行来讲,将金融资本与农业产业结合起来就是一项很了不起的金融创新,这是不同于原有的金融投资概念的,但却是大势所趋。在这样的趋势下,你必须整合所有资源来创造利润。
盲目走出去还是挖掘自身潜力,金融创新路在何方?
一、美国支持农业发展的科技金融体系经验借鉴
(一)美国支持农业发展的科技金融体系
1.政策性科技金融机构
美国的政策性农村金融体系非常完善,主要包括农民家计局、农村电气化管理局、商品信贷公司、小企业管理局等,由美国农业部直接管理,资金都来源于政府提供,是美国政府贯彻实施农业政策的主要工具。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政府资金、预算拨款与借款等手段为农业提供市场金融机构不愿提供的贷款服务。农民家计局主要对农场主发放水利和土地等贷款;农村电气化管理局为电力和其他农村基础设施提供贷款;商品信贷公司对农产品和农业生产提供支持与补贴;小企业管理局专门为融资困难的农业小企业提供贷款帮助。
2.农村合作性科技金融机构
美国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在20世纪初经济大萧条时期由政府倡导建立的,主要由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合作社银行、联邦土地银行等构成。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吸收城市资金贷给农民合作社等农民经济组织进行融资。合作社银行通过贷款为合作社添置设备、补充营运资金、购入商品等提供贷款,帮助农村合作社扩大农产品的销售与出口农业有关的活动。联邦土地银行主要通过向农场主、农业生产业及与生产有关的借款人提供长期不动产贷款来支持农业发展。
3.商业性科技金融机构
美国的商业性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及个人和经销商开展的农业信贷服务。商业性农业科技金融机构作为政策性与合作性农业科技金融机构的补充,共同为农业发展提供科技金融支持与服务。美国联邦储备局规定,农业贷款占总贷款额25%以上的商业银行享受税收优惠,这极大地增强了商业银行参与农业科技金融服务的积极性。
(二)美国支持农业发展的科技金融体系经验
美国科技金融支持农业技术创新体系的特点是以资本市场为中心,同时辅之以政府政策引导和商业银行信贷支持,呈现出多元化、多层次的独特优势。
1.发达的风险投资体系
美国风险资本热衷投资于新领域的科技创新,并将资金主要集中在企业的初创期和成长期,有力推动了高新技术研究和项目开发,被誉为美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孵化器”。为了鼓励风险投资,美国政府于20世纪50年代推出了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计划,规定SBICS发起人每投入1美元到风险投资项目中,便可从小企业管理局(SBA)得到4美元的利率仅为2%的低息贷款,同时还可享受特定的税收优惠。20世纪80年代后期,又对税制进行改革,使风险投资税率由49%大幅降到20%。通过这种手段增强了市场对于农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支持力度。
2.完善的信贷担保体系
美国目前形成了3个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是全国性的信用担保体系。由小企业管理局及其在各地的96个办公室直接操作。小企业管理局为15.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提供90%的担保;为15.5万~75万美元的贷款提供85%的担保。通过政府贷款担保计划,商业银行可对小企业提供最长达25年的贷款,并且利率优惠。二是区域性的专业担保体系。由地方政府操作,因各州情况不同而各有特色。三是社区性的担保体系,为社区性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服务于基层农业科技创新组织。通过完善的信贷担保体系的担保,农业科技创新组织能够顺利地进行融资,实现农业科技创新研究,促进农业发展。
3.灵活的债券发行市场
美国政府对农业企业发行债券融资规定较为宽松。农业企业与作为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对债券发行总额、发行条件协商一致,即可作出发行决定。科技创新型农业企业能够方便地发行资信等级低或无等级债券。活跃的“垃圾债券”包销市场为科技创新型农业企业提供了一个便捷的融资平台。此外,美国政府所属的小企业管理局还对农业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支持和技术、管理支持。
4.发达的科技金融资本市场
国外科技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除了财政和信贷之外,方式十分多样。如美国联邦土地银行可向金融市场发行债券和票据筹集资金。当美国农业科技型企业发展到成长阶段的后期或者处于成熟阶段的时候可以进入交易市场通过发行股票来进行融资。美国还专门成立了纳斯达克市场(NASDAQ),为中小企业及科技型企业进行融资服务。
二、美国支持农业发展的科技金融政策经验借鉴
科技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美国具有丰富的科技金融手段,主要是以政策性金融为主导,商业金融、资本市场、农业保险、财政支持与其他投资主体为辅助的综合金融服务,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促进农业发展。
(一)美国科技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
1.金融支持大型水利工程建设这类工程投资量大、涉及面广、工期长,工程的建设资金尤其是前期投入资金一般以国家投入为主。在前期投入基本完成时,金融机构也会以收益权质押或国家担保为条件介入对这些项目的支持。金融支持的方式主要是银行贷款、建立信托基金、发行建设债券和股票等。以美国田纳西河流域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为例,在开发田纳西河流域时,美国建立了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在政府拨款不足的情况下管理局通过向银行贷款、发行公债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并建立了“开发基金”,以保障项目对资金的需求。
2.金融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基本建设美国的农田基本建设如平整土地、建设水利工程等采用成本共享政策,所需资金由农场主和联邦政府或州政府共同负担,农场主所负担的部分可由农民家计局提供低息贷款或由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农民家计局可以为这部分贷款提供担保。农业电气化管理局主要对农村电业合作社和农场等发放贷款,用于建设农村电网、购买发电设备等,以促进农业电气化水平的提高,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
3.分阶段地为农业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美国专门对小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是小企业管理局,向那些不能从私人信贷机构获得贷款的小企业提供贷款。1976年美国国会通过法案,将该局的贷款范围扩展到农场和农工联合企业的技术改造,并发放农场经营贷款。小企业管理局对小农场的贷款是与农民家计局分工协作,借款人经济状况不好且贷款额度小,由农民家计局提供资金支持;当借款人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后,更多的贷款需求则由小企业管理局提供。美国金融集团根据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在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量身定制各种金融产品,为农业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将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分为3个阶段,并分别成立独立的业务小组为它们提供不同的金融服务:一是加速器(Accelerator)阶段,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处于初创期或早期发展阶段,农业产品或技术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没有销售收入或销售规模很小,不足500万美元,在此阶段主要提供中长期创业贷款,与企业吸收的创投资金进行配比,以支撑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完成产品的研究开发并实现对外销售。二是成长期(Growth)阶段,此时农业科技创新企业的产品已经进入市场,销售收入日益增长,规模在500万~7500万美元,主要为农业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业务发展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一般采用应收账款质押等供应链融资产品。三是公司金融(CorporateFinance)阶段,此时农业科技创新企业的销售规模已经超过7500万美元,向企业主要提供现金管理和全球财务管理解决方案。
4.科技金融支持农业生产活动对农业生产活动提供支持的金融机构既有农民家计局、联邦信贷系统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也有联邦土地银行、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合作社银行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例如,联邦土地银行主要提供长期不动产贷款,用于购买土地、修建房舍、改进生产设施等。联邦中期信贷银行主要提供中短期贷款,用于农民购买种子、饲料、生产设备等;中央合作社银行为区合作社银行提供资金并独立办理跨地区的大额贷款,还可以买卖商业票据,办理清算;区合作社银行主要是对农业合作社提供贷款和咨询服务。
(二)美国科技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丰富手段
1.健全的政策性农业科技金融农业科技研发具有风险性高、收益不确定等鲜明特征,因此市场融资环境恶劣,政策性金融就成为科技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基础力量。美国农业金融以政策为导向,为农业机械化、科技化、土地改良、育种等项目进行融资服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有专门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或政府部门专门负责,实现产学研相结合。政策性金融为其进行融资服务。
2.完善的商业性农业科技金融商业金融因其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因此只能作为农业科技金融的辅助项目,主要服务于能够创造利润的农业技术的研发融资。美国等发达国家具有发达的商业金融服务体系,能够为农业生产者、企业、农业科研院校及科研机构提供科技开发融资。在尽量保证投资盈利的前提下,支持农业科技开发。商业金融与政策性金融相辅相成,共同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融资服务,促进农业发展。
3.先进的农业科技金融保险由于农业科技研发风险大、成本高,美国通过建立健全的农业保险制度支持农业发展。美国主导着全球农业保险,它提供了两个非常庞大的农作物保险计划,一是联邦农作物保险计划(FCIP),它提供有补贴的多险种农作物保险(MPCI)。二是私营企业、商业化运作、无政府补贴的农作物雹灾保险方案,以及一些规模较小的牲畜保险计划。农业科技保险能够分散农业科技开发的巨大风险,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
4.农业科技财政支持美国经过70多年的不断调整和充实,目前已形成一整套完整而又复杂的补贴政策体系。美国通过利差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与农业发展。通过直接财政补贴、专项补贴等手段鼓励农业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通过税收优惠等间接手段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融资、保险业务。
5.其他投资主体除了金融、财政、保险等传统科技金融手段之外,美国还采用了灵活多变的手段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发展。美国私人企业通过基金委员会农业科技研发进行融资;农业科研院校的研究经费通过联邦政府和国家科学基金进行拨款,企业、个人也可以进行资助。并且通过补贴的手段鼓励民间资金投资于农业科技研究。这些投资手段都极大地丰富了农业科技经费的增长。
三、对中国科技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启示
1.完善的农业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成功的案例显示,发达国家具有完善的农业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财政,保险等全方位支持农业技术发展,实现了科技与金融的深度结合,促进了农业的快速高效发展。农业政策性金融在支持农村科技发展的金融体系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并以其他多种形式的科技金融方式进行辅助,为农业科技创新与农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服务。同时,美国政府通过优惠政策促进市场金融与农业科技进行结合,让商业性金融在农村科技融资中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
2.政府的主导作用由于农业科技创新的高风险特征决定了政策性金融是科技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主导力量,这就决定了政府在科技金融支持农业发展中起到主导作用。政府一方面直接通过政策性金融手段直接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融资服务,鼓励农业技术创新与发展;另一方面政府通过财政专项拨款、税收优惠、制定科技保险政策等优惠手段激励商业性金融机构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金融服务。美国在科技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过程当中扮演着主导作用,引导整个过程的进程。
笔者通过线性回归分析方法,从农业、种植业、农民收入3方面,对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笔者在研究中利用统计数据,采用人均生产函数,做回归分析,如下表所示。通过对计量模型进行的线性回归分析,能够清楚的发现:我国金融机构的农业贷款在农业经济增长中带来的影响较小。从表中不难看出,在金融机构进行的农业贷款,对农林牧副渔产值的影响值为正值,对农业总产值影响为负值,给农村人均纯收入带来的影响也表现为负值。另外,农村乡镇企业贷款对我国农村经济的增长影响较大。这些结果从侧面说明了,我国的农业贷款对农业经济增长以及人均收入的促进作用不大。
2农村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的关系
农村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农村金融发展影响农业经济增长机制。农村金融发展会对金融系统效率进行有效的提升,增强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性,从而能提高资本边际生产率,达到促进农业经济增长的效果。农村金融发展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与繁荣,使得金融行业的各项基础设施变得更完备,金融工具的种类逐渐增多,金融功能更加齐全。金融基础设施的完善,金融行业的繁荣,会吸引外界储蓄的不断流入,促进农业经济的增长。有效开发农村金融资源,能够促进农村储蓄率的提升,加大农村储蓄份额,无形拉动了农村的投资。但农村金融的发展同样可能导致储蓄率的下降。金融的发展减轻了流动性的约束,促使金融风险得到分散,储蓄户在需要资金的时候,可以随时从金融中介机构获取资金。流动性的减轻,使储蓄户没有较多预防性储蓄的存入,从而导致了储蓄率的降低。利率对于储蓄率的影响也很重要。利率水平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通常会随之提高,利率的提高会带来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同时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会影响利率,从而影响储蓄率,所以储蓄率的上升还是下降是不确定的。虽然是不确定的,但金融发展的确会给储蓄率带来不小的影响,同时给经济的增长也带来影响。
农村金融发展通过“转化率”来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转化率”是指金融储蓄向金融投资方向的转化。通常情况下,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能使储蓄向投资的转化率也提高。在金融体系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那就是将储蓄转化为投资。在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过程中,金融体系要对一部分资源进行吸收,主要体现在:交易成本的发生,主要是金融机构从分散的储蓄户那里吸收储蓄时带来的;信息成本的发生,金融机构为了能够让储蓄户放弃积蓄控制权时会付出信息成本;金融中介机构必然会从中获取利润。因此,金融体系对部分资源的吸收,会使部分资源不能形成投资。它们会以存贷差的方式流入金融机构以及以佣金的方式向交易商与证券经纪商处流入。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完善,会极大提高金融运作效率,使交易成本与信息成本得到降低。例如,良好的农村金融体系会使手续费用或者佣金费用等发生的交易成本得到降低;降低对农村金融的行政干预,会让农村金融市场走向市场化的道路,促进经济的提高。
3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