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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能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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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能源体系

传统能源体系范文第1篇

[关键词]低碳经济;投融资体系;效果评价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52-0073-02

1引言

低碳经济投融资体系,简单说来就是一切旨在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的投融资活动。包括以直接投资、银行贷款、碳排放权交易、碳期权期货等一系列金融工具为支撑的金融活动以及配套的财政、税收等经济激励措施。低碳经济投融资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传统金融的“低碳”化;传统金融业务的“低碳”创新。

低碳经济已经成为时代的主流。20世纪下半叶以来,随着大量化石能源消耗带来的环境问题及其后果不断地为人们所认识,低碳经济在全球各个国家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对低碳经济投融资体系的效果进行评价,就显得尤为重要。

低碳经济投融资体系可以从运行效果和效益性两方面综合评价投融资效果。其中,运行效果强调投融资体系推进产业低碳化过程中的安全性问题,包括供应安全、环境安全、经济安全;效益性强调投融资体系实现产业低碳化阶段性成果,包括能源效率、能源结构、绿色GDP。此外,运营机制的有效性是低碳经济投融资体系发挥作用的另一个关键所在。

2运行效果评价

2.1供应安全

供应安全是指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稳定供给与利用替代了传统化石能源的供给与利用,缓解或者解决了传统化石能源供给不稳定影响经济发展大幅波动的危机。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由于地缘政治原因导致的能源战争或冲突和社会因素导致世界上发生过的10多次石油天然气供应中断事件。而国内近两年来,沿海及发达地区频繁出现“电荒、煤荒、油荒”,引发了煤、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的大幅度上涨,形成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在一定时期和地域,已经成为了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的严重威胁;同时,传统化石能源的不可再生、人类无节制开发利用,能源短缺和枯竭只是时间问题,长久依靠传统化石能源只会导致人类走向绝境。

2.2环境安全

环境安全是指低碳经济发展下能效提高、能源结构改善、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时减少温室气体、“三废”对环境的污染,使得经济发展脱离传统化石能源支撑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寻求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传统化石能源在开采、提炼加工、运输、消费的各个环节都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水资源、生态系统、海岸线和粮食生产,甚至人类健康产生影响。因此解决环境问题的最终办法,是改变目前的能源结构,从碳基能源转向更为清洁、高效的由氢基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核能共同构成的复合能源系统。

2.3经济安全

经济安全是指在全球碳排放额供求总量平衡的前提下,国际碳交易价格波动被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目前世界能源货币体系是以“石油美元”为核心的石油货币体系,然而随着低碳交易的蓬勃发展,世界银行预测到2012年,全球碳市场交易额有望达到1500亿美元,首次超过石油成为全球最大的交易市场,碳排放权的“准金融属性”已日益凸显,“碳货币”已成为“石油货币”之后又一新的价值符号,而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和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占据了碳交易市场的主要市场份额,我国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具潜力的碳减排市场和最大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供应方,应利用本国巨大碳排放资源的优势,提高我国在碳排放权价格形成中的地位,着力加快步伐使人民币成为碳交易计价的主要结算货币,最大程度上维持我国低碳经济的价格安全。

3效益性评价

3.1能源效率

能源效率基于经济、环境和生态综合效益角度出发,指一定能源消耗对经济增长的动力以及对环境和生态造成的压力。高能源效率是一定的能源消耗对经济发展产生强大动力,同时对环境和生态压力小。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指标来进行效应性评价:

①能源经济效率:指一定的能源消耗获得的经济产出。②能源技术效率:指使用能源的活动中(不包括开采)所取得的有效能源与实际输入的能源量之比,国际上通常采用物理指标(热效率)来比较分析。③碳排放强度:指一定的能源消耗产生的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际中常用单位GDP的碳排放量来衡量。④能源生态足迹:依据生态足迹理论引出,即生产和消费一定能源能量所占用的等值土地面积。⑤能源生态效益:根据世界企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WBCSD,1996)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1998)的定义,即生态效益比值=产品或服务的价值/对环境的冲击。

3.2能源结构

能源结构是能源总生产量或总消费量中各类一次能源、二次能源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通常分为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能源生产结构是各类能源产量在能源总生产量中的比例。能源消费结构包括能源消费的品种结构和能源消费的部门结构,其中,能源消费的品种结构是各类能源消费量在能源总消费量中的比例,能源消费的部门结构是各用户部门的能源消费结构。

①能源生产结构:传统化石能源生产结构、清洁能源生产结构、可再生能源生产结构。②能源消费的品种结构:传统化石能源消费结构、清洁能源消费结构、可再生能源消费结构。③能源消费的部门结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传统化石能源消费结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清洁能源消费结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可再生能源消费结构。

3.3绿色GDP

绿色GDP,也称为可持续发展国内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考虑了自然资源与环境因素影响之后经济活动的最终成果,即从GDP中扣除自然资源耗减价值与环境污染损失价值后剩余的国内生产总值,绿色GDP=GDP总量-(环境资源成本+环境资源保护服务费用)。绿色GDP不仅能够反映经济增长水平,而且能体现经济增长与自然环境协调的程度,绿色GDP占GDP比重越高,表明国民经济增长对自然的负面效应越低,经济增长与自然环境和谐度越高。

4运营机制评价

4.1价格机制——核心力

碳排放权价格是由于碳排放权的稀缺性、有效需求二者相互结合而产生的。除和一般的金融产品一样,其价格随市场供需状况的变化而波动,更具有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殊属性:①虚拟性,碳排放权是一种无形的虚拟品,其成本价格主要是巨额交易成本和风险成本;②权益性,碳排放权价格实质上是碳排放权权益的价格;③政策性,在很大程度上,碳排放权是国际政治博弈的产物,碳排放权的配置、调整皆由政府直接参与;④波动性,由于碳排放权具有很强的投机保值性,易受政策影响,容易出现投机行为,使得碳排放权价格波动较大。因此,为促进我国碳排放权合理定价,应狠抓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低碳市场机制和规则制定,健全多层次的碳金融服务体系,推动低碳产业融资市场、气候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丰富低碳金融产品业务模式,完善碳交易风险管理体系。

4.2保障机制——剂

政府为引导和保障低碳产业不断发展、创新和高碳产业低碳化趋势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会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政策和制度等。主要是:①保障政治权利,政府应当从“主导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成为企业乐于走向低碳环保之路;②保障福利权利,低碳环保产业体现强公共产品性,国家通过减免税收、财政补贴、转移支付等财政手段强化财政福利在低碳企业中的作用,实现企业内部动力推动低碳化改革创新进程;③法律权利保障,政府应该坚持低碳法治原则、制定相关低碳产业法律、完善能源和气候变化的法律规定、构建低碳法律体系,强制性对高碳产业进行减排,提出相应的对策,引导和规范低碳经济的发展;④普及低碳节能,应加强技术指导和推广工作,低碳节能技术政策及指南,加快低碳节能技术成果转化的产业化进程,推广和普及低碳节能环保的绿色发展观。

4.3动力机制——原动力

低碳经济投融资发展的动力机制就是以金融机构为主体的相关机构与政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作用,通过充分认识赢利模式,共同促进发展低碳金融的机制。影响金融机构发展低碳金融的主要因素有经济因素、市场条件以及制度保障等,其中经济因素是指发展碳金融所能带来的经济收益,这是金融机构发展碳金融履行环境责任的压力和动力源泉;发展碳金融的市场条件是其发展碳金融的前提和途径;由各种法律规章制度组成的制度保障是金融机构相关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到支持发展碳金融活动中的支持和保障。

针对当前国内低碳经济投融资发展过程中由于对其赢利机制认识不清,内外部环境不够完善,生态环境外部不经济导致的动力不足,需要在技术开发阶段充分发挥政府的强制引导作用,量化金融机构的环境责任来确定补贴和激励,通过合理机制促使金融机构认识到发展低碳金融的赢利机制,迈入全民参与发展低碳金融的产业集群阶段。

参考文献:

[1]林伯强,黄光晓能源金融[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

[2]霍宗杰能源结构与粗放型经济增长[D].兰州:兰州大学,2010

[3]陈星我国碳交易价格机制研究[D].安徽大学,2012

[4]聂佩进,王萌我国构建低碳经济投融资体系的框架设计[J].科技创业月刊,2012(9)

传统能源体系范文第2篇

清洁能源主导市场,一场新的产业革命可能正在全球经济衰退中孕育,围绕环境保护的清洁能源有可能成为下一轮经济繁荣周期的主导型产业。

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方向有多种,但都离不开“动力电池”这一核心技术。业内专家称,未来两年中国的“动力电池”产业逐渐走向成熟。

据一位汽车行业专家介绍,目前可用于新能源汽车的电池主要有铅酸电池、镍氢电池和锂离子电池,尤其以后两者的竞争最为激烈。

技术趋向多元化

据了解,传统铅酸电池质量比能量(衡量电动车一次充电行驶里程)和比功率(赋予电动车良好的启动、加速、爬坡性能)较低,循环寿命较短,在技术上不适合用作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传统铅酸电池污染性也较大,不符合汽车工业之能源清洁化的发展方向和历史潮流。

在现在和可预见的将来,镍氢电池和锂离子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主要电池体系。而在应用于电动汽车领域,锂离子电池在安全性、技术性能和成本等方面存在相当多的问题,任重而道远,目前仍处于研发阶段,尚不能大规模商业用于新能源汽车。

镍氢电池作为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高能蓄电池,具有无污染、安全性高、高比功率、可循环再利用、长寿命、无记忆效应等优异的综合特性,是目前新能源汽车应用最无异议的电池体系,也是唯一规模化,并经过广泛实际验证的电池体系,已取得了巨大的市场成长空间,是目前公认的最佳能源解决方案。

一位电池产业专家也评价称,从时间发展序列来看,铅酸电池不符合未来环保、高效的需要,将逐渐被淘汰:镍氢电池是现实可行的最佳能源解决方案,也将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的主流产品;锂离子电池尤其是磷酸金属锂盐系电池,仍然需要克服安全性、可靠性、高成本等关键问题,其暂时在常规动力电池市场上不具竞争力,有可能在8-10年后成为新型汽车的动力电池体系,但由于成本问题,届时的镍氢动力电池仍可能是新能源汽车主打电池体系。

争夺战已打响

事实上,一场新能源汽车电池的争夺战已经在全球汽车公司中蔓延开来。尤其是跨国汽车公司结盟电子企业联合进行大规模车用电池开发,更像是一场趣味横生的竞赛。先是丰田与松下合资的电动车新能源公司加大投资,建两座混合动力车电池生产厂,将从2009年开始少量生产锂离子电池,并计划于2010年全面投产。而后,通用与韩国LG化学公司旗下的CompactPower公司和大陆汽车系统公司签订了两份锂电池合约。日产与NEC、博世与三星。而在全球锂电池生产锂电池的冠军企业三洋更是炙手可热。与大众、福特和本田都进行合作。

传统能源体系范文第3篇

关键词:机械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

1 前言

作为我国发展较为迅速的行业之一,机械行业在近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研究在该行业建立与实施能源管理体系,能够更好地提升机械行业的实践效果,从而有效优化其实际水平。本文从概述能源管理体系相关内容着手本课题的研究。

2 能源管理体系的介绍

所谓能源管理体系就是根据系统管理的原理,做好体系的全过程工作,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形成组织内部的比较完整的、形成文件的能源管理体系。在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中,应注重对实施过程的管理,进一步优化组织的相关要素和过程等,在节能监测、审计审核、耗能测试、管理评价、节能考核与技术改进等工作中,努力促进能源管理体系改进工作的有效进行,使能源的管理许诺得意实现,也促进能源使用的预期目标得以完成。

3 能源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

(1)管理职责。总经理为最高管理者,领导成立组织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保证不断对能源管理体系进行改进,能源管理体系的管理职责,除了最高管理者和管理者代表之外,各个部门、各个具体岗位的相关人员也应担负起相应的管理职责,并具备一定权限。同时,对应《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各条款的要求,相关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应该担负的主管作用或者协助作用。

(2)能源方针。由总经理对能源方针进行制定,并保证在能源管理的管辖区域内,确保适合能源利用的性质、规模、能源替代、能源的质量和适用性及对环境的影响,也为制定管理目标提供了框架。能源方针如下:1)规范管理,节能增效;2)科学发展,清洁生产;3)持续改进,追求卓越。4)最低能耗,最大效益。

(3)策划。需要要识别和评价出能够进行优先进行控制的能源元素,对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标准等进行明确,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的标准,以此为依据对能源的相关指标进行确定,并根据相关的能源因素以及标准等对能源管理的方案进行制定。

(4)实施与运行。管理手册的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和应急响应程序等都是为了有效的实施能源管理系。

4 机械行业推行能源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1)国家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需要。我国作为能耗大户,在我国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下,应积极进行能源管理体系的推行。目前我国国务院已经对机械行业的能源节约以及结构调整等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即《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因此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是没有选择的必选项。

(2)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需要。机械行业面临着原料价格上涨,市场需求放缓,利润空间小,市场竞争加剧的状况,企业迫切需要减少成本费用的支出,提高自身的利润空间,促进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高。推行能源管理体系是机械行业降本增效的有利措施。宝钢2008年建立能源管理体系,2009年节能增效2.5亿元;2010年节约资金5820万元。

(3)在传统的能源管理中,主要根据执行者的意愿以及经验做出决策,只将能源管理的人员以及内容进行了明确,但是对于能源管理的方法,以及管理的程度等却并没有落实,使得节能工作无法达到事前预定的结果,能源管理的持续改进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而建立能源管理体系,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低工作中的随意性,进而提高节能工作整体效果和效率。

5 积极推进机械行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要提高对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发展的战略选择以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为主,由主要负责人领导,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小组,建立由各部门主要管理人员参加的能源管理工作团队,设置专门的机构(节能办公室)负责,有骨干队伍支撑,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它资源保障。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的规范标准,例如《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等,提高能源管理人员的节能意识,使他们掌握能源管理体系的相关标准,明确能源管理体系的建设方法。

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前,进行初始能源评审,评审的内容:一是用能状况分析,能源的供给状况,评价过去和现在的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二是识别主要能源使用的区域;三是识别、记录改进能源绩效的机会,并进行分析评价,根据重要性和实现程度进行排序。更根据能源评审的结果制作成能源评审报告,并以此为依据对能源管理体系进行策划、实施等工作。

在能源管理体系的建设中,策划环节是对能源管理体系进行实施、改进以及实现能源方针的关键环节。策划的过程是利用适当的工具和方法对输入的用能信息进行分析,进而识别主要能源使用和持续改进能源绩效的机会。策划的流程:识别法律和其它要求;分析能源数据;识别重要能源使用;识别相关变量;识别改进机会;建立基准和能源绩效参数;制定能源目标和能源指标;制定能源管理实施方案。

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应根据相关的标准和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具体工作的实施。以《能源管理体系手册》、《能源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作业指导文件及记录等作为编制的体系文件。体系建立后确保日常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持续有效运行,并不断完善相关文件和体系。积极完成各项重点工作,如能源管理体系相关文件的公布、学习、落实以及检测等,使能源利用过程中的控制措施得以完善,为能源管理体系的顺利运行提供保障。

6 结束语

通过对对机械行业建立与实施能源管理体系的相关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在该行业建立与实施能源管理体系有着重要意义,有关人员应该从机械行业发展的客观实际出发,充分利用既有优势,研究制定最为符合实际的能源管理体系方案。

参考文献:

[1]陈志田.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推广应用指南[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158-175.

[2]周湘梅,刘立波.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71-73.

传统能源体系范文第4篇

当前,我国在能源领域面临着多方挑战。特别是进入本世纪后,能源消费增长迅速,能源消费总量从2000年不足14亿吨标准煤,增长到2014年的38.4亿吨标准煤,虽然近年来增长率有所下降,但年平均增长率依旧达到7.4%。按照这种趋势,未来我国能源消费量将超过社会的承载能力。同时,我国的能源结构仍然以煤炭为主,这给我们的环境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污染、雾霾等问题突出,不符合当前国际能源的多元化、低碳化发展趋势,而目前清洁能源的消纳又存在诸多限制。因此,能源领域从生产到消费的重大变革势在必行。

能源变革的关键点

能源变革应该摒弃“点式改革”的传统思路,寻求能源领域从能源体制、能源技术到能源生产供应,再到能源消费的多方面、多维度、多环节的“链式改革”,从而保障能源变革的整体性、全面性和系统性。当然,变革要有轻有重、有先有后、有缓有急,对于每个环节,都要突出变革的关键点。

能源体制变革的关键点在于协调好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的作用,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体系。

转变政府监管方式(突出监管的高度、广度、深度、效度);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能源技术变革的关键点:能源互联网技术、新能源电力系统技术、需求响应技术。

能源生产和供应体系变革的关键点:促进清洁能源经济有效地消纳,建立多元能源供应体系。

能源消费模式变革的关键点:高效化的用能效率、个性化的用能方式、智能化的用能技术、多元化的用能选择。

能源变革目前面临的问题

问题一:清洁能源消纳问题。近年来,西南基地“弃水”和“三北”基地“弃风”、“弃光”问题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在:

“西南”基地和“三北”基地就地消纳能力有限;

可再生能源外送困难;

可再生能源发电所需要的调峰电源不配套;

可再生能源电力补贴资金缺口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压力较大。

然而,目前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尤其是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的规划更多地是以自然资源论来确定,对于消纳市场在哪儿、怎么上网、如何消纳等问题考虑不足。如果在能源变革、电力体制改革以及“十三五”能源规划中,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我国能源革命的目标就很难实现。

问题二:燃煤发电定位问题。一方面,随着电力需求放缓,我国发电机组利用小时将呈下降态势;同时,国家为防治大气污染而严格控制煤炭消费(东部已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政策),环境治理力度加大。另一方面,据统计,已核准和“发路条”火电项目的发电能力已超过“十三五”新增电力需求。上述两种不匹配的情况,使得煤电定位模糊化。煤电是实现近零排放之后继续上大容量担任基荷?还是要上具有调峰能力的合适容量的燃煤发电机组来支撑大规模风电和光伏发电多发满发?未来的电源结构中煤电应该处于什么位置?

问题三:能源消费模式问题。我国传统电力发展基本遵循“扩张保供”的思路,单纯增加发电装机和输配电容量来满足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在这种模式下,能源消费方式单一,需求侧资源的作用没有体现。近年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以及需求响应技术、能源互联网技术等新兴技术的不断革新,需求侧可以挖掘的潜在资源也越来越多。

然而,当前存在的问题是:

尚未形成多元化的终端能源消费模式,缺少市场手段来充分挖掘需求侧资源;

缺乏需求响应技术平台,无法实现用户自由选择能源种类和能源供应商。

上述问题也是实现前面所提的“用能效率高效化、用能方式个性化、用能技术智能化、用能选择多元化”能源变革目标的最大障碍之一。

能源革命的着力点

着力点之一:电力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软平台

电力体制改革:在电力体制改革方面,要加快市场化改革进程,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以及容量市场,让燃煤发电从辅助服务市场上“挣大钱”,而在电能市场上只能“挣小钱”,并凸显需求响应资源的潜在价值,从而实现电力市场中多种能源、资源间的功能互补和价值匹配,为能源变革提供所需的市场环境。

“十三五”规划:在“十三五”能源规划方面,要强化能源统一规划,通过合理安排清洁能源发电与传统燃煤发电的组合优化,基于最大限度利用清洁能源的基本目标来配备燃煤发电机组的调峰容量,利用传统化石能源发电的可调控性、灵活性来弥补清洁能源的间歇性、波动性,从而促进清洁能源电力的高效消纳。

着力点之二:能源互联网――硬平台

能源互联网与能源技术变革的关系/结合点:广域电力网络互联技术;多能源融合与储能技术;能源路由器技术;用户侧自动响应技术;电动交通及其与电网的交互技术。

能源互联网与能源生产变革的关系/结合点:新型能源生产商业模式;降低能源市场的准入门槛;能源消费者可以同时成为能源生产者。

传统能源体系范文第5篇

2005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以下简称《可再生能源法》)并在2009年作出了修改,确定了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制度、可再生能源并网审批和全额收购制度、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与费用分摊制度、支持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财政激励措施等一系列的法律激励制度.

一、《可再生能源法》确立了以下几个主要的法律激励制度1、总量目标制度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制度是一个国家或者其中某一个地区的政府用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对可再生能源的市场占有率做出的强制性的规定,以确保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在《可再生能源法》中,相应的条款明确指出,我国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将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的总量目标的制定,具体授给权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

2、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在《可再生能源法》中,相应的条款明确指出,我国的电网企业应当与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建设,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相应的发电企业有义务配合电网企业保障电网安全.以此来激励相关开发可再生能源主体的积极性.

3、分类电价制度分类电价制度,即有关主体根据采用不同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发电的社会平均成本,分门别类地制定相应的上网电价,并向社会公布,以期确保合理竞争.

4、费用补偿制度在《可再生能源法》中,相应的条款明确指出,我国的电网企业依照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若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由在全国范围对销售电量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偿;我国电网企业为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而支付的合理的接网费用以及其他合理的相关费用,可以计入电网企业的输电成本,并从销售电价中回收;其中由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依照《可再生能源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5、专项基金制度在《可再生能源法》中,相应的条款明确指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农村、牧区生活用能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偏远地区和海岛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建设;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勘查、评价和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备的本地化生产,由国家财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对以上项目工程的支持.

二、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法律激励措施的缺陷及相关措施完善的建议1、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法律激励措施的缺陷针对我国目前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的问题,系统分析我国可再生能源法的相关法律激励制度,结合2005年及2009年修改过《可再生能源法》,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法律激励措施仍然有诸多缺陷:

(1)可再生能源开发生产成本、技术相对传统能源无明显优势,需要资金、研发、技术的支持目前,可再生能源的生产成本比化石燃料要高.这迫使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更需要健全的融资机制,强大的研发能力,先进的装备制造技术.虽然为了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法》中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农村、牧区生活用能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偏远地区和海岛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建设;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勘查、评价和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备的本地化生产,由国家财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对以上项目工程的支持.但从实际投入量上看,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量仍偏少,稳定的政府资金投入机制尚未形成.

(2)可再生能源市场尚未初步形成没有市场需求,就没有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公众目前更偏好传统能源,传统能源的供应体系、销售体系、服务体系已经完善,这样传统能源的规模效益将远远大于可再生能源的,比可再生能源能有竞争力,可再生能源供应不得不依赖传统能源市场.

在《可再生能源法》虽有规定说,国家扶持在电网未覆盖的地区建设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为当地生产和生活提供电力服务.但实际上国家电网及供热、供气系统不能覆盖的区域仅是偏远地区,这样的市场需求太小,远无法促进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形成.

(3)可再生能源法规的实施细则及相关法规仍有待完善,具体可操作性相对较差我国的《可再生能源法》中仅作了一些原则性、指导性的规定,在如何具体操作方面,有所欠缺,相关配套措施的缺失.此外,从法律综合体系上看,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法律和法规及相关规章本身缺乏全局性、系统性、协调性、连续性、稳定性,而且在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方面也存在不足,仍需完善.

2、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法律激励措施的完善建议(1)加强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研发和技术创新,建立新的融资机制政府部门应将对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开发和技术创新纳入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的高技术领域,加强与高校的合作,重视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加大研发投入,制定更加优惠的财税政策,促进建立可再生能源体系的核心技术,防止国外技术的垄断.

在融资机制的建立方面,一方面要完善现有的国内融资机制:完善相应的税收、贷款、补贴政策,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投入;建立一些新的融资机制:比如政府购进一批风能发电设施,然后一定的方式租赁给风能开发企业.另一方面要,在国际融资方面应该由政府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开发企业的引导利用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亚洲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会对可再生能源开发的资金支持;作为政府还应该建立相关专门部门引导可再生能源开发企业利用《京都议定书》机制(排污权交易、共同实施、清洁发展机制)相关的资金及技术支持.

(2)培育建立可再生能源市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离不开它的市场,政府应该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指定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以引导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政府要制定关于可再生能源的宏观调控及全国性的产业政策,积极利用相关经济激励政策引导其发展,明确企业的相关产权.具体而言:政府必须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进行事前事后评估,避免盲目开发,各地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必须符合全国性的产业规划方针,如西部应以风能、太阳能为特色产业,东部以潮汐能为特色产业;政府必要时应和可再生能源开发企业签订行政合同,采购它们的产品,指导其投资、研发,以避免外国企业垄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出口;积极制定相关标准体系,推行可再生能源标识,鼓励公众购买可再生能源产品.

(3)细化、补充、协调配套法规,落实、评估法规实施情况鉴于我国实际情况,国务院各部委及地方政府应在考虑了全国,地方实际情况,仔细研读《可再生能源法》后及时出台配套的行政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制定相应的规划、计划,来细化和补充《可再生能源法》中确定的各项法律制度,以保证《可再生能源法》的顺利实施.我国许多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法律政策措施规定缺少全局性,集中性差,存在法律政策措施的制度目标协调性差,相关规定缺失等不少问题,而且许多可再生能源法律政策措施与其他法律制度之间缺乏沟通性,导致彼此之间矛盾或冲突的出现.对此,我们一定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确定的法律原则和规定,及时对现行的行政法规、规章、技术规范以及相应的规划等相关法律做出调整,同时必须考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各项指标要求,在其他相关法律中体现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各项目标要求.此外,税法,金融法、经济法也必须做出相应的修改以激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使可再生能源体系形成综合性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