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财务会计收入准则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 会计收益; 经济收益; 全面收益
收益是评价企业业绩的重要依据,是纳税、投资决策和股利分配的基础,也是进行预测的要素之一,在不同环境中具有不同的用途。然而,究竟什么是收益?对于此概念的界定,经济学家与会计学家存在较大分歧。
收益的概念之所以要加以明确,是因为:它是反映企业经营业绩的数量化指标,具有可计量、可比较、可分析的特点;它是国家确定税收额度的计量基础;它是投资者、债权人进行相关决策的最为关注的指标;它是企业经营成果分配的计量基础。其重要性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收益的概念也得以丰富。经济学基于真实收益和实物资本保全理论将收益定义为经济收益,会计学则基于客观收益和财务保全理论将收益定义为会计收益。两者定义所依据的理论不同,导致两者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然而随着会计实践和理论的不断发展、会计收益理念的不断更新,两者又表现出趋同趋势。
一、经济学与会计核算收益概念的差异分析
(一)会计收益与经济收益的区别
传统的会计学家认为:“收益是主体在一个期间内由于交易而实现的收入与相应历史成本之间的差额”。会计学收益的确认应符合以下标准:一是基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交易;二是必须依据“会计分期”基本假设;三是考虑“收入实现原则”;四是按照历史成本计量费用;五是坚持配比原则。
最具影响力的经济收益概念来自1946年诺贝尔奖获得者R・希克斯,其在所著的《价值与资本》中提出了两种收益概念:事前收益,即“一个人在某一时期可能消费的数额,并且他在期末的状况保持与期初一样好”;事后收益,即一定时期内,消费额与资本增值或贬值之和或之差。希克斯的收益概念虽然定义的是个人收益,但企业收益也可以此定义来加以解释,因此,这个收益概念获得了广泛的认可。现在仍在西方经济学理论中占支配地位,并对会计的收益理论产生很大的影响。
两者在概念的定义上存在区别,同时还在以下几方面存在差异。
1.依据的资本保全理论不同
资本保全可以分为财务资本保全和实物资本保全两种概念。
会计收益依据的是财务资本保全观,其将资本视为一种财务现象,认为资本保全意味着在扣除本期的所有者分配和所有者出资后,期末净资产的财务(或货币)金额必须大于期初净资产的财务(或货币)金额,才算取得利润。
经济收益依据的是实物资本保全观,其将资本视为一种实物现象。资本保全意味着在扣除本期的所有者分配和所有者出资后,企业的期末实物生产能力(或营运能力,或企业达到期末实物生产能力所需的资源或资金),必须大于期初实物生产能力,才算取得利润。
2.计量的属性不同
会计收益往往以历史成本和收入实现原则为限制,其更符合稳健性的要求,也有助于反映管理当局对受托资源的使用情况,便于其控制和报告既定的受托经管责任。然而也正是其以历史成本和实现原则为限制,使得会计学收益无法确认在既定期间内持有资产的价值增减,不利于反映本期的真实收益,也不便于比较。
经济收益以现值或者预测值为基础对收益予以计量,反映出收益的真实性和良好的决策有用性。但由于经济学者的收益与资产计量的预测性导致其可靠性较低。
3.收益是否要基于可辨认的交易而确认
会计收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要与发生的相应交易相联系,然而经济收益以企业的实际收益为基础,其既要考虑交易的影响还要考虑非交易因素的影响。
4.反映的收益确认理念不同
传统的会计收益确认理念反映出的是“收入费用观”,以收入与历史成本的差额定收益。而经济收益确认时反映出的是“资产负债观”,即收益是期末与期初资本效用比较的差额。
(二)会计收益与经济收益的联系
尽管会计收益与经济收益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但两者之间的联系也是十分紧密的。所罗门斯(David Solomons)在下面的公式中列示了会计收益与经济收益的关系:
会计收益+未实现的有形资产价值变动(已扣除折旧和存货降价)-当期实现的前期未确认的有形资产价值变动+无形资产的价值变动=经济收益
可见,会计收益可以调整为经济收益。所罗门斯指出:“很显然,这两个概念(经济收益与会计收益)之间存在的主要区别在于收益产生时的会计实现测试”,即主要是由于会计确认计量所采用的方法导致两者存在差异。
二、会计收益向经济收益的趋同选择――全面收益
随着世界经济发展的巨大变化,传统的会计收益理论仅局限于对企业某一会计期间已经实现的收益进行“事后”报告。此外,西方国家的通货膨胀、金融衍生工具的兴起与快速发展、以及认为操纵利润的事件屡屡发生,迫使人们不得不重新认识会计收益理论。于是,全面收益概念的提出可以视为会计收益向经济收益趋同的必然选择。
(一)全面收益的内涵及特点
FASB在第6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提出十项基本要素,全面收益是其中之一。全面收益,是指一个会计主体在某一期间与非业主方面进行交易或发生其他事项和情况所引起的产权(净资产)的变动,它包括这一期间内除业主投资和分派业主款以外的产权的一切变动。全面收益是会计收益在新阶段的表现形式,属于会计收益范畴。可以表示为:
全面收益=收入-费用+利得-损失
与原有的“净收益”或“盈利”相比,全面收益能更好地反映期间内净资产的全部变动,特别是它可以包括现行收益报告中难以处理或反映的物价变动影响以及期间净收益的确定。其具有以下特点。
1.所涵盖收益内容更广
其所指收益不仅包括正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益,还包含了非经营项目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体现了损益满计观。
2.与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一致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在兼顾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的基础上,更倾向于强调决策有用观。全面收益观则更能体现信息的相关性,从而为决策服务。
(二)全面收益体现会计收益向经济收益趋同
从全面收益的内涵和经济收益概念的比较,可以看出它在坚持了会计确认计量原则的基础上,吸收经济学收益概念中的收益确认的真实性,从而使全面收益相较于传统的会计收益而言,无疑更接近于经济收益,体现了会计收益向经济收益的趋同。
“趋同”不等于“等同”,全面收益是传统会计收益在新阶段的发展和延伸,无论全面收益如何向经济收益趋同,也不可能等同于经济学上的收益。当所有资产和负债通过初始和后续计量都用现行价值准确计量时,全面收益才会等同于经济收益。尽管当前的会计计量属性不局限于历史成本计量,但历史成本计量仍然占据不可替代的位置。所以,全面收益理论的不断完善过程是会计收益向经济收益无限趋同的过程,但其结果不会是等同。
三、全面收益观在我国的推行
(一)新准则体系体现全面收益观
1.利得和损失概念的引入和界定是对收益内容的丰富
2006年2月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对利得和损失作出了定义,并且将其分为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及损失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两部分。然而单独根据利润表不能确定企业的经营收益,也不能反映企业的全面收益。
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由附表升为主表对收益进行全面反映
新准则要求企业报送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分别列示当期损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以及与所有者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新准则增加的部分更全面地反映了主体权益的综合变动。可以认为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对利润表的补充。
3.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促进全面收益理论的完善和改进
公允价值在金融衍生工具的确认计量上有其他计量属性无法取代的优势,这也正是传统会计收益无法真实计量的部分。其将不可避免地促进全面收益报告的形成与发展。
(二)解释3号对全面收益观的进一步体现
在2009年5月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对财务报告应作以下调整。
一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六、每股收益”项下增列“七、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八、综合收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规定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综合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的合计金额。
二是企业应当在附注中详细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以及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期转入利润的金额等信息。
三是企业合并利润表也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调整。在“综合收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项目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项目。
经过上述调整的利润表无疑是全面收益观的进一步完善和体现,更加反映了财务报告目标的决策有用观,是会计收益向经济收益的又一次趋同。
【参考文献】
[1] 陈少华.财务会计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2] 王群宇.全面收益观在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的应用[J].会计之友,2008(1).
[3] 邱玉莲,汪金祥.论资本保全与收益的关系[J].现代商贸工业,2008(12).
[4] 郭亦玮,李智慧.经济收益及其在会计学中的应用[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9(1).
一、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对比
(一)对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差异原因对比
会计收益是指根据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财务会计的程序确认的、在扣减当期所得税费用之前的收益;应税收益是根据国家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的收益。显然,会计收益的计算过程严格地受财务报告须采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的限制;而应税收益的计算则受国家税法的约束。对于它们两者产生的具体原因,《国际会计准则12——所得税会计》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两种,我国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分法,也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美国Nikolail和Bazley合著的《中级会计》把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差异的原因分为5种:即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营业亏损抵回与抵后、税收减免及期间所得税分配。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设的会计原则委员会于1967年公布的第11号意见书——“所得税会计”,把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不同而造成的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之间发生的、在以后能转回的差异,称为“时间性差异”。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于1987年公布的替代第11号意见书的《FASB说明书第96号——所得税会计》,则把“时间性差异”这个词扩展为“暂时性差异”。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两国对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差异原因的实质上是一致的,只是论述的详略程度和表达方式不同而已,都认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是造成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存在差异的两大基本原因。
(二)两国关于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内容的对比
尽管我国在1993年7月1日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以及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使我国所得税会计处理开始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但还不规范,且我国是采纳国际会计惯例的,而美国属于英美法系,美国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与国际会计惯例也有一定的差别,因此,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下面分别予以论述:
1.永久性差异的对比
永久性差异是指由于企业一定时期的应纳税所得与税前会计利润因计算口径不同而产生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后,不能在以后各会计期间转回。美国把永久性差异分为三种基本类型:(1)有些收入在财务报告上确认为收入,但不要求纳税。如市政债券利息、公司因投保职工死亡而取得的人寿保险所得。(2)有些费用在财务报告上确认为费用,但税法则不允许扣除。如商誉的摊销、高级职员的人寿保险费。(3)有些项目税法规定允许扣除,但按一般公认会计原则不能确认为费用。如超成本折耗的百分比折耗、特殊股息扣减。我国对永久性差异包含的内容没有分类列示,而是在税法中逐项列示,但笔者认为,若要对我国永久性差异进行分类列示,分为项目差异和标准差异两种情况是比较合适的。(1)项目差异。项目差异是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两者对收入、费用的确认不一致造成的,一方确认而另一方不予确认。具体可以细分为四种情况:一是会计上确认为收入,但不要求纳税。如购买国库券和公债利息所得。二是会计上不确认为收入,但税法要求纳税。我国对某些视同销售的规定即属此类,如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等。三是会计上确认为费用,但税法上不允许扣除。如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各种非救济、公益性捐赠和赞助支出等。四是会计上不确认为费用,但税法允许扣除。(2)标准差异。标准差异是指会计准则和税法两者对费用都允许扣除,但税法对其扣除有限额规定,超过限额部分应予纳税。一是利息支出。会计制度规定应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向非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高于按照向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超额部分,要作为计税利润。二是工资支出。会计制度要求工资、奖金据实进入成本,但税法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计税工资标准,企业实发数超过计税标准的部分要缴纳所得税。三是职工工会经费、福利费和经费支出。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按职工实发工资计提,而税法只允许按计税工资标准总额计提“三费”。四是业务招待费支出。财务制度虽规定应控制在规定比例范围内开支,但超过部分仍据实列支,但纳税时超额部分要作为计税利润调整。五是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会计制度规定此项支出应据实列支,但税法规定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以外的部分要计算纳税。
暂时性差额实例示表附图
2.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的对比
美国《FASB说明书第96号》列出了所有当期存在的暂时性差异,并把它们分为九类,其中前四类是关于财务会计所得和纳税所得的差额,后五类是与直接调整资产或负债时产生的暂时性差额相关。
我国长期以来,为了既方便税务部门计征所得税,又便于企业计缴所得税,立法机构制定税法时,尽量使应税收益同税前会计收益保持一致,与此相适应,财政部在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时,力求与税法现行的规定接轨。由此决定了在我国时间性差异项目的出现是不多见的,即使有出现时间性差异的会计项目,也有很多限制条件,如折旧,所得税法要求对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年限平均法),企业如需采用加速折旧法而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笔者认为,财务会计和税收作为两个不同的领域,其实施主体、所持立场以及工作目标都存在差别,如果我们硬把两者糅合在一起,不利于财务会计为有关方面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也不利于实现税收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因此,我国的税法和财务制度必须保持其独立性,美国在这方面走在了前头,它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三)对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处理规定的对比
对于永久性差异,采用应付税款法。而对于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美国学者对下面几个一直存在着争议,第一,究竟公司应不应该对暂时性差异进行跨期分配?第二,如果要进行所得税跨期分配,那么,是所有暂时性差异进行综合分配还是对某些暂时性差异进行部分分配?第三,如果要进行所得税分配,那么,应选负债法、递延法还是选用税后净额法?针对这些问题,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进行了详细调查,最后在《FASB说明书第96号》中明确规定了所得税会计处理的现行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即要求公司以“综合基础”采用“负债法”对暂时性差异进行“所得税跨期分配”。我国《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中明确提出:对于永久性差异,应采用应付税款法;对于时间性差异,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会计法”,但出于稳妥的考虑,对于纳税影响法(递延法和债务法)限定了约束条件:当会计收益小于应税收益时,只有在以后时间性差异转回的时期内有足够的应税所得予以转销的企业,才能够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否则只能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会计处理。与美国规定相比,我国的会计处理不是很规范,但由于我国当前财务会计与税法规定差别不是很大,时间性差异出现的不多,按我国现行的规定基本上还能适应我国的现状,但如果随着我国税法与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的不断,美国的做法应是我们的目标,但并不是要原样照搬,应有鉴别地吸收。
二、经营亏损弥补处理的对比
美国《国内税务法规》准许公司将特定年度的经营净损失向前追溯3年或向后结转15年,即“营业亏损抵回”和“营业亏损抵后”。所谓营业亏损抵回是指公司用当年发生的亏损去抵销以前年度报告的应税收益,它应在亏损期间予以确认,会计处理为:借记“应收所得税退还款”,贷记“营业亏损抵回所得税利益”,并应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为一项资产(短期应收款),在损益表上反映为营业亏损的减少;所谓营业亏损抵后是指公司用当年发生的亏损额去抵销以后年度的应税收益,它也应在亏损期间予以确认,其会计处理为:借记“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记“营业亏损抵后所得税利益”。在资产负债表上列报为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在损益表上反映为营业亏损的减少。这两者都将给公司带来所得税上的好处。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在发生亏损的年度,会计处理为: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本年利润”,在弥补时,不用作会计账务处理,仅进行计算调整。
从上述两者比较可见,我国与美国税法的有关规定存在以下区别:(1)我国现只有营业亏损抵后的规定,而没有营业亏损抵回的规定;(2)抵补数额和连续抵补年限少。
关键字:财务成本确认计量财务会计
一、财务成本的性质和确认
(一)财务成本的性质
财务成本在财务会计中是一个流量概念,它表现为资源的不利变化,即成本会引起企业收益的减少,具体表现为企业资产的流出或增加。根据成本归属理论,当任何存货或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耗用之后,它们的原始成本就随之转移到产品中去。转移到产品中的就是已耗成本,在财务会计中一般称之为费用,未转移的成本则为资产。传统的成本归属理论强调的是历史成本的转移,而并不计量已耗用资产的现时成本。成本归属假设是成本计算的基础,如果不承认成本归属观念,就无法进行成本计算。因此,支持传统财务会计的会计学家认为会计实质是一个历史成本分配的过程。可见一般人们理解的成本概念,在财务会计中所指的是已耗成本,即费用概念。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第6号概念公告中将费用(已耗成本)定义为:“费用是某一个体在其持续的、主要或核心业务中,应交付或生产了货品,提供了劳务,或进行了其他活动,而付出的或其他耗用的资产,或因而承担的负债,或两者兼而有之。”根据上述定义,我们可以发现该定义是一个狭义概念。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耗费形成费用,而非主要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耗费并不构成费用,在美国财务会计概念体系中,这种非主要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耗费称之为损失。那么,费用为什么要如此定义呢?这涉及成本流转观念。所谓的成本流转观念是指人们依据成本归属理论,追溯成本的流转过程,并通过成本记录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从企业生产准备开始,采购材料、添置设备,产品研制开发,投入原材料和人工,直至生产出产品,随着实物的流转,成本也应该流转,为了确定企业收益和存货计量,必须从现时营业收入中扣除已耗用资产的历史成本,并与利润表中的现时营业收入相配比,未耗部分成本则作为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至于那些凡是不产生营业收入的资产耗费或减少,如自然灾害造成的资产性质上不同于费用,应视为损失。正确区分费用和损失,可以使外部财务报表使用者获得更为有用的会计信息。可见,狭义的财务成本在财务会计中所指的是费用概念。根据以上论述,费用具备两项基本特征:1.费用表示的是企业资源的不利变化,这种不利变化具体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减少,或企业负债的增加;2.费用确认应与企业盈利活动相联系,在目前的财务报告中,由于收入和费用是分别单独陈报的,而且一般情况下,企业商品或劳务的购置和款项的支付又不与企业同种产品的销售或收款同时发生。因此,配比要求就变得十分必要,费用应与收入建立一定的联系。
(二)财务成本的确认按照传统财务会计理论,费用的确认应该与盈利相联系。这里配比原则十分重要,因为它指导人们鉴别哪些成本属于已耗成本,应计列为本期费用,相应列入利润表;指导人们鉴别哪些成本属于未耗成本应作为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指导人们区分各种费用与收入的不同联系以分配各类费用。根据配比原则,费用的确认应该与这个时期的营业收入相配比,由此计算本期的收益。费用与收入的配比原则包括三项确认规则:1.联系因果关系确认费用;2.系统、合理地分配费用;3.支出发生时立即确认费用;联系因果关系确认费用是最理想的分配成本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将已耗成本与产品相联系,并在有关收入陈报之时将这些产品的成本计入费用,就可以得到费用与收入的合理配比。因为已耗成本是与某一个具体产品相联系,而这一产品又与所陈报的收入相联系,倘若收入在销售实现时予以陈报,将产品的已耗成本记为费用予以陈报被认为是合理的,而未耗成本则被视为资产。直接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商品进价和其他直接费用,由于与产品生产之间存在着一种可追溯的关系,可以直接追溯到具体产品中去,因此这类费用应该直接计入生产经营成本。并不是所有费用与收入都存在着联系因果关系,有些需要通过其他确认方法来分配费用。具体分配方法有两种:1.在以后的各会计期中,将成本合理、系统地分配为费用;2.当支出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有些支出尽管无法追溯到具体的产品中去,但它们与本期收入存在着间接因果关系,人们通常可以按假定的合理基础或便捷的方法将其分摊至具体产品成本之中。这些成本在各会计期间分配费用时,应该是无偏见和合理的。例如,企业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等各项间接费用,这类费用与本期收入存在着间接因果关系,应该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生产经营成本。那些既不与生产直接相关又不与销售直接相关的支出,由于无法找到一个合理且系统的分配基础,应该作为期间费用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很显然,因为这些支出如果没有合理的途径与未来收入相联系,或未来期间经营活动的收益很不确定,如果采用武断的分配基础进行分配可能将回比不进行分配更使人误解。因此,惟一的实际解决途径就是将它们直接列为当期费用。事实上,将费用与收入相联系并进行合理的费用分配是一个非常棘手的事情。A.L.托马斯于1974年美国会计学会所发表的第9期《会计研究论文集》的《会计分配问题》一文中指出,将成本分配为费用,完全存在着主观臆造的因素。由于这种主观推测使得会计人员提供的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值得怀疑,因此,A.L.托马斯认为验证费用分配过程是否合理有三个标准:1.可加性,即分配到各会计期的费用数额相加应该等于原来的成本总额;2.明确性,即某一种分配方法只能导致某一个固定的分配额,而不是数额可以随意大小;3.可辩护性,当采用某种分配方法时,有其充分的理由证明是最优的,是任何其他分配方案无法替代的。托马斯认为费用确认分配过程并不能真正符合上述标准要求,现行的配比原则实际存在着重大的缺陷。不过至今为止,会计实务界仍在财务会计实践中坚持应用分配方法。因为费用分配过程构成了传统财务会计最重要的会计实务,如果否定成本分配实际上就等于从根本上否定传统财务会计。
二、财务成本的计量
费用作为获取营业收入所发生的资源牺牲,其计量主要表现为资产的减少或者负债的增加。由于资源已耗用成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衡量,因此费用与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一样,通常也可以由多种计量属性,即历史成本、现行成本、脱手价格、可实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和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等衡量。
1.历史成本
历史成本是指取得资源时的原始交易价格。在直接现金交易时,历史成本表现为付出的现金或承诺付出现金;在非现金交易时,历史成本则表现为被交易资产的现金等价物。按历史成本计量费用是几个世纪以来财务会计的主要计量基础,是财务会计计量中最重要的计量属性。历史成本被运用的主要理由是:﹙1﹚历史成本是买卖双方在市场上通过交易客观地确定的,它不是人们主观确定的,因此具有客观可靠性;﹙2﹚历史成本具有可检验性,因为它有交易时留下的原始凭证作为依据;﹙3﹚在会计实务中,历史成本最容易取得,而不像其他计量方式获取的成本较高;﹙4﹚费用以资产的实际耗费计量,收入是以销售产品的实际交易价格计量,企业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和收益的确认都是建立在实际交易基础上的,从而可以避免歪曲经营收益。
那么费用的历史成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一般情况,它是按获取生产所需物品所放弃或必须放弃的资源在取得日的现行价值计量的,也就是资产的交易价值。当采用直接现金支付或承诺现金支付时,成本的计量是明确的,即买方所放弃的对资源要求权的货币表现。如果交易采用的是非现金支付方式或非现金支付承诺,则按照取得物品或服务的市价或交易中放弃的物品或服务的市价来计量。历史成本计量费用也存在着固有的缺陷:﹙1﹚由于货币购买力的变动和物价的急剧变化,使得历史成本并不能确切地反映企业资产的现值,缺乏可比性。﹙2﹚历史成本未能反映出企业资产的增值情况。资产的增值等于购置资产现时价值减去原始成本的余数,如果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就无法反映企业资产的增值,因此收益计算中未能包括资产增值价值。﹙3﹚物价变动时,以历史成本进行计量难以分清企业的实际收益和由于价格而引起的持有损益。
2.现行成本
现行成本是指在本期重购或重置持有资产的成本,也可以成为重置成本。人们对现行成本包含的内容的理解存在着差异,有的认为现行成本是指重新购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值;有的则认为现行成本应该是重新购置或制造同类资产的成本;有的认为是重新购置具有相同生产能力的资产的市价,等等。但是这并不影响采用现行成本来计量费用的必要性。赞同采用现行成本计量费用的人认为,采用现时成本由许多优点:﹙1﹚由于收入通常根据现行价格计量,从配比的逻辑关系来讲,费用也应当根据所耗资源的现行成本来计量,这不仅可以保持收入与费用具有相同的属性进行配比,使得收益计算更为合理,也有助于已耗资产的实物性补偿;﹙2﹚只有在采用现行成本计量费用情况下,才能区分经营业务产生的收益和持有资产的增值或减值;﹙3﹚能避免物价变动的虚计收益,确切反映生产耗费的补偿,有利于资产的实物保全;﹙4﹚现行成本计量的结果所揭示的是现实的财务状况而非历史的状况,与决策的相关性更强,有助于对未来经营活动及其成果的预测。不过,采用现行成本计量也存在着缺陷:﹙1﹚资产计价比较主观,缺乏一个可靠的依据。由于重置估价需要通过专业人员主观判断,难以防止企业人员蓄意篡改数据;﹙2﹚取得现行成本需要花费较高的信息成本,现行成本数据的取得原比历史成本数据的获取要困难得多;﹙3﹚仍然没有完全消除货币购买力变动的不利影响,等等。
3.脱手价格
脱手价格是指资产在正常清算条件下的变现价值。有的会计学家建议在费用计量中采用脱手价格。他们认为,它可以表示企业耗用特定资源的机会成本,而且这种费用计量不需要就重置的未来可能性进行预测,因为它有很强的决策相关性。此外,企业收益还可以根据已消耗资产的机会成本与相关的机会收入来评价,从而能为经营决策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不过脱手价格计量也存在着缺陷:﹙1﹚由于同类资产在市场上有多种价格,因此脱手价格的确定比较困难;﹙2﹚由于脱手价格计量放弃了实现原则,不符合持续经营假定原则。因此不利于对管理当局的经营责任的考核。
三、财务成本计量在财务会计中的地位
由于传统财务会计强调可靠性,在会计系统设计时,选择了以历史成本计量为基础,以收入与成本进行配比为原则等作为基本理念,并要求会计人员采取谨慎态度处理会计事项。企业资产被看成一种“尚未摊销的成本”,并根据历史成本原则来计量;企业收益被理解成一种“现实交易收益”,并按照收入与费用的配比来确认。因此,我们可以发现,“成本理论”在传统财务会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传统财务会计可以被认为是一个成本的分配或归属过程。
1.传统会计收益观下的“成本配比”原则
传统财务会计的收益是指来自企业期间交易的已实现收入和相应费用的差异,是一种“实现”的收益概念,也称之为会计收益,强调“实现”的会计收益观的优点在于:﹙1﹚由于建立在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基础上,因此它符合稳健原则的要求;﹙2﹚实现收益观是考核管理当局受托责任最客观的指标。传统财务会计的收益概念天然地决定了需要运用配比原则来分配费用和已确认收益。很显然,配比原则实际已成为强调“收益重心”的传统会计确认收益的核心原则。会计收益大小的度量是通过收入确认的实现原则,即在收入实现以后才确认收益,它只将已实现的收益确认为企业收益,不包含资产价值升值等未实现的收益;另一方面这种收益的度量有赖于期间收入和费用的合理配比,与当期不相关的成本应作为资产(未耗成本)结转为以后期间的费用。与传统财务会计收益观相对应的是经济收益观。传统会计收益概念的批评者认为,会计收益概念存在着重大缺陷,未来收益概念应采用经济收益观。他们指出了会计收益的缺陷:﹙1﹚由于依据收入确认原则,使得损益表所反映的企业收益是不完整的收益,它没有包括未实现收益;﹙2﹚在采用配比原则时,由于收入采用现时价格计量,而费用则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因此成本的分配并不完整,使得成本未能真正得到弥补;﹙3﹚由于依赖历史成本计价,使得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资产,仅仅是未耗用的资产成本余额,从而低估了企业资产的价值。经济收益观强调的是资本保全原则,可理解为补偿资本后的一种增量。近年来会计界由于强调重置资产的重要性,已越来越多地接受经济收益概念,如果未来会计采用经济收益概念的话,成本的配比原则和历史成本计量原则将会受到根本性的冲击。
2.资产定义的“成本观”
由于传统财务会计强调收益在会计理论中占有“重心”地位,必然会导致为了实现收入和费用的配比而按照“成本观”来定义资产。按照美国会计学家佩顿尔顿的观点,资产只是“未消逝或未耗用的成本”。他们认为,成本是取得资产所需要花费的代价;原始成本或历史成本是最初取得资产时的实际支出;重置成本是根据当前环境拥有一个与原有资产性能相同的资产所花费的一切代价。已耗成本将作为费用计入当期产品,而未耗用成本则作为资产保留在以后会计期间进行分配。在资产定义“成本观”概念下,资产的历史成本计量又是必然的选择。因为传统会计认为,资产通常根据经济业务发生所取得的交换价格入账,然后将这项取得成本列示在财务会计报表上,因此成本就是商品或劳务在其取得时的交换价格。如果交换中所付的是非现金资产,则以所放弃资产的现时价格作为取得资产的成本。选择历史成本作为资产的计量属性,是因为历史成本是由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确定的,它最具有可检验性和客观性。另外,历史成本计量也有利于与收益计量中的实现概念相关联。资产被定义为“未耗用成本”有助于与收益计量保持密切联系。但是资产定义“成本观”却存在着许多缺陷:﹙1﹚严重地歪曲了资产的本质,资产代表的是企业未来经济收益;﹙2﹚不能完整地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3﹚由于重视收入与费用配比,强调以损益表为中心,因而使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反映不实。近年来资产定义“产权观”已得到会计界的广泛接受,1985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所取得或加以控制的”。将资产定义为预期的未来经济收益,应该说是比较符合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来看,当然是为了获得未来的经济收益。从未来会计发展趋势看,资产将取代收益成为会计关注的重点。如果今后完全否定了资产定义“成本观”强调资产重置概念将有代替成本分配概念的趋势。
3.成本归属观念和成本流转理论
传统财务会计强调资产按历史成本计量,即使现时重置成本高于历史成本也不例外;强调费用按照配比原则进行成本分配,它们依据的是成本归属观念。佩顿在其著作《公司会计准则绪论》中写道,当任何原材料或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耗用之后,它们的原始成本就随之转移到产品中去。成本归属观念强调的是资产原始价值的转移,而并不是计量已耗用资产的现时成本,它已成为传统会计的成本计算和分配的理论基础。如果不成本归属观念,就无法进行成本计算,也就无法确认收益和计量资产。因此整个财务会计也就无法运行。在成本归属观念下还有一个成本流转理论。所谓成本流转理论是指会计人员应该按照成本归属观念,通过成本计算和成本分配来追溯成本流转过程。也就是说,随着物流的流转,即从企业购进设备和原材料开始,到组织生产、产品入库,再到销售渠道建设、产品销售出去,成本也随着流转,这需要通过会计记录将成本流转记录下来。因此,根据成本流转理论,就形成了资产定义“成本观”和成本分配“配比原则”,即成本表示取得资产所花费的代价。随着生产经营中的实物流转,会计记录也需要追溯成本流转过程,成本分配是传统财务会计的核心内容,已耗成本(即费用)根据配比原则进行成本分配,计入本期的经营成本以确认当期收益;未耗或未摊销成本就成为强调成本流转观念。
四、未来财务会计发展趋势和对财务成本理论的影响
(一)未来财务会计发展趋势
由于财务会计运行环境的急剧变化,传统的财务会计模式改革势在必行。许多有关要求揭示非财务数据、前瞻性数据和公允价值数据的提案都可以被看成是未来财务会计改革的方向。预计未来财务会计的发展,既是对传统财务会计的部分内容的扬弃,同时也是对其的继承和改进。未来财务会计模式的形成将是一个“渐进式”发展过程。
1.未来财务会计模式仍将继承传统模式中已经实践检验而积淀下来的方法与程序
尽管未来会计将会摒弃传统模式中许多过时的会计方法和程序,但是我们仍然可以相信,传统模式中已经实践检验而积淀下来的证明行之有效的会计方法与程序将会被继承。新的会计模式仍将保留利特尔顿和佩顿所描述的绝大多数特征。例如,以复式记账为会计记录基本方式;以货币计量为会计主要计量单位;以财务会计运行顺序对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未来财务会计发展将会走一条遵循以“继承——扬弃”为原则的渐进式改革道路。
2.未来会计收益观有向经济学收益概念靠拢的趋势
受经济学收益观的影响,美国提出一些介于传统收益观与经济学收益观之间的收益概念。美国会计学会在《基本会计理论说明》中,建议在单一报表中所列示的收益计算,既要保持历史成本概念,又要保持现行成本概念,后者除了要反映日常的经营成果外,还要反映因持有资产价值的重大变动而形成的损益,以及当价格水平变动时作为一个债权人和债务人而形成的损益。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原则公告中,也提出了“全面确认收益表”的损益表概念,全面确认收益表的内容包括持续经营的销货损益、非持续经营的销货损益、未实现资产重权价盈利、未实现交易中投资利得以及当价格水平变动时形成的损益等。当然,上述改进的会计收益概念与经济学收益仍有距离,但是它可以表明未来会计收益观将向经济收益概念靠拢的趋势。
3.未来会计确认的基础将是应计制与现金流动制的融合
从财务会计确认基础历史演进看,基于交易观的应计制代替了早期传统的基于交易观的现金制。不过,未来会计确认基础的趋势将可能是应计制与现金流动制的融合。随着经营发展,尤其是各种创新金融工具的广泛应用,使得传统概念上的交易活动逐渐转化为一系列市场程序,风险和报酬不再随交换行为而立即转移,明确的交易日期变得不确定起来,基于交易观的应计制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可以预见,随着基于非交易观的应计制出现,应计制与现金流动制之间的界限也就变得模糊起来。应计制与现金流动制的融合将是未来会计确认基础的发展方向。
4.未来会计计量的模式将是多种计量属性和计量尺度结合方式并存
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属性,以名义货币作为计量单位的计量模式,是传统财务会计最基本的计量模式。但是,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这种计量模式已呈现出诸多缺陷。寻找新的计量模式将是未来财务会计模式的重要任务之一。但是,从计量理论的历史发展过程看,计量模式的确定不不可以通过纯粹理论推导出来,各种非理论因素,如政治的、经济的、技术的、环境的等,往往会影响甚至改变已选择的模式。因为财务会计规范存在着“政治化”过程,各种利益集团为了自身的利益,会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来影响财务会计准则的制定内容,达到有利于本方的目的,这必然影响到会计计量模式的选择问题。所以,未来会计计量模式将会通过理性的(科学的)和非理性(政治化的)方式来寻找新的多重计量模式。5.未来财务呈报将呈现多重计量报告形式的趋势未来财务会计信息将更强调真实性和公允性,更重视用户的信息需要。因此,在未来财务报告中,将采取以利用综合模型来改进企业报告的方式;运用多种计量属性反映财务状况;鼓励披露前瞻性信息;在披露财务数据的同时,有义务揭示非财务数据等措施。
(二)对财务成本理论的影响
未来财务会计的发展将给财务成本理论带来深远的影响,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资产定义的“成本观”淡出,“未来价值观”将取而代之传统财务会计倾向于从成本的角度定义资产,这种观念将会被取代。美国会计学家菲利普斯对这种现象做过评价:会计理论的变革实质上是试图改变传统会计理论强调成本的状况,代只以价值为中心的符合逻辑的结构。可以预见,未来将会更加强调资产的价值而不是未耗成本概念。这里所指的资产价值并不是现时价值,而是一种未来创造企业收益的潜在价值。突出资产“未来的经济价值”的性质,使得资产与收益具有同样重要的地位是现代财务会计的一个特征。因此,资产定义的“成本观”将会淡出,资产定义的“未来价值观”将取而代之。2.基于改良的会计收益观下的成本配比原则的适用范围将受到限制传统的会计收益观下,成本配比原则是计算和分配成本核心理论,它与收入实现原则相配合,可以计算出传统概念的期间收益。受经济学收益观的影响,会计界已开始逐渐改进传统的收益概念,提出了吸收经济学收益概念的收益观点。因此,传统概念的成本配比的适用范围将受到限制,成本配比原则仍将用于指导销售成本等项目的分配以确定收益。不过,企业在期末也会运用公允价值或现行价值等计量属性对资产和负债等项目进行调整,以使最终会计收益中补充反映出过去期间资产的“净增值”。3.成本归属和成本流转观念不再被强调传统财务会计十分强调成本归属和流转观念,可以说传统会计实质上是一个成本流转分配的过程。但随着资产重置价值重要性的突出,公允价值和现时成本被强调,现时成本的取得通过的是估价程序,因此成本归属和流转观念的重要地位将会下降。可以说,未来会计将不再是成本流转分配的过程,而变为一种价值计价的过程。4.不再追求绝对真实的成本理念,而开始注重条件真实性成本观念未来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十分强调前瞻性要求,在比较客观性和相关性质量特征时,未来会计更加注重相关性要求。因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与会计目标有着密切关系,它是维护会计目标的基础。近年来会计目标已有所变化,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概念结构中,会计目标被确定为“决策有用性”,他们认为对决策最为有用的信息是能“帮助信息使用者在预测未来时可导致决策差别”的信息,因此,相关性成为保证信息对决策有用的最重要的质量特征。
参考文献:
1.于富生,成本会计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杜兴强,现行财务会计模式:继承与发展,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3.陈良华,西方现代成本理论评述,经济学动态,1996(6)
【关键词】信息系统;现金流动制;计量;公允价值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会计信息系统是会计信息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收入会计信息系统作为系统要存在于会计信息系统的大环境中,要和其它子系统相互作用,共同协调,体现会计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输入、输出交换的关系。收入会计信息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相互协作并与外部环境进行交流,共同组成企业大系统从而能让会计系统发挥作用并生存下去。而且会计作为系统来说,它的功能也只有在系统与环境相互作用过程中才能体现出来。
一、收入会计信息子系统存在的缺陷
1、会计收入在计量中存在的缺陷
会计计量是指确定将在资产负债表和收益表中确认和列报的财务报表要素的货币金额的过程,在其概念框架中列示并界定了四种计量基础,它们分别是: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概念框架没有明确其规范的四种计量基础的应用前提概念框架尽管规范了可供选择的四种计量基础,并且允许采用多重计量基础相结合的会计计量模式,但是概念框架并没有明确每一种计量基础的应用前提,即应当在什么时候,什么条件下,采用其中的哪一种计量基础。同样的问题实际上也存在于除上述四种计量基础之外的其他计量基础上。这种对计量基础应用前提规范的缺乏,导致对于计量基础的选用出现一定的随意性,或者在引入某一会计计量基础或者某几种会计计量基础处理一项经济交易时没有内在一致的概念基础作支持。同时,这也会导致财务报表的编制者在遇到一些新型交易或者事项时,在选择究竟应当采用何种计量基础进行计量时,要么无所适从,要么随意选用计量基础,从而不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影响财务报表的可比性。
2、会计收入在报告中存在的缺陷
会计的发展与企业的财务环境息息相关,一些资产负债表外业务和表外项目不断增加,传统的财务会计报表已不能充分披露有用的会计信息了,现有财务会计报告的缺陷与不足越来越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不同需求。企业财务环境的变化,致使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告提出了与传统工业经济条件下完全不同的新需求,传统工业经济下信息使用者注重的是财务信息,而在知识经济下不仅要获取财务信息,还要获取非财务信息;不仅要获取定量信息还要更多地获取定性信息;不仅要获取确定的信息,还要更多地获取不确定的信息;不仅要获取历史信息,还要更多地获取预测信息;不仅要获取企业整体信息,还要获取分部信息。信息使用者要求拓展信息披露的内容,在信息的质量上强调信息的相关性、一致性与及时性。
(2)无法反映非货币信息。当前企业人力资源、无形资产、数字资产等信息显得越来越重要。另外,企业的声誉、其能源的来源及产品的销售渠道等也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很大的影响。但由于这些因素无法用货币形式进行描述,所以无法在财务报告中列示。信息的竞争在某种程度上就意味着企业生死的竞争,但是由于现有会计报表主要是反映以货币计量的历史成本数据,在会计报表中绝大多数是有形资产的信息,而对大量无形资产的信息无法体现,从而大大削弱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3)无法满足信息的可靠性需求。现有企业会计报表的局限性还表现在会计人员对会计报表信息可靠性的影响,即会计人员倾向于粉饰报表。为了合理地反映收入与费用的关系,报告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果,在期末,企业要根据配比原则进行大量的调整和转账处理,虽然对财务数据的处理是以发生交易事项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的,但是由于这种转账和配比处理带有主观性,加上企业的会计报表对外是提供给企业的投资者和债权人使用的,从企业的管理层到财会人员都希望会计报表能够反映企业良好的经营业绩,会计人员带着这种心态来编制会计报表,就使得会计报表带有粉饰的色彩。
二、收入会计信息子系统的完善
1、会计收入在计量中的完善措施
(1)为会计计量提供概念基础。毫无疑问,从概念层次建立会计计量目标及其评价标准,将有助于为会计计量建立一个统一的概念基础,避免准则与准则之间、交易与交易之间出现不一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已经明确决策有用性是会计计量的目标,即会计计量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即与概念框架中的财务报告目标相一致)。也就是说,如果使用某一计量基础(如历史成本)无法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如某些金融资产或者金融负债),那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可引入其他计量基础,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要。但是,在引入某一计量基础时,究竟应当以什么标准来衡量其允当性?这是会计计量在具体的应用过程中所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为首先应当以概念框架中的以下标准来加以衡量:第一,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即会计计量的结果是否符合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的要求;第二,资产和负债的概念。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定义都强调了未来经济利益预期将流入或者流出企业,所以,会计计量基础应当有助于计量“未来经济利益”;第三,有助于资本保全;第四,考虑成本——效益。
(2)区分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自从会计准则中引入资产减值会计、重估价会计、部分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会计后,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实际上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打破,因为会计报表不仅需要反映资产或者负债的初始取得成本,而且还需要反映一些资产或者负债在会计期间的价值变动情况,所以当代会计计量问题实际涉及到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两个方面的问题。从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来看,无论是初始计量基础还是后续计量基础,种类都较多,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针对这种情况,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已经决定系统梳理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的基础与方法问题。
(3)为公允价值提供应用指南。基于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而且可以肯定,公允价值将成为未来财务会计发展的重要计量基础。所以,如何界定公允价值,如何在实务中确定公允价值,已经成为当前国际会计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拟首先从概念上进一步界定公允价值的内涵,并为公允价值的计量提供应用指南。具体包括:明确公允价值究竟应当是投入价值、还是脱手价值,应当是实体特定价值、还是市场价值;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采用投入价值或者脱手价值,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采用实体特定价值或者市场价值;在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如何确定公允价值,在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又应当如何采用一些计价技术等来确定公允价值等。
2、会计收入在报告中的完善措施
知识经济的兴起,网络的出现同时也为财务会计报告的发展变革提供了技术支持,表现在:
(1)会计数据的载体由纸张变为磁介质和光电介质载体。从理论上讲,数据载体的改变,从根本上消除了信息处理过程中诸多分类与再分类的技术环节;利用同一基础数据可实现信息的多维重组,从而为会计数据的分类、重组、再分类、再重组提供了无限的自由空间。
(2)会计数据处理工具由算盘、草稿纸变为高速运算的计算机,并且可以进行远程计算。计算机的使用数据处理、加工速度成千上万倍的提高,不同人员、部门之间数据处理、加工的相互合作、信息共享不再受到空间范围的局限。这种改变将使会计人员从传统的日常业务中解脱出来,进行财务会计信息的深加工,注重信息的分析,为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提供高效率和高质量的信息支持。
(3)会计信息输入输出模式由慢速、单向向高速、双向转变。互联网的出现,不仅改慢速、单向为高速、双向,而且能适应网上交易的需要,实现实时数据的直接输入输出。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企业愈来愈多地通过网络与业务伙伴进行经济信息的交换与从事各种商业活动,更多地利用企业内部网进行内部协同工作与信息管理。其结果是会计所需处理的各种数据越来越多地以电子形式直接存储于网络与计算机之中,这样将会计信息系统内化为互联网的一部分对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实时地处理与反映,并利用互联网向企业外部相关的信息使用者,通过网络完成会计对内对外的目标成为了可能。
参考文献:
[1]陈婧,梅芳.探析财务业务一体化会计信息系统中业务流程的构建[J].对外经贸,2012年01期.
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回顾
1992年底,我国颁布了“两则”,随后出台了相应的分行业会计制度和分行业财务制度,1993年7月1日开始实施。我国会计改革这一重大举措,适应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企业会计实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财务会计的概念框架及会计原则,促进了企业会计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的耦合。1994年1月1日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统一了我国内资企业所得税制,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并行(以下简称“两法”)。“两则”和“两法”的实施使我国企业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首次出现了明显的差异。据统计,除内、外资企业在工薪支出、业务招待费等项目的差异之外,企业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差异项目达到40个左右,由于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尚不完整,当时采用了“纳税调整”模式,即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规定的,按税法的规定执行;税法没有规定的,按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税法规定与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一致的,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按税法规定对企业利润进行调整。从此,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独立化倾向初步显现,两者分离的序幕已经拉开。
2001年,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替代了《股份制有限公司制度》。2002年1月1日《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新的会计制度代替了分行业会计制度和分行业财务制度,基本上消除了不同行业会计制度的差别,取消了统一的企业财务制度,满足了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标志着我国会计与国际基本接轨。2000年1月1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开始执行,意味着我国独立的税务会计已具雏形,企业所得税由“纳税调整体系”过渡到“独立纳税体系”。至此,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趋势已经确立。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最终表现为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究其原因,主要是两者所处的立场和视角不同(税务会计是从政府角度,而财务会计是从企业角度)、对企业的收入和费用的概念界定和划分原则不一致所造成的。
(一)两者分离的现状。我国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差异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会计收益与应税收入之间的差异。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收益包括营业收入(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补贴收入、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应税收入包括:1.生产、经营收入;2.财产转让收入;3.利息收入;4.租赁收入;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股息收入等。据统计,会计收益与应税收入的口径与内容不一致而产生的差异项目多达30项。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已计入应税收入但未计入会计收益的差异项目;二是已计入会计收益但未计入应税收入的差异项目。
第二,会计费用与税前准予扣除项目之间的差异。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费用包括营业支出(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可将其归纳为三类:一是允许全额扣除的,如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二是允许部分扣除(亦可称为限制性支出),如工薪支出、业务招待费等;三是不允许扣除的费用(亦可称为禁止性支出),如贿赂支出、非公益性损赠支出等。后两类与会计费用之间会产生差异。
(二)两者过度分离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企业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差异项目过多,加之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所得税制度的许多规定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和WTO不协调,因此,可以断定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存在过度分离的现象。
1、内外两套所得税制度的存在难以体现公平原则,也不符合WTO国民待遇原则和非歧视原则。当前,我国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两套所得税制度,在费用列支标准、税前扣除项目及资产的税务处理方面均有很大差异,造成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基不同、税负不均,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WTO相比甚远,也不利于内资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2、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中存在过度使用谨慎性原则的现象,为企业人为调节利润提供了较大的空间。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将资产准备计提由4项增加到8项,其理由是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充分体现谨慎性原则。首先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已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又允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真可谓“慎之又慎”;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好比是给未出生的胎儿买了人寿保险,等等。另外,新会计制度在上市公司实行以来,利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关联交易与计提减值准备相配合的手法人为调节上市公司年报利润,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舞弊行为屡见不鲜。因此,一味强调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而不考虑我国当前的经济环境,过度使用谨慎性原则,无疑会给企业人为调节利润提供较大的空间,实在是弊大于利。
3、税法对财务制度的强化及对企业违法违规处罚的加重与税收宏观调控功能不匹配。我国已经取消了统一的企业财务制度,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中处处可见统一的企业财务制度的影踪,如对企业工薪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及公益性损赠规定的开支标准等,项目繁多,计算繁琐,实际上是对企业财务制度的强化。虽然税收有利于保障政府财政收入的功能,但过多过细的对企业费用列支标准的规定往往事与愿违,并不能保障这一功能的顺利实现,与税收宏观调控的功能也不匹配。
4、两者的过度分离增加了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难度。由于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差异项目过多,使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工作时间短、任务重、难度大,极其复杂繁琐,给税务部门造成了很大压力,也提高了所得税征收成本。而作为理性经济人的企业在与税务部门的博弈中利用各种差异项目千方百计进行偷税、逃税、避税,也令税务部门防不胜防,十分棘手。
三、实现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适度分离的建议
为了实现我国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保持两者在一定程度上的协调,有必要改进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
(一)改进企业所得税制度
1、改进税前扣除项目中限制性项目的标准和禁止性项目的范围。取消统一的计税工资标准,企业的工薪支出采用外资企业现行办法较为可行;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应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改进相协调;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的列支标准应尽可能简化;取消对公益性捐赠的限制,允许企业将其在经税务部门审核后据实列支,允许企业将因违法违规而支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由企业负担的部分)在经税务部门审核后据实列支。
2、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消除内、外资企业间应税所得计算的差异,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也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
(二)改进企业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