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6月1日~9月10日。
二、整治范围
东至大道(不含国道);南至大道(不含本路段);西至河;北至运河。
三、工作任务和整治措施
(1)城区道路上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特别是城区主要节点的货运汽车乱停乱放(县城市场转盘南侧、汽车站周围、市场、城郊结合部等)现象。6月10日前,由交通局调查摸清县城区货运车辆数量,报整治办公室和建设局。6月30日前,由建设局规划和设置货运停车场(或临时停车场),公安局、城管局、镇、城东镇配合。6月30日后由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整治,负责将在县城区乱停乱放的货运汽车管理到现有的货运停车场或临时停车场。
(2)人行道上机动车乱停放行为,由城管局牵头组织实施整治,城管部门根据相对集中行使对部分侵占城市道路处罚权的规定进行查处,对拒不履行处罚的,由公安局配合上网实施处罚。同时建设、公安部门要在路、路、、江路、路以及公共场地合理设置相应的停车(或临时)泊位。除以上路段外,县城区其它道路禁止车辆停放。城管局组织人员对社会车辆停放点进行管理,并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车辆停放管理费。
(3)人行道上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等乱停放行为,由城管局牵头组织实施整治,沿街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自觉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义务,由城管协管员协助并指导沿街各单位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要求将门前车辆排放整齐有序。
2.取缔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规范人力客运三轮车定点停靠
6月10日前,由县法制办、公安局拟定《关于设置县城区限制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等车辆通行区域的通告》,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出台。从6月11日开始,以城管局牵头,公安局、交通局、镇、城东镇配合联合整治,取缔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打击黑车载客行为。电动三轮车一律不予办理牌照。
规范有证人力客运三轮车运营、停靠秩序,由镇牵头,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配合。从事三轮车营运必须按规定租用镇顺鑫客运三轮车有限公司有牌照的人力三轮车,到指定的停靠点待客运营,镇负责对所属人力客运三轮车的管理。镇顺鑫客运三轮车公司每天不少于6人在城区进行督查,人员名单于6月10日前报县城市管理指挥部办公室。上路车辆要按规定悬挂号牌,保持清晰,维护好车容车貌。人力载客三轮车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车型、统一识别服、统一编号、统一颜色、统一遮阳篷、统一上岗服务证。由镇拆除有损市容的人力三轮车顶棚和车身围挡。城区人力三轮车的停靠点分布由整治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原则上等路段停靠点不超过两处,其他路段不超过四处,所有停靠点应设置在路牙以上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的地段。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摊点、摊位管理由城管局牵头负责。
3.严禁货运电瓶三轮车闯
货运电瓶三轮车闯的行为,严格按照年3月23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的精神,由城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镇、城东镇配合取缔,城管局负责拖车、保管、拆卸销毁。工商、质监部门对无照生产、改装电瓶车的企业和商家要依法严肃查处,从源头上把好关。
4.查处机动车随意掉头和不按规定站点停靠
对机动车随意掉头,客运班车、出租车不按规定乱停待客待货等行为由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整治。交通局、公安局应加强对驾驶员素质教育,对仍不整改的按交通、公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公安局与交通局共同负责设置出租车定点停靠站工作。
5.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闯红灯
行人、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通过路口或横穿公路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局牵头整治,教育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对仍不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6.加强重点路段、重点单位门前周边管理
针对中、附小、实验中学、明道小学、实小上放学交通拥堵,停车难问题,由公安局牵头组织,建设局、交通局、教育局配合,拟定管理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计划将实小北侧西路中间绿化带及路灯调至路南侧,改建后,道路南侧停靠汽车,道路北侧停摩托车、自行车;人事局办公楼北侧绿化带改为车辆临时停放点;城西侧设停车场地;学校配合错时放学,安排人员协助管理,加强学生安全文明交通教育。中门口划停车线、草坝支路修复后划停车泊位。实小、人民路等重点部位建治安监控点,全天候抓拍。安达步行街两侧和中间轮滑场地(禁止轮滑)开设3个大型停车场。宁北路取消公交站点(大世界门前),规范设置停车泊位。人民中路强化集中整治,争创文明示范街。启用中大街,变为人民中路的微循环系统,带动中大街发展,既可停车又可通行,缓解宁北路和路交通压力。
7.修补城区道路、人行道板和停车场规划设置
修补城区道路、人行道板和停车场规划设置,由县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确保道路畅通和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8.整合社会资源共同管理城区交通秩序
增加80名交通协管员参与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由公安局提出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实施,并招募部分交通志愿者协助维护交通秩序。
9.加强整治的宣传报道和意见征集
结合这次整治活动,新闻媒体要主动深入机关、学校、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精心制定方案、细化宣传内容、周密工作安排。由宣传部、文明办、广电局牵头及时宣传报道整治的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果。针对城区交通管理的“疑难杂症”,主动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上网公开征集解决问题的“金点子”,有效推进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和整治效果的长效保持。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
1.镇、城东镇负责对载客电动三轮车拥有数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登记,报整治办公室。完成时间6月10日前。
2.政府通告,禁止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等车辆在县城部分区域通行,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县城区主要节点和道路上乱停乱放。由公安局、法制办起草通告。完成时间6月10日前。
3.开展整治宣传,起草宣传提纲,统一宣传口径。“两台两中心”开辟宣传专栏,广泛宣传整治的目的、意义,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在县城区悬挂宣传横幅,宣传车上路宣传,公共张贴栏张贴通告等形式,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始终。此项工作由文明办牵头。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整治
1.完善基础设施。由施工组负责,在完成主城区标牌标志的基础上,尽快规划设置或建设货运停车场。同时要完善人行道上车辆停放的指示标志和停车标线,建设局根据工程量,提出资金预算方案报财政局。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2.严格执法,全面整治。6月10日起抽调公安、交通、城管、工商、镇、城东镇等部门人员进行编组,联合开展集中整治,整治期间查扣的车辆一律由联合执法组按照县政府《关于设置县城区限制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等车辆通行区域的通告》要求开具有关手续,统一存放在指定的地点,并落实专人保管。
3.经费预算,由县财政安排专项整治工作经费,落实专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完成时间6月10日前。
第三阶段:落实长效管理
集中整治后,各职能部门要继续按照政府《关于设置县城区限制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等车辆通行区域的通告》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措施,加强联系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落实责任,常抓不懈。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工作组要做到班子不散、人员不撤、职能不变,切实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五、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对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进行整治,是我县城区交通状况的现实需要,是顺民意、得民心之举,为保障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设立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整治办公室和4个工作小组,集中办公地点设在县城管局内。6月10日前,各执法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工作量,确定参加整治的人员名单和车辆报整治办公室,保障整治工作正常开展。
1.整治办公室。由县政府法制办同志任主任,县城管局同志任副主任。公安局、城管局、交通局各抽调1名同志具体负责工作的协调,及时掌握整治工作情况,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及后勤保障,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资金筹措组。由财政局鲁德平同志任组长,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整体资金预算,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并规范资金的使用、监督。
3.联合执法组。由公安局同志任组长,交通局、城管局、工商局、质监局、镇、城东镇、交巡警大队等部门配合。查处各类车辆违法行为,扣留违反政府《关于设置县城区限制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等车辆通行区域的通告》的非法车辆。
4.施工组。由建设局同志任组长,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交巡警大队配合。根据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和整治工作需要,结合城区实际,合理设置交通标志,划设交通标线;规划设置并建设货车停车场,重点路段、重点单位门前设置或改造停车泊位,施划人行道及公共场地停车线并设置停车标志,及时修复道路坑洼和人行道板。按规划要求,敦促各相关商场、单位开放地下停车场。
5.考核组。由县城市管理指挥部参加考核的同志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六、整治要求
1.领导组每旬至少召开一次工作情况通报会,通报小结前一阶段的管理情况,找出存在问题,及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对各成员单位交办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各成员单位必须严格按序时进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不得推诿扯皮。
按照xx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办公室《xx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迎接建国六十周年》的实施方案要求,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塑造魅力xx良好形象,全力做好我市市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我们全市公安交警决心从现在起,再接再厉,一鼓作气,全力以赴做好市区的交通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市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违章明显减少,交通堵塞有所缓解。
一、狠抓市区车辆停放的管理
我们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在市区道路沿线科学施划停车线,同时根据运城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要求,责令相关部门停止在市区主干道非机动车道划设停车线,并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管理,一律持证上岗。对出现机动车乱停乱放的要依法严格管理,耐心教育,坚决取缔乱停乱放、违法占道等影响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另外,我们将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完善市区一些新建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和交通标线的施划,尽快设置路通信号灯,达到标志标线醒目,整洁规范,进而有效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二、加大对市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我们将科学安排勤务,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放到路面上,确保市区三分之二以上警力上路执勤,加大对主次干道各类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加强对非机动车、行人的管理,切实提高抓落实的能力。对于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现象,尤其是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车)逆行、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现象,我们将加大教育力度,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带来的严重后果。对市区以下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将进行严处,决不姑息迁就。一是机动车闯红灯、闯禁令;二是机动车随意掉头,尤其是出租车随意掉头,上、下人现象,城市公交车闯红灯、不按规定上下人、开“飞”车、开“牛”车、严重超员现象;三是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四是市区内无牌无证车辆,尤其是一些高级轿车、大型管状水泥车无牌现象。对于市区私拉乱运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违法违规车辆,我们要积极配合建设局环卫部门,加大对这些车辆的查处力度。同时,我们还将加大市区上下班高峰期的警力投入,切实做好市区十字路口、各学校门口等人车集中地段的车辆疏导工作。针对市区各打中小学校门前学生上下学时间机动车、非机动车拥挤的现象,我们将采取措施,科学施划停车线,并加大警力投入,避免出现交通堵塞现象。工作中,我们将教育一线执勤民警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程序处理,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文明服务。
三、继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我们将紧密依靠各个部门,扩大交通宣传安全教育工作面,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阵地,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及时报道辖区内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纸有文”,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全面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通过这些措施,力争使市区道路运行有序通行;机动车辆按规定停入停车位;市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良好;市内公交车、出租车按线行驶,按站点上下人;驾乘二轮摩托车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城乡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到位,正常投入使用;交通标志标线齐全有效;市区道路无牌无证、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市区道路安全畅通,不发生严重交通拥堵现象。概括一句话就是路口看灯,按线通行,停车入位,道路畅通;路口保秩序,路段保畅通。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倡导“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的理念,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市城市环境四大整治提升行动计划》要求,认真履行“路长单位”工作职责,落实“门前三包”,主动与公安、市容市政等城市管理部门协调联动,主动服务城市管理,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社会化,为市建立健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建立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机关落实路长制和“门前三包”小组:
三、责任内容
(一)责任路段:东北街、街全路段;
(二)工作职责:负责道路管理的日常协调;发动道路的沿街单位对门前及划定区域内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实行“门前三包”;组织人员对责任路段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召集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干道管理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协助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秩序的维护,发现“乱停乱放”现象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导的乱停乱放现象及时举报;
(三)“门前三包”责任制:路长单位引导各沿街单位对门前及划定区域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门前交通秩序、门前卫生整洁、门前市容市貌”。
1.包门前交通秩序。各单位门前没有乱停乱放现象。①加强对单位职工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文明出行、文明停车的意识。保证本单位职工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门前按规定停放。②对外来办事人员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临时停放要派专人引导到指定位置。③组织本单位志愿者每天上下班高峰在门前车辆出入口协助民警参与交通协警,避免因出入口不畅而造成门前路段堵塞。④对门前车辆乱停放、公交站台、交通标志牌、交通信号灯、路名牌、交通信号设施损坏情况及时发现并向96122反映。
2.包门前卫生整洁。各单位门前保持洁净卫生。①做好门前地面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地面无垃圾、无污水、无乱丢弃、乱涂画,乱张贴现象。②保持门前绿化完好、整洁。及时清理绿化带的果壳、烟蒂纸屑等杂物,做到花坛、绿化带无垃圾、枯枝,缺绿补绿及时,门前树木无拴绳晾晒现象。③做好门前附近工地的义务监督,对发现的工地及渣土运输扬尘及时向12345反馈。④做好门前环卫作业的义务监督,对发现的垃圾车溢、跑、冒、漏、滴的现象及时向12345反馈。
3.包门前市容市貌。各单位门前市容面貌良好,公共设施完好。①门前字号贴墙设置、内容健康、用字规范、临街建筑物无乱伸乱挂现象。②组织职工对门前公共设施进行定期巡查,重点巡查道板、盲道、绿化带有无破损,路灯是否完好、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窑井盖、垃圾箱等公共设施有无污损,各项公共设施能否正常使用。对发现的公共设施损坏现象及时向12345反映。③对门前物品堆存、占道经营等各类不文明现象及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劝导、纠正,并保证门前盲道不被占用。④对门前附近出现的非法散发小广告、非法出版物游商、地摊以及流浪乞讨现象及时通过12345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任务分工
(一)街全路段、东北街至路段由拙政园管理处协助负责。
(二)以东东北街路段由东园管理处协助负责。
(三)机关“门前三包”由局办公室、安全保卫处负责。
(四)机关处室轮流值班分工见《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路长制”值班安排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路长制和“门前三包”是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路长单位的履职情况与机关效能考核挂钩,邀请第三方每两个月进行一次量化评分,评分结果纳入到每年机关效能的考核中。
(二)精心组织,完善措施。
牵头处室要建立健全路长制和“门前三包”台账资料,制
定具体的日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机关各处室要严格落实
《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落实“路长制”值班处室安排表》,及时掌握责任路段的情况。值班处室每天要到责任路段巡查一遍,处室负责人每周至少一次到实地巡查,并按规定着装。发现问题及时拍照、记录、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查纠,巡查中形成的影像等工作资料送局安全保卫处存档,同时作为处室的考勤记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科学管城的理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科学规划、规范管理、部门协作、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机动车辆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推进规范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工作的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规范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处理整治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小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协调、组织检查评比等具体工作。
三、管理目标
通过科学规划,调整路面停车点,使市城区机动车辆临时停放点更加合理;在辖区内开展声势浩大的机动车辆停放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坚决遏制机动车辆违法占道乱停乱放行为;通过与相关部门协调,形成管理合力,利用价格杠杆充分发挥地下停车场的作用,做到机动车停放管理与通行管理相互配合,实现市城区交通环境整洁通畅的总体目标。
四、基本内容及时间按排
(一)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市城区部分机动车临时停车点。针对市民和相关部门反映强烈的滨江路、“金色海岸”等路段机动车停放阻碍交通的问题,取缔滨江路红光街至“味品味”段、“金色海岸”明月河至嘉禾路全段机动车辆临时停车位,清除原有停车标牌、标线,新设置禁止停车标牌,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联系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动员。(2010年5月10日前完成)
(二)规范管理,开展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的集中整治。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教育驾驶人员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引导车辆到停放点有序停放,不随意乱停乱放。执法
一、
二、三大队集中开展为期15天的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全面整治活动,正常班、空档班、夜班和节假日安排不少于6人的专项整治执法队伍对辖区内重点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对违法行为实施严格处罚,坚决遏制乱停乱放行为。治安警察大队按排3名干警组成专项整治应急中队,负责整治活动中阻扰执法,妨碍公务行为的查处。(2010年5月11日至5月25日)
(三)加强协调,与物价、交警等部门形成管理合力。
加强与物价部门协调联系,将市城区路面临时停车占道收费提高到3元/辆?次,利用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引导车辆驾驶人将车辆停放于地下停车场,充分发挥地下停车场的停车功能,减轻路面停车压力。与交警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使路面停车管理和车辆通行管理形成合力,实现市城区交通环境整洁通畅,争取利用交警道路违法管理系统对违法停放机动车辆进行处理,减轻执法阻力和矛盾,使车辆停放管理工作更趋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2010年5月底完成)
(四)建言献策,做好犀牛堤禁止车辆通行工作。建议由市政部门在犀牛堤各入口设立软隔离栏,允许行人通行,阻止车辆驶上堤坝,全面禁止包括旅游车辆在内的各类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在堤上行驶,保障道路畅通,行人安全。
五、检查评比
(一)考核评定
局督查科和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执法大队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考核评比,逗硬实行奖惩。其中,局督查科日常督查考核分占总考评分的50%,领导小组不定时抽查和验收检查评分占总考评分的50%。
(二)考核评比结果应用
考评结果评出一等奖1名,给予现金奖励2000元,年终总目标分加0.5分;二等奖3名,给予现金奖励1000元,年终总目标分加0.2分。新晨
六、整治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执法大队要按照局统一部署,安排好本辖区的整治工作,夯实管理责任,抓好整治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开展扎实,取得实效。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对此次“规范停放秩序,治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活动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工作,扎实管理,全面开创交通静态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对机动车辆停放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为全面开展机动车辆停放专项整治工作,净化城市交通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抓住重点,加强检查。在整治工作中,要针对党政机关单位门前的正常工作时间段、餐饮饭店门前的就餐时间段、商场市场门前的人流高峰时间段等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推进“三城联创”,保障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筹备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城区开展“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以下简称助力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由于助力车价格便宜,方便实用,近一段时间以来,城区助力车数量与日剧增,日渐影响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同时,因助力车无号牌、无保险、驾驶人员未培训等,导致管理难度大、发生事故后难处理等问题。仅年以来,因助力车诱发的交通事故就达169起,造成17人死亡。此类状况,给交通管理带来极大难度,严重影响“三城联创”,给正在筹办的“武术节”带来不和谐因素。开展城区助力车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具体行动,是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三城联创”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喜迎“武术节”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助力车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紧急动员,协作联动,切实抓好此项工作。通过整治使十堰城区有一个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助力车管理。对已购买的并列入《全国机动车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符合登记条件的燃油助力车(轻便摩托车),按照摩托车进行管理,限期登记,办理牌证;对即非机动车又不在国家《公告》目录范围内的超标助力车,办理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按摩托车管理登记,纳入管理对象;对符合非机动车标准(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或质量应不大于20kg)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在机动车道行驶,不得载人,进行规范管理,按规定实行登记。
(二)打击生产、销售超标助力车行为,打击组装、拼装超标助力车行为。
三、行动步骤
助力车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公安、工商、质监、新闻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进行助车专项整治的社会宣传发动工作,《关于规范城区助力车管理的通告》、提醒短语等,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
(二)专项整治阶段(年9月29日至10月24日):由市公安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抽调人力,联合执法,集中整治。
(三)总结阶段(年10月25日至10月28日):通报城区助力车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四、部门分工
公安部门要切实做好开展助力车专项整治的宣传组织及公开信息工作,具体组织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政策支持和倾斜,保证目前已购买超出非机动车标准但不符合《全国机动车产品公告》要求的车辆得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牌证;负责对未列入《全国机动车产品公告》超标助力车上路行驶、列入《全国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符合登记条件燃油助力车(轻便摩托车)无牌行驶、摩托车假冒助力车上路行驶及符合助力车标准的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载人行驶等行为依法查处。
工商部门负责严把市场准入关和产品销售关,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电瓶车、燃油助力车依法严处,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车辆进入市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责令停止销售,严把产品质量关和销售关。
城管部门负责对助力车在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进行整顿,配合工商部门对违章占道销售助力车的网点进行清理。
残联部门负责对现有的残疾人自用机动轮椅车进行审核登记,核发“残疾人自助车”标志牌,协同交通、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借用残疾证或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新闻宣传部门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助力车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开辟专栏,播发“20Km/h,摩托车与助力车的分界线”、“驾乘助力车走非机动车道”、“无牌无证超标助力车不得上路行驶”、“无牌无证助力车危害无穷”、“助力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依照机动车事故处理办法”等提醒短语,刊发《关于规范管理助力车的通告》、“致广大助力车销售商的一封信”和“致助力车所有人、驾驶人的一封信”等公开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助力车专项整治行动摆上当前重要工作日程,要对城区助力车的所有者状况、助力车的分布情况、助力车的销售商等进行调查摸底,制订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形成合力。
(二)规范执法,注意方法。参与整治的执法人员要规范着装,证件齐全,文明执法;要注意工作方法,把握工作分寸,防止执法人员与群众发生正面冲突、激化矛盾。
(三)广泛宣传,晓知于众。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开展助力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助力车所有者知晓此次整治的具体内容,并积极响应和配合。