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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委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2、各办公室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大额现金。
3、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禁酒后上岗。不准会客和参加娱乐等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
4、各单位值班时,必须由2人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详细填写好值班巡逻情况记录。办公大楼晚10点上锁,早晨6点开门。
关键词 思想政治 安保工作 措施
中图分类号:D631.4 文献标识码:A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工具,也是产生企业凝聚力的保障。积极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既是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企业安全保卫工作中心内容的要求。思想政治工作在企业安全保卫工作占据中非常重要的位置,它对于企业风险防范以及企业安保工作的顺利开展,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内容与特点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市场体制改革的推进,作为与企业中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密切相关的安保工作,其内涵与地位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企业安保由传统意义上的“看大门”上升到了包含门卫管理、治安管理、灾害管理、运输管理四个方面内容的综合性部门。总结起来,企业的安保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重要性。企业安保工作时企业得以顺利生产经营的基础。由于现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部门间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一旦在安全上出现问题,那么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必然是巨大的。因此,保卫工作的在企业中是非常重要的。
2、复杂性。由于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企业保卫部门不再作为公安机关的基层机构而存在,而是全面转化为了企业行政中的一部分,这就在在客观上增加企业安保工作的艰巨性与复杂性,作为企业的安保部门必须认识到这一点。
3、危险性。由于企业的安保是保护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和企业公共财产的安全的一项工作,它是企业与风险之间的一道防护墙,它必须直接面对着企业可能会发生的各种突况,因此,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二、开始思想政治工作在加强企业安全防范中的必要性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防范风险的基础。
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作用在于能够加强企业内部理想信念的教育和培养,倡导企业中正确的价值取向,转化企业内部的消极因素。由于企业事故产生的主要根源都在于企业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其中物的不安全状态又受着人的作用,因此,企业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给员工确立起科学的理想信念,同时结合对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惩处,建立起思想、制度、法律三条防线,就能够最大程度地防范和化解风险。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提高安保人员素质的保证。
由于企业安保工作的特殊性,企业安保人员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着企业安保工作的能否有效地实施,因此,做好企业安全保卫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尤其重要。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可通过开展党课教育、集中培训、电化教育、参观观摩等形式,极推行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安保人员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以及现行行政策方面的教育,进而强化对安保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最终建立起一支高素质安保团队,以保证能够安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企业安全保卫思想政治工作的强化措施
由于安保工作参与渗透到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各个环节与层次,它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作为企业安保人员,就要了解群众思想的热点、难点和疑点,主动发现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及时地解决企业的内部矛盾;同时,定期开展职工遵纪守法的教育工作,全方位、全人员、全时间、全过程地服务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企业安全保卫在企业殊的作用。具体说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组织建设。
由于安保部门由事业部门向企业转化而成的,不少企业由于在安保工作上理论与经验上的缺失,使得企业内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弱化和漏洞,以至于安保工作不力的问题频频出现。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内部的安保组织建设,建立起一个责权清晰、业务超强的安全保卫部门,以确保安保工作的顺利实施,进而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在具体操作上,企业可通过在基层设立政治思想指导员的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并根据这些调查结果对组织建设进行及时调整,以适应企业的实际需要。
(二)规范制度流程。
由于安保工作的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这就要求相关人员要有过硬的素质。建立起一支准军事化的保卫队伍,不仅要有过硬的组织建设作为依托,制度与流程的规范化也必不可少。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要制定出一定的规章制度,对安保工作的操作流程制度化,使其更加规范有效,以减少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出现业务对接困难、应对不及时等状况。此外,制度化的另一优势在于可以提高不必要的资源人力的浪费,能够大大减少企业的不必要的开支。与此同时,企业还要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为流程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三)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要想让企业安全保卫思想政治工作真正发挥到其应有的作用,相关人员素质的提高是关键。只有较高素质的团队作保障,才能有效提高企业风险的防控能力,实现企业的稳定发展。企业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通过多种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防范的培训,不仅要求相关人员对安全防范知识做到精通,还要心理、道德、行为等方面有所了解;最后,企业还可以通过定期开展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安保人员及时应对风险的能力,以有效减少企业内风险的发生。
(四)加强监督奖惩措施。
企业安保工作得以有效实施员工技能是基础,企业监督是关键,奖惩是保障。企业可以制定一定的考核制度对安保工作进行考核,尤其是对安保工作上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督考核,通过积极开展“争创”活动,通过举办学习园地、主题演讲、心得交流、有奖征文等多种形式交流学习成果,检验学习效果,并对考核以及检验结果实行实行重奖重罚,以激励保卫人员的爱岗敬业精神。此外,企业还应加大对公司内部安全防范的检查范围和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部门要依据制度进行严厉处罚,促使其他部门能够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同时也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五)树立先进典型。
要想让安保工作在企业内做到更好,树立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其他人是一项较好的措施。企业应注重挖掘和树立本单位在业务营销、经营管理、内控合规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人物,把他们培养和树立成为企业内的优秀模范,以榜样的力量影响人、教育人、鼓励人,把企业营造成为一个具有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工作氛围的大家庭。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对先进典型的表彰,激励其他保卫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使整个保卫工作形成一种风气正、干劲足的良好局面,起到为企业保驾护航的作用。
(六)加大防控宣传力度。
宣传工作是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促成企业安全防卫工作得以有效实施的保障。企业要根据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并针对安全防范的经常性和集体性的特点,结合不同的时期安全防工作的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企业可以利用一些典型案例和经验教训,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讨安全防范工作的开展,以形成“一个安全员,带动全网点的点面效应”的效果,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结束语
企业事故产生的主要根源在于企业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人又是企业发展过程中最活跃的因素,因此,企业必须从人着手,通过多个角度去教育防范,多种渠道去营造氛围,积极推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进程,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出广大干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从根本减少事故的发生几率,降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风险,最终实现企业健康、快速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一般规定。《安全生产法》要求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入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对矿山、危险物品建设项目的特殊规定。一是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二是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并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三是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安全设备的一般规定。《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检验。
4.特种设备的特殊规定。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5.安全工艺、设备淘汰制度。实现安全管理科技进步,使用先进的安全管理工艺、设备,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6.有关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即构成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将会受到责令限期改正、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各种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是引发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重点监控,是落实预防为主的重要措施。
1.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危险物品的审批监管。加强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是法律赋予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目前我国已有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做出了规定。如《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
3.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及时、有效的监控,是《安全生产法》设定的法律义务。要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必须加强日常监控工作,一是应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摸清底数。二是要定期进行检测检验、评估、监控,发现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三是制定应急预案和紧急情况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告知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如果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将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4.重大危险源备案制度。由于各种生产经营单位行业不同、大小不一,其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存在位置等差别很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可能全部掌握。为了实施重点监管,有必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备案制度。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这种备案制度不是一般的告知制度,而是一种审查监管制度: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备案。二是负责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有权进行审查、检查。三是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法的,有权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规范有序,至关重要。《安全生产法》对此做出了如下规定:
1.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为保证作业场所的安全畅通,《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2.交叉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针对一些不同单位、工种的人员在同一作业区域内交叉作业,彼此之间的安全责任不明,安全管理脱节的问题,法律要求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3.承包、租赁的安全管理。有的生产经营单位将其项目、场所和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后,不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和协调,由此引发事故后无人负责的现象时有发生,出现责任不明或者推卸责任的矛盾。为依法规范承包、租赁的安全管理活动,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违反上述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被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
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保障是指从业人员的工伤社会保险补偿和人身伤亡赔偿的法律保障。由于无法可依,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特别是非国有制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没有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补偿和民事赔偿,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直接影响了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将人身安全保障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第四十四条、四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对此,需要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1.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是生产经营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法律赋予从业人员享有获得工伤社会保险和伤亡赔偿的权利。这同时也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义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不得以非法手段侵犯从业人员的该项权利。
2.工伤社会保险是人身保障的经济基础。工伤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最低的社会保险,主要是对受到事故损害的从业人员以最基本的经济补偿。因此,它的保险费率和相应的赔付保险金都比较低,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产需要。因此,凡是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为其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这样既可以使他们得到经济补偿,又可以减轻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负担。“”版权所有
关键词:业单位 报销审批 优化方案
财务报销是财务核算的基础,也是财务管理的起点,它决定着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财务报销审批制度是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控制点,合理的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可以大大减轻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更有效地监控预算资金的执行和使用情况,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目前全额事业单位的授权审批制度的设计似乎都是很严谨且都很细化,财务报账的模式一般为:(报账人)收集、整理相关的票据――填写报账单――持原始凭单找相关负责人审批――到财务进行会计凭证处理―(财务人员)审核单据――进行会计凭证处理――打印记账凭证――稽核――付款。一笔账务的报销至少经过三人以上的相关人员或领导们的逐级审批方可支付。这种审批制度的设计,使得日常报销工作中流程环节多,手续繁琐。而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又过于依附这种制度,所以过多注重了审批环节的签字而忽视了对费用支付实际意义的核查,这种制度在操作过程中貌似严谨,但却无法从根本上控制开支,也不能完全杜绝不合理的开支。
从2012年12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实施以来,财政部加大了对预算单位的审计力度,并对财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突破财务报销的传统模式,进一步优化报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是当前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探讨的课题之一。在没有设置内审部门的预算单位,财务报销审批程序的设置就显得更为重要。
一、传统的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已不适用于当前形势。
在新形势下,传统的财务报账模式使得财务人员的日常核算不仅越来越多,而且难度也越来越大,尽管财务人员一直超负荷工作,仍然不能解决报账难问题。由于财务报销相关的规章制度、程序以及票据的填制方法等宣传不及时或是不细致,直接导致报账人员因为票据不正确、手续不全等问题多次往返于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财务人员既要对问题做出解释又重复检查票据,这样不但影响了报账的速度也经常会给报账人和财务工作人员之间造成矛盾。
(一)财务人员工作量逐年加大,工作流程无法突破,报账难的问题得不到有效改善
财务人员面对日益增加的工作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态度必然得不到有效提高,报账难的问题日益凸显。传统的报账模式,程序繁琐,报账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单位制定的报账审批手续进行逐级审批,会计信息化手段没有运用到位,使得报账流程耗时又低效,报账难的问题得不到有效的改善。在整个报销流程中,影响报销效率的主要是两个环节:相关负责人审批和财务人员审核单据。审批程序需要至少三到五个相关负责人签字,由于相关负责人存在开会、出差、休假等因素并非时时在岗,审批环节因缺少相关负责人签字导致无法报账;在财务人员审核单据的环节,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审核票据的合法性、会计事项的合理性,同时还要核查票据的准确性、是否预算经费,占用了大量的时间。
(二)对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过高,会计人员任务过重、责任过大
对所有的财务支出,业务部门负责人只需证明其真实性,分管领导或单位负责人批准入账,而票据是否真实、完整,会计事项是否合理、合规以及这一事项在各阶段是否符合逻辑,有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达到合同的约定,这一系列的专业性判断都要由会计人员来完成。近年来,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六项经费均被列为严控项目,预算单位一般会由相关的部门牵头制定相应专项规定,如果这些部门只是制定制度而不直接控制和监督支出,全靠会计人员来把关这些政策和制度的执行,那效果必然很差。按照《会计法》第十四条的要求,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在以上审批程序下会计人员的审核范围远远超出《会计法》的要求,一般会计人员用其专业知识很难对各项财务支出的各个环节进行准确的判断和有效的监督,这种模式下会计人员的责任实在太大了。
三、新形势下,优化预算单位财务报销程序的相应措施
必要的审批流程,能及时有效地抑制不良财务现象的发生,使财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信息对称,有效执行政策,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经费的使用效果。
(一)与时俱进,重置适用的报销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全额事业单位的财务支出报销审批程序应是一个动态的优化过程,我们要与时俱进用发展的观点对待工作中所遇到的各项问题,在工作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集思广益、开拓思维设置适应社会发展和适用于本单位的报销流程,充分有效地利用现代化信息等手段对整个财务报销流程进行审视和思考,使财务人员在处理日常业务中既能保证工作结果的准确性又能实现工作的高效率。
(二)整合岗位资源,加强财务队伍力量的建设,提高财务部门负责人知识水平和专业素养
由于人员编制和单位机构的设置问题,全额事业单位财会部门配备的财务人员相对较少,一人多岗的情形较为普遍。这样的情形下就要求预算单位账务人员对业务知识非常熟练,工作方法能够不断跟进、推陈出新,能够有效地解决疑难问题,能提供准确度较高的财务报表等等。财务工作质量的高低对预算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着重大影响,各预算单位应重视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包括研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业务操作流程、财务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鼓励财务人员走出去到外单位学习先进的工作方法,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随着社会的发展,财务人员要能够及时转变财务工作理念,转变固化的思维模式,用全新的思维模式处理业务。
(三)敢于创新,构建多种模式相结合的财务报账方式,有效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随着社会的发展,上级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的财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财务工作日渐规范,业务量明显增大,财务工作的重心已转向财务管理上,针对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情况,实行报账审核员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在传统的报账模式下,报账人直接将相关票据交给财务人员,财务人员要对报账人提供的原始票据进行整理、归集、粘贴、查验、审核,同时要对不合规定的相关票据进行解释。为了解决报账人所提供原始票据规范性的问题,预算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一到两位固定的报账审核员,经过财务部门系统培训后,负责一些财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最新出台的财务制度及相关规定的宣传,并对报账人提供的原始票据进行整理和初步审核,这样不但加强职工对财务政策的认识,也大大减少了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四)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设计相应的报销单打印模板,采用机打模式
根据以往模式一直使用手写的费用报销单,这样不但容易写错也容易涂改,为了减少差错和避免违规违法行为,有条件的单位应采用机打费用报销单据的模式。
(五)针对预算内开支实行限额授权报销模式
近两年我市全额事业单位年初预算编制已细化到经济科目,各经济科目原则上不可相互调剂使用,这项措施对预算的执行有很强的约束力,预算单位可根据新的政策相应地简化预算内支出的报销审批程序,根据支出数额的大小及单位的具体情况适当授权,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内部控制。
(六)开发计算机程序, 使用网络报销模式,有效提高审批速度和预算监控效果
网络技术日渐发达,有条件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的预算单位已开始运用网络报销手段,通过网络可以提高报账人填单效率、相关人员审批效率以及费用会计凭证生成效率。网络系统会自动对支出中超预算、超金额、超标准的项目做出提示,从而实现预算管理的实时监控,缩短了审批的时间,减轻财务审核负担,减少了报账人员和财务之间的矛盾,真正实现 “事前预算控制,事中动态监控,事后评价分析”。网络报销的运用还为有效实现“三公”经费支出透明提供了基础,为有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提供了监督手段,为财务管理工作创建了良好的平台。
(七)提高财务人员待遇,增强财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预算单位会计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财务人员的工作已不再是月初发工资,月底出报表这么简单。除了日常的账务处理外还要非常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最新出台的政策,并根据中央和地方的新规范制定新的工作流程;随着计算机的发展和各类软件的应用,财务人员要熟练地掌握各类软件的操作;中央加大对财务工作的审计检查,财务人员要定时不定时地填报各类报表,接受部门的检查。然而在一般预算单位,大多数财务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为此,要提高财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预算单位可相应地提高财务人员的工资待遇。
四、结束语
财务支出报销审批程序不是固化的模式而是一个动态优化的过程,作为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管理者要有敏锐的思维去判断未来财务工作的重点和发展趋势,能对未来的工作做出规划。预算经费多、核算过程复杂、凭证业务量大、财务报账人员资源不足等问题已不是个别问题而是事业单位的共性问题,传统的报账模式已无法适应当前财务管理的要求,预算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开拓思路,整合财务资源,创新账务报账体系,优化财务报账模式,提高财务工作管理水平,适应新形势下财务管理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储长应.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报销审批程度的优化[J].财会月刊,2011
[2]秦大顶.新高校会计制度视角下的财务报账优化模式探讨[J].工作研究,2014
1 抓思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人是主体也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要素,完善的制度、坚固的防护设施以及先进的技防设备都是为人服务而又需要人去操作和维护使用的,因此需要重视和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全面提高思想防范意识和增强防范技能。一要不断加强学习教育。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知识,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特点,分析安全保卫工作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隐患,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对策,对不良苗头要早发现、早教育、早防范、早解决,防患于未然。二要深刻剖析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典型案例、重大事故发生原因,从中汲取沉重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通过警示教育,充分认识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不断增强安全保卫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三要积极开展预案演练。根据犯罪分子针对银行的作案特点,定期组织员工开展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爆炸、防破坏、防火灾、防计算机病毒以及防洗钱等各种应急情况的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操作的熟练程度和规范操作的自觉性以及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心理素质和技能,有效地提高了全员安全防范的能力。
2 增加管理力度,坚持改进
要使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规范有序,必须要有一套严格、完善的规章制度来保证。这就要求在工作中,充分结合安全保卫工作实际,健全符合新形势要求的安全保卫制度和机制,有效指导各级农信社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一是重视整改为促进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检查效果。整改隐患,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支行要对平时安保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回复,杜绝屡查屡犯。同时还应该定期组织自查,发现并及时杜绝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其一,建立工作制度,包括安全保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例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责任人述职制度、通报讲评制度;其二,建立管理制度,包括重要场所通行证管理制度、小区办公楼门卫看管制度、值班巡查制度;其三,建立督查制度,包括定期检查制度、跟踪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限期整改制度等。二要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是促进安全保卫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的重要手段。要建立预防各类案件和安全事故的长效防范机制,做到“物防、技防、人防”三结合,使防范工作走在各项工作的前面,真正做到未雨绸缪。对各类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要做到心中有数,对外部治安环境形势要敏锐的洞察和准确的判断,以便于指导安全保卫工作部署。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不同情形制定突发事件、重大事项应急预案,同时要组织好相关预案的演练工作,使员工真正掌握预案的流程、要点和防范手段,确保应急预案真正发挥作用。三是强调制度落实,支行要每日登记安全保卫台账,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及时反馈,及时解决。要落实每月至少两次的试报警制度,确保报警装置安全有效。还要落实每月的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和没季度的预案演练,培训和演练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实让每位员工对安全知识和各类紧急事件的处置预案了然于胸。四是加强物防管理。维护好支行的安全设施,提高物防和技防水平。对支行的物防技防设施要做到人人都熟练使用,定期检查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3 注重预防为主安全保卫工作方针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只有积极主动的预防才能改变银行安全防范工作的被动局面,掌握安全保卫工作的主动权。预防和控制是安全管理的基本措施,没有预防和控制安全管理就是盲目的、虚假的,就是空中楼阁,永远掌握不了案件防范的先机。宣传安全文化知识,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制度,加大安全投入等等,都是为了预防,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改变以往的思维方式,变事后灭火为灾前防范,化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
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任务是: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高科技犯罪、防火灾、防洗钱,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为业务经营创造良好环境,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资金和营业场所的安全。
4 加强团队整体安全保卫工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