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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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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业管理办法

公司物业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我区中小企业融资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促进我区中小企业发展,区政府同意成立天津市滨海新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我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为分散金融风险,确保担保资金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滨海新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是经区政府批准成立,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履行担保资金安全运行的职责。

第三条 担保公司以安全性、流动性、合法性、社会性为基本准则,坚持市场化运作、资本保值运营、控制风险、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经营原则,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债权人是指贷款银行;保证人是指担保公司;受保人是指被担保企业,担保前称为申请人,对贷款银行而言称为债务人或借款人。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为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二章 担保业务

第六条 担保对象及条件:

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

企业依法经营,诚守信用,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二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能够为担保公司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具有履行合同、协议的能力;

贷款项目和产品符合国家、天津市和滨海新区产业政策,有产销合同、有效益、有回款保证,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企业产权关系明晰,实行规范化运作,企业内外部关系和谐。连续二年以上无重大经济、民事纠纷,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火灾等事故。

担保公司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担保项目: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为一年以内,按期还款后可继续再贷;

投资少、见效快的技改措施小额贷款担保,期限一年,还款后可再贷;

进口产品信用证、承兑汇票等票据结算差额部分担保;

投标、招标、履约保函和法律诉讼担保;

其他融资方式担保。

第八条 担保程序:

担保申请:申请人需求资金应通过正常渠道和程序向有关部门及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银行审核同意并需要提供保证担保的,由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先到担保公司进行咨询,由担保公司推荐到银行申请贷款;

担保审核:担保公司接到申请人担保申请后,由业务部对其进行资格评估,对担保项目情况进行核实和审查,并由业务部提出《担保项目调查评估报告》,提交审保会讨论;

资产评估:经批准的担保项目,担保公司要落实反担保,受保人以实物或权利等财产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时,需要抵押、质押的财产,原则上要到有资质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鉴定部门进行评估鉴定。抵押、质押财产的抵押率分别为:

1、 具备完备产权手续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城区原则上不高于评估值的80%,街镇不高于评估值的60%;

2、 通用生产设备:不高于评估值的50%-70%;专用生产设备:不高于评估值的30%-50%;

3、企业存货等一般实物:不高于评估值的30%-50%;

4、股权、知识产权等有价权利:不高于评估值的50%;

5、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不高于评估值的50%。

落实保证反担保:受保人通过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方式进行保证反担保的,担保公司要求第三人提供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严格审查第三人的资质,对具备为受保人承担偿债能力的第三人予以认可;

签订合同:受保人(债务人)与贷款银行(债权人)签订《借款合同》,保证人与贷款银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同时保证人与受保人签订《担保协议书》,保证人与受保人或第三人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质押反担保合同》、《保证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文件;

办理他项权证、抵押物登记证或出质登记证:受保人凭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担保公司与受保人签订的《抵押反担保合同》、《质押反担保合同》、财产评估报告等资料到有关部门办理不动产他项权证、动产抵押物登记或动产及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发放贷款:银行接到担保公司放款通知后,即可向受保人(债务人)发放贷款,并将借据及划款单转送担保公司,担保公司收到借据和划款凭证通知后,按保证合同的约定对受保人正式履行保证责任。

收取担保费:受保人贷款到位后一周内应主动向担保公司交纳担保费。担保费计算公式是:担保费=担保额X担保费率。担保费率由公司经理办公会依据政府有关政策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研究确定。目前担保费率按2.0-3.0%收取。

第三章 风险控制

第九条担保公司业务人员要通过听(听取企业负责人情况介绍)、看(深入企业车间、现场实地察看)、问(向经营者询问企业经营状况和抗风险的能力,资金用途及还款保证)、查(检查有关帐、表、物是否相符)等四个环节做好保前评估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担保风险。

第十条每一笔担保业务必须落实反担保措施,受保人以有效资产作抵押、质押的要按程序办理评估登记手续,抵押和质押的财产不得重复抵押。受保人通过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方式提供反担保的,要严格审查第三人资质。需要由法定代表人承担个人连带反担保责任的要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担保贷款到位后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对资金的流向、流量实行动态监控。随时把握受保人经营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规避风险。对所有受保客户要逐户排队、分类管理,做到一保(一类发展趋势较好的客户保持和扩大担保规模)、二限(二类抗风险能力下降的客户限制担保规模)、三压(三类风险较大的客户逐步压缩担保规模)、四收(四类已经逾期或代偿的客户坚决收回),实行风险动态分级管理。

第四章担保赔付

第十二条受保人贷款到期偿还有困难时,由债务人提前提出申请,贷款银行与担保公司协商进行展期处理,办理展期手续;凡不符合展期条件又不能按期归还的,由贷款银行与担保公司共同组织催收,对无法收回的贷款,由贷款银行提出代偿通告及规范的贷后检查材料,担保公司收到银行书面通知材料后,对逾期贷款进行调查核实,按照担保公司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公司不予代偿或不予全额代偿:

借款合同存在瑕疵或无效条款的;

债权人与借款人使用担保贷款从事其他违法行为的;

债权人与借款人变更主合同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债权人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延长还款期限或同意借款人改变贷款用途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第十四条担保公司承担代偿责任后,对受保人在法律关系上由保证人变为债权人,依法行使追偿权。追偿措施包括:

责成受保人向担保公司履行还款义务,限期收回债权;

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押物;

依法对受保人和第三人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担保公司开展担保业务要确保资金安全运营,控制风险,实行奖惩责任制,将代偿损失降低到最低。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担保公司应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控制、成本核算、业务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的保证担保资金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担保资金存入协议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不得用于其他投资。

第十八条对担保资金、收益、费用等实行规范管理。

第六章附则

公司物业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物业管理取得的成绩

我公司下设办公室、财务部、品质管理部、市场发展部、工程技术部、保安部,保洁部等职能部门,秉承“顾客至上,服务至微”的服务宗旨和“团结、务实,文明、敬业”的企业精神,向业主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物业管理服务。目前我公司承揽的物业管理业务有临沂人民广场、临沂人民公园、临沂兰山补习学校、临沂河东区政府等XX个项目。为做好物业管理,确保获得业主满意,我公司立足业主的需要,要求广大员工真正把“业主第一,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落实到实处,着重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配电室管理,配合电力部门做好变压器年检工作确保业主用电安全,维护业主利益。二是做好基础设施维护工作,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让业主生活方便,工作舒心。三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对部分项目坚持执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制度,加强夜间巡查力度,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的联系,建立应急事件处理机制,实行群防群治,确保安全不发生刑事和治安事件,让业主放心工作、生活。四是强化卫生打扫,注重日常保洁,定期对下水道、污水井进行灭蟑消杀,对公共区域进行除“四害”,确保环境整洁卫生。五是加强绿化养护,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适时对草坪进行浇水,对花草树木定期培土、施肥、除杂草、修枝、补苗和病虫害防治,提高绿化养护质量。由于,我公司认真做好物业管理工作,获得业主的相当满意,在社会上有良好声誉,使得业务不断发展。

二、物业管理自查情况

公司物业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规范物业管理 促进城市发展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加 快,被誉为二十一世纪朝阳产业的物业管理在各地普遍开展起 来。他对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居住条件、工作环境多提高城市管 理水平,促进住宅建设,提高社会再就业工程起到积极而重要的 作用。我县的物业管理刚刚起步,由于观念、体制、配套政策飞 资金运作等方面的原因,健康有序的市场尚未形成,使物业管理 面对诸多棘手的难点问题。几家物业管理公司也不同程度存在着 一些问题,有的管理资质不健全,收费项目不明确,有的也没有签订服务合同,服务也不达标。要正面引导物业管理健康发展,必须要理顺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业主、主管部门、物业协会、 开发公司及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必要的配套办法和实施细则为依 据,以改变观念、理顺管理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为保障,强化物 业公司自身质量,提高服务质量,这样,才能按照市场经济运行 规律逐步完善发展。

一、**县物业管理的难点表现

(一)观念落后,意识淡薄,物业管理运作的大环境尚未形成

实行物业管理是住房制度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 必然。任何新生事物起步都需要广泛宣传引导,人们正确地去认 识。目前,对物业管理宣传的力度不够,人们对物业管理的基本 概念、内涵、性质、原则、作用知之甚少,甚至产生种种误解和 错误认识。人们的观念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福利型的管理模 式,不能接受物业管理提供的有偿服务。

(二)各自为政,条块分割,健康有序的物业管理局面尚未 形成

目前我县物业管理的类型有三类:专门成立的物业公司(xx县物业中心)、开发企业派生的物业公司(如:兴隆物业公司、 常顺物业公司、昌盛物业公司、华瑞物业公司、华能物业公司龟 龙林物业公司等)、各单位自行管理的队伍(如县水利局、国税 局、发改委、兴隆山管理局家属楼的管理等),显然,还没有形 成开放式的物业管理竞争机制,直接影响了物业管理的质量和健 康有序物业市场的发展。

(三)地方性政策不配套,使物业管理难以步入正轨 随着《物业管理条例》、 《**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的出台,我县只制定了相关的实施意 见,从实际情况而言,政府、职能部门、物业公司、业主之间的 责、权、利不清,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常常出现矛盾和纠纷。同 时政府缺乏对物业管理发展的扶持政策,使我县物业管理一开始 就陷入困境,影响了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

(四)建管分离,物业管理启动资金难以落实

由于建管脱节,给新建住宅小区开发物业管理埋下了许多隐 患。开发商只考虑建设,很少考虑日后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启 动资金以及维护,管理资金无法落实。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新开发小区应提留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小区物业管理的启动资金,但在我县缺乏相应配套政策和力度而无法落实。旧住宅小区 包括安居工程住宅小区,配套及设施不全,房屋设备超期服役,维修任务相当繁重,恰好这类住宅小区在计划经济时期建设单位 和开发单位无这项费用预留,在这种情况下开展物业管理更是难 上加难。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 售后都应当建立住户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其缴 纳比例为:住宅为售房款的3%,非住宅为售房款的6%,公有住房 出售后的维修基金按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 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3 0%的比例提取。目前全县共有住宅楼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其中县物业中心托管面积约1 7万平方米,各开发公司下属物业公司托管面积约3 0万平方米,其余约5 0多万平方米的房产属于自管或没人管理状态,都没有按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提取相应的维修基金,致使建成后十年以上的房屋屋面出现渗漏、下水管道阻塞、破裂等现象无资金维修,也没有物业公司接收托管。

(五)收费低,收费难使物业管理举步维艰

《**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规定批准的收费标准,仅 达到小区公共卫生、绿化,保安等项目基本管理服务所需的费用标准,维护维修资金无着落,作为企业化的物业企业要自负盈亏,势必影响其服务质量和水平,对业主提出的一些服务需求特别是诸如屋面修复、下水疏通、化粪池清理等问题想满足也力不从心,无非将增加两者之间的矛盾。受住户观念、经济发展特别是居民收入低下等因素的影响,收取物业管理费十分困难,成为困扰物业管理企业实现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最大障碍。从我县实际情况来看,物业管理费的收缴率仅在6 o%左右。

二、要着重处理好几个关系

物业管理说起来很简单,就是“受委托、按合同、有偿服务’’。但这十个字,做起来就不那么简单。因为它涉及到许多复杂的社会关系。只有理顺这些关系,才能使物业管理有序推行。

(一)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 会的关系

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都是物业管理关系中的主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物业有终身管理权,物业公司具有终身服务权,双方互为依存,缺一不可。在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体制中,共同管理着同一物业,这就决定了他们之间是有一定的法律和经济关系。两者之间是平等的,其权利和义务由法律、合同约定。相互之间是一种提供服务与购买服务的关系,而且还是一种相互选择、自愿成交的关系。物业公司要履行业主委员会赋予的管理责任,提供统一专业化的周到服务;业主委员会要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管理,监督管理,决策管理。把两 者结合起来,就是物业管理的新体制、新关系,这也是具有中国 特色的物业管理的一大特点。

在物业管理实际运作中,物业公司应当如何摆正自己的位 置,正确处理好服务与管理的关系?一是对业主的各类服务需 求,应当尽职尽责,热情周到地为业主排忧解难,真正树立起“业 主需要,我要做好”服务观念;二是对个别业主违规违章行为, 则应依据法规、合同、公约等的约定,大胆地认真地管理,以维 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和公共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使业主的物业得 到保值增值。

(二)业主与业主的关系

“远亲不如近邻”这一古训,突出了在邻里关系户中统一大于对立的一面,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因毗连物业引发的邻里纠纷,又表现出矛盾大于统一的一面。

成百上千个家庭同住一个小区,共同使用许多公用设施设 备,如道路、外墙、屋顶、绿化、环境等,但相互间由于许多主 客观原因又疏于直接交往,这就需要物业公司去组织协调,要帮助所有业主形成一个共同遵守的业主公约,还要组织业主参加多种联谊活动,促进睦邻关系的形成,生活小事相互照应,管理大事共同决策。这样,“远亲不如近邻”的古训就会大放祥光,和睦融洽、相互关心、欢快舒畅的邻里关系就会形成。这种“详和”的邻里关系,必须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来为其创造。

(三)有关部门与物业公司的关系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住宅小区是各相关部门综合服务的 对象,应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如房屋建筑质量方面的业务,应 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管理职能;房屋产权方面的业务,属房地 产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服务项目收费和收费标准方面的业务, 属物价部门的管理职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业务,属辖区派出 所的管理职能;水电暖方面的业务,属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这些 部门都是服务性的,都应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按规定入户抄表, 计量收费,不应将滴、冒、跑、漏等的损耗,都分摊到业主的身 上,这种分摊是违背国家政策的,业主应该抵制,不应把怨言和 责任转嫁到物业公司,而应与物业公司配合起来,运用法律武器 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扼制垄断行业的违法行为。水电暖等相关部 门,如要让物业公司为其代收费用,须出具国家规定的委托书, 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否则物业公司无权为其服务。

(四)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与物业公司的关系

随着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不能既当运 动员又当裁判员。政府对物业管理的职能就是依法行政,就是立 法、监督、协调、检查、指导。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只能做裁判员, 对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要按其双方签订的合同吹哨子, 谁犯规罚谁。这样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才可以提高,业主的观念 才可能转变,物业管理市场才可能形成,进而发展产业,增加效 益,政府和企业也都将同时受益。**县物业管理所作为房地 产管理的一个职能部门,应依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的政 策、法规制定全县物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全面负责本县区域内各物业公司的审查、备案并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实施行业监督管理;依法归集并合理使用房屋维修基金;以为业主服务为宗旨,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按照住宅主管部门的标准和委托管理合同对住宅区实施物业管理;依据委托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负责业主对物业公司创造质量投诉的调解处理;政企分离,脱开与县物业中心上下级关系,对物业中心的体制进行改制,使其自主经营,自主发展。

三、**县物业管理健康有序发展的对策

鉴于我县物业管理的现状和诸多问题,如何规范物业管理市 场,目前已成为从政府到居民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那么,究竟 如何引导物业管理工作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关键要从以 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尽快完善配套办法和实施细则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用法制规范人们的行为。 从深圳、上海、大连等城市的经验来看,自建设部《城市新建住 宅小区管理办法》出台后,这些城市结合实际先后出台物业管理 的一系列地方性配套法规,极大地推动了当地物业管理的发展。 **市在20xx年出台了《**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但 作为县区地域,借鉴实施毕竟不太切合我县实际,因此,应在广 泛调查研究的前提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 理条例》、《**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尽快出台**县物 业管理配套办法和实施细则。同时,从体制上给予理顺,从政策 上给予支持,特别是对未提留维修基金和未纳入物业管理的已售 公有住房,政府应以宏观调控手段加以调控,对新建商品房维 修基金的归集,应在办理《规划许可证》时一次性按比例缴纳, 对不按规定缴纳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不予办理《规划许可证》 和《开工施工许可证》,使我县物业管理工作逐步纳入轨道。

(二)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观念转变

物业管理在我县做为新兴行业,目前人们对其了解甚少,能 够正确地理解、认识和支持的更少。这同舆论宣传不到位有直接 的关系。人民群众对物业管理的接受和支持,是物业管理行业发 展的社会基础。应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和 居民广泛地宣传物业管理,介绍国内外物业管理的先进经验,报 道物业管理的进展,使更多的人了解、支持、关心物业管理,参 与和推进物业管理。房管部门和物业公司要深入小区,面向住户, 利用挂横幅、发传单、树宣传牌、设立咨询点等方式,大张旗鼓 地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居民认识到物业管理是为广大居民 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使居住区的环境和各种配套设施 保持完好,使房屋保值、增值。引导住户转变计划经济条件下的 无偿服务的旧观念,树立起花钱买服务的新观念,养成自觉交费 的习惯,共建管理有序、和睦文明、环境幽雅的住宅小区。

(三)理顺管理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

政府应出台办法和措施,理顺小区物业管理企业与公安、交通、市政、环卫等职能部门和产权单位、居委会的关系,使物业管理真正实现对住宅小区的综合性、专业化统一管理,克服服务多头管理,互相扯皮的弊端,加快物业管理企业化、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进程。完善物业管理监督约束机制。业主和物业企业应双向选择,平等协商,双方应根据服务内容和质量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这样,才能使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得到有效的监督,才能发挥业主委员会对小区住户的宣传、解释、协调作用,才能要求业主遵守规章,履行义务,才能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健康有序地发展。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提高服务管理质量,既是党和政府一再强调和要求的,也是广大群众的实际需求。物业管理是一种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经营型的管理,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才能使管理上档次、上水平。首先,物业管理人员要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物业工作事无巨细,服务时间不分昼夜,服务空间不受限制,物业员工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住户服务的思想,恪守“住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以优良的服务,满足住户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需求,让住户体会到花钱买服务所带来的方便和实惠。其次,健全小区的管理制度。包括报修制度、承诺服务制度、物业人员的考核奖罚制度、文明优质服务制度等,用制度规范物业人员的行为,用服务调查来监督物业人员的表现,用奖惩实施调动物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再次,加强业务技能学习和培养。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建立良好的专业队伍,以此赢得住户和社会的认可。

(五)拓宽经费渠道,培育造血机能

公司物业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房地产;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

    一、房地产物业管理企业发展现状 20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第一家房地 产物业管理公司在深圳建立,标志着物业 管理行业的诞生。至今已有20多年,根据 国家统计局2009年的行业调查数据显 示,在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30 个大型城市和地区的近5,000家物业公 司中,2005~2008年建立的就有2,965 家,几乎占总数的60%,房地产物业管理 企业的队伍每年在以超过100%的同比增 长数量进行发展壮大,这说明我国大多数 物业管理企业发展势头非常良好,物业管 理市场大有可为,但同时也提醒我们,由 于建立时间短,物业管理市场不健全,这 些如雨后春笋般建立的房地产物业管理 企业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有待改进.

    二、当前房地产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1、相关法律及法规体系不完善。我国 物业管理法律政策的框架体系,是在没有 国家大法的情况下,由为数不多的行业 性、地方性法规政策组成的不完整结构, 完善的法规体系尚未形成。自1994年以 来,建设部等国家部委(局)和各地方政府 虽颁发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 法》、《物业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住宅共 用部位共同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关 于物业管理企业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 题的通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试行办 法》、《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业 主公约示范文本》、《前期企业管理协议示 范文本》等行政规章行业规范和地方性法 规。但由于缺乏系统而科学的物业管理理 论体系的指导,各部门在制定法规的过程 中,往往局限于对境内外成功经验的模仿 或就事论事的解决方法上,存在许多不足 之处.

    2、市场化程度不高。物业管理项目的 获取大多都是暗箱操作,市场竞争机制还 未真正形成。作为市场主体的业主管理缺 乏足够认识,业主委员会组建难度大,自 治能力弱,作用还未真正发挥。而且,物业 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房管单位之间还存 在或多或少经济上的依赖关系,“谁开发、 谁管理”的地方保护、垄断管理、建管不 分、责任不清的局面还没有完全改变。物 业管理还没有形成有利竞争的统一的市 场。有些物业管理存在许多不符合市场化 的问题,一些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专 业方面不很在行,但因为是某个开发公司 的下属企业,或者是某几个开发公司合资 组成的股份企业,管理项目不愁没有;另 一些物业管理企业则更有手段,他们充分 利用各种政策、管理方面的漏洞,以非市 场化的手段进行暗箱操作,夺取市场.

    3、物业管理专业化程度不高。我国物 业管理行业仍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随着 管理规模的扩大,服务人员也越来越多, 但其中多数来自下岗转岗职工,高素质人 才严重缺乏,且未能形成有效的激励机 制,造成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同时,由 于物业服务企业经济基础薄弱,造成企业 的服务水平低下、服务质量不到位、服务 意识停滞,企业的专业化程度不高.

    4、物业管理的招投标市场运行机制 不完善。当前,全国各地大城市基本建立 物业管理招投标市场,开展了一些物业管 理项目招投标。但从实际效果及外界反 映,并未达到国家颁布的《招投标法》的目 的。主要表现在:物业管理招投标普及率 不高,行政领导、企业单位干预大;物业管 理投标市场化程度不足,暗箱操作,压价 不正当竞争时有发生;招投标投入的人 力、物力、财力太多、成本太高,对微利服 务企业压力过大,企业缺乏积极性;物业 管理招投标示范文本缺乏,一些单位不规 范定位,使物管招投标缺乏公平、公正性.

    5、物业管理收费难且不规范。物业管 理收费相当困难,同时尽管国家颁发了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但是各地物价 主管部门没有严格实施,当地收费标准又 不见出台,服务收费没有做到有章可循, 由此导致物业管理主体双方产生了后续 的不良连锁反应.

    三、完善房地产物业管理的对策 1、健全物业管理相应法律法规。从物 业管理业务来看,一是建立房屋及维修管 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二是建立设备设施 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三是建立环境卫 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四是建立保 安保卫、消防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另 外,完善的物业管理法律体系要覆盖物业 管理行业的各个领域,使物业管理的各项 活动均有法可依。以住宅区物业管理为 例,有多层、高层、别墅区、度假村、特殊住 宅区等多种类型,在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的精神下,分别制定出上述类型物业的管 理办法,组成物业管理法律体系的子系 统。通过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及办法的制定与施行,使物业管理的管理、服务、 经营、收费等各方面各环节做到依法 管理和运作.

    2、加强物业管理市场的培育。限 制开发商盲目组建自己的物业管理公 司,鼓励开发商从社会上聘请那些经 过实践被业主认可的物业管理公司来 进行专业化的管理。鼓励通过招投标 等方式公开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引进 竞争机制,促使物业管理行业的高度 市场化方向发展.

 3、进一步完善行业准入制度。加 强完善物业管理师制度,我国未来物 业管理企业要高度重视物业管理队伍 的人数和质量,物业管理师可以注册 物业管理公司,担任企业领导,物业管 理师作为职业经理人,接受物业管理 企业的雇佣,从事专业物业管理活动, 物业管理师可以以自由人的身份,合 伙注册“物业管理师事务所”;物业管 理师可以专业人士的身份,受雇于业 主委员会.

    4、依托《物权法》完善招投标市场 运行。通过的《物权法》条款:“业主可 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 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 人管理”的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既允许 业主自行管理也允许委托物业服务企 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这就会产生不 同的管理现象。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和 业委会委托各专业公司管理,也可将 物业管理委托给小区内拥有物业管理 相应职业资格的业主进行管理。当然, 还可将各项管理服务委托给专业物业 管理公司.

公司物业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财务管理是提升企业价值的基础,是建立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管理模式的起点,是为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加强企业竞争力优势的重要砝码,通过财务管理的运用,来确定企业的竞争地位。物业管理是个微利的行业,若不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公司很容易就会陷入经营困境,一旦出现亏损公司也就只有退出历史的舞台,因此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尤其重要。

关键词: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探析

随着我国物业行业的迅速发展,物业管理市场环境日益成熟,物业管理行业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黄金时代后现在进入了一个瓶颈期。如何顺利通过这个瓶颈期且积蓄能量有发展后势是笔者较为关心的问题。由于物业行业有其自身的行业特点,因此在财务管理上也有其特殊性。其一物业公司财务管理不仅要从总体上实施有效地控制,还要辐射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各个项目;其二物业公司财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是业主和企业管理层,因此物业管理企业所提供的财务信息必须充分满足这一特殊的需求。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模式以及服务对象就地标了它的独特性,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要遵守原则,结合物业管理公司的特征来建立符合公司发展的制度。下面笔者就当前我国物业管理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并根据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一、物业管理公司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控管理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比较薄弱

由于物业管理公司的业务较为简单,且物业管理公司大都负责住宅小区的管理,管理者在意识上对公司的内控管理机制建设不重视,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就是做简单的收费服务工作,只要收费率及客户满意度达到一定的标准就万事大吉,而不去深挖管理潜力,久而久之收入没有得到较好地监管,支出未能有效地节约,经营效益受到影响,开始走下坡路。有的物业管理公虽然按要求制定了内控制度,但内控制度中所涉及到的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太过理论化而操作性不强,或在实际工作中不按内控制度要求执行,制度形同虚设。

(二)部分企业财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物业管理属微利行业,管理者又认为其经营业务简单,所以在选择财务管理人员上更多地仅从节约用人成本上出发,而非根据人员的道德素质及专业水平为招聘准则,因此部分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人员都是从收银员以及客服人员转型来的,甚至有些财务人员还没有相关的从业资格。除此之外,有些物业管理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在岗位设置上不合理,存在不相容职务不分离的现象。再加上公司不重视财务人员的后续培养,而财务人员自身除了能简单完成账务处理外也不加强对行业相关知识及自身专业理论的学习,造成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只能完成简单的记账工作,而要想对公司提出有利于降本增效的建议几乎是不可能的。

(三)会计核算粗放,各项目盈利情况不清楚

当前很多物业管理公司在会计核算上基本上能做到按所管物业分项目(楼盘)核算,但却忽略了在同一项目中将不同的经营业务分板块核算。比如在一个物业管理项目中,有写字楼也有住宅,除提供主营物业服务外还提供停车场、食堂、维修、保洁等其他特约服务,而很多物业管理公司在财务核算上并未将不同性质(比如写字楼与住宅)、不同业务板块(比如物业服务与食堂经营)分项核算,这样就会造成一锅粥,各业务板块的收入及成本都混在一起,搞不清楚哪个板块在赚钱哪个板块在亏钱,公司要想开源节流也不知从哪个经营项目或哪个环节下手,也就不容易发现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针对以上的财务管理缺陷,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加强管理和改进,以推进物业公司财务管理的水平,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精度与真实度,为决策者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二、提升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策略

(一)健全内控管理机制、完善财务管理体系

物业管理公司内控制度的设计必须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内部管理需求,而不能死板硬套,要有可操作性。不仅要制定出适合规范公司内部财务活动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还要不断细化完善这项制度,配以与财务管理有关的分支管理办法,如《收费管理办法》、《票据管理办法》、《空置房管理办法》、《库房物资管理办法》等等。同时按照年初预算核定并下达管理者的考核指标,年终进行考核,奖惩挂钩。内控制度健全后,在工作中就必须要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物业管理公司只有建立一套科学、完整、规范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才能充分落实好理财自,形成一系列适应物业公司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要求的财务管理体系和自我约束机制,才能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促进物业管理公司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将记账员培养成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

物业管理公司需要转变观念,不能一味地为了节约用人成本而降低财务人员的选择标准,也不能只把财务人员当作简单的记账先生。企业可以对财务人员进行定期多方面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理论知识,培养他们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处理业务的能力,以适应未来不断发展变化的信息社会。同时财务人员自身不能只满足于会做账,要深入到所管物业现场了解经营业务发生的过程及实际情况,要有从数据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能力。另外既然物业管理行业具有其特殊性,那么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人员除了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还要学习物业行业相关知识,只有对自己的行业了如指掌了才能做一个合格的管理者,也才能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三)按经营业务性质分板块核算,要为公司管理者的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

当所管物业项目中存在物业性质不同或服务内容多样化的情况下,应按物业性质及服务内容分板块核算。比如在同一物业项目中既有写字楼又有住宅甚至还有商铺管理,不仅在收入核算时要将上述三类物业分开,与之相关的成本费用也应分开核算,能区分所属关系的就直接进入其成本,不能的则按一定比例分摊(可以参照收入占比分摊),这样才符合配比原则。同样,对所管物业项目除提供主营物业服务外,很多物业管理公司还同时提供比如停车场、食堂及维修维护等特约服务,这些均应按服务内容分项核算,只有这样才能清晰地反映各业务板块的真实盈亏情况,也有利于管理者及时发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当我们的财务人员为公司管理者提供出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数据及业绩分析时,公司决策者才能以此做出是扩大还是缩小经营规模,或者终止某个业务板块经营的决定,也只有这样物业管理公司才能进入一个良性循环,保持住主营有微利,挖掘出增值服务板块的潜力,在同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陈洁 单位: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张丽萍,赵建花.论物业公司财务管理[N].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1,S4:260

[2]王霞.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11:23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