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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住宿场所23家,均持有《卫生许可证》,其中五星级酒店(日月谷温泉渡假村有限公司)1家,其余22家住宿场所均为三星级以下住宿场所。1家住宿场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培训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注重抓落实,对监督检查情况随时进行督察,确保了专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使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区卫生监督所于12月7日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住宿业卫生规范》和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集中培训,并对具体工作做了详细的部署。12月14日,召开2012年海沧区住宿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区23家住宿场所负责人23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本次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住宿场所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进行了培训。
(二)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整治工作
1、共检查住宿场所23家,均取得卫生许可证,且在大堂醒目位置悬挂。现场检查从业人员216人,213人取得健康证,其余3人经要求整改,均按时取得健康检查合格证。
2、23家住宿场所均建立了卫生管理制度,但有个别场所制度建立不完善、不具操作性,通过要求各场所建立日常卫生管理档案,并统一规范,均能做到制度完整,并认真落实。
3、23家住宿场所均能按规范设置相应的清洗消毒保洁场所,其中21家布草采用委托洗涤单位清洗消毒的方式,并能按要求索取对方的营业执照,并签定委托洗涤合同;2家采用自洗,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22家设有茶具等用品消毒专间,另1家所有用品均采用一次性用品,未设立清洗消毒专间,一次性用品均能做到索证齐全,并严格登记使用情况。
4、23家住宿场所在大堂等公共场所均贴有明显的禁烟标志,但大部分场所未设立吸烟区(室)。要求各场所在公共场所不得提供烟灰缸,要求各场所总台工作人员要劝导和制止在公共场所吸烟行为。
6、发现共有5家住宿场所设置有无新风系统的客房(暗房),均已要求停止使用。
7、2011年底,我局召开了住宿场所、游泳场所等大型公共场所卫生工作会议,并特别强调了各公共场所应该每年对本场所的空气质量、微小气候、用品用具的消毒情况等卫生指标进行委托检测。今年来,我局卫生监督员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及时跟踪督促,所有住宿场所均能按规定进行委托检测。
8、我区现只有日月谷温泉渡假村有限公司1家住宿场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该酒店能按规范建档,并做好清洗、消毒。通风管道由于技术原因暂时未能清洗消毒。
9、本次专项整治共随机抽取6家住宿场所各10件的用品用具(包括毛巾、浴巾、被套、床单、枕套等)进行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测定,结果合格5家,不合格1家,不合格样品1件。
(三)、专项整治情况
本次专项整治中,密切结合2012年第四季度市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针对以上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监督人员现场进行了技术指导,责令18家住宿场所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均已整改到位;当场行政处罚1家(警告)。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有力地整顿和规范了住宿场所的经营行为,强化了经营者的卫生意识和守法意识。
关键词:集中空调;运行期间;卫生学评价
中图分类号:R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10015204
1引言
某宾馆是集客房、餐饮、娱乐和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性饭店。为保证其室内的冷热舒适性及人体健康,防止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污染可能造成室内空气质量下降而引起的空气传播性传染病、过敏性疾病、“病态建筑物综合征”及“空调综合征”。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等法律法规,通过对该饭店的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调查、检测、评价,发现存在的卫生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确保其运行期间卫生质量符合要求。
2对象与方法
2.1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395-2012)以及该宾馆提供的相关材料。
2.2评价范围
该宾馆主楼1~20层,西楼1~5层。
2.3评价内容
现场调查宾馆周围环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备设置和布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热源、新风入口、空气处理机组机房、终端设置、新风阀、混合静压室、空气过滤器、冷却盘管、冷凝水滴水盘、风管、空调冷冻机房及冷却塔。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空气处理机组、机组风管内表面的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送风口可吸入颗粒物、细菌总数、真菌总数,新风终端口新风量,冷却塔中嗜肺军团菌检测结果汇总分析评价。
2.4评价方法
根据该宾馆集中空调系统的结构特点和现场调查以及检测结果对空调通风系统设计资料进行的综合分析。作出评价结论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利于公共场所经营者解决问题,改进卫生管理措施。
2.5质量控制措施
现场检测仪器经过计量检定合格,仪器使用前经校准,现场检测人员和评价人员均持证上岗,空调系统的危害因素均采用国家标准检测方法。
3结果
3.1基本情况
该宾馆于1988年建成,占地面积20000m2,总建筑面积22000m2。宾馆主楼包括大厅、中西餐饮区、会议区多功能厅、客房和设备层。宾馆裙房共2层为中西餐饮区。宾馆西楼共5层,1~3层为某银行租用,4~5为客房。宾馆综合楼一楼为浴室,二楼为餐厅。
3.2现场调查
(1)周围环境。宾馆东临湖滨路,距离该路段最近直线距离约20m;西邻无锡汽车西站;南面正对无锡广电中心;北临梁清路,距离该路段最近直线距离约20m。周围50m范围内无工厂,交通导致的噪声、尾气和粉尘等污染为影响该饭店周边空气的主要因素。饭店采用市热电厂集中供热,厨房的气源为柴油,生活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备设置和布局。主楼1层大厅使用空气混合处理机组,2层会议区多功能厅使用新风机组和风机盘管,3~17层客房使用新风机组和风机盘管,18、19层为技术设备层,20层日本餐厅使用新风机组和风机盘管,主楼裙房共2层使用空气混合处理机组。西楼1~3层为某银行,其空调系统自装,4~5层客房使用风机盘管+新风机组。宾馆主楼空调冷冻机房设于主楼负一层,西楼的空调机组设于西楼的冷冻机房。主楼有15层客房,有15台空调新风处理机组,西楼有2层客房,有2台空调新风处理机组。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热源。饭店的热源统一使用热电厂集中供应的管道蒸汽,冷源分别由主楼的两组氟利昂冷冻机组(制冷量400冷吨)和西楼的两组氟利昂冷冻机组(制冷量200冷吨)提供(均为一备一用),以氟利昂为制冷剂,7个角型横流式冷却塔分别设在饭店裙房顶和西楼冷冻机房外阳台。
(4)新风入口。主楼和西楼的客房共有18个新风入口(主楼15个和西楼3个),每层客房1个,位置均在大楼每层独立设置的外阳台上,直接取用饭店外部空气,客房新风入口距离地面均超过2m,周围环境整洁。饭店大堂的新风入口位于饭店内花园墙面上,周围有绿化,但新风入口距离地面只有30cm。新风入口与机房内机组无管接,机组新风管至每个房间独立送新风。
(5)空气处理机组机房。空气处理机组均为落地式,设有百叶窗、初过滤网、表冷器冷却、冷凝水排放装置、送风段、消声器,设置了防护网,无消毒装置。各机房内基本清洁、干燥,没有存放无关物品。
(6)终端设置。客房送风口用条缝形散流器及可开式百叶回风口。终端冷却、冷凝水盘管坡度合理,滴水盘与排水管连接完好,送风口周围基本无水迹和发霉现象。
(7)风管。无破损。
(8)冷却塔。主楼的冷却塔位于饭店裙房二楼,双良(品牌),引诱式,逆流型;西楼的冷却塔位于西楼冷冻机房外阳台,良机(品牌),引诱式,逆流型。冷却塔运行正常,冷却塔内均有少量沉淀物。两个冷却塔和两栋楼房的新风口不直接相对,直线距离也均超过20m。冷却水处理外包给专业水处理公司。
3.3卫生检测
3.3.1抽样
根据空调通风系统类型及数量,不应少于空气处理机组对应的风管系统总数量的5%,不同类型的集中空调系统,每类至少抽1套。按比例抽取2套空调通风系统。每套系统抽取风口总数的5%~10%,且不少于5个,风管抽取主风管(如送风管、回风管、新风管)中至少选择2~5个代表性断面。集中空调系统的冷却水和冷凝水分别不应少于1个部位。
(1)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选择6个代表性风管表面进行采样。
(2)送风。抽取检测时正在运行的10个送风口空气样品。
(3)冷却水。抽取主楼2件冷却塔水样品。
(4)新风量。抽取5个房间的新风终端口。
3.3.2检测指标
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送风:细菌总数、真菌总数、PM10。冷却水:嗜肺军团菌。新风终端口:新风量。
3.3.3采样、检测方法
(1)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附录H进行采样检测。细菌总数、真菌总数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附录I进行采样检测。
(2)送风 采样点。送风口下风方向15cm处,在集中空调正常运转条件下,关闭门窗2h。细菌总数、真菌总数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附录D、E进行检测。PM10:PC-3A型激光可吸入粉尘连续测试仪测定送风中PM10,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附录C进行检测。
(3)新风终端口。新风量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附录A进行检测。
(4)冷却水。采样方法:采集冷却水500mL。嗜肺军团菌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附录B进行采样检测。
3.3.4检测结果
(1)冷却水。现场采集了冷却塔中的冷却水,嗜肺军团菌检测结果为阴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结果见表1。
4.1评价
(1)该宾馆有限公司周围300m内无较大工业污染源。集中空调新风源周围空气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浴室、包厢均设有排风口和新风入口,有效提高了室内空气的流通能力,基本可以控制此类污染。卫生间设有废气排放口通至侧墙排放,厨房废气经处理后排至屋顶,对室内空气质量影响在可控范围。场馆内部环境污染在可控范围。
(3)所有新风均直接取自室外。饭店客房的新风口位置均在大楼每层独立设置的外阳台上,直接取用饭店外部空气,各层新风口距离地面均超过2m,周围环境整洁,符合要求。但饭店大堂的新风口位于饭店内花园墙面上,周围虽有绿化,但新风口距离地面平均只有30cm,高度不够,不符合要求。集中空调新风口设置和布局部分合理。
(4)各类空气处理机组主要功能段设置基本具备,但机组送风前未设置消毒装置。有应急关闭新风装置、关闭回风装置,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冷凝水排放畅通。单层百叶送风,回风口为双层百叶,气流组织形式上送上回。约克风冷热泵机组提供风机盘管冷热源。
(5)集中空调系统使用制冷剂为氟利昂,发展中国家国际禁用。
(6)共抽检2件冷却水,检测嗜肺军团菌均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的要求。共抽检6个风管内表面样品,检测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均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的要求。共抽检10个新风口空气样品,检测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和可吸入颗粒物项目,真菌总数、可吸入颗粒物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的要求,1套新风机组对应送风口细菌总数不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的要求。经整改复检后,不同送风口细菌总数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的要求。共采集5个客房新风口,新风量均符合国家标准。
(7)机房内基本清洁、干燥,没有存放无关物品。机房卫生基本符合要求。
(8)终端冷却盘管已清理,冷凝水滴水盘坡度合理,滴水盘与排水管连接完好,送风口周围基本无水迹和发霉现象。终端冷凝水滴水盘无明显的积水、漏水、渗水。
(9)冷却塔运行正常,运行过程中偶尔有水雾外散,但冷却塔和主楼、西楼的新风口并不相对,而且直线距离超过20m,对新风影响不大,但仍需控制水雾的扩散。冷却塔气溶胶和噪声对周围和该饭店环境无影响。
4.2建议
(1)大厅的新风口距离地面太近,考虑到修整的可行性,应抬高新风入口距离地面1m。此外,因新风入口与机组无管接,所以保持机房内干净整洁尤为重要。
(2)集中空调系统使用制冷剂为氟利昂物质,发展中国家国际禁用,应使用其他制冷剂替代。
(3)空气处理机组应完善其功能段,在机组末端安置空气消毒装置,防止空气污染物通过机组进入通风系统。
(4)卫生抽检送风口细菌总数不符合卫生标准。宾馆1988年建成,开业早,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后该宾馆于2010年由专业的清洗公司清洗,除了送风口细菌总数稍超出标准值,卫生状况总体还不错。但是建议宾馆应定期对风管进行检查、清洗、维护,保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洁卫生。
参考文献:
酒店服务的工作计划1
光阴似剑,在今年上半年,在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下;在公司领导的全面支持、关心下,本着一切以客户服务为宗旨;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利益化为宗旨。通过扎扎实实的努力,圆满地完成了既定的工作。在接下来的半年,我会再接再励,积极进取,努力打开工作的新局面。
一、成本管理:
(1)根据店内实际情况营业额结合公司方针,合理配置前厅和厨房人员,节约人员成本,实现一人多岗;一岗多责。
(2)根据历史营业额进行分析,合理预估采购定单,保证菜肴的新鲜,当天采购的蔬菜、豆制品、肉类、海鲜,努力争取做到零库存,节约成本。
(3)加强和培养全体员工节约水、电、煤等安全意的意识;
二、菜肴管理:
(1)每天晚上把回收的菜肴做记录,做合理充分的利用。
(2)菜肴的验收、菜肴的加工、制作、半成品、成品、促销,成为一个连接线严格控制每一个环节落实到位。
(3)加强菜肴的培训,菜肴创新,菜肴的促销,菜肴的口味,做到同样的原材料做出多种的烹饪方法。
(4)上菜的量要适中,以保证菜肴的色香味俱全;根据店内的实际客流量及时跟踪,在不同时间段出相应的菜肴,让顾客有多种菜肴的选择机会,便于增加营业额。
三、培训计划:
(1)每天早晨履行晨会;晨会时间培训礼貌用语及促销技巧。
(2)每周开管理组会议;总结门店经营情况,及培训结果和培训的进展程度,及时地调整培训计划;便于更好的门店经营管理。
(3)周月不定时培训两次打菜的标准,打菜的速度,菜肴的搭配,针对不同的客人促销不同的菜肴,合理地轻松应对高峰期的人流量;
(4)周月培训一次主管值班管理,人事管理,物料仓库管理,做到台账与实际库存数量相符;
(5)每月主持一次员工大会;传达公司的会议精神,及时效的和员工沟通增加员工与管理组的距离。
四、店面管理;
(1)不定时的抽查,加强值班巡视及时处理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2)设备的维护:对使用的工具轻拿轻放,不得野蛮操作,用后及时归位,机器的及时清洗与保养,保证正常运营。
(3)卫生管理:1》店面卫生:桌椅、玻璃、门窗、死角卫生及时清理保证干净清洁。
2》餐具整洁:用过的餐具及时清洗不能出现有污垢油渍的现象,定期对餐具进行消毒处理。
3》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服,衣装整洁,不能出现有异味现象。
(4)服务:加强培训员工礼貌用语、促销用语、服务用语。
(5)人员管理:执行公司制度、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串岗,私自离岗。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我相信只有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发现,不断的改进,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在未来的20xx年,一定能在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酒店服务的工作计划2
一、目标概况
1、新的一年到来,面对酒店行业竞争越来越烈的现实,以及酒店经营面临着店面陈旧、设备老化问题,为保证整体店面形像和经营理念,给就餐客人一个舒适的硬环境,工程部必须全力维护店面、设备设施保养工作,有了舒适的环境和美味菜品,才能成为顾客至上的理由。
二、重点工作
1、改进以望工作方式,增强服务意识,服务程序,服务质量等方面入手,提高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形象,为分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2、改进工作服务程序,加强主动意识,协调好与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及时性、有效性,遇事不推诿,多做事。
3、按照维修保养计划,抓好对大型设备的检修保养,做好对前厅后厨设备的换季检修,日常维护,加强对餐厅、厨房、员工宿舍的电器、管道周期保养巡检。
4、树立成本经济概念,发挥利润中心作用,健全并按照能源、物料、修旧利废管理办法,控制降低物耗能耗成本。
把握工程配件质量关,对重大配件材料登记使用日期,跟踪使用质量和寿命。
合理控制设备经济运行,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加强对各部门水电气能源使用检查。
修旧利废加强考核和统计,杜绝只管更换不管精心维修的不良作风。
严格控制外委维修,能自行维修的尽量自行维修,尽量控制维修成本。
积极做好设备早期维护保养工作,做到未用设备先保养设备。
三、具体计划;
1月份为安全检查月,主要检查分店营业区,后厨设备以及员工宿社安全进行检查,并做记录备案。
2月份无工作计划,2月份是春节,利用春节时期自学一些专业的知识。
3月份店面计划维护月,下分店检查记录须要维护的工程,并做出工程预算上报。
4月份维修维护施工月,安排工程人员进行工程维护,计划后厨风机清洗工作,4月低完成。
5月份夏季维护空调月,对分店空调设备及后厨制冷设备做全方位的维护,5月低完成。
6月份安全用电月,进入夏天是用电高峰期,针对酒店用电设备及线路进行排查,并做记录和及时处理,6月低完成。
7、8月份无计划、不定期下分店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月份工作重点自来水,对分店用水设备进行检查和处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10月份冬季维护空调月,对分店空调设备及后厨制冷设备做全方位的维护,10月低完成。
11月份安全用电月,冬季用电高峰月,争对酒店用电设备及线路进行排查,并做记录和及时处理,11月低完成。
12月份煤气安全月,检查煤气房,煤缸、煤气软管、主管道、以及灶上炉具做全面检查和维护,并做记录备案。
酒店服务的工作计划3
20xx年的到来,在即将过完的寒冬里我们已闻到春天的清香,酒店销售部工作计划。于此同时,酒店给我们部门制定了新的工作计划,作为市场营销部的我们是负责对外处理公共关系和销售业务的职能部门,是酒店提高声誉,树立良好公众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它对总经理室进行经营决策,制订营销方案起到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它对酒店疏通营销渠道,开拓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针对营销部的工作职能,我们制订了市场营销部20xx年工作思路:
一、建立酒店营销公关通讯联络网
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对宾客按签单重点客户,会议接待客户,有发展潜力的客户等进行分类建档,详细记录客户的所在单位,联系人姓名,地址,全年消费金额及给该单位的折扣等,建立与保持同政府机关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商人知名人士,企业家等重要客户的业务联系,为了巩固老客户和发展新客户,除了日常定期和不定期对客户进行销售访问外,在年终岁末或重大节假日及客户的生日,通过电话、发送信息等平台为客户送去我们的祝福。今年计划在适当时期召开次大型客户答谢联络会,以加强与客户的感情交流,听取客户意见。
二、开拓创新,建立灵活的激励营销机制
开拓市场,争取客源,今年营销部将配合酒店整体新的营销体制,重新制订完善20xx年市场营销部销售任务计划及业绩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提高营销代表的工资待遇,激发、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营销代表实行工作日记志,每工作日必须完成拜访两户新客户,三户老客户,四个联络电话的二、三、四工作步骤,以月度营销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日记志综合考核营销代表。督促营销代表,通过各种方式争取团体和散客客户,稳定老客户,发展新客户,并在拜访中及时了解收集宾客意见及建议,反馈给有关部门及总经理室。
强调团队精神,将部门经理及营销代表的工薪发放与整个部门总任务相结合,强调互相合作,互相帮助,营造一个和谐、积极的工作团体。
三、热情接待,服务周到
接待团体、会议、客户,要做到全程跟踪服务,“全天侯”服务,注意服务形象和仪表,热情周到,针对各类宾客进行特殊和有针对,限度满足宾客的精神和物质需求。制作会务活动调查表,向客户征求意见,了解客户的需求,及时调整营销方案。
四、做好市场调查及促销活动策划
经常组织部门有关人员收集,了解旅游业,宾馆,酒店及其相应行业的信息,掌握其经营管理和接待服务动向,为酒店总经理室提供全面,真实,及时的信息,以便制定营销决策和灵活的推销方案。
五、密切合作,主动协调
与酒店其他部门接好业务结合工作,密切配合,根据宾客的需求,主动与酒店其他部门密切联系,互相配合,充分发挥酒店整体营销活力,创造效益。
城市是广大居民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家园,创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载体。加强城市管理,落实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的迫切需要,强化城市公共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衡量城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准。目前,市城市管理工作中还存在部分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管理方法和手段相对滞后、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完善、脏乱差屡治不绝等与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要求的逐步提高不相适应的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与时俱进,不断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完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努力把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市民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程序,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扩大市民参与,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努力创造良好的城市人文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市、县(区)街道三级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和职权。
2强化法治,规范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规范城市管理行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问题。
3以人为本,全民参与。始终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促进人与人、人与城市相和谐。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使城市管理服务于民,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城市管理的成果。
4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既要抓紧解决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又要积极探索依靠改革和发展来逐步解决不利于社会和谐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体制和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投入保障机制、属地管理机制和舆论监督机制。坚持疏导与防堵相结合,以疏导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同时,通过加大城市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步伐,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率。
5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各县(区)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不搞相互攀比,不做表面文章。
三)目标任务。
年,全市按照省政府要求基本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城市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使全市城市环境脏、乱、差,污水、垃圾处理滞后等状况得到基本好转。力争使全市城市建成区供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燃气从无到有,年率先通气,各县也要积极争取燃气建设项目;绿化覆盖率达到27%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以上。
三、切实加强城市规划工作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要求,积极转变城市规划修编方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确保城市规划修编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城市规划的专业要求,又能体现地方特色。规划理念上要以人为本,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规划方法上要善于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协调发展;规划内容上,突出强制性内容,有效配置资源,保护资源环境;规划体系上,要形成功能清晰、衔接协调的城乡规划体系。要努力实现城市规划编制的三个转移”即:从重确定开发建设项目向重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类资源、明确空间管制要求转移;从静态规定城市性质、规模、功能定位向动态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确定科学的建设标准转移;从单纯平面规划设计向立体三维空间整体规划转移。
加强对规划纲要和规划成果的审查工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必须首先制定规划纲要,明确编制思路和方法,提出重大项目方案,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展规划成果的编制工作。城市总体规划成果须依法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方可上报审批。强化对城市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管,确保城市规划得到有效实施。严格落实城市规划的空间管治要求,凡已纳入城市规划“红线“道路保护范围)蓝线“水系保护范围)绿线“绿地保护范围)紫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黄线“基础设施用地保护范围)管治的空间,必须依法加强控制,不得另作他用。
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许可管理,提高建设项目选址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各类建设项目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和报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前,必须按项目建设程序,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重点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逐级上报至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各类建设项目竣工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并将选址意见执行情况纳入竣工验收内容,使其建筑物按照规划许可的用途使用,有关部门依此核发房屋产权证明等文件。
四、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的调控和监管力度
加强城市水源和水质管理,加快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依法取缔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排污口和二级饮用水源地的直接排污口,严防污染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抓住国家支持的政策机遇,搞好水质监测改良设施配套和管网改造项目建设,逐步改善和提高城市供水水质,确保城市供水安全。西和、徽县等有缺水迹象的县城,要从城市长远发展的战略出发,通过勘探和科学论证,寻找可靠的水源,力争从根本上解决供水不足的问题。同时,要大力全社会倡导节约用水。
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维护与监管,武都、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必须安装环保在线监测装置,并确保其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加强城区河道、排洪道的维护和管理,对侵占城区河道、排洪道、棚盖河道的行为限期予以清理。结合实施城市“绿线“管治制度,搞好排洪道两侧的绿化建设,提高城市景观效果。加强对城市燃气和城市集中供热供应与使用的监控,确保市民用气用热安全。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中,要加强商业网点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商业及社区商业有序发展,完善新区商业服务功能,优化老区商业结构布局,为市民创造便捷的消费环境。规范旧城改造中的房屋拆迁管理,认真落实补偿政策,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旧城区保留建筑较多的区域应尽可能增设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满足市民生活需要。政府应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此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进一步建立健全应对城市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机制,增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城市安全。加大对盗窃、破坏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案件的侦破力度,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五、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重点整治城区主干道路、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园林景点、亲水平台、居住小区、企业和学校周边地段、城乡结合部、车站、广场、城市出入口等区域的脏、乱、差。规范城区公共卫生管理,逐段逐片落实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责任制,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卫生工作责任制,及时清理脏源点和积存垃圾,消除公共卫生死角。改进垃圾收集方式,实行袋装收集,有条件的可逐步实行分类收集。建设规范的垃圾收集站,撤除城区主干道的垃圾方箱、垃圾台。强化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铁路、公路沿线、排洪沟道等易脏区域的卫生管理,严禁在上述地段倾倒生活垃圾和其他固体废弃物,确保其干净、整洁。
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和市容市貌管理,加大对城区乱停车辆、乱设摊点、乱贴广告、乱养宠物等违规行为的整治。加快集贸市场和停车场建设,坚决取缔以路代市、以路代场。要加快城市交通规划编制工作步伐,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整顿城区交通秩序,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建设,科学合理地编制交通运行方案,有效提高城区路网整体通行能力。城区交通网络要做好与城市出入口、过境高速公路的衔接,过境公路应靠近城区但不进入城区。加强车辆停放管理,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户外广告、牌匾、灯饰等要坚持统一规划,严格控制设置规格和色彩风格,突出地方特色,提高材质档次,提升设置标准,加大亮化、美化力度,并保持安全、完好、整洁、美观。各类夜市、烧烤、小吃摊点,应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区段集中设置,限时经营,限时清理废弃物。各类餐饮酒店的泔水等废弃物应定时集中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入城区排水管道。运输易抛洒物料的车辆,必须加盖苫布。市民饲养宠物,必须实行严格的许可登记制度,并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县(区)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疏导和约束市民饲养宠物活动的管理规定,积极引导其遵守公共道德和保护环境,防止扰民、伤人事件的发生。节假日,允许流动商贩在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和公共卫生的前提下,从事临时性的便民经营活动。
加强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加大机动车尾气和烟尘、粉尘、扬尘等污染物的治理力度,继续巩固和完善烟尘控制区建设,提高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全面开展城市噪声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城市安静小区创建活动,切实解决夜间施工、鸣放烟花爆竹等噪音扰民问题,营造清静的人居环境。
六、加快法制建设,强化依法管理
县(区)政府可按照城市管理的上位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城市供排水与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清运与处理、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管理监察等方面的地方法规、规章及实施细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积极推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标准进行考试,择优录用,并完善培养教育制度,以保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素质得到持续提升。执法队伍要统一执法标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处罚程序,统一上岗资格,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建立综合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执法程序、执法质量、执法水平进行年度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建立问责制,对、滥施处罚、粗暴执法、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的职能分工,加强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的衔接,建立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适当分离而又有机结合的协调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化运作机制。建立综合执法与市民的信息交流平台,公开执法标准,方便市民投诉,及时公布处理结果,提高政府执法的透明度,使城市管理从传统的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法律手段为主的方向转变,逐步形成“依法管理、全面覆盖、综合执法、一专多能、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城市管理执法新体系。
七、积极创新城市管理体制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权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和科学有序、协调高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职能,形成城市管理与城市规划、建设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新体制,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体制,把城市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拓展到社区,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发挥城市管理效能,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范围清晰、责任落实、运转协调、监管到位”城市管理新模式。要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权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和到基层、进社区、属地化、网格化的基本思路,突出县(区)城关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导、载体和行政隶属作用,强化城关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管理中的基层、基础地位,赋予城关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市容整治、环境卫生、道路秩序、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城市管理、监督和维护职能,其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充分发掘街道、居委会、物业部门的管理潜力,落实各层面管理职责,形成立体交叉管理网络,通过疏堵结合和源头控制,变突击整治为长效管理。
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要把城市管理工作作为层级监督和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投入机制,合理控制政府城市建设负债规模,推行特许经营权制度,运用市场机制,多方引导国内外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要以城市管理信息化为突破口,优化管理秩序,整合管理资源,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扩大市民参与面,继续抓好以投诉解难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热线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推进“数字”城管,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拓展城市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做到市区与郊区、治标与治本、整治与疏导并举,努力营造宣传舆论有力、市民认识到位、公众监督广泛、社会共驻共建”城市管理新氛围,基本形成规范有序、结构合理、开放透明、统一协调、足以保障城市安全高效运行、市民安居乐业的长效管理体制和机制。
八、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由经贸部门承办,农业、卫生、公安、质监、工商、环保、协办。治理工作目标:实行牲畜定点屠宰区域的猪、牛、羊定点屠宰率均达到90%以上;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产销环节生猪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禽类(鸡、鸭)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及鲜牛奶抗生素抽检超标率均控制在1%以内。主要措施:
(一)由经贸部门负责,农业、公安、工商配合,加强猪、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加快推进农村屠工制度,加大打击和查处非法屠宰行为,提高牲畜定点屠宰率,有效遏制私宰肉、病死肉上市。加快牲畜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和等级评定工作,完善牲畜定点屠宰厂(场)牲畜准入溯源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确保肉品上市质量安全。
(二)由经贸部门负责,农业、公安、工商配合,开展禽类集中宰杀试点工作。开展活禽交易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市场活禽屠宰和交易行为,健全销售商准入和禽类检疫管理制度。
(三)由经贸部门,财政、农业、环保配合,继续抓好省级无公害规模畜禽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向省申报省级无公害规模生猪、蛋禽生产基地,要进一步加强畜禽基地投入品的使用监管,加大环保设施建设投入。农业部门做好无公害畜禽生产基地建设,做好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
(四)由农业部门负责,整顿和规范畜禽兽药使用行为,开展禁用药品及化合物的专项执法检查,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行为。开展产销环节生猪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药物残留、规模饲养场禽类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残留。
(五)由农业部门负责,加大对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动物源性饲料产品无证生产的监管力度,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添加物的行为,保障畜禽产品安全。
(六)由农业部门负责,开展对严重危害人体和养殖业生产的畜禽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整顿和规范兽用生物制品市场秩序,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
(七)由农业部门负责,加大对畜禽饲养场(户)染疫和病死畜禽流向的监管,督促饲养场(户)建立染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健全和完善档案制度,依法打击和查处饲养场(户)与不法商贩相互勾结非法交易病死畜禽的行为。
(八)由工商部门负责,经贸部门、农业部门、卫生部门配合,加强肉品市场监管,严格实行城区主要集贸市场和生鲜超市肉品销售“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合格证)公示制度,禁止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上市销售。农业、工商部门负责,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
(九)由质监、工商部门负责,抓好肉制品加工企业(质监负责)和肉品冷藏企业(工商负责)的监管,开展对肉品冷藏企业、肉制品加工企业的检查,严厉打击和查处肉品储藏和加工企业使用私宰肉、病死肉、注水肉及非法入境肉类产品的违法行为
(十)由科技部门负责,开展猪肉及其制品中兽药和违禁添加剂等有害污染物快速检测技术研究。
二、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
由农业部门承办,经贸、卫生、粮食、供销社协办。治理工作目标:产销环节蔬菜农药残留抽检不合格率控制在4%以内;蔬菜重金属残留市场抽检不合格率控制在5%以内;主产区生产环节茶叶农药残留、主要水果(时令鲜果)农药残留市场抽检不合格率均控制在3%以内;稻谷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主要措施:
(一)由农业部门负责,继续做好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和无公害出口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鼓励新建和续建水稻、茶叶、蔬菜、水果及食用菌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二)由农业部门负责,供销社配合,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体系,运用农业服务热线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指导农户科学合理用肥用药,加强菜农、果农和茶农无公害技术培训,推广植物保护新技术。供销社负责,加强“庄稼医院”农资科技服务载体建设,开展基层网点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在庄稼医院配备农业科普图,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三)由农业部门负责,开展农产品投入品净化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农药、化肥特别是禁用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行为。由供销社负责,做好系统内企业农药经营的监管,开展农药经营单位的核查,督促农资经营单位完善仓储保管制度,调整农药品种结构,禁止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蔬菜、水果、茶叶主产区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
(四)由农业厅部门,开展蔬菜、茶叶主产区农药残留抽检,配合上级农业部门完成年度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主要种植业产品抽检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开展流通环节蔬菜农药残留及重金属残留、主要水果(时令鲜果)农药残留抽检工作。供销社负责,做好茶叶质量跟踪检测工作,掌握茶叶质量安全卫生动态。
(五)由农业部门负责,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组织出口生产基地(企业)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试点工作,并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推广,
三、治理水产品污染
由海洋与渔业局承办,农业、卫生、工商协办。治理工作目标:主要水产品(虾、大黄鱼、罗非鱼、鳗鲡)产销环节药物残留抽检超标率控制在5%以内;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市场抽检不合格率控制在1%以内;逐步推行贝类净化上市。主要措施:
(一)由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加强水产养殖环节渔药使用的监管,定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做好水产品主要养殖地区、主要养殖企业和主要养殖产品用药情况的排查工作,重点检查硝基呋喃、孔雀石绿、氯霉素的使用情况,指导养殖生产者依法生产,整顿违法用药的养殖单位,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生产和销售行为。
(二)由海洋与渔业局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主要水产品产销环节药物残留和贝类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的抽检工作。抽检批次按根据上级要求进行。
(三)由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负责,加强渔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做好国家级、省级渔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示范区顺利验收。海洋与渔业局加快推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
(四)由卫生部门负责,工商、海洋与渔业局配合,开展水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生鲜超市水产品及水发制品浸泡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抽查工作,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五)由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加快研究制定贝类养殖区划定工作,开展贝类产地划区分类试点工作。
四、治理饮用水污染
由建设、卫生部门承办,水利、环保部门协办。治理工作目标:城区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余氯、浊度、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产品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95%以上;新建村级供水设施1500个,行政村所在地供水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措施:
(一)由环保部门负责,指导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建制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调查及保护区划定工作。
(二)由环保部门负责,结合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和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继续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各类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进一步加大已批准设立的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饮用水源地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三)由建设部门负责,加强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供水企业检测机构建设,开展城市供水水质督查工作,对公共供水企业、自建设施对外供水单位水质进行抽查并予通报,督促供水企业贯彻执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全面提高供水水质。
(四)由建设部门负责,卫生部门配合,组织开展二次供水及其设施的监督检查,督促街道居委会、社区、物业管理等单位定期开展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工作。鼓励并推动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二次供水新技术的运用,推行直供水,防止供水二次污染。
(五)由卫生部门负责,强化瓶(桶)装水生产企业卫生管理,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执法检查,定期开展流通环节瓶装饮用水卫生指标抽检。由质监部门负责,加强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生产监督管理,开展生产环节质量抽检,促进生产企业改进生产工艺。
(六)由水利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省村村通水工程建设规划》,推进村级供水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供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保障农村供水单位良好运转,推进“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
(七)由卫生部门负责,建设、水利、环保配合,进一步完善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体系,科学设立监测采样点,开展城乡饮用水源水、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监测,收集汇总监测资料,掌握城乡饮用水供水卫生状况,及时分析、公布饮用水水质卫生信息。
(八)由建设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城市饮用水供水应急预案,提高紧急情况下城市安全供水能力。
五、治理加工食品污染
由质监局承办,卫生、工商、粮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办。治理工作目标:酱油、食醋、鱼露、豆腐等豆制品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96%以上;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粉干)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大米、食用油黄曲霉毒素B1市场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2%和1%以内,食用油过氧化值、酸值市场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3%以内;小麦粉增白剂等各种添加剂市场抽检合格率、肉蛋乳再制品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98%以上;罐头、糕点、饮料、酒类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91%以上。主要措施:
(一)由质监局负责,全面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糕点、豆制品、蜂产品、果冻、挂面、鸡精、酱类产品等7类食品及食品用塑料市场准入,加大巡查力度,采取巡查、强制检验、定期抽查、年审、执法检查和回访等措施,加强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酱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啤酒、黄酒、葡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28类食品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依法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违法行为。
(二)由质监局负责,卫生、工商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全面建立食品区域监管责任制,加大农村乡镇食品加工安全监管力度,推行在乡镇(街道)建立食品加工安全兼职协管员制度,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扶持一批名优食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帮助一批中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关闭一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严惩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
(三)由质监、工商、卫生部门负责,公安部门配合,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通知》(政文〔〕5号)要求和工作职责,加强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水平。
(四)由质监局负责,开展全市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建立健全食品风险监测分析与预警制度,实现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提升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查处超范围超量使用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对复原乳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规范复原乳的生产秩序。
(五)由质监、经贸部门负责,市食品工业协会配合,在全市规模以上食品加工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生产企业创建活动,推动食品加工企业建立比较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和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全行业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工业的健康发展。
(六)由质监局负责,宣传部、经贸、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工商部门配合,推进食品电子监管网建设。
(七)由经贸局负责,卫生、工商部门配合,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酒类批发使用随附单制度,开展流通环节酒类商品质量抽检,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大中型超市基本执行酒类销售使用随附单制度。
(八)由粮食局负责,加强对系统内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粮食复制品加工企业(包括省级定点骨干粮食加工企业)的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引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证能力,杜绝变质、有毒粮油及其制品进入流通市场。
(九)由粮食局负责,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政策性供应粮食质量状况的监督抽查,定期对收购、储存、加工活动中的粮食质量状况和原粮卫生进行抽查和监测。配合工商部门做好陈化粮流向跟踪监督工作,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
(十)由粮食局负责,督促储备粮承储企业执行储备粮入库、出库品质质量检测制度和定期质量检验制度,政策性用粮经营企业(军供)执行质量批检制度,抓好储备粮、政策性用粮的卫生质量监管。
(十一)由粮食局负责,会同粮食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工作,组织粮食企业开展创建“放心粮油”产品、“放心粮油销售企业”活动,开展建立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诚信企业试点活动。
六、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
由卫生部门承办,经贸、教育、建设部门等协办。治理工作目标:餐馆(酒家、酒楼、酒店、小吃店、快餐店等)、企事业和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基本达到《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城区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宾馆达80%以上,城区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小型餐饮业达50%以上,城区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学校食堂达60%以上,各类熟食摊点食品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食品卫生规范。主要措施:
(一)由卫生部门负责,继续贯彻执行省《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加强餐饮业日常监管,严格卫生许可发放和审核制度,督促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吊销卫生许可证。加强农村餐饮业监管,督促农村饮食店、学校食堂办理相关证照,改善卫生条件,提高食品卫生意识。
(二)由卫生部门负责,推进对餐饮企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监督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建立健全原辅料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不合格原辅料销毁等制度,稳步提高城区餐饮业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
(三)由卫生、教育部门负责,落实校长食品安全卫生第一责任人制度和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学校相关人员卫生培训,开展联合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的卫生条件,督促其加强管理,完善餐饮设施,防止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由卫生部门负责,建设部门配合,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督促工地食堂配备必要的食品卫生设施和就餐设施,采购食品原料索证索票,保障农民工的食品安全。
(四)由卫生部门负责,工商部门配合有针对性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卫生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城区餐饮业用油专项检查,现场定性检测食用油,杜绝有毒有害食用油流入餐饮市场;开展节假日餐饮市场、旅游风景区周边食品安全卫生检查,保障节日饮食消费安全。加强餐饮业凉菜制售监管,落实餐具消毒制度。
七、其他有关工作
(一)由市农业局负责,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强化溯源管理,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由市工商局负责,市农业局配合,督促业主完善市区蔬菜批发市场、水果批发市场、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快速检测设施,开展自检,并建好检验结果档案及检验结果公示制度,防止农药残留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由农业局负责,经贸、环保部门配合,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全年现场检查企业数76个,检测土壤样品数2870个、农产品数80个。推行农产品标识制度,以获得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头企业为重点,引导和鼓励认证企业使用认证农产品防伪标志,推进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
(三)由工商局负责,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抓好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查处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和不合格食品行为。
(四)由经贸局负责,卫生、质监等部门配合,继续开展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市场)”活动,有计划地培植一批能让群众放心消费的场所,并做好“食品放心示范店(市场)”的年度审查、日常监管和项目评选工作。
(五)由卫生局牵头,农业、海洋与渔业、质监等部门配合,探讨完美六大(农产品、动物疫情、水生动物疫情和水产品、食品、食品污染物、进出品食品)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网络的建设,建立食品安全检测数据库,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六)由卫生部局负责,加强化学污染物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工作,加强各有关部门协作和监测信息交流,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预警和处置预案,做好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七)由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建立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由市政府批准下达,下发应急工作操作手册,建立应急机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和报告制度,做好应急预案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特别进农村的组织实施工作,并组织开展一次处置重大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演练。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信息,引导舆论,消除事件影响。
(八)由经贸、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局部门共同实施全市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经贸部门负责建设和完善农村现代食品流通网,继续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按下达任务完成消费品农家店的新建工作;工商部门要巩固“一会两站”的建设成果,切实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督责任网建设,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九)由农业、卫生、科技、质监、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粮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共同负责,市食安办、财政厅配合,按照《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规划》要求,分解落实年度部门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建设项目任务,加大建设资金投入,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和检验检测工作的开展。
(十)由市食安办负责,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各责任部门按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十一)由经贸、财政、科技、卫生、交通、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环保等部门,按照商务部等13个部门要求继续开展“三绿工程”活动,推进“三绿工程”工作的深入开展。
(十二)由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按照《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加快建立县(市)级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队伍,构建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完善信息制度。
(十三)市财政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保证食品安全有关执法监督和检验检测等工作经费。
(十四)由经贸、农业、卫生、质监、工商、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负责,公安、监察部门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大、危害严重的大要案。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一查到底;对跨区域、涉及多个部门的,加强协作,联合办案;对发案率高、重大案件久拖不结的地区和单位,组织力量直接查办,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十五)由市食安办牵头,组织开展对市直有关部门治理工作的专项督查和统计评价工作,做好年度省对我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检查的迎检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开展水产品、豆制品安全状况调查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