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煤炭产业规划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十三五”规划;煤炭行业;市场化改革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十三五”规划对能源市场改革发展、实现能源持续稳定发展产生着一定的影响。在这一阶段内,国家加强对能源市场的重视,希望能够逐步解决能源市场中体系不完善、机制不健全以及政府干预程度过大等问题,希望能够促使我国能源革命得到进一步的推进。本文基于煤炭行业的分析,对煤炭行业的“十三五”规划和市场化改革进行了适当的探索,希望能够逐步改善煤炭行业的发展现状,实现煤炭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一、明确“十三五”时期煤炭行业的市场化发展总体战略思路
全面推进煤炭行业的“十三五”规划和市场化改革,首先应该明确煤炭发展的总体战略思路,并在坚持市场化导向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煤炭行业的深化改革,为煤炭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十三五”时期,受到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影响,我国能源消费结构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煤炭能源在整体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逐步降低,对煤炭的清洁化使用逐渐成为发展主流Ⅲ。受此影响,在推进煤炭行业市场化发展的过程中要保证市场化发展方向与政策目标具有协调一致性,进而实现综合的、全方位的、全产业链的市场化发展。即既要表现出煤炭产业链、采矿运输等环节的市场化,也要实现相关领域的市场化,如油、气、可再生资源的市场化,保证市场化建设的全面性。此外,在具体推进过程中,煤炭市场化发展应该注意对产权制度加以完善、构建科学的市场交易体系、培育高质量的市场竞争主体、建立健全市场运行机制,唯有如此,才能够保证煤炭行业市场化的科学性和适用性,为煤炭行业的现代化发展提供一定的支持。
二、合理改革煤炭行I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
煤炭行业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是“十三五”期间推进煤炭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在实施煤炭行业“十三五”规划和市场改革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对这一问题的重视。首先,应该对煤炭行业资源的产权加以明确,充分理清国家、地方、企业和个人在界定资源产权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义务等,有效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其次,对煤炭行业中存在的不合理资源税费制度进行合理改革,并且将税费制度改革作为探索有偿使用制度建设的核心工作,在充分明确税费职能的基础上,对有偿使用涉及到的税费法规问题加以完善,进而逐步构建与现代政府治理理念相契合的资源税费体系,为有偿使用制度的确立提供相应的支持。最后,要对煤炭资源产权市场交易制度加以完善,采取一定的措施促使矿业权二级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和价值发现功能得到充分激发,为国家利益的实现以及煤炭资源的市场主体转移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三、对煤炭市场交易体系加以完善
在“十三五”时期,基于“十三五”规划要求,在推进煤炭行业的市场化发展过程中应该注意建立健全多层次煤炭市场体系,保证全国性和地方性煤炭交易能够在市场交易体系中实现协同发展。在此过程中,煤炭行业应该注意积极探索现货、期货等不同类型的交易形式,并由市场主体对合同交易的价格、交易额和交易量以及期限等加以决定,同时确保合同关系在合同法的约束下确立。在建立健全市场交易体系的过程中,应突出重点工作,将全国性煤炭交易市场建设作为重点工程,并在保证全国易市场建设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加强全国性市场与区域性市场和国际性市场之间的联系,合理使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前沿技术,促使市场交易体系建设得到规范化发展,充分凸显市场交易体系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四、加强对煤炭行业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煤炭行业的市场化推进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在全面推进的过程中应注意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以政府监管和宏观调控弥补市场运作的不足。一般来说,基于煤炭行业发展的特殊性,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应该将安全生产管理作为重点内容,并同时兼顾产、运、销等不同环节的管理,保证在市场失灵情况下政府能够及时借助监管发现问题,并弥补不足,为“十三五”时期煤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提供全面的支持。同时,应积极转变政府部门对能源问题的监管方式,逐步推进健全市场格局的实现。唯有如此,在煤炭行业市场监督管理的推动下,煤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才能够得到顺利推进,在“十三五”规划下,煤炭行业必然会迎来新的发展契机,在新时期实现新发展。
0前言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以东北、山西为代表的煤炭资源型城市陆续出现了经济结构、经济增长、居民收入、资源环境、社会就业等诸多问题。由于大规模、高强度的资源开发,虽为国家工业化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能源和资源支撑,但也付出了沉重的资源、环境、生命和后续发展能力的代价,资源型城市过度依赖自然资源的发展模式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投资基本依靠国家、城市的产业超重化且结构的单一性、国内和国际贸易结构以资源性产品为主体的格局依然没有改变。具体来说,主要存在着内部循环、飞地经济、外部性、经济波动等诸多现象。煤炭产业属于典型的上游产业,因而往往受到市场价格变化的重大影响,在价格上扬时,煤炭开采初加工产业成为高收益的“短平快”产业,资金等经济要素一拥而入,经济建设“无暇他顾”,其他产业难以得到有力的扶持和发展;在市场条件不好时,与煤炭开发相关的产业全线“溃退”,经济要素全面“紧缩”,资金短缺问题日益严重,经济建设“无力他顾”,接续替代产业培育同样难以得到应有的支持。而城市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人口流动、户籍管理、产业发展、社保就业、国土交通、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等各个方面,这些方面相互存在着时间、空间、逻辑等复杂的联系。这就要求城市领导者善于系统思考和学习,能够从局部看到整体、从表面洞察到其背后结构,进而认识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寻找到一种动态的平衡和稳定。文中为此具体探讨了基于煤炭工业的城市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发展。
1城市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的内涵
1.1城市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的概念城市建设是城市形态的重要基础,是市民生活的载体,无论城市规划还是建筑设计,无论生态环境还是人文景观,无一不是城市风格与品质的反映。城市的发展与变化首先体现为城市外貌特征的改变上,比如建筑、街道、城市公共设施。城市建设有很强的专业性,但城市建设不只是竖几栋建筑,造几个房子,它决定了人们的生活环境,凝结着某个时期的时代特征和精神风貌。城市建设不仅在当下被市民和社会评价,更会在城市史和社会生活史中被深层评价
1.2城市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的原则(1)以人为本:伴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化,城市变得更为亮丽的同时,其功能也不断提升,并趋于完备。如何体现“以人为本”,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对于居民而言,无外乎良好的生活质量和环境、完善的商业服务配套设施以及发达、完备的基础设施,这是最基础的内容。注重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来谋划发展,通过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从城市总体规划到详细规划,从整体布局到单体建筑,从建筑设计到环境设计,市规划局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要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从普通百姓关心的住房建设规划到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建设规划,再到社区设施以及社区文化、医疗、养老、菜市场、公厕、绿地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管理,严格执行配套标准,确保配套公建按规划实施到位,均衡发展。这一系列规划,将进一步提升城市载体功能,大幅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2)合理布局,节能、低耗、无污染:在规划设计时,要力争做到布局合理,并综合考虑城市的地理特征和水、气、地质等条件及长远发展的要求。(3)强调整体效果,科学配置,完善城市生态的类型和布局,最大限度提高系统生态总量,充分提高整个城市的总体功能。
2当前煤炭工业城市建设设计与城市规划的现状
2.1空间布局分散首先是工业生产区的分散,由于一般矿产资源分布区域面积都有几十、几百甚至几千平方公里,需要划分为若干个井田开采,井场间距一般在5km以上,从而形成一个个分散的采矿工业点;其次,在早期煤炭工业城市以步行和自行车为主要交通方式条件下,要求职工上下班单程时间不超过30~45min,这就使居民点必然随矿区呈现多点分散性布局。
2.2城乡交错分布对于大多数早期煤炭工业城市来说,由于城市空间布局的分散性,导致城市中心区与各矿区之间的空间距离较远,其间往往穿插分布着大面积的农田、水域、乡村等非城市化景观,形成城乡交错分布的景象。
2.3内部功能分区不明确部分城市规划中只注重地上形象工程,而忽视城市的公共服务功能。缺少城市安全保障的目标和措施、灾难应急方案、专项防灾减灾规划等,同时一些地方官员存在认识误区,认为改造可以提升城市品质,屡屡出现强拆现象,造成和群众的矛盾。同时目前政府对规划实施的力度还不够强,投入与规划有关人力、财力还不够多。规划不能停留在纸上,要确实加强规划落地能力。相关部门要加强规划的宣传,让市民了解城市发展规划,积极参与城市规划,建造城市经济增长级。
3基于煤炭工业的城市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发展措施
3.1总体原则一是实行产能控制,坚决淘汰浪费资源、缺乏安全保障的小煤矿,通过产业的升级优化和改造提升,巩固和增强煤炭生产优势。二是整合煤炭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改善市场秩序,支持大型煤炭企业发展壮大。三是实行煤炭资源的综合开发,限制新上单纯的煤炭开发项目,按照煤-电-建、煤-电-铝、煤-铁-钢、煤-焦-化等产业链群的发展要求,大力发展煤炭的后续加工和相关产业,形成多元化的产业链群体系。四是重视煤炭开采利用的技术创新,创新煤炭技术服务模式和技术贸易机制,塑造煤炭技术和服务的新优势。
3.2设计与发展措施
3.2.1工业区布局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要尽可能立足煤炭工业现实和城市功能及工业园区布局,搞好规划修编,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和专业规划。要做到规划适度超前,避免再修正所造成的浪费。要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做到规划出台后就不折不扣的执行,决不随意变更。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对规划进行修编,坚决清理规划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要合理利用土地,做到节约集约用地。要通过政府的投入和产业的发展来提升土地的价值,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如以建设国家能源重化工基地为战略目标,鼓励煤炭、电力与化工等相关产业联营,围绕发展大型坑口电厂、合成油、煤制天然气、聚氯乙烯等主导产业链,构建了以煤炭、电力、煤制油和天然气等为主的新型煤化工产业形态。其中,神华集团一期108万t/a煤直接液化项目已打通全流程;伊泰集团16万t/a煤间接液化项目已累计生产油品4.1万t,并在煤耗、催化剂等方面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在矿区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方面,每年计划安排矿业权收益专项资金6亿元,对乌海市、包头市石拐区、霍林河市、鄂尔多斯市等8个资源型城市的13个矿区、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规划治理面积约120km2。实现了大规模开采与脆弱生态区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走出了一条资源保护性开采与生态环境治理相协调的绿色矿业之路,为全国建设同类型矿区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3.2.2居住区布局城市领导者要向书本学习城市发展管理理论。一要学习城市规划理论,合理布局城市空间,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强化城市规划的调控力;二要学习城市运营知识,广泛学习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调控、建筑节能、市政公用、建筑市场监管等行业业务,成为专家型领导,夯实领导城市发展的专业基础;三要学习现代管理理论,引入先进的政府管理理念和方式,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城市运行整体效率,保证城市公共服务质量。城市领导者要向基层干部群众学习城市发展实践经验。基层干部群众是城市建设发展的直接实践者,也是做好城市建设发展工作的根本动力。城市领导者应当放下架子、沉下身子,深入基层,真心倾听市民群众和基层干部对城市建设发展的呼声,学结他们的鲜活经验。特别是在城市规划、市政设施建设运营、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调控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上,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泛吸纳民意、集中民智,切实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3.2.3市政布局一是依托煤炭资源,拓展企业转型发展空间。根据煤炭上下游产业的关联关系,按照产业链发展模式,发展前向和后向连锁的关联项目,或通过与具有纵向关联特点的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实现纵向一体化。二是依托园区发展平台,明确“技术创新基地、经济增长点和城市化支撑点”三位一体的园区功能定位,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三是建立和完善资源型城市转型、煤炭企业转产的资金投入机制。在发挥煤炭、冶金、焦炭、电力等传统产业优势的同时,大力扶持非煤产业,使煤炭资源型城市经济重心转向更具竞争优势的产业领域。同时城市规划不能仅重在安排城市的形体建筑、街道,还要注重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人口发展的匹配。当人口发展出现超预期增长时,规划部门应及时统筹考虑,做出相应的调整,而不能任由一个个排污口肆意排污。一个城市的水出了问题,带来的影响一定是全方位的,会给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人的健康和舒适度带来严重的问题。
3.2.4生态布局一是实行绿色开发策略,推进外部经济内部化,促进矿区生态重建和环境保护。二是实行清洁生产制度,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支持企业生产清洁化。三是要制定和完善环保产品技术标准,定期淘汰落后环保装备。四是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强化企业的环境义务。五是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水平。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扶持资源节约型产业发展。积极推行循环经济模式,促进资源再生利用,提高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平。六是要重点抓好共生矿、废弃物、污染物,特别是污水的再生资源化和综合开发利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利用园区和工程的示范效应,推进技术和工艺扩散,走资源可持续利用道路。
第一,就创新以及技术进步而言,创新拉动着产业转型,是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技术进步可以改变劳动手段,还可以促进劳动对象的升级,提高劳动力的素质,加大产业结构的革新。因而,煤炭资源型城市必须要高度重视创新和技术进步,才能不断提高采煤技术发展的机械性和自动性,才能不断降低对生态的污染。同时,还要注重产业的集团化,注重集团化后的规模效应,形成集团产业聚集,体现区域竞争优势,促进煤炭区域煤炭集团化的重组,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使得煤炭产业向集团化、集约型转变,这可以有效促进煤炭城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从微观来看,必须使煤炭企业纵向延其产业线,不仅仅要包括生产产品,还要包括废旧产品的回收处理,废旧资源的再次利用,回收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煤炭废弃物,进行无害处理。从宏观来看,必须加大整个社会技术体系的互联水平,加大煤炭以及相关资源的跨产业循环利用力度,要尽量降低资源的浪费,多层次利用煤炭资源[2]。第二,就生产要素的重点转移而言,煤炭资源型城市的转型还必须使各类生产要素从资源密集型产业转移到知识密集型产业,也就是说从粗放式的发展改变为集约式的发展。集约式的发展注重与原有产业完全无关的新兴产业,提倡减少煤炭资源型城市对自身煤炭资源的依赖程度,倡导建立全新的城市产业结构。当然,新兴产业也可以是资源型产业的相关产业,这时煤炭资源型城市的产业结构转型与优化就是向产业基础技术相通或具有一定地方优势的产业领域拓展,在相关产业直接实现生产要素的横向转移。新兴产业不仅仅是前两种产业,也可以是替代产业,这时煤炭资源型城市的转型与优化建立在原有产业链的基础上,提高产品的加工深度,加大资源的附加价值,实现产业链条的延伸。第三,就高新技术与生产的同步进行而言,过去的经济结构以及产业结构已经不适应目前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到了不得不调整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的时候了,这种结构的调整必须与发展高新技术同步进行。笔者认为,要想从根本上改变已经不合时宜的煤炭资源型城市的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一定要促进高新技术的发展,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加大相关产品的附加值,促进新兴产业以及传统产业的联动,而二者的联动效应,必定能促进科技成果向产业成果的转化。为此,在调整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同时,一定要重视高科技产业的发展、高科技人才的培育以及高科技思想的运用,要在政策方面加大对高科技研发的扶持,加大投入,建立各种技术研发基金、科技创新研究公司、高新产业投资公司等风险投资体系,加强对发展高新技术的领导和管理。有关部门应实行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目标责任制,年终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
城市规划-色彩规划法
首先需要考虑的是每座城市所独有的特征,每座城市的定位是不同的,相互之间没有太多的参考意义,所以它们在色彩规划上也各不相同,没有多少互相参考的实际意义。总的来看,我们所要考虑的煤炭城市工业大都发达,城区工业遍布,尤其是采矿业,但是工业建筑大都色彩灰暗,构造简单,注重实用性。这一现实因素在城市规划时必须予以考虑,在尽量凸显主题的前提下,要使得整个城市色彩体现明快雅致的特点,使居民在工作的同时可以拥有适宜的周边环境。其次,需要充分考虑其历史文化基础背景,我国有着五千年灿烂文化的悠久历史,我国的城市也都有着各自独特的历史传说,这些美丽的传说也都充分的反映在每个城市的建筑上,为城市留下了珍贵的历史烙印。对于大多数煤炭资源型城市来说,城市规划也要充分考虑历史因素,由于存在煤炭这一关键资源,奠定了它在城市建设史中拥有古老的历史地位,在这一类型城市色彩规划定位中,尊崇历史文化也就成为了它特有的考虑因素。在分析城市的色彩以后,就应该在规划中考虑为其注入色彩因素。在这个阶段,由于煤炭资源型城市普遍都是大型的工业城市,为我国的经济建设输出了大量的能源,但同时也严重污染了所在城市的生态环境,所以煤炭资源型城市的城市色彩规划定位应该在考虑城市自身特点和历史文化的同时注重生态色彩的注入,以抵消工业生产给城市环境带来的色彩污染[3]。
色彩规划法的四大原则
在煤炭资源型城市的城市规划中使用色彩规划法时,要注意四大原则,分别是纯天然原则、延续历史原则、城市功能原则以及和谐搭配原则。各个原则的具体内涵见表2。自然色彩原则的运用,能更快更好地消减工业生产给城市色彩带来的色彩污染。所以,在煤炭资源型城市中加强自然色彩的运用可以给城市居民带来生态美的享受,而不只是让人们感受冷峻的工业形式。延续历史原则的运用,可以统一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在历史古迹周边,建筑物和环境色彩应保持与古建统一,在新城区城市色彩建设也应注重历史文脉的传承。城市功能原则的运用,使得城市色彩设计注重城市整体功能与分区功能,根据自身特色合理定位。每个城市都有不同的功能区分,行政、商业、居住、旅游等不同的功能区域都应有不同的色彩规划,行政区适宜庄重,商业区适宜活跃,居住区注重素雅,而旅游区适宜和谐悦目。和谐搭配原则的运用,使得城市的色彩规划在变化中实现协调。在城市色彩规划中遵循规划定位为城市色彩定义与自然色彩相协调的主要色彩基调,其它空间色彩规划都应配合主要基调进行调和、搭配。和谐的城市色彩搭配是体现一个城市形象的重要设计原则。
大同市的色彩规划法运用
关键词:煤炭;循环经济;产业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01
一、煤炭企业走循环经济发展道路存在的问题分析
1.产业链过于短窄,结构趋同问题严重。山西煤炭企业循环经济产业链,目前侧重的仍然是对煤炭开采、加工过程中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即注重能量的梯级使用,对附加值较高的煤炭下游产品开发力度却严重不足。主要产品仍然集中在普通建材、电解铝、甲醇等附加值相对较低的产品上,而煤机制造、煤炭物流、精细煤化工等高端领域却发展迟缓。其结果必然是产业链的过短过窄、产业链结构趋同,以及各大煤炭企业为争夺有限的市场份额而展开恶性竞争。这实际上造成另一种形式的资源浪费,用另一种新的方式违背了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
2.煤炭工业园区发育不完善,产业链缺乏弹性。山西省煤炭工业园区,从一开始就是由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兴建和控制的,产业链实质上是这些煤炭企业集团通过内部产业链延伸所形成的,基本属于大型煤炭企业的内生链。该类煤炭工业园区并不是真正开放式的工业园区,而基本上是一种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工业园区,其产业链发展相对比较缓慢。而且刚性结构特征明显,对市场等外在因素变化的反应能力相当有限。加上管理成本过高、企业家的非理等因素的影响,该类煤炭循环经济产业链,在延伸和拓展的过程中必将面临更大的内外部风险,从而制约产业链的优化提升。
3.煤化工产业层次低,设备容量小,技术落后。就山西省煤化工目前的发展水平而言,除了以焦炭、化肥为主的传统煤化工外,在以石油替代品为主的现代煤化工领域,产业链主要集中在附加值较低的煤制甲醇、二甲醚等初级产品方面,因受技术制约,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制油等现代煤化工的高端领域,仍然处于装置试车或建设阶段。至于以煤制合成氨为代表的精细化工,在我省则是少之又少。由于我省煤化工主要集中在传统化工和现代化工的初级领域,导致煤化工产业链过短,煤基化学产品附加值低,而且面临市场饱和、产能过剩的产业风险。此外,山西煤化工还存在装置容量小、技术水平低的严重缺陷。
4.煤炭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化,面临严重的内外部条件制约。煤炭企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在构建和发展过程中,必然要受到诸如资源赋存、技术创新、产业政策、环境容量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制约。对山西煤炭企业而言,最大的制约莫过于资源和环境。以水资源为例,山西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380m,仅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七分之一,已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500m的绝对缺水线。不仅如此,长期粗放型生产方式还使得山西极为紧缺的水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山西省煤炭产业链发展与水资源的关系,属于典型的“木桶理论”型关系,而我省一些大型煤化工项目和基地规划,对水资源供应的考虑还严重不足。
二、优化发展循环经济道路的对策探讨
1.优化矿井设计,合理有效利用资源。首先,在井田和采区边界设置时,应尽量将断层带、构造带和煤层变化带等自然界线设置为边界,尽可能减少人为设置边界;其次,在矿井设计时,应狠抓资源保护的关键环节,同时,要加强设计与生产管理优化。
2.优化采区设计、合理选择采煤方法,减少资源损失。首先,在采区设计时,合理选择采区生根系统位置,减少采区生根系统压煤,从而减少资源损失;其次,要开展采煤工艺研究,应根据煤层赋存情况合理选择采煤方法,在新区矿井,煤层厚度在4.5m以下时,将采用一次性采全高综采开采;4.5m以上时,通过瓦斯综合治理,消除突出危险,将采用综放开采。在老区矿井,倾斜煤层以走向长壁炮采为主,煤厚3.0m以下时,一次采全高;3.0m以上的非突出煤层或突出煤层消除突出危险后,采用简易支架放顶煤开采;三是完善“三下”压煤区特殊开采技术体系,继续对城镇、铁路、水体下煤炭资源加以开发,提高资源回采率。
3.提高瓦斯开发与综合利用水平。随着山西煤炭企业煤炭生产能力的提高,矿井瓦斯涌出量将达到更高的水平,为煤矿瓦斯资源化利用提供了数量上的保证。为实现煤矿瓦斯利用目标,需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民用方面,增加瓦斯民用数量,同时配套建设储气罐、管网等;二是在瓦斯发电方面,继续应用成熟的内燃机瓦斯发电技术,实现发电规模大幅增长,通过矿区内部电网建设,实现瓦斯发电自供,多余上网;三是在工业燃煤锅炉改造方面,扩大燃气锅炉数量;四是开展低浓度瓦斯利用技术研发,不断总结经验,为低浓度瓦斯发电技术示范及推广进行准备。
4.新建和改扩建矿井水处理设施,提高复用率。根据各个矿区矿井水水质和水量情况,综合考虑矿区各种用水的大体比例、各种处理方式的建设投资等因素。矿井水利用原则应为先井下后井上,先生产后生活,最后是农业。将矿井水处理利用并取代地下水(水源井水),可以减少地下水的开采,实现矿井水资源化利用,促进矿区可持续发展。具体为:一是加大对矿区生产矿井中已建设的矿井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和技术改造。没有矿井水处理厂的矿井需新建矿井水处理厂;二是对于在建矿井、筹建矿井和规划矿井按照环保政策,根据矿井水的预测涌水量和水质,适时新建矿井水处理厂;三是对于含悬浮物矿井水的生产矿井改扩建和新建项目,只进行净化处理后,可作为煤矿生产和生活杂用水。
5.提高洗矸、煤泥、粉煤灰以及岩矸资源利用率。大力发展洗矸、煤泥循环流化床燃烧发电;配套建设粉煤灰利用项目,开展新型建材生产,应用成熟的粉煤灰制空心砌块技术、粉煤灰制加气混凝土砌块技术、粉煤灰生产蒸汽养护砖技术、粉末加工技术,提高粉煤灰利用水平;大力开展岩矸建材应用,加大复垦、筑坝规模。此外,岩矸还可通过复垦、铺路、修坝,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6.合理规划,加大矿区塌陷土地治理及复垦力度。首先在老矿区,应结合各地市城市发展规划,对采煤沉陷区的综合治理、生态系统的重构和土地利用进行细致的规划,因地制宜地实现沉陷区土地资源的再利用,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总体形象。其次,在新矿区,应积极总结生产矿井地表沉陷规律,及时统筹规划矿区发展与城乡建设,在煤田开采影响之外或已治理的采煤沉陷稳沉区、构造带规划和设计新建城镇,避免新建建筑物压煤;第三,研究矿区生态退化机理,使煤矿开采、地表沉陷和生态治理同步进行,在矿区采煤塌陷地通过工程改造和生态复垦,将经济结构、生态结构和技术结构有机结合在一起,加强沉陷土地的利用和管理,重建良性的、循环的生态系统。
参考文献:
[1]武东升,赵雪照.山西煤炭企业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化问题初探[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01).
一、建立公平稳定的利益共享机制
(一)建立利益共享的企业制度
虽然煤炭资源属于国有,但是地表土地及其附着物属于农村集体和个人所有,开采国有资源必须剥离地表上的农村集体土地,开发煤炭资源常常需要永久性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居民房屋,切断当地居民传统的社会生活文化链,地方政府和集体承担着资源开发造成的外部性所增加的社会成本,地方政府、农村集体和居民是利益悠关方。因此,应探索将这些社会成本经过科学折算成一定比例的股权,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规范的股份制公司(开采企业),打破中央企业和合作企业垄断资源开发经营权的局面,促进资源开发企业产权的多元化以及公司管理结构的规范化;而且还可将各方利益统一于股份制企业中,避免或减少资源在非共享状态下开发中出现的各种弊端,从制度上保障了资源所在地地方政府和当地居民均能参与资源的开发与经营,调动其参与资源合作开发的积极性,实现利益共享。并且能够一定程度上缓解开发企业由于支出资源和环境补偿所面临的资金压力,能够形成资源所在地居民获得长久增长的补偿。
(二)完善产业关联配套机制
西部地区能源产业以资源开发为主,工业产出以资源型初级产品居多,煤炭生产企业大多以原煤输出,精深加工能力弱,技术含量低,煤炭就地转化和深加工量少,产业链短,产品单一,附加值低,经济效益差。2005年,西部地区煤炭年生产能力仅占全国的37%。2005年,发电量仅占全国的24%,表明西部地区煤炭资源优势并没有没有更多地转变为火电优势,大量的资源难以发挥经济优势。今后,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应与煤炭外运和水资源等条件相衔接,与相关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按照政府引导和企业自愿的原则,鼓励煤电一体化发展,加快大型坑口电站建设,缓解煤炭运输压力。同时以就地利用为原则,建设一批节能高效的工业项目,使煤炭资源转化成其他高附加值的工业产品向外输出,并由此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探讨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与地方分工协作机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资源就地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支持地方下游和辅助产业的配套发展。从中央企业增加地方留用煤炭用于资源就地深加工,地方也应积极调整发展思路,不支持不鼓励新建扩建与中央企业产品雷同企业的,而且主动对接中央企业,错位发展煤化工等深加工,形成共同发展的格局。
(三)建立利益共享的价格形成机制
现有煤炭成本是不完全成本,完全成本应该把煤炭价格前期的勘探费用、资源递缩的补偿、安全成本、环境损失等等都通过煤价体现出来,反映资源成本、煤矿转产发展成本和全额环境治理费等。目前,我国电力市场改革不完全,电力企业很难通过内部消化成本来解决,市场自发的“煤电联动”无法出现,只能求助于带有行政性质的“煤电联动”来协调解决。因此,目前用行政办法采取煤电联动过渡是权宜之计,电煤纠纷的最终解决还取决于电力改革的进展情况,通过电价市场化来最终形成市场化的“煤电联动”来化解。此外,煤电价格之争除了电煤供求矛盾外,还有来自运输瓶颈制约、煤炭资源品质结构不合理等方面的原因。因此,目前的电煤供应紧张问题除了出台“煤电价格联动"”措施外,还需综合治理和进一步进行电力市场化改革,立足于市场来解决电煤价格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冲突,采取无形和有形的两只手有机结合的调控办法,缩小直至取消“计划煤”,发挥市场调节机制,建立煤电联动机制,形成供求平衡和合理的比价关系。
(四)建立利益共享的税费分配制度
为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使地方政府支持煤炭企业发展有了稳定的资金来源,中央与地方在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等领域应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大部分留给地方。为了资源省区真正发挥资源优势,并应建立按照资源储量征收资源税的机制,提高征收标准。研究开征生态税、超额收益税,权利金等,推动增值税转型,在企业所得税分成方面充分考虑地方利益。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
(一)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资源的开发势必造成资源所在地的资源枯竭以及生态的失衡,建立利益补偿制度是区域经济合作协调发展的必然。利益补偿主体包括资源补偿和生态补偿两大方面。利益补偿原则是“谁利用谁补偿,谁受益(或者谁损害)谁付费”,即损害者付费,受益者补偿,保护者受益。利益补偿主要方式:一是财政转移支付,二是由国家或地区对资源输出地直接投资,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三是建立资源、生态补偿费。因此,国家应加大用于煤炭开采地区生态环境补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当地人均收入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大土地塌陷、复垦、地下水和水土流失等方面的治理力度,建立矿山地质环境预留保障金,要求煤炭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按煤矿占有的地质储量提取吨煤一定数额预留保障金,专项用于煤矿开采后出现的生态治理和地质灾害赔偿。参照山西省的做法,开征能源基地可持续发展基金。提高和增加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税率、税种,提高资源税征收标准,规范各种补偿费用,使煤炭定价充分体现资源和生态环境成本。
(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
对于因煤炭开采造成失地的农民,开采企业要在给予补偿的基础上,提高塌陷区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标准,使搬迁新村的农民生活条件要略高于未搬迁村庄的生活条件,并能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在给予土地补偿费的基础上,探索以土地参股、安置失地农民、设立最低生活保障基金等多元化补偿办法。尽快启动农村养老保险,采取政府补一点、通过提高土地占用补偿标准筹一点的办法,考虑增加“三险一保”,地方政府要给予在居住、就业、基本低保,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基本保障。应当把失地农民转为城镇居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按照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煤炭企业要负责复垦,如不能复垦的土地,应从吨煤中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交给政府,由政府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实现“以土地换社保”。给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失地农民的扶持安置力度,在政策上给予适当的倾斜,让失地的青壮年劳力,得到有针对性的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完善失地农民的补偿机制。
(三)产业接替发展机制
西部地区多数煤矿城市产业过于单一,许多煤城面临资源枯竭,接替产业发展严重不足。单纯依赖煤矿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城市,产业、产品结构、就业结构、技术结构、所有制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单一。研究建立煤炭产业积累、煤矿衰老期转产发展资金制度,筹集专项资金用于发展接续或替代产业。对于资源未枯竭的煤炭城市来说,必须在煤炭企业进入稳定生产期、利润处于高峰的情况下,对每吨煤炭按一定比例提取部分资金,进入成本,作为经济转型资金,专款专用。对于资源未枯竭的煤炭城市来说,必须在煤炭企业进入稳定生产期、利润处于高峰的情况下,对每吨煤炭按一定比例提取部分资金,进入成本,作为经济转型资金,专款专用。
三、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一)加大有关法律的立法和执法力度
抓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完善配套法规,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煤炭法规体系。尽快修订煤炭产业政策,完善办矿审核制度,严格准入标准。制定严格的煤炭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标准,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推动煤炭产业升级。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电煤价格动态,加强对电煤价格的监督检查。尤其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对小煤矿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最高限价、哄抬价格、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二)加强规划指导和实施管理
西部地区煤炭资源及煤电合理开发要依法科学合理划定煤炭资源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严格按国家规划有序开发。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划定。煤炭开发规划和资源管理工作要相互衔接,紧密配合。编制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矿区总体规划时,必须征求同级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作为批准规划的重要依据。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煤炭资源勘查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时,必须征求同级规划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作为批准煤炭资源勘查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重要依据。产煤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煤炭行业管理职能部门,并充实和加强煤炭管理力量,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煤炭资源和生产开发管理。
西部地区煤炭资源及煤电合理开发要高度重视电网建设,加强和优化电网规划。保持电源与电网、输电与配电的协调同步发展。加强区域网架、跨区输电线路和西电东送输电通道的建设,继续推进西电东送、南北互济,努力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区域间协调发展。
(三)积极发挥协会等中介机构的作用
应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沟通、协商等中介组织作用,协调好煤炭、电力、运输等行业之间以及与其他相关行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取得各方利益的均衡,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煤炭、电力、运输等行业协会要密切与政府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打破行业垄断,推进业务融通,开展调研工作,向政府反馈工程建设行业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煤炭、电力、运输等行业在各个不同发展时期遇到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代表行业向政府寻求政策支持,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积极参与煤炭、电力、运输等行业立法,提供法律咨询,维护广大会员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